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飛行船(2)

關燈
黑客是philia先生,這一點沒錯。

    要知道網站是由他主宰的呀。

     他一定非常懂計算機。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27 ■Re.罪犯 帕斯卡。

    這樣不好吧。

     不能因為他經營網站,就認為他會進行黑客破壞啊。

    現在的我就不會啊。

    我不過是在管理這個網站罷了。

    總之這個話題就到此為止吧。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29 ■罪犯 請讓我再說一點。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30 ■不行! 不行。

    我說過了,這樣太偏激了。

    如果你再這樣口無遮攔,我就删除你的帖子。

     請你發郵件給我。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35 ■罪犯 請删除吧。

    但是在此之前請讓我說。

    身上沒有做标記的人在RAM①夥伴中隻有philia先生和嗜睡嬰兒,還有Satie,就是你喽。

    嗜睡嬰兒證實了他當時在場。

    你說自己沒有去,也沒有人看到你。

    你說過你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以此作為标記。

    但是現場沒有這樣打扮的人。

    你說了當時有事沒能去,可是,假如沒有黃色墨鏡和黃色運動服,沒有人能認出你來。

     你可以删除這些内容。

    不過隻要帖子登上,一定會有人看到的。

    如果你删除了,那麼你的行為簡直就和罪犯一樣了。

     再見一面吧,Satie。

     其實,我看見罪犯了。

    我知道他的長相。

    如果你是罪犯,我一眼就能認出來。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37 ■Re.罪犯 你在懷疑我嗎? 不,還是在說你看到了真正的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38 ■不删除了嗎? 如果你能向我保證不删除我的帖子,那麼我就再寫一點。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40 ■Re.不删除了嗎? 不删除了,請告訴我。

     順便說一下,我可不是罪犯哦。

     你想見面的話,可以見見。

     各位,作
0.04378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