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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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都無所有,依他、圓成非定六相,故以無得通釋上無。
如《大經》言,色等諸法無所得,故甚深般若亦無所得。
經曰: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一切颠倒夢想,究竟涅槃。
贊曰:勝空者言,上破二執,廣顯二空,下歎二依,彰獲二利。
此歎因依斷障染利,依即前說行之異名。
罣者障,礙者拘,恐者畏,怖者懼。
未依慧悟,滞色等有,拘溺衆苦,畏懼恒生,有虛妄颠倒及生死夢想,由斯欣樂究竟涅槃。
既依般若達色等空,便無拘礙、苦畏、倒想,以色生死即涅槃故,何假虛求究竟圓寂?故依般若,一切遠離。
如應者言,下彰依學德歎獲勝利,離苦圓證也。
此歎菩薩因位修益,菩薩常時緣說文字,學起觀照,尋觀實相,修持眷屬,不妄求知一切境界,名依般若。
「罣」謂煩惱障,不得涅槃故;「礙」謂所知障,不得菩提故。
或罣即礙,俱通二障。
「恐怖」者謂五怖畏,一、不活畏,由分别我,資生愛起。
二、惡名畏,行不饒益,有悕望起。
三、死畏,由有我見,失懷想起。
四、惡趣畏,不遇諸佛,惡業所起。
五、怯衆畏,見已證劣,他勝所起。
「颠倒」者,謂七倒,一、想,二、見,三、心,四、于無常謂常,五、于苦謂樂,六、于不淨謂淨,七、于無我謂我。
于後四種妄想分别名想倒,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名見倒,心倒者謂煩惱。
此有三,一、根本,謂愚癡;二、體性,謂邊執見一分、戒禁取、見取及貪、薩迦耶見;三、等流謂餘煩惱。
「夢想」者,未真智覺,恒處夢中,由斯佛說生死長夜。
夢由想起故名夢想,前之七倒由妄想生,處夢而行故名夢想。
或前諸倒皆生死因,此夢想者即生死果,如處夢中多矚身境,故偏于果标夢想名。
梵雲「涅槃」,唐言圓寂,即體周遍、性湛然義。
雖真如性無二無别,依緣盡證說有四種。
一、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實相真如;二、無住處涅槃,謂大悲、慧常所輔翼,出所知障清淨真如;三、有餘依涅槃,謂集谛盡所顯真如;四、無餘依涅槃,謂苦谛盡所顯真如。
有處依初說,諸凡聖平等共有,一切有情無生滅等本來涅槃。
有依第二說,諸菩薩住無所住,及聲聞等不得涅槃。
有依後二說,三乘者同得解脫。
此中總說,由諸菩薩依般若故,悟三無性,及因我、法二空所顯一切空故,其心不為二障所礙、五怖所恐、七倒所纏、夢想所惑,便能究竟契證涅槃。
或諸菩薩由依般若,勝解行位資糧道中,漸伏分别二障現行;于加行道,能頓伏盡,亦能漸伏俱生二障,心無罣礙;見道位中,斷分别執,随願速滿,無有恐怖;于修道位,解行廣增,斷諸颠倒;遠離一切生死夢想,當無學道究竟涅槃。
四位所彰,從增說故。
又極喜住,一切惡趣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皮麁重皆悉永斷,能令煩惱皆不現行,心無罣礙,最初證得無漏智故;無功用無相住,一切能障無生法忍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膚麁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無有恐怖,因從果名,果已斷故;最上成滿菩薩住,一切煩惱、習氣随眠及所知障在骨麁重皆悉永斷,入如來住,名為遠離颠倒夢想,即是二障三住所斷,由斯佛位究竟涅槃。
經曰: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勝空者言,上歎因依斷障染利,下歎果依得菩提利。
「三世」者,去、來、今。
「諸佛」者,非一故,梵言佛陀,此略雲佛,有慧之主,唐言覺者。
「得」謂獲證。
「阿」雲無,「耨多羅」雲上,「三」雲正,「藐」雲等,「三」又雲正,「菩提」雲覺,「末伽」名道,此不名也。
無法可過,故名無上;理事遍知,故名正等;離妄照真,複雲正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大智度論》說,智及智處俱名般若,三世覺者由依此故,證智達空名得正覺。
或唯空性說名菩提,如來妙體即法身故。
如應者言,出生死而慧悟,如從夢覺;契法性而敷闡,喻若花開。
成真、俗智,具自、他覺,慧行俱滿,标以佛名。
覺慧圓滿,雖更不修,然持不舍,濟有情類,故亦說佛依于般若。
或依即修,佛由因位依行般若得正覺故。
此彰五法,一、淨法界,即佛法身、真如、涅槃,具真性相微妙功德,由觀空理所得果故;餘之四智謂有為德,即是所證受用佛身,修自利因所得果故。
為大菩薩所現淨相廣大佛身,名他受用;為二乘等現淨穢相不定佛身,名為變化,俱利他因所宜現故。
自受用身具百四十不共實德,謂諸如來三十二種大丈夫相、八十随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及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四無量、三解脫門、三無生忍、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五眼、六通、四無礙解、無诤、願智、恒住舍性、十八佛不共法乃至一切智、種智無量功德,說不能盡。
他受用身及變化身亦具有此相似功德故,有為功德四智所攝。
以智為主名菩提智,法身真如名菩提斷。
如契經言,菩提智、菩提斷俱名菩提,由此故知皆稱菩提。
假者名佛,即總假者證得别法,故說諸佛依得菩提,如是總攝諸功德盡,智、斷圓滿名無上覺。
異生邪智,簡名正覺;二乘分智,簡名等覺;菩薩缺智,簡複名正覺;唯佛圓證,獨得全名。
《金剛分》言,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是故三佛俱是菩提。
《理趣分》說,信學此經,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故三菩提皆由此得。
經曰: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
贊曰:勝空者言,上已别顯因果二依,斷、得二利,下文總歎般若勝用。
乘前起結名曰「故知」,妙用無方曰「神」,無幽不燭曰「明」,最勝第一名「無上」,無類可類名「無等等」,大師秘密,妙法紀綱,顯正摧邪,除惡務善,靈隻敬奉,賢聖遵持,威力莫加,故名為「呪。
」 如應者言,梵雲陀羅尼,此曰總持。
略有四種,一者、法,以略教含廣;二者、義,以略義含廣;三者、能,得菩薩無生法忍,慈氏尊說「壹胝蜜胝吉胝毗羼底(丁履反)缽陀膩莎诃」;四者、呪,《大經》中說「納慕薄伽筏帝(一) 缽剌壞波羅弭多曳(二) 呾姪他(三) 室囇曳(四) 室囇曳(五) 室囇曳(六) 室囇曳細(七)莎诃」。
此呪神力,廣說如經,念、慧二能,具含萬德,順此古說總立呪名。
此乘前結法、義二持,起下呪持,說「故知」也。
由此總持出過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四道。
或文字妙用、觀照圓鑒、眷屬勝益、實相無喻,或四皆通,故此般若名神等呪。
或此般若是大神者,乃至是無等等者之所說呪,勸諸學者皆于此經修十法行,慈氏頌言: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經曰:能除一切苦。
贊曰:前明具德,此明破惡,信、學、證、說,皆除衆苦,故《大經》言,能于此經行十法行,一切障蓋皆不能染,雖造一切極重惡業,而能超越一切惡趣。
假殺三界一切衆生,終不由斯堕于地獄、傍生、鬼界;設住一切煩惱叢中,而猶蓮花終不為染,常與一切勝事和合。
于法、有情得無礙智,能善悟入諸平等性,自他忿等皆能調伏,現世怨敵鹹起慈心;常見諸佛,得宿住智,所聞正法總持不忘,諸勝喜樂恒現在前,常勤精進修諸善法;惡魔外道不能稽留,四天王等常随擁衛,終不橫死、枉遭衰患,諸佛菩薩恒共護持,令一切時善增惡減,于諸佛土随願往生,乃至菩提不堕惡趣;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随心所願無不成辦。
所以王城四衆才誦念而魔伏,天宮千眼始受持而怨潰,況複深衷懇己、因植果圓?不拔五趣以為師,跨十方而為主,未之有也。
經曰:真實不虛。
贊曰:除疑勸信,重說此言,何有棄大寶輪王之位,處寂林而落飾,稱慈父法王之尊,踐衆道而提譽,對諸龍象,導彼天人,诳誘群生?誠為未可。
所以經言,如來是真語者乃至不異語者,故應信奉,勿起驚疑。
經曰: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莎诃 贊曰:前說法、義二持,雖勸信學;欲令神用速備,更說呪持。
佛以大劫慧、悲難修誓行,加略文字,意趣深遠,教理幽廣,不易詳贊。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下 貞應三年(甲申)正月十五日,為助先師真歸上人餘業,敬雕摸畢。
兼以此功,令故權大僧都重信蕩流轉妄,執趣菩提正道,及自他群類同開真解矣。
願主性如
如《大經》言,色等諸法無所得,故甚深般若亦無所得。
經曰: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一切颠倒夢想,究竟涅槃。
贊曰:勝空者言,上破二執,廣顯二空,下歎二依,彰獲二利。
此歎因依斷障染利,依即前說行之異名。
罣者障,礙者拘,恐者畏,怖者懼。
未依慧悟,滞色等有,拘溺衆苦,畏懼恒生,有虛妄颠倒及生死夢想,由斯欣樂究竟涅槃。
既依般若達色等空,便無拘礙、苦畏、倒想,以色生死即涅槃故,何假虛求究竟圓寂?故依般若,一切遠離。
如應者言,下彰依學德歎獲勝利,離苦圓證也。
此歎菩薩因位修益,菩薩常時緣說文字,學起觀照,尋觀實相,修持眷屬,不妄求知一切境界,名依般若。
「罣」謂煩惱障,不得涅槃故;「礙」謂所知障,不得菩提故。
或罣即礙,俱通二障。
「恐怖」者謂五怖畏,一、不活畏,由分别我,資生愛起。
二、惡名畏,行不饒益,有悕望起。
三、死畏,由有我見,失懷想起。
四、惡趣畏,不遇諸佛,惡業所起。
五、怯衆畏,見已證劣,他勝所起。
「颠倒」者,謂七倒,一、想,二、見,三、心,四、于無常謂常,五、于苦謂樂,六、于不淨謂淨,七、于無我謂我。
于後四種妄想分别名想倒,忍可、欲樂、建立、執著名見倒,心倒者謂煩惱。
此有三,一、根本,謂愚癡;二、體性,謂邊執見一分、戒禁取、見取及貪、薩迦耶見;三、等流謂餘煩惱。
「夢想」者,未真智覺,恒處夢中,由斯佛說生死長夜。
夢由想起故名夢想,前之七倒由妄想生,處夢而行故名夢想。
或前諸倒皆生死因,此夢想者即生死果,如處夢中多矚身境,故偏于果标夢想名。
梵雲「涅槃」,唐言圓寂,即體周遍、性湛然義。
雖真如性無二無别,依緣盡證說有四種。
一、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實相真如;二、無住處涅槃,謂大悲、慧常所輔翼,出所知障清淨真如;三、有餘依涅槃,謂集谛盡所顯真如;四、無餘依涅槃,謂苦谛盡所顯真如。
有處依初說,諸凡聖平等共有,一切有情無生滅等本來涅槃。
有依第二說,諸菩薩住無所住,及聲聞等不得涅槃。
有依後二說,三乘者同得解脫。
此中總說,由諸菩薩依般若故,悟三無性,及因我、法二空所顯一切空故,其心不為二障所礙、五怖所恐、七倒所纏、夢想所惑,便能究竟契證涅槃。
或諸菩薩由依般若,勝解行位資糧道中,漸伏分别二障現行;于加行道,能頓伏盡,亦能漸伏俱生二障,心無罣礙;見道位中,斷分别執,随願速滿,無有恐怖;于修道位,解行廣增,斷諸颠倒;遠離一切生死夢想,當無學道究竟涅槃。
四位所彰,從增說故。
又極喜住,一切惡趣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皮麁重皆悉永斷,能令煩惱皆不現行,心無罣礙,最初證得無漏智故;無功用無相住,一切能障無生法忍諸煩惱品及所知障在膚麁重皆悉永斷,一切煩惱皆不現前,無有恐怖,因從果名,果已斷故;最上成滿菩薩住,一切煩惱、習氣随眠及所知障在骨麁重皆悉永斷,入如來住,名為遠離颠倒夢想,即是二障三住所斷,由斯佛位究竟涅槃。
經曰: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贊曰:勝空者言,上歎因依斷障染利,下歎果依得菩提利。
「三世」者,去、來、今。
「諸佛」者,非一故,梵言佛陀,此略雲佛,有慧之主,唐言覺者。
「得」謂獲證。
「阿」雲無,「耨多羅」雲上,「三」雲正,「藐」雲等,「三」又雲正,「菩提」雲覺,「末伽」名道,此不名也。
無法可過,故名無上;理事遍知,故名正等;離妄照真,複雲正覺;即是無上正等正覺。
《大智度論》說,智及智處俱名般若,三世覺者由依此故,證智達空名得正覺。
或唯空性說名菩提,如來妙體即法身故。
如應者言,出生死而慧悟,如從夢覺;契法性而敷闡,喻若花開。
成真、俗智,具自、他覺,慧行俱滿,标以佛名。
覺慧圓滿,雖更不修,然持不舍,濟有情類,故亦說佛依于般若。
或依即修,佛由因位依行般若得正覺故。
此彰五法,一、淨法界,即佛法身、真如、涅槃,具真性相微妙功德,由觀空理所得果故;餘之四智謂有為德,即是所證受用佛身,修自利因所得果故。
為大菩薩所現淨相廣大佛身,名他受用;為二乘等現淨穢相不定佛身,名為變化,俱利他因所宜現故。
自受用身具百四十不共實德,謂諸如來三十二種大丈夫相、八十随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害習氣、一切種妙智,及八解脫、八勝處、九次第定、十遍處、四無量、三解脫門、三無生忍、三十七種菩提分法、五眼、六通、四無礙解、無诤、願智、恒住舍性、十八佛不共法乃至一切智、種智無量功德,說不能盡。
他受用身及變化身亦具有此相似功德故,有為功德四智所攝。
以智為主名菩提智,法身真如名菩提斷。
如契經言,菩提智、菩提斷俱名菩提,由此故知皆稱菩提。
假者名佛,即總假者證得别法,故說諸佛依得菩提,如是總攝諸功德盡,智、斷圓滿名無上覺。
異生邪智,簡名正覺;二乘分智,簡名等覺;菩薩缺智,簡複名正覺;唯佛圓證,獨得全名。
《金剛分》言,一切諸佛從此經出,一切如來從此經生,是故三佛俱是菩提。
《理趣分》說,信學此經,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故三菩提皆由此得。
經曰: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呪。
贊曰:勝空者言,上已别顯因果二依,斷、得二利,下文總歎般若勝用。
乘前起結名曰「故知」,妙用無方曰「神」,無幽不燭曰「明」,最勝第一名「無上」,無類可類名「無等等」,大師秘密,妙法紀綱,顯正摧邪,除惡務善,靈隻敬奉,賢聖遵持,威力莫加,故名為「呪。
」 如應者言,梵雲陀羅尼,此曰總持。
略有四種,一者、法,以略教含廣;二者、義,以略義含廣;三者、能,得菩薩無生法忍,慈氏尊說「壹胝蜜胝吉胝毗羼底(丁履反)缽陀膩莎诃」;四者、呪,《大經》中說「納慕薄伽筏帝(一) 缽剌壞波羅弭多曳(二) 呾姪他(三) 室囇曳(四) 室囇曳(五) 室囇曳(六) 室囇曳細(七)莎诃」。
此呪神力,廣說如經,念、慧二能,具含萬德,順此古說總立呪名。
此乘前結法、義二持,起下呪持,說「故知」也。
由此總持出過異生、聲聞、獨覺、菩薩四道。
或文字妙用、觀照圓鑒、眷屬勝益、實相無喻,或四皆通,故此般若名神等呪。
或此般若是大神者,乃至是無等等者之所說呪,勸諸學者皆于此經修十法行,慈氏頌言: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經曰:能除一切苦。
贊曰:前明具德,此明破惡,信、學、證、說,皆除衆苦,故《大經》言,能于此經行十法行,一切障蓋皆不能染,雖造一切極重惡業,而能超越一切惡趣。
假殺三界一切衆生,終不由斯堕于地獄、傍生、鬼界;設住一切煩惱叢中,而猶蓮花終不為染,常與一切勝事和合。
于法、有情得無礙智,能善悟入諸平等性,自他忿等皆能調伏,現世怨敵鹹起慈心;常見諸佛,得宿住智,所聞正法總持不忘,諸勝喜樂恒現在前,常勤精進修諸善法;惡魔外道不能稽留,四天王等常随擁衛,終不橫死、枉遭衰患,諸佛菩薩恒共護持,令一切時善增惡減,于諸佛土随願往生,乃至菩提不堕惡趣;速能滿足諸菩薩行,疾證無上正等菩提,随心所願無不成辦。
所以王城四衆才誦念而魔伏,天宮千眼始受持而怨潰,況複深衷懇己、因植果圓?不拔五趣以為師,跨十方而為主,未之有也。
經曰:真實不虛。
贊曰:除疑勸信,重說此言,何有棄大寶輪王之位,處寂林而落飾,稱慈父法王之尊,踐衆道而提譽,對諸龍象,導彼天人,诳誘群生?誠為未可。
所以經言,如來是真語者乃至不異語者,故應信奉,勿起驚疑。
經曰: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莎诃 贊曰:前說法、義二持,雖勸信學;欲令神用速備,更說呪持。
佛以大劫慧、悲難修誓行,加略文字,意趣深遠,教理幽廣,不易詳贊。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下 貞應三年(甲申)正月十五日,為助先師真歸上人餘業,敬雕摸畢。
兼以此功,令故權大僧都重信蕩流轉妄,執趣菩提正道,及自他群類同開真解矣。
願主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