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持立題拾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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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雲堂佛慧宗師道标出 四分律即律題,行事鈔即鈔題,資持記即記題。

    上六字通題,總為所解;本文下三字,即能解之記。

    所以上六字通題者,如戒疏雲:四分者,五部之别名,一宗之通号。

    望今當宗通之義,可見。

    鈔題為通者,若望諸文,建名不同,本為别号;今約舊章,五十餘家共申釋故,乃成通題。

    此二通題,須是所解。

    下加資持記字,攬通題成今别目,簡非餘律、餘鈔之記,乃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也。

    即如行宗解釋疏題,攬通成别,是為承準。

    舊解但分能、所之殊,不明攬通之意。

    故二通題,義是無用,縱有承準,亦有通、漫也。

    律題、鈔号,如下自釋,不須兩繁。

    今記别題,三科分釋:初、叙立題本緻,二、叙昔解不同,三、叙今正義。

     初中。

    記所立題,須合宗旨。

    且今鈔建題,本乎行事,得律宗意,深契教源,反光九代,方軌來蒙。

    一宗教門,無出斯意。

    行事之語,遍在諸文。

    下文雲:顯行世事,銳懷行事等。

    戒疏序曰:律藏博要,行事謀猷。

    是知行事者,本如來說化根源,正作诠之宗骨,為三行之宏綱,作一宗之樞要。

    天然今鈔,旨在乎行事。

    記釋鈔文,須符鈔意。

    資持建号,任不誣焉。

    是知資持即行事也。

    且行以運造為名,資以助成為目。

    運造事成,其義非遠。

    所言事者,事有二種,止、行兩分。

    止則離非,乃成自行;作唯營善,衆共齊修。

    行斯二者,則成二持。

    是知三行即二持也。

    下文雲:所謂一部統歸三行,無越二持。

    義鈔序雲:森列二持,統歸三行。

    乃知今記建号,一準鈔題。

    下自釋雲:仰承行事之旨,題曰資持;不違三行之宗,勒開卷軸。

    此今記立題承準之意,隻此而已。

    舊雲:此題本出戒疏。

    且彼文中,文雖相涉,義實天乖。

    彼以五衆依教成持,資即助成之義。

    師資之資,其義頗同。

    又壇經雲:資質明。

    皆此義也。

    不同今記資取助成之意。

    且字義訓釋,随用不同,豈可字同即雲本據乎?上叙立題來緻竟。

     次昔解不同。

    資持建号,深契祖心,通含教行,利及自佗,理義色羅,旨趣潤迹。

    故諸消釋,互有不同,或傳于文。

    今取盛行,略明三說。

    先錄彼義,後随義顯非。

    有人釋雲:資屬于?,乃記文也,即下雲科釋文。

    言持即學者之行,以記文中廣辨教旨,使彼學者因記起行成二持。

    若是,則記為能資者,且诠量事用,亦記所明,豈不能資持行乎?(私雲:此欽師也,今破準。

    )複有釋雲:鈔以行事為名,記乃資持标目,庶使因記達鈔,資成三行之旨。

    若對鈔題,即以資對事,良以助顯事義,輔明行相,持則對行,因行三行,以成二持。

    今謂若以助顯事儀,輔明律相為資者,是則鈔诠三行為所資,記釋鈔文為能資。

    雖雲從事立名,事儀律相之言,則能資所資,并屬教矣。

    佗意取鈔文所诠為行,既非學人業運造之行,雲何因彼成二持耶?複有人釋雲:資屬能诠教,持屬所诠行,以教助行,故曰資持。

    (安師之序解也。

    )此解據下釋文,亦單引科釋文。

    言為能資,則不異初解所破也。

    上昔解竟。

     三、申今正義。

    資乃今記之用,持即學人之行。

    今記所明,不出辨明教相,委示行運,使夫學者曉教明行,資成二持。

    下科釋文言,辨教也;诠量事用,明行也。

    故曰教行雙弘。

    是知教義行相,并屬記之所诠,資成行者二持,乃記之功用也。

    又後段知能诠教,即名句文,乃色聚所收;所诠義味,乃非二聚攝。

    據此兩段,能所各别矣。

    問:序解先立教行,彼引科釋文言,乃至教行雙弘等文,更诠教行,如何義雲單引科釋之語,以資字屬教耶?豈非改彼序解耶?答:顯窮義文中,唯破以資持字屬能诠教,乃是能資,故雲單引也。

    故今破诠量事用,亦記所明,豈不能資于持行者是也。

    至破解文,配釋教行,孰不知耶?若爾,彼以持字屬行,未審何異耶?答:境運心造作名行,豈以教門所诠而得為行耶?問:初解自雲持即學者之行,以記文廣辨教相,使學者因記起行,成乎二持,與今承更雲使學者曉教明行,資成二持,如何分異?答:彼則雖雲因記成其二持,乃以學者二持為記文所诠之行,故雲教行,故雲以學者二持為所诠行是也。

    不同今義,能诠所诠,俱屬資義,乃資成學者二持之行,即知資字乃是今記之功用也。

    問:且所诠之行,乃攝學人,令修其行,此今所立,畢竟相豎。

    答:今記所立,迥然不同,據明能所,可照昔非。

    能诠之教,即名句文,乃色聚段;所诠義味,乃二非攝。

    如何以所诠之行,即是學人耶?如是思之。

     釋資持。

    題 今所講四分律删繁補阙行事鈔者,其文高而簡,其義深而遠。

    自非積學洞微,窮幽盡理,安能拟議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