大慧普覺禅師書 第二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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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也。
此書才到。
便送與渠一看。
居仁自言。
行年六十歲。
此事未了。
問渠。
未了底。
為複是舉手動足着衣吃飯底。
未了若是舉手動足着衣吃飯底。
又要如何了他。
殊不知。
隻這欲了知決定見得死後斷滅不斷滅底。
便是閻家老子面前吃鐵棒底。
此疑不破。
流浪生死。
未有了期。
向渠道。
千疑萬疑隻是一疑。
話頭若破。
死後斷滅不斷滅之疑。
當下冰銷瓦解矣。
更教直截分明。
指示剖判斷滅不斷滅。
如此見識與外道何異。
平生做許多之乎者也。
要作何用。
渠既許多遠地。
放這般惡氣息來熏人。
妙喜不可隻恁麼休去。
亦放些惡氣息。
卻去熏他則個。
渠教不要引經教及古人公案。
隻據目前直截分明。
指示斷滅不斷滅實處。
昔志道禅師問六祖。
學人自出家。
覽涅槃經。
近十餘載。
未明大意願師垂誨。
祖曰。
汝何處未了。
對曰。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于此疑惑。
祖曰。
汝作麼生疑。
對曰。
一切衆生皆有二身。
謂色身法身也(此乃居仁同道)色身無常。
有生有滅。
法身有常。
無知無覺。
經雲。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者。
未審是何身寂滅。
何身受樂。
若色身者。
色身滅時四大分散。
全是苦。
苦不可言樂。
若法身寂滅。
即同草木瓦石。
誰當受樂。
又法性是生滅之體。
五蘊是生滅之用。
一體五用。
生滅是常。
生則從體起用。
滅則攝用歸體。
若聽更生。
即有情之類。
不斷不滅。
若不聽更生。
即永歸寂滅。
同于無情之物如是則一切諸法。
被涅槃之所禁伏。
尚不得生。
何樂之有(可與居仁一狀領過)祖師到這裡。
不能臨濟德山用事。
遂放些氣息還他雲。
汝是釋子。
何習外道斷常邪見。
而議最上乘法。
據汝所解。
即色身外别有法身。
離生滅求于寂滅。
又推涅槃常樂。
言有身受者。
斯乃執吝生死耽着世樂。
汝今當知。
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
分别一切法為外塵相。
好生惡死念念遷流。
不知夢幻虛假。
枉受輪回。
以常樂涅槃。
翻為苦相。
終日馳求。
佛愍此故。
乃示涅槃真樂。
刹那無有生相。
刹那無有滅相。
更無生滅可滅(到此請着眼睛)是則寂滅現前。
當現前時。
亦無現前之量。
乃謂常樂。
此樂無有受者。
亦無有不受者(猶較些子)豈有一體五用之名。
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令永不生。
此乃謗佛毀法(居仁亦有一分子)聽吾偈曰(分疎不下)無上大涅槃。
圓明常寂照。
凡愚謂之死。
外道執為斷。
諸求二乘人。
目以為無作。
盡屬情所計。
六十二見本。
妄立虛假名。
何為真實義(居仁要見實處但看此一句子)唯有過量人(未見其人)通達無取舍(居仁更疑三十年)以知五蘊法。
及以蘊中我(居仁在裡許求出無門)外現衆色像(莫眼花)一一音聲相(賺殺人)平等如夢幻(救得一半)不起凡聖見。
不作涅槃解(亦未見其人)二邊三際斷。
常應諸根用。
而不起用想。
分别一切法。
不起分别想。
劫火燒海底。
風鼓山相擊。
真常寂滅樂。
涅槃相如是。
吾今強言說。
令汝舍邪見(隻是居仁不肯舍)汝勿随言解(居仁記此)許汝知少分(隻這少分也不消得)志道聞偈。
忽然大悟(葛藤不少)隻這一絡索。
便是直截分明指示居仁底指頭子也。
居仁見此。
若道猶是經論所說。
尚指古人公案。
若尚作如此見。
入地獄如箭射 答呂舍人(居仁) 承日用不辍做工夫。
工夫熟則撞發關棙子矣。
所謂工夫者。
思量世間塵勞底心。
回在幹屎橛上。
令情識不行。
如土木偶人相似。
覺得昏怛沒巴鼻可把捉時。
便是好消息也。
莫怕落空。
亦莫思前算後幾時得悟。
若存此心。
便落邪道。
佛雲。
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
着即禍生。
知得思量分别不能解者是誰。
隻是個呂居仁。
更不得回頭轉腦也。
前此答隆禮書。
說盡禅病矣。
諸佛諸祖。
并無一法與人。
隻要當人自信自肯自見自悟耳。
若隻取他人口頭說底。
恐誤人。
此事決定。
離言說相。
離心緣相。
離文字相。
能知離諸相者。
亦隻
此書才到。
便送與渠一看。
居仁自言。
行年六十歲。
此事未了。
問渠。
未了底。
為複是舉手動足着衣吃飯底。
未了若是舉手動足着衣吃飯底。
又要如何了他。
殊不知。
隻這欲了知決定見得死後斷滅不斷滅底。
便是閻家老子面前吃鐵棒底。
此疑不破。
流浪生死。
未有了期。
向渠道。
千疑萬疑隻是一疑。
話頭若破。
死後斷滅不斷滅之疑。
當下冰銷瓦解矣。
更教直截分明。
指示剖判斷滅不斷滅。
如此見識與外道何異。
平生做許多之乎者也。
要作何用。
渠既許多遠地。
放這般惡氣息來熏人。
妙喜不可隻恁麼休去。
亦放些惡氣息。
卻去熏他則個。
渠教不要引經教及古人公案。
隻據目前直截分明。
指示斷滅不斷滅實處。
昔志道禅師問六祖。
學人自出家。
覽涅槃經。
近十餘載。
未明大意願師垂誨。
祖曰。
汝何處未了。
對曰。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于此疑惑。
祖曰。
汝作麼生疑。
對曰。
一切衆生皆有二身。
謂色身法身也(此乃居仁同道)色身無常。
有生有滅。
法身有常。
無知無覺。
經雲。
生滅滅已寂滅為樂者。
未審是何身寂滅。
何身受樂。
若色身者。
色身滅時四大分散。
全是苦。
苦不可言樂。
若法身寂滅。
即同草木瓦石。
誰當受樂。
又法性是生滅之體。
五蘊是生滅之用。
一體五用。
生滅是常。
生則從體起用。
滅則攝用歸體。
若聽更生。
即有情之類。
不斷不滅。
若不聽更生。
即永歸寂滅。
同于無情之物如是則一切諸法。
被涅槃之所禁伏。
尚不得生。
何樂之有(可與居仁一狀領過)祖師到這裡。
不能臨濟德山用事。
遂放些氣息還他雲。
汝是釋子。
何習外道斷常邪見。
而議最上乘法。
據汝所解。
即色身外别有法身。
離生滅求于寂滅。
又推涅槃常樂。
言有身受者。
斯乃執吝生死耽着世樂。
汝今當知。
佛為一切迷人認五蘊和合為自體相。
分别一切法為外塵相。
好生惡死念念遷流。
不知夢幻虛假。
枉受輪回。
以常樂涅槃。
翻為苦相。
終日馳求。
佛愍此故。
乃示涅槃真樂。
刹那無有生相。
刹那無有滅相。
更無生滅可滅(到此請着眼睛)是則寂滅現前。
當現前時。
亦無現前之量。
乃謂常樂。
此樂無有受者。
亦無有不受者(猶較些子)豈有一體五用之名。
何況更言涅槃禁伏諸法令永不生。
此乃謗佛毀法(居仁亦有一分子)聽吾偈曰(分疎不下)無上大涅槃。
圓明常寂照。
凡愚謂之死。
外道執為斷。
諸求二乘人。
目以為無作。
盡屬情所計。
六十二見本。
妄立虛假名。
何為真實義(居仁要見實處但看此一句子)唯有過量人(未見其人)通達無取舍(居仁更疑三十年)以知五蘊法。
及以蘊中我(居仁在裡許求出無門)外現衆色像(莫眼花)一一音聲相(賺殺人)平等如夢幻(救得一半)不起凡聖見。
不作涅槃解(亦未見其人)二邊三際斷。
常應諸根用。
而不起用想。
分别一切法。
不起分别想。
劫火燒海底。
風鼓山相擊。
真常寂滅樂。
涅槃相如是。
吾今強言說。
令汝舍邪見(隻是居仁不肯舍)汝勿随言解(居仁記此)許汝知少分(隻這少分也不消得)志道聞偈。
忽然大悟(葛藤不少)隻這一絡索。
便是直截分明指示居仁底指頭子也。
居仁見此。
若道猶是經論所說。
尚指古人公案。
若尚作如此見。
入地獄如箭射 答呂舍人(居仁) 承日用不辍做工夫。
工夫熟則撞發關棙子矣。
所謂工夫者。
思量世間塵勞底心。
回在幹屎橛上。
令情識不行。
如土木偶人相似。
覺得昏怛沒巴鼻可把捉時。
便是好消息也。
莫怕落空。
亦莫思前算後幾時得悟。
若存此心。
便落邪道。
佛雲。
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
着即禍生。
知得思量分别不能解者是誰。
隻是個呂居仁。
更不得回頭轉腦也。
前此答隆禮書。
說盡禅病矣。
諸佛諸祖。
并無一法與人。
隻要當人自信自肯自見自悟耳。
若隻取他人口頭說底。
恐誤人。
此事決定。
離言說相。
離心緣相。
離文字相。
能知離諸相者。
亦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