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持立題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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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間哉?賴我靈芝記主大智律師,妙順祖心,精研教旨。
假懸河之象,辨揮彌天。
筆端作記,啟發來蒙。
或立義以申明,或附文而披釋。
深文奧義,??如指掌。
欲釋鈔文,先釋記序。
乃有門人安律師,私分科節,複作序解。
今依用之,索科題雲: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上并序。
上三字标所宗律,簡非佗部。
次三字标所宗鈔,簡非餘文。
斯并所解下三字。
是今記題,正屬能解。
律題鈔題,下文自委。
記題資持,今當略辨立由。
名寔之賓,寔者名之主。
名既正,義則不邪。
仲尼所謂必也正名,在此而已。
欲釋此題,即分三科。
此鈔興僅六百載,自古述作,凡六十家。
卷首标名,或曰會正、顯正、集要、增輝、義苑、繼宗、拾遺、手鏡。
斯各尚端,以彰其異。
未審記主有何所以徴解諸師,以資持殊建号耶?原夫毗尼為教,止正戒學之緻。
本乎受随中,對境防護。
順則成持,違則成犯。
一大律藏,莫非诠此。
故鈔文雲:诠教之文,雖結轉攝,其大趣止明持犯。
文雖持犯兩列,意在離犯成持。
記主深探教本,得其律藏诠旨大綱,故立嘉名。
名若不正,義則不順,豈容妄立?所謂首題一舉,部意全彰。
當知此題,特合鈔之題,實一大藏之題也。
爰自律藏流反此土,五宗競演,四分偏弘。
古來諸師,或筆于文,或傳于口,俱廣列義章于行事,并皆暗文,如下所引。
鈔序文雲:前代諸師所流遺記,止論文疏廢立,問答要鈔。
至于顯行世事,方軌來蒙者,百無一本。
業疏亦雲:見于世繼有作者,盛解律文,空能詞費,至于行事,未見其歸。
由是祖師彰獨之明,拔群之智,了達化源,唯在行事。
故興述作時,因标題意,使學者即題見意,急于修進,護本受體,離犯成持,警妄歸真,革凡成聖。
是故記主歎雲:獨棄諸師,高超九代。
盡如來權巧之意,辟衆生解脫之門。
三寶所以住持,五乘所以發轸者,功在茲。
自古弘傳之章記,例遺此意,未達鈔宗。
但事言诠,都忘持奉。
所以今家上契祖心,允符鈔旨。
資持建号,不靈宜乎?文雲:教逐機興,持由教顯。
今資屬能诠教,持則所诠行。
以教助行,故雲資持。
引文證雲:科釋文言,貴深明于法相;诠量事用,使克奉于受随。
是則教行雙弘,自佗兼利。
有人不許教行雙立,唯以單行建名。
乃雲資持兩字,并屬行乎?不出三行二持。
若是序文中雲:科釋文言,深明法相,真是為成于行;诠量事用,克奉受随,亦祇為成于行。
是今謂單行,非無其理。
得在當機修證,失于教門建立。
今論題應須且就見文消釋,令文義有歸。
若單行則屬持,未審資字如何配對?資者,助也,取也。
非教而何?當知此說,略有二失:一者違文。
記序明雲:科釋文言,貴深明于法相,豈非教乎?诠量事用,使克奉于受随,豈非行乎?遂即結雲教行雙弘。
若雲單行,雲違此文。
二者違義。
且教為能诠,行為所诠。
行若非教者,邪正難分,偏圓莫辨。
必須禀教開解,然後依解立行。
解行相扶,方免衆過。
若但有行無教,正如無目而行,不識方處,則颠堕無疑矣。
當知次師以教行立題,合如來化意,符鈔記懷。
翻前二失,乃成二得:一者合文,二者合義。
況此師乃是靈芝門之高弟,必也親聞講授,頗得其實,故可取也。
凡佛祖說法,莫不被機。
而說必成教,機禀成行。
教無機則無所施,機無教則無所指。
未有教不被機,機不禀教。
今則記主通如來所說大藏教法,以資末世出家之士,禀修奉持。
是故立題,須辨教行。
此乃通就被機說教。
待機禀,方專屬于行。
縱專屬行,亦何嘗離教耶?言教未必行,言行其兼教,斯之謂矣。
資者,助也。
持即三行,行即二持。
若不依禀毗尼教法,開導智解,安識是持犯之相?其曉面之研醜,非鏡莫知。
當須依教,方能立行。
是則資之一字,定屬乎教。
持之一字,定屬乎行。
斯無疑矣。
一、如記序雲:科釋文言,貴深明于法相,此二句明教。
诠量事用,使克奉于受随,此二句明行。
是則教行雙弘,自佗兼利,此二句雙結教行。
首題一舉,部意全彰,此二句正顯首題該收教行。
上文既乃各明教行,又後總明教行,然後歸首題,則是總論教行。
下文乃是總于别,别于總,總别相貫,義歸一揆。
故得首題一舉,部意全彰。
既全彰教行首題,若但約行并妄能,謂之部意全彰,明文在此。
二、如記文釋鈔序中雲:一、序中大分三段。
前明著述,但叙能诠之教。
列十門,乃括諸篇之義。
文義二種,并屬教。
教不徒然,指歸濟行。
故後分三行,統攝群機。
一序始終,教行斯足。
(文)鈔文明示教行,記主依文中釋。
豈可立題,偏在于行?略引二文為證,則知資持建題,教行相矣。
假懸河之象,辨揮彌天。
筆端作記,啟發來蒙。
或立義以申明,或附文而披釋。
深文奧義,??如指掌。
欲釋鈔文,先釋記序。
乃有門人安律師,私分科節,複作序解。
今依用之,索科題雲: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上一上并序。
上三字标所宗律,簡非佗部。
次三字标所宗鈔,簡非餘文。
斯并所解下三字。
是今記題,正屬能解。
律題鈔題,下文自委。
記題資持,今當略辨立由。
名寔之賓,寔者名之主。
名既正,義則不邪。
仲尼所謂必也正名,在此而已。
欲釋此題,即分三科。
此鈔興僅六百載,自古述作,凡六十家。
卷首标名,或曰會正、顯正、集要、增輝、義苑、繼宗、拾遺、手鏡。
斯各尚端,以彰其異。
未審記主有何所以徴解諸師,以資持殊建号耶?原夫毗尼為教,止正戒學之緻。
本乎受随中,對境防護。
順則成持,違則成犯。
一大律藏,莫非诠此。
故鈔文雲:诠教之文,雖結轉攝,其大趣止明持犯。
文雖持犯兩列,意在離犯成持。
記主深探教本,得其律藏诠旨大綱,故立嘉名。
名若不正,義則不順,豈容妄立?所謂首題一舉,部意全彰。
當知此題,特合鈔之題,實一大藏之題也。
爰自律藏流反此土,五宗競演,四分偏弘。
古來諸師,或筆于文,或傳于口,俱廣列義章于行事,并皆暗文,如下所引。
鈔序文雲:前代諸師所流遺記,止論文疏廢立,問答要鈔。
至于顯行世事,方軌來蒙者,百無一本。
業疏亦雲:見于世繼有作者,盛解律文,空能詞費,至于行事,未見其歸。
由是祖師彰獨之明,拔群之智,了達化源,唯在行事。
故興述作時,因标題意,使學者即題見意,急于修進,護本受體,離犯成持,警妄歸真,革凡成聖。
是故記主歎雲:獨棄諸師,高超九代。
盡如來權巧之意,辟衆生解脫之門。
三寶所以住持,五乘所以發轸者,功在茲。
自古弘傳之章記,例遺此意,未達鈔宗。
但事言诠,都忘持奉。
所以今家上契祖心,允符鈔旨。
資持建号,不靈宜乎?文雲:教逐機興,持由教顯。
今資屬能诠教,持則所诠行。
以教助行,故雲資持。
引文證雲:科釋文言,貴深明于法相;诠量事用,使克奉于受随。
是則教行雙弘,自佗兼利。
有人不許教行雙立,唯以單行建名。
乃雲資持兩字,并屬行乎?不出三行二持。
若是序文中雲:科釋文言,深明法相,真是為成于行;诠量事用,克奉受随,亦祇為成于行。
是今謂單行,非無其理。
得在當機修證,失于教門建立。
今論題應須且就見文消釋,令文義有歸。
若單行則屬持,未審資字如何配對?資者,助也,取也。
非教而何?當知此說,略有二失:一者違文。
記序明雲:科釋文言,貴深明于法相,豈非教乎?诠量事用,使克奉于受随,豈非行乎?遂即結雲教行雙弘。
若雲單行,雲違此文。
二者違義。
且教為能诠,行為所诠。
行若非教者,邪正難分,偏圓莫辨。
必須禀教開解,然後依解立行。
解行相扶,方免衆過。
若但有行無教,正如無目而行,不識方處,則颠堕無疑矣。
當知次師以教行立題,合如來化意,符鈔記懷。
翻前二失,乃成二得:一者合文,二者合義。
況此師乃是靈芝門之高弟,必也親聞講授,頗得其實,故可取也。
凡佛祖說法,莫不被機。
而說必成教,機禀成行。
教無機則無所施,機無教則無所指。
未有教不被機,機不禀教。
今則記主通如來所說大藏教法,以資末世出家之士,禀修奉持。
是故立題,須辨教行。
此乃通就被機說教。
待機禀,方專屬于行。
縱專屬行,亦何嘗離教耶?言教未必行,言行其兼教,斯之謂矣。
資者,助也。
持即三行,行即二持。
若不依禀毗尼教法,開導智解,安識是持犯之相?其曉面之研醜,非鏡莫知。
當須依教,方能立行。
是則資之一字,定屬乎教。
持之一字,定屬乎行。
斯無疑矣。
一、如記序雲:科釋文言,貴深明于法相,此二句明教。
诠量事用,使克奉于受随,此二句明行。
是則教行雙弘,自佗兼利,此二句雙結教行。
首題一舉,部意全彰,此二句正顯首題該收教行。
上文既乃各明教行,又後總明教行,然後歸首題,則是總論教行。
下文乃是總于别,别于總,總别相貫,義歸一揆。
故得首題一舉,部意全彰。
既全彰教行首題,若但約行并妄能,謂之部意全彰,明文在此。
二、如記文釋鈔序中雲:一、序中大分三段。
前明著述,但叙能诠之教。
列十門,乃括諸篇之義。
文義二種,并屬教。
教不徒然,指歸濟行。
故後分三行,統攝群機。
一序始終,教行斯足。
(文)鈔文明示教行,記主依文中釋。
豈可立題,偏在于行?略引二文為證,則知資持建題,教行相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