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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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可不明也。
以下六節。
又申言如來與佛皆無法相。
無非法相。
歸于古偈之實法。
以完首章非相之相意。
(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須菩提。
于意雲何。
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
如是如是。
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告須菩提。
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
轉輪聖王。
則是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
如我解佛所說義。
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若以色見我。
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
不能見如來。
此一節。
言如來不可以相求也。
不可以相見如來。
前此空生蚤已會心。
至此豈反迷悶。
故唐譯曲為回護。
颠倒其文。
世或信之。
不知觀與見不同。
見是外見。
耳目所及。
觀是内觀。
心意所緻。
見是彼觸。
形迹所起。
觀是我設。
虛空所造。
故見淺而觀深。
見粗而觀細。
見則初學可除。
而觀則慧命所不能盡。
所以空生至此。
猶曰如是。
正明鏡之微塵。
不能逃于牟尼之照也。
轉輪聖王。
梵義四天下之王。
亦有三十二相。
故曰則是如來。
言若但以相取。
則輪王豈亦如來耶。
反言以探之。
使自思耳。
此時空生頂門一針矣。
故曰如我解佛所說義。
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所說義。
指一向所說之法義。
此一解字。
有費許多心思意。
蓋則是如來下。
不添一字。
明明是一句不真不假的口角。
故須菩提亦深思細勘而得之。
所以須菩提下有白佛言三字。
世尊上有爾時二字。
大約經中若爾時。
若複次。
若白佛言。
皆為特起之例。
或一意而兩翻兩時叙說。
要知佛理深妙。
原自有精思審言之侯也。
偈有四種。
一阿耨窣睹婆。
二伽陀。
三秪夜。
四缊?南。
初名不論長行偈頌。
但數三十二字為一偈。
四言八句也。
此以五言。
或亦有時代之不同耳。
色形相也。
音聲。
語言文教也。
二語兼無相無法意。
邪道。
非實法也。
不能見如來。
不能見如來之真法相也。
蓋三十二相。
亦名法相。
然乃報身之法相。
非真法相。
真法相則。
無相是矣。
宗泐注雲。
問意謂可于應身相好中。
觀見法身相否。
正是此意。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須菩提。
汝若作是念。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莫作是念。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
汝若作是念。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說諸法斷滅。
莫作是念。
何以故。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法不說斷滅相。
此一節。
言如來雖無相而又非斷滅相。
正無非法相之意也。
凡佛說法。
必兼有無兩義。
故文亦随滾随掃。
随掃随救。
如首章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
掃也。
若見諸相非相。
則見如來。
救也。
次章不應取法。
掃也。
不應取非法。
救也。
全經語氣純是此例。
然畢竟未曾明言有處。
以人心除無入有易。
除有入無難。
特于此處重說如來無法無相究竟之際。
乃明言以告人。
曰不說斷滅相。
其立教之意。
深且圓矣。
故宗泐雲大乘所修福德之因。
所得福德之果。
但離取着之相。
不同小乘斷滅之見。
誠哉。
須菩提。
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複有人。
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
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何以故。
須菩提。
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
雲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
菩薩所作福德。
不應貪着。
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一節。
言如來法究竟之福報也。
前諸福報。
信心不取章稱人。
解之始也。
其餘皆稱善男子善女人。
解行之間也。
唯首章與此皆稱菩薩。
蓋對如來法而言。
解之盡。
行之至也。
前後不同如此。
無我。
無為也。
忍。
無生法忍也。
得成于忍。
無為中之有為法也。
此語亦兼有無。
蓋凡夫持有易。
持無難。
菩薩學佛将成之人。
持無易。
持有難。
故曰得成于忍。
持有于無。
非忍不克。
此理最微。
故偈曰。
得勝忍不失。
以得無垢果。
言無我之後而得勝。
真勝也。
真勝不着一邊。
此時以忍力持之而不失。
便是佛果成就。
其福德自然勝諸菩薩矣。
此即儒家至誠無息久則徴之候。
在此經為金剛般若之真诠。
一部全經之舍利。
乃特于如來法盡處出之。
千裡來龍。
結穴在此。
不受福德。
無福德相也。
又以不應貪着拴定。
而福德多意。
自在言外。
蓋已成菩薩者。
瞋癡易絕。
唯貪難免。
有取有得。
皆貪也。
故亦以财寶較勝。
而又單提貪着戒之。
綿裡細針。
用意深矣。
右說經之六章。
言如來無相亦非無相也。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須菩提。
若有人言如來。
若來若去。
若坐若卧。
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何以故。
如來者。
無所從來。
亦無所去。
故名如來。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須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
以三千大千世界。
碎為微塵。
于意雲何。
是微塵衆。
甯為多不。
甚多世尊。
何以故。
若是微塵衆實有者。
佛則不說是微塵衆。
所以者何。
佛說微塵衆。
則非微塵衆。
是名微塵衆。
世尊。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
則非世界。
是名世界。
何以故。
若世界實有者。
則是一合相。
如來說。
一合相。
則非一合相。
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
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
但凡夫之人。
貪着其事。
(着音灼)。
此一節。
言佛不可以相求也。
上既明如來無相非斷滅相矣故此以下。
又言佛無相。
亦非斷滅四相之見者以同歸非相之相如來。
即佛。
至此才顯去來坐卧。
亦就現在言。
蓋現在去來坐卧。
乃色身事。
色身乃如來之應化而非如來之法身也如來法身。
實無去來。
故偈曰。
去來化身佛。
如來常不動。
然佛既是如來化身。
則實在法界中。
其身雖與如來不一卻亦不異矣。
故偈曰。
于是法界處。
非一亦不異。
然此二句意。
非經文所有。
乃彌勒恐人疑佛實與如來有異。
故特為補出。
要之佛雖不自言。
亦意中語也。
世界碎為微塵。
喻言以法身為化身也。
故集解曰。
界喻真身。
塵喻化身。
非微塵是名微塵。
非世界是名世界。
猶雲非化身是名化身。
非法身是名法身。
蓋佛法惟心。
微塵世界。
皆五陰和合而成。
非心所有。
微塵世界既空。
則法身與化身又何在。
故能不作世界相。
乃是真法界。
方得見如來。
意謂衆生疑佛有去來皆因以世界碎為微塵之見耳若能知世界非世界微塵非微塵則能空相。
能知夫去來非去來。
而佛之真相有在矣。
一合相。
猶雲是和合相。
蓋至此佛乃顯然以如來自認。
而明告彼衆生不可着去來之相認如來。
此又以世界并微塵實法證之。
則佛真無我相矣。
故此節與前不可以相觀如來節對照看。
自然結構也。
須菩提。
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
于意雲何。
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不也。
世尊。
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何以故。
世尊說。
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則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一切法。
應如是知。
如是見。
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須菩提。
所言法相者。
如來說。
即非法相。
是名法相。
此一節。
言佛雖無法相。
而又非實無衆生等斷滅見者。
亦無非法相意也。
見字與相字不同。
相就觸言。
見就性言。
因前章言不可說一合相。
恐人疑佛于四相斷滅。
不知佛正以非四相為四相。
故能度衆生而成佛。
如楞嚴所謂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若必欲斷滅四相之見。
舍四相外。
又何佛性。
故曰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此意實與莫作斷滅相對照。
如是知。
知無法無非法也。
如是見。
見無法無非法也。
如是信解。
信解如是無法無非法也。
然文雖單結佛法。
而義實兼三世。
故與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相應。
正見佛與如來。
不一不二。
衆生與佛。
平等無高下。
所謂三世如來之實法也。
佛說至此。
八罂舍利。
和盤托出矣。
然猶恐人偏執邊見。
乃又以不生法相繳定空相。
而又以非法相是名法相。
還出真相。
文義雙精。
理法兼到。
遠有遠照。
近有近應虛有虛脈。
實有實線。
散之則頭頭是道。
合之則究竟一源。
粗之則節節斷續。
精之則首尾一貫。
真天地之至文。
神靈之奇筆也。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須菩提。
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結完十七分現在菩薩之問)。
持于此經。
乃至四句偈等。
受持讀誦。
為人演說。
其福勝彼。
雲何。
為人演說。
不取于相。
如如不動。
(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此一節。
言佛法究竟之果報。
而因以古偈結出全經實法也。
三世佛法。
徹上徹下。
故以無量阿僧祇布施較勝。
阿僧祗。
劫世無數。
菩薩心。
指前章真是菩薩之心。
雲何福德之多。
蓋以真如空相之人。
演真如空相之法故耳。
如如。
一如真常之性。
有者有之。
無者無之。
毫不造作。
純然真靜。
心靜則慧。
性靜則得。
所謂定水澄清。
心珠自現。
蓋真能具此法者。
然後能演此法。
福德之多。
不亦宜乎。
即中庸所謂苟不固聰明睿知。
達天德者。
其孰能知之意。
故偈曰。
化身示現福。
非無無盡福。
諸佛說法時。
不言是化身。
言必有法身而後可以說法也。
一切有為法。
言一切有相之法。
隻對前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無為兩字。
反照便得。
凡滅度衆生。
不住布施。
信心持誦。
第一忍辱。
無我無法。
一切善法。
生心成忍。
知見信解皆是。
但一住相便非。
做盡許多事業。
隻不住相。
方是無為之為即無相之相矣。
夢幻泡影露電六事。
皆空相也。
然皆非無體之空。
皆自有為而入空。
如夢非感不成。
幻非術不顯。
泡無水不起。
影無質不現。
露無天氣不降。
電無地氣不升。
皆自有而入無。
自有為以至無為。
二義雙成。
實佛法全體。
故偈曰。
非有為非離。
言雖非有為。
而亦不離有為也。
又曰。
諸如來涅槃。
九種有為法。
妙智正觀故。
言自古如來涅槃之法。
皆從此九種有為中。
以妙智正觀而得也。
妙智正觀。
正是從有為中看出無為而得真常實相也。
又彌勒偈。
見相及于識八句。
是總釋古偈之義以結全經之宗旨也。
見相。
凡所有相。
識。
分别相。
器身形質之身。
言分别有相。
即如此九種之相。
皆形質受用之事。
而非真相。
若能知此。
便是正觀。
遂将此正觀之法。
觀于三世。
皆如此九種之非真相。
則于有為法中而得無為自在之真相。
所謂無垢法也。
無垢。
即是清淨無相。
此八句實總結全經三世一法之義。
右說經之七章。
言佛無法相。
亦無非法相。
遂言古偈以結之。
而如來實法見矣。
愚按法身非相以下七分。
明明以如來與佛兩并雙收。
顯出合一之義。
故予分為二章。
以見佛與如來同歸實法。
四句偈。
即諸相非相之體。
而能作如是觀者。
即見如來。
首尾相應。
實理如是。
文義如是。
舊說将有為法三字看壞。
注謂衆生界内。
造作遷流。
但以一空字了之。
不見佛法全體。
故不知此偈之妙。
不知本文明有法字。
彌勒偈又添出中字。
得字。
何等明白。
陳真谛譯本于如如不動下。
曰。
恒有正說。
應觀有為法。
如暗翳燈幻。
露泡夢電雲。
所謂恒有正說。
豈非自古相傳之成說乎。
應觀有為法。
豈非即指全經諸法乎。
此予所謂一部金經。
隻闡得此偈宗旨。
非敢臆說也。
流通 佛說是經已。
長老須菩提。
及諸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一切世間天。
人。
阿修羅。
聞佛所說。
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流通分。
亦道安所定。
優婆塞。
優婆夷。
謂在俗男女。
能敬奉三寶。
受持五戒者。
一離殺生。
二離不與取。
三離邪淫。
四離妄語。
五離飲酒。
謂之優婆戒。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終)
以下六節。
又申言如來與佛皆無法相。
無非法相。
歸于古偈之實法。
以完首章非相之相意。
(二十二斷以相比知真佛疑)須菩提。
于意雲何。
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
如是如是。
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佛告須菩提。
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
轉輪聖王。
則是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
如我解佛所說義。
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爾時世尊而說偈言。
若以色見我。
以音聲求我。
是人行邪道。
不能見如來。
此一節。
言如來不可以相求也。
不可以相見如來。
前此空生蚤已會心。
至此豈反迷悶。
故唐譯曲為回護。
颠倒其文。
世或信之。
不知觀與見不同。
見是外見。
耳目所及。
觀是内觀。
心意所緻。
見是彼觸。
形迹所起。
觀是我設。
虛空所造。
故見淺而觀深。
見粗而觀細。
見則初學可除。
而觀則慧命所不能盡。
所以空生至此。
猶曰如是。
正明鏡之微塵。
不能逃于牟尼之照也。
轉輪聖王。
梵義四天下之王。
亦有三十二相。
故曰則是如來。
言若但以相取。
則輪王豈亦如來耶。
反言以探之。
使自思耳。
此時空生頂門一針矣。
故曰如我解佛所說義。
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
所說義。
指一向所說之法義。
此一解字。
有費許多心思意。
蓋則是如來下。
不添一字。
明明是一句不真不假的口角。
故須菩提亦深思細勘而得之。
所以須菩提下有白佛言三字。
世尊上有爾時二字。
大約經中若爾時。
若複次。
若白佛言。
皆為特起之例。
或一意而兩翻兩時叙說。
要知佛理深妙。
原自有精思審言之侯也。
偈有四種。
一阿耨窣睹婆。
二伽陀。
三秪夜。
四缊?南。
初名不論長行偈頌。
但數三十二字為一偈。
四言八句也。
此以五言。
或亦有時代之不同耳。
色形相也。
音聲。
語言文教也。
二語兼無相無法意。
邪道。
非實法也。
不能見如來。
不能見如來之真法相也。
蓋三十二相。
亦名法相。
然乃報身之法相。
非真法相。
真法相則。
無相是矣。
宗泐注雲。
問意謂可于應身相好中。
觀見法身相否。
正是此意。
(二十三斷佛果非關福相疑)須菩提。
汝若作是念。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莫作是念。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
汝若作是念。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說諸法斷滅。
莫作是念。
何以故。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法不說斷滅相。
此一節。
言如來雖無相而又非斷滅相。
正無非法相之意也。
凡佛說法。
必兼有無兩義。
故文亦随滾随掃。
随掃随救。
如首章凡所有相。
皆是虛妄。
掃也。
若見諸相非相。
則見如來。
救也。
次章不應取法。
掃也。
不應取非法。
救也。
全經語氣純是此例。
然畢竟未曾明言有處。
以人心除無入有易。
除有入無難。
特于此處重說如來無法無相究竟之際。
乃明言以告人。
曰不說斷滅相。
其立教之意。
深且圓矣。
故宗泐雲大乘所修福德之因。
所得福德之果。
但離取着之相。
不同小乘斷滅之見。
誠哉。
須菩提。
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複有人。
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忍。
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
何以故。
須菩提。
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
雲何菩薩不受福德。
須菩提。
菩薩所作福德。
不應貪着。
是故說不受福德。
此一節。
言如來法究竟之福報也。
前諸福報。
信心不取章稱人。
解之始也。
其餘皆稱善男子善女人。
解行之間也。
唯首章與此皆稱菩薩。
蓋對如來法而言。
解之盡。
行之至也。
前後不同如此。
無我。
無為也。
忍。
無生法忍也。
得成于忍。
無為中之有為法也。
此語亦兼有無。
蓋凡夫持有易。
持無難。
菩薩學佛将成之人。
持無易。
持有難。
故曰得成于忍。
持有于無。
非忍不克。
此理最微。
故偈曰。
得勝忍不失。
以得無垢果。
言無我之後而得勝。
真勝也。
真勝不着一邊。
此時以忍力持之而不失。
便是佛果成就。
其福德自然勝諸菩薩矣。
此即儒家至誠無息久則徴之候。
在此經為金剛般若之真诠。
一部全經之舍利。
乃特于如來法盡處出之。
千裡來龍。
結穴在此。
不受福德。
無福德相也。
又以不應貪着拴定。
而福德多意。
自在言外。
蓋已成菩薩者。
瞋癡易絕。
唯貪難免。
有取有得。
皆貪也。
故亦以财寶較勝。
而又單提貪着戒之。
綿裡細針。
用意深矣。
右說經之六章。
言如來無相亦非無相也。
(二十四斷化身出現受福疑)須菩提。
若有人言如來。
若來若去。
若坐若卧。
是人不解我所說義。
何以故。
如來者。
無所從來。
亦無所去。
故名如來。
(二十五斷法身化身一異疑)須菩提。
若善男子善女人。
以三千大千世界。
碎為微塵。
于意雲何。
是微塵衆。
甯為多不。
甚多世尊。
何以故。
若是微塵衆實有者。
佛則不說是微塵衆。
所以者何。
佛說微塵衆。
則非微塵衆。
是名微塵衆。
世尊。
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
則非世界。
是名世界。
何以故。
若世界實有者。
則是一合相。
如來說。
一合相。
則非一合相。
是名一合相。
須菩提。
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
但凡夫之人。
貪着其事。
(着音灼)。
此一節。
言佛不可以相求也。
上既明如來無相非斷滅相矣故此以下。
又言佛無相。
亦非斷滅四相之見者以同歸非相之相如來。
即佛。
至此才顯去來坐卧。
亦就現在言。
蓋現在去來坐卧。
乃色身事。
色身乃如來之應化而非如來之法身也如來法身。
實無去來。
故偈曰。
去來化身佛。
如來常不動。
然佛既是如來化身。
則實在法界中。
其身雖與如來不一卻亦不異矣。
故偈曰。
于是法界處。
非一亦不異。
然此二句意。
非經文所有。
乃彌勒恐人疑佛實與如來有異。
故特為補出。
要之佛雖不自言。
亦意中語也。
世界碎為微塵。
喻言以法身為化身也。
故集解曰。
界喻真身。
塵喻化身。
非微塵是名微塵。
非世界是名世界。
猶雲非化身是名化身。
非法身是名法身。
蓋佛法惟心。
微塵世界。
皆五陰和合而成。
非心所有。
微塵世界既空。
則法身與化身又何在。
故能不作世界相。
乃是真法界。
方得見如來。
意謂衆生疑佛有去來皆因以世界碎為微塵之見耳若能知世界非世界微塵非微塵則能空相。
能知夫去來非去來。
而佛之真相有在矣。
一合相。
猶雲是和合相。
蓋至此佛乃顯然以如來自認。
而明告彼衆生不可着去來之相認如來。
此又以世界并微塵實法證之。
則佛真無我相矣。
故此節與前不可以相觀如來節對照看。
自然結構也。
須菩提。
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
于意雲何。
是人解我所說義不。
不也。
世尊。
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
何以故。
世尊說。
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則非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須菩提。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一切法。
應如是知。
如是見。
如是信解不生法相。
須菩提。
所言法相者。
如來說。
即非法相。
是名法相。
此一節。
言佛雖無法相。
而又非實無衆生等斷滅見者。
亦無非法相意也。
見字與相字不同。
相就觸言。
見就性言。
因前章言不可說一合相。
恐人疑佛于四相斷滅。
不知佛正以非四相為四相。
故能度衆生而成佛。
如楞嚴所謂五陰本如來藏妙真如性若必欲斷滅四相之見。
舍四相外。
又何佛性。
故曰是名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
此意實與莫作斷滅相對照。
如是知。
知無法無非法也。
如是見。
見無法無非法也。
如是信解。
信解如是無法無非法也。
然文雖單結佛法。
而義實兼三世。
故與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
未來心不可得。
相應。
正見佛與如來。
不一不二。
衆生與佛。
平等無高下。
所謂三世如來之實法也。
佛說至此。
八罂舍利。
和盤托出矣。
然猶恐人偏執邊見。
乃又以不生法相繳定空相。
而又以非法相是名法相。
還出真相。
文義雙精。
理法兼到。
遠有遠照。
近有近應虛有虛脈。
實有實線。
散之則頭頭是道。
合之則究竟一源。
粗之則節節斷續。
精之則首尾一貫。
真天地之至文。
神靈之奇筆也。
(二十六斷化身說法無福疑)須菩提。
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薩心者(結完十七分現在菩薩之問)。
持于此經。
乃至四句偈等。
受持讀誦。
為人演說。
其福勝彼。
雲何。
為人演說。
不取于相。
如如不動。
(二十七斷入寂如何說法疑)何以故。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此一節。
言佛法究竟之果報。
而因以古偈結出全經實法也。
三世佛法。
徹上徹下。
故以無量阿僧祇布施較勝。
阿僧祗。
劫世無數。
菩薩心。
指前章真是菩薩之心。
雲何福德之多。
蓋以真如空相之人。
演真如空相之法故耳。
如如。
一如真常之性。
有者有之。
無者無之。
毫不造作。
純然真靜。
心靜則慧。
性靜則得。
所謂定水澄清。
心珠自現。
蓋真能具此法者。
然後能演此法。
福德之多。
不亦宜乎。
即中庸所謂苟不固聰明睿知。
達天德者。
其孰能知之意。
故偈曰。
化身示現福。
非無無盡福。
諸佛說法時。
不言是化身。
言必有法身而後可以說法也。
一切有為法。
言一切有相之法。
隻對前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别無為兩字。
反照便得。
凡滅度衆生。
不住布施。
信心持誦。
第一忍辱。
無我無法。
一切善法。
生心成忍。
知見信解皆是。
但一住相便非。
做盡許多事業。
隻不住相。
方是無為之為即無相之相矣。
夢幻泡影露電六事。
皆空相也。
然皆非無體之空。
皆自有為而入空。
如夢非感不成。
幻非術不顯。
泡無水不起。
影無質不現。
露無天氣不降。
電無地氣不升。
皆自有而入無。
自有為以至無為。
二義雙成。
實佛法全體。
故偈曰。
非有為非離。
言雖非有為。
而亦不離有為也。
又曰。
諸如來涅槃。
九種有為法。
妙智正觀故。
言自古如來涅槃之法。
皆從此九種有為中。
以妙智正觀而得也。
妙智正觀。
正是從有為中看出無為而得真常實相也。
又彌勒偈。
見相及于識八句。
是總釋古偈之義以結全經之宗旨也。
見相。
凡所有相。
識。
分别相。
器身形質之身。
言分别有相。
即如此九種之相。
皆形質受用之事。
而非真相。
若能知此。
便是正觀。
遂将此正觀之法。
觀于三世。
皆如此九種之非真相。
則于有為法中而得無為自在之真相。
所謂無垢法也。
無垢。
即是清淨無相。
此八句實總結全經三世一法之義。
右說經之七章。
言佛無法相。
亦無非法相。
遂言古偈以結之。
而如來實法見矣。
愚按法身非相以下七分。
明明以如來與佛兩并雙收。
顯出合一之義。
故予分為二章。
以見佛與如來同歸實法。
四句偈。
即諸相非相之體。
而能作如是觀者。
即見如來。
首尾相應。
實理如是。
文義如是。
舊說将有為法三字看壞。
注謂衆生界内。
造作遷流。
但以一空字了之。
不見佛法全體。
故不知此偈之妙。
不知本文明有法字。
彌勒偈又添出中字。
得字。
何等明白。
陳真谛譯本于如如不動下。
曰。
恒有正說。
應觀有為法。
如暗翳燈幻。
露泡夢電雲。
所謂恒有正說。
豈非自古相傳之成說乎。
應觀有為法。
豈非即指全經諸法乎。
此予所謂一部金經。
隻闡得此偈宗旨。
非敢臆說也。
流通 佛說是經已。
長老須菩提。
及諸比丘。
比丘尼。
優婆塞。
優婆夷。
一切世間天。
人。
阿修羅。
聞佛所說。
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流通分。
亦道安所定。
優婆塞。
優婆夷。
謂在俗男女。
能敬奉三寶。
受持五戒者。
一離殺生。
二離不與取。
三離邪淫。
四離妄語。
五離飲酒。
謂之優婆戒。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