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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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得巴大師說:「不聽上師言,不會出成就。

    」等等。

     2、邏輯推理 上師教導的總旨隻是「諸善奉行,請惡莫做」兩句話。

    凡事都離不開因果規律,若不聽從師教棄惡揚善,善不會自生,惡也不會自斷,這不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嗎? 3、驗證先例 大成就師那寶哇和熱瓊巴,雖然是印藏有名的成就師,但曾一度違背上師的教導而吃盡了苦頭,如傳中記載。

    何況我輩凡夫俗子,怎能随便違背師教?有時思想動機雖然不錯,但違犯師言仍然沒有好的結果,如益喜尖參大師的傳記中所記載的那樣;當他離别他的上師赤南木卡藏時,他的上師對他說:「你不要磕離别頭」,不久還會見面。

    」他離開上師的住地後,回想起上師教誨之大恩,情緒激動難以抑制,就朝上師的禅房磕了幾十個頭才離開。

    不想這小小的違背師言,竟然造成了終身的遺恨,此後再沒有見到上師。

    這類故事很多。

    如果有時上師的言論不合理,就應善言相勸,雖然說的合理,但自己執行有困難,做不到時也就說明情況,請求寬容。

    正如《律論總綱》中說的:「違背教義之言,要勸告制止。

    」《上師法五十頌》中說;「若是做不到,講明請寬恕」。

     (三)對上師生氣的罪業 《時輪續》中說:「對師動怒一刹那,一劫善行全被毀,數劫堕生地獄等,惡道遭受深重苦。

    」就是說對上師動怒一刹那。

    就會毀掉一劫所修善行成就,還要在地獄等惡道遭受數劫的深重苦難。

    嗔怒是惡中之惡,對任何人也不能生嗔恨心。

    尤其對功德之源上師生嗔心,其罪過更大。

     (四)尋找上師缺點的罪業 《續部》有言;「看到優點得成就,看到過錯毀成就。

    」意思是說:看到上師身上的優點而産生敬心會得到成就,看到上師的缺點過錯而失去敬心、信念就會妨礙出生成就,毀掉原有成就。

    格西抱道瓦曾說:「光關注上師的缺點過錯,不僅得不到上師的加持,反而會造成世世代代逢不到上師的惡業,今生長害嘔血、心疼、麻瘋等惡痛,發生災害和不吉利的事。

    」上師是成功和失敗的關鍵,絕不可忽視。

     (五)将上師看做平常俗輩的罪業 根據自身境界,世俗眼光把上師看作俗流平常人,不但得不到成就,而且也是嚴重的失戒行為,會對今生和來世造成許多不良後果。

    格西仲敦巴曾禀告阿底夏尊者說:「我們藏地修行的很多,出成就的沒有幾個。

    」尊者說;「大乘功德成就,無論大小都離不開上師,你們藏人把上師當做普通人,怎會出成就?」在《藍寶匣》論疏中說:「把開示大乘教理的善知識,看作平常人是嚴重的失戒行為。

    」噶當、格魯先輩的教言中都持同類觀點。

    世俗弟子的心目中,見到的上師也是普通人,這是自己的靈心被無明覆蓋所緻,但實際上說法的上師一定是真佛,我們要透過平常形象,看到圓覺真佛的本質,以增強信歸。

     (六)不尊敬上師的罪業 經中教導:徒弟對上師,就要像臣民尊重轉輪王那樣恭恭敬敬。

    身行叩拜大禮語贊功德行祈禱,心中常生敬心信依之情等,必須嚴格以三戒法規行事,絲毫不能怠慢。

    否則就會犯失戒之罪。

    如前賢桑吉益西有次給衆弟子說法時,他的上師大成就師帕倉哇像個乞丐的樣子,從身邊走過,他怕行師禮有先身份,便裝作沒有看見的樣子,突然他的兩隻眼球都掉在了地上。

    這件事說明在任何時候也不以種姓地位身份、财勢、長相、學問等産生高傲情緒,不尊敬上帥。

    否則就是自己害自己而變行一事無成。

    上師即使是心情暴躁,品質低劣,但從徒弟的角度則的不能鄙視,要恭恭敬敬對待。

     (七)踐踏上帥身影座墊等罪業 《上師法五十頌》中說:「踐踏其身影,罪如毀佛塔,坐騎座墊鞋,豈能腳下踩。

    」踐踏上師的身影,罪如拆毀佛塔,其衣物鞋帽座墊等不能踐踏不恭,也如身影。

    相反,恭敬身影、衣物等功德也如修佛塔。

    毀佛塔是準無間罪,罪業深更。

    踐踏身影衣物等罪如毀塔,豈可忽視。

    有些人以為信仰在心中,何必斤斤計較外表小節,因而在起居禮節上不尊敬上師,随便踐踏衣物等,是非常錯誤的。

    如經上師允許或有特殊原因,其不敬舉動該當别論。

     (八)浪費上師财物的罪業: 《上師法五十頌》中說:「命護其财。

    」就是說對上師的财物,要像愛護自己的生命那樣愛護,為上師創造出良好的生活條件。

    如果随便亂用,浪費财物,使上師受到損失,不但違犯上述戒規,其等流果報,使其今生來世生活貧困,少吃缺穿,若萬一有錢财,也是經常破費而難得自用。

    甚至下堕俄鬼道,要常受饑餓之苦。

     (九)使上師心不愉快罪業 敬奉上師,要使上師心情愉快,生活平靜、法事不受幹擾。

    倘若惹是生非,使上師心煩意亂,不愉快,其果報,頻生是非口舌,自己心情不得安甯,甚至下堕地獄受重苦。

    所以在《上師法五十頌》中說;「無論任何時,不使心煩亂,無明若觸犯,必受煉獄苦。

    」對此,應十分謹慎。

     (十)對上師的作風産生誤解的罪業 對上師行為動作、思想言論産生誤解的罪業不可輕視。

    如名叫善星的一個人,在釋迎牟尼身邊,對佛陀的行為産生種種誤解而堕落無間地獄的事,以及大夏的兩個沙彌對觀音化身松贊幹布的行為産生誤解而本應得到的無上成就不但未得,連一般成就也未能得到之類的先例很多,我們應當高度重視。

     上師的行為作風,無論怎樣不近入情,不合道德标準,從弟子的角度講,應充分理解,正确對待,絕不能産生誤解錯見。

    如上師對自己生氣,就看做父母對子女式的愛的表現,上師罵自己,就看做是念惡咒驅趕附在自己身上的邪魔,上師打自己,就看做是清除自己的無始以來所造罪業,驅病逐魔之舉等。

    凡此種種都看做是上師度化的方便之法,不但不生氣,反而更應加倍敬重,增強信歸。

    這對學修之人十分重要,也是一個消除邪見,獲得加持,諸種心願得到如願以償的靈丹妙方。

    因此,大成就師藏巴嘉熱說;「鞭打是灌頂,由此得加持,責罵是猛咒,消除諸魔障,生恨示疏遠,愛索加我身,愛我使長進,惟我是激勵.事事方便行。

    」羊公巴大師說:「身現皆功德,所言皆教誨,所作非無益,不利皆加持」等。

    曆代前賢都口湧贊辭,心中發願,非常敬重上師。

    卡熱公瓊大師說;「開示大乘理上師,外部形相雖不美,内部境界難捉摸,不可妄想師是非」。

    如果對上師僅從其外表言行為根據,妄自非議,産生不警心,就會毀壞自己的善報。

    因此,要謹防心中對上師的言行思想作風産生倒錯偏見。

     (十一)對上師不以上師看待罪業 有些人隻認那些有名氣地位的上師,不認那些無名氣地位的貧民上師,對這種勢利眼看待上師的人,真正的善功德一樣都不可能産生。

    因為,從上師方面來講,可能有德性學問等方面的差别,但從弟子的角度講要一樣對待,一樣敬奉。

    如尖阿洛追尖參大師說的;「雖然所拜上師多,若不平等相信奉,隻信其中一個人,那是露骨的貪心。

    這不能叫信奉。

    若是真正信歸者,對師不會分親疏,師恩雖然有大小,信歸不能分薄厚。

    」續經中說;教一偈經文,也要按上師對待。

    其原文是:「教一四句偈,若不當師看,百代生狗身,後得卑賤軀。

    」如果真心想得到佛法知識而從任何人處,學得四句仍經文,也應以師道敬奉,否則就會堕落畜牲道做狗等罪業不輕。

    因此,上師不是自己随便決定的,而是存心學習,四句偈經文以上的緣份決定的。

     總之,大至成就佛果,小至煉獄中的一絲絲涼風的福份樂趣都是歸信上師的功德收益,小至十地菩薩的臨成佛前的細微所知障,大至無間地獄的深重苦難都是違背師道的惡業報應。

    因此,要像重視生命那樣重視師道,親近上師。

    祈求上師與神佛加特,使我親近上師的心願得以順利實現。

    如此真情實意地多做祈禱,并按密傳方法,進行甘露洗罪等,如法修持儀規程序見廣略兩種菩提道次。

    衆因緣齊全,才能見效果是一切因緣法的普遍規律,因此要如法修持。

    按上面講過的道理,充分認識到親近上師的功德利益和不尊重七師種種罪業後就要堅定如法親近師長的信心。

     三、親近上師的思想态度 分思其功德樹立信心和思其思情激發敬心兩個方面。

     (一)思其功德,樹立信心; 五道十地功德的生長與否,就看有無上師開導加持之力,這又要看自己是否對上師信念虔誠,因此,要想開悟得道,就要認真修持信德。

    舉例來說:本來我們的身體沒有一處幹淨的地方,但常常自以為幹淨可愛,久而久之,形成固定觀念,不覺得有什麼不幹淨之處,反而覺得幹淨可愛。

    同樣的道理,上師無論身上有多少缺點,不可能沒有一點優點,着眼在其優點上,常思其優點,久而久之,就會隻見其優點,不見其缺點。

    這樣改變觀念,隻看上師的優點長處,也能生信念,但是把上師看作佛,更會增加信念的深度和廣度,可以完全消除錯誤觀念。

    因此,視師為佛的這種起信方法無比殊勝。

    但上師是佛的問題,肉眼無法看清,隻能靠經典根據和邏輯推理解決,下面就依次論述: 1、經典論證 觀想上師,然後想以下的經義: 《二思維續》中說;「末法時代五百年,我将化現教師身,心中認定為我身,對他生起敬仰心。

    」《金剛帳續》中說;「本是金剛心,現相教師身。

    為利樂衆生,化做平常人。

    」《經藏》中說:「見益聽我言,到那未來世,我現法師相,我化教師身。

    」等等。

    在一些經續中指出;佛祖金剛持在末法時代常常以普通人的形相出現,以方便度化衆生。

    因此,常想這些普普通通的善法導師都是佛祖金剛持其身,生發崇敬之心。

     2、邏輯推理; 分相對論方法,作用論方法,因明論方法,法性論方法四種。

     (1)以相對論方法推論;醫生是個相對的概念。

    對病号來說:是不是醫生,看他是否給他進行診斷治療。

    對受煩惱病苦的衆生來講,是不是佛,就要看是否給了對治煩惱、治愈痛苦的佛法靈丹妙藥,佛是心靈的醫生,即:凡能給予治療煩惱病苦良方者就是佛。

    上師為自己施教佛法,為自身苦惱對症下藥投以良方,其恩無比,不就是佛嗎?棄此何處求佛? (2)以作用論方法推論:凡有燒煮等火的作用者就是火,因此,凡能起到佛的作用者就是佛。

    這些上師從事佛的事業,起到了佛的作用,因而就是佛。

    那麼佛的工作和作用是什麼呢?佛的主要工作作用就是向能度衆生施教善道。

    上師作了這樣的工作,起到了佛的作用,因此,上師就是佛。

    至于那些自己尚未入道的上師的問題,後面再來讨論。

     (3)以因明論方法推論;又分因果推理,性質推理,否定推理等三種方法。

     A.用因果推理法: 從這些上師能正确全面地解說佛理,可以斷定他們具有遍知一切的佛的智慧,因在《正理論大疏》中說:「因緣所生不知因,解說明了不可能。

    」意思是自己若不了解,就無法向别人解說,如能向别人正确完全地解說佛法,必定精通怫法,著精通佛法,必定具有遍知佛慧,這是「以果知因」的邏輯推論法。

    遍知佛慧是佛的智法身。

    具有智法身的,理所當然是佛。

     在《不可思議經》中說:「為追随如來而說法者,其人具有如來智慧。

    」全面通曉教理者,雖不懂世間知識,也可以看作具備遍知智慧。

    因為在《正理論大疏》中說:「故而與其所從事。

    有關知識應通曉,至于遍知蟲蟻數,對我絲毫無用處。

    」這段引文的意思是說:我們所說的佛的遍知智慧,是指明了那些與佛陀所從事的解脫有關的境、行、果知識,凡自利利他的修行者都應通曉這門知識。

    至于宇宙間有多少蛔蟲螞蟻之類的問題,雖了如指掌他對我們毫無用處。

     B.用性質推理法: 俱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特征的佛陀與沒有相好特征的上師之間,隻是外形不同而已,其心性在法界溶為一體,無分别。

    如在《般苦波羅蜜多》經中說:「佛陀是法性,接引者法身。

    」這兩句偈的意思是:「佛」是法性的稱謂,接引衆生出苦海是法身的作用。

    諸法法性平等,同而,佛和說法的上師的法性是相向的。

     C.用否定推理法: 有些人在眼前看到遊絲毛發,如果那是真實存在,眼睛在無毛病的情況下更應該看得到,但是那種遊絲毛發、眼病治愈後卻看不到,那隻能說明:那是一種眼睛有毛病的表現。

    同樣,我們在上師身上所發現的種種毛病、缺點,如果是真的,在去染淨識中應有所反映,但在淨識中一無所有,這說明這種現象隻是自己心有污染的表現。

    法稱說:「可見之物若不見,是不存在非其它。

    」意思是:可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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