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三大部補注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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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經文句文句記)
永嘉沙門釋從義撰
文句雲攝律儀等。
菩薩戒疏雲:攝律儀、攝善法、攝衆生,此三聚名出方等地持,不通三藏也。
大士律儀通止三業,今從身口相顯,名為律儀。
于律儀上起菩提心,勤修諸善,名攝善法;利益衆生,名攝衆生。
璎珞經雲:十波羅蜜名律儀戒,八萬四千法門名攝善法戒,慈悲喜舍名攝衆生戒,亦名饒益有情戒。
記雲:彼名拔苦。
名應作明。
如斯之等類,即息化也。
此文誤也。
應雲我即自思惟至疾入于涅槃,是息化耳。
又文句雲而放舍文略者,以勸門但雲或當堕落,為火所燒,誡門但雲東西走戲,視父而已,故知文略也。
經雲:逾急。
逾羊朱切。
小雅雲茲也,強也,益也。
躄地 躄,倒也。
勿強 強,平聲,下去準知,抑也,堅也。
醒悟 醒。
平上去三皆通。
字林雲:醉,除也。
憔悴 音義雲:愁憂之病也。
文句雲:又被佛加。
金剛論雲:于菩薩身,佛與功德智慧之力,故名加被也。
記雲:勞謙。
周易?謙卦中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注雲:上承下綏,勞謙匪懈,是以吉也。
成雙流行者,淨名疏雲:香積品正為室内,明非真非有之中,能道觀雙流,淨穢俱顯,圓通不礙,融會無方,入不二門,雙亡二邊,正入中道。
此品雙照二谛,淨穢俱融。
廣上非真非假之文,成道觀雙流之義。
彼佛誡攝身香等者,疏雲:彼國以香為佛事,無有二乘,純諸菩薩者,似如實報土。
然同居之土,亦有淨穢,亦有一乘之化,無三差别者,未知彼土定判屬何。
問:佛命菩薩令攝身香,何不攝飯香?答:飯亦被攝。
以飯在彼土,周流十方,來此娑婆,止熏三千,減折一乘之飯,逗彼三乘,亦是攝義。
但菩薩辭遊異土,故佛誡之。
飯是佛遣,已自裁量,無容佛自命佛令減飯香。
今言令菩薩攝香者,非是攝除永盡,攝是止節籌量為義,契當根機,不令過分,呼此為攝耳。
今謂彼土既乃似如實報,故誡菩薩攝身香等,亦同普賢,促其尊特,勝應廣大,令其劣小,入此娑婆。
以普賢等尊特法性之身,色像無邊,元約界外實報說之故也。
文句雲:密遣傍人。
密遣恐誤,應雲即遣。
記雲:六行非永斷,至止觀第六記。
文在破見假文末,其文甚廣。
記中略雲:凡夫亦有修六行者,不及聖種離之速疾。
又第四卷亦雲:初禅為攀上勝妙出,欲界為厭下苦粗障。
因果合論,則有十二。
但外道專為求禅,佛弟子用邪相而入正相耳。
淨名橫十七句,豎十三句,華嚴回向中說涅槃、大集、智論等文。
始自直心是菩薩淨土,終至十善是菩薩淨土等文,是橫十七句。
始自随其直心,終至随其心淨,則一切功德淨,是豎十三句。
華嚴、涅槃、大集、智論等文,委悉具明菩薩行行莊嚴淨刹。
若欲具知,當自尋經,乃知其說,非一二紙而可錄也。
并開中間二味。
開字恐誤,應作阙字。
文句雲崎岖。
上去奇切,下豈俱切。
山路不平之謂也。
記雲:判命所屬。
判命恐誤,應雲判向。
又雲三,今從下者,從字誤也,當為依字。
經雲:塵坌。
音義雲:??,土謂之坌也。
記雲:具如釋簽引成論文。
成論無畏品雲:善來比丘!随順我教,我則歡喜。
此似有貪。
如語調達:汝是癡人,食人涕唾。
此似有嗔。
又複自言:我是人中師子。
此似有慢。
又語調達:我尚不以法付身子,況當與汝?此似有見也。
寒風索衣 薩婆多雲:天竺冬末春初八夜,是盛寒時。
所以爾者,寒勢得盡,必先盛後衰。
又雲:以日下近地,故熱勢微少,是故寒甚。
所以獨言竹者,以竹最堅,堅者尚破,況其餘者?又雲:竹性法然,冬夏常青,寒甚故破,何況餘木?諸文中說,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索三衣禦寒。
請以此文消釋之。
若依興起行,但有七緣,無孫陀利謗及乞食不得,大論直列興起行,經委釋之。
曾讀彼經,亦列十緣:一、孫陀利謗,二、奢彌?謗,三、頭痛,四、骨節頭疼,五、背痛,六、木锵刺腳,七、提婆達兜擲石,八、旃沙女謗,九、食馬麥,十、苦行。
若其然者,今文應雲:興起行有十緣,經有孫陀利謗,無乞食不得;經有骨節痛,論文則無。
又複論中寒風索衣,在九惱外列。
又今記中所列九惱,與論所列,次第不同。
經論雲木锵,今雲金锵;經雲旃沙女,論雲旃遮女。
如斯等異,對當須知。
今則依論,具示所列。
論雲:一、梵志女孫陀利謗,五百羅漢亦被謗;二、旃遮婆羅門女系大杅作腹謗;三、提婆達推山傷佛足大指;四、迸木刺腳;五、毗琉璃王殺釋子佛時頭痛;六、受阿耆達多婆羅門請而食馬麥;七、冷風動故脊痛;八、六年苦行;九、入聚落乞食不得,空缽而還。
又有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索三衣禦寒。
又有患熱,阿難執扇扇佛。
杇論音雲:杇、杅皆非,應作盂、盆也。
今更引經,略示其緣。
興起行經雲:佛在阿耨達泉,身子白佛:以何因緣,孫陀利來诽謗?以何因緣,坐奢彌?提被謗,及五百阿羅漢?以何因緣,世尊頭痛?以何因緣,世尊骨節疼痛?以何因緣,世尊脊背痛?以何因緣,剛木刺腳?以何因緣,提婆達兜以崖石擲?以何因緣,多舌女人舞杅大衆中诽謗?以何因緣,食馬麥?以何因緣,苦行六年?佛告身子:過去之世,有博戲人,名曰淨眼。
時有淫女,名為鹿相,共相娛樂。
戲人貪女衣服珍妙,即便殺之。
時此園中,有辟支佛在中居止,以乞食故,其人即以女屍埋在地内。
時王察已,欲殺支佛。
時博戲人,自出首罪。
時淨眼者,則我身是。
鹿相女者,孫陀利是。
過去有王,名為善說。
有婆羅門,名延如達,常教諸童。
又婆羅門,名曰梵天,婦名淨音。
時延如達,以梵天為檀越。
其婦淨音,供養延如達衣服飲食。
有一支佛,入城乞食,到梵天門。
淨音見已,即請供養,疏延如達。
時延如達,既被薄已,即生诽謗:此道士無德。
何以故?與此淨音作不淨行故。
乃厚供之。
其後支佛,現十八變。
時延如達,則我身是。
時淨音者,奢彌?是。
過去饑馑,人取白骨,打煮飲汁。
時村有池,村人于池,捕魚而食。
我于爾時,乃為小兒,見魚而喜。
時有兩魚,自相謂言:我不犯人,我等後世,當報此事。
是時村人,今迦毗城諸釋是也。
時小兒者,我身是也。
時二魚者,今毗樓勒,并王相師婆羅門是也。
爾時魚跳,我以小枝,打魚頭故,今乃頭痛。
過去之世,有長者子,得熱病困,即召大醫,為其治之,許與财寶。
治差之後,不報其功,時醫即與非藥,病遂增甚而死。
爾時醫者,我身是也;病長者子,達兜是也。
以是因緣,骨節頭疼。
久遠世時,有兩力士,一姓刹利,一婆羅門,兩共相撲。
婆羅門曰:卿莫撲我,當與卿财。
刹利聞已,便不盡力,于是二人皆受王賞。
後婆羅門不報刹利所許之财,如是至三,後又相撲。
時刹利者,撲婆羅門,挫折其脊,堕地即死。
時刹利者,我身是也;婆羅門者,達兜是也。
以是殘緣,今患背痛。
往昔時,有兩部賈客,各五百人,合财乘船,往至寶渚,衣食卧具,無物不具。
時一賈客主語衆人雲:我等以财故,身苦至此,今當于此五樂自娛。
第二者複告衆雲:此間雖有财寶,不當久住。
時第二賈客主先已嚴辦,即得上船。
時第一賈客主先不嚴辦,有水即至,乃與争船。
船主護之,不令得前,便持铠杖,共相格戰。
第二賈客主于船上,以铠矛鋑第一賈客主腳,徹過即死。
時第一者,達兜是也;時第二者,我身是也。
以是餘殃,令為木锵所刺。
過去有長者,名須檀,有子名須摩提,其父命終。
時須摩提有異母弟,名修耶舍。
時須摩提欲不與其分,念欲殺之,即共往詣耆阇山上。
時,須摩提乃執弟手,将至高崖,推置其底,以石捶之,命乃終絕。
時須摩提,我身是也;修耶舍者,達兜是也。
以是殘緣,今為達兜石擲。
過去世時,有兩比丘:一名無勝,六通具足;二名常歡,結使未除。
時,有長者婦名善幻。
時,兩比丘往來其家。
時,婦供養無勝比丘四事不乏,供養常歡甚為微薄。
常歡謗曰:無勝比丘與善幻通。
時常歡者,我身是也;善幻婦者,旃沙女也。
以是因緣,今被舞杅而謗。
過去有佛,名比婆葉,王及人民供養無乏。
有一比丘名為彌勒,時病不行,佛及大衆食已各還,為病比丘請食過梵志山。
時,婆羅門因提耆利聞食香美,興妒心雲:此秃沙門應食馬麥,不應食此甘美之食。
時婆羅門,我身是也。
以是緣故,九十日中食于馬麥。
過去時,有火鬘童子,與瓦師子、難提婆羅少小親交。
時,瓦師子精進慈仁,迦葉如來所住精舍,與諸大衆有二萬人。
時,護喜語火鬘曰:共見迦葉如來去乎?火鬘答曰:此髡頭道人,何有道哉!如是至三。
時火鬘童子,今我身是。
以是因緣,作惡語道:迦葉如來何有佛道?今者臨成阿惟三佛,六年苦行。
經雲:咄!男子。
咄。
丁括、丁兀二切。
正從上切。
字書雲:咄者,叱也。
記雲:婆沙中具有料簡,如止觀第七記。
婆沙雲:若八正在七覺後,亦得是有漏,亦得是無漏。
何以故?以依八正入見谛故,即是亦無漏。
若八正在七覺前,一向是無漏,此則可解。
複次,八正在七覺前,是對位道品;八正在七覺後,是相生道品。
生空如來 來字應作來字。
阿含中是老死等,如止觀第三記。
雜阿含雲:十二因緣,從無明至老死。
若有人言是老死,若言誰老死,皆生邪見。
乃至無明,亦複如是。
若說無誰老死,當知虛妄,是名生空。
若說無是老死,當知虛妄,是名法空。
乃至無明,亦複如是。
他宗明小乘,隻有生空。
請讀此文,自知他誤也。
忍應上下各十六行,三十二觀,今文且以四谛言之。
此文恐誤。
何者?上下八谛,名所緣境;八谛各有四行,名三十二行;八谛各一忍智,名十六刹那。
即上四名比忍、比智,下四名法忍、法智,故不可以三十二行為十六刹那,故此文恐誤耳。
若準大論,至初果已,名之為死,不任複發大師從容進退二釋等。
大品雲:有大鳥,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從空而墜,受苦死、苦死等。
若菩薩亦複如是,從初一向專修于空,至于六地,是為三空。
身肥,假翅不生。
若堕二乘方便道,名死等苦。
若堕初果,名之為死。
若見盡,是死等。
若無學,是為死。
輔行雲:今文兩釋,并是大師随義轉用。
謂苦等于死,名為死等。
而猶未死,故名為等。
故以方便及斷見位,名為死等。
以初果人思惟全在,義同未死。
五上分。
五下分。
俱舍論雲:何緣此五名順下分?以由順益下分界故。
謂唯欲界得下分名順益,上界名順上分。
色染、無色染者,論雲色、無色貪,故知染即貪也。
心不寂靜,名之為掉。
掉即是舉,故雲掉舉。
其餘名義,如常所辨。
文句雲:由心相體信,故得委以家業。
越州新闆多委以兩個字 記雲:判味同時,而部有異。
判涅槃醍醐之味,同法華第五之時,雖同而異。
此經純一,後部雜諸。
約理名别,鹹歸常住。
法華實相,涅槃佛師,雖異而同,理俱常住。
約機,彼稱捃拾。
法華似秋成大獲,涅槃如收拾餘殘。
約法,彼存三權。
此經廢權,故唯一實;涅槃追說,乃立三權。
論意:彼帶律儀。
此經一化周窮,是故直會父子;涅槃意存末代,所以扶律談常。
語證彼兼小果 此經唯實,弟子皆蒙菩提大道之記;涅槃帶權,十仙暫取無學小果之證。
受益,彼無廣記。
涅槃但為文殊、迦葉、純陀略記,豈同此經法說、譬喻、因緣廣決? 說時長短永殊 靈山八年,說此妙法;雙樹望日,演大涅槃。
談常過未不等 此經顯本,過去之常;涅槃贖命,未來之常。
論譬大陣除黨 聲聞作佛,始自今經,如破大陣;更有未會,終待涅槃,如除餘黨。
現瑞表彰各别 此經天雨四華,地皆六動,表四位之真因,彰六番之破惑。
涅槃雙樹變白,聲光普召,表扶律以談常,彰圓伊之秘密。
破執難易不同 四十年中,保證深重,今經廢小,遣滞誠難。
自茲已後,所計猶輕,涅槃教興,蕩執斯易。
領解近遠迹乖 此經領其遠本,涅槃解其近迹。
述成被根不等。
此經一地所生,鹹皆受潤;涅槃四機各異,悟道且殊。
用治生死不同 涅槃治闡提,闡提心不滅,有心皆作佛,斯猶治生人。
此經治二乘,二乘昔焦種,焦種今複發,名為治死人。
付囑有下有此。
涅槃經中,初付迦葉,次付文殊,後付阿難。
此土之衆,今經之内,非獨委寄舊住上人,亦乃托付下方菩薩。
文句雲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等,指上四教圍繞,乃至雲無量義中先已收集等。
請詳文句解釋。
臨終聚集王臣,會定父子,既指上文别序衆集,說無量義,已收集等。
而淨名疏解于别序現相表發,乃明四度現尊勝相,光色無邊。
乃引法華雲: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為說實相印。
即是宅内聚集王臣,會定父子,現尊特身,為諸聲聞授記時也。
豈非皆是指上别序集衆放光,現相表發,開權顯實乎?況文殊偈雲: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
故知淨名疏自指别序六瑞現尊勝光表彰之時,謂之法華現尊勝耳。
不指正宗三周開顯之時,名現勝也。
以别序中現相表說,收光攝相,從三昧起,但住生身而開顯故。
所以今文解釋臨終聚集王臣,會定父子,指上别序,宛符彼疏。
解釋别序現相表發,指法華中别序放光,現尊勝相,表說法身也。
兩處之文,皆指别序放光現相,名為尊特四明。
何得妄自建立,即劣是勝,中道感應,不須現勝,便是尊特耶?莫是生身之上,有放起尊特之過,成兒戲之談乎?且淨名疏自指别序放光現相,為現尊特四明。
何得濫同玄簽垢衣内身,同實相體,即是璎珞?何得濫同文句記中,從三佛之劣,辨圓佛之勝乎? 影向 向須作響。
記雲:委論興廢,如玄文第九。
即大章明用中,本迹二門,各有十義,以對十妙。
如雲破三顯一,廢三顯一,破迹顯本等,具在玄文。
華嚴海空,具有二義在玄文。
一、依法性論中,鈍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則般若,次乃法華,後則涅槃。
因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
二、約華嚴時長而說。
昔小機未入,如聾如啞;今聞般若,即能得入華嚴、海空。
二義如是。
若以五時次第
菩薩戒疏雲:攝律儀、攝善法、攝衆生,此三聚名出方等地持,不通三藏也。
大士律儀通止三業,今從身口相顯,名為律儀。
于律儀上起菩提心,勤修諸善,名攝善法;利益衆生,名攝衆生。
璎珞經雲:十波羅蜜名律儀戒,八萬四千法門名攝善法戒,慈悲喜舍名攝衆生戒,亦名饒益有情戒。
記雲:彼名拔苦。
名應作明。
如斯之等類,即息化也。
此文誤也。
應雲我即自思惟至疾入于涅槃,是息化耳。
又文句雲而放舍文略者,以勸門但雲或當堕落,為火所燒,誡門但雲東西走戲,視父而已,故知文略也。
經雲:逾急。
逾羊朱切。
小雅雲茲也,強也,益也。
躄地 躄,倒也。
勿強 強,平聲,下去準知,抑也,堅也。
醒悟 醒。
平上去三皆通。
字林雲:醉,除也。
憔悴 音義雲:愁憂之病也。
文句雲:又被佛加。
金剛論雲:于菩薩身,佛與功德智慧之力,故名加被也。
記雲:勞謙。
周易?謙卦中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注雲:上承下綏,勞謙匪懈,是以吉也。
成雙流行者,淨名疏雲:香積品正為室内,明非真非有之中,能道觀雙流,淨穢俱顯,圓通不礙,融會無方,入不二門,雙亡二邊,正入中道。
此品雙照二谛,淨穢俱融。
廣上非真非假之文,成道觀雙流之義。
彼佛誡攝身香等者,疏雲:彼國以香為佛事,無有二乘,純諸菩薩者,似如實報土。
然同居之土,亦有淨穢,亦有一乘之化,無三差别者,未知彼土定判屬何。
問:佛命菩薩令攝身香,何不攝飯香?答:飯亦被攝。
以飯在彼土,周流十方,來此娑婆,止熏三千,減折一乘之飯,逗彼三乘,亦是攝義。
但菩薩辭遊異土,故佛誡之。
飯是佛遣,已自裁量,無容佛自命佛令減飯香。
今言令菩薩攝香者,非是攝除永盡,攝是止節籌量為義,契當根機,不令過分,呼此為攝耳。
今謂彼土既乃似如實報,故誡菩薩攝身香等,亦同普賢,促其尊特,勝應廣大,令其劣小,入此娑婆。
以普賢等尊特法性之身,色像無邊,元約界外實報說之故也。
文句雲:密遣傍人。
密遣恐誤,應雲即遣。
記雲:六行非永斷,至止觀第六記。
文在破見假文末,其文甚廣。
記中略雲:凡夫亦有修六行者,不及聖種離之速疾。
又第四卷亦雲:初禅為攀上勝妙出,欲界為厭下苦粗障。
因果合論,則有十二。
但外道專為求禅,佛弟子用邪相而入正相耳。
淨名橫十七句,豎十三句,華嚴回向中說涅槃、大集、智論等文。
始自直心是菩薩淨土,終至十善是菩薩淨土等文,是橫十七句。
始自随其直心,終至随其心淨,則一切功德淨,是豎十三句。
華嚴、涅槃、大集、智論等文,委悉具明菩薩行行莊嚴淨刹。
若欲具知,當自尋經,乃知其說,非一二紙而可錄也。
并開中間二味。
開字恐誤,應作阙字。
文句雲崎岖。
上去奇切,下豈俱切。
山路不平之謂也。
記雲:判命所屬。
判命恐誤,應雲判向。
又雲三,今從下者,從字誤也,當為依字。
經雲:塵坌。
音義雲:??,土謂之坌也。
記雲:具如釋簽引成論文。
成論無畏品雲:善來比丘!随順我教,我則歡喜。
此似有貪。
如語調達:汝是癡人,食人涕唾。
此似有嗔。
又複自言:我是人中師子。
此似有慢。
又語調達:我尚不以法付身子,況當與汝?此似有見也。
寒風索衣 薩婆多雲:天竺冬末春初八夜,是盛寒時。
所以爾者,寒勢得盡,必先盛後衰。
又雲:以日下近地,故熱勢微少,是故寒甚。
所以獨言竹者,以竹最堅,堅者尚破,況其餘者?又雲:竹性法然,冬夏常青,寒甚故破,何況餘木?諸文中說,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索三衣禦寒。
請以此文消釋之。
若依興起行,但有七緣,無孫陀利謗及乞食不得,大論直列興起行,經委釋之。
曾讀彼經,亦列十緣:一、孫陀利謗,二、奢彌?謗,三、頭痛,四、骨節頭疼,五、背痛,六、木锵刺腳,七、提婆達兜擲石,八、旃沙女謗,九、食馬麥,十、苦行。
若其然者,今文應雲:興起行有十緣,經有孫陀利謗,無乞食不得;經有骨節痛,論文則無。
又複論中寒風索衣,在九惱外列。
又今記中所列九惱,與論所列,次第不同。
經論雲木锵,今雲金锵;經雲旃沙女,論雲旃遮女。
如斯等異,對當須知。
今則依論,具示所列。
論雲:一、梵志女孫陀利謗,五百羅漢亦被謗;二、旃遮婆羅門女系大杅作腹謗;三、提婆達推山傷佛足大指;四、迸木刺腳;五、毗琉璃王殺釋子佛時頭痛;六、受阿耆達多婆羅門請而食馬麥;七、冷風動故脊痛;八、六年苦行;九、入聚落乞食不得,空缽而還。
又有冬至前後八夜,寒風破竹,索三衣禦寒。
又有患熱,阿難執扇扇佛。
杇論音雲:杇、杅皆非,應作盂、盆也。
今更引經,略示其緣。
興起行經雲:佛在阿耨達泉,身子白佛:以何因緣,孫陀利來诽謗?以何因緣,坐奢彌?提被謗,及五百阿羅漢?以何因緣,世尊頭痛?以何因緣,世尊骨節疼痛?以何因緣,世尊脊背痛?以何因緣,剛木刺腳?以何因緣,提婆達兜以崖石擲?以何因緣,多舌女人舞杅大衆中诽謗?以何因緣,食馬麥?以何因緣,苦行六年?佛告身子:過去之世,有博戲人,名曰淨眼。
時有淫女,名為鹿相,共相娛樂。
戲人貪女衣服珍妙,即便殺之。
時此園中,有辟支佛在中居止,以乞食故,其人即以女屍埋在地内。
時王察已,欲殺支佛。
時博戲人,自出首罪。
時淨眼者,則我身是。
鹿相女者,孫陀利是。
過去有王,名為善說。
有婆羅門,名延如達,常教諸童。
又婆羅門,名曰梵天,婦名淨音。
時延如達,以梵天為檀越。
其婦淨音,供養延如達衣服飲食。
有一支佛,入城乞食,到梵天門。
淨音見已,即請供養,疏延如達。
時延如達,既被薄已,即生诽謗:此道士無德。
何以故?與此淨音作不淨行故。
乃厚供之。
其後支佛,現十八變。
時延如達,則我身是。
時淨音者,奢彌?是。
過去饑馑,人取白骨,打煮飲汁。
時村有池,村人于池,捕魚而食。
我于爾時,乃為小兒,見魚而喜。
時有兩魚,自相謂言:我不犯人,我等後世,當報此事。
是時村人,今迦毗城諸釋是也。
時小兒者,我身是也。
時二魚者,今毗樓勒,并王相師婆羅門是也。
爾時魚跳,我以小枝,打魚頭故,今乃頭痛。
過去之世,有長者子,得熱病困,即召大醫,為其治之,許與财寶。
治差之後,不報其功,時醫即與非藥,病遂增甚而死。
爾時醫者,我身是也;病長者子,達兜是也。
以是因緣,骨節頭疼。
久遠世時,有兩力士,一姓刹利,一婆羅門,兩共相撲。
婆羅門曰:卿莫撲我,當與卿财。
刹利聞已,便不盡力,于是二人皆受王賞。
後婆羅門不報刹利所許之财,如是至三,後又相撲。
時刹利者,撲婆羅門,挫折其脊,堕地即死。
時刹利者,我身是也;婆羅門者,達兜是也。
以是殘緣,今患背痛。
往昔時,有兩部賈客,各五百人,合财乘船,往至寶渚,衣食卧具,無物不具。
時一賈客主語衆人雲:我等以财故,身苦至此,今當于此五樂自娛。
第二者複告衆雲:此間雖有财寶,不當久住。
時第二賈客主先已嚴辦,即得上船。
時第一賈客主先不嚴辦,有水即至,乃與争船。
船主護之,不令得前,便持铠杖,共相格戰。
第二賈客主于船上,以铠矛鋑第一賈客主腳,徹過即死。
時第一者,達兜是也;時第二者,我身是也。
以是餘殃,令為木锵所刺。
過去有長者,名須檀,有子名須摩提,其父命終。
時須摩提有異母弟,名修耶舍。
時須摩提欲不與其分,念欲殺之,即共往詣耆阇山上。
時,須摩提乃執弟手,将至高崖,推置其底,以石捶之,命乃終絕。
時須摩提,我身是也;修耶舍者,達兜是也。
以是殘緣,今為達兜石擲。
過去世時,有兩比丘:一名無勝,六通具足;二名常歡,結使未除。
時,有長者婦名善幻。
時,兩比丘往來其家。
時,婦供養無勝比丘四事不乏,供養常歡甚為微薄。
常歡謗曰:無勝比丘與善幻通。
時常歡者,我身是也;善幻婦者,旃沙女也。
以是因緣,今被舞杅而謗。
過去有佛,名比婆葉,王及人民供養無乏。
有一比丘名為彌勒,時病不行,佛及大衆食已各還,為病比丘請食過梵志山。
時,婆羅門因提耆利聞食香美,興妒心雲:此秃沙門應食馬麥,不應食此甘美之食。
時婆羅門,我身是也。
以是緣故,九十日中食于馬麥。
過去時,有火鬘童子,與瓦師子、難提婆羅少小親交。
時,瓦師子精進慈仁,迦葉如來所住精舍,與諸大衆有二萬人。
時,護喜語火鬘曰:共見迦葉如來去乎?火鬘答曰:此髡頭道人,何有道哉!如是至三。
時火鬘童子,今我身是。
以是因緣,作惡語道:迦葉如來何有佛道?今者臨成阿惟三佛,六年苦行。
經雲:咄!男子。
咄。
丁括、丁兀二切。
正從上切。
字書雲:咄者,叱也。
記雲:婆沙中具有料簡,如止觀第七記。
婆沙雲:若八正在七覺後,亦得是有漏,亦得是無漏。
何以故?以依八正入見谛故,即是亦無漏。
若八正在七覺前,一向是無漏,此則可解。
複次,八正在七覺前,是對位道品;八正在七覺後,是相生道品。
生空如來 來字應作來字。
阿含中是老死等,如止觀第三記。
雜阿含雲:十二因緣,從無明至老死。
若有人言是老死,若言誰老死,皆生邪見。
乃至無明,亦複如是。
若說無誰老死,當知虛妄,是名生空。
若說無是老死,當知虛妄,是名法空。
乃至無明,亦複如是。
他宗明小乘,隻有生空。
請讀此文,自知他誤也。
忍應上下各十六行,三十二觀,今文且以四谛言之。
此文恐誤。
何者?上下八谛,名所緣境;八谛各有四行,名三十二行;八谛各一忍智,名十六刹那。
即上四名比忍、比智,下四名法忍、法智,故不可以三十二行為十六刹那,故此文恐誤耳。
若準大論,至初果已,名之為死,不任複發大師從容進退二釋等。
大品雲:有大鳥,身長三百由旬,而無兩翅,從空而墜,受苦死、苦死等。
若菩薩亦複如是,從初一向專修于空,至于六地,是為三空。
身肥,假翅不生。
若堕二乘方便道,名死等苦。
若堕初果,名之為死。
若見盡,是死等。
若無學,是為死。
輔行雲:今文兩釋,并是大師随義轉用。
謂苦等于死,名為死等。
而猶未死,故名為等。
故以方便及斷見位,名為死等。
以初果人思惟全在,義同未死。
五上分。
五下分。
俱舍論雲:何緣此五名順下分?以由順益下分界故。
謂唯欲界得下分名順益,上界名順上分。
色染、無色染者,論雲色、無色貪,故知染即貪也。
心不寂靜,名之為掉。
掉即是舉,故雲掉舉。
其餘名義,如常所辨。
文句雲:由心相體信,故得委以家業。
越州新闆多委以兩個字 記雲:判味同時,而部有異。
判涅槃醍醐之味,同法華第五之時,雖同而異。
此經純一,後部雜諸。
約理名别,鹹歸常住。
法華實相,涅槃佛師,雖異而同,理俱常住。
約機,彼稱捃拾。
法華似秋成大獲,涅槃如收拾餘殘。
約法,彼存三權。
此經廢權,故唯一實;涅槃追說,乃立三權。
論意:彼帶律儀。
此經一化周窮,是故直會父子;涅槃意存末代,所以扶律談常。
語證彼兼小果 此經唯實,弟子皆蒙菩提大道之記;涅槃帶權,十仙暫取無學小果之證。
受益,彼無廣記。
涅槃但為文殊、迦葉、純陀略記,豈同此經法說、譬喻、因緣廣決? 說時長短永殊 靈山八年,說此妙法;雙樹望日,演大涅槃。
談常過未不等 此經顯本,過去之常;涅槃贖命,未來之常。
論譬大陣除黨 聲聞作佛,始自今經,如破大陣;更有未會,終待涅槃,如除餘黨。
現瑞表彰各别 此經天雨四華,地皆六動,表四位之真因,彰六番之破惑。
涅槃雙樹變白,聲光普召,表扶律以談常,彰圓伊之秘密。
破執難易不同 四十年中,保證深重,今經廢小,遣滞誠難。
自茲已後,所計猶輕,涅槃教興,蕩執斯易。
領解近遠迹乖 此經領其遠本,涅槃解其近迹。
述成被根不等。
此經一地所生,鹹皆受潤;涅槃四機各異,悟道且殊。
用治生死不同 涅槃治闡提,闡提心不滅,有心皆作佛,斯猶治生人。
此經治二乘,二乘昔焦種,焦種今複發,名為治死人。
付囑有下有此。
涅槃經中,初付迦葉,次付文殊,後付阿難。
此土之衆,今經之内,非獨委寄舊住上人,亦乃托付下方菩薩。
文句雲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族等,指上四教圍繞,乃至雲無量義中先已收集等。
請詳文句解釋。
臨終聚集王臣,會定父子,既指上文别序衆集,說無量義,已收集等。
而淨名疏解于别序現相表發,乃明四度現尊勝相,光色無邊。
乃引法華雲:我以相嚴身,光明照世間,為說實相印。
即是宅内聚集王臣,會定父子,現尊特身,為諸聲聞授記時也。
豈非皆是指上别序集衆放光,現相表發,開權顯實乎?況文殊偈雲:今佛放光明,助發實相義。
故知淨名疏自指别序六瑞現尊勝光表彰之時,謂之法華現尊勝耳。
不指正宗三周開顯之時,名現勝也。
以别序中現相表說,收光攝相,從三昧起,但住生身而開顯故。
所以今文解釋臨終聚集王臣,會定父子,指上别序,宛符彼疏。
解釋别序現相表發,指法華中别序放光,現尊勝相,表說法身也。
兩處之文,皆指别序放光現相,名為尊特四明。
何得妄自建立,即劣是勝,中道感應,不須現勝,便是尊特耶?莫是生身之上,有放起尊特之過,成兒戲之談乎?且淨名疏自指别序放光現相,為現尊特四明。
何得濫同玄簽垢衣内身,同實相體,即是璎珞?何得濫同文句記中,從三佛之劣,辨圓佛之勝乎? 影向 向須作響。
記雲:委論興廢,如玄文第九。
即大章明用中,本迹二門,各有十義,以對十妙。
如雲破三顯一,廢三顯一,破迹顯本等,具在玄文。
華嚴海空,具有二義在玄文。
一、依法性論中,鈍根菩薩三處入法界:初則般若,次乃法華,後則涅槃。
因般若入法界,即是華嚴、海空。
二、約華嚴時長而說。
昔小機未入,如聾如啞;今聞般若,即能得入華嚴、海空。
二義如是。
若以五時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