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毗達磨俱舍論疏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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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恩寺沙門神泰述
○分别根本品第二之三
上來辨得非得。
自下一句辨同分。
文中,初結前問後,次舉頌答,後釋頌本。
文中有七。
初述薩婆多宗,于中有五。
初略述宗。
色心之外,有别實物,名為同分。
謂諸有情,展轉類等,故名為同分。
是因義,因此非色心法,令諸有情展轉同,故名同分。
正理論雲:此中方形乘同樂欲,展轉相似,故名為同分。
是因義,有别實物,是此同因,故名同分。
此從果及用為名也。
六足本論說:此名衆同分。
衆多有情,展轉同因,名衆同分。
此衆同分雜心,名衆生種類,唯說人同分,不說法同分。
婆沙名受身處,唯說法同分,不說人同分。
此論名同分,通人法也。
二此複二種下,辯人同分。
有其二種:一無差别,謂諸有情,皆有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
等有無差别,名無差别同分。
二有差别者,即前無差别同分。
二有差别者,即前無差别同分。
令諸有情,一界,二地,三趣,四胎卵等生,五刹利婆羅門等種,六迦葉瞿昙等姓,七女,八男,九優婆塞,此雲近事。
十比丘,十一學,十二無學等,各别同分。
随一類有情,各等有故。
正理論十四雲:問雲:雲何異熟?謂地獄等,及卵生等,趣生同分。
雲何等流?謂界地處,種姓族類,沙門梵志,學無學等,所有同分。
有餘師說:諸同分中,先業所引生,是異熟同分。
現在加行起,是等流同分。
上來第二明人同分,自下第三明法同分,故雲複有法同分,謂随蘊、界、處法展轉等相似義,有法同分,令蘊、界、處法展轉同也。
古師多言人同分外别有法同分者,不然。
依薩婆多宗,人外無别法,即于五蘊法上假立名人,故知人同分外無别法同分,即于法同分上假立人同分也。
蘊、界、處三科,法同體義分,故知同分上同體義分為三科同分。
四、反難經部:若無實物無差别相名同分者,展轉差别諸有情中,有情望有情等,是有情無有差别,作此覺解及施設言說,雲一切有情不應得有,以覺解必緣境,言說必有所言說故。
若無境無所說,則亦無能覺解及能說也。
下類釋。
若無法同分,如是蘊等,等無差别,覺解及言說,如理應知,亦不應得。
有五,以死生對反舍,得四句分别。
頗有死生對不舍,得有情同分,應作四句。
第一句者,謂是人趣處死,還生人趣處,是有死有生,不舍不得人趣同分也。
第二句者,謂入正性,離生作時,舍異生同分,得聖者同分。
第三句者,謂是人趣死,生餘天趣等,是有死生,是舍人趣同分,是得天趣等同分。
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上來雖有五文,合為第一述薩婆多宗,自下第二論主述經部責。
薩婆多初責:若别有實物名異生同分,何用别立異生性耶?非異人同分别有人性故。
正理論雲:異生同分入離生時舍,有情同分入涅槃時舍,是不異生性即異生同分耶?此不應然,所作異故。
謂彼身形、作用、樂欲互相似因,名為同分。
若與聖道成就相違,是異生因,名異生性。
入離生時,于衆同分亦舍亦得,于異生性舍而不明。
釋雲:既異生同分與異生性所作異故,異生同分外别立異生性,人同分外無别有人性所作故,人同分外不别立人性。
二責:又非世間現說量見同分,以非色故,亦非覺慧比量所能了别,以無用故。
世人雖不了别色心□外别有實體有情同分,而于有情覺及言說謂無差别,同是有情,故設有體,亦何所用?正理論雲:同分非色,如何得知有用能生無事類?由見後果智有彼故。
如見現在業所得果,知有前生曾所作業,又觀行者現趣知故。
釋雲:問:同分非色不可說知,如何得知有用能生有情無差别事類展轉相似?答:由見彼同果,知有彼分因故。
如見現在業所得果,比知有前生曾所作業因,此即有用覺慧比知,何得說言亦非覺慧所能了别,無别用耶?又薩婆多諸羅漢等修定心觀行者,現量說知,何得說言又非世間說量現見同分,以非色故耶?世間散心不修觀門,但證量知色等五玄同分,雖非色修觀行者定心證知也。
世間散心不修觀行,故雖不了别有有情同分因,而于有情謂無差别果得知者,皆是同分體之作用,何得說言故設有體亦何所用耶?三責:又何因不許有無情同分?一??、二麥、三豆、四金、五鐵、六庵羅樹、七般娜娑樹等,亦有自類互相似故。
庵羅樹子色形相似,木菰始終色相似,生熟難知也。
般娜娑樹極大,子如冬菰,大味甚甜。
正理論責雲:何不亦許庵羅樹等立為五趣,綠豆等立為四生?又佛世尊曾不說有無性同分,且我于中作如是解:一由彼草等無有展轉業用樂欲互相似故,世尊于彼不說别有同分。
二又必因有情草木等方生,由有情故令草木相似,故唯有情說有同分。
三謂由先業作異熟因,感得現在異熟同分,及因現在勤勇得現在等流同分,于彼□等二事皆無,故無同分,即由此事說有實物。
四責:又諸同分展轉差别,如何于彼更無同分,而起無别覺施設也?正理論救雲:由諸同分是同類事等因性故,即為同類展轉相似覺施設因。
如眼耳等由大種造方成色性,大種雖無餘大種造而色性成,同分亦必雖無同分而同性成。
五責:又應顯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于一切法總同言智由此發生。
彼複執有同異句義,于同異品類,同異言智,由此發生。
釋雲:外道有論,名吠世師。
舊經論中,真谛師雲鞞世師,羅什師雲衛世師,言訛也。
吠世師,此雲勝論。
有說六句義:一實,二德,三業,四同異,五有,六和合。
實有九種,謂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
複有十八種,謂色、聲、香、味、觸、數、量、各合,離此彼智,苦、樂、欲、嗔、功力。
業有六種,謂舉、下、屈、申、行、動。
同異,謂同異順逆。
智因如牛,有牛法故,令牛與牛類同異。
于馬類智,若緣牛時,一切牛同生牛智,牛出時智,則是順。
一切馬不能生牛智,馬于此智,即是逆。
汝薩婆多執有差别同分義,與此外道同異句義何殊?有謂有智,智因此生,名為有智,即是大同義。
彼執有一大有法,此法常住,能令諸法有,諸法若與此法相應,故得是有。
汝執無差别同分,與此有句義何别?和合,謂果在因中,由此和合句義,故令因果和合。
□文中六句義中,以兩句義,責汝是佛法弟子。
立此二種同分,應顯成勝論所執,乃是外道弟子。
彼宗執有第五有句義,名總同句義,能令一切法有故,總同言智,由此發生。
汝薩婆多立無差别同分,即是外道第五有句義也。
彼複執有第四同異句義,令牛類同,與馬類異,同異言智,由此發生。
汝立差别同分,則是外道同異句義。
故汝所立二種同分,即應顯成勝論所執也。
上來雖有五責,合為第二論主述經部師責薩婆多。
自下第三薩婆多救,于五責中□同外道,故但救第五責。
毗婆沙師作如是救:彼執有句義、同異句義,與此同分義類不同。
彼說有句義是一常住物,于多物上轉,令一切法成有,我立無差别同分,一一有情各各别有,念念生滅,其性無常,豈同彼執耶?人彼執同異句義,如牛同異句義,有一法其性是常,于法界多牛上轉,令法界牛同異于馬等,我立差别同分,亦一一牛上别有,其性念念無常,豈同彼執?婆沙師重救雲:又從于外道,若顯成、若不顯成,然此同分必有實物,契經說故。
如世尊言:若還來此,得人同分,乃至廣說。
正理論雲:若勝論執此二句義其體唯一,刹那無常,無所依止,展轉差,設令同彼,亦無多過。
非勝論者執眼等根能行色等,即令釋子舍如是見,别作餘解。
故彼所難是朋黨言,求正理人不應收采。
四經部破,雖有是說,而不說言别有實物名為同分。
五婆沙師問:若爾,所說同分是何?六經部答:即如是類諸行生時,于中假立人同分等,如谷等同分。
七論主評:此經部非善說,違我薩婆多宗故。
自下三句,頌辯無想異熟。
文中,初結前問後,次舉頌答,後釋頌本。
文中有二:初釋兩句。
若生廣果天上,無想天中,後非色心異熟法,能令未來心、心所滅,名為無想。
是實物,能遮未來心、心所法,令暫不起故。
古師多言:于過去心、心所滅處得無想者,不然。
如非數滅,遮未來法故,于未來法上得。
今無想異熟亦爾,能遮未來心、心所法故。
于未來心、心所法暫不起者,無想異起,遮未來心。
譬如垣、塘、堰、江、河也。
二釋第三句。
此法一向是異熟果。
問:誰之異熟?答:謂無想定。
正理論雲:此法一向是無想定所感異熟。
由彼無想有情天中,無想及色,唯是無想定所感異熟故。
此定無力,引衆同分及與命根。
以衆同分及與命根,唯是有心第四定果故。
彼處餘蘊,是共異熟。
婆沙□問曰:無想定與,為受何報?答曰:或有說者,受無想及色、命根、受身方處,是第四釋有心報,其餘陰報是共執報。
複有說者,無想定唯受無想報、命根、受身處,是第四釋有心報,餘陰是共報。
複有說者,無想定受無想報、命根,是第四釋有心報,餘陰是共報。
複有說者,無想定受無想報,餘陰是共報。
複有說者,無心時亦受第四釋有心報,有心時亦受無心報。
問曰:雲何無心時亦受第四釋有心報,有心時亦受無心報耶?答曰:若爾,有何過?如受色報時亦受非色報,知受非色報時亦受色報。
尊者奢摩達多說曰:無想定報得無想得受身處,有心報得色得命根,餘心不相應行心心數法非是報。
評曰:不應作是說,如是說者好。
無想定不能造受身處。
所以者何?非是業故。
業能造受身處及能得報命根,無想定報得無想,諸餘複是彼報果。
釋雲:若依婆沙評家,十一說之中評取第二說。
今俱舍論:問:誰之異熟?答:謂無想定。
同婆沙第二師說,評家所存。
然正理論及之,無想及色唯是無想定所感,異熟同婆沙初師說,非婆沙評家所存也。
問:無想有情居在何處?答:居在廣果。
謂廣果天中有高勝樓處,廣果天衆向下海水爾所由旬,向上看樓頂亦爾。
所由旬如中間定,梵王所居樓迥生梵輔天。
如梵輔天向下去,海水爾所由旬,向上看梵王樓頂亦爾。
可就義别判其文。
上來初出無想報體;二、此法一向下,幻五果分别,是異熟果;三、難之異熟下,出無想異熟因體;四、無想有情,居在何處下,辯住處所;五、彼為恒無想下,辯始終有想,中間無想。
文中初問:彼五百劫,為恒無想,為亦有想?答:初生将死位中,多時有想。
真谛師雲:可如刀兵劫量,多時有想。
然言無想天者,由彼有情,生後死前,中間五百大劫,長時想不起,從多為論,故名無想天。
下引經證。
将命終時,由想起故,彼從處沒,然後有情,将命終時,如久睡覺,還起于想。
六、從彼沒已下,明退生處。
從彼無想天沒已,必生欲界,非餘三定處所。
先修無想定行,為異熟因,勢力盡故,報盡命終,于彼不能更修四定,故不生四定。
如箭射空,力盡堕地,欲界如地,故必生欲界。
若諸有情,應生彼欲界五道處,必有欲界五道中,随有一道,順後受定業,得生五道,義如前說。
如應生彼北俱盧洲,必定應有生六欲天後報之業。
婆沙百五十四:生無想天,幾根滅?答:八,謂眼耳鼻舌身命意舍根。
問:此說從何處生無想天耶?答:此說從無想中有生,無想生有。
問:爾時亦有信等亦根,現在前滅,何故不說?答:此文應作是說,或八或十三中,有最後心,無記者八,善者十三,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此義有餘。
有作是說,此中但依滅位生位皆有者說,信等五根,唯滅位有,非生位有,是故不說。
何系心心所滅?答:色界系。
幾根現前?答:八如前說。
何系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系,死生必起同地心故。
無想天殁,幾根滅?答:八如前說。
何系心心所滅?答:色界系。
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謂眼耳鼻舌身命意舍,根一形九,加男女根,随一二形十,加男女根。
何系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系,由此證知,從無想天殁,定生欲界。
問:定生何處?答:有說生地獄,有說生惡趣,如是說者,定生欲界,處所不定,或生惡趣,或天或人。
問:何故從無想天殁,定生欲界?答:由異熟思勢力爾故,随異熟思所有勢力,唯令如是異熟起故;有餘師說,無想壽盡,餘處壽業,不增長故,謂先增長無想壽業,今已受盡,餘處壽業,先不增長,故從彼沒,定生欲界。
問:彼亦曾起下三意,何故不引彼起壽果?答:彼雖曾起下三意,非堅執故,不引彼壽,唯堅執着第四意,故引彼壽;有說彼雖曾起下三意,而非所求,彼唯求,彼唯求于第四意;有說彼雖曾起下三意,但如所涉路,而非所趣,第四意是正所趣,非如所涉路,故引彼壽;有說若造無想天,順次生受業者,法爾亦造欲界,順後次受業,如造北俱盧洲,順次生業者,法爾亦造欲界天,順後次次受業;有說欲界是一切有情退所歸處,謂諸有情,由業力修力,往色無色界,彼業若盡,還堕欲界;譬如大地是諸飛鳥退所歸處,謂諸飛鳥,由翅翮力,飛騰虛空,翮力盡時,還堕于地,有情無想有情,經五劫,住于無想,如熟睡眠,覺已不能取餘異熟,便随欲界。
如人在樹端倚枝而眠,多時歘覺手忘攀攬即便堕地,彼亦如是。
有說: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為真道,彼異熟為涅槃,乃至生彼天中。
此執随逐彼後,從無想将命終時,見當生相便作是念:定無涅槃。
若實有者,我已證得,于今何故生相現前?由謗涅槃及聖道故,從彼處沒生惡趣中。
尊者妙音亦作是說:彼謗涅槃及聖者故,從彼命終定生惡趣。
問:無想定、無想事何差别?答:名即差别,此名無想定,此名無想事。
複次因是無想定,果是無想事。
複次異熟法是無想定,異熟是無想事。
複次無想定是善,無想事是無記。
複次無想定是定,無想事是生。
複次無想定加行功用作意所起,無想事非加行功用作意所起。
複次無想定通在此彼得、此彼現在前,無想事唯在彼得、彼現在前。
複次無想定是加行得,無想事是生得。
是謂無想、無想事差别。
問:無想天在何處攝?外國師說:第四意處别有九,此是一處。
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即廣果天攝。
然以為勝寂靜故别立名,猶如村邊阿練若處。
彼天身量雲何?答:五百逾繕那。
壽量雲何?答:五百劫。
作何等威儀住?有說:結加趺坐,如沙門釋子。
有說:卻踞而坐,如婆羅門。
如是說者,如先入此定所住威儀,即以此威儀于彼五百劫住。
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謂或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俱無心想,為遮彼意,顯彼有情,生時死時,俱有心想,非無心想,有死生故;或複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有心,死時無心,為遮彼意,顯彼死時,亦有心想,非無心想,有命終故;或複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雖俱有心,然唯一念,非無相續,為遮彼意,顯彼生時,生已經久,心猶相續,後方無想,從無想出,有心多時,後方舍命,是故如是說。
頗有處唯二刹那有心,謂結生及命終時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頗有處結生心,為等無間緣命終心起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頗有處結生心,為四緣命終心起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為遮此等,故作斯論。
無想有性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答:當言有想,此即遮止執無想天生時無心者意。
如世尊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殁,從彼殁時,彼想當言滅耶不滅耶?答:當言滅,此即遮止執無想天死時無心者意。
當言住何處彼想滅耶?答:當言即住彼處,此即遮止執無想有情非死時生時一念有者意。
問:無想有情,前心多耶後心多耶?答:有說前心多非後心,以彼未入無想位時,異熟相續勢力猛盛故,多時有心,方入無無想,出無想已,異熟相續勢力衰微故,少時有心,即便舍命;有說後心多非前心,以彼未入無想位時,欣求無想,其心猛利故,少時有心,即入無想,出無想已,無所欣求故,多時有心,後然舍命。
如是說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少,或前少後多,随彼意樂有差别故。
彼想當言善,若為無記耶?答:或善,或無記。
彼想幾随眠随增?答:色界有漏緣。
幾結系耶?答:六。
彼想者,謂出無想想。
或善或無記者,善謂生得善,無記謂有覆無記或無覆無記。
色界有漏緣者,謂第四意有漏緣随眠。
問:何故無漏緣随眠于彼想不随增耶?答:彼計無想為涅槃,無想天為真道,乃至生彼及從彼沒,唯如是執,還複随轉,于真滅道不謗為無,故無漏緣爾時不起。
六結系者,除恚、嫉、悭,有餘結轉。
問:出無想想為五部所斷,為但修所斷耶?若爾,何失?若五斷者,十門所說當雲何通?如說:過去法為等無間生二心。
若修斷者,此文複雲何通?如說:彼想色界有漏緣随眠随增。
有作是說:此通五斷。
問:十門所說當雲何通?答:彼文應言:過去法為等無間生六心,謂色界五,無色界一。
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彼文作依二無心定出心而說,不說無想。
所以者何?二無心定加行功用作意而起,無想不爾。
有餘師言:唯修所斷。
問:此文所說當雲何通?答:此文□言:彼想色界<<pic>x53p0050_01.gif</pic>同,及修所斷随眠随增。
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此中應說和合。
彼有命終時心通于五部,非但說出無想心,以命終心是前眷屬,故此應說。
評曰:應知前說者好,無别道理遮餘心故。
自下三行,頌辨二無心定。
于中,初一行,頌别明無想定;次一行半,頌别明滅盡定;後有兩句,頌總分别二定。
就初文中有五:初、結前問二定名,二、答二定名,三、别問。
初無想定,其相雲何?四、舉頌答,五、釋頌本。
文中有七:初、釋初句。
如前所說,有無想異熟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為無想。
如是複有别,非色非心善法,能令未來心、心所滅,名無想定體。
次、釋其名。
得無想人定,名無想定,此從人及體受稱。
或定能令想無,名無想定法,從用體為名也。
頌說如是聲,唯顯此定能滅心、心所,與無想異熟同,故類釋之。
如是善、無記等法門,則不同也。
一、釋後意。
問:此無想定在何地?答:謂,後定即在第四定,非餘。
二、釋頌求脫。
問:修無想定,為何所求?答:謂,求真解脫。
彼執無想執是真解脫,為求證彼真解脫故,修無想定。
四、釋頌中善。
前說無想報是異熟,故無記性攝,不待說自成。
今無想定一向是善,故能招無想有情天中
自下一句辨同分。
文中,初結前問後,次舉頌答,後釋頌本。
文中有七。
初述薩婆多宗,于中有五。
初略述宗。
色心之外,有别實物,名為同分。
謂諸有情,展轉類等,故名為同分。
是因義,因此非色心法,令諸有情展轉同,故名同分。
正理論雲:此中方形乘同樂欲,展轉相似,故名為同分。
是因義,有别實物,是此同因,故名同分。
此從果及用為名也。
六足本論說:此名衆同分。
衆多有情,展轉同因,名衆同分。
此衆同分雜心,名衆生種類,唯說人同分,不說法同分。
婆沙名受身處,唯說法同分,不說人同分。
此論名同分,通人法也。
二此複二種下,辯人同分。
有其二種:一無差别,謂諸有情,皆有有情同分,一切有情,各等有故。
等有無差别,名無差别同分。
二有差别者,即前無差别同分。
二有差别者,即前無差别同分。
令諸有情,一界,二地,三趣,四胎卵等生,五刹利婆羅門等種,六迦葉瞿昙等姓,七女,八男,九優婆塞,此雲近事。
十比丘,十一學,十二無學等,各别同分。
随一類有情,各等有故。
正理論十四雲:問雲:雲何異熟?謂地獄等,及卵生等,趣生同分。
雲何等流?謂界地處,種姓族類,沙門梵志,學無學等,所有同分。
有餘師說:諸同分中,先業所引生,是異熟同分。
現在加行起,是等流同分。
上來第二明人同分,自下第三明法同分,故雲複有法同分,謂随蘊、界、處法展轉等相似義,有法同分,令蘊、界、處法展轉同也。
古師多言人同分外别有法同分者,不然。
依薩婆多宗,人外無别法,即于五蘊法上假立名人,故知人同分外無别法同分,即于法同分上假立人同分也。
蘊、界、處三科,法同體義分,故知同分上同體義分為三科同分。
四、反難經部:若無實物無差别相名同分者,展轉差别諸有情中,有情望有情等,是有情無有差别,作此覺解及施設言說,雲一切有情不應得有,以覺解必緣境,言說必有所言說故。
若無境無所說,則亦無能覺解及能說也。
下類釋。
若無法同分,如是蘊等,等無差别,覺解及言說,如理應知,亦不應得。
有五,以死生對反舍,得四句分别。
頗有死生對不舍,得有情同分,應作四句。
第一句者,謂是人趣處死,還生人趣處,是有死有生,不舍不得人趣同分也。
第二句者,謂入正性,離生作時,舍異生同分,得聖者同分。
第三句者,謂是人趣死,生餘天趣等,是有死生,是舍人趣同分,是得天趣等同分。
第四句者,謂除前相, 上來雖有五文,合為第一述薩婆多宗,自下第二論主述經部責。
薩婆多初責:若别有實物名異生同分,何用别立異生性耶?非異人同分别有人性故。
正理論雲:異生同分入離生時舍,有情同分入涅槃時舍,是不異生性即異生同分耶?此不應然,所作異故。
謂彼身形、作用、樂欲互相似因,名為同分。
若與聖道成就相違,是異生因,名異生性。
入離生時,于衆同分亦舍亦得,于異生性舍而不明。
釋雲:既異生同分與異生性所作異故,異生同分外别立異生性,人同分外無别有人性所作故,人同分外不别立人性。
二責:又非世間現說量見同分,以非色故,亦非覺慧比量所能了别,以無用故。
世人雖不了别色心□外别有實體有情同分,而于有情覺及言說謂無差别,同是有情,故設有體,亦何所用?正理論雲:同分非色,如何得知有用能生無事類?由見後果智有彼故。
如見現在業所得果,知有前生曾所作業,又觀行者現趣知故。
釋雲:問:同分非色不可說知,如何得知有用能生有情無差别事類展轉相似?答:由見彼同果,知有彼分因故。
如見現在業所得果,比知有前生曾所作業因,此即有用覺慧比知,何得說言亦非覺慧所能了别,無别用耶?又薩婆多諸羅漢等修定心觀行者,現量說知,何得說言又非世間說量現見同分,以非色故耶?世間散心不修觀門,但證量知色等五玄同分,雖非色修觀行者定心證知也。
世間散心不修觀行,故雖不了别有有情同分因,而于有情謂無差别果得知者,皆是同分體之作用,何得說言故設有體亦何所用耶?三責:又何因不許有無情同分?一??、二麥、三豆、四金、五鐵、六庵羅樹、七般娜娑樹等,亦有自類互相似故。
庵羅樹子色形相似,木菰始終色相似,生熟難知也。
般娜娑樹極大,子如冬菰,大味甚甜。
正理論責雲:何不亦許庵羅樹等立為五趣,綠豆等立為四生?又佛世尊曾不說有無性同分,且我于中作如是解:一由彼草等無有展轉業用樂欲互相似故,世尊于彼不說别有同分。
二又必因有情草木等方生,由有情故令草木相似,故唯有情說有同分。
三謂由先業作異熟因,感得現在異熟同分,及因現在勤勇得現在等流同分,于彼□等二事皆無,故無同分,即由此事說有實物。
四責:又諸同分展轉差别,如何于彼更無同分,而起無别覺施設也?正理論救雲:由諸同分是同類事等因性故,即為同類展轉相似覺施設因。
如眼耳等由大種造方成色性,大種雖無餘大種造而色性成,同分亦必雖無同分而同性成。
五責:又應顯成勝論所執,彼宗執有總同句義,于一切法總同言智由此發生。
彼複執有同異句義,于同異品類,同異言智,由此發生。
釋雲:外道有論,名吠世師。
舊經論中,真谛師雲鞞世師,羅什師雲衛世師,言訛也。
吠世師,此雲勝論。
有說六句義:一實,二德,三業,四同異,五有,六和合。
實有九種,謂地、水、火、風、空、時、方、我、意。
複有十八種,謂色、聲、香、味、觸、數、量、各合,離此彼智,苦、樂、欲、嗔、功力。
業有六種,謂舉、下、屈、申、行、動。
同異,謂同異順逆。
智因如牛,有牛法故,令牛與牛類同異。
于馬類智,若緣牛時,一切牛同生牛智,牛出時智,則是順。
一切馬不能生牛智,馬于此智,即是逆。
汝薩婆多執有差别同分義,與此外道同異句義何殊?有謂有智,智因此生,名為有智,即是大同義。
彼執有一大有法,此法常住,能令諸法有,諸法若與此法相應,故得是有。
汝執無差别同分,與此有句義何别?和合,謂果在因中,由此和合句義,故令因果和合。
□文中六句義中,以兩句義,責汝是佛法弟子。
立此二種同分,應顯成勝論所執,乃是外道弟子。
彼宗執有第五有句義,名總同句義,能令一切法有故,總同言智,由此發生。
汝薩婆多立無差别同分,即是外道第五有句義也。
彼複執有第四同異句義,令牛類同,與馬類異,同異言智,由此發生。
汝立差别同分,則是外道同異句義。
故汝所立二種同分,即應顯成勝論所執也。
上來雖有五責,合為第二論主述經部師責薩婆多。
自下第三薩婆多救,于五責中□同外道,故但救第五責。
毗婆沙師作如是救:彼執有句義、同異句義,與此同分義類不同。
彼說有句義是一常住物,于多物上轉,令一切法成有,我立無差别同分,一一有情各各别有,念念生滅,其性無常,豈同彼執耶?人彼執同異句義,如牛同異句義,有一法其性是常,于法界多牛上轉,令法界牛同異于馬等,我立差别同分,亦一一牛上别有,其性念念無常,豈同彼執?婆沙師重救雲:又從于外道,若顯成、若不顯成,然此同分必有實物,契經說故。
如世尊言:若還來此,得人同分,乃至廣說。
正理論雲:若勝論執此二句義其體唯一,刹那無常,無所依止,展轉差,設令同彼,亦無多過。
非勝論者執眼等根能行色等,即令釋子舍如是見,别作餘解。
故彼所難是朋黨言,求正理人不應收采。
四經部破,雖有是說,而不說言别有實物名為同分。
五婆沙師問:若爾,所說同分是何?六經部答:即如是類諸行生時,于中假立人同分等,如谷等同分。
七論主評:此經部非善說,違我薩婆多宗故。
自下三句,頌辯無想異熟。
文中,初結前問後,次舉頌答,後釋頌本。
文中有二:初釋兩句。
若生廣果天上,無想天中,後非色心異熟法,能令未來心、心所滅,名為無想。
是實物,能遮未來心、心所法,令暫不起故。
古師多言:于過去心、心所滅處得無想者,不然。
如非數滅,遮未來法故,于未來法上得。
今無想異熟亦爾,能遮未來心、心所法故。
于未來心、心所法暫不起者,無想異起,遮未來心。
譬如垣、塘、堰、江、河也。
二釋第三句。
此法一向是異熟果。
問:誰之異熟?答:謂無想定。
正理論雲:此法一向是無想定所感異熟。
由彼無想有情天中,無想及色,唯是無想定所感異熟故。
此定無力,引衆同分及與命根。
以衆同分及與命根,唯是有心第四定果故。
彼處餘蘊,是共異熟。
婆沙□問曰:無想定與,為受何報?答曰:或有說者,受無想及色、命根、受身方處,是第四釋有心報,其餘陰報是共執報。
複有說者,無想定唯受無想報、命根、受身處,是第四釋有心報,餘陰是共報。
複有說者,無想定受無想報、命根,是第四釋有心報,餘陰是共報。
複有說者,無想定受無想報,餘陰是共報。
複有說者,無心時亦受第四釋有心報,有心時亦受無心報。
問曰:雲何無心時亦受第四釋有心報,有心時亦受無心報耶?答曰:若爾,有何過?如受色報時亦受非色報,知受非色報時亦受色報。
尊者奢摩達多說曰:無想定報得無想得受身處,有心報得色得命根,餘心不相應行心心數法非是報。
評曰:不應作是說,如是說者好。
無想定不能造受身處。
所以者何?非是業故。
業能造受身處及能得報命根,無想定報得無想,諸餘複是彼報果。
釋雲:若依婆沙評家,十一說之中評取第二說。
今俱舍論:問:誰之異熟?答:謂無想定。
同婆沙第二師說,評家所存。
然正理論及之,無想及色唯是無想定所感,異熟同婆沙初師說,非婆沙評家所存也。
問:無想有情居在何處?答:居在廣果。
謂廣果天中有高勝樓處,廣果天衆向下海水爾所由旬,向上看樓頂亦爾。
所由旬如中間定,梵王所居樓迥生梵輔天。
如梵輔天向下去,海水爾所由旬,向上看梵王樓頂亦爾。
可就義别判其文。
上來初出無想報體;二、此法一向下,幻五果分别,是異熟果;三、難之異熟下,出無想異熟因體;四、無想有情,居在何處下,辯住處所;五、彼為恒無想下,辯始終有想,中間無想。
文中初問:彼五百劫,為恒無想,為亦有想?答:初生将死位中,多時有想。
真谛師雲:可如刀兵劫量,多時有想。
然言無想天者,由彼有情,生後死前,中間五百大劫,長時想不起,從多為論,故名無想天。
下引經證。
将命終時,由想起故,彼從處沒,然後有情,将命終時,如久睡覺,還起于想。
六、從彼沒已下,明退生處。
從彼無想天沒已,必生欲界,非餘三定處所。
先修無想定行,為異熟因,勢力盡故,報盡命終,于彼不能更修四定,故不生四定。
如箭射空,力盡堕地,欲界如地,故必生欲界。
若諸有情,應生彼欲界五道處,必有欲界五道中,随有一道,順後受定業,得生五道,義如前說。
如應生彼北俱盧洲,必定應有生六欲天後報之業。
婆沙百五十四:生無想天,幾根滅?答:八,謂眼耳鼻舌身命意舍根。
問:此說從何處生無想天耶?答:此說從無想中有生,無想生有。
問:爾時亦有信等亦根,現在前滅,何故不說?答:此文應作是說,或八或十三中,有最後心,無記者八,善者十三,而不作是說者,應知此義有餘。
有作是說,此中但依滅位生位皆有者說,信等五根,唯滅位有,非生位有,是故不說。
何系心心所滅?答:色界系。
幾根現前?答:八如前說。
何系心心所現前?答:色界系,死生必起同地心故。
無想天殁,幾根滅?答:八如前說。
何系心心所滅?答:色界系。
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謂眼耳鼻舌身命意舍,根一形九,加男女根,随一二形十,加男女根。
何系心心所現前?答:欲界系,由此證知,從無想天殁,定生欲界。
問:定生何處?答:有說生地獄,有說生惡趣,如是說者,定生欲界,處所不定,或生惡趣,或天或人。
問:何故從無想天殁,定生欲界?答:由異熟思勢力爾故,随異熟思所有勢力,唯令如是異熟起故;有餘師說,無想壽盡,餘處壽業,不增長故,謂先增長無想壽業,今已受盡,餘處壽業,先不增長,故從彼沒,定生欲界。
問:彼亦曾起下三意,何故不引彼起壽果?答:彼雖曾起下三意,非堅執故,不引彼壽,唯堅執着第四意,故引彼壽;有說彼雖曾起下三意,而非所求,彼唯求,彼唯求于第四意;有說彼雖曾起下三意,但如所涉路,而非所趣,第四意是正所趣,非如所涉路,故引彼壽;有說若造無想天,順次生受業者,法爾亦造欲界,順後次受業,如造北俱盧洲,順次生業者,法爾亦造欲界天,順後次次受業;有說欲界是一切有情退所歸處,謂諸有情,由業力修力,往色無色界,彼業若盡,還堕欲界;譬如大地是諸飛鳥退所歸處,謂諸飛鳥,由翅翮力,飛騰虛空,翮力盡時,還堕于地,有情無想有情,經五劫,住于無想,如熟睡眠,覺已不能取餘異熟,便随欲界。
如人在樹端倚枝而眠,多時歘覺手忘攀攬即便堕地,彼亦如是。
有說: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為真道,彼異熟為涅槃,乃至生彼天中。
此執随逐彼後,從無想将命終時,見當生相便作是念:定無涅槃。
若實有者,我已證得,于今何故生相現前?由謗涅槃及聖道故,從彼處沒生惡趣中。
尊者妙音亦作是說:彼謗涅槃及聖者故,從彼命終定生惡趣。
問:無想定、無想事何差别?答:名即差别,此名無想定,此名無想事。
複次因是無想定,果是無想事。
複次異熟法是無想定,異熟是無想事。
複次無想定是善,無想事是無記。
複次無想定是定,無想事是生。
複次無想定加行功用作意所起,無想事非加行功用作意所起。
複次無想定通在此彼得、此彼現在前,無想事唯在彼得、彼現在前。
複次無想定是加行得,無想事是生得。
是謂無想、無想事差别。
問:無想天在何處攝?外國師說:第四意處别有九,此是一處。
迦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即廣果天攝。
然以為勝寂靜故别立名,猶如村邊阿練若處。
彼天身量雲何?答:五百逾繕那。
壽量雲何?答:五百劫。
作何等威儀住?有說:結加趺坐,如沙門釋子。
有說:卻踞而坐,如婆羅門。
如是說者,如先入此定所住威儀,即以此威儀于彼五百劫住。
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乃至廣說。
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故。
謂或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俱無心想,為遮彼意,顯彼有情,生時死時,俱有心想,非無心想,有死生故;或複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有心,死時無心,為遮彼意,顯彼死時,亦有心想,非無心想,有命終故;或複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雖俱有心,然唯一念,非無相續,為遮彼意,顯彼生時,生已經久,心猶相續,後方無想,從無想出,有心多時,後方舍命,是故如是說。
頗有處唯二刹那有心,謂結生及命終時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頗有處結生心,為等無間緣命終心起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頗有處結生心,為四緣命終心起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天。
為遮此等,故作斯論。
無想有性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答:當言有想,此即遮止執無想天生時無心者意。
如世尊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殁,從彼殁時,彼想當言滅耶不滅耶?答:當言滅,此即遮止執無想天死時無心者意。
當言住何處彼想滅耶?答:當言即住彼處,此即遮止執無想有情非死時生時一念有者意。
問:無想有情,前心多耶後心多耶?答:有說前心多非後心,以彼未入無想位時,異熟相續勢力猛盛故,多時有心,方入無無想,出無想已,異熟相續勢力衰微故,少時有心,即便舍命;有說後心多非前心,以彼未入無想位時,欣求無想,其心猛利故,少時有心,即入無想,出無想已,無所欣求故,多時有心,後然舍命。
如是說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少,或前少後多,随彼意樂有差别故。
彼想當言善,若為無記耶?答:或善,或無記。
彼想幾随眠随增?答:色界有漏緣。
幾結系耶?答:六。
彼想者,謂出無想想。
或善或無記者,善謂生得善,無記謂有覆無記或無覆無記。
色界有漏緣者,謂第四意有漏緣随眠。
問:何故無漏緣随眠于彼想不随增耶?答:彼計無想為涅槃,無想天為真道,乃至生彼及從彼沒,唯如是執,還複随轉,于真滅道不謗為無,故無漏緣爾時不起。
六結系者,除恚、嫉、悭,有餘結轉。
問:出無想想為五部所斷,為但修所斷耶?若爾,何失?若五斷者,十門所說當雲何通?如說:過去法為等無間生二心。
若修斷者,此文複雲何通?如說:彼想色界有漏緣随眠随增。
有作是說:此通五斷。
問:十門所說當雲何通?答:彼文應言:過去法為等無間生六心,謂色界五,無色界一。
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彼文作依二無心定出心而說,不說無想。
所以者何?二無心定加行功用作意而起,無想不爾。
有餘師言:唯修所斷。
問:此文所說當雲何通?答:此文□言:彼想色界<<pic>x53p0050_01.gif</pic>同,及修所斷随眠随增。
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此中應說和合。
彼有命終時心通于五部,非但說出無想心,以命終心是前眷屬,故此應說。
評曰:應知前說者好,無别道理遮餘心故。
自下三行,頌辨二無心定。
于中,初一行,頌别明無想定;次一行半,頌别明滅盡定;後有兩句,頌總分别二定。
就初文中有五:初、結前問二定名,二、答二定名,三、别問。
初無想定,其相雲何?四、舉頌答,五、釋頌本。
文中有七:初、釋初句。
如前所說,有無想異熟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為無想。
如是複有别,非色非心善法,能令未來心、心所滅,名無想定體。
次、釋其名。
得無想人定,名無想定,此從人及體受稱。
或定能令想無,名無想定法,從用體為名也。
頌說如是聲,唯顯此定能滅心、心所,與無想異熟同,故類釋之。
如是善、無記等法門,則不同也。
一、釋後意。
問:此無想定在何地?答:謂,後定即在第四定,非餘。
二、釋頌求脫。
問:修無想定,為何所求?答:謂,求真解脫。
彼執無想執是真解脫,為求證彼真解脫故,修無想定。
四、釋頌中善。
前說無想報是異熟,故無記性攝,不待說自成。
今無想定一向是善,故能招無想有情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