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邊疏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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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治品者。
研習三十七品之道。
随其所對。
□□□□□□□顯是義故。
名對治品。
此中先明其義。
然後消文。
□菩提分義略有六門。
一者列名。
二者釋義。
三出體性。
四顯明位地。
五說次第。
六辨諸門。
初列名者。
何等名為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謂四念住。
四正斷。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支聖道。
四念住者。
一身念住。
二受念住。
三心念住。
四法念住。
四正斷者。
一于已生惡不善法。
為令斷故。
生欲?勵。
發勤精進。
?心持心正斷。
二于未生惡不善法。
為不生故。
生欲策勵。
乃至持心正斷。
三于未生善法。
為令生故。
生欲?勵。
乃至持心正斷。
四于已生善法。
為欲令住。
令不忘失。
令修圓滿。
令倍修。
令增長。
令廣大。
生欲?勵。
乃至持心正斷。
四神足者。
一欲三摩地斷行成成就神足。
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五根者。
一信根。
二精進根。
三念根。
四定根。
五慧根。
五力者。
信力乃至慧力七覺支者。
一念覺支。
二擇法覺支。
三精進覺支。
四喜覺支。
五安覺支。
六定覺支。
七舍覺支。
八支聖道者。
一正見。
二正思惟。
三正語。
四正業。
五正命。
六正精進。
七正念。
八正定。
第二釋義。
所謂于身與念相應住修身觀。
是身念住。
乃至于法皆如是說。
雲何為念。
謂依身增上受持正法。
思惟法義。
修習作證。
于文義于修作證中。
心無忘失故。
雲何為觀。
謂依身增上。
聞思修慧。
由此慧故。
于一切身一切相中。
正觀察正推求。
随觀随覺故。
雲何修觀。
或者随身。
或言修身。
言随身者。
随本質身。
觀影像身。
名随身觀。
如對法說。
雲何于身随身觀。
謂分别别影像身。
□□□身平等。
随觀于身境。
随觀身相似性故。
名于身随身觀。
由随觀察影像身門。
審谛觀察本質身故。
言修觀者。
是修環義。
謂非直觀相身而已。
于中複觀真如身故。
如菩薩地決擇中說。
雲何菩薩于身住修身觀。
謂于相身。
修環觀真如身故。
雲何念住。
為守護念。
為于境無染。
為安住所緣故。
為守護念者。
說言先守護念。
若常委念為于境無染者。
謂如說言。
念守護心行來等住不住。
取其相不取随好。
廣說乃至。
守護意根修律儀。
為安住所緣者。
謂如說言。
于四所緣。
安住其念。
由此三相。
善住其念。
故名念住。
亦名念處。
處猶住義。
如智度說。
念随順智。
緣中正住。
是名念處。
總而言之。
若于此念住。
若由此念住。
皆名念住。
于此念住者。
謂所緣念住。
由此念住者。
謂若慧若念。
攝持于定。
是自性念住。
所餘相應。
諸心心法。
是相應念住。
此如聞所成地中說。
是名略說念住義也。
次明四正斷義者。
雲何已生惡不善法。
謂能起惡行。
欲界煩惱及随煩惱。
粗纏所攝。
名為已生。
為令斷故者。
謂修對治。
令微薄故。
生欲者。
謂起證斷樂欲故。
?勵者。
謂不忍受惡。
及歸趣斷故。
發勤精進者。
謂多種堅固。
修彼對治故。
此上三句。
顯不定地中。
聞思兩慧。
下品對治?心者。
謂修彼對治。
修慧現行。
若心沉沒。
煩惱染污。
?心令舉故。
持心者。
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
若心浮舉。
煩惱染污。
持心令下故。
雲何未生惡不善法。
謂增盛随眠所攝。
能起粗纏之因。
名為未生。
為不生故者。
為令粗纏。
不現行故生欲者。
謂起為證不現行。
欲?勵者。
謂由不忘住。
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
此下四句如前所說。
雲何未生善法。
謂聞思修所生三慧。
由無過故。
名為善法。
所未得者。
名為未生。
令生故生欲者。
謂起證得欲。
?勵者。
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
發正起勤者。
謂長時殷重。
多堅修習。
此上三句。
顯得不定地。
聞思兩慧。
所攝善法。
?心持心者。
為得修慧故。
餘如前說。
雲何已生善法。
謂已得故。
為念住者謂聞慧。
令不忘者謂思慧。
令修滿者謂修慧。
此上三句。
顯唯守護。
已所得善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者。
如其次第。
不唯于彼生知足故。
生欲等句。
皆如前說。
此義廣如顯揚論說。
言正斷者。
亦名正勤。
勤是體名。
斷是業稱。
智度論雲。
破諸耶法。
正道中行故。
名正勤行。
言斷者。
知瑜伽說。
初名律儀斷。
第二名斷斷。
由于已生惡不善法。
應修律儀。
令其斷滅。
不應忍受故。
名律儀斷。
于未生惡。
令不現行。
為令彼不現前斷為故斷。
名為斷斷。
三者名修斷。
四名防護斷。
由于善法。
數修數習。
先所未得能定現前。
能有所斷。
故名修斷。
由于已得諸善法中。
遠離放逸。
修習圓滿。
防護已生。
能有所斷故。
名防護斷。
總而言之。
為欲顯示于黑白品舍取事中。
增上意樂圓滿。
及加行圓滿。
是故宣說四種正斷。
當知此中由生欲故。
意樂圓滿。
由自?勵。
乃至持心故。
加行圓滿。
上來所說。
出瑜伽論。
是名略說正斷也。
四神足義者。
雲何名為欲勤心觀知足四種。
有其二義。
或于一人具此四法。
或于别人。
随一增上。
如瑜伽論九十八卷雲。
複次由四種力。
持心令定。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雲何為四。
一淨意樂力。
二勤務力。
三心喜樂力。
四正智力。
當知此中由第一力。
于三摩地。
發生樂欲。
為證得故。
修習勤務。
由第二力。
最初住心。
令其安定。
由第三力。
已住定心。
無複散動。
不令于我。
更複飄轉。
由第四力。
觀察等持。
所治煩惱。
于斷未斷。
如實了知。
又于等持入住出相。
能善了别。
如是複于奢摩他等所有諸相。
若于止觀諸随煩惱。
及彼對治等。
皆如實知。
樂等持者。
于等持中。
但有爾所等持作事。
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此文顯示于一行者具四種力。
成就等持。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雲何别人随一增上。
如顯揚論說。
欲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先世修習上品善根。
于大師所。
或于有智同梵行處。
生信生欲。
聽聞正法。
如所信樂。
聞正法已。
展轉證得心一境性。
由此欲故。
三摩地成就。
言成就者。
謂于此中。
而得自在。
第二勤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依于教授及教誡法。
或在空閑。
或在林樹。
或止靜室。
于如是處。
長時勇猛。
純熟熾然。
正勤證得心住一境性。
由正勤故。
三摩地成就。
第三心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先已修習奢摩他行。
由此因緣。
思惟内法。
速疾證得心住一境性。
由修心故。
三摩地成就。
第四觀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多聞聞持。
其聞積集。
獨處樂靜。
即于彼法。
以慧簡擇。
極細簡擇。
遍覺觀察。
由此證得心住一境性。
由觀察故。
三摩地成就。
此文顯示依四行者。
随一增上。
成就等持。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四中皆言斷行成就者。
八種斷行。
後當廣說。
言神足者。
從喻立名。
如瑜伽說。
如有足者。
能往能還。
騰躍勇健。
能得世間殊勝之法。
世殊勝法。
說名為神。
彼能到此。
故名神足。
如是若有欲等諸法。
有三摩地。
圓滿成辦。
有所堪能。
獲得不動。
能往能還。
騰躍勇健。
能得能證出世勝法。
由出世法。
最勝自在。
是最勝神。
彼能證此。
故名神足。
此亦名如意足。
足是滿足。
足于如意。
名如意足。
又是腳足。
有所至故。
如智度說。
問四正勤時。
心小亂故。
以定攝心。
故如意足。
譬如美食。
少鹽則無味。
得鹽則味足如意。
又如人有二足。
複得好馬好車。
如意所至。
行者如是。
得四念處實智慧四正勤中正精進。
由精進故。
智慧增多。
定力少弱。
得四種定。
以定心故。
智定力等。
所願皆得。
故名如意足。
是名略說神足義。
五根義者。
增上義是根義。
謂于能生出世間法。
是信等行為增上故。
又複前前望後後法。
于能生起為增上故。
乃至慧根唯望出世。
是名略說五根義也。
五力義者。
難伏義是力義。
謂若天魔。
若諸沙門。
若婆羅門。
若餘世間。
無有如法引奪者。
諸煩惱經亦不能屈。
故名難伏。
由此諸力。
具大威勢。
摧伏一切魔軍勢力。
能證一切諸漏永盡。
是故名力。
是名略說五力義也。
此根力義。
依瑜伽說。
七覺支義者。
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
如實覺慧。
用此為支。
故名覺支。
亦名覺分。
分之言因。
能得覺果。
故名覺分。
如智度說。
無學實慧。
此七事能到。
故名為分。
是名略說覺支義也。
八支聖道義者。
諸聖有學已見迹者。
由八支攝行迹正道。
能無餘斷一切煩惱。
能于解脫究竟作證。
是故名為八支聖道。
亦名正道。
智度論雲。
欲入涅槃無為城故。
行是諸法。
是時名正道。
是名略說正道義也。
問如是七法。
莫非是正。
何故勤道。
偏得正名。
答如智度說。
四種精進。
心勇發動。
畏錯誤故。
名為正勤。
又行道時。
畏堕耶道。
故言正道。
于中差别亦當後說。
是名略說八道支義也。
第三明體性者。
用合建立。
有三十七。
論其體性。
不出十法。
謂戒思受念定慧勤信安舍。
此中戒者。
謂表無表色法所攝。
餘九皆是心法所攝。
于中思受遍行中二。
念定慧者别境中三。
勤信安舍在善大地。
依此十法立三十七。
開戒為三。
正語業命。
思數立一。
謂正思惟。
受亦立一。
謂喜覺支。
開念立四。
謂念根念力念覺正念。
開定立八。
謂四如意足。
定根定力。
定覺正定。
慧亦立八。
謂四念住。
慧根慧力。
擇法覺支。
及與正見。
勤亦立八。
謂四正斷。
精進根力。
精進覺支。
及正精進。
信中立二。
信根信力。
安舍各一。
謂安覺支及舍覺支。
總而言之。
有其五類。
一者開八有三。
謂定慧勤。
二者開四有一。
謂念。
三者開三有一。
謂戒。
四者開二有一。
謂信。
五者唯一有四。
思受安舍。
第一類内有二十四。
後四類中。
總有十三。
都合則有三十七也。
所以開合有不第者。
良由定慧與勤。
進修力長。
故開為八。
思受安舍助道勢短。
故各立一。
合信等法力在其中。
故随階降立四三二。
是故體性唯有十法。
如智度論雲。
三十七品。
十法為本。
乃至廣說故。
第四明階位者。
論其行實。
皆通諸位。
如瑜伽說。
又由身受心法。
增上所生善有漏無漏道。
皆名念住。
又後文言。
略說一切人聖道支。
二處所攝。
一者世間。
二出世間。
其世間者。
三漏四取。
所随縛故。
不能盡苦。
是善性故。
能往善趣。
出世間者。
與彼相違。
能盡衆苦。
初後二法既如是說。
中間五法當知亦爾。
約行雖通。
依位别立。
是義雲何。
大分其地。
判為二位。
謂前五法在凡夫位。
後之二法立聖位中。
凡位五法。
立有二義。
依毗昙說。
四念處觀在??法前。
其四正勤在于??法。
四如意足在于頂法。
五根在于忍法。
五力在世第一法。
若依此論。
前之三四在解脫分。
次之二五在通達分。
随宜施設。
皆有道理。
聖位二法。
立有三義。
一者如俱舍論述餘義雲。
有餘師說。
不破次第。
于見道中。
修習覺分。
于見道修道中。
修聖道分故。
第二義者。
如智度說。
修道用故名覺。
見道用故名道。
毗婆沙師亦同此說。
如彼論雲。
道分見道。
覺分修道。
何故如是。
道是知義。
于見道中。
知極速疾。
覺是覺義。
于修道中。
有九種覺。
數數覺故。
随數次第。
先七後八。
第三義者。
如此論說。
覺分在見道。
道支在修道。
智度論中。
亦有是說。
如是三義皆有道理。
随義建立。
無不宜故。
瑜伽論中通說三義。
第六十二卷雲。
解了自性者。
謂八支聖道。
對治三種雜染故。
建立三蘊。
謂對治惡行雜染故。
對治諸欲雜染故。
對治諸見雜染故。
此文當于初師所說。
治諸見者在于見道。
治諸欲者在修道故。
第十八卷言。
雲何正直。
謂彼生起。
逆流正直。
聖八支道。
能斷見斷。
所有煩惱。
于逆流道。
得預随順。
此文當于第二義也。
第二十九卷雲。
彼于爾時。
最初獲得七覺支故。
名初有覺。
見聖谛迹已。
永斷滅見道所斷一切煩惱。
修除修道所斷煩惱。
此文當于第三義也。
第五明次第者。
如智度說。
問曰。
應先說道。
何以故行道然後得諸善法。
譬如人先行道。
然後得至處。
今何以颠倒。
先說念處。
後說正道。
答曰。
不颠倒也。
三十七品是初欲入道時。
名因字。
如行者至師所聽道時。
先用念持是法。
是時名念處持。
已從法中求果。
故精進行。
是時名正勤。
多精進故。
心散粗。
攝心調柔。
故名如意足。
心調柔已。
生五根。
諸法實相。
甚深難解。
信根故能信。
是名信根。
不惜身命。
一心求道理。
是精進根。
常念是道。
不念餘東事。
是名念根。
攝心在道。
是名定根。
觀谛實相。
是名慧根。
五根增長。
能遮煩惱。
是名為力。
得是力已。
分别道法。
有二分三。
法三起三。
法三下念在二處。
如守門人。
是名七覺分。
得是法已。
欲入涅槃無為城故。
行是八法。
是名為道故。
又瑜伽說。
當知此中于念住位。
最初系心。
置所緣境。
次于所緣念安住。
勤修正斷。
次得定已。
後令此定善圓滿故。
于神足中。
勤修加行。
定圓滿已。
為令一切相。
及粗重得離系故依信等根修加行。
加行中。
根是下品。
力是上品。
如是正修加行道已。
次得覺支。
通達實際。
通達實際已。
次修道支。
漸漸乃至證得阿耨菩提。
于一切鄣。
皆得解脫。
如是二論所說次第。
皆約随數階位門說。
第六辨諸門者。
如是七法皆有五門。
如對法說。
複以一切菩提分法無有差别。
皆由五門而得建立。
謂所緣故。
自體故。
助伴故。
修習故。
修果故。
念處所緣者。
謂身受心法即是四事。
謂我所依事。
我受用事。
我自體事。
我染淨事。
何故唯立此四境者。
由颠倒覺。
愚癡凡夫多分計我。
依止有根身。
受用
研習三十七品之道。
随其所對。
□□□□□□□顯是義故。
名對治品。
此中先明其義。
然後消文。
□菩提分義略有六門。
一者列名。
二者釋義。
三出體性。
四顯明位地。
五說次第。
六辨諸門。
初列名者。
何等名為三十七種菩提分法。
謂四念住。
四正斷。
四神足。
五根。
五力。
七覺支。
八支聖道。
四念住者。
一身念住。
二受念住。
三心念住。
四法念住。
四正斷者。
一于已生惡不善法。
為令斷故。
生欲?勵。
發勤精進。
?心持心正斷。
二于未生惡不善法。
為不生故。
生欲策勵。
乃至持心正斷。
三于未生善法。
為令生故。
生欲?勵。
乃至持心正斷。
四于已生善法。
為欲令住。
令不忘失。
令修圓滿。
令倍修。
令增長。
令廣大。
生欲?勵。
乃至持心正斷。
四神足者。
一欲三摩地斷行成成就神足。
二勤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三心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四觀三摩地斷行成就神足。
五根者。
一信根。
二精進根。
三念根。
四定根。
五慧根。
五力者。
信力乃至慧力七覺支者。
一念覺支。
二擇法覺支。
三精進覺支。
四喜覺支。
五安覺支。
六定覺支。
七舍覺支。
八支聖道者。
一正見。
二正思惟。
三正語。
四正業。
五正命。
六正精進。
七正念。
八正定。
第二釋義。
所謂于身與念相應住修身觀。
是身念住。
乃至于法皆如是說。
雲何為念。
謂依身增上受持正法。
思惟法義。
修習作證。
于文義于修作證中。
心無忘失故。
雲何為觀。
謂依身增上。
聞思修慧。
由此慧故。
于一切身一切相中。
正觀察正推求。
随觀随覺故。
雲何修觀。
或者随身。
或言修身。
言随身者。
随本質身。
觀影像身。
名随身觀。
如對法說。
雲何于身随身觀。
謂分别别影像身。
□□□身平等。
随觀于身境。
随觀身相似性故。
名于身随身觀。
由随觀察影像身門。
審谛觀察本質身故。
言修觀者。
是修環義。
謂非直觀相身而已。
于中複觀真如身故。
如菩薩地決擇中說。
雲何菩薩于身住修身觀。
謂于相身。
修環觀真如身故。
雲何念住。
為守護念。
為于境無染。
為安住所緣故。
為守護念者。
說言先守護念。
若常委念為于境無染者。
謂如說言。
念守護心行來等住不住。
取其相不取随好。
廣說乃至。
守護意根修律儀。
為安住所緣者。
謂如說言。
于四所緣。
安住其念。
由此三相。
善住其念。
故名念住。
亦名念處。
處猶住義。
如智度說。
念随順智。
緣中正住。
是名念處。
總而言之。
若于此念住。
若由此念住。
皆名念住。
于此念住者。
謂所緣念住。
由此念住者。
謂若慧若念。
攝持于定。
是自性念住。
所餘相應。
諸心心法。
是相應念住。
此如聞所成地中說。
是名略說念住義也。
次明四正斷義者。
雲何已生惡不善法。
謂能起惡行。
欲界煩惱及随煩惱。
粗纏所攝。
名為已生。
為令斷故者。
謂修對治。
令微薄故。
生欲者。
謂起證斷樂欲故。
?勵者。
謂不忍受惡。
及歸趣斷故。
發勤精進者。
謂多種堅固。
修彼對治故。
此上三句。
顯不定地中。
聞思兩慧。
下品對治?心者。
謂修彼對治。
修慧現行。
若心沉沒。
煩惱染污。
?心令舉故。
持心者。
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
若心浮舉。
煩惱染污。
持心令下故。
雲何未生惡不善法。
謂增盛随眠所攝。
能起粗纏之因。
名為未生。
為不生故者。
為令粗纏。
不現行故生欲者。
謂起為證不現行。
欲?勵者。
謂由不忘住。
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
此下四句如前所說。
雲何未生善法。
謂聞思修所生三慧。
由無過故。
名為善法。
所未得者。
名為未生。
令生故生欲者。
謂起證得欲。
?勵者。
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
發正起勤者。
謂長時殷重。
多堅修習。
此上三句。
顯得不定地。
聞思兩慧。
所攝善法。
?心持心者。
為得修慧故。
餘如前說。
雲何已生善法。
謂已得故。
為念住者謂聞慧。
令不忘者謂思慧。
令修滿者謂修慧。
此上三句。
顯唯守護。
已所得善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者。
如其次第。
不唯于彼生知足故。
生欲等句。
皆如前說。
此義廣如顯揚論說。
言正斷者。
亦名正勤。
勤是體名。
斷是業稱。
智度論雲。
破諸耶法。
正道中行故。
名正勤行。
言斷者。
知瑜伽說。
初名律儀斷。
第二名斷斷。
由于已生惡不善法。
應修律儀。
令其斷滅。
不應忍受故。
名律儀斷。
于未生惡。
令不現行。
為令彼不現前斷為故斷。
名為斷斷。
三者名修斷。
四名防護斷。
由于善法。
數修數習。
先所未得能定現前。
能有所斷。
故名修斷。
由于已得諸善法中。
遠離放逸。
修習圓滿。
防護已生。
能有所斷故。
名防護斷。
總而言之。
為欲顯示于黑白品舍取事中。
增上意樂圓滿。
及加行圓滿。
是故宣說四種正斷。
當知此中由生欲故。
意樂圓滿。
由自?勵。
乃至持心故。
加行圓滿。
上來所說。
出瑜伽論。
是名略說正斷也。
四神足義者。
雲何名為欲勤心觀知足四種。
有其二義。
或于一人具此四法。
或于别人。
随一增上。
如瑜伽論九十八卷雲。
複次由四種力。
持心令定。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雲何為四。
一淨意樂力。
二勤務力。
三心喜樂力。
四正智力。
當知此中由第一力。
于三摩地。
發生樂欲。
為證得故。
修習勤務。
由第二力。
最初住心。
令其安定。
由第三力。
已住定心。
無複散動。
不令于我。
更複飄轉。
由第四力。
觀察等持。
所治煩惱。
于斷未斷。
如實了知。
又于等持入住出相。
能善了别。
如是複于奢摩他等所有諸相。
若于止觀諸随煩惱。
及彼對治等。
皆如實知。
樂等持者。
于等持中。
但有爾所等持作事。
除此更無若過若增。
此文顯示于一行者具四種力。
成就等持。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雲何别人随一增上。
如顯揚論說。
欲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先世修習上品善根。
于大師所。
或于有智同梵行處。
生信生欲。
聽聞正法。
如所信樂。
聞正法已。
展轉證得心一境性。
由此欲故。
三摩地成就。
言成就者。
謂于此中。
而得自在。
第二勤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依于教授及教誡法。
或在空閑。
或在林樹。
或止靜室。
于如是處。
長時勇猛。
純熟熾然。
正勤證得心住一境性。
由正勤故。
三摩地成就。
第三心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先已修習奢摩他行。
由此因緣。
思惟内法。
速疾證得心住一境性。
由修心故。
三摩地成就。
第四觀增上故得三摩地者。
如有行者。
多聞聞持。
其聞積集。
獨處樂靜。
即于彼法。
以慧簡擇。
極細簡擇。
遍覺觀察。
由此證得心住一境性。
由觀察故。
三摩地成就。
此文顯示依四行者。
随一增上。
成就等持。
是故建立四種神足。
四中皆言斷行成就者。
八種斷行。
後當廣說。
言神足者。
從喻立名。
如瑜伽說。
如有足者。
能往能還。
騰躍勇健。
能得世間殊勝之法。
世殊勝法。
說名為神。
彼能到此。
故名神足。
如是若有欲等諸法。
有三摩地。
圓滿成辦。
有所堪能。
獲得不動。
能往能還。
騰躍勇健。
能得能證出世勝法。
由出世法。
最勝自在。
是最勝神。
彼能證此。
故名神足。
此亦名如意足。
足是滿足。
足于如意。
名如意足。
又是腳足。
有所至故。
如智度說。
問四正勤時。
心小亂故。
以定攝心。
故如意足。
譬如美食。
少鹽則無味。
得鹽則味足如意。
又如人有二足。
複得好馬好車。
如意所至。
行者如是。
得四念處實智慧四正勤中正精進。
由精進故。
智慧增多。
定力少弱。
得四種定。
以定心故。
智定力等。
所願皆得。
故名如意足。
是名略說神足義。
五根義者。
增上義是根義。
謂于能生出世間法。
是信等行為增上故。
又複前前望後後法。
于能生起為增上故。
乃至慧根唯望出世。
是名略說五根義也。
五力義者。
難伏義是力義。
謂若天魔。
若諸沙門。
若婆羅門。
若餘世間。
無有如法引奪者。
諸煩惱經亦不能屈。
故名難伏。
由此諸力。
具大威勢。
摧伏一切魔軍勢力。
能證一切諸漏永盡。
是故名力。
是名略說五力義也。
此根力義。
依瑜伽說。
七覺支義者。
諸已證入正性離生補特伽羅。
如實覺慧。
用此為支。
故名覺支。
亦名覺分。
分之言因。
能得覺果。
故名覺分。
如智度說。
無學實慧。
此七事能到。
故名為分。
是名略說覺支義也。
八支聖道義者。
諸聖有學已見迹者。
由八支攝行迹正道。
能無餘斷一切煩惱。
能于解脫究竟作證。
是故名為八支聖道。
亦名正道。
智度論雲。
欲入涅槃無為城故。
行是諸法。
是時名正道。
是名略說正道義也。
問如是七法。
莫非是正。
何故勤道。
偏得正名。
答如智度說。
四種精進。
心勇發動。
畏錯誤故。
名為正勤。
又行道時。
畏堕耶道。
故言正道。
于中差别亦當後說。
是名略說八道支義也。
第三明體性者。
用合建立。
有三十七。
論其體性。
不出十法。
謂戒思受念定慧勤信安舍。
此中戒者。
謂表無表色法所攝。
餘九皆是心法所攝。
于中思受遍行中二。
念定慧者别境中三。
勤信安舍在善大地。
依此十法立三十七。
開戒為三。
正語業命。
思數立一。
謂正思惟。
受亦立一。
謂喜覺支。
開念立四。
謂念根念力念覺正念。
開定立八。
謂四如意足。
定根定力。
定覺正定。
慧亦立八。
謂四念住。
慧根慧力。
擇法覺支。
及與正見。
勤亦立八。
謂四正斷。
精進根力。
精進覺支。
及正精進。
信中立二。
信根信力。
安舍各一。
謂安覺支及舍覺支。
總而言之。
有其五類。
一者開八有三。
謂定慧勤。
二者開四有一。
謂念。
三者開三有一。
謂戒。
四者開二有一。
謂信。
五者唯一有四。
思受安舍。
第一類内有二十四。
後四類中。
總有十三。
都合則有三十七也。
所以開合有不第者。
良由定慧與勤。
進修力長。
故開為八。
思受安舍助道勢短。
故各立一。
合信等法力在其中。
故随階降立四三二。
是故體性唯有十法。
如智度論雲。
三十七品。
十法為本。
乃至廣說故。
第四明階位者。
論其行實。
皆通諸位。
如瑜伽說。
又由身受心法。
增上所生善有漏無漏道。
皆名念住。
又後文言。
略說一切人聖道支。
二處所攝。
一者世間。
二出世間。
其世間者。
三漏四取。
所随縛故。
不能盡苦。
是善性故。
能往善趣。
出世間者。
與彼相違。
能盡衆苦。
初後二法既如是說。
中間五法當知亦爾。
約行雖通。
依位别立。
是義雲何。
大分其地。
判為二位。
謂前五法在凡夫位。
後之二法立聖位中。
凡位五法。
立有二義。
依毗昙說。
四念處觀在??法前。
其四正勤在于??法。
四如意足在于頂法。
五根在于忍法。
五力在世第一法。
若依此論。
前之三四在解脫分。
次之二五在通達分。
随宜施設。
皆有道理。
聖位二法。
立有三義。
一者如俱舍論述餘義雲。
有餘師說。
不破次第。
于見道中。
修習覺分。
于見道修道中。
修聖道分故。
第二義者。
如智度說。
修道用故名覺。
見道用故名道。
毗婆沙師亦同此說。
如彼論雲。
道分見道。
覺分修道。
何故如是。
道是知義。
于見道中。
知極速疾。
覺是覺義。
于修道中。
有九種覺。
數數覺故。
随數次第。
先七後八。
第三義者。
如此論說。
覺分在見道。
道支在修道。
智度論中。
亦有是說。
如是三義皆有道理。
随義建立。
無不宜故。
瑜伽論中通說三義。
第六十二卷雲。
解了自性者。
謂八支聖道。
對治三種雜染故。
建立三蘊。
謂對治惡行雜染故。
對治諸欲雜染故。
對治諸見雜染故。
此文當于初師所說。
治諸見者在于見道。
治諸欲者在修道故。
第十八卷言。
雲何正直。
謂彼生起。
逆流正直。
聖八支道。
能斷見斷。
所有煩惱。
于逆流道。
得預随順。
此文當于第二義也。
第二十九卷雲。
彼于爾時。
最初獲得七覺支故。
名初有覺。
見聖谛迹已。
永斷滅見道所斷一切煩惱。
修除修道所斷煩惱。
此文當于第三義也。
第五明次第者。
如智度說。
問曰。
應先說道。
何以故行道然後得諸善法。
譬如人先行道。
然後得至處。
今何以颠倒。
先說念處。
後說正道。
答曰。
不颠倒也。
三十七品是初欲入道時。
名因字。
如行者至師所聽道時。
先用念持是法。
是時名念處持。
已從法中求果。
故精進行。
是時名正勤。
多精進故。
心散粗。
攝心調柔。
故名如意足。
心調柔已。
生五根。
諸法實相。
甚深難解。
信根故能信。
是名信根。
不惜身命。
一心求道理。
是精進根。
常念是道。
不念餘東事。
是名念根。
攝心在道。
是名定根。
觀谛實相。
是名慧根。
五根增長。
能遮煩惱。
是名為力。
得是力已。
分别道法。
有二分三。
法三起三。
法三下念在二處。
如守門人。
是名七覺分。
得是法已。
欲入涅槃無為城故。
行是八法。
是名為道故。
又瑜伽說。
當知此中于念住位。
最初系心。
置所緣境。
次于所緣念安住。
勤修正斷。
次得定已。
後令此定善圓滿故。
于神足中。
勤修加行。
定圓滿已。
為令一切相。
及粗重得離系故依信等根修加行。
加行中。
根是下品。
力是上品。
如是正修加行道已。
次得覺支。
通達實際。
通達實際已。
次修道支。
漸漸乃至證得阿耨菩提。
于一切鄣。
皆得解脫。
如是二論所說次第。
皆約随數階位門說。
第六辨諸門者。
如是七法皆有五門。
如對法說。
複以一切菩提分法無有差别。
皆由五門而得建立。
謂所緣故。
自體故。
助伴故。
修習故。
修果故。
念處所緣者。
謂身受心法即是四事。
謂我所依事。
我受用事。
我自體事。
我染淨事。
何故唯立此四境者。
由颠倒覺。
愚癡凡夫多分計我。
依止有根身。
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