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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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某甲出家。
若僧時到。
僧忍聽。
與某甲出家。
白如是(若在戒場上。
有四比丘。
或過四人。
應作白。
若唯三人二人。
不須作白)。
三某甲如前釋。
出家者。
正指受十戒法。
若不受戒。
雖複剃發。
不名出家。
受十戒已。
乃名法同沙彌也。
白已。
教使着缦條壞色衣。
偏袒胡跪。
合掌作是語。
我某甲。
歸依佛。
歸依法。
歸依僧。
随如來出家。
某甲為和尚。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我某甲。
歸依佛法僧。
随如來出家竟。
某甲為和尚。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
我某甲亦盡壽不殺生。
如諸佛盡壽不偷盜。
我某甲亦盡壽不偷盜。
如諸佛盡壽不淫欲。
我某甲亦盡壽不淫欲。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
我某甲亦盡壽不妄語。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
我某甲亦盡壽不飲酒。
如諸佛盡壽不着香華鬘不香塗身。
我某甲亦盡壽不着香華鬘不香塗身如諸佛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我某甲亦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如諸佛盡壽不坐高廣大床。
我某甲亦盡壽不坐高廣大床。
如諸佛盡壽不非時食。
我某甲亦盡壽不非時食。
如諸佛盡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我某甲亦盡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已上三歸十戒。
并是授戒阿阇梨教令說。
次應語言)。
汝今已受沙彌十戒竟。
當盡形壽頂戴奉持。
終身不得犯。
應供養三寶。
和尚阿阇梨一切如法教。
不得違逆。
上中下座。
心常恭敬。
勤求方便。
坐禅。
誦經。
學問。
勸助作福。
開三惡道開涅槃門。
于比丘法中。
增長正業。
得四道果(凡受沙彌戒。
必須二師。
如羅睺羅。
尚以舍利弗為和尚。
目連為授戒阇梨。
餘可知也)。
問。
按沙彌十戒法中。
先受三歸五戒。
次說出家十戒。
是佛正規。
設有白衣欲求出家。
不受五戒。
徑受十戒。
可如法否。
答。
若已受五戒者。
即應剃發受十戒。
若未受五戒者。
必先授五戒已。
乃剃發說十戒。
倘不受五戒。
徑說十戒。
例同不受十戒而受具戒。
此人雖得戒。
二師則有過矣。
第二分雲。
房舍卧具。
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不得令沙彌坐卧織繩床上。
若能愛護不污。
聽坐卧。
第四分雲。
沙彌應以生年為次第。
若生年等者。
應以出家年為次第。
僧祇律雲。
太小者。
若減七歲。
若滿七歲不知好惡。
皆不應與出家。
太老者。
若過七十能有所作。
若減七十不堪造事。
卧起須人。
皆不聽出家。
若年滿七十。
康健。
能修習諸業。
聽與出家。
應先剃須。
後剃發。
若欲新出家者。
不得便說出家樂。
應說出家苦。
一食。
一眠。
少食。
少飲。
多覺。
少眠。
長壽能不。
若言能。
應與剃。
從七歲至十三。
名驅烏沙彌。
從十四至十九。
名應法沙彌。
從二十至七十。
名名字沙彌。
食及非時衣。
等與。
安居衣與半。
若三分之一。
根本尼陀那雲。
年始六歲。
雖能驅烏。
不與出家。
年滿七歲。
不能驅烏。
亦不與出家。
問。
出家功德經雲。
若複有人。
于閻浮提出家持戒一日一夜。
乃至須臾清淨出家。
利益無量。
若複有人。
破他出家。
為作留難。
即為劫奪無量善财。
當受惡果。
今僧祇雲。
若欲新出家者。
不得便為說出家樂。
應說出家苦等。
豈非為作留難耶。
答。
信心出家。
不應阻難。
邪因入道。
必須料揀。
若阻難。
則退人善根。
不料揀。
則敗壞佛法。
又經中誡親友眷屬。
令其不作障緣。
律中誡和尚阇梨。
令其不濫攝受也。
善見律雲。
沙彌有十惡。
應滅擯。
殺。
盜。
淫。
欺。
飲酒。
毀佛。
毀法。
毀僧。
邪見。
污尼。
前九改過不更作。
猶可受具。
後一決不可。
按薩婆多論。
若破五戒八戒中重戒者。
更無勝進。
何況沙彌。
此雲爾者。
重在悔過不更作。
亦猶比丘絕不覆藏。
得與學戒之意。
為和尚者。
特宜秘此。
勿令沙彌竊知也。
問。
正受戒時。
何故和尚反不說戒。
又後文雲。
和尚不現前。
亦名得戒。
設阿阇梨不現前。
和尚可代授否。
答。
受戒雖依和尚。
秉白必賴阇梨者。
正以出家戒法。
關系僧輪。
不容私相授受故也。
若許和尚自說。
則羯磨者無權。
必有泛濫度人之失。
故斷不可。
△二明請和尚及問重難法。
受戒犍度雲。
時諸出家學道。
未被教誡者。
不案威儀。
着衣不齊整。
乞食不如法。
處處受不淨食。
或受不淨缽食。
在小食大食上。
高聲大喚。
如婆羅門聚會法。
有一病比丘。
無瞻視者。
命終。
諸比丘白佛。
佛言。
自今聽有和尚。
和尚看弟子。
當如兒意。
弟子看和尚。
當如父意。
展轉相敬重。
相瞻視。
如是正法便得久住。
增益廣大。
當如是請和尚。
偏袒右肩。
胡跪合掌。
作如是語。
我某甲。
今請大德為和尚。
願大德為我作和尚。
我依大德故。
得受具足戒。
如是三說。
和尚當報言可爾。
或言如是。
或言當教授汝。
或言清淨莫放逸。
議曰。
初剃發出家時。
即應如是請師。
但改雲我依大德故得出家受戒耳。
若十戒和尚仍在。
不須更請。
若受具時。
十戒和尚或遠行。
或命終。
或舍戒。
或滅擯。
不複可依。
則須更擇大比丘而請之也。
聽先問十三難事。
然後為彼授具。
白四羯磨。
謂沙彌既新請和尚。
則和尚未必曾與久住。
故須細問。
非謂平日久相谙者。
亦須問也。
凡問難事。
須令彼解。
若不解者。
為之剖釋。
不得依文宣讀而已。
汝不犯邊罪不(若破十戒八戒五戒中重戒者。
誠心悔過。
猶行進具。
若破具戒。
永不許受)。
謂曾受佛戒。
犯四重禁。
即是佛法海外人也。
汝不壞他梵行不(若壞比丘比丘尼梵行。
不可忏悔若壞餘五衆梵行。
亦許至誠忏悔)。
謂自身雖未受戒。
若犯佛弟子淨戒人。
名破梵行。
汝非賊心入道不。
謂白衣或沙彌時。
盜聽說戒羯磨。
同僧法事。
僧祇律雲。
若沙彌作是念。
說戒時論說何等。
即先入上座床下盜聽。
若聰明。
覺知初中後語者。
後不得受具。
若暗鈍。
若眠。
若意緣餘念。
不記知者。
後得受具。
汝非破内外道不。
謂曾作外道。
來受具戒。
複入外道。
今又來求受。
汝非黃門不。
謂生不男。
犍不男。
妒不男。
變不男。
半月不男。
汝非殺父不(若弑義父繼父等。
仍可忏悔受具。
若弑生身之父。
不可受具)。
汝非殺母不(若弑義母嫡母繼母庶母等。
仍可忏悔受具。
若弑生身之母。
不可受具)。
汝非殺阿羅漢不(若弑三果以下。
猶可忏悔受具。
若弑無學。
死不變容者。
不可受具)。
汝非破僧不(若破法輪若主若伴。
及破羯磨主。
還俗複來。
不可受具。
若破羯磨伴還來。
得受)。
汝非惡心出佛身不(此難佛滅後無。
依舊文問。
或雲惡心毀佛形像。
亦成重難。
酌之)。
汝非是非人不。
謂諸天修羅鬼神。
變為人形求受具戒。
不得戒也。
汝非畜生不。
謂龍等變為人形。
求受具戒。
亦必不得戒也。
汝非有二形不。
謂一身具有男女二根。
已上正乖道器。
故須先問。
△三明登壇受具法。
第二分雲。
不自稱字。
不肯稱和尚名。
教乞戒而不乞。
是三種人不得受具。
不得著白衣衣外道衣莊嚴具受具。
不得與眠醉狂裸形瞋恚人受具。
不得強授人具足戒。
一切
求某甲出家。
若僧時到。
僧忍聽。
與某甲出家。
白如是(若在戒場上。
有四比丘。
或過四人。
應作白。
若唯三人二人。
不須作白)。
三某甲如前釋。
出家者。
正指受十戒法。
若不受戒。
雖複剃發。
不名出家。
受十戒已。
乃名法同沙彌也。
白已。
教使着缦條壞色衣。
偏袒胡跪。
合掌作是語。
我某甲。
歸依佛。
歸依法。
歸依僧。
随如來出家。
某甲為和尚。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我某甲。
歸依佛法僧。
随如來出家竟。
某甲為和尚。
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
我某甲亦盡壽不殺生。
如諸佛盡壽不偷盜。
我某甲亦盡壽不偷盜。
如諸佛盡壽不淫欲。
我某甲亦盡壽不淫欲。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
我某甲亦盡壽不妄語。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
我某甲亦盡壽不飲酒。
如諸佛盡壽不着香華鬘不香塗身。
我某甲亦盡壽不着香華鬘不香塗身如諸佛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我某甲亦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如諸佛盡壽不坐高廣大床。
我某甲亦盡壽不坐高廣大床。
如諸佛盡壽不非時食。
我某甲亦盡壽不非時食。
如諸佛盡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
我某甲亦盡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已上三歸十戒。
并是授戒阿阇梨教令說。
次應語言)。
汝今已受沙彌十戒竟。
當盡形壽頂戴奉持。
終身不得犯。
應供養三寶。
和尚阿阇梨一切如法教。
不得違逆。
上中下座。
心常恭敬。
勤求方便。
坐禅。
誦經。
學問。
勸助作福。
開三惡道開涅槃門。
于比丘法中。
增長正業。
得四道果(凡受沙彌戒。
必須二師。
如羅睺羅。
尚以舍利弗為和尚。
目連為授戒阇梨。
餘可知也)。
問。
按沙彌十戒法中。
先受三歸五戒。
次說出家十戒。
是佛正規。
設有白衣欲求出家。
不受五戒。
徑受十戒。
可如法否。
答。
若已受五戒者。
即應剃發受十戒。
若未受五戒者。
必先授五戒已。
乃剃發說十戒。
倘不受五戒。
徑說十戒。
例同不受十戒而受具戒。
此人雖得戒。
二師則有過矣。
第二分雲。
房舍卧具。
從大比丘下次第與。
不得令沙彌坐卧織繩床上。
若能愛護不污。
聽坐卧。
第四分雲。
沙彌應以生年為次第。
若生年等者。
應以出家年為次第。
僧祇律雲。
太小者。
若減七歲。
若滿七歲不知好惡。
皆不應與出家。
太老者。
若過七十能有所作。
若減七十不堪造事。
卧起須人。
皆不聽出家。
若年滿七十。
康健。
能修習諸業。
聽與出家。
應先剃須。
後剃發。
若欲新出家者。
不得便說出家樂。
應說出家苦。
一食。
一眠。
少食。
少飲。
多覺。
少眠。
長壽能不。
若言能。
應與剃。
從七歲至十三。
名驅烏沙彌。
從十四至十九。
名應法沙彌。
從二十至七十。
名名字沙彌。
食及非時衣。
等與。
安居衣與半。
若三分之一。
根本尼陀那雲。
年始六歲。
雖能驅烏。
不與出家。
年滿七歲。
不能驅烏。
亦不與出家。
問。
出家功德經雲。
若複有人。
于閻浮提出家持戒一日一夜。
乃至須臾清淨出家。
利益無量。
若複有人。
破他出家。
為作留難。
即為劫奪無量善财。
當受惡果。
今僧祇雲。
若欲新出家者。
不得便為說出家樂。
應說出家苦等。
豈非為作留難耶。
答。
信心出家。
不應阻難。
邪因入道。
必須料揀。
若阻難。
則退人善根。
不料揀。
則敗壞佛法。
又經中誡親友眷屬。
令其不作障緣。
律中誡和尚阇梨。
令其不濫攝受也。
善見律雲。
沙彌有十惡。
應滅擯。
殺。
盜。
淫。
欺。
飲酒。
毀佛。
毀法。
毀僧。
邪見。
污尼。
前九改過不更作。
猶可受具。
後一決不可。
按薩婆多論。
若破五戒八戒中重戒者。
更無勝進。
何況沙彌。
此雲爾者。
重在悔過不更作。
亦猶比丘絕不覆藏。
得與學戒之意。
為和尚者。
特宜秘此。
勿令沙彌竊知也。
問。
正受戒時。
何故和尚反不說戒。
又後文雲。
和尚不現前。
亦名得戒。
設阿阇梨不現前。
和尚可代授否。
答。
受戒雖依和尚。
秉白必賴阇梨者。
正以出家戒法。
關系僧輪。
不容私相授受故也。
若許和尚自說。
則羯磨者無權。
必有泛濫度人之失。
故斷不可。
△二明請和尚及問重難法。
受戒犍度雲。
時諸出家學道。
未被教誡者。
不案威儀。
着衣不齊整。
乞食不如法。
處處受不淨食。
或受不淨缽食。
在小食大食上。
高聲大喚。
如婆羅門聚會法。
有一病比丘。
無瞻視者。
命終。
諸比丘白佛。
佛言。
自今聽有和尚。
和尚看弟子。
當如兒意。
弟子看和尚。
當如父意。
展轉相敬重。
相瞻視。
如是正法便得久住。
增益廣大。
當如是請和尚。
偏袒右肩。
胡跪合掌。
作如是語。
我某甲。
今請大德為和尚。
願大德為我作和尚。
我依大德故。
得受具足戒。
如是三說。
和尚當報言可爾。
或言如是。
或言當教授汝。
或言清淨莫放逸。
議曰。
初剃發出家時。
即應如是請師。
但改雲我依大德故得出家受戒耳。
若十戒和尚仍在。
不須更請。
若受具時。
十戒和尚或遠行。
或命終。
或舍戒。
或滅擯。
不複可依。
則須更擇大比丘而請之也。
聽先問十三難事。
然後為彼授具。
白四羯磨。
謂沙彌既新請和尚。
則和尚未必曾與久住。
故須細問。
非謂平日久相谙者。
亦須問也。
凡問難事。
須令彼解。
若不解者。
為之剖釋。
不得依文宣讀而已。
汝不犯邊罪不(若破十戒八戒五戒中重戒者。
誠心悔過。
猶行進具。
若破具戒。
永不許受)。
謂曾受佛戒。
犯四重禁。
即是佛法海外人也。
汝不壞他梵行不(若壞比丘比丘尼梵行。
不可忏悔若壞餘五衆梵行。
亦許至誠忏悔)。
謂自身雖未受戒。
若犯佛弟子淨戒人。
名破梵行。
汝非賊心入道不。
謂白衣或沙彌時。
盜聽說戒羯磨。
同僧法事。
僧祇律雲。
若沙彌作是念。
說戒時論說何等。
即先入上座床下盜聽。
若聰明。
覺知初中後語者。
後不得受具。
若暗鈍。
若眠。
若意緣餘念。
不記知者。
後得受具。
汝非破内外道不。
謂曾作外道。
來受具戒。
複入外道。
今又來求受。
汝非黃門不。
謂生不男。
犍不男。
妒不男。
變不男。
半月不男。
汝非殺父不(若弑義父繼父等。
仍可忏悔受具。
若弑生身之父。
不可受具)。
汝非殺母不(若弑義母嫡母繼母庶母等。
仍可忏悔受具。
若弑生身之母。
不可受具)。
汝非殺阿羅漢不(若弑三果以下。
猶可忏悔受具。
若弑無學。
死不變容者。
不可受具)。
汝非破僧不(若破法輪若主若伴。
及破羯磨主。
還俗複來。
不可受具。
若破羯磨伴還來。
得受)。
汝非惡心出佛身不(此難佛滅後無。
依舊文問。
或雲惡心毀佛形像。
亦成重難。
酌之)。
汝非是非人不。
謂諸天修羅鬼神。
變為人形求受具戒。
不得戒也。
汝非畜生不。
謂龍等變為人形。
求受具戒。
亦必不得戒也。
汝非有二形不。
謂一身具有男女二根。
已上正乖道器。
故須先問。
△三明登壇受具法。
第二分雲。
不自稱字。
不肯稱和尚名。
教乞戒而不乞。
是三種人不得受具。
不得著白衣衣外道衣莊嚴具受具。
不得與眠醉狂裸形瞋恚人受具。
不得強授人具足戒。
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