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刻輔宏記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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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刻輔宏記凡例

    是書乃大藏綱宗。台家心髓。大師說大部於隋。觀師錄心宗於吳。崗師述集注於元。示三師獲輔記於乾隆丁醜錢居士制聚珍於嘉慶丙子。迨至於今。始能殃梓告成。嗟乎。說經難。着經尤難。而刊印流通。亦未敢擅言其易。願同志者。毋得以為輕忽可爾。  輔宏記者。相傳謂台宗後嗣。集而記之。惜乎逸其名。弗克顯标記主耳。  是書舊題。标天台四教儀集注輔宏記。示師於記上加一注字。伊庵居士删之。複於記下加補訂二字。茲者攝别從總。唯目之謂儀注彙補輔宏記耳。  記本輯載周詳。示師複增十分之三。居士補訂時。重煩者。删之。未已者。補之。今所刻者。凡遇儀文。俱列科判。注文。記文。皆另起一行。儀注二文。鹹列頂格。設二文中有原注者。仍用小字附入二文之下。若注文。首加陽文注字。而記文。則低一格。以是釋二文之辭。故宜爾也。則首列陰文記字。然示師所補之文。仍标陰文補字。居士備考之文。亦标陰文備字。如是。則來學開卷瞭然。如視諸掌。  [、/(、*、)]庵居士所得标本補入之文。仍用有師标雲四字。餘如舊例(雲雲)。  楞嚴寺藏闆。首列懸科。居士删之。示師貼科。餘所未睹。然分科者。原為易識章節大綱。居士厭煩删去細科。以予之鈍目矚之。似未堪略。今依儀本舊判。少加詳易。增補文前。願同志者。垂賜鑒原。  [、/(、*、)]庵囑雲。如有刻闆因緣。則諸圖仍從挂線。茲宜從命。故将直說轉畫成圖。俱照集注參正。  古疏随文科目。多不俱提。如一科分三。但标首科。今亦從之。奚敢逞能别調耶。  古德标科楷式。巧用幹支。以别科目層次。今亦承用。以是書章節繁疊。二十字未足為标。複用号碼之數。依次标科。實欲從流覓源者便。非露拙也。  以章節科中。雖大科分幾。或子科複分。每科之下。但标其初。未曾俱列。今於記前另設略科提綱者。以為索本讨源之便耳。  (不肖)少而乏讀。智不逮人。況未徧親高哲。富玩古疏。今刻是書。唯遵前印疏理文節次第。未敢擅自移易。雖編科參梓。少有所補。一一俱依備簡補遺。掉直文面而已。  注既十軸。記亦十軸。今疏理記文。仍分十軸。以其頁數過多。訂本甚厚。恐翻閱者未便。故剖之為某卷上下。庶幾可以薄訂矣。蓋為珍重佛法。非敢擅易也。賜覽高賢。幸垂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