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得無說分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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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外道,于暗瞑中作燈明, 為諸傷害除垢穢,願大醫王斷吾疑。

     ——《佛說德光太子經》 普通人“取法”,執着于我、世間萬物、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一切現象、名相為實有,産生“有得有說”的思維,陷入“常見”;有一定修行境界的人又“取非法”,執着于空為實有,産生“無得無說”的思維,堕入“斷見”。

    換而言之,有得有說,固不可說;無得無說,亦不可說。

    那麼,這是否意味着否定佛陀有所悟、有所證、有所說法呢?以上偈頌為我們解開了這一難題。

    佛陀如同世間良醫。

    學醫之人,通過多年努力,獲得醫學博士,僅僅是表明他所學的程度,并非有一個獨立于此人之外的“醫學博士”實物存在;同理,佛陀菩提樹下所悟證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僅僅是方便說明他悟證的境界而已,并無一個獨立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存在。

    針對病人的病情,世間良醫對症下藥,才能藥到病除;同理,衆生的煩惱有千萬種,佛陀随機說法,所以說“無有定法”。

    疾病痊愈後,病人應舍藥方;同理,衆生的煩惱去除後,不應執取所學之法不放,這是“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的本義。

    由此觀之,佛陀并未否定一法,而是以“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引導人們了知“無相即實相”,這才是真正的般若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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