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心經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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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傳法沙門元賢述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般若,此雲智慧,即神悟玄奧,妙契真源也。

    波羅蜜多,此雲彼岸到,即由此妙慧,翻生死過盡,至真空之際也。

    般若是體,波羅蜜多是用,必合體用以成名者,乃是簡不到彼岸之慧也。

    心是喻,喻此經乃大部六百卷之精要,如人之一身,雖有五官百骸,而心為之主也。

    上六字是所诠之法,下經字乃能诠之教。

    經訓正,訓常,亦訓徑,謂此所诠之法,乃聖凡同禀之正軌,今古不易之常道,亦即是出凡入聖之要路也。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此乃據行而略标綱要也。

    觀自在菩薩者,以此菩薩妙慧,圓照空有,了無挂礙,所以能有能無,可空可色,得大自在,故得此名。

    菩薩,梵語菩提薩埵,華言覺衆生,稱菩薩者,從略也。

    行深般若者,謂所修行之般若,乃是人法雙空,惟一實相,非同二乘偏淺所觀也。

    照見五蘊皆空者,謂達見五蘊自性本空,即二空理,深慧所見也。

    五蘊,色受想行識也。

    色,即五根五塵,及法塵之半分,非止幻身也。

    受,謂幻身領納外塵,而得受用,有苦有樂,及不苦不樂之殊也。

    想者,謂心緣外境而成相也。

    行,謂造作念念生滅,遷流不息也。

    識,謂分别前境也。

    識是心王,受想行,皆心所合之一妄心也。

    度一切苦厄者,謂證見真空,苦惱斯盡,當得遠離分段變易二種生死之苦也。

    原夫凡夫之人,執五蘊為我我所,由是起惑造業,輪回六道,甘受諸苦,無有出期。

    二乘雖不執為我我所,而猶執蘊為實有,所以耽空滞寂,視三界為牢獄,不發度生之願,是謂焦芽敗種,無成佛分。

    佛深愍之,故為說此般若之法,使其知五蘊本空,則身心如幻,世界如化,二執永亡,三障頓消,可以長禦白牛,廣運衆生,同至彼岸,而佛與衆生之名,俱不可得矣。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

     此下至三藐三菩提,皆就機而廣陳實義也。

    舍利子,佛之弟子,智慧第一,權現聲聞,為衆上首。

    故佛呼其名而告之曰:吾所謂照見五蘊皆空者,非是離蘊之空,乃即蘊之空也。

    汝宗中但知蘊中無人,而不知蘊亦非實,必欲滅色,方可見空,是取斷滅空也。

    當知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未可差殊而觀。

    蓋空之與色,本是一體。

    色乃空之色,未嘗不空,故不異空。

    空乃色之空,未嘗不色,故不異色。

    豈可于色外取空,滅色見空哉?佛複恐人猶存空色二見,故又告之曰: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二谛恒存,一味常顯,非一非二,亦一亦二,涉有而不累于有,觀空而不醉于空,存亡無礙,圓通無寄,般若玄旨,盡在斯矣。

    受想行識,雖非質礙之物,但均屬幻有,其望真空,與色無殊,故曰亦複如是。

    此乃般若之要義,學者宜盡心焉。

    問:舊解有水冰之喻,世多相襲,今何不用?答:以其法喻之不齊也。

    空色雖有相成之義,然非壞色以顯空,亦非壞空以顯色。

    今水結為冰,則水相壞也。

    冰融為水,則冰相壞也。

    壞一顯一,是全不知空色之義,故今不用也。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諸法,指前五蘊也。

    空相,即五蘊空之相狀,乃二空理顯也。

    蓋有法則有生滅,有垢淨,有增減。

    今法既亡,惟一真空,豈複有生滅等之可言哉。

    古有作道前道中道後釋者,非是。

    愚意真空相顯,即佛亦且不立,況道前道中道後乎。

    又諸法空相,有師作真空實相釋者,愚意不敢襲用。

    以經既明言是諸法空相,何得改作實相。

    彼将謂諸妄既銷,不真何待,則空相便是實相也。

    不知幻色真空,俱以實相為體。

    若悟實相,非獨真空是實相,即幻色亦實相也。

    故法華雲,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

    今但認空相為實相,則其為實相,不亦偏乎。

    且空相雖是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