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疏論本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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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慈恩寺沙門神泰述
○分别界品第一之一
阿毗達磨俱舍論一部之通名分别界品第一部内之别目阿毗此雲對,達磨此雲法,俱舍此雲藏。
無流忍智,向觀為功,四谛涅槃,軌持性爾,境果并舉,故稱對法。
言俱舍雲藏者,此論一部,具其二義:一能攝藏,本藏勝義;二為本藏之所攝藏。
具能所藏,故稱為藏。
對法藏義,如下文辨。
言玄像表,理蘊于辭,寄之賓主,故稱為論。
剖折玄旨,故雲分别。
性持類别,故稱界品。
此論一部,品有其九,此品建初,故名第一。
言尊者世親造者,本音雲婆薮槃豆,真謗師翻為天親,此錄文人謬也。
今奘法師譯婆薮此雲世,槃豆此雲親,謂西方有天廟,是婆薮天廟也。
其婆薮天像,多為世人親近供養,西方人呼為世親天。
其世親菩薩父母,于世親天處祈請,得于此子,從所祈請處為名,故雲婆薮槃豆。
本音雲提婆,此雲天,本音既不言提婆槃豆,何得翻為天親也?良由婆薮槃豆,總是天之别名,真谛三藏,總雲婆薮槃豆天,多為世人親近供養,故錄文者,總言天親也。
此論一部,始末九品,奘法師依西方傳世親菩薩判釋雲:佛說諸經,有三法印,謂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
一切經法,為此三理所印,即真佛法。
就三印中,一切行無常,唯局有為;涅槃寂靜,唯無為。
少分諸法無我,理通一切有為、無為。
故今世親菩薩依諸法無我法印,以造斯論。
就九品中,前之八品明諸法,第九一品明無我。
就前八品明諸法中,法雖無邊,略就有漏、無漏以明諸法。
以無漏慧所簡擇法,是四谛理,苦、集是有漏,滅、道是無漏,故約有漏、無漏以明諸法。
故下論雲:何法名為彼所簡擇?因此傳佛說對法耶?頌曰:有漏、無漏法等。
就前八品中,初界、根二品,總明漏、無漏;後之六品,别明漏、無漏。
就初二品中,初之界品,明漏、無漏性,以性義是界義故;第二根品,明漏、無漏用,以增上勝用是根義故。
就後六品中,初世間業随眠品宗,明苦、集谛有漏之法,于中雖有無漏之法,相從而來;随眠品末,明斷煩惱九遍知等,寄明滅谛無漏之法,以滅谛無相無别品明;聖者定品宗,明道谛無漏之法,于中雖有有漏之法,相從而來。
就初三品中,初世間品,明三界上下異熟差别宗,明苦谛設有業随眠,相從而來。
就業随眠中,業為正集,所以先明;随眠緣集,所以後說。
第二差别相續别,又業為差别集,所以先明;随眠相續集,所以後說。
又釋:初界根世品,總明苦谛有漏果報;設明無漏及業随眠,相後而來。
于中,界品明苦谛性,根品明苦谛用,世品明苦谛位。
餘品判釋,與前無異。
所簡擇法,苦、集、滅、道,義次第也。
此論一部,傍正總有六百七頌。
于中,初有三頌,辨造論緣起,義當序分;次有六百頌,正明所簡擇漏、無漏法,義當正宗;末後四頌,謙退造論,勸求脫服,義當流通。
于中,前三後四,非是正明漏、無漏法,故名傍頌;中有六百頌,正明漏、無漏法,名正頌也。
就初三行頌中,複分為三:初之一頌,論主歸敬佛寶,請求加力,明造論緣;第二行頌,出對法體,釋俱舍名;第三行頌,說對法意。
就初行頌中,複有其三:初之兩句,先贊佛德;第三一句,自申敬禮;第四一句,許當說釋歸敬意。
就初兩句中,複分為三:初言諸一切種冥滅,顯佛世尊滅一切種不染無知,智德圓滿;第二諸冥滅者,顯佛世尊四谛修道,染污冥滅,斷德圓滿。
此智、斷二德,自利德也。
第三拔衆生出生死泥者,顯佛世尊恩德圓滿,利他德也。
第三、第四句,如下文釋。
就論釋中,大文有二:初總述頌意,今欲我當造對法藏論故。
此第四句意也。
先顯自釋迦本師,其體三德,二德尊高,超諸二乘聖衆,故先兩句贊佛三、二德滿,第三句方申敬禮也。
第二諸言所表以下,别釋頌本。
于中有四:初釋初句,顯自利德。
文複有五:初釋諸字。
諸言所表,謂佛世尊,此能永破染、不染闇,故下言冥滅。
如其别言,釋迦牟尼佛一切種諸冥滅者,諸外道等鹹起謗言:世親菩薩朋黨己師,故偏歎德。
故今論主不述己師别名,但言諸有九十六内外諸師,能滅染、不染污諸冥滅,我皆歸敬。
是故但言諸有一切種諸冥滅者,我皆歸敬,顯己無有朋屬之心。
然九十六種内外師中,以佛世尊滅二冥故。
諸言雖通顯無朋屬,然能别表,謂佛世尊滅二冥也。
二、言一切種諸冥滅者,牒頌六字。
三、謂滅諸境冥者,迷四谛修道五門境,染污冥故,顯佛斷德。
故正理論雲:諸境界冥亦永滅故,斷德圓滿。
此釋頌中諸冥滅也。
言一切品冥者,迷一切品類種别不染無知也。
正理論雲:一切種冥皆永滅故,智德圓滿。
此釋一切種冥滅也。
四、别釋冥。
以諸染、不染無知,能覆理事實義,及障理事真見,故說為冥。
五、别釋滅。
唯佛世尊得理事永對治,于一切四谛修道境,一切品類種别法冥,證擇滅、非擇滅不生法,故稱為滅。
二乘雖滅諸冥,以五門染無知畢竟斷故,非迷一切種不染無知斷。
所以者何?由于佛法所明,過去八萬劫前,未來八萬劫後極遠時,及三千世界外極遠處,及諸草木藂林等根莖枝葉,其體義類極微多少,無邊差别,不染無知猶未斷故,不稱滅也。
上來雖有五文,合為第一,釋初句也。
自下第二釋第二句,文中有四:初結前生後;二牒頌本;三由彼生死下,釋生死泥;四衆生于中下,釋拔衆生出。
雖有四文,釋第二句。
自下第三釋第三句,文中有五:初結前生後;二牒頌本;三釋敬禮。
稽者,至也,屈也。
首者,頭也。
世親論主屈己之首,相接尊足,故稱敬禮。
四釋如是。
諸有具前自他利德,故牒雲如是。
五釋如理師。
世尊稱機授法,如實無倒教授誡勖,名如理師。
下重釋如理師言,重顯世尊前利他德,能方便善巧說如理正教,從生死泥拔衆生出,不由威力與願神通也。
輪王雖以輪寶威力降伏四方,令修十善,父母深恩有願于子,獨覺現通令暫生信,但可暫益,皆不能拔衆生出生死泥也。
雖有五文,合釋第三句。
自下第四釋第四句,文中有五:初、結前問後;二、舉頌本答,釋我當說;三、釋論字,教誡學徒舍有漏苦集,取無漏滅道,故稱為論;四、問:其論者何?五、答:謂對法藏也。
上來一行,頌論主歸敬佛寶,請求加力,明造論緣。
自下第二行,頌辨對法名體,釋俱舍名。
于中,初有兩句,辨對法名體;後有兩句,釋俱舍名。
就初文中有三:初、問:何謂對法?二、舉頌答。
于中,初句四字及第二句,辨對法體。
初句中名對法,三字結對法名。
三、釋頌本。
于中有七:初、釋慧,謂擇法。
以推求名見,決斷名智,簡擇諸法名慧,故以擇法釋慧也。
二、釋淨,謂無漏,簡有漏也。
三、釋随行。
即前淨慧相應、共有及無漏得,随淨慧起,名曰随行。
四、釋名對法。
如是淨慧自性及随行,總說無漏五蘊,名為對法。
此同雜心。
若取自相,即覺法是阿毗昙,謂淨慧也;若取衆具,即五陰性,謂随行也。
此二對法,皆是無漏,故雲此則勝義阿毗達磨。
五、釋第二句。
若說有漏世俗阿毗達磨,即能得此諸慧及論也。
慧,謂能得此苦忍已去無漏淨慧,即是暖、頂、忍等有漏修慧,以修慧通無漏故。
以有漏别之,思慧是總、别念處,聞慧是五停,生得慧是七方便,前及随行是上四慧,相應、俱有及彼諸得是随行法。
此從無漏慧向前數故,故雲修、思、聞生得慧也。
論謂傳生無漏慧教者,阿毗達磨教也。
攝論釋雲:擇法因故,亦可通取十二部經。
故婆沙雲:受持、讀誦十二部經,名生得慧。
因生得慧,傳生聞、思、修苦忍淨慧,故言論謂傳生無漏慧教。
六、重結。
初句名對法。
此諸四慧及随行并論,是彼無漏淨慧資糧,故從所資果為名,亦得名阿毗達磨。
自古諸師立五種毗昙:一、自性毗昙,謂無漏慧同此淨慧;二、共有毗昙,同此随行;三、方便毗昙,同此諸慧;四、名字毗昙,同此傳生無漏慧教。
此論總束為二:前二名勝義,後二名世俗;五、境界毗昙,謂四谛境。
此論無文量,由前四是對,故文具有;第五是法,故對中不論。
七、釋此對法名者。
一切諸法皆能持自相,故名為法。
于中若是善、是常、勝義法者,唯是涅槃。
若法相之法通四聖谛,此無漏慧對勝義法,以因對果。
此無漏慧能對向涅槃,斷惑證滅,從用及果為名,故稱對法。
若對法相四谛之法,以慧對境,觀四聖谛,或能對觀,故稱對法。
真谛三藏雲:對有三種:一、如其相起對。
無流忍智見分上有十六谛影像相,如其谛本性相起。
如眼識見分上有青等影像相,如其青等本性相起,故名如其相起對。
二、趣向至得對。
謂無礙道能趣向至得,得無為,名為趣向至得對。
三、至得對。
解脫道起時,同時有得,得無為,名為至得對。
且如見谛十六心對八谛境,皆是如其相起對,比則對觀,故名對法。
若以八忍、八智對于滅谛,于中具對不同。
如苦、集、道三法忍比,此忍以不緣滅故,非如其相起對;非解脫道故,非至得對;以是無礙道故,是趣向至得對。
若苦集道三法智三比智,以不緣滅故,非如其相起對。
非無礙道故,非趣向至得對。
以是解脫道故,是至得對。
若滅法忍滅比忍,以緣滅谛故得,是如其相起對。
以是無礙道故得,是趣向至得對。
非解脫道故,非至得對。
若滅法智滅比智,以緣滅谛故得,是如其相起對。
以是解脫道故得,是至得對。
以非無礙道故,非是趣向至得對。
修道無礙道中,以無礙攝方便,以解脫攝勝進。
四法四比智,約四道分别,具三對多少,類可知之。
依毗婆沙,身作證慧見滅,有兩種四句。
初多刹那四句雲:初句身作證非慧見滅,謂見苦集道時,斷見苦集道所斷使。
修道以苦集道智等智,斷修道所斷使。
第二句慧見滅非身作證,謂見滅時,見苦集道所斷使。
第三句身作證亦慧見滅時,斷見滅所斷使。
修道中以滅智離欲。
第四句除上爾所事。
第二一刹那四句者,以滅法智得斯陀含果時,初句身作證非慧見滅,謂色無色界見道所斷使。
第二句慧見滅非身作證,謂欲界餘不斷使。
第三句身作證慧見滅,謂欲界先所斷使,及今所斷使。
第四句非身作證亦非慧見滅,謂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使。
古德釋雲:身中有得,得無為,名身作證。
慧心緣滅理,名慧見滅。
今改身作證無礙道,名趣向至得對。
解脫道,名至得對。
慧見滅,名如其相起對。
于多刹那四句中,約無礙解脫,有兩種四句。
約一刹那無礙解脫,亦有兩種四句。
具三對多少,類以可知。
舊傳梵音,雲阿毗昙。
真谛師以來,傳梵音雲阿毗達磨。
梵音具說,皆雲達磨。
漢聽不了,總謂雲昙也。
然諸經論,解釋不同,有三十六釋。
依分别功德經,有其二釋:一雲阿毗昙者之大法也,二雲阿毗昙者無比法也。
依雜心論,亦有二釋:一雲諸論中勝,二趣向解脫,名阿毗昙。
若依舊,婆沙有九,大論師約二十一複次釋阿毗昙。
依今新譯,婆沙有十二,大論師二十四複次釋阿毗達磨。
故婆沙第一卷雲:以何義故,名阿毗達磨?阿毗達磨論師言:于諸法相,能善決擇,能極決擇,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于諸法性,能善覺察,能善通達,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能于諸法,現觀作證,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法性甚深,能盡源底,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諸聖慧眼,由此諸淨,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能善顯發幽隐法性,名阿毗達磨。
所知法性,無始幽隐,離此無有能發故。
複次所說法性,無有乖違,故名阿毗達磨。
若有能于阿毗達磨,若有能于阿毗達磨,自相共相,極善串習,必無有能如法問難,令于法性有少達故。
複次能伏一切外道他論,故名阿毗達磨。
阿毗達磨諸大論師,邪徒異學,無能敵故。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常能決擇契經等中諸法性相故,名阿毗達磨;複次于十二支緣起法性能善覺了故,名阿毗達磨;複次以能現觀四聖谛法故,名阿毗達磨;複次善說修習八聖道法故,名阿毗達磨;複次能證涅槃故,名阿毗達磨;複次能于諸法以無量門數數分别故,名阿毗達磨。
大德說曰:于雜染清淨系縛解脫流轉還滅法,以名身句身文身,次第結集安布分别故,名阿毗達磨。
脅尊者言:此是究竟慧,此是決斷慧,此是勝義慧,此是不謬慧,故名阿毗達磨。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求解脫者修正行時,能為分别所未了義,謂此是苦,此是苦因,此是滅,此是趣滅道,此是加行道,此是無間道,此是解脫道,此是勝進道,此是向道,此是得果,能正分别如是等義故,名阿毗達磨。
法密部說:此法增上故,名阿毗達磨。
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
如契經說:一切照中,我說慧照最為上首。
譬喻者說:于諸法中涅槃最上,此法次彼故,名阿毗達磨。
聲論者言:阿謂除棄,毗謂決擇,此法能除棄決擇故,名阿毗達磨。
何所除棄?謂結縛随眠随煩惱纏。
何所決擇?謂蘊界處緣起谛食,及沙門果菩提分等法。
尊者佛護作如是說:阿毗者,是助言,顯現前義。
此法能引一切善法,謂諸覺分皆現在前故,名阿毗達磨。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阿毗者,是助言,顯增上義。
如增上慢者名阿毗慢,增上覺者名阿毗覺,增上老者名阿毗老者,此亦如是。
此增上故,名阿毗達磨。
尊者左受作如是說:阿毗,助言,顯恭敬義。
如恭敬稽首者名阿毗稽首,恭敬供養者名阿毗供養,此亦如是。
此法尊重,可恭敬故,名阿毗達磨。
解雲:依俱舍論,有四種阿毗達磨:一、自性,謂淨慧;二、共起,謂随行;三、方便,謂諸有漏慧;四、言教,謂諸論。
毗婆沙中諸論師釋,皆不起此四義釋也。
初師名阿毗達磨論諸師,舊論名阿毗昙者,即是薩婆多部古昔諸大師,謂造六足阿毗達磨師,及迦多衍尼子造八蘊阿毗達磨論身師等。
有八複次釋:一、以方便自性釋諸法;二、以自性達諸法;三、以自性證諸法;四、以自性盡原底;五、以自性淨慧眼;六、以言教顯幽隐;法、以言教推問難;八、以言教制外道。
二、尊者婆須密多羅,此雲世友。
有六複次釋:一、以言教決契經;二、以方便覺緣起;三、以自性觀四谛;四、以自性修八道;五、以自性證涅槃;六、以言教數分别。
三、婆檀陀,此雲大德。
即是薩婆多部中達磨多羅,此雲法救。
薩婆多部敬重其人,故呼為大德。
大德說曰:以言教名句文,次第結集分别法。
四、尊者波奢,此雲脅。
其人年過八十,方始出家。
時人譏調:老冒出家,此何所益?彼既聞已,三年修道,脅不至床。
第一年中,修得初果,頌得修羅多藏。
第二年中,修得第二果,頌得毗奈耶藏。
第三年中,修得第三第四果,頌得阿毗達磨藏。
時人号為脅尊者。
脅尊者說曰:此自性無漏慧,是究竟慧等。
五尊者瞿沙,此雲妙音,作如是說,以言教阿毗達磨,分别所未了義等。
六昙摩堀部,或雲昙模德部,此雲法密部。
法密部說:此自性無漏慧,是增上法。
七彌沙塞部,此雲化地部。
其人本國王,能化國地,後舍國出家修道,得羅漢果,善知三藏,化佛法地,故名化地羅漢。
彼說自性慧,能照四谛法。
八譬喻者,說于諸法中,涅槃最上。
此自性無漏慧,是涅槃其次法,同雜心論趣向解。
九學毗伽羅論者,名聲論者言:本音雲阿,此雲除棄。
本音雲毗,此雲決擇。
本音雲達磨,此雲法。
謂此自性無漏慧法,離除棄決擇,故名阿毗達磨。
此依毗伽羅論釋也。
十尊者佛護說:本音雲阿毗,此雲現前,非正目無漏慧,但是助言。
本音雲達磨,此雲法,正目無漏慧,以阿毗言助達磨,故名阿毗達磨。
此雲現前法,謂此自性無漏慧法,能以一切善法,皆現在前,故名阿毗達磨。
十一佛陀提婆,此雲覺天。
覺天說:阿毗者,是助言,顯增上義。
此無漏慧,是增上法,故名阿毗達磨。
十二此雲左受,此羅漢便用左手受取衣食等,故名左受,或名左取。
彼說阿毗亦是助言,非正目慧。
阿毗,此雲供敬。
此無漏慧法,尊重可供敬,故名阿毗達磨。
若依世親菩薩攝大乘釋,論以四義釋,謂:一、對,二、伏,三、數,四、解。
若依無性菩薩攝大乘釋,論以二義釋:一、擇法因故,二、世共了故。
依今俱舍,複有二義釋:一雲對向,二雲對觀,故稱阿毗達磨。
奘法師雲:阿毗達磨,名含多義,義有傍正,皆無違也。
如分别功德經,就義傍翻,名大法、無比法。
雜心所雲,諸論中勝,同無性攝。
論第二義,世共了故。
西方世俗呼阿毗達磨論,名為勝法,世人皆知,言世共了故。
雜心第二義,趣向解脫,同俱舍,或名對向。
此正釋也。
毗婆沙中二十四複次釋,約自性共有諸慧,及論四種阿毗達磨釋,如前分别。
世親菩薩攝大乘釋雲:對者,是法對向無住處涅槃故。
同俱舍論,或名對向。
二、伏,三、數,四、解。
約教以釋,同雜心論。
諸論中勝,同無性釋,世共了故。
無性菩薩唯約言教,以二義釋。
所雲擇法因故者,同俱舍雲:論謂傳生無漏教故。
數與擇法為因,從果為名,說教名阿毗達磨也。
二雲世共了故。
依西方世俗釋,阿毗達磨教,名為勝法,世人皆知,故雲世共了故。
前雲擇法因故,學者方知,非世共了。
俱舍二義,唯約無流慧釋,故但雲對向,或雲對觀。
不約言教釋,故不雲諸論中勝,世共了故,擇法因故,伏、數、解等諸義釋也。
上來兩句辨對法名體,自下兩句釋俱舍名。
文中,初結前問,後已釋對法。
何故此論名對法藏?本音雲俱舍,此翻名藏,故問此論名對法藏所由。
次舉頌答。
頌中,初句舉二攝義,第二句結立藏名。
後釋頌本,文中有三:初釋頌攝彼勝義。
将釋此文,先列本藏及造論人。
六足阿毗昙,五人所造:一、攝門足,舍利
無流忍智,向觀為功,四谛涅槃,軌持性爾,境果并舉,故稱對法。
言俱舍雲藏者,此論一部,具其二義:一能攝藏,本藏勝義;二為本藏之所攝藏。
具能所藏,故稱為藏。
對法藏義,如下文辨。
言玄像表,理蘊于辭,寄之賓主,故稱為論。
剖折玄旨,故雲分别。
性持類别,故稱界品。
此論一部,品有其九,此品建初,故名第一。
言尊者世親造者,本音雲婆薮槃豆,真謗師翻為天親,此錄文人謬也。
今奘法師譯婆薮此雲世,槃豆此雲親,謂西方有天廟,是婆薮天廟也。
其婆薮天像,多為世人親近供養,西方人呼為世親天。
其世親菩薩父母,于世親天處祈請,得于此子,從所祈請處為名,故雲婆薮槃豆。
本音雲提婆,此雲天,本音既不言提婆槃豆,何得翻為天親也?良由婆薮槃豆,總是天之别名,真谛三藏,總雲婆薮槃豆天,多為世人親近供養,故錄文者,總言天親也。
此論一部,始末九品,奘法師依西方傳世親菩薩判釋雲:佛說諸經,有三法印,謂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
一切經法,為此三理所印,即真佛法。
就三印中,一切行無常,唯局有為;涅槃寂靜,唯無為。
少分諸法無我,理通一切有為、無為。
故今世親菩薩依諸法無我法印,以造斯論。
就九品中,前之八品明諸法,第九一品明無我。
就前八品明諸法中,法雖無邊,略就有漏、無漏以明諸法。
以無漏慧所簡擇法,是四谛理,苦、集是有漏,滅、道是無漏,故約有漏、無漏以明諸法。
故下論雲:何法名為彼所簡擇?因此傳佛說對法耶?頌曰:有漏、無漏法等。
就前八品中,初界、根二品,總明漏、無漏;後之六品,别明漏、無漏。
就初二品中,初之界品,明漏、無漏性,以性義是界義故;第二根品,明漏、無漏用,以增上勝用是根義故。
就後六品中,初世間業随眠品宗,明苦、集谛有漏之法,于中雖有無漏之法,相從而來;随眠品末,明斷煩惱九遍知等,寄明滅谛無漏之法,以滅谛無相無别品明;聖者定品宗,明道谛無漏之法,于中雖有有漏之法,相從而來。
就初三品中,初世間品,明三界上下異熟差别宗,明苦谛設有業随眠,相從而來。
就業随眠中,業為正集,所以先明;随眠緣集,所以後說。
第二差别相續别,又業為差别集,所以先明;随眠相續集,所以後說。
又釋:初界根世品,總明苦谛有漏果報;設明無漏及業随眠,相後而來。
于中,界品明苦谛性,根品明苦谛用,世品明苦谛位。
餘品判釋,與前無異。
所簡擇法,苦、集、滅、道,義次第也。
此論一部,傍正總有六百七頌。
于中,初有三頌,辨造論緣起,義當序分;次有六百頌,正明所簡擇漏、無漏法,義當正宗;末後四頌,謙退造論,勸求脫服,義當流通。
于中,前三後四,非是正明漏、無漏法,故名傍頌;中有六百頌,正明漏、無漏法,名正頌也。
就初三行頌中,複分為三:初之一頌,論主歸敬佛寶,請求加力,明造論緣;第二行頌,出對法體,釋俱舍名;第三行頌,說對法意。
就初行頌中,複有其三:初之兩句,先贊佛德;第三一句,自申敬禮;第四一句,許當說釋歸敬意。
就初兩句中,複分為三:初言諸一切種冥滅,顯佛世尊滅一切種不染無知,智德圓滿;第二諸冥滅者,顯佛世尊四谛修道,染污冥滅,斷德圓滿。
此智、斷二德,自利德也。
第三拔衆生出生死泥者,顯佛世尊恩德圓滿,利他德也。
第三、第四句,如下文釋。
就論釋中,大文有二:初總述頌意,今欲我當造對法藏論故。
此第四句意也。
先顯自釋迦本師,其體三德,二德尊高,超諸二乘聖衆,故先兩句贊佛三、二德滿,第三句方申敬禮也。
第二諸言所表以下,别釋頌本。
于中有四:初釋初句,顯自利德。
文複有五:初釋諸字。
諸言所表,謂佛世尊,此能永破染、不染闇,故下言冥滅。
如其别言,釋迦牟尼佛一切種諸冥滅者,諸外道等鹹起謗言:世親菩薩朋黨己師,故偏歎德。
故今論主不述己師别名,但言諸有九十六内外諸師,能滅染、不染污諸冥滅,我皆歸敬。
是故但言諸有一切種諸冥滅者,我皆歸敬,顯己無有朋屬之心。
然九十六種内外師中,以佛世尊滅二冥故。
諸言雖通顯無朋屬,然能别表,謂佛世尊滅二冥也。
二、言一切種諸冥滅者,牒頌六字。
三、謂滅諸境冥者,迷四谛修道五門境,染污冥故,顯佛斷德。
故正理論雲:諸境界冥亦永滅故,斷德圓滿。
此釋頌中諸冥滅也。
言一切品冥者,迷一切品類種别不染無知也。
正理論雲:一切種冥皆永滅故,智德圓滿。
此釋一切種冥滅也。
四、别釋冥。
以諸染、不染無知,能覆理事實義,及障理事真見,故說為冥。
五、别釋滅。
唯佛世尊得理事永對治,于一切四谛修道境,一切品類種别法冥,證擇滅、非擇滅不生法,故稱為滅。
二乘雖滅諸冥,以五門染無知畢竟斷故,非迷一切種不染無知斷。
所以者何?由于佛法所明,過去八萬劫前,未來八萬劫後極遠時,及三千世界外極遠處,及諸草木藂林等根莖枝葉,其體義類極微多少,無邊差别,不染無知猶未斷故,不稱滅也。
上來雖有五文,合為第一,釋初句也。
自下第二釋第二句,文中有四:初結前生後;二牒頌本;三由彼生死下,釋生死泥;四衆生于中下,釋拔衆生出。
雖有四文,釋第二句。
自下第三釋第三句,文中有五:初結前生後;二牒頌本;三釋敬禮。
稽者,至也,屈也。
首者,頭也。
世親論主屈己之首,相接尊足,故稱敬禮。
四釋如是。
諸有具前自他利德,故牒雲如是。
五釋如理師。
世尊稱機授法,如實無倒教授誡勖,名如理師。
下重釋如理師言,重顯世尊前利他德,能方便善巧說如理正教,從生死泥拔衆生出,不由威力與願神通也。
輪王雖以輪寶威力降伏四方,令修十善,父母深恩有願于子,獨覺現通令暫生信,但可暫益,皆不能拔衆生出生死泥也。
雖有五文,合釋第三句。
自下第四釋第四句,文中有五:初、結前問後;二、舉頌本答,釋我當說;三、釋論字,教誡學徒舍有漏苦集,取無漏滅道,故稱為論;四、問:其論者何?五、答:謂對法藏也。
上來一行,頌論主歸敬佛寶,請求加力,明造論緣。
自下第二行,頌辨對法名體,釋俱舍名。
于中,初有兩句,辨對法名體;後有兩句,釋俱舍名。
就初文中有三:初、問:何謂對法?二、舉頌答。
于中,初句四字及第二句,辨對法體。
初句中名對法,三字結對法名。
三、釋頌本。
于中有七:初、釋慧,謂擇法。
以推求名見,決斷名智,簡擇諸法名慧,故以擇法釋慧也。
二、釋淨,謂無漏,簡有漏也。
三、釋随行。
即前淨慧相應、共有及無漏得,随淨慧起,名曰随行。
四、釋名對法。
如是淨慧自性及随行,總說無漏五蘊,名為對法。
此同雜心。
若取自相,即覺法是阿毗昙,謂淨慧也;若取衆具,即五陰性,謂随行也。
此二對法,皆是無漏,故雲此則勝義阿毗達磨。
五、釋第二句。
若說有漏世俗阿毗達磨,即能得此諸慧及論也。
慧,謂能得此苦忍已去無漏淨慧,即是暖、頂、忍等有漏修慧,以修慧通無漏故。
以有漏别之,思慧是總、别念處,聞慧是五停,生得慧是七方便,前及随行是上四慧,相應、俱有及彼諸得是随行法。
此從無漏慧向前數故,故雲修、思、聞生得慧也。
論謂傳生無漏慧教者,阿毗達磨教也。
攝論釋雲:擇法因故,亦可通取十二部經。
故婆沙雲:受持、讀誦十二部經,名生得慧。
因生得慧,傳生聞、思、修苦忍淨慧,故言論謂傳生無漏慧教。
六、重結。
初句名對法。
此諸四慧及随行并論,是彼無漏淨慧資糧,故從所資果為名,亦得名阿毗達磨。
自古諸師立五種毗昙:一、自性毗昙,謂無漏慧同此淨慧;二、共有毗昙,同此随行;三、方便毗昙,同此諸慧;四、名字毗昙,同此傳生無漏慧教。
此論總束為二:前二名勝義,後二名世俗;五、境界毗昙,謂四谛境。
此論無文量,由前四是對,故文具有;第五是法,故對中不論。
七、釋此對法名者。
一切諸法皆能持自相,故名為法。
于中若是善、是常、勝義法者,唯是涅槃。
若法相之法通四聖谛,此無漏慧對勝義法,以因對果。
此無漏慧能對向涅槃,斷惑證滅,從用及果為名,故稱對法。
若對法相四谛之法,以慧對境,觀四聖谛,或能對觀,故稱對法。
真谛三藏雲:對有三種:一、如其相起對。
無流忍智見分上有十六谛影像相,如其谛本性相起。
如眼識見分上有青等影像相,如其青等本性相起,故名如其相起對。
二、趣向至得對。
謂無礙道能趣向至得,得無為,名為趣向至得對。
三、至得對。
解脫道起時,同時有得,得無為,名為至得對。
且如見谛十六心對八谛境,皆是如其相起對,比則對觀,故名對法。
若以八忍、八智對于滅谛,于中具對不同。
如苦、集、道三法忍比,此忍以不緣滅故,非如其相起對;非解脫道故,非至得對;以是無礙道故,是趣向至得對。
若苦集道三法智三比智,以不緣滅故,非如其相起對。
非無礙道故,非趣向至得對。
以是解脫道故,是至得對。
若滅法忍滅比忍,以緣滅谛故得,是如其相起對。
以是無礙道故得,是趣向至得對。
非解脫道故,非至得對。
若滅法智滅比智,以緣滅谛故得,是如其相起對。
以是解脫道故得,是至得對。
以非無礙道故,非是趣向至得對。
修道無礙道中,以無礙攝方便,以解脫攝勝進。
四法四比智,約四道分别,具三對多少,類可知之。
依毗婆沙,身作證慧見滅,有兩種四句。
初多刹那四句雲:初句身作證非慧見滅,謂見苦集道時,斷見苦集道所斷使。
修道以苦集道智等智,斷修道所斷使。
第二句慧見滅非身作證,謂見滅時,見苦集道所斷使。
第三句身作證亦慧見滅時,斷見滅所斷使。
修道中以滅智離欲。
第四句除上爾所事。
第二一刹那四句者,以滅法智得斯陀含果時,初句身作證非慧見滅,謂色無色界見道所斷使。
第二句慧見滅非身作證,謂欲界餘不斷使。
第三句身作證慧見滅,謂欲界先所斷使,及今所斷使。
第四句非身作證亦非慧見滅,謂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使。
古德釋雲:身中有得,得無為,名身作證。
慧心緣滅理,名慧見滅。
今改身作證無礙道,名趣向至得對。
解脫道,名至得對。
慧見滅,名如其相起對。
于多刹那四句中,約無礙解脫,有兩種四句。
約一刹那無礙解脫,亦有兩種四句。
具三對多少,類以可知。
舊傳梵音,雲阿毗昙。
真谛師以來,傳梵音雲阿毗達磨。
梵音具說,皆雲達磨。
漢聽不了,總謂雲昙也。
然諸經論,解釋不同,有三十六釋。
依分别功德經,有其二釋:一雲阿毗昙者之大法也,二雲阿毗昙者無比法也。
依雜心論,亦有二釋:一雲諸論中勝,二趣向解脫,名阿毗昙。
若依舊,婆沙有九,大論師約二十一複次釋阿毗昙。
依今新譯,婆沙有十二,大論師二十四複次釋阿毗達磨。
故婆沙第一卷雲:以何義故,名阿毗達磨?阿毗達磨論師言:于諸法相,能善決擇,能極決擇,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于諸法性,能善覺察,能善通達,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能于諸法,現觀作證,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法性甚深,能盡源底,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諸聖慧眼,由此諸淨,故名阿毗達磨。
複次能善顯發幽隐法性,名阿毗達磨。
所知法性,無始幽隐,離此無有能發故。
複次所說法性,無有乖違,故名阿毗達磨。
若有能于阿毗達磨,若有能于阿毗達磨,自相共相,極善串習,必無有能如法問難,令于法性有少達故。
複次能伏一切外道他論,故名阿毗達磨。
阿毗達磨諸大論師,邪徒異學,無能敵故。
尊者世友作如是說:常能決擇契經等中諸法性相故,名阿毗達磨;複次于十二支緣起法性能善覺了故,名阿毗達磨;複次以能現觀四聖谛法故,名阿毗達磨;複次善說修習八聖道法故,名阿毗達磨;複次能證涅槃故,名阿毗達磨;複次能于諸法以無量門數數分别故,名阿毗達磨。
大德說曰:于雜染清淨系縛解脫流轉還滅法,以名身句身文身,次第結集安布分别故,名阿毗達磨。
脅尊者言:此是究竟慧,此是決斷慧,此是勝義慧,此是不謬慧,故名阿毗達磨。
尊者妙音作如是說:求解脫者修正行時,能為分别所未了義,謂此是苦,此是苦因,此是滅,此是趣滅道,此是加行道,此是無間道,此是解脫道,此是勝進道,此是向道,此是得果,能正分别如是等義故,名阿毗達磨。
法密部說:此法增上故,名阿毗達磨。
化地部說:慧能照法故,名阿毗達磨。
如契經說:一切照中,我說慧照最為上首。
譬喻者說:于諸法中涅槃最上,此法次彼故,名阿毗達磨。
聲論者言:阿謂除棄,毗謂決擇,此法能除棄決擇故,名阿毗達磨。
何所除棄?謂結縛随眠随煩惱纏。
何所決擇?謂蘊界處緣起谛食,及沙門果菩提分等法。
尊者佛護作如是說:阿毗者,是助言,顯現前義。
此法能引一切善法,謂諸覺分皆現在前故,名阿毗達磨。
尊者覺天作如是說:阿毗者,是助言,顯增上義。
如增上慢者名阿毗慢,增上覺者名阿毗覺,增上老者名阿毗老者,此亦如是。
此增上故,名阿毗達磨。
尊者左受作如是說:阿毗,助言,顯恭敬義。
如恭敬稽首者名阿毗稽首,恭敬供養者名阿毗供養,此亦如是。
此法尊重,可恭敬故,名阿毗達磨。
解雲:依俱舍論,有四種阿毗達磨:一、自性,謂淨慧;二、共起,謂随行;三、方便,謂諸有漏慧;四、言教,謂諸論。
毗婆沙中諸論師釋,皆不起此四義釋也。
初師名阿毗達磨論諸師,舊論名阿毗昙者,即是薩婆多部古昔諸大師,謂造六足阿毗達磨師,及迦多衍尼子造八蘊阿毗達磨論身師等。
有八複次釋:一、以方便自性釋諸法;二、以自性達諸法;三、以自性證諸法;四、以自性盡原底;五、以自性淨慧眼;六、以言教顯幽隐;法、以言教推問難;八、以言教制外道。
二、尊者婆須密多羅,此雲世友。
有六複次釋:一、以言教決契經;二、以方便覺緣起;三、以自性觀四谛;四、以自性修八道;五、以自性證涅槃;六、以言教數分别。
三、婆檀陀,此雲大德。
即是薩婆多部中達磨多羅,此雲法救。
薩婆多部敬重其人,故呼為大德。
大德說曰:以言教名句文,次第結集分别法。
四、尊者波奢,此雲脅。
其人年過八十,方始出家。
時人譏調:老冒出家,此何所益?彼既聞已,三年修道,脅不至床。
第一年中,修得初果,頌得修羅多藏。
第二年中,修得第二果,頌得毗奈耶藏。
第三年中,修得第三第四果,頌得阿毗達磨藏。
時人号為脅尊者。
脅尊者說曰:此自性無漏慧,是究竟慧等。
五尊者瞿沙,此雲妙音,作如是說,以言教阿毗達磨,分别所未了義等。
六昙摩堀部,或雲昙模德部,此雲法密部。
法密部說:此自性無漏慧,是增上法。
七彌沙塞部,此雲化地部。
其人本國王,能化國地,後舍國出家修道,得羅漢果,善知三藏,化佛法地,故名化地羅漢。
彼說自性慧,能照四谛法。
八譬喻者,說于諸法中,涅槃最上。
此自性無漏慧,是涅槃其次法,同雜心論趣向解。
九學毗伽羅論者,名聲論者言:本音雲阿,此雲除棄。
本音雲毗,此雲決擇。
本音雲達磨,此雲法。
謂此自性無漏慧法,離除棄決擇,故名阿毗達磨。
此依毗伽羅論釋也。
十尊者佛護說:本音雲阿毗,此雲現前,非正目無漏慧,但是助言。
本音雲達磨,此雲法,正目無漏慧,以阿毗言助達磨,故名阿毗達磨。
此雲現前法,謂此自性無漏慧法,能以一切善法,皆現在前,故名阿毗達磨。
十一佛陀提婆,此雲覺天。
覺天說:阿毗者,是助言,顯增上義。
此無漏慧,是增上法,故名阿毗達磨。
十二此雲左受,此羅漢便用左手受取衣食等,故名左受,或名左取。
彼說阿毗亦是助言,非正目慧。
阿毗,此雲供敬。
此無漏慧法,尊重可供敬,故名阿毗達磨。
若依世親菩薩攝大乘釋,論以四義釋,謂:一、對,二、伏,三、數,四、解。
若依無性菩薩攝大乘釋,論以二義釋:一、擇法因故,二、世共了故。
依今俱舍,複有二義釋:一雲對向,二雲對觀,故稱阿毗達磨。
奘法師雲:阿毗達磨,名含多義,義有傍正,皆無違也。
如分别功德經,就義傍翻,名大法、無比法。
雜心所雲,諸論中勝,同無性攝。
論第二義,世共了故。
西方世俗呼阿毗達磨論,名為勝法,世人皆知,言世共了故。
雜心第二義,趣向解脫,同俱舍,或名對向。
此正釋也。
毗婆沙中二十四複次釋,約自性共有諸慧,及論四種阿毗達磨釋,如前分别。
世親菩薩攝大乘釋雲:對者,是法對向無住處涅槃故。
同俱舍論,或名對向。
二、伏,三、數,四、解。
約教以釋,同雜心論。
諸論中勝,同無性釋,世共了故。
無性菩薩唯約言教,以二義釋。
所雲擇法因故者,同俱舍雲:論謂傳生無漏教故。
數與擇法為因,從果為名,說教名阿毗達磨也。
二雲世共了故。
依西方世俗釋,阿毗達磨教,名為勝法,世人皆知,故雲世共了故。
前雲擇法因故,學者方知,非世共了。
俱舍二義,唯約無流慧釋,故但雲對向,或雲對觀。
不約言教釋,故不雲諸論中勝,世共了故,擇法因故,伏、數、解等諸義釋也。
上來兩句辨對法名體,自下兩句釋俱舍名。
文中,初結前問,後已釋對法。
何故此論名對法藏?本音雲俱舍,此翻名藏,故問此論名對法藏所由。
次舉頌答。
頌中,初句舉二攝義,第二句結立藏名。
後釋頌本,文中有三:初釋頌攝彼勝義。
将釋此文,先列本藏及造論人。
六足阿毗昙,五人所造:一、攝門足,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