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依釋序文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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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并諸部戒本付之。
師嗣席。
即以十誓勵衆。
一不與剃度為徒。
二不受納資養老。
三不攢單給疏。
四不積蓄香儀。
五不私備果食。
六不私設廚庫。
七不避作務。
八不行吊賀。
九不立化主募緣。
十不許絲衣晚食。
有違約者決不留住。
自後依律受具。
結界安居。
人見聞者鹹謂南山再世也。
順治三年官兵入山搜捕土賊。
師與大衆悉被押赴軍前。
時巴廒二将軍憤師容。
隐欲加極罪。
常住田産悉沒於官。
師雖在劍戟林中。
神色不變。
從容對曰。
華山大路焉能禁彼往來。
遂感巴廒諸公舒誠敬服。
願為護法。
請師還山并複田地。
給帖永照。
於是躬修般舟三昧。
為衆楷模。
九十晝夜不坐不卧。
如此者二次。
複遵祇園遺制。
建石戒壇于銅殿之右。
斸基之夜。
感大士現瑞炳然。
壇殿交光。
直沖霄漢。
師開壇說戒。
少則五千指。
多至萬四千指。
受别請如常州之天甯。
真州之五台。
金陵之碧峰及紫竹林。
宿遷之極樂并本山慈應天隆。
所至道俗老幼阗咽街衢。
将謝世。
示微疾。
囑諸門人曰。
勿進湯藥。
更七日行矣。
至期端坐而逝。
師生于萬曆辛醜年三月三日。
示寂于康熙己未年正月二十二日也。
世壽七十九。
僧臘四十四。
坐夏三十三。
經七日茶毗時。
四衆弟子遐迩皆集。
悲鳴徧野。
佛聲震天。
焰光中或見佛相。
紫煙内或現蓮華。
火滅後收取靈骨。
獲舍利五色者不可勝數。
師一生來八坐道場。
開戒七十餘期。
法嗣六十餘人。
門弟子以數萬計。
所着止持會集(十六卷).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範(四卷).大乘玄義(一卷).藥師忏法(一卷).剃度正範(一卷).僧行軌則(一卷).三歸五八戒正範(一卷).教誡尼正範(一卷).黑白布薩(一卷).幽冥戒正範(一卷)等諸書。
并行於世。
身長大。
頂肉髻。
聲若巨鐘。
貌類古佛。
有一善士自滇南來參雲。
弟子曾禮雞足山求見迦葉。
夢感韋天示雲。
尊者已至華山弘律。
爾欲親觐可往見焉。
故來禮拜。
師恐衆惑。
秘不容傳。
至於馬陵之枯泉自溢。
龍眠之三世冤消。
冥戒歸依。
神龍護法。
種種靈奇難可具錄。
餘詳禦史李模督河孫在豐二塔銘。
翰林尤侗侍禦方享鹹二傳。
及方伯丁思孔道行碑中。
有宜潔律師者。
系師法嗣。
名書玉。
宜潔字也。
别号佛庵。
今現住古杭昭慶。
說法度生。
其學才挺拔。
道德高明。
固是一世之雄。
而不忝為慧雲老祖四世之孫者也。
辛巳夏予嘗應請抵肥後州熊本城講梵網於神護教寺。
肥前州島原城江東禅寺主殷請開戒於其寺。
因留錫結冬安居。
制前寺主要予遊長崎。
既到。
首訪東明山興福寺。
寺主悅峰章禅師。
支那人也。
喜予來訪。
[款-士+止]待優渥。
促榻對談。
霏霏如吐玉屑。
出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二卷見贈。
毗尼日用切要即見月和尚所集。
而宜潔律師随而箋之曰香乳記。
予恭讀之。
又因禅師所談。
方知律師現在昭慶。
遂乃托禅師以六物圖依釋四卷附商舶寄贻。
律師見而随喜。
序以證之。
并贈其所着羯磨儀式二冊畀予。
今茲戊子秋九月二十五日敬而領之。
辄述一偈以志其喜。
前贻依釋。
今領此贈。
并賴東明禅師勞神用也。
序文既梓。
冠於卷端。
私恐人不審其所由。
撰緣起一篇。
諸師事實皆依香乳記出之。
兼取於廬山志。
其文全存而不敢殺者。
令人知支那戒律中興繼承有得其人。
保佛道壽命於濁末之運雲。
時 寶永五年歲在徒維困敦冬至後三日 江左安養蘭若苾刍湛堂淑盤譚識
師嗣席。
即以十誓勵衆。
一不與剃度為徒。
二不受納資養老。
三不攢單給疏。
四不積蓄香儀。
五不私備果食。
六不私設廚庫。
七不避作務。
八不行吊賀。
九不立化主募緣。
十不許絲衣晚食。
有違約者決不留住。
自後依律受具。
結界安居。
人見聞者鹹謂南山再世也。
順治三年官兵入山搜捕土賊。
師與大衆悉被押赴軍前。
時巴廒二将軍憤師容。
隐欲加極罪。
常住田産悉沒於官。
師雖在劍戟林中。
神色不變。
從容對曰。
華山大路焉能禁彼往來。
遂感巴廒諸公舒誠敬服。
願為護法。
請師還山并複田地。
給帖永照。
於是躬修般舟三昧。
為衆楷模。
九十晝夜不坐不卧。
如此者二次。
複遵祇園遺制。
建石戒壇于銅殿之右。
斸基之夜。
感大士現瑞炳然。
壇殿交光。
直沖霄漢。
師開壇說戒。
少則五千指。
多至萬四千指。
受别請如常州之天甯。
真州之五台。
金陵之碧峰及紫竹林。
宿遷之極樂并本山慈應天隆。
所至道俗老幼阗咽街衢。
将謝世。
示微疾。
囑諸門人曰。
勿進湯藥。
更七日行矣。
至期端坐而逝。
師生于萬曆辛醜年三月三日。
示寂于康熙己未年正月二十二日也。
世壽七十九。
僧臘四十四。
坐夏三十三。
經七日茶毗時。
四衆弟子遐迩皆集。
悲鳴徧野。
佛聲震天。
焰光中或見佛相。
紫煙内或現蓮華。
火滅後收取靈骨。
獲舍利五色者不可勝數。
師一生來八坐道場。
開戒七十餘期。
法嗣六十餘人。
門弟子以數萬計。
所着止持會集(十六卷).作持續釋(十五卷).傳戒正範(四卷).大乘玄義(一卷).藥師忏法(一卷).剃度正範(一卷).僧行軌則(一卷).三歸五八戒正範(一卷).教誡尼正範(一卷).黑白布薩(一卷).幽冥戒正範(一卷)等諸書。
并行於世。
身長大。
頂肉髻。
聲若巨鐘。
貌類古佛。
有一善士自滇南來參雲。
弟子曾禮雞足山求見迦葉。
夢感韋天示雲。
尊者已至華山弘律。
爾欲親觐可往見焉。
故來禮拜。
師恐衆惑。
秘不容傳。
至於馬陵之枯泉自溢。
龍眠之三世冤消。
冥戒歸依。
神龍護法。
種種靈奇難可具錄。
餘詳禦史李模督河孫在豐二塔銘。
翰林尤侗侍禦方享鹹二傳。
及方伯丁思孔道行碑中。
有宜潔律師者。
系師法嗣。
名書玉。
宜潔字也。
别号佛庵。
今現住古杭昭慶。
說法度生。
其學才挺拔。
道德高明。
固是一世之雄。
而不忝為慧雲老祖四世之孫者也。
辛巳夏予嘗應請抵肥後州熊本城講梵網於神護教寺。
肥前州島原城江東禅寺主殷請開戒於其寺。
因留錫結冬安居。
制前寺主要予遊長崎。
既到。
首訪東明山興福寺。
寺主悅峰章禅師。
支那人也。
喜予來訪。
[款-士+止]待優渥。
促榻對談。
霏霏如吐玉屑。
出毗尼日用切要香乳記二卷見贈。
毗尼日用切要即見月和尚所集。
而宜潔律師随而箋之曰香乳記。
予恭讀之。
又因禅師所談。
方知律師現在昭慶。
遂乃托禅師以六物圖依釋四卷附商舶寄贻。
律師見而随喜。
序以證之。
并贈其所着羯磨儀式二冊畀予。
今茲戊子秋九月二十五日敬而領之。
辄述一偈以志其喜。
前贻依釋。
今領此贈。
并賴東明禅師勞神用也。
序文既梓。
冠於卷端。
私恐人不審其所由。
撰緣起一篇。
諸師事實皆依香乳記出之。
兼取於廬山志。
其文全存而不敢殺者。
令人知支那戒律中興繼承有得其人。
保佛道壽命於濁末之運雲。
時 寶永五年歲在徒維困敦冬至後三日 江左安養蘭若苾刍湛堂淑盤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