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第十二至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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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段釋現觀中,大文分三:一明現觀,二明現觀所修法,第三雜明現觀位諸義。
初中有二:初明十現觀,次明差别。
初中分二:初标列,後别釋。
此中現觀明上地信,唯識等通有漏信。
現觀十一種中,與攝論第六次第名字不同。
此中增眷屬,彼處無此,此少,彼斷煩惱。
彼第六七總名清淨差别,與修治佛土一處明故。
此以少淨因中未足在果方圓,斷煩惱習在果差别。
彼明清淨有二:所治淨、所修淨。
二體别故,不論眷屬。
此中勝生别名生别,生如來家故。
此中生差别,彼雲受生差别,意不相違。
得品第十三。
初問,後答。
答,初略,後廣。
補特伽羅雖非實有下,為廣,有三:初廣補特伽羅能證;次建立現觀,略有十種下,廣現觀所證;後第十四卷,解一切種妙智,意雲:複次,于諸現觀位證得後,後勝品道時下,合聊簡二:能證、所證。
廣建立能證中有二:初立所由,後正建立。
所由有三:初标,次列,後釋。
建立中,初問,後答。
答中有三:初列七類,次随列顯。
有二:初列,後結,後别。
牒釋有二:初别牒七類釋,後釋預流、漸、頓、出離。
别解中,病、行差别,前标七,今為四:一、貪,二、例,三、等分,四、薄塵。
出離差别有三。
任持中,前标有三,今分為二:初解脫、決擇各三;後如是下,聊簡。
初分為二。
聊簡中有二:初合聊簡二位,後别解二位。
合解中有四:初解二位各三之相,次解二位差别之相,次解決擇三品之位,後解二位退、不退相。
二十七聖果差别中分六:初二依加行差别;次一依定差别,謂得八定故;次二依障差别,斷定、障異故;次八依道差别;次八依生差别;後六依退、不退差别。
此依瑜伽二十六說。
彼初雖解二十七,然自下解後六位中,以随信法行為加行别,不說信解。
見得今解,即彼二人至果名信解等,故亦可名加行差别。
彼論解退、不退,名時解脫、不時解脫,此開為六,亦複何爽?然六無學,六人各一,此說住名,約不練根故。
五十七說五人練根,不動亦練,望自性、非他性即是。
如第六不動,望自果不練,望獨覺、菩薩即練;菩薩亦爾,以望自果即練。
如此第十四末說。
家家七返等中,古有二解:一、空法師等為十四生,二、餘德為七生。
上上損益二生,上中、上下各一;中上損益一,中中、中下共損益一,下三品共一生。
今大乘或可不然,一切全界煩惱生、潤生故,互皆相資。
但由道漸上時,惑漸斷盡,生自然少,非品定損益。
故有斷一品、二品、五品家家,于理無爽。
瑜伽但言天人家家,不同小乘說斷惑品,三緣立故:一、以業,二、以道,三、以斷結。
故三、四品成就。
彼對治餘二生、三生,即三緣故。
不思議如來中,若法、報身,不可論界,故化身中說欲界行相。
華嚴八相,如法華疏。
第二大段廣現觀所證中分三:初總明現觀,次明現觀差别,後明諸功德現觀所攝。
初複有二:初标列十,後随别解。
現觀差别中,與攝論第六名字前後有少不同。
第三現觀所攝功德中有三:初問答,次随前各以五門解釋,後明功德作業。
初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有二:初答攝,後列其名。
五門釋中有二:初标五門顯示其相,後随别釋。
無量有二:初列,後釋。
釋八解脫、勝處、遍處,合文有二:初别解,後釋次第。
初解脫有三:初标指,次别釋,後聊簡。
别釋有五,合四無色解脫相,故瑜伽第十二解脫、勝處、遍處皆悉明之,廣應如彼。
此下一紙,應在品初,以阙題卷,故安此後。
得品,前前修行,今獲果圓,有克有證,故名為得。
前成就品,通漏、無漏、曾及未曾、趣、未發趣三性諸法,今此宗明無漏、未曾發趣善。
法品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初标人法,後廣分别。
初中有二:初論本文,後釋師解。
釋師解中分二:初解,二所以。
前為能證等是,後補特伽羅者,釋妨難。
謂持自體故名法,可有所證;既無有常、一我,誰為能證也?菩薩地說所學法,如是學,能修學,此三名菩薩地前法品等所學法。
此現觀法,如是學補特伽羅,能修學也。
無量色等差别法者,所诠法無量也。
無量差别相想法者,能诠名想法無量也。
古人解雲:初色蘊無量,後色蘊處無量。
此不順文,雲何稱想?又解:前為所緣文,想能緣取故,分齊相勝故也。
雖有此解,不及名體總立一數取趣。
或無量色等差别,即是無量色中想,唯有心想解故,都非實有。
二十七賢聖總有六類,由因根性得果差别立二,謂信解、見得。
由滅定差别立一,身證。
由道果差别立八,四向、四果。
由生差别立八,謂極七返、家家、一間、中般、生般、無行般、有行般、上流。
由退不退立六,謂退思等。
退有自類,故開為五。
由障立二,謂慧解脫、俱解脫、煩惱障及定障,二離不同故。
果差别中,方便示現成等正覺等者,攝論第九說:八相之中,此雖有住天宮,彼無勘問。
如經中說四無量等下,第二大段,明現觀所攝一切諸法。
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初答攝,後别徴顯。
别徴顯中分二:初徴,後釋。
釋中有三:一、别名,二、釋。
論生下,各五門釋,後随别釋。
随别釋有三:初明五門别解,次明引發,後别明此二十功德作業。
五門别解中分十七段:解脫、勝處、遍處,三一處明故;相随好,一處明故。
瑜伽第十二說一切為三有情:一、無苦樂,二、有苦,三、有樂。
次第起初三,于三起于離欲貪瞋等故,所緣廣大故,利益安樂思惟最勝故,果無量故,由此三義名無量。
住具足者,圓滿清白名具足,所修觀行日夜專注、時專注故名注故。
此下文雲:利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
第三十四論,以無欲無瞋無貪三法為體,如次緣三種有情故。
顯揚論第四,唯以無貪瞋二,以除違損二位故,彼緣如次三有情故。
又審勘四無量大智度論,謂前三無瞋為體,後一無貪為體,與樂拔苦喜益三位淺深成别。
佛地論雲:是平等智佛果無漏,二乘地前唯有漏,七地已前通二,八地以上此無漏。
此下第十四起用,後得世俗智攝,自性無分别智攝。
智度論,此四緣,衆生緣緣,假似名名衆生法緣緣,五蘊無緣緣,畢竟空涅槃第十五,衆生緣緣,貧家衆生法緣緣,一切資生起無緣緣。
如來菩薩地四十四說,初與外道共,有我相故,次與二乘共,有法相故,後不與共。
佛地論,依初發心起衆生緣,正行位菩薩修法緣,大乘教法為境,此二多有漏。
無生法忍,菩薩修無緣,緣法界故。
悲、喜、舍亦爾,涅槃經說故。
菩薩地第三十四說三行相,以通四種大好仍所治,與古涅槃不同相違。
此中論說利益安樂,與四十四準論中同。
十二雲:同一切處四十四所緣法者,亦緣五蘊身别别法。
有情假者,法是别法,無緣謂真理。
與佛地不同。
會之十一切處,涅槃經不說火加無所有處。
其勝解行中,前論本唯言三品忍位,以取滿位分,彼第一法唯一刹那故。
不說三十心為忍,非決擇分中忍地,前五忍中伏忍攝故。
又解:準下四善根為三品,忍燸為下,頂忍為中,第一法為上。
唯有此勝地位短者,據彼說增上意樂攝。
論等唯初地,以初得無漏故。
二地者,名有相地。
此中據不同初得但無漏者,說通十地。
二果中,何故二三果中不作,乃至有頂取上品惑斷成第四果,而治斷惑唯初果耶?有。
此分臨終等時辨聖者者,謂初果得第四果時,未知緣覺斷惑為地次第,為如據羅漢九地九品?此中妨問,思之。
其十現觀初者,有雲:唯有漏三慧為體,第二決擇分為體。
今解有二,以六中思慧為初。
今初,二以思慧為體。
此有初後,初緣教起,後緣義生。
從境為名,名以法義,體即思觀。
由此思識谛察,忍成三種。
一雲:初是前方便三慧,後是四善根。
與十八相攝中,善根稱現觀,取其真後不同。
此依見修為真後,唯識等依本後二智,亦不相違。
牙據一義,應思勘之。
或法者,思現觀雖亦緣理,以法增故,依法觀諸法故。
義即四善根,修慧緣義生故。
唯識等以作用狹故不說,此以親生無漏故說諸功德,如顯揚三十九。
增減多少廢立下,釋其義。
現觀以修慧為體,未知此六觀中何者收其自解,如喜根等思之。
此品現觀,問以依地說界等,如大論七十三、顯揚十七卷。
此中真後各以正智後得智為體,與大論相違。
勘其真現觀中,得修修俗智。
小乘三谛,以道谛類智是修道。
今大乘四谛,以道谛見道故。
何故修道無漏智邊,不修俗智耶?四無量:慈心無瞋,悲心不害,喜心不嫉,舍心無貪。
瞋,如顯揚二十及第四菩薩藏經說。
慈中有三種,謂有情緣、法緣、無緣。
有情緣者,緣衆生起;法緣,緣三輪清淨,除執起;無緣者,謂佛緣其涅槃。
以無貪是慈體,以從法緣中資具說。
境界唯欲界,所依唯六地,色界近遠怨等。
勘大論七十三、顯揚等八解脫觀。
大論五法中,世間智收,以慧為體,下勝處、遍處亦爾。
若如前三解脫,無貪善根性,後四四蘊性,大乘五蘊性,滅盡唯以滅盡定為體,皆通漏、無漏。
大論七十三雲:異生得故。
法師解大論世間、正智二說同,異生又是有漏。
若爾,以後得智為所遺漏,此有理觀,謂正智中義有攝故。
如大論七十二、二十、二十二說。
成實論雲:是無漏非究竟謂解脫,究竟非無漏謂遍處。
俱者,謂勝處是無漏,非果故。
非究竟果中有體,非無漏是究竟,非無漏是果體。
無漏俱說,同薩婆多。
此中初言依解脫造修,以解脫為先等者,此依始觀說。
成實論以遍處為因者,是成就者說,即此中解脫究竟。
大論六十二同以解脫為果,如彼抄會得起時,依定斷障勝處及諸遍處等。
大精前二解脫,成實論通四禅,薩婆多唯初二禅。
今法師雲:看下文,聖多住此二,同薩婆多唯初二禅。
未知竟有何意?問:有人雲:以近欲界故,此緣下界三禅有樂,名順解。
不說第三解脫,唯第四定,以成滿故。
其空處等,皆以九品解脫,離諸下地欲時為體。
小乘廣論,現在修六,未來三。
故知唯第九品解脫道,為空等解脫。
其空,法師于同地振響,廣論現在修一,未來三。
故知皆九品解脫,為廣論文錯。
不取無間道,以趣向故,非順解脫。
内凡夫亦得此淨定,能順無漏,非如外異生、外道故。
雖得淨定,不順無漏,非解脫。
寂靜解脫者,法師二釋:一、謂得無漏,二、有漏定。
上勝下故,說超色、無色。
勝處中,後四不說外無色,唯說内無色。
有何意?說:從第三解脫流出故。
遍處中,涅槃經取無所有處,不取火。
大法師以唯壞世間,故不取。
大論等取者,以無所有處少,緣非遍故。
不取聲、香、味三塵者,以上界無故,非遍不說。
如大論解六十九,諸智攝智,三解脫門攝十,智等中諸功德并在中。
大精 論本第十四卷 其前所說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诤願智、無礙解神通,皆共二乘有相,随好已下,唯佛獨成。
十九功德中,無诤第五及願智,如顯揚第四、六十九、俱舍二十七等解,各并彼抄解。
無礙解,如菩薩藏經第十七、顯揚第四、四十五等解,十地論極解。
勘第九地神通,廣如前第五、瑜伽第三、十五、二十七、四十三、六十二、六十九、九十八、顯揚第四、第二十、菩薩藏經第十五、十地論第五、法華法師功德品薩遮尼乾子經。
相随好顯揚第四、瑜伽四十九、五十七、大般若經數處第五百,如諸經疏。
四清淨顯揚第四、瑜伽四十九、七十四等解。
十力菩薩藏經第四。
佛地第五、顯揚第四、二十、瑜伽第三、十九、五十七、六十九。
智攝四無畏藏經第五、顯揚第四、瑜伽四十九、五十七、六十九,及法華疏引華嚴菩薩四無畏。
念住不護顯揚第四、四十九。
無忘失法永斷習氣一切種妙智顯揚四、四十九、五十七、六十九、七十九。
大悲藏經第五、顯揚四、四十九、六十九、七十九、九十、一十八。
不共法藏經六,顯揚四、七十九、五十七、六十九等。
說解四無畏有三:一标列,二别解,三料簡。
料簡有二:初解,二利,後解四相。
念住有三:一标,二牒,三結舍。
念正智為體中,唯念者不護亦三:标、釋、結。
不護即三業,無忘失亦念,斷習是如真,能斷謂正智,所起用謂三業,大悲、無瞋、無癡為體。
如五十七不共法有四:初标廢立,次解名,次别釋,後釋前标。
初文有三:初标,次徴,後明廢立。
一切種妙智,五十說能知,三事、義、非義俱聚。
雲何引發下,第三總釋所作業,有二:初所依,後作業。
初中,初問,後答。
答有二:初辨所依,後又如是功德下辨作用自性。
初中有二:初明所依得人,後結成,三此中顯示下是。
初中有三:初明内外共法,次明大小乘共法,後明引發所因。
後中有三:初标三所顯示,次問引發方便,後明彼相。
明彼相中有三:初标,次指,後例。
力中有三:初标,此中下釋。
後此十名力者,釋力名,合辨能證、所證。
第三大段有五:初、得果舍向;二、三乘涅槃差别;三、辨不可記事,上來所問應記别故,便問不可記;四、何非初三果是第四果不;五、辨應修五種善巧。
初文有二:初、明得果舍向,非向類故,向不舍向是己類故,由此菩薩得上地,不舍下非果故。
此亦不然。
論本但言得勝舍劣,釋師指如得果舍向,非諸菩薩得勝地,不舍前劣地,亦非己類故。
第二别牒。
又于得果時集斷作證,如說斷五下分結、五上分結,究竟集處說。
五善巧中,初标五,後别釋。
方便善巧,應如瑜伽十二種善巧釋。
第十散亂分别有二:初總,後别。
内道所起,名如理所引。
别中有三:初标列十分别,次引經屬。
後釋無分别中有二:初标列,次别釋。
釋第三無戲論無分别中有二:初總解,後離五相。
離五相有二:初标解離五相,後釋無戲論無分别相。
初文有三:初标列,次别釋,後結成。
後解無戲論無分别中有四:一問,二答,三難,四通。
第十五,利他論品。
有二:初略問答,後廣别釋義。
決擇有二:初标,後釋。
釋中,初列,後辨。
成因者,謂現量可得、不可得等。
正說所攝者,于宗等中,不與現量相違,名可得;不與比量等相違,名不可得。
正說五種業,如前第七卷說。
第二、釋決擇,有二:初總釋釋決擇,後别釋。
别釋有二:初以六義釋,後以十四門。
十四門中,諸經緣起所由也,所以道理也,句義所诠因也,次第前後也,意趣所歸也,釋難除妨也。
十二暇總集經者,明十二有暇,得入聖位。
總集諸行經,翻以無暇入聖故。
我知、我見、我說漏盡遮止第一者,我知者,得盡無生智故;我見者,得無學正見故。
說斧柯喻遮止第三,如人執柯,漸漸自盡;執行修慧,怯弱自除。
說船筏喻遮止第四,如船筏行,必須資糧;資糧若??,無所能濟故。
行智舟,故須資糧;資糧若阙,不至彼岸故。
安立差别門有二:初标,後釋。
釋有二:初依五蘊,後依所作已辦。
初中複有二:初色,後四蘊門。
理趣門有二:初标,後釋中,初列,後辨。
由如是三轉如實遍知者,謂前所說愛、味、過患、出離三也。
或後門所說遍知相,有三差别:是一味,二出離,三遍知。
遍知即第三轉故。
能依所依相屬相者,謂顯示真實相等為後。
後所依性,即前真實相為應知依。
遍知立,即永斷依。
永斷為作證依,作證為修習依,即苦集滅道次第為依。
力無力,有功能名力,無功能名無力。
引發門有三:初标,次顯,後結。
顯中有二:初引經四句,後各出引四句。
初中有三:初總标,次顯四句,後釋四所以。
釋四所以中有三複次:初除四障,次顯斷治及離下劣等,後明福智資糧。
資糧中釋後三有二複次:初令入三乘門,後二緣差别,謂慈心俱于生心無礙說證正行,攝益菩薩衆說教正行,廣開法施别别生。
四中皆初标後釋。
釋中初總後别。
别中所依皆是初差别,皆後三次第配之。
一行中若就眼亦耳處耶四句,乃至意處亦爾。
不然,身與眼何得有四?何有識眼非身處?此中大判非有是理,雲如理應說。
第四等論決擇有三複次:初問答等,二立破等,三法門等。
即中初标後釋。
練根應為章門所依。
六中解四,不解第五。
三成就,如前第二得中解不釋。
四雜染,如前苦集谛中釋。
識等有六:一六識,二三受,三二十根,如瑜伽二十六末解。
四七作意,五十智,如前第三。
六九遍知,如顯揚第三有廢立智斷遍知,此九唯斷。
七清淨,亦如顯揚。
三有九淨,如大小共論。
若依揚論,二乘唯八淨,除第九。
若唯據因,故說七淨,第八唯無學故。
入一切法有八,如前心所行相解。
通達有五:一有相文字,顯揚第三開二:一字,二字相。
二能攝所攝,通達彼開:二能取所取,三遲,四速。
五法依定後生,故名通達。
圓證有四:果等随别義,如餘處說。
二十引發,開相随好故。
論軌勘大論第十五,大有差别,及如因明抄會明了。
言為簡有障等不可得因故不現前境者,第十五有三障覆隐嗼,如彼說。
泰抄有八,如餘論,未詳。
二多聞者,西國國王多供養二多聞人,故以為喻。
等所集等者,依人、依教、依理為名故。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終) 斯疏第五已降,文間繁亂,且有非疏主手筆者。
日者南都空海寺寂真沙彌寄以一本,此是延應二年所寫,校雠輿本,非無稍異。
今酌其宜,以繡于梓,讀者更詳正焉。
初中有二:初明十現觀,次明差别。
初中分二:初标列,後别釋。
此中現觀明上地信,唯識等通有漏信。
現觀十一種中,與攝論第六次第名字不同。
此中增眷屬,彼處無此,此少,彼斷煩惱。
彼第六七總名清淨差别,與修治佛土一處明故。
此以少淨因中未足在果方圓,斷煩惱習在果差别。
彼明清淨有二:所治淨、所修淨。
二體别故,不論眷屬。
此中勝生别名生别,生如來家故。
此中生差别,彼雲受生差别,意不相違。
得品第十三。
初問,後答。
答,初略,後廣。
補特伽羅雖非實有下,為廣,有三:初廣補特伽羅能證;次建立現觀,略有十種下,廣現觀所證;後第十四卷,解一切種妙智,意雲:複次,于諸現觀位證得後,後勝品道時下,合聊簡二:能證、所證。
廣建立能證中有二:初立所由,後正建立。
所由有三:初标,次列,後釋。
建立中,初問,後答。
答中有三:初列七類,次随列顯。
有二:初列,後結,後别。
牒釋有二:初别牒七類釋,後釋預流、漸、頓、出離。
别解中,病、行差别,前标七,今為四:一、貪,二、例,三、等分,四、薄塵。
出離差别有三。
任持中,前标有三,今分為二:初解脫、決擇各三;後如是下,聊簡。
初分為二。
聊簡中有二:初合聊簡二位,後别解二位。
合解中有四:初解二位各三之相,次解二位差别之相,次解決擇三品之位,後解二位退、不退相。
二十七聖果差别中分六:初二依加行差别;次一依定差别,謂得八定故;次二依障差别,斷定、障異故;次八依道差别;次八依生差别;後六依退、不退差别。
此依瑜伽二十六說。
彼初雖解二十七,然自下解後六位中,以随信法行為加行别,不說信解。
見得今解,即彼二人至果名信解等,故亦可名加行差别。
彼論解退、不退,名時解脫、不時解脫,此開為六,亦複何爽?然六無學,六人各一,此說住名,約不練根故。
五十七說五人練根,不動亦練,望自性、非他性即是。
如第六不動,望自果不練,望獨覺、菩薩即練;菩薩亦爾,以望自果即練。
如此第十四末說。
家家七返等中,古有二解:一、空法師等為十四生,二、餘德為七生。
上上損益二生,上中、上下各一;中上損益一,中中、中下共損益一,下三品共一生。
今大乘或可不然,一切全界煩惱生、潤生故,互皆相資。
但由道漸上時,惑漸斷盡,生自然少,非品定損益。
故有斷一品、二品、五品家家,于理無爽。
瑜伽但言天人家家,不同小乘說斷惑品,三緣立故:一、以業,二、以道,三、以斷結。
故三、四品成就。
彼對治餘二生、三生,即三緣故。
不思議如來中,若法、報身,不可論界,故化身中說欲界行相。
華嚴八相,如法華疏。
第二大段廣現觀所證中分三:初總明現觀,次明現觀差别,後明諸功德現觀所攝。
初複有二:初标列十,後随别解。
現觀差别中,與攝論第六名字前後有少不同。
第三現觀所攝功德中有三:初問答,次随前各以五門解釋,後明功德作業。
初中有二:初問,後答。
答有二:初答攝,後列其名。
五門釋中有二:初标五門顯示其相,後随别釋。
無量有二:初列,後釋。
釋八解脫、勝處、遍處,合文有二:初别解,後釋次第。
初解脫有三:初标指,次别釋,後聊簡。
别釋有五,合四無色解脫相,故瑜伽第十二解脫、勝處、遍處皆悉明之,廣應如彼。
此下一紙,應在品初,以阙題卷,故安此後。
得品,前前修行,今獲果圓,有克有證,故名為得。
前成就品,通漏、無漏、曾及未曾、趣、未發趣三性諸法,今此宗明無漏、未曾發趣善。
法品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有二:初标人法,後廣分别。
初中有二:初論本文,後釋師解。
釋師解中分二:初解,二所以。
前為能證等是,後補特伽羅者,釋妨難。
謂持自體故名法,可有所證;既無有常、一我,誰為能證也?菩薩地說所學法,如是學,能修學,此三名菩薩地前法品等所學法。
此現觀法,如是學補特伽羅,能修學也。
無量色等差别法者,所诠法無量也。
無量差别相想法者,能诠名想法無量也。
古人解雲:初色蘊無量,後色蘊處無量。
此不順文,雲何稱想?又解:前為所緣文,想能緣取故,分齊相勝故也。
雖有此解,不及名體總立一數取趣。
或無量色等差别,即是無量色中想,唯有心想解故,都非實有。
二十七賢聖總有六類,由因根性得果差别立二,謂信解、見得。
由滅定差别立一,身證。
由道果差别立八,四向、四果。
由生差别立八,謂極七返、家家、一間、中般、生般、無行般、有行般、上流。
由退不退立六,謂退思等。
退有自類,故開為五。
由障立二,謂慧解脫、俱解脫、煩惱障及定障,二離不同故。
果差别中,方便示現成等正覺等者,攝論第九說:八相之中,此雖有住天宮,彼無勘問。
如經中說四無量等下,第二大段,明現觀所攝一切諸法。
有二:初問,後答。
答中,初答攝,後别徴顯。
别徴顯中分二:初徴,後釋。
釋中有三:一、别名,二、釋。
論生下,各五門釋,後随别釋。
随别釋有三:初明五門别解,次明引發,後别明此二十功德作業。
五門别解中分十七段:解脫、勝處、遍處,三一處明故;相随好,一處明故。
瑜伽第十二說一切為三有情:一、無苦樂,二、有苦,三、有樂。
次第起初三,于三起于離欲貪瞋等故,所緣廣大故,利益安樂思惟最勝故,果無量故,由此三義名無量。
住具足者,圓滿清白名具足,所修觀行日夜專注、時專注故名注故。
此下文雲:利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
第三十四論,以無欲無瞋無貪三法為體,如次緣三種有情故。
顯揚論第四,唯以無貪瞋二,以除違損二位故,彼緣如次三有情故。
又審勘四無量大智度論,謂前三無瞋為體,後一無貪為體,與樂拔苦喜益三位淺深成别。
佛地論雲:是平等智佛果無漏,二乘地前唯有漏,七地已前通二,八地以上此無漏。
此下第十四起用,後得世俗智攝,自性無分别智攝。
智度論,此四緣,衆生緣緣,假似名名衆生法緣緣,五蘊無緣緣,畢竟空涅槃第十五,衆生緣緣,貧家衆生法緣緣,一切資生起無緣緣。
如來菩薩地四十四說,初與外道共,有我相故,次與二乘共,有法相故,後不與共。
佛地論,依初發心起衆生緣,正行位菩薩修法緣,大乘教法為境,此二多有漏。
無生法忍,菩薩修無緣,緣法界故。
悲、喜、舍亦爾,涅槃經說故。
菩薩地第三十四說三行相,以通四種大好仍所治,與古涅槃不同相違。
此中論說利益安樂,與四十四準論中同。
十二雲:同一切處四十四所緣法者,亦緣五蘊身别别法。
有情假者,法是别法,無緣謂真理。
與佛地不同。
會之十一切處,涅槃經不說火加無所有處。
其勝解行中,前論本唯言三品忍位,以取滿位分,彼第一法唯一刹那故。
不說三十心為忍,非決擇分中忍地,前五忍中伏忍攝故。
又解:準下四善根為三品,忍燸為下,頂忍為中,第一法為上。
唯有此勝地位短者,據彼說增上意樂攝。
論等唯初地,以初得無漏故。
二地者,名有相地。
此中據不同初得但無漏者,說通十地。
二果中,何故二三果中不作,乃至有頂取上品惑斷成第四果,而治斷惑唯初果耶?有。
此分臨終等時辨聖者者,謂初果得第四果時,未知緣覺斷惑為地次第,為如據羅漢九地九品?此中妨問,思之。
其十現觀初者,有雲:唯有漏三慧為體,第二決擇分為體。
今解有二,以六中思慧為初。
今初,二以思慧為體。
此有初後,初緣教起,後緣義生。
從境為名,名以法義,體即思觀。
由此思識谛察,忍成三種。
一雲:初是前方便三慧,後是四善根。
與十八相攝中,善根稱現觀,取其真後不同。
此依見修為真後,唯識等依本後二智,亦不相違。
牙據一義,應思勘之。
或法者,思現觀雖亦緣理,以法增故,依法觀諸法故。
義即四善根,修慧緣義生故。
唯識等以作用狹故不說,此以親生無漏故說諸功德,如顯揚三十九。
增減多少廢立下,釋其義。
現觀以修慧為體,未知此六觀中何者收其自解,如喜根等思之。
此品現觀,問以依地說界等,如大論七十三、顯揚十七卷。
此中真後各以正智後得智為體,與大論相違。
勘其真現觀中,得修修俗智。
小乘三谛,以道谛類智是修道。
今大乘四谛,以道谛見道故。
何故修道無漏智邊,不修俗智耶?四無量:慈心無瞋,悲心不害,喜心不嫉,舍心無貪。
瞋,如顯揚二十及第四菩薩藏經說。
慈中有三種,謂有情緣、法緣、無緣。
有情緣者,緣衆生起;法緣,緣三輪清淨,除執起;無緣者,謂佛緣其涅槃。
以無貪是慈體,以從法緣中資具說。
境界唯欲界,所依唯六地,色界近遠怨等。
勘大論七十三、顯揚等八解脫觀。
大論五法中,世間智收,以慧為體,下勝處、遍處亦爾。
若如前三解脫,無貪善根性,後四四蘊性,大乘五蘊性,滅盡唯以滅盡定為體,皆通漏、無漏。
大論七十三雲:異生得故。
法師解大論世間、正智二說同,異生又是有漏。
若爾,以後得智為所遺漏,此有理觀,謂正智中義有攝故。
如大論七十二、二十、二十二說。
成實論雲:是無漏非究竟謂解脫,究竟非無漏謂遍處。
俱者,謂勝處是無漏,非果故。
非究竟果中有體,非無漏是究竟,非無漏是果體。
無漏俱說,同薩婆多。
此中初言依解脫造修,以解脫為先等者,此依始觀說。
成實論以遍處為因者,是成就者說,即此中解脫究竟。
大論六十二同以解脫為果,如彼抄會得起時,依定斷障勝處及諸遍處等。
大精前二解脫,成實論通四禅,薩婆多唯初二禅。
今法師雲:看下文,聖多住此二,同薩婆多唯初二禅。
未知竟有何意?問:有人雲:以近欲界故,此緣下界三禅有樂,名順解。
不說第三解脫,唯第四定,以成滿故。
其空處等,皆以九品解脫,離諸下地欲時為體。
小乘廣論,現在修六,未來三。
故知唯第九品解脫道,為空等解脫。
其空,法師于同地振響,廣論現在修一,未來三。
故知皆九品解脫,為廣論文錯。
不取無間道,以趣向故,非順解脫。
内凡夫亦得此淨定,能順無漏,非如外異生、外道故。
雖得淨定,不順無漏,非解脫。
寂靜解脫者,法師二釋:一、謂得無漏,二、有漏定。
上勝下故,說超色、無色。
勝處中,後四不說外無色,唯說内無色。
有何意?說:從第三解脫流出故。
遍處中,涅槃經取無所有處,不取火。
大法師以唯壞世間,故不取。
大論等取者,以無所有處少,緣非遍故。
不取聲、香、味三塵者,以上界無故,非遍不說。
如大論解六十九,諸智攝智,三解脫門攝十,智等中諸功德并在中。
大精 論本第十四卷 其前所說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诤願智、無礙解神通,皆共二乘有相,随好已下,唯佛獨成。
十九功德中,無诤第五及願智,如顯揚第四、六十九、俱舍二十七等解,各并彼抄解。
無礙解,如菩薩藏經第十七、顯揚第四、四十五等解,十地論極解。
勘第九地神通,廣如前第五、瑜伽第三、十五、二十七、四十三、六十二、六十九、九十八、顯揚第四、第二十、菩薩藏經第十五、十地論第五、法華法師功德品薩遮尼乾子經。
相随好顯揚第四、瑜伽四十九、五十七、大般若經數處第五百,如諸經疏。
四清淨顯揚第四、瑜伽四十九、七十四等解。
十力菩薩藏經第四。
佛地第五、顯揚第四、二十、瑜伽第三、十九、五十七、六十九。
智攝四無畏藏經第五、顯揚第四、瑜伽四十九、五十七、六十九,及法華疏引華嚴菩薩四無畏。
念住不護顯揚第四、四十九。
無忘失法永斷習氣一切種妙智顯揚四、四十九、五十七、六十九、七十九。
大悲藏經第五、顯揚四、四十九、六十九、七十九、九十、一十八。
不共法藏經六,顯揚四、七十九、五十七、六十九等。
說解四無畏有三:一标列,二别解,三料簡。
料簡有二:初解,二利,後解四相。
念住有三:一标,二牒,三結舍。
念正智為體中,唯念者不護亦三:标、釋、結。
不護即三業,無忘失亦念,斷習是如真,能斷謂正智,所起用謂三業,大悲、無瞋、無癡為體。
如五十七不共法有四:初标廢立,次解名,次别釋,後釋前标。
初文有三:初标,次徴,後明廢立。
一切種妙智,五十說能知,三事、義、非義俱聚。
雲何引發下,第三總釋所作業,有二:初所依,後作業。
初中,初問,後答。
答有二:初辨所依,後又如是功德下辨作用自性。
初中有二:初明所依得人,後結成,三此中顯示下是。
初中有三:初明内外共法,次明大小乘共法,後明引發所因。
後中有三:初标三所顯示,次問引發方便,後明彼相。
明彼相中有三:初标,次指,後例。
力中有三:初标,此中下釋。
後此十名力者,釋力名,合辨能證、所證。
第三大段有五:初、得果舍向;二、三乘涅槃差别;三、辨不可記事,上來所問應記别故,便問不可記;四、何非初三果是第四果不;五、辨應修五種善巧。
初文有二:初、明得果舍向,非向類故,向不舍向是己類故,由此菩薩得上地,不舍下非果故。
此亦不然。
論本但言得勝舍劣,釋師指如得果舍向,非諸菩薩得勝地,不舍前劣地,亦非己類故。
第二别牒。
又于得果時集斷作證,如說斷五下分結、五上分結,究竟集處說。
五善巧中,初标五,後别釋。
方便善巧,應如瑜伽十二種善巧釋。
第十散亂分别有二:初總,後别。
内道所起,名如理所引。
别中有三:初标列十分别,次引經屬。
後釋無分别中有二:初标列,次别釋。
釋第三無戲論無分别中有二:初總解,後離五相。
離五相有二:初标解離五相,後釋無戲論無分别相。
初文有三:初标列,次别釋,後結成。
後解無戲論無分别中有四:一問,二答,三難,四通。
第十五,利他論品。
有二:初略問答,後廣别釋義。
決擇有二:初标,後釋。
釋中,初列,後辨。
成因者,謂現量可得、不可得等。
正說所攝者,于宗等中,不與現量相違,名可得;不與比量等相違,名不可得。
正說五種業,如前第七卷說。
第二、釋決擇,有二:初總釋釋決擇,後别釋。
别釋有二:初以六義釋,後以十四門。
十四門中,諸經緣起所由也,所以道理也,句義所诠因也,次第前後也,意趣所歸也,釋難除妨也。
十二暇總集經者,明十二有暇,得入聖位。
總集諸行經,翻以無暇入聖故。
我知、我見、我說漏盡遮止第一者,我知者,得盡無生智故;我見者,得無學正見故。
說斧柯喻遮止第三,如人執柯,漸漸自盡;執行修慧,怯弱自除。
說船筏喻遮止第四,如船筏行,必須資糧;資糧若??,無所能濟故。
行智舟,故須資糧;資糧若阙,不至彼岸故。
安立差别門有二:初标,後釋。
釋有二:初依五蘊,後依所作已辦。
初中複有二:初色,後四蘊門。
理趣門有二:初标,後釋中,初列,後辨。
由如是三轉如實遍知者,謂前所說愛、味、過患、出離三也。
或後門所說遍知相,有三差别:是一味,二出離,三遍知。
遍知即第三轉故。
能依所依相屬相者,謂顯示真實相等為後。
後所依性,即前真實相為應知依。
遍知立,即永斷依。
永斷為作證依,作證為修習依,即苦集滅道次第為依。
力無力,有功能名力,無功能名無力。
引發門有三:初标,次顯,後結。
顯中有二:初引經四句,後各出引四句。
初中有三:初總标,次顯四句,後釋四所以。
釋四所以中有三複次:初除四障,次顯斷治及離下劣等,後明福智資糧。
資糧中釋後三有二複次:初令入三乘門,後二緣差别,謂慈心俱于生心無礙說證正行,攝益菩薩衆說教正行,廣開法施别别生。
四中皆初标後釋。
釋中初總後别。
别中所依皆是初差别,皆後三次第配之。
一行中若就眼亦耳處耶四句,乃至意處亦爾。
不然,身與眼何得有四?何有識眼非身處?此中大判非有是理,雲如理應說。
第四等論決擇有三複次:初問答等,二立破等,三法門等。
即中初标後釋。
練根應為章門所依。
六中解四,不解第五。
三成就,如前第二得中解不釋。
四雜染,如前苦集谛中釋。
識等有六:一六識,二三受,三二十根,如瑜伽二十六末解。
四七作意,五十智,如前第三。
六九遍知,如顯揚第三有廢立智斷遍知,此九唯斷。
七清淨,亦如顯揚。
三有九淨,如大小共論。
若依揚論,二乘唯八淨,除第九。
若唯據因,故說七淨,第八唯無學故。
入一切法有八,如前心所行相解。
通達有五:一有相文字,顯揚第三開二:一字,二字相。
二能攝所攝,通達彼開:二能取所取,三遲,四速。
五法依定後生,故名通達。
圓證有四:果等随别義,如餘處說。
二十引發,開相随好故。
論軌勘大論第十五,大有差别,及如因明抄會明了。
言為簡有障等不可得因故不現前境者,第十五有三障覆隐嗼,如彼說。
泰抄有八,如餘論,未詳。
二多聞者,西國國王多供養二多聞人,故以為喻。
等所集等者,依人、依教、依理為名故。
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述記卷第十(終) 斯疏第五已降,文間繁亂,且有非疏主手筆者。
日者南都空海寺寂真沙彌寄以一本,此是延應二年所寫,校雠輿本,非無稍異。
今酌其宜,以繡于梓,讀者更詳正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