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報記輯書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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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範陽盧元禮
貞觀末為泗州漣水縣尉。
曾因重病悶絕。
經一日而蘇。
雲有人引至府舍。
見一官人過無侍衛。
元禮遂至此官人座上。
據床而坐。
官人目侍者。
令一手提頭一手捉腳。
擲元禮於階下。
良久乃起。
行至一别院。
更進向南入一大堂中。
見竈數十百口。
其竈上有氣。
矗然如雲霧直上。
沸聲喧雜有同數千萬人。
元禮仰視。
見似籠盛人縣之此氣之上。
雲是蒸罪人處。
元禮遂發願大語雲。
代一切衆生受罪。
遂解衣赤體自投於釜中。
因即昏然不覺有痛。
須臾有一沙門。
挽元禮出雲。
知汝至心乃送其歸。
忽如睡覺。
遂斷酒肉。
經三四歲後卒於洛。
相州淦陽縣智力寺僧玄高 俗姓趙氏。
其兄子先身於同村馬家為兒。
馬家兒至貞觀末死。
臨死之際顧謂母曰。
兒於趙宗家有宿因緣。
死後當與宗家為孫。
宗即與其同村也。
其母不信。
乃以墨點兒左脅作一大黑子。
趙家妻又夢。
此兒來雲。
當與娘為息。
因而有娠。
夢中所見宛然馬家之子。
産訖驗其墨子還在舊處。
及兒年三藏無人導引。
乃自向馬家雲。
此是兒舊舍也。
于今現存。
已年十四五。
相州智力寺僧慧永法真等說之。
唐曹州離狐人裴則男 貞觀末年二十一死。
經三日而稣。
自雲。
初死被一人将至王所。
王衣白非常鮮潔。
王遣此人将牛耕地。
此人訴雲。
兄弟幼小無人扶侍二親。
王即憫之。
乃遣使将向南。
至第三重門。
入見镬湯及刀山劍樹。
又見數千人頭皆被斬布列地上。
此頭并口雲大饑。
當村有一老母。
年向七十。
其時猶未死。
遂見在镬湯前然火。
觀望訖還至王前。
見同村人張成。
亦未死。
有一人訴成雲毀破某屋。
王遣使檢之。
報雲。
是實。
成曰。
成犂地不覺。
犂破其冢。
非故然也。
王曰。
汝雖非故。
心終為不謹耳。
遂令人杖其腰上七下。
有頃王曰。
汝更無事。
放汝早還。
王乃使人送去遣。
北出踰牆及登牆望見其舍。
遂聞哭聲。
乃跳下牆。
忽覺起坐。
既稣之後。
具為鄉曲言之。
邑人視張成腰上有七下杖迹。
迹極青黑。
問其毀墓。
答雲不虛。
老母尋病。
未幾而死。
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 禅誦為業。
精進練行。
貞觀末有鴿。
巢其房楹上哺養二雛。
法師每有餘食常就巢哺之。
鴿雛後雖漸長羽翼未成。
乃并學飛俱墜地而死。
僧并收[療-(日/小)+土]之。
經旬後僧夜夢。
二小兒白之曰。
兒等為先有少罪遂受鴿身。
比來聞法師讀法華經及金剛般若經。
既聞妙法得受人身。
兒等今於此寺側十餘裡某村某姓名家托生為男。
十月之外當即誕育。
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
一婦人同時誕育二子。
因為作滿月齋。
僧呼為鴿兒。
兩兒并應之曰諾。
一應之後歲餘始言(右此一驗出冥報拾遺)報恩事廣不可具述。
唐鄭州陽武縣婦女姓朱 其夫先負外縣人絹百匹。
夫死之後遂無人還。
貞觀末因病死。
經再宿而蘇。
自雲彼人執至一所。
見一人雲。
我是司命府吏。
汝夫生時負我家絹若幹匹。
所以追汝。
今放汝歸。
宜急具物至某縣某村某家送還我母。
如其不送捉遣更切。
兼為白我娘。
努力為某造像修福。
朱即告乞。
鄉闾得絹送還其母。
具言其兒貌狀。
有同生平。
其母亦對之流洟歔欷久之。
冥報記輯書卷第五
曾因重病悶絕。
經一日而蘇。
雲有人引至府舍。
見一官人過無侍衛。
元禮遂至此官人座上。
據床而坐。
官人目侍者。
令一手提頭一手捉腳。
擲元禮於階下。
良久乃起。
行至一别院。
更進向南入一大堂中。
見竈數十百口。
其竈上有氣。
矗然如雲霧直上。
沸聲喧雜有同數千萬人。
元禮仰視。
見似籠盛人縣之此氣之上。
雲是蒸罪人處。
元禮遂發願大語雲。
代一切衆生受罪。
遂解衣赤體自投於釜中。
因即昏然不覺有痛。
須臾有一沙門。
挽元禮出雲。
知汝至心乃送其歸。
忽如睡覺。
遂斷酒肉。
經三四歲後卒於洛。
相州淦陽縣智力寺僧玄高 俗姓趙氏。
其兄子先身於同村馬家為兒。
馬家兒至貞觀末死。
臨死之際顧謂母曰。
兒於趙宗家有宿因緣。
死後當與宗家為孫。
宗即與其同村也。
其母不信。
乃以墨點兒左脅作一大黑子。
趙家妻又夢。
此兒來雲。
當與娘為息。
因而有娠。
夢中所見宛然馬家之子。
産訖驗其墨子還在舊處。
及兒年三藏無人導引。
乃自向馬家雲。
此是兒舊舍也。
于今現存。
已年十四五。
相州智力寺僧慧永法真等說之。
唐曹州離狐人裴則男 貞觀末年二十一死。
經三日而稣。
自雲。
初死被一人将至王所。
王衣白非常鮮潔。
王遣此人将牛耕地。
此人訴雲。
兄弟幼小無人扶侍二親。
王即憫之。
乃遣使将向南。
至第三重門。
入見镬湯及刀山劍樹。
又見數千人頭皆被斬布列地上。
此頭并口雲大饑。
當村有一老母。
年向七十。
其時猶未死。
遂見在镬湯前然火。
觀望訖還至王前。
見同村人張成。
亦未死。
有一人訴成雲毀破某屋。
王遣使檢之。
報雲。
是實。
成曰。
成犂地不覺。
犂破其冢。
非故然也。
王曰。
汝雖非故。
心終為不謹耳。
遂令人杖其腰上七下。
有頃王曰。
汝更無事。
放汝早還。
王乃使人送去遣。
北出踰牆及登牆望見其舍。
遂聞哭聲。
乃跳下牆。
忽覺起坐。
既稣之後。
具為鄉曲言之。
邑人視張成腰上有七下杖迹。
迹極青黑。
問其毀墓。
答雲不虛。
老母尋病。
未幾而死。
唐并州石壁寺有一老僧 禅誦為業。
精進練行。
貞觀末有鴿。
巢其房楹上哺養二雛。
法師每有餘食常就巢哺之。
鴿雛後雖漸長羽翼未成。
乃并學飛俱墜地而死。
僧并收[療-(日/小)+土]之。
經旬後僧夜夢。
二小兒白之曰。
兒等為先有少罪遂受鴿身。
比來聞法師讀法華經及金剛般若經。
既聞妙法得受人身。
兒等今於此寺側十餘裡某村某姓名家托生為男。
十月之外當即誕育。
僧乃依期往視見此家。
一婦人同時誕育二子。
因為作滿月齋。
僧呼為鴿兒。
兩兒并應之曰諾。
一應之後歲餘始言(右此一驗出冥報拾遺)報恩事廣不可具述。
唐鄭州陽武縣婦女姓朱 其夫先負外縣人絹百匹。
夫死之後遂無人還。
貞觀末因病死。
經再宿而蘇。
自雲彼人執至一所。
見一人雲。
我是司命府吏。
汝夫生時負我家絹若幹匹。
所以追汝。
今放汝歸。
宜急具物至某縣某村某家送還我母。
如其不送捉遣更切。
兼為白我娘。
努力為某造像修福。
朱即告乞。
鄉闾得絹送還其母。
具言其兒貌狀。
有同生平。
其母亦對之流洟歔欷久之。
冥報記輯書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