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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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疏】第四,從複告阿難以下,附阿難流通人間。
複告阿難:汝亦受持讀誦,為四衆廣說。
【疏】帝釋是佛檀越,常為請法之主,阿難是佛親侍,兼複多聞,所以附囑此二人也。
【鈔】經告帝釋者,阿難每親承聖旨,以宣布未聞,故上先告也。
帝釋能使道給天人,流通無外,故次先命也。
雖意存彌廣,且以輔臣為首也。
理深難受,亦宜以四衆為限。
常為請法之主者,法華雲: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乃至請我轉法輪。
【疏】就第三,列十六名,結成題目,即有七:第一,明帝釋請經名。
【鈔】請經名目者,欲因名以保實也。
時,天帝釋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斯經?雲何奉持? 【疏】第二、從佛告帝釋以下,如來歎經功德。
【鈔】經歎經功德者,無名雲:雖名以宣德,而為名本,故先言其實也。
佛告帝釋:此經成就無量無邊功德,一切聲聞、緣覺不能究竟觀察知見。
【疏】第三,從憍屍迦以下,許說戒聽。
憍屍迦,當知此經甚深微妙大功德聚,今當為汝略說其名。
谛聽!谛聽!善思念之。
【鈔】經深微妙大者,明理深德大,難可為稱謂也。
雖随其義,判為十五,猶是略也。
宜思其義,而會其文也。
【疏】第四,從時天帝釋以下,奉旨。
時,天帝釋及長老阿難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疏】第五,從佛言此經以下,正列十六名,結成題目。
佛言:此經歎如來真實第一義功德,如是受持;不思議大受,如是受持;一切願攝大願,如是受持;說不思議攝受正法,如是受持;說入一乘,如是受持;說無邊聖谛,如是受持;說如來藏,如是受持;說法身,如是受持;說空義隐覆真實,如是受持;說一谛,如是受持;說常住安穩一依,如是受持;說颠倒真實,如是受持;說自性清淨心隐覆,如是受持;說如來真子,如是受持;說勝鬘夫人師子吼,如是受持。
複次,憍屍迦,此經所說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
【疏】然此經既以上十四章為正體,則名亦應有十四。
而今列中倍二,合有十六名:一名勝鬘師子吼,如是受持;二名複次,憍屍迦,此經所說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
而此二名更無别體,前一名但是通以人名标其所說一教,後一名亦總取其所說理為目此經。
然此十四章,即其名體各異,不可以題卷首,所以舉此二名以為首題也。
經題雲勝鬘師子吼,此舉第十五名;一乘大方便方廣,舉第十六名。
【鈔】标其所說一教等者,前一舉人,後二舉法,合此人、法,共為題名,人為能說,法為所說。
此即通十四章,舉總攝别,理無不周。
其餘一十四章,章章名異,名下體異,既具名、體,故不可獨取一名為題也。
【疏】第六,從憍屍迦!今以此說以下,重勸流通。
憍屍迦,今以此說勝鬘夫人師子吼經付囑于汝,乃至法住受持讀誦廣分别說。
【鈔】經受持者,敬納為受,不妄為持也。
經乃至法住受持等者,無名雲阿難則随佛常住,常釋則天壽彌久,故同以法住為期也。
【疏】第七,從帝釋白佛言以下,奉旨而受行也。
帝釋白佛言:善哉!世尊,頂受尊教。
時,天帝釋、長老阿難,及諸大會天、人、阿修羅、乾闼婆等,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鈔】七、奉旨者,無名雲:阿難密奉聖旨,帝釋顯受尊教也。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六(終) 謹寄入勝鬘疏鈔一本。
右,彼鈔者,大唐高僧之制造,日域面目之秘書也。
貞觀十三之運,雖請求于我朝;建長第七之曆,才訪得乎荒陵。
恨矣忘先哲之芳志,可悲失後銳之龜鏡。
依茲匆寫一本,永冀傳通矣。
伏惟上宮王聖靈者,東隅佛法之曩祖也;法隆學問寺者,太子鄭重之禦願也。
才辨因果之人,誰忘皇太子之鴻恩?苟志報謝之輩,須崇法隆寺之人法。
聖靈忝留義疏于末代,寺家又昌夏冬之研練,須寫此鈔,安置彼寺。
仍更修寫一本,永以寄入,以謝聖靈無窮之恩德,以拟寺中琢磨之披覽而已。
丹襟之旨,蓋以若斯。
建長八年三月十八日,西大寺衆首苾刍睿尊。
此鈔者,延曆寺座主慈覺大師,以承和五年奉使入唐,幸達揚州,詢求法文。
緣宿殖故,遇此疏鈔,寫得送歸睿山鎮藏。
其疏主者,南嶽大師後身上宮太子。
又鈔主者,天台六祖妙樂弟子。
祖孫道合,光榮妙極。
吾師獲之,流傳本朝,可謂系固之士。
權示先後,傳教救迷。
末學信之,須笃敬重。
貞觀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前入唐沙門圓珍敬記
【疏】第四,從複告阿難以下,附阿難流通人間。
複告阿難:汝亦受持讀誦,為四衆廣說。
【疏】帝釋是佛檀越,常為請法之主,阿難是佛親侍,兼複多聞,所以附囑此二人也。
【鈔】經告帝釋者,阿難每親承聖旨,以宣布未聞,故上先告也。
帝釋能使道給天人,流通無外,故次先命也。
雖意存彌廣,且以輔臣為首也。
理深難受,亦宜以四衆為限。
常為請法之主者,法華雲:爾時諸梵王及諸天帝釋,乃至請我轉法輪。
【疏】就第三,列十六名,結成題目,即有七:第一,明帝釋請經名。
【鈔】請經名目者,欲因名以保實也。
時,天帝釋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斯經?雲何奉持? 【疏】第二、從佛告帝釋以下,如來歎經功德。
【鈔】經歎經功德者,無名雲:雖名以宣德,而為名本,故先言其實也。
佛告帝釋:此經成就無量無邊功德,一切聲聞、緣覺不能究竟觀察知見。
【疏】第三,從憍屍迦以下,許說戒聽。
憍屍迦,當知此經甚深微妙大功德聚,今當為汝略說其名。
谛聽!谛聽!善思念之。
【鈔】經深微妙大者,明理深德大,難可為稱謂也。
雖随其義,判為十五,猶是略也。
宜思其義,而會其文也。
【疏】第四,從時天帝釋以下,奉旨。
時,天帝釋及長老阿難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疏】第五,從佛言此經以下,正列十六名,結成題目。
佛言:此經歎如來真實第一義功德,如是受持;不思議大受,如是受持;一切願攝大願,如是受持;說不思議攝受正法,如是受持;說入一乘,如是受持;說無邊聖谛,如是受持;說如來藏,如是受持;說法身,如是受持;說空義隐覆真實,如是受持;說一谛,如是受持;說常住安穩一依,如是受持;說颠倒真實,如是受持;說自性清淨心隐覆,如是受持;說如來真子,如是受持;說勝鬘夫人師子吼,如是受持。
複次,憍屍迦,此經所說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
【疏】然此經既以上十四章為正體,則名亦應有十四。
而今列中倍二,合有十六名:一名勝鬘師子吼,如是受持;二名複次,憍屍迦,此經所說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
而此二名更無别體,前一名但是通以人名标其所說一教,後一名亦總取其所說理為目此經。
然此十四章,即其名體各異,不可以題卷首,所以舉此二名以為首題也。
經題雲勝鬘師子吼,此舉第十五名;一乘大方便方廣,舉第十六名。
【鈔】标其所說一教等者,前一舉人,後二舉法,合此人、法,共為題名,人為能說,法為所說。
此即通十四章,舉總攝别,理無不周。
其餘一十四章,章章名異,名下體異,既具名、體,故不可獨取一名為題也。
【疏】第六,從憍屍迦!今以此說以下,重勸流通。
憍屍迦,今以此說勝鬘夫人師子吼經付囑于汝,乃至法住受持讀誦廣分别說。
【鈔】經受持者,敬納為受,不妄為持也。
經乃至法住受持等者,無名雲阿難則随佛常住,常釋則天壽彌久,故同以法住為期也。
【疏】第七,從帝釋白佛言以下,奉旨而受行也。
帝釋白佛言:善哉!世尊,頂受尊教。
時,天帝釋、長老阿難,及諸大會天、人、阿修羅、乾闼婆等,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鈔】七、奉旨者,無名雲:阿難密奉聖旨,帝釋顯受尊教也。
勝鬘經疏義私鈔卷之六(終) 謹寄入勝鬘疏鈔一本。
右,彼鈔者,大唐高僧之制造,日域面目之秘書也。
貞觀十三之運,雖請求于我朝;建長第七之曆,才訪得乎荒陵。
恨矣忘先哲之芳志,可悲失後銳之龜鏡。
依茲匆寫一本,永冀傳通矣。
伏惟上宮王聖靈者,東隅佛法之曩祖也;法隆學問寺者,太子鄭重之禦願也。
才辨因果之人,誰忘皇太子之鴻恩?苟志報謝之輩,須崇法隆寺之人法。
聖靈忝留義疏于末代,寺家又昌夏冬之研練,須寫此鈔,安置彼寺。
仍更修寫一本,永以寄入,以謝聖靈無窮之恩德,以拟寺中琢磨之披覽而已。
丹襟之旨,蓋以若斯。
建長八年三月十八日,西大寺衆首苾刍睿尊。
此鈔者,延曆寺座主慈覺大師,以承和五年奉使入唐,幸達揚州,詢求法文。
緣宿殖故,遇此疏鈔,寫得送歸睿山鎮藏。
其疏主者,南嶽大師後身上宮太子。
又鈔主者,天台六祖妙樂弟子。
祖孫道合,光榮妙極。
吾師獲之,流傳本朝,可謂系固之士。
權示先後,傳教救迷。
末學信之,須笃敬重。
貞觀十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前入唐沙門圓珍敬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