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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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亂。
避玉泉山中宴坐草庵。
二十三年如一日。
山寺之側有泉。
然莫知其名。
豈所謂玉泉者欤。
黑蛇長二丈許。
隐顯不常。
如守護狀。
群盜戒勿近。
有張赫伽者。
渠魁也。
尤勇悍挾兩刃與惡少數十輩。
欲殺蛇。
蛇張目出光二百步外。
賊恐懼颠仆再閱日。
瑜聞而馳往。
為誦大品大明。
祝蛇随瑜行賊之死者七人。
至是活其三人。
於是四遠供施委積。
貞觀十年。
荊州道俗請於升覺寺開三論大品。
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寺人皆見群星墜井。
八月十七日。
講大品。
至往生文。
未訖手執如意示寂於座。
壽七十九。
唐慧棱 西隆之申屠氏子也。
父既喪而生。
繄母鞠育三歲。
即知有佛法。
而願聽焉。
母憐之。
攜遊襄陽。
時潤法師方開三論。
一造座隅。
深有領寤。
八歲喪母。
遂依檀溪寺誕律師出家。
年十六能以經之大意奇理。
往問於荊州茅山明法師。
房中曲教不有有者迄三年。
而深會其旨。
複從安州暠師。
入蜀而覆述之際。
尤得暠意。
人因謂之得意棱。
及暠以誣罔下成都縣獄。
棱亦在囚。
衆請講三論講才五偏。
而诏釋無所問。
會安州饑。
耀貴如珠。
棱日丐以濟。
暠而弘演不稍倦。
暠疾棱代之無難色。
時席端俊秀三十餘人。
皆以其所說涅盤悉違暠義。
及暠疾愈。
白請定之。
於是暠召棱前叙辄雲。
是是由爾靡伏。
暠将終握棱手曰。
勿貪利養。
勿憚劬勞。
戰戰兢兢。
如履刀劍。
乃可以傳燈續佛慧命也。
先是棱夢失目。
又人持放光寶鏡來。
印其身至是果驗。
未幾歸襄州紫金寺五年。
弘論。
貞觀八年。
弘涅盤大品惟度等經於須彌寺。
十二年三月。
夢所住寺。
群鳥飛散。
因散衆。
十四年正月。
感通寺昶法師夢閻王謂曰。
吾茲請棱公講三論。
拔公講法華矣。
棱聞之喜曰。
吾發願常處地獄教化。
苟果斯願奚憾。
九月州。
牧蔣王見其弱。
送韶州鐘乳粉令服。
其夜夢衣冠者戒曰。
勿服。
閻王莊嚴道場。
竟大有乳藥。
十月十五日。
忽告弟子以吾五藏已崩。
而無痛苦。
四更起坐告寺主。
寶度曰。
吾觀小年時事。
皎如目前。
俄聞外有大聲曰。
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到矣。
度問使人為誰。
答曰閻王使也。
小食時。
棱斂容卒。
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也。
壽六十五。
唐慧眺 俗莊姓。
襄州人少出家。
以小乘。
遊學齊徐青海諸州間。
隋開皇末。
還住鄉裡之報善寺。
時象王哲公。
方開三論於下龍泉寺。
眺聞而譏曰。
三論明空。
其人必着空。
言未已。
即舌出三尺許。
目鼻耳流血。
昏不知人者七日。
有伏律師。
過而謂之曰。
毀經之罪。
甚於五逆。
汝其燒香忏悔前失。
從之疾殊差。
因輿往哲所。
發願歸命。
哲亡。
徙居香山神足寺。
每以四時集衆。
開華嚴經。
謝夙愆。
貞觀十一年四月三日。
嘗於寺後松林坐禅。
忽有三人。
形服都麗。
拜求授菩薩戒。
俄複進曰。
禅師利根。
遽能深信大乘。
若不爾者。
千佛出世猶處地獄。
眺辄大哭不自勝。
尋化士俗。
造華嚴大品法華維摩思益佛藏三論等。
各一百部。
以施。
十三年三月九日竟遷化於佛前。
翹勤之際。
春秋八十餘。
唐法敏 姓孫氏。
丹陽人。
八歲事英禅師出家。
入茅山聽明法師三論。
又依東安研究其指。
年二十三。
從高麗實公及實亡。
印公入蜀。
而法席凋替。
有陳失禦乃反初服。
三年而後能自拔。
避地千餘姚梁安寺領沙彌十輩。
開法華三論。
相續不辍。
貞觀元年。
歸鄉裡以華嚴涅盤。
弘導四衆。
二年會稽都督田公以禮迎。
還住一音寺。
勝會所集七十餘州義學沙門。
二千計。
尼衆三百。
士俗莫能紀。
十九年徙住靜林寺展華嚴經席。
夏六月方升座。
入文有黃金色蛇。
吐五色光。
長七尺許。
上懸屋梁下直敏頂講罷乃隐。
未幾複解制於一音。
夜見二赤衣人緻禮曰。
法師功德難量。
盍往他方教化乎。
今故從東方來迎。
八月之望。
連三日大冥。
莫辨昏旦。
逝之日則二十三日也。
又大明夜如晝。
春秋七十六。
将葬塔表發光景。
地震異香四聞。
唐世瑜 台州陳氏子。
少孤以傭保自活。
旋棄去。
遂遠從綿州震響寺倫法師出家。
時則隋之大業十二年也。
一食常坐。
頭陀自持。
未幾徙居利州之籍住寺。
後入益州綿竹縣響應山尤久。
其山深僻敻絕人煙。
獨賴四猿時供果蓏。
嘗有信士。
母丘生。
負糧以饋。
及還於山半。
見二客貌甚青色。
各持蓮華蔗芋雲。
以獻禅師。
然不知何從來也。
六時行道鳥獸為徒。
三年之中所食。
僅盡米一石七升。
始汲一泉。
俄而二泉又出其下。
清甘可愛。
貞觀初。
偶夢四龍入心目中。
自爾默會三論宗旨。
遂依靈睿法師於綿之大施寺。
是正其義。
尋而覆述。
皆契疏鈔。
忽造崇樂寺。
謂其友曰。
我且遊方矣。
其友喻以道無不在安用遊方。
乃還大施寺。
則人初不知其坐逝於房中也。
俄覺房出香氣。
或随香氣。
入房見之。
并将三金錢於坐處。
然猶執香爐雲。
時蓋十九年四月八日也。
春秋六十三。
刺史劉德威作龛奉全身其内。
曆三年貌如生。
唐慧璇 俗姓董。
少出家襄陽。
周廢大教。
乃南走陳。
從丹陽茅山明法師。
聽三論。
又究四論大品涅盤等於栖霞懸布法師。
晚住安州大林寺。
受圓法師釋論。
既而反鄉裡。
住光福寺。
會亂避城中。
總管盧公。
請於官倉。
講華嚴經集玄侶。
一千五百餘人。
賊因解圍去。
國家受命住龍泉寺。
仍弘演三論大經不少怠。
貞觀二十三年。
衆請開涅盤經。
四月八日夜。
或告之曰。
法師不久。
當生西方。
七月十四日。
張盂蘭盆經席。
敷闡。
才竟。
忽斂手曰。
生常信施。
自今雖一毫皆以資給十方衆僧。
反窮猶乞人。
諸異道等。
遂就座卒。
春秋七十九。
惟璇資性虛靜。
行己接物。
忠恕喜獎。
借後進仁熏義炙。
誠一代之模範也。
善談笑莊老子史。
尤通暢故蔣記二邸。
每延之轅門而問道焉。
嘗病光福去水遠。
意且他徙。
尋有紫袍神人。
長丈許。
挽留之。
因謂
避玉泉山中宴坐草庵。
二十三年如一日。
山寺之側有泉。
然莫知其名。
豈所謂玉泉者欤。
黑蛇長二丈許。
隐顯不常。
如守護狀。
群盜戒勿近。
有張赫伽者。
渠魁也。
尤勇悍挾兩刃與惡少數十輩。
欲殺蛇。
蛇張目出光二百步外。
賊恐懼颠仆再閱日。
瑜聞而馳往。
為誦大品大明。
祝蛇随瑜行賊之死者七人。
至是活其三人。
於是四遠供施委積。
貞觀十年。
荊州道俗請於升覺寺開三論大品。
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寺人皆見群星墜井。
八月十七日。
講大品。
至往生文。
未訖手執如意示寂於座。
壽七十九。
唐慧棱 西隆之申屠氏子也。
父既喪而生。
繄母鞠育三歲。
即知有佛法。
而願聽焉。
母憐之。
攜遊襄陽。
時潤法師方開三論。
一造座隅。
深有領寤。
八歲喪母。
遂依檀溪寺誕律師出家。
年十六能以經之大意奇理。
往問於荊州茅山明法師。
房中曲教不有有者迄三年。
而深會其旨。
複從安州暠師。
入蜀而覆述之際。
尤得暠意。
人因謂之得意棱。
及暠以誣罔下成都縣獄。
棱亦在囚。
衆請講三論講才五偏。
而诏釋無所問。
會安州饑。
耀貴如珠。
棱日丐以濟。
暠而弘演不稍倦。
暠疾棱代之無難色。
時席端俊秀三十餘人。
皆以其所說涅盤悉違暠義。
及暠疾愈。
白請定之。
於是暠召棱前叙辄雲。
是是由爾靡伏。
暠将終握棱手曰。
勿貪利養。
勿憚劬勞。
戰戰兢兢。
如履刀劍。
乃可以傳燈續佛慧命也。
先是棱夢失目。
又人持放光寶鏡來。
印其身至是果驗。
未幾歸襄州紫金寺五年。
弘論。
貞觀八年。
弘涅盤大品惟度等經於須彌寺。
十二年三月。
夢所住寺。
群鳥飛散。
因散衆。
十四年正月。
感通寺昶法師夢閻王謂曰。
吾茲請棱公講三論。
拔公講法華矣。
棱聞之喜曰。
吾發願常處地獄教化。
苟果斯願奚憾。
九月州。
牧蔣王見其弱。
送韶州鐘乳粉令服。
其夜夢衣冠者戒曰。
勿服。
閻王莊嚴道場。
竟大有乳藥。
十月十五日。
忽告弟子以吾五藏已崩。
而無痛苦。
四更起坐告寺主。
寶度曰。
吾觀小年時事。
皎如目前。
俄聞外有大聲曰。
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到矣。
度問使人為誰。
答曰閻王使也。
小食時。
棱斂容卒。
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也。
壽六十五。
唐慧眺 俗莊姓。
襄州人少出家。
以小乘。
遊學齊徐青海諸州間。
隋開皇末。
還住鄉裡之報善寺。
時象王哲公。
方開三論於下龍泉寺。
眺聞而譏曰。
三論明空。
其人必着空。
言未已。
即舌出三尺許。
目鼻耳流血。
昏不知人者七日。
有伏律師。
過而謂之曰。
毀經之罪。
甚於五逆。
汝其燒香忏悔前失。
從之疾殊差。
因輿往哲所。
發願歸命。
哲亡。
徙居香山神足寺。
每以四時集衆。
開華嚴經。
謝夙愆。
貞觀十一年四月三日。
嘗於寺後松林坐禅。
忽有三人。
形服都麗。
拜求授菩薩戒。
俄複進曰。
禅師利根。
遽能深信大乘。
若不爾者。
千佛出世猶處地獄。
眺辄大哭不自勝。
尋化士俗。
造華嚴大品法華維摩思益佛藏三論等。
各一百部。
以施。
十三年三月九日竟遷化於佛前。
翹勤之際。
春秋八十餘。
唐法敏 姓孫氏。
丹陽人。
八歲事英禅師出家。
入茅山聽明法師三論。
又依東安研究其指。
年二十三。
從高麗實公及實亡。
印公入蜀。
而法席凋替。
有陳失禦乃反初服。
三年而後能自拔。
避地千餘姚梁安寺領沙彌十輩。
開法華三論。
相續不辍。
貞觀元年。
歸鄉裡以華嚴涅盤。
弘導四衆。
二年會稽都督田公以禮迎。
還住一音寺。
勝會所集七十餘州義學沙門。
二千計。
尼衆三百。
士俗莫能紀。
十九年徙住靜林寺展華嚴經席。
夏六月方升座。
入文有黃金色蛇。
吐五色光。
長七尺許。
上懸屋梁下直敏頂講罷乃隐。
未幾複解制於一音。
夜見二赤衣人緻禮曰。
法師功德難量。
盍往他方教化乎。
今故從東方來迎。
八月之望。
連三日大冥。
莫辨昏旦。
逝之日則二十三日也。
又大明夜如晝。
春秋七十六。
将葬塔表發光景。
地震異香四聞。
唐世瑜 台州陳氏子。
少孤以傭保自活。
旋棄去。
遂遠從綿州震響寺倫法師出家。
時則隋之大業十二年也。
一食常坐。
頭陀自持。
未幾徙居利州之籍住寺。
後入益州綿竹縣響應山尤久。
其山深僻敻絕人煙。
獨賴四猿時供果蓏。
嘗有信士。
母丘生。
負糧以饋。
及還於山半。
見二客貌甚青色。
各持蓮華蔗芋雲。
以獻禅師。
然不知何從來也。
六時行道鳥獸為徒。
三年之中所食。
僅盡米一石七升。
始汲一泉。
俄而二泉又出其下。
清甘可愛。
貞觀初。
偶夢四龍入心目中。
自爾默會三論宗旨。
遂依靈睿法師於綿之大施寺。
是正其義。
尋而覆述。
皆契疏鈔。
忽造崇樂寺。
謂其友曰。
我且遊方矣。
其友喻以道無不在安用遊方。
乃還大施寺。
則人初不知其坐逝於房中也。
俄覺房出香氣。
或随香氣。
入房見之。
并将三金錢於坐處。
然猶執香爐雲。
時蓋十九年四月八日也。
春秋六十三。
刺史劉德威作龛奉全身其内。
曆三年貌如生。
唐慧璇 俗姓董。
少出家襄陽。
周廢大教。
乃南走陳。
從丹陽茅山明法師。
聽三論。
又究四論大品涅盤等於栖霞懸布法師。
晚住安州大林寺。
受圓法師釋論。
既而反鄉裡。
住光福寺。
會亂避城中。
總管盧公。
請於官倉。
講華嚴經集玄侶。
一千五百餘人。
賊因解圍去。
國家受命住龍泉寺。
仍弘演三論大經不少怠。
貞觀二十三年。
衆請開涅盤經。
四月八日夜。
或告之曰。
法師不久。
當生西方。
七月十四日。
張盂蘭盆經席。
敷闡。
才竟。
忽斂手曰。
生常信施。
自今雖一毫皆以資給十方衆僧。
反窮猶乞人。
諸異道等。
遂就座卒。
春秋七十九。
惟璇資性虛靜。
行己接物。
忠恕喜獎。
借後進仁熏義炙。
誠一代之模範也。
善談笑莊老子史。
尤通暢故蔣記二邸。
每延之轅門而問道焉。
嘗病光福去水遠。
意且他徙。
尋有紫袍神人。
長丈許。
挽留之。
因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