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内章門等雜孔目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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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
終教四依者。
行相即如。
無所可得。
是其所依。
非謂有物而可依也。
是名四依。
一乘義者。
用前諸義以為方便。
又是一乘教之所目。
即是一乘。
十二頭陀章 頭陀者。
抖竦煩惱也。
一作阿蘭若。
二常乞食。
三納衣。
四一坐食。
五節量食。
六中後不飲漿。
七冢間住。
八樹下住。
九露地坐。
十常坐不卧。
十一次第乞食。
十二但三衣。
此頭陀法。
不名為戒行。
即戒莊嚴氣力。
不及不行無犯。
頭陀分齊。
從正月十五日。
至三月十五日。
八月十五日。
至十月十五日。
二時中行所須頭陀之具。
具頭陀章。
邪正相似。
及順三乘一乘義。
如上四依法。
受善律儀戒業章 毗尼大藏要分有二。
一逆順種類不同。
二随受緣别。
初種類不同者。
謂十十不同。
如華嚴經說。
二随受緣别者有三。
一制俗人戒謂五戒八戒。
二制出家人。
謂五衆所持戒。
上二同小乘。
三通道俗戒。
謂三聚戒等。
何以故同與菩提為方便故。
又通五乘。
不通五乘。
菩薩戒。
不通五乘。
應可準之。
其出家五衆所持戒者。
以作無作善業為其體也。
亦雲表無表。
作有二種。
一受作二随作。
此二作中。
皆有三種。
一自作。
二教人作。
三見聞作随善。
皆通三業。
無作有三種。
一是作俱無作。
二形俱無作。
三随用無作。
即随緣持時。
所發無作。
此有二義。
一自随作以發無作。
二動他三業成自無作。
即教他作他作發無作屬己者。
是身口作。
以不可見有對色為體。
意地作以心為體。
身口無作。
以不可見無對色為體。
意地無作。
以非色非心為體。
何以知之。
涅槃經雲。
無作以非色非心為體故。
此據别解脫戒為言。
若據定道無作。
身口無作。
還用不可見無對色為體。
此作無作。
并據現行。
何以故。
可作法舍故業行即空故。
終教即如故。
一乘教應因陀羅微細行故。
小乘無意地持戒。
若爾何故問汝何心。
答此據相應心。
非不相應心。
又回向菩提名為持戒。
不回向菩提名不持戒。
回向聲聞名為破戒。
分别無分别等例然。
餘皆準此。
相應心具緣多少等。
廣如别章。
五濁章 五濁者。
一者命濁。
二者衆生濁。
三者煩惱濁。
四者見濁。
五者劫濁。
濁者不清之義。
百歲已下是命濁。
不識尊卑。
不敬上接下者名衆生濁。
增非法貪。
刀劍器仗诤訟鬥亂谄诳妄語。
攝受邪法等名煩惱濁。
漸起邪見。
破滅佛法。
邪法轉增。
是名見濁。
饑馑劫起疾病刀兵。
是名劫濁。
依經論文。
若于衆生。
起一念如實慈心。
施一揣食及一丸藥。
即得不生。
五濁劫中。
此濁在小乘。
初教即空。
終教即如。
一乘即法界。
宜可準之。
發心功德品初五戒章 五戒者。
一不殺戒。
二不盜戒。
三不邪淫戒。
四不妄語戒。
五不飲酒戒。
其戒亦得分受。
是盡形戒四戒是性戒。
不飲酒是遮戒。
優婆塞戒經雲。
食肉得殺生罪。
何以故。
為愛肉味。
見他殺生。
生其忍可故。
其戒是三乘。
亦通于小乘及人天等。
經雲。
若欲生天。
受持五戒。
兼持十善。
見壁上彩畫女人。
不生女想者。
其人生天。
為天子身。
受其化生。
亦通一乘義。
為一乘所目故。
回向一乘為方便故。
問何以故偏用酒為遮戒。
答為酒過大故。
約酒偏制。
故大論雲。
酒有三十五失。
引佛語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
一者現世财物虛竭。
二者衆病之門。
三者鬥诤之本。
四者裸露無恥。
五者醜名惡聲人所不敬。
六者覆沒智慧。
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
已所得物而散失。
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
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
十者醉為愁本。
十一者身力轉少。
十二者身色壞。
十三者不知敬父。
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門。
十六者不敬婆羅門。
十七者不敬伯叔尊長。
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
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黨惡人。
二十二者疏遠賢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
二十四者無慚無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
二十六者縱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
二十八者所貴知識親屬共槟棄之。
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棄舍善法。
三十一者智人所不信用。
三十二者遠離涅槃。
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
三十四者身壞命終随惡道中。
三十五者若生人道。
常當狂。
為此偏制。
八戒章 八戒者。
白衣所受日夜戒也。
一不殺生。
二不盜。
三不淫。
四不妄語。
五不飲酒。
六不坐高廣大床。
七不著華香璎珞。
不香塗身。
及不香薰衣。
八不作伎樂。
不往觀聽。
及不過中食。
此八戒中。
前四是戒分。
次一是不放逸分。
後三順修分。
此義在三乘及小乘人天等。
亦通于一乘。
由是一乘所目及回向一乘成方便故。
餘義如别章。
四果章 一預流果。
亦雲須陀洹。
二一來果。
亦雲斯陀含。
三不還果。
亦雲阿那含。
四阿羅漢果。
此義出觀制四果。
愚法小乘四人共制。
大乘初教亦通上義。
亦有不通。
何以故。
依地位制果故。
一人即成。
若在終教唯一人成。
何以故。
約其法門成四果義故。
若對一乘上成四果。
皆入一乘。
何以故。
為彼一乘所目故。
廣大故。
因陀羅界微細成故。
六十二見章 六十二見者。
不知色陰起十二見。
謂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有邊無邊。
亦有邊亦無邊。
非有邊非無邊。
如來滅後。
如去不如去。
亦如去亦不如去。
非如去非不如去。
粗我與陰一。
陰滅我亦滅。
是無常義。
細我與陰異。
陰滅我不滅。
是常義。
餘義準之。
粗我與陰一。
随陰滅故。
不如來時去細。
我與陰異。
陰滅時還如來時去。
一陰有十二。
五陰成六十。
加根本斷常。
成六十二若據小乘。
即是煩惱使。
若據初教。
見義即空。
若據終教。
即如即實。
何以故。
無所可滅故。
若據一乘。
不說自體。
但論其用所迷義衆多。
能迷用亦大。
又攝前三乘小義即是于一乘。
何以故。
為一乘教所目故。
五蓋章 蓋義者覆障行心。
名之為蓋。
蓋有五種。
一名貪欲。
二名嗔恚。
三名睡眠。
四名掉悔。
五為疑。
蓋有四義。
一是障義。
能障七覺華故。
二是破壞義。
能破世及出世道故。
三名随義。
四名卧義。
長寝生死故。
初二正蓋義。
後三助釋。
又現在五蓋亦蓋亦覆。
去來五蓋是蓋非覆。
妨道名蓋。
不障現起故不名覆。
問諸煩惱法菩薩用衆生煩惱。
作自煩惱。
自煩惱作衆生煩惱。
此義雲何。
答若小乘及初教。
則不得回轉。
若終教始終。
雖理是正。
用理自在。
仍于教事不得自在。
由教事不具故。
依圓教宗中。
即得互轉。
由得理事自在具足故。
餘可準知。
十纏義章 十纏者。
謂無慚無愧睡悔悭嫉掉昏忿覆。
此十種義。
多習成過。
如絲縛馬。
多故成過。
名之為纏。
若依小乘。
纏義成過義。
若依大乘初教。
纏義即空。
故維摩經雲。
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
是苦義等。
纏義準之。
若約終教。
即是真如。
何以故。
一切法皆如也。
若約一乘。
纏義不約自體。
唯約用義。
所障義大纏過亦重。
由法自在故。
與法界義同。
餘義如别章。
十欲章 十欲者。
有上欲。
無上欲。
有餘欲。
無餘欲。
等欲。
不等欲。
有所依欲。
無所依欲。
共欲。
不共欲。
有邊欲。
無邊欲善欲。
不善欲。
世間欲。
出世間欲。
大智欲。
淨欲。
無礙智欲。
無礙智佛解脫欲清淨欲。
不清淨欲廣欲。
狹欲。
細欲粗欲。
如是等欲。
入十種欲。
所謂因苦生欲.方便欲.悕望欲.著味欲.随因生欲.随緣生欲.盡欲.一切欲.初發心菩薩欲.摩诃薩欲.問此欲可斷耶。
答欲有二種。
一虛妄欲。
此即有斷。
二非虛妄欲。
此即不斷。
今此十欲等。
與普賢行合。
則無有斷。
乃至十性十根等。
例準相似。
若三乘義中。
诃其妄欲。
則不許欲。
一乘義門。
若無勝欲。
則不應一切德。
故成欲網。
網者網羅之義。
無盡教義。
由欲網羅得有建立。
又欲無盡。
應因陀羅故。
舉網相以況之耳。
明法品初立五停心觀章 五觀者。
一不淨觀。
二慈心觀。
三緣起觀。
四安般念觀。
五界分别觀。
多貪者修不淨觀。
多嗔者修慈心觀。
多癡者修緣起觀。
多覺觀者修安般念觀。
我見多者修界分别方便觀。
此觀名共小乘義。
與大乘别。
依大乘初教。
有二種用。
此觀門。
若煩惱現行增重。
即依小乘觀行。
伏貪欲等。
若惑現行中下。
即依五法。
成即空觀。
何以故。
大乘初教。
據益為義故。
量益臨時成用。
不定一觀相也。
更有異觀。
對其别機。
如經下釋。
若約終教。
一切皆如。
若約一乘。
如上所說。
是圓教所目。
及向一乘。
即是一乘方便。
屬一乘攝。
明法品内通依五乘定其解行損益分齊義 夫如來教興意在為物。
由機有淺深。
遂成教兩種。
一别相教門。
二同異教門。
别相教者謂善惡相别。
令初機者入正解不謬故。
如十善十惡等。
即是其事。
相準可知。
二同異教者。
經中亦名秘密之教。
所以興者。
為有情衆生煩惱深厚邪智巧滑計量無邊。
為遮此病。
遂緻教興。
其損益相者。
且如五乘大持戒門。
從人天已上。
未得為損。
得即為益。
進即為益。
住即為損。
乃至諸乘。
皆并準此。
一行如此。
一切解行亦然。
又為名成行。
為世間名即損。
為出世間名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
亦準知之。
又為利故成行。
為世間利即損。
為出世間利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
亦準知之。
又為自是故成行。
為世間自是故即損。
為出世間自是故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
并準知之。
非他亦然。
又為樂世有故成行。
為衆生在有即益。
為自身在有即損。
乃至一切解行。
并準知之。
又不求名利自是非他樂三界有。
亦有損益。
不求佛名即損。
不求世間名即益。
乃至不求利樂世有等。
并有損益。
宜準知之。
又初教已上無分别即益。
有分别即損。
乃至一乘教義。
亦準知之。
如大持戒一門。
具如是損益。
大精進大忏悔大無是非大不自是輕他大習誦大解行等。
并皆準此。
又諸乘解行理事等所有損益。
并為世間未出世者成損益門。
非為出世者故。
梁攝論雲。
若世間法即可毀。
若出世間法即不可毀。
問損益之法道理曆然。
雲何今者說毀不毀。
答損益相别理不相雜。
今為決彼前疑有其二種。
一為邪智者為覆相答。
二為正智者顯相答。
今為覆相。
決彼前疑故。
通說言毀。
又約佛出世時及末代時。
定其解行。
善惡兩相此亦不定。
若說佛世善多。
末代惡多。
此亦可然。
又約上下二機定教邪正此亦不定。
若約及與不及。
此即可然。
及者成益。
不及者成損。
乃至随下皆可準之。
如善中損益同異。
惡及無記。
皆可準之。
翻準即是。
上來所明。
約三乘同教說。
若約一乘别教。
損益無窮。
何以故。
為一乘義各别随緣。
不準通說故無盡。
又損益之義為善惡兩含。
善中有善。
善中有不善。
善中善者。
如前益門是。
善中不善者。
如前損門是。
惡中惡者。
如前翻對違理不善者是。
惡中善者。
方便回惡資成善根者是。
其善惡二義。
終教四依者。
行相即如。
無所可得。
是其所依。
非謂有物而可依也。
是名四依。
一乘義者。
用前諸義以為方便。
又是一乘教之所目。
即是一乘。
十二頭陀章 頭陀者。
抖竦煩惱也。
一作阿蘭若。
二常乞食。
三納衣。
四一坐食。
五節量食。
六中後不飲漿。
七冢間住。
八樹下住。
九露地坐。
十常坐不卧。
十一次第乞食。
十二但三衣。
此頭陀法。
不名為戒行。
即戒莊嚴氣力。
不及不行無犯。
頭陀分齊。
從正月十五日。
至三月十五日。
八月十五日。
至十月十五日。
二時中行所須頭陀之具。
具頭陀章。
邪正相似。
及順三乘一乘義。
如上四依法。
受善律儀戒業章 毗尼大藏要分有二。
一逆順種類不同。
二随受緣别。
初種類不同者。
謂十十不同。
如華嚴經說。
二随受緣别者有三。
一制俗人戒謂五戒八戒。
二制出家人。
謂五衆所持戒。
上二同小乘。
三通道俗戒。
謂三聚戒等。
何以故同與菩提為方便故。
又通五乘。
不通五乘。
菩薩戒。
不通五乘。
應可準之。
其出家五衆所持戒者。
以作無作善業為其體也。
亦雲表無表。
作有二種。
一受作二随作。
此二作中。
皆有三種。
一自作。
二教人作。
三見聞作随善。
皆通三業。
無作有三種。
一是作俱無作。
二形俱無作。
三随用無作。
即随緣持時。
所發無作。
此有二義。
一自随作以發無作。
二動他三業成自無作。
即教他作他作發無作屬己者。
是身口作。
以不可見有對色為體。
意地作以心為體。
身口無作。
以不可見無對色為體。
意地無作。
以非色非心為體。
何以知之。
涅槃經雲。
無作以非色非心為體故。
此據别解脫戒為言。
若據定道無作。
身口無作。
還用不可見無對色為體。
此作無作。
并據現行。
何以故。
可作法舍故業行即空故。
終教即如故。
一乘教應因陀羅微細行故。
小乘無意地持戒。
若爾何故問汝何心。
答此據相應心。
非不相應心。
又回向菩提名為持戒。
不回向菩提名不持戒。
回向聲聞名為破戒。
分别無分别等例然。
餘皆準此。
相應心具緣多少等。
廣如别章。
五濁章 五濁者。
一者命濁。
二者衆生濁。
三者煩惱濁。
四者見濁。
五者劫濁。
濁者不清之義。
百歲已下是命濁。
不識尊卑。
不敬上接下者名衆生濁。
增非法貪。
刀劍器仗诤訟鬥亂谄诳妄語。
攝受邪法等名煩惱濁。
漸起邪見。
破滅佛法。
邪法轉增。
是名見濁。
饑馑劫起疾病刀兵。
是名劫濁。
依經論文。
若于衆生。
起一念如實慈心。
施一揣食及一丸藥。
即得不生。
五濁劫中。
此濁在小乘。
初教即空。
終教即如。
一乘即法界。
宜可準之。
發心功德品初五戒章 五戒者。
一不殺戒。
二不盜戒。
三不邪淫戒。
四不妄語戒。
五不飲酒戒。
其戒亦得分受。
是盡形戒四戒是性戒。
不飲酒是遮戒。
優婆塞戒經雲。
食肉得殺生罪。
何以故。
為愛肉味。
見他殺生。
生其忍可故。
其戒是三乘。
亦通于小乘及人天等。
經雲。
若欲生天。
受持五戒。
兼持十善。
見壁上彩畫女人。
不生女想者。
其人生天。
為天子身。
受其化生。
亦通一乘義。
為一乘所目故。
回向一乘為方便故。
問何以故偏用酒為遮戒。
答為酒過大故。
約酒偏制。
故大論雲。
酒有三十五失。
引佛語提迦優婆塞酒有三十五失。
一者現世财物虛竭。
二者衆病之門。
三者鬥诤之本。
四者裸露無恥。
五者醜名惡聲人所不敬。
六者覆沒智慧。
七者應所得物而不得。
已所得物而散失。
八者伏匿之事盡向人說。
九者種種事業廢不成辨。
十者醉為愁本。
十一者身力轉少。
十二者身色壞。
十三者不知敬父。
十四者不知敬母。
十五者不敬沙門。
十六者不敬婆羅門。
十七者不敬伯叔尊長。
十八者不尊敬佛。
十九者不敬法。
二十者不敬僧。
二十一者朋黨惡人。
二十二者疏遠賢善。
二十三者作破戒人。
二十四者無慚無愧。
二十五者不守六情。
二十六者縱色放逸。
二十七者人所憎惡不喜見之。
二十八者所貴知識親屬共槟棄之。
二十九者行不善法。
三十者棄舍善法。
三十一者智人所不信用。
三十二者遠離涅槃。
三十三者種狂癡因緣。
三十四者身壞命終随惡道中。
三十五者若生人道。
常當狂。
為此偏制。
八戒章 八戒者。
白衣所受日夜戒也。
一不殺生。
二不盜。
三不淫。
四不妄語。
五不飲酒。
六不坐高廣大床。
七不著華香璎珞。
不香塗身。
及不香薰衣。
八不作伎樂。
不往觀聽。
及不過中食。
此八戒中。
前四是戒分。
次一是不放逸分。
後三順修分。
此義在三乘及小乘人天等。
亦通于一乘。
由是一乘所目及回向一乘成方便故。
餘義如别章。
四果章 一預流果。
亦雲須陀洹。
二一來果。
亦雲斯陀含。
三不還果。
亦雲阿那含。
四阿羅漢果。
此義出觀制四果。
愚法小乘四人共制。
大乘初教亦通上義。
亦有不通。
何以故。
依地位制果故。
一人即成。
若在終教唯一人成。
何以故。
約其法門成四果義故。
若對一乘上成四果。
皆入一乘。
何以故。
為彼一乘所目故。
廣大故。
因陀羅界微細成故。
六十二見章 六十二見者。
不知色陰起十二見。
謂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有邊無邊。
亦有邊亦無邊。
非有邊非無邊。
如來滅後。
如去不如去。
亦如去亦不如去。
非如去非不如去。
粗我與陰一。
陰滅我亦滅。
是無常義。
細我與陰異。
陰滅我不滅。
是常義。
餘義準之。
粗我與陰一。
随陰滅故。
不如來時去細。
我與陰異。
陰滅時還如來時去。
一陰有十二。
五陰成六十。
加根本斷常。
成六十二若據小乘。
即是煩惱使。
若據初教。
見義即空。
若據終教。
即如即實。
何以故。
無所可滅故。
若據一乘。
不說自體。
但論其用所迷義衆多。
能迷用亦大。
又攝前三乘小義即是于一乘。
何以故。
為一乘教所目故。
五蓋章 蓋義者覆障行心。
名之為蓋。
蓋有五種。
一名貪欲。
二名嗔恚。
三名睡眠。
四名掉悔。
五為疑。
蓋有四義。
一是障義。
能障七覺華故。
二是破壞義。
能破世及出世道故。
三名随義。
四名卧義。
長寝生死故。
初二正蓋義。
後三助釋。
又現在五蓋亦蓋亦覆。
去來五蓋是蓋非覆。
妨道名蓋。
不障現起故不名覆。
問諸煩惱法菩薩用衆生煩惱。
作自煩惱。
自煩惱作衆生煩惱。
此義雲何。
答若小乘及初教。
則不得回轉。
若終教始終。
雖理是正。
用理自在。
仍于教事不得自在。
由教事不具故。
依圓教宗中。
即得互轉。
由得理事自在具足故。
餘可準知。
十纏義章 十纏者。
謂無慚無愧睡悔悭嫉掉昏忿覆。
此十種義。
多習成過。
如絲縛馬。
多故成過。
名之為纏。
若依小乘。
纏義成過義。
若依大乘初教。
纏義即空。
故維摩經雲。
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
是苦義等。
纏義準之。
若約終教。
即是真如。
何以故。
一切法皆如也。
若約一乘。
纏義不約自體。
唯約用義。
所障義大纏過亦重。
由法自在故。
與法界義同。
餘義如别章。
十欲章 十欲者。
有上欲。
無上欲。
有餘欲。
無餘欲。
等欲。
不等欲。
有所依欲。
無所依欲。
共欲。
不共欲。
有邊欲。
無邊欲善欲。
不善欲。
世間欲。
出世間欲。
大智欲。
淨欲。
無礙智欲。
無礙智佛解脫欲清淨欲。
不清淨欲廣欲。
狹欲。
細欲粗欲。
如是等欲。
入十種欲。
所謂因苦生欲.方便欲.悕望欲.著味欲.随因生欲.随緣生欲.盡欲.一切欲.初發心菩薩欲.摩诃薩欲.問此欲可斷耶。
答欲有二種。
一虛妄欲。
此即有斷。
二非虛妄欲。
此即不斷。
今此十欲等。
與普賢行合。
則無有斷。
乃至十性十根等。
例準相似。
若三乘義中。
诃其妄欲。
則不許欲。
一乘義門。
若無勝欲。
則不應一切德。
故成欲網。
網者網羅之義。
無盡教義。
由欲網羅得有建立。
又欲無盡。
應因陀羅故。
舉網相以況之耳。
明法品初立五停心觀章 五觀者。
一不淨觀。
二慈心觀。
三緣起觀。
四安般念觀。
五界分别觀。
多貪者修不淨觀。
多嗔者修慈心觀。
多癡者修緣起觀。
多覺觀者修安般念觀。
我見多者修界分别方便觀。
此觀名共小乘義。
與大乘别。
依大乘初教。
有二種用。
此觀門。
若煩惱現行增重。
即依小乘觀行。
伏貪欲等。
若惑現行中下。
即依五法。
成即空觀。
何以故。
大乘初教。
據益為義故。
量益臨時成用。
不定一觀相也。
更有異觀。
對其别機。
如經下釋。
若約終教。
一切皆如。
若約一乘。
如上所說。
是圓教所目。
及向一乘。
即是一乘方便。
屬一乘攝。
明法品内通依五乘定其解行損益分齊義 夫如來教興意在為物。
由機有淺深。
遂成教兩種。
一别相教門。
二同異教門。
别相教者謂善惡相别。
令初機者入正解不謬故。
如十善十惡等。
即是其事。
相準可知。
二同異教者。
經中亦名秘密之教。
所以興者。
為有情衆生煩惱深厚邪智巧滑計量無邊。
為遮此病。
遂緻教興。
其損益相者。
且如五乘大持戒門。
從人天已上。
未得為損。
得即為益。
進即為益。
住即為損。
乃至諸乘。
皆并準此。
一行如此。
一切解行亦然。
又為名成行。
為世間名即損。
為出世間名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
亦準知之。
又為利故成行。
為世間利即損。
為出世間利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
亦準知之。
又為自是故成行。
為世間自是故即損。
為出世間自是故即益。
乃至一切解行。
并準知之。
非他亦然。
又為樂世有故成行。
為衆生在有即益。
為自身在有即損。
乃至一切解行。
并準知之。
又不求名利自是非他樂三界有。
亦有損益。
不求佛名即損。
不求世間名即益。
乃至不求利樂世有等。
并有損益。
宜準知之。
又初教已上無分别即益。
有分别即損。
乃至一乘教義。
亦準知之。
如大持戒一門。
具如是損益。
大精進大忏悔大無是非大不自是輕他大習誦大解行等。
并皆準此。
又諸乘解行理事等所有損益。
并為世間未出世者成損益門。
非為出世者故。
梁攝論雲。
若世間法即可毀。
若出世間法即不可毀。
問損益之法道理曆然。
雲何今者說毀不毀。
答損益相别理不相雜。
今為決彼前疑有其二種。
一為邪智者為覆相答。
二為正智者顯相答。
今為覆相。
決彼前疑故。
通說言毀。
又約佛出世時及末代時。
定其解行。
善惡兩相此亦不定。
若說佛世善多。
末代惡多。
此亦可然。
又約上下二機定教邪正此亦不定。
若約及與不及。
此即可然。
及者成益。
不及者成損。
乃至随下皆可準之。
如善中損益同異。
惡及無記。
皆可準之。
翻準即是。
上來所明。
約三乘同教說。
若約一乘别教。
損益無窮。
何以故。
為一乘義各别随緣。
不準通說故無盡。
又損益之義為善惡兩含。
善中有善。
善中有不善。
善中善者。
如前益門是。
善中不善者。
如前損門是。
惡中惡者。
如前翻對違理不善者是。
惡中善者。
方便回惡資成善根者是。
其善惡二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