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解冤釋結道場儀文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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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忏洗?今日道場,大意專為此等衆生。

    不知果報,豈識根源?世世生生,枉受淪溺。

    所以解結菩薩,發大誓願,在在處處,特賜恩光,普令解脫,永絕冤家。

    各生歡喜,同證無上菩提,到於彼岸。

    其道場大意,本如此也。

     恩中冤結火炎炎,不顧衣珠自解粘。

    每以篇章矜識達,常将望族恃威嚴。

     誇豪傲物多殘害,倚勢淩人弗退謙。

    今日道場須指出,勸君宜把信香添。

     (加持菩薩集冤兵真言 (至)結其衣角真言) 第十、菩薩化現 根塵解結,必資大解脫人。

    以大慈悲,以大願力,一舉而無不可。

    故解冤結菩薩,從大寂滅定起,運利他心,開悟人天,劃除冤業。

    令其冰清玉潔,彼我相忘。

    縱使相逢,悉皆歡喜。

    按《佛頂心陀羅尼經》雲:昔有一婦人,常持《佛頂心陀羅尼經》,終日竟夜,香火不絕。

    然此婦人,三生之前,嘗置毒藥,緻害他人。

    而此冤家,不曾舍離,欲求方便,緻殺其母。

    遂以業力,托孕他身,向其慈母胎髒之中,緻無量苦。

    抱母心肝,令其分解不得,萬死萬生。

    及至産下,端嚴瑩白。

    不過兩歲,便乃身亡。

    慈母憶之,痛切号泣,遂抱亡兒,抛向水中。

    如是三遍,托蔭此身,向母胎中。

    欲求方便,緻害其母。

    至第三遍,準前得生,特的端嚴,相貌具足。

    不過三歲,又以身亡。

    母既見之,放聲大哭。

    不知前世有何惡緣,今受此報。

    準前抱此亡兒,直至江邊,住經數時,不忍抛棄。

    感得觀世音菩薩,化作一僧,身披百衲衣,乃語此婦人曰:「不用啼哭,此不是汝男女,是汝三生中已前冤家。

    三度托生,欲害汝命。

    緣汝常持《佛頂心陀羅尼經》,并供養不絕,由此殺汝不得。

    若欲要見汝這冤家,但随貧道手看之。

    」作是語已,即以神通願力,所有冤家,遂化作夜叉之形,向水中立。

    報言:「汝三世前曾殺我來。

    今我報冤,緣汝有大道心,持《佛頂心陀羅尼經》,善神日夜擁護,所以害汝不得。

    我今此時,既蒙觀世音菩薩與我授記,從今永不與汝為冤。

    」言訖沉水,忽然不見。

    女人灑淚,禮拜菩薩,即便歸家。

    冥心發願,貨賣衣服,更請人寫一千卷,倍加受持,無時暫歇。

    年至九十七歲舍命,向秦國變成男子之身。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寫此經三卷。

    若於佛室中,以五色雜彩作囊盛之,乃至随身供養者,若坐若卧,若危峻之處,當有百千那羅延、金剛密迹、大力無邊阿吒薄拘羅神,身持劍輪,随逐所在衛護,無難不除,無災不救,無邪不斬。

    以此觀之,菩薩大悲,無所不救。

    今日道場,僧俗各各聞此菩薩化現之文,切須自誡。

     區區來向母胎中,緻害何曾念凱風?菩薩化身臨彼岸,夜叉随手立長空。

     三生冤債當時斷,千軸靈文逐處通。

    今日相忘須解結,優昙花發雨蒙蒙。

     (加持諸難不侵真言 (至)蓮花手自在心王真言) 第十一、感應勸誡 妄業紛紛,逼塞但開於人間世;真源寂寂,獎提須藉於大宗師。

    應是得之於淵源,豈可徒分於耳目?因果之事,猶反掌焉。

    結惡之徒,銜冤之士,何所不有?如風馬牛不相及,自可以相忘。

    倘業風之所飄,偶然相會,初無見識,徒逞妄情,惟知自己之安甯,不管别人之間隔,以至父母師長,一切有情,随逐無明,造諸冤結。

    微塵之舌,未可具談。

    惡惡相從,冤冤酬酢。

    然而報應之道,造物者豈有私耶?故老子雲:「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或報之於自己,或報之於子孫;或報之於未來,或報之於現在。

    不論前後,發露在於一時。

    今日大衆,宜自忖量,無令後悔。

    故玄沙雲:先天為心祖,勿待臨時種種現前,悔之何及?昔者武昌縣勝緣山寺有一禅僧,名居約,道行顯着,戒檢精嚴。

    一日,縣令欲去彼寺。

    初無告報,其僧灑掃夙備,煮茗燒香,引衆出戶,中路前迓。

    縣令怪之:「我初未有語者。

    」縱其左右随行,亦不知其所之。

    何故此僧而寺皆有預備,隻待時者,何也?一日隐忍不及,乃問其僧。

    僧曰:「公每欲過,先一日夜,土地神辄報故也。

    」因乃炷香,诘問其神:「他官到來,并無告報。

    獨此縣令而報,何也?」神曰:「此人他年當為輔相,故當先報,令人預備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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