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诘所說經無我疏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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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山幽溪沙門 傳燈 着
将釋此經。
先定序品有無。
次方入經疏解。
夫經之有品。
則義趣不紊。
品之有序。
則理緒可抽。
矧通别二序。
群帙攸同。
若法華之先敷六瑞。
金光之預夢金鼓。
故得一期宣演。
大綱可提。
則序品之設。
諸經之所同尚者也。
獨此經之初。
即冠以佛國一品。
而入經敷演五事之後。
長者獻蓋。
而神用叵測。
伽陀贊頌。
而雜糅翩翩。
豈非通别二序爛然可别。
今不安者。
要非集經之罔立。
疑是翻譯之脫訛。
蓋品之名第。
或自唱如梵網。
或結集置如大品。
或譯人添如羅什。
今欲義增。
複慮獲罪。
将欲已之。
似于疏釋有乖義門。
故于經文。
仍其舊貴。
而于疏解。
乃義立之。
即四明大師嘗亦有雲。
淨名經以佛國因果為正宗。
既無序品。
諸師乃将佛國半品而為序分。
是則古人亦約義分之。
準常科為三分。
初序分。
二正宗分。
三流通分。
初序分為二。
始于如是等五事。
通序也。
次于爾時毗耶離城有長者子名曰寶積。
訖偈贊稽首如空無所依。
别序也。
止此方次以正宗佛國品。
即寶積白佛願聞得佛國土清淨。
如是則不惟見序分正宗二義了然。
即佛國品題。
宜冠此文如指諸掌。
○次入經疏解。
準常為二。
初釋經題。
二釋經文。
釋題為二。
初釋譯人。
二釋經題。
常途則先釋經題。
次釋譯人。
今此異者。
以其舊注先标譯人後釋經題。
今既仍存舊注。
是故然也。
初釋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肇公曰。
鸠摩羅什。
此雲童壽。
龜茲國人。
東晉時。
後秦姚氏據長安。
尊為國師。
弘始年間。
秦主敕僧[(豐*力)/石]等八百沙門。
資受什旨。
于草堂寺。
翻譯經論。
凡九十八部。
合四百二十一卷。
僧睿僧肇道常等筆受。
此當其一。
○二釋經題為二。
初列舊注二。
初釋初題二。
初标。
維摩诘所說經 ○二釋。
什公曰。
維摩诘。
秦言淨名。
即五百童子之一也。
從妙喜國。
來遊此境。
所應既周。
将還本土。
欲顯其淳德以澤群生。
顯迹悟時。
要必有由。
故命同志詣佛而獨不行。
獨不行。
則知其有疾也。
何以知之。
同志五百共遵大道。
至于進德修善。
動靜必俱。
今淨國之會。
業之大者。
而不同舉。
明其有疾。
有疾故有問疾之會。
問疾之會。
由淨國之集。
淨國之集。
由淨名方便。
然則此經始終所由。
良有在也。
若自說而觀。
則衆聖齊功。
自本而尋。
則功由淨名。
源其所由。
故曰維摩诘所說也。
肇公曰。
經者常也。
古今雖殊。
覺道不改。
群邪不能沮。
衆聖不能異。
故曰常也。
○二釋次題二。
初标。
一名不可思議解脫。
○二釋。
肇公曰。
微遠幽深。
二乘不能測。
不可思議也。
縱任無礙。
塵累不能拘。
解脫也。
此經自始于淨土。
終于法供養。
其中所明雖殊。
然其不思議解脫一也。
故總以為名焉。
上以人名經。
此以法名經。
以法名經。
所以标榜旨歸。
以人名經。
所以因人弘道者也。
○二伸今疏二。
初總标五重。
昔天台智者大師釋此經題。
嘗用五重玄義。
謂人法為名。
真性解脫為體。
佛國因果為宗。
權實折攝為用。
生酥為教相。
○二各釋五重五。
初釋名二。
初釋初題。
今約教義以伸明之。
初人法為名者。
維摩诘。
人也。
所說經。
法也。
若依次題。
則以單法為名。
然初題人法中。
人有能說所說之殊。
若據經文。
以佛為能說人。
則維摩诘為所說人。
今既題為維摩诘所說經。
則人非指佛。
雖末後歸宗于佛。
今且從題。
以維摩為能說人也。
所說經為法者。
則真性解脫。
佛國因果。
權實折攝。
皆所說法。
蓋一經所說。
莫非體宗力用三法故也。
然法因人說。
證法名人。
故以人從法。
法既有三。
人豈乏之。
故約法名人。
真性解脫。
乃維摩所證法身之體也。
佛國因果。
乃維摩能證般若之宗也。
權實折攝。
乃維摩從體所起解脫之用也。
法既不縱不橫。
人亦絕思絕議。
離人無法。
離法無人。
人法合标。
故稱維摩诘所說經。
經字二訓。
曰常曰法。
舊注但存一義。
故以常釋經。
若補足之。
應曰又經者法也。
三世諸佛雖異。
軌之成道無差。
既以之而自行。
複以之而覺人。
故曰經也。
○二釋次題上以人法合名。
此以單法受稱。
不可思議者。
待偏教圓教因位。
及小乘之可思議而說也。
夫系縛于三界之樊籠。
沉酣于五道之昏妄者。
凡夫也。
而二乘已能解之脫之。
蕭然于萬累之表。
然而聲聞小行。
如獐獨跳。
曾是後群之不顧。
緣覺部黨。
猶鹿戀衆。
徒然於邑以何為。
此能解脫于有。
未解脫于空。
解脫于己。
未解脫于人。
可思議者也。
是以二乘于三界之有。
竟破之以歸空。
涅槃之無。
竟執之以成有。
惟三界破之以歸空。
故于一切衆生。
乃至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
與之長揖。
視若路人。
此之所以為小乘也。
惟涅槃執之以為有。
故于空無相無作眼智明覺。
與之膠固。
甘之如醍醐。
此之所以為空宗也。
至于遊戲神通。
淨佛國土。
入泥入水。
化度衆生。
枯朽其心。
一無所用。
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
如焦芽敗種不成法器。
如來折之厥辭若此。
尚何所堪蹈大人迹。
行大人事乎。
故曰。
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弗以大海内于牛迹。
凡此彈呵。
皆為此輩人設也。
若菩薩乘。
其則不然。
既能自利。
複能利人。
故證于空。
而于空不住。
回此空心以向于有。
破性破相。
遍習遍學。
知病識藥。
應病與藥。
令得服行。
先以神通駭動。
後以智辯宣敡。
然能解脫于空。
未能解脫于中。
或能深入于但中。
未能深入于圓中。
雖禦牛車名為大乘。
非大白牛車最上一乘。
若夫三藏菩薩。
伏見思而不斷。
曆緣假而度生。
此正淨名所謂以毒器貯乎甘露。
尚未階乎解脫。
烏足以言思議不思議哉。
蓋解脫有三。
曰真性。
圓淨。
方便淨。
豎以明之。
曆乎三修。
則方便淨許二乘而得證。
圓淨許菩薩而得入。
真性惟諸佛而證知。
既經曆别以修成。
皆以心言而可到。
乃可思議之解脫也。
具而言之。
乃圓頓上乘所明。
初心一心中具。
觀行一念中修。
果位一心中證。
即本有真谛泯一切法者。
圓淨解脫也。
本有俗谛具一切法者。
方便淨解脫也。
本有中谛統一切法者。
真性解脫也。
此性也。
非修也。
三谛也。
非三觀也。
故修也者。
稱性照了者也。
照了真谛。
圓淨解脫。
泯一切法。
名之曰空。
照了俗谛。
方便淨解脫。
立一切法。
名之曰假。
照了中谛。
性淨解脫。
統一切法。
名之曰中。
三谛既于一心中具。
三觀亦于一心中修。
三種解脫。
乃于一心中證。
故直圓淨非圓淨。
圓淨必具方便真性。
直方便非方便。
方便必具圓淨真性。
直真性非真性。
真性必具方便圓淨。
雖然一念圓修。
以破惑淺深故。
而所證不無次第。
故空觀破見思而圓淨成。
假觀破塵沙而方便成。
中觀破無明而真性成。
第證雖次第。
而理非次第。
是以觀亦無有次第。
但因雖圓頓。
讓果方融。
故約因言。
猶可思議。
如不思議品室容廣座。
芥納須彌。
海入毛孔不娆魚鼈。
斷取世界擲置他方。
使人不覺不知。
演日為劫。
促劫為日。
而了無延促之殊。
皆果地聖人之事。
似非初心境界。
矧維摩乃金粟如來。
既與五百長者。
從妙喜國以偕來。
求厥本迹。
諒亦位齊。
題雲不思議解脫。
其在是乎。
然而舉果正為顯因。
顯因正為趣果。
因有深淺。
意在初心。
如曰諸佛解脫。
當于衆生心行中求。
行于非道通達佛道。
其所汲引。
寄言勤矣。
圓名字人。
可不慕諸。
但其間宗趣。
是不可不知。
何也。
蓋題稱解脫。
乃三德之一偏。
三谛言之。
義居于假。
古人所謂不思假非偏假。
此假本具一切法者。
性具三千。
百界千如。
即空假中也。
所謂真空不空非但空。
圓中圓滿非但中。
是故四門之初門。
即是不可思議假是也。
而此三千。
一千屬生佛假名。
一千屬生佛正報。
一千屬生佛依報。
居于一性。
故即之彌分。
派之彌合。
融通無礙。
各各具遍具含。
乃真如不變之體。
各具随緣之用。
既不變而随緣。
乃随緣而不變。
是故果上能正中現依。
依中現正。
小中現大。
大中現小。
一為無量。
無量為一。
于一毫端現寶王刹。
坐微塵裡轉大法輪。
蓋本乎此。
即題稱不思議解脫。
亦本乎此。
○二辨體。
第二真性解脫為體者。
三解脫義。
已如前說。
但釋名是總。
總三法故。
今明體為别。
别三法故。
體章既别在法身。
故獨标真性為體。
于谛觀證三。
又别在三谛。
三谛之内。
又别在中道。
雖在一性。
而一必具三。
所謂直法身非法身。
法身必具般若解脫。
是也。
譬如一主二臣。
雖能統攝。
而主體尊貴。
自在稱王。
又獨在于真性法身也。
○三明宗。
第三佛國因果為宗者。
前之真性。
方在理體。
雖生佛不二。
而衆生所具。
全未涉修。
是以欲證此體。
以起無方大用。
要在淨佛國土因果之宗。
佛國清淨。
果也。
淨土之行。
因也。
故寶積長者為衆啟請。
願聞得佛土清淨。
惟願世尊說諸菩薩淨土之行。
蓋微此因果。
莫能證此真性解脫故也。
是則前之真性屬乎法身。
今之因果屬乎般若。
般若有三。
實相般若。
義當乎中。
觀照般若。
義當乎空。
文字般若。
義當乎假。
如曰。
譬如有人。
欲于空地。
造立宮室。
随意無礙。
若于虛空。
終不能成。
豈非空有而等照真俗以俱融而為一經之宗要乎。
○四論用。
第四權實折攝為用者。
夫至人利物。
以權實為之本。
折攝為之用。
然而攝為本心。
折非本心。
故曰。
四攝法是菩薩淨土。
菩薩成佛時。
解脫所攝衆生。
來生其國。
第攝之不行。
必先之折。
如釋迦之示現娑婆。
先之以折也。
彌陀之誓取清泰。
後之以攝也。
法說苦集滅道。
先之以折也。
法說瓊林玉沼。
示之以攝也。
示以小乘法門修之得道。
先之以攝也。
焦芽敗種不成法器。
後之以折也。
凡此法門。
不能枚舉。
皆至人依權實之本。
施折攝之用。
故或惠施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乞取之。
惠施所以汲其喜。
乞取所以破其悭也。
或愛語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呵叱之。
愛語所以與其進。
呵叱所以與其退也。
或利行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逆奪之。
利行所以順其情。
逆奪所以乖其志也。
或同事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不同之。
同之所以引其進。
不同所以使其退也。
然而或以實攝。
或以權折。
或以實折。
或以權攝。
若逢場作戲。
倚調赓歌。
??形胡語可也。
妍質漢言可也。
陽春白雪可也。
下裡巴歌可也。
菩薩稱為遊戲神通者。
實似乎此。
○五判教。
第五生酥為教相者。
五味相生。
文出涅槃。
大師用判如來五時施教。
一從牛出乳。
喻佛初說華嚴。
二從乳出酪。
喻佛頓後施漸。
十二年中說四阿含經。
三從酪出生酥。
喻佛說阿含之後。
八年之内。
四教并談。
四從生酥出熟酥。
喻佛方等之後。
二十二年。
說般若經。
五從熟酥出醍醐。
喻佛般若之後。
八年之内。
說法華經。
并一日半夜。
說涅槃經。
此經說在方等。
如諸大弟子被淨名彈呵。
皆追叙往事。
故知的在方等。
大師判此時為對半說滿之時。
然于其間。
或有說純圓之經。
或有對别對通說圓之經。
而此經正當對半說通别圓滿字之教。
雖亦有對通對别之義。
而正在對半說圓也。
然而其中。
說圓之義。
至為圓極。
如生死即涅槃。
煩惱即菩提。
如來解脫當于衆生心行中求。
行于非道通達佛道等義。
豈有圓頓更過于此。
故雖通判教相屬于生酥。
乃置毒生酥。
酥即殺人之教故也。
初釋經題竟。
○二釋經文。
準常為三。
初釋序分。
二釋正宗分。
三釋流通分。
初序分品題者。
若準常途。
如法華之先标序品。
次标方便。
以彼例此。
安得無之。
是知非經文之無。
乃譯者之略也。
是故今之所釋。
依經雖标為佛國。
義釋須序其通别。
至于次品。
方釋佛國之義也。
文分為三。
初依譯标品。
維摩诘所說經佛國品第一 次約
先定序品有無。
次方入經疏解。
夫經之有品。
則義趣不紊。
品之有序。
則理緒可抽。
矧通别二序。
群帙攸同。
若法華之先敷六瑞。
金光之預夢金鼓。
故得一期宣演。
大綱可提。
則序品之設。
諸經之所同尚者也。
獨此經之初。
即冠以佛國一品。
而入經敷演五事之後。
長者獻蓋。
而神用叵測。
伽陀贊頌。
而雜糅翩翩。
豈非通别二序爛然可别。
今不安者。
要非集經之罔立。
疑是翻譯之脫訛。
蓋品之名第。
或自唱如梵網。
或結集置如大品。
或譯人添如羅什。
今欲義增。
複慮獲罪。
将欲已之。
似于疏釋有乖義門。
故于經文。
仍其舊貴。
而于疏解。
乃義立之。
即四明大師嘗亦有雲。
淨名經以佛國因果為正宗。
既無序品。
諸師乃将佛國半品而為序分。
是則古人亦約義分之。
準常科為三分。
初序分。
二正宗分。
三流通分。
初序分為二。
始于如是等五事。
通序也。
次于爾時毗耶離城有長者子名曰寶積。
訖偈贊稽首如空無所依。
别序也。
止此方次以正宗佛國品。
即寶積白佛願聞得佛國土清淨。
如是則不惟見序分正宗二義了然。
即佛國品題。
宜冠此文如指諸掌。
○次入經疏解。
準常為二。
初釋經題。
二釋經文。
釋題為二。
初釋譯人。
二釋經題。
常途則先釋經題。
次釋譯人。
今此異者。
以其舊注先标譯人後釋經題。
今既仍存舊注。
是故然也。
初釋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鸠摩羅什譯 肇公曰。
鸠摩羅什。
此雲童壽。
龜茲國人。
東晉時。
後秦姚氏據長安。
尊為國師。
弘始年間。
秦主敕僧[(豐*力)/石]等八百沙門。
資受什旨。
于草堂寺。
翻譯經論。
凡九十八部。
合四百二十一卷。
僧睿僧肇道常等筆受。
此當其一。
○二釋經題為二。
初列舊注二。
初釋初題二。
初标。
維摩诘所說經 ○二釋。
什公曰。
維摩诘。
秦言淨名。
即五百童子之一也。
從妙喜國。
來遊此境。
所應既周。
将還本土。
欲顯其淳德以澤群生。
顯迹悟時。
要必有由。
故命同志詣佛而獨不行。
獨不行。
則知其有疾也。
何以知之。
同志五百共遵大道。
至于進德修善。
動靜必俱。
今淨國之會。
業之大者。
而不同舉。
明其有疾。
有疾故有問疾之會。
問疾之會。
由淨國之集。
淨國之集。
由淨名方便。
然則此經始終所由。
良有在也。
若自說而觀。
則衆聖齊功。
自本而尋。
則功由淨名。
源其所由。
故曰維摩诘所說也。
肇公曰。
經者常也。
古今雖殊。
覺道不改。
群邪不能沮。
衆聖不能異。
故曰常也。
○二釋次題二。
初标。
一名不可思議解脫。
○二釋。
肇公曰。
微遠幽深。
二乘不能測。
不可思議也。
縱任無礙。
塵累不能拘。
解脫也。
此經自始于淨土。
終于法供養。
其中所明雖殊。
然其不思議解脫一也。
故總以為名焉。
上以人名經。
此以法名經。
以法名經。
所以标榜旨歸。
以人名經。
所以因人弘道者也。
○二伸今疏二。
初總标五重。
昔天台智者大師釋此經題。
嘗用五重玄義。
謂人法為名。
真性解脫為體。
佛國因果為宗。
權實折攝為用。
生酥為教相。
○二各釋五重五。
初釋名二。
初釋初題。
今約教義以伸明之。
初人法為名者。
維摩诘。
人也。
所說經。
法也。
若依次題。
則以單法為名。
然初題人法中。
人有能說所說之殊。
若據經文。
以佛為能說人。
則維摩诘為所說人。
今既題為維摩诘所說經。
則人非指佛。
雖末後歸宗于佛。
今且從題。
以維摩為能說人也。
所說經為法者。
則真性解脫。
佛國因果。
權實折攝。
皆所說法。
蓋一經所說。
莫非體宗力用三法故也。
然法因人說。
證法名人。
故以人從法。
法既有三。
人豈乏之。
故約法名人。
真性解脫。
乃維摩所證法身之體也。
佛國因果。
乃維摩能證般若之宗也。
權實折攝。
乃維摩從體所起解脫之用也。
法既不縱不橫。
人亦絕思絕議。
離人無法。
離法無人。
人法合标。
故稱維摩诘所說經。
經字二訓。
曰常曰法。
舊注但存一義。
故以常釋經。
若補足之。
應曰又經者法也。
三世諸佛雖異。
軌之成道無差。
既以之而自行。
複以之而覺人。
故曰經也。
○二釋次題上以人法合名。
此以單法受稱。
不可思議者。
待偏教圓教因位。
及小乘之可思議而說也。
夫系縛于三界之樊籠。
沉酣于五道之昏妄者。
凡夫也。
而二乘已能解之脫之。
蕭然于萬累之表。
然而聲聞小行。
如獐獨跳。
曾是後群之不顧。
緣覺部黨。
猶鹿戀衆。
徒然於邑以何為。
此能解脫于有。
未解脫于空。
解脫于己。
未解脫于人。
可思議者也。
是以二乘于三界之有。
竟破之以歸空。
涅槃之無。
竟執之以成有。
惟三界破之以歸空。
故于一切衆生。
乃至君臣父子夫婦昆弟朋友。
與之長揖。
視若路人。
此之所以為小乘也。
惟涅槃執之以為有。
故于空無相無作眼智明覺。
與之膠固。
甘之如醍醐。
此之所以為空宗也。
至于遊戲神通。
淨佛國土。
入泥入水。
化度衆生。
枯朽其心。
一無所用。
如高原陸地不生蓮華。
如焦芽敗種不成法器。
如來折之厥辭若此。
尚何所堪蹈大人迹。
行大人事乎。
故曰。
龍象蹴踏非驢所堪。
弗以大海内于牛迹。
凡此彈呵。
皆為此輩人設也。
若菩薩乘。
其則不然。
既能自利。
複能利人。
故證于空。
而于空不住。
回此空心以向于有。
破性破相。
遍習遍學。
知病識藥。
應病與藥。
令得服行。
先以神通駭動。
後以智辯宣敡。
然能解脫于空。
未能解脫于中。
或能深入于但中。
未能深入于圓中。
雖禦牛車名為大乘。
非大白牛車最上一乘。
若夫三藏菩薩。
伏見思而不斷。
曆緣假而度生。
此正淨名所謂以毒器貯乎甘露。
尚未階乎解脫。
烏足以言思議不思議哉。
蓋解脫有三。
曰真性。
圓淨。
方便淨。
豎以明之。
曆乎三修。
則方便淨許二乘而得證。
圓淨許菩薩而得入。
真性惟諸佛而證知。
既經曆别以修成。
皆以心言而可到。
乃可思議之解脫也。
具而言之。
乃圓頓上乘所明。
初心一心中具。
觀行一念中修。
果位一心中證。
即本有真谛泯一切法者。
圓淨解脫也。
本有俗谛具一切法者。
方便淨解脫也。
本有中谛統一切法者。
真性解脫也。
此性也。
非修也。
三谛也。
非三觀也。
故修也者。
稱性照了者也。
照了真谛。
圓淨解脫。
泯一切法。
名之曰空。
照了俗谛。
方便淨解脫。
立一切法。
名之曰假。
照了中谛。
性淨解脫。
統一切法。
名之曰中。
三谛既于一心中具。
三觀亦于一心中修。
三種解脫。
乃于一心中證。
故直圓淨非圓淨。
圓淨必具方便真性。
直方便非方便。
方便必具圓淨真性。
直真性非真性。
真性必具方便圓淨。
雖然一念圓修。
以破惑淺深故。
而所證不無次第。
故空觀破見思而圓淨成。
假觀破塵沙而方便成。
中觀破無明而真性成。
第證雖次第。
而理非次第。
是以觀亦無有次第。
但因雖圓頓。
讓果方融。
故約因言。
猶可思議。
如不思議品室容廣座。
芥納須彌。
海入毛孔不娆魚鼈。
斷取世界擲置他方。
使人不覺不知。
演日為劫。
促劫為日。
而了無延促之殊。
皆果地聖人之事。
似非初心境界。
矧維摩乃金粟如來。
既與五百長者。
從妙喜國以偕來。
求厥本迹。
諒亦位齊。
題雲不思議解脫。
其在是乎。
然而舉果正為顯因。
顯因正為趣果。
因有深淺。
意在初心。
如曰諸佛解脫。
當于衆生心行中求。
行于非道通達佛道。
其所汲引。
寄言勤矣。
圓名字人。
可不慕諸。
但其間宗趣。
是不可不知。
何也。
蓋題稱解脫。
乃三德之一偏。
三谛言之。
義居于假。
古人所謂不思假非偏假。
此假本具一切法者。
性具三千。
百界千如。
即空假中也。
所謂真空不空非但空。
圓中圓滿非但中。
是故四門之初門。
即是不可思議假是也。
而此三千。
一千屬生佛假名。
一千屬生佛正報。
一千屬生佛依報。
居于一性。
故即之彌分。
派之彌合。
融通無礙。
各各具遍具含。
乃真如不變之體。
各具随緣之用。
既不變而随緣。
乃随緣而不變。
是故果上能正中現依。
依中現正。
小中現大。
大中現小。
一為無量。
無量為一。
于一毫端現寶王刹。
坐微塵裡轉大法輪。
蓋本乎此。
即題稱不思議解脫。
亦本乎此。
○二辨體。
第二真性解脫為體者。
三解脫義。
已如前說。
但釋名是總。
總三法故。
今明體為别。
别三法故。
體章既别在法身。
故獨标真性為體。
于谛觀證三。
又别在三谛。
三谛之内。
又别在中道。
雖在一性。
而一必具三。
所謂直法身非法身。
法身必具般若解脫。
是也。
譬如一主二臣。
雖能統攝。
而主體尊貴。
自在稱王。
又獨在于真性法身也。
○三明宗。
第三佛國因果為宗者。
前之真性。
方在理體。
雖生佛不二。
而衆生所具。
全未涉修。
是以欲證此體。
以起無方大用。
要在淨佛國土因果之宗。
佛國清淨。
果也。
淨土之行。
因也。
故寶積長者為衆啟請。
願聞得佛土清淨。
惟願世尊說諸菩薩淨土之行。
蓋微此因果。
莫能證此真性解脫故也。
是則前之真性屬乎法身。
今之因果屬乎般若。
般若有三。
實相般若。
義當乎中。
觀照般若。
義當乎空。
文字般若。
義當乎假。
如曰。
譬如有人。
欲于空地。
造立宮室。
随意無礙。
若于虛空。
終不能成。
豈非空有而等照真俗以俱融而為一經之宗要乎。
○四論用。
第四權實折攝為用者。
夫至人利物。
以權實為之本。
折攝為之用。
然而攝為本心。
折非本心。
故曰。
四攝法是菩薩淨土。
菩薩成佛時。
解脫所攝衆生。
來生其國。
第攝之不行。
必先之折。
如釋迦之示現娑婆。
先之以折也。
彌陀之誓取清泰。
後之以攝也。
法說苦集滅道。
先之以折也。
法說瓊林玉沼。
示之以攝也。
示以小乘法門修之得道。
先之以攝也。
焦芽敗種不成法器。
後之以折也。
凡此法門。
不能枚舉。
皆至人依權實之本。
施折攝之用。
故或惠施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乞取之。
惠施所以汲其喜。
乞取所以破其悭也。
或愛語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呵叱之。
愛語所以與其進。
呵叱所以與其退也。
或利行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逆奪之。
利行所以順其情。
逆奪所以乖其志也。
或同事之所不能攝。
反從而不同之。
同之所以引其進。
不同所以使其退也。
然而或以實攝。
或以權折。
或以實折。
或以權攝。
若逢場作戲。
倚調赓歌。
??形胡語可也。
妍質漢言可也。
陽春白雪可也。
下裡巴歌可也。
菩薩稱為遊戲神通者。
實似乎此。
○五判教。
第五生酥為教相者。
五味相生。
文出涅槃。
大師用判如來五時施教。
一從牛出乳。
喻佛初說華嚴。
二從乳出酪。
喻佛頓後施漸。
十二年中說四阿含經。
三從酪出生酥。
喻佛說阿含之後。
八年之内。
四教并談。
四從生酥出熟酥。
喻佛方等之後。
二十二年。
說般若經。
五從熟酥出醍醐。
喻佛般若之後。
八年之内。
說法華經。
并一日半夜。
說涅槃經。
此經說在方等。
如諸大弟子被淨名彈呵。
皆追叙往事。
故知的在方等。
大師判此時為對半說滿之時。
然于其間。
或有說純圓之經。
或有對别對通說圓之經。
而此經正當對半說通别圓滿字之教。
雖亦有對通對别之義。
而正在對半說圓也。
然而其中。
說圓之義。
至為圓極。
如生死即涅槃。
煩惱即菩提。
如來解脫當于衆生心行中求。
行于非道通達佛道等義。
豈有圓頓更過于此。
故雖通判教相屬于生酥。
乃置毒生酥。
酥即殺人之教故也。
初釋經題竟。
○二釋經文。
準常為三。
初釋序分。
二釋正宗分。
三釋流通分。
初序分品題者。
若準常途。
如法華之先标序品。
次标方便。
以彼例此。
安得無之。
是知非經文之無。
乃譯者之略也。
是故今之所釋。
依經雖标為佛國。
義釋須序其通别。
至于次品。
方釋佛國之義也。
文分為三。
初依譯标品。
維摩诘所說經佛國品第一 次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