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芝觀經義疏正觀記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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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诠,無非實相妙理。
首題一舉經意,全彰佛名,乃是積劫重修。
攬其萬德,總彰四字,是故稱之,獲益非淺。
後益中,十二部經者,此約大乘,故曰甚深。
小乘隻有九部。
法華雲: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
以小乘中無如意珠身,故無方廣部;又無天鼓自然鳴,故無無問自說部;又少授記,故無授記部。
此則大小對論。
若據各論,皆有十二。
以小乘中亦有記别六道因果,或複自唱善哉,亦名法空實義也。
人雲:大乘九部,除因緣、譬喻、論義。
大乘人利,不假此三。
有經雲:小乘有十一部,無方廣部。
斯皆随緣異說耳。
疏中但列華名,今依大論,略出梵号:一、修多羅,此雲法本,亦雲契經;二、祇夜,此雲重頌;三、和伽羅那,此雲授記;四、伽陀,此雲孤起偈;五、優陀那,此雲無問而自說;六、尼陀那,此雲因緣;七、阿波陀那,此雲譬喻;八、伊帝目多伽,此雲本事;九、阇陀伽,此雲本生;十、毗佛略,此雲方廣;十一、阿浮陀達磨,此雲未曾有;十二、優波提舍,此雲論議。
最初修多羅,名有通、别。
通則十二部皆雲修多羅,别乃十二部中第一是也。
餘十一部,但就經中随事分出而已矣。
亦名十二分教,恐濫部帙之名故也。
應是佛說一切經教,不出此之十二類事,或具或阙,皆不定也。
料簡中下。
三、至彼即發大心者。
平日因中,雖然作惡,隻緣宿有善根,故使臨終遇善知識,說題稱号,一曆耳根,已結大種,所以生彼即發大心。
中三、先發大心者。
若不先發,執真不忘,無由往生,所以到彼隻論所證,不明發心。
下品中,生中造惡,别列四段。
毀戒中,四戒次第,阙一不可,驗知文略。
犯盜中,初翻名僧祇。
還即下,四、所收。
欲彰業重,故摘标之。
即下,釋義。
前二中,初即重物。
物處永定,是故再言常住。
次約當日給出供僧之物。
凡聖沾分,故言十方;物不可移,故言常住。
後二初中,即現前施物。
人物兩定,俱名現前。
次即亡五衆物。
大千一化,皆應預分,故言十方;作法限定,故言現前。
盜結犯者,或望衆僧,或望守護,或蘭或夷,委如律科,非宗且略。
經下,引證。
即涅槃經。
未必僧物甚于逆重,經所說者,俾生畏懼,故雲極誡。
說法中,法無垢淨,由心染污,故雲不淨。
凡夫境界,孰不患之?微有所求,悉是邪命。
以生滅心,說實相法,尚為佛呵,況求利乎?未嘗為利說一毫法,僧傳所載,唯左溪焉。
無慚中,慚愧,即羞恥也。
屏處為惡,不慚于天;顯露為惡,不愧于人。
經雲:無慚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總結中,善惡兩業,皆假莊嚴,即滿業也。
來報堕獄,以因驗果也。
梵語泥黎,義翻地獄,謂地下有獄,獄縛罪人,不得解脫。
婆沙雲:梵言捺落迦,此雲受苦器,即召苦之器具也。
亦雲那落迦,此言受苦者,謂是罪人也。
舊譯不分,總言地獄。
瑜伽雲:此下三萬二千逾善那有地獄等。
世間之獄,臯陶所造,從犾從言,二犬所以守也。
犾,牛斤反,兩犬相齧也。
遇緣中,火即是一,随器不同,故言衆也。
天台雲者,别傳雲:垂滅之時,則令門人唱無量壽經題,顧大衆曰:四十八願,莊嚴淨土,華池寶樹,易往無人。
火車相現,一念改悔,尚得往生,況戒定熏修等。
自心業者,善惡因果,全是自心,更非他法。
所謂非人燔汝,是汝自燔也。
遇善中,三科法門。
初十力,天台雲:通名力者,即諸佛所得如實智用,通達一切,了了分明,無能壞,無能勝,故名力也。
大菩薩亦分得此力,但比佛小多,不受其名。
五分,上三屬因,戒禁業非,定止散亂,慧破昏惑,由因取果,即得解脫。
天台雲:解脫即是涅槃之門,行者得入涅槃,故名解脫。
佛地論雲:前三是因,後二是果。
由慧斷惑,惑無之處,名解脫。
出纏破障,反照自心,名解脫知見(雲雲)。
五住,如前已示。
二死者,勝鬘一乘章雲:有二種死,何等為二?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
分段死者,謂虛僞衆生。
不思議變易死者,謂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彼經以五因對于二果,四住即分段因,無明即變易因也。
父母生身,有其形質,故名分段。
自羅漢去,斷見思後,盡屬變易。
生死所收,因移果易,故名變易。
直至等覺後,心方究竟也。
聞法中,境随心變者,心生法生,心滅法滅。
當知猛火涼風,皆由心具。
一念惡,則涼風即猛火;一念善,則猛火即涼風。
所謂要在心垢淨,取證如反掌也。
後益中,亦由因中聞說彌陀十力等法,為大乘種,至彼複聞二聖開導,故能即發大道心也。
下品下,生。
标中,通簡三輩對告。
初明上中有無;獨下,正明下輩别标;以下,釋出佛意造惡。
正釋中,初釋五逆:上二違恩,次二負德,後一兩兼。
生下,示苦報。
言生報者,論報有三: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
命終即堕,故曰生報。
梵語阿鼻,此翻無間。
涅槃雲:間無暫樂,故雲無間。
又一人獨堕此獄,身遍獄中,間無空處。
其獄四方交過,通徹八萬由旬,身與獄等,不相障礙。
成論複有五種無間(雲雲)。
餘文可解。
叙問中,大本簡去逆謗,乃有二文。
上卷雲: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下卷雲:諸有衆生聞佛名号,乃至一念,正心回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
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與今相反,故須決通。
今解中,初、通叙願力無偏;彼下,二、正示二經收簡。
諸佛願體周遍法界,況複彌陀願力尤深,一切衆生平等普攝。
若或簡除,反顯彌陀慈悲誓願猶是生滅,未為稱性,抑使逆謗之徒永沉惡道。
仁人君子尚不忍為,況佛心乎?霅川法師雲:二文皆是舉劣況勝,以顯彌陀願力之深也。
示收簡中,初句明彼簡除者,蓋由彼經為彰極樂境界殊勝,衆生生者莫非純一清淨良伴,豈容逆謗而來參預?意在激勸末世衆生遷善改惡,攀附上賢。
次句明今收取者,蓋由今經所談淨業,乃是究竟一佛乘法,是心作佛。
是心是佛,出自今經,即同法華開佛知見。
了義頓教,無複過此。
但能一念回向,願求滅業破障,不勞彈指。
若使逆謗不生,則與偏權不了之教何異?所以彼抑此揚,無非化物。
兩經收簡有異,故曰言乖。
佛意善惡無偏,故雲趣合。
但下二句,雙結二經。
(此略消文,餘如扶新具辯。
)引證中,今經正明觀佛三昧,故得引彼而為證據。
初正引一日一夜至一相好,舉少況多,以彰功勝。
引下二句,結顯。
示報中,上文雖雲五逆,未必皆具,故雲随犯。
經雲受苦無窮者,梵語劫波,翻無數時。
一劫尚爾,況多劫乎?又複劫數,大概言之。
若論心業,無窮可知。
遇緣中,初段亦由宿種,故遇知識說法教念,以為生因。
恐謂發聲,故以觀想釋經念字。
病苦中,惡業發現,遂招惡疾。
衆苦陵逼,心識荒茫,豈能作觀乎?教修中,觀想既難,且令口稱十念十聲者,慈雲乃以十氣名為十念,但不緩不急,随氣長短,不限佛數(雲雲)。
今此臨終,時節促迫,何暇十氣?若準大本,下至一念,尚得往生,況十念乎?寶王論雲:一念為正。
如佛所說,謗佛毀經,打僧罵尊,五逆四重,皆由一念堕無間獄。
今之念佛,亦止一念,善業成時,即登極樂。
前一念五陰滅,後一念五陰生等。
觀經十念,良有以也。
蓋為抱疾尪羸,力微心劣,故須十稱,以助其念。
若心盛不昧,一念生焉。
(彼文)天台疏:問:雲何行者以少時心力,能勝于終身造惡邪?大論有此責:是心雖少時,而力猛利,如垂死之人,必知不免。
谛心決斷,勝百年願力,是心名為大心。
以舍身事急故,如人入陣,不惜身命,名為健人。
餘如十疑。
第八疑中(雲雲)。
相現中,日徑之數,計二千四十裡。
今取仰望者,蓋由此人功行微淺,豈能感華如日輪大?但取團栾之狀爾。
後益中,說法文雲緣生無性者,論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離四性,絕百非,故雲無性。
無性之性,即是實相。
行法經偈,上半明罪業相。
初句所造業。
業該三障,故雲一切。
覆蔽三德,故名為障。
深廣無際,喻之如海。
次句能造心。
業既無性,由妄想故,不知諸法本性空寂,以心取境,遂造妄業。
下半明忏悔法。
初句索機。
次句正明端坐,示身儀也。
念即能觀智,實相即所觀境。
既了諸法無非實相,何罪不除?然實相無相,應雲何念?當知以無念念,念無相相;以無相相,契無念念。
若念外有相,相外有念,則非大乘念實相也。
料簡三段:因、行、入、證、見佛,尋經可了。
正宗第三、顯益結勸中,初正明衆見。
前下,與前對簡。
前獨見者,即正宗初及華座觀是也。
今下,複點今文。
經雲說是語時,及聞佛所說,通指十六觀法也。
得益中,初科。
豁,呼括反,通達之貌。
破無明者,約即論破也。
證法性者,此就所證理說。
若據能階之位,即初住也。
初心凡夫聞十六觀,随觀即修,親睹彼土依正莊嚴,複聞心作心是,了知一切諸法融通,無非法界大乘機發,頓破無明,頓入圓位,故名豁然也。
侍女初科中,随聞觀故,熏發大心,且記往生,到彼進修,方論證入。
遮疑中,論如前。
引答中,初正答。
以下,二、引證。
文有兩段:初證無女人,次證無根阙。
是下,結顯十疑。
論即第九疑也。
天台疏雲:論說女人根阙不生者,就彼為言,經語初往,故有善心,一切得生。
諸天發心者,此點幽宮同聞衆也。
經文且據釋梵諸天雨華,随從聞法發心,自餘待佛還山重述也。
大段第三、流通。
即座中,初标分節經,可見。
随釋初科雙問,即指爾時阿難下一段經也。
答經名中,并如釋題已辨。
教持中,則知非信不受,非念不持,信念力強,豈有忘失?勸修見境中,憶佛、念佛,即是今經行此三昧,現身據因,當來約果。
滅罪中,經雲憶念,即觀想也。
身勝中,初翻名,次出義。
白為衆色之本,故稱奇瑞;雖生淤泥,不為所染,故曰性潔。
涅槃經雲:水生華中,分陀利華最為第一,修念佛人等無有異。
伴勝中,此二大士位居等覺,故名補處;既修三昧,長養聖胎,氣類是同,故得為友。
報勝中,初以成佛釋坐道場;得下,釋道場名;一下,釋諸佛家;勢下,引二經證。
去佛不遠,證上當坐道場;不退菩提,證上生諸佛家。
諸佛垂應,必具八相,謂從兜率、托胎、降生、逾城、降魔、成道、說法、入般涅槃。
文中總舉,理必應具。
求往彌陀淨土經雲生諸佛家,故以法身一體釋之。
憶持中,經雲汝好者,令生珍敬,不慢易也。
令對說者,佛意令将持名、持經兩種對校,名字雖少,經文雖多,若能憶持,其功一等,以此欲彰持名功大。
何以然耶?蓋由彌陀四字名号,從因至果,曆劫熏修,無量行願之所莊嚴,舉念一稱,萬德俱備。
況經所說十六妙境,依正兩報,複由彌陀願力所成,故知持名與持經等。
衆歡喜中,疏以三義釋經大字,安養淨邦。
佛若不說,安可得聞?聞尚不易,何況得生?此二自利也。
大權陳請,正為未來,自利利他,本懷始暢,大喜之義,無越于斯。
二、轉說中,初科聽衆難定,故以二義例之。
二、正示轉說累囑者,據前經文,凡有四處:一、三福之後,二、地觀之中,三、華座之初。
四、即上科重重付囑,欲使還山轉說,佛意在此也。
三、明衆散,此是耆山再說時衆,故得與前校其廣略,仍點阿難代宣,得稱佛說也。
宿有一毫善,獲遇正觀門,新疏廣流通,直示往生路。
我今聊贊述,塵露于山海,普與諸有情,回向發誓願,極盡未來際,同生安養國。
願我此疏記,毀贊皆成種,諸佛賜冥加,利益無窮盡。
靈芝觀經義疏正觀記卷下(終) 天台山沙門亮潤校閱
首題一舉經意,全彰佛名,乃是積劫重修。
攬其萬德,總彰四字,是故稱之,獲益非淺。
後益中,十二部經者,此約大乘,故曰甚深。
小乘隻有九部。
法華雲:我此九部法,入大乘為本。
以小乘中無如意珠身,故無方廣部;又無天鼓自然鳴,故無無問自說部;又少授記,故無授記部。
此則大小對論。
若據各論,皆有十二。
以小乘中亦有記别六道因果,或複自唱善哉,亦名法空實義也。
人雲:大乘九部,除因緣、譬喻、論義。
大乘人利,不假此三。
有經雲:小乘有十一部,無方廣部。
斯皆随緣異說耳。
疏中但列華名,今依大論,略出梵号:一、修多羅,此雲法本,亦雲契經;二、祇夜,此雲重頌;三、和伽羅那,此雲授記;四、伽陀,此雲孤起偈;五、優陀那,此雲無問而自說;六、尼陀那,此雲因緣;七、阿波陀那,此雲譬喻;八、伊帝目多伽,此雲本事;九、阇陀伽,此雲本生;十、毗佛略,此雲方廣;十一、阿浮陀達磨,此雲未曾有;十二、優波提舍,此雲論議。
最初修多羅,名有通、别。
通則十二部皆雲修多羅,别乃十二部中第一是也。
餘十一部,但就經中随事分出而已矣。
亦名十二分教,恐濫部帙之名故也。
應是佛說一切經教,不出此之十二類事,或具或阙,皆不定也。
料簡中下。
三、至彼即發大心者。
平日因中,雖然作惡,隻緣宿有善根,故使臨終遇善知識,說題稱号,一曆耳根,已結大種,所以生彼即發大心。
中三、先發大心者。
若不先發,執真不忘,無由往生,所以到彼隻論所證,不明發心。
下品中,生中造惡,别列四段。
毀戒中,四戒次第,阙一不可,驗知文略。
犯盜中,初翻名僧祇。
還即下,四、所收。
欲彰業重,故摘标之。
即下,釋義。
前二中,初即重物。
物處永定,是故再言常住。
次約當日給出供僧之物。
凡聖沾分,故言十方;物不可移,故言常住。
後二初中,即現前施物。
人物兩定,俱名現前。
次即亡五衆物。
大千一化,皆應預分,故言十方;作法限定,故言現前。
盜結犯者,或望衆僧,或望守護,或蘭或夷,委如律科,非宗且略。
經下,引證。
即涅槃經。
未必僧物甚于逆重,經所說者,俾生畏懼,故雲極誡。
說法中,法無垢淨,由心染污,故雲不淨。
凡夫境界,孰不患之?微有所求,悉是邪命。
以生滅心,說實相法,尚為佛呵,況求利乎?未嘗為利說一毫法,僧傳所載,唯左溪焉。
無慚中,慚愧,即羞恥也。
屏處為惡,不慚于天;顯露為惡,不愧于人。
經雲:無慚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
總結中,善惡兩業,皆假莊嚴,即滿業也。
來報堕獄,以因驗果也。
梵語泥黎,義翻地獄,謂地下有獄,獄縛罪人,不得解脫。
婆沙雲:梵言捺落迦,此雲受苦器,即召苦之器具也。
亦雲那落迦,此言受苦者,謂是罪人也。
舊譯不分,總言地獄。
瑜伽雲:此下三萬二千逾善那有地獄等。
世間之獄,臯陶所造,從犾從言,二犬所以守也。
犾,牛斤反,兩犬相齧也。
遇緣中,火即是一,随器不同,故言衆也。
天台雲者,别傳雲:垂滅之時,則令門人唱無量壽經題,顧大衆曰:四十八願,莊嚴淨土,華池寶樹,易往無人。
火車相現,一念改悔,尚得往生,況戒定熏修等。
自心業者,善惡因果,全是自心,更非他法。
所謂非人燔汝,是汝自燔也。
遇善中,三科法門。
初十力,天台雲:通名力者,即諸佛所得如實智用,通達一切,了了分明,無能壞,無能勝,故名力也。
大菩薩亦分得此力,但比佛小多,不受其名。
五分,上三屬因,戒禁業非,定止散亂,慧破昏惑,由因取果,即得解脫。
天台雲:解脫即是涅槃之門,行者得入涅槃,故名解脫。
佛地論雲:前三是因,後二是果。
由慧斷惑,惑無之處,名解脫。
出纏破障,反照自心,名解脫知見(雲雲)。
五住,如前已示。
二死者,勝鬘一乘章雲:有二種死,何等為二?謂分段死、不思議變易死。
分段死者,謂虛僞衆生。
不思議變易死者,謂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乃至究竟無上菩提。
彼經以五因對于二果,四住即分段因,無明即變易因也。
父母生身,有其形質,故名分段。
自羅漢去,斷見思後,盡屬變易。
生死所收,因移果易,故名變易。
直至等覺後,心方究竟也。
聞法中,境随心變者,心生法生,心滅法滅。
當知猛火涼風,皆由心具。
一念惡,則涼風即猛火;一念善,則猛火即涼風。
所謂要在心垢淨,取證如反掌也。
後益中,亦由因中聞說彌陀十力等法,為大乘種,至彼複聞二聖開導,故能即發大道心也。
下品下,生。
标中,通簡三輩對告。
初明上中有無;獨下,正明下輩别标;以下,釋出佛意造惡。
正釋中,初釋五逆:上二違恩,次二負德,後一兩兼。
生下,示苦報。
言生報者,論報有三: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報。
命終即堕,故曰生報。
梵語阿鼻,此翻無間。
涅槃雲:間無暫樂,故雲無間。
又一人獨堕此獄,身遍獄中,間無空處。
其獄四方交過,通徹八萬由旬,身與獄等,不相障礙。
成論複有五種無間(雲雲)。
餘文可解。
叙問中,大本簡去逆謗,乃有二文。
上卷雲:設我得佛,十方衆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
若不生者,不取正覺。
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下卷雲:諸有衆生聞佛名号,乃至一念,正心回向,願生彼國,即得往生。
唯除五逆、诽謗正法。
與今相反,故須決通。
今解中,初、通叙願力無偏;彼下,二、正示二經收簡。
諸佛願體周遍法界,況複彌陀願力尤深,一切衆生平等普攝。
若或簡除,反顯彌陀慈悲誓願猶是生滅,未為稱性,抑使逆謗之徒永沉惡道。
仁人君子尚不忍為,況佛心乎?霅川法師雲:二文皆是舉劣況勝,以顯彌陀願力之深也。
示收簡中,初句明彼簡除者,蓋由彼經為彰極樂境界殊勝,衆生生者莫非純一清淨良伴,豈容逆謗而來參預?意在激勸末世衆生遷善改惡,攀附上賢。
次句明今收取者,蓋由今經所談淨業,乃是究竟一佛乘法,是心作佛。
是心是佛,出自今經,即同法華開佛知見。
了義頓教,無複過此。
但能一念回向,願求滅業破障,不勞彈指。
若使逆謗不生,則與偏權不了之教何異?所以彼抑此揚,無非化物。
兩經收簡有異,故曰言乖。
佛意善惡無偏,故雲趣合。
但下二句,雙結二經。
(此略消文,餘如扶新具辯。
)引證中,今經正明觀佛三昧,故得引彼而為證據。
初正引一日一夜至一相好,舉少況多,以彰功勝。
引下二句,結顯。
示報中,上文雖雲五逆,未必皆具,故雲随犯。
經雲受苦無窮者,梵語劫波,翻無數時。
一劫尚爾,況多劫乎?又複劫數,大概言之。
若論心業,無窮可知。
遇緣中,初段亦由宿種,故遇知識說法教念,以為生因。
恐謂發聲,故以觀想釋經念字。
病苦中,惡業發現,遂招惡疾。
衆苦陵逼,心識荒茫,豈能作觀乎?教修中,觀想既難,且令口稱十念十聲者,慈雲乃以十氣名為十念,但不緩不急,随氣長短,不限佛數(雲雲)。
今此臨終,時節促迫,何暇十氣?若準大本,下至一念,尚得往生,況十念乎?寶王論雲:一念為正。
如佛所說,謗佛毀經,打僧罵尊,五逆四重,皆由一念堕無間獄。
今之念佛,亦止一念,善業成時,即登極樂。
前一念五陰滅,後一念五陰生等。
觀經十念,良有以也。
蓋為抱疾尪羸,力微心劣,故須十稱,以助其念。
若心盛不昧,一念生焉。
(彼文)天台疏:問:雲何行者以少時心力,能勝于終身造惡邪?大論有此責:是心雖少時,而力猛利,如垂死之人,必知不免。
谛心決斷,勝百年願力,是心名為大心。
以舍身事急故,如人入陣,不惜身命,名為健人。
餘如十疑。
第八疑中(雲雲)。
相現中,日徑之數,計二千四十裡。
今取仰望者,蓋由此人功行微淺,豈能感華如日輪大?但取團栾之狀爾。
後益中,說法文雲緣生無性者,論雲: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
離四性,絕百非,故雲無性。
無性之性,即是實相。
行法經偈,上半明罪業相。
初句所造業。
業該三障,故雲一切。
覆蔽三德,故名為障。
深廣無際,喻之如海。
次句能造心。
業既無性,由妄想故,不知諸法本性空寂,以心取境,遂造妄業。
下半明忏悔法。
初句索機。
次句正明端坐,示身儀也。
念即能觀智,實相即所觀境。
既了諸法無非實相,何罪不除?然實相無相,應雲何念?當知以無念念,念無相相;以無相相,契無念念。
若念外有相,相外有念,則非大乘念實相也。
料簡三段:因、行、入、證、見佛,尋經可了。
正宗第三、顯益結勸中,初正明衆見。
前下,與前對簡。
前獨見者,即正宗初及華座觀是也。
今下,複點今文。
經雲說是語時,及聞佛所說,通指十六觀法也。
得益中,初科。
豁,呼括反,通達之貌。
破無明者,約即論破也。
證法性者,此就所證理說。
若據能階之位,即初住也。
初心凡夫聞十六觀,随觀即修,親睹彼土依正莊嚴,複聞心作心是,了知一切諸法融通,無非法界大乘機發,頓破無明,頓入圓位,故名豁然也。
侍女初科中,随聞觀故,熏發大心,且記往生,到彼進修,方論證入。
遮疑中,論如前。
引答中,初正答。
以下,二、引證。
文有兩段:初證無女人,次證無根阙。
是下,結顯十疑。
論即第九疑也。
天台疏雲:論說女人根阙不生者,就彼為言,經語初往,故有善心,一切得生。
諸天發心者,此點幽宮同聞衆也。
經文且據釋梵諸天雨華,随從聞法發心,自餘待佛還山重述也。
大段第三、流通。
即座中,初标分節經,可見。
随釋初科雙問,即指爾時阿難下一段經也。
答經名中,并如釋題已辨。
教持中,則知非信不受,非念不持,信念力強,豈有忘失?勸修見境中,憶佛、念佛,即是今經行此三昧,現身據因,當來約果。
滅罪中,經雲憶念,即觀想也。
身勝中,初翻名,次出義。
白為衆色之本,故稱奇瑞;雖生淤泥,不為所染,故曰性潔。
涅槃經雲:水生華中,分陀利華最為第一,修念佛人等無有異。
伴勝中,此二大士位居等覺,故名補處;既修三昧,長養聖胎,氣類是同,故得為友。
報勝中,初以成佛釋坐道場;得下,釋道場名;一下,釋諸佛家;勢下,引二經證。
去佛不遠,證上當坐道場;不退菩提,證上生諸佛家。
諸佛垂應,必具八相,謂從兜率、托胎、降生、逾城、降魔、成道、說法、入般涅槃。
文中總舉,理必應具。
求往彌陀淨土經雲生諸佛家,故以法身一體釋之。
憶持中,經雲汝好者,令生珍敬,不慢易也。
令對說者,佛意令将持名、持經兩種對校,名字雖少,經文雖多,若能憶持,其功一等,以此欲彰持名功大。
何以然耶?蓋由彌陀四字名号,從因至果,曆劫熏修,無量行願之所莊嚴,舉念一稱,萬德俱備。
況經所說十六妙境,依正兩報,複由彌陀願力所成,故知持名與持經等。
衆歡喜中,疏以三義釋經大字,安養淨邦。
佛若不說,安可得聞?聞尚不易,何況得生?此二自利也。
大權陳請,正為未來,自利利他,本懷始暢,大喜之義,無越于斯。
二、轉說中,初科聽衆難定,故以二義例之。
二、正示轉說累囑者,據前經文,凡有四處:一、三福之後,二、地觀之中,三、華座之初。
四、即上科重重付囑,欲使還山轉說,佛意在此也。
三、明衆散,此是耆山再說時衆,故得與前校其廣略,仍點阿難代宣,得稱佛說也。
宿有一毫善,獲遇正觀門,新疏廣流通,直示往生路。
我今聊贊述,塵露于山海,普與諸有情,回向發誓願,極盡未來際,同生安養國。
願我此疏記,毀贊皆成種,諸佛賜冥加,利益無窮盡。
靈芝觀經義疏正觀記卷下(終) 天台山沙門亮潤校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