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道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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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古杭雲栖寺沙門袾宏輯
直道錄序
《語》雲:「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又曰:「人之生也直。
」又曰:「古之愚也直。
」生理本直,則無論智、愚,而此中耿耿不昧者,三代之民心也。
直道也,亦太古無懷、葛天氏之民心也。
直道也,亦太古之太古,劫初以來光音氏之民心也。
直道也,雖欲曲而不可得也。
用是上下古今,凡史傳之所記錄,耳目之所見聞,千百中摘其一二。
或共所稱譽贊獎,而不覺其非者,吾抑之。
或共所排擊貶駁,而不覺其是者,吾揚之。
其揚也,非敢為佞也。
其抑也,非敢于無過中求過,而為是刻也。
民心之直道,蓋振古如茲也。
倘以為是,唯有道者印焉。
苟為不然,幸有以教我。
萬曆甲寅季冬白月戒日雲栖袾宏識 目錄 習俗 詩韻 毀淫祠 醫議一 醫議二 關王會 郭巨 方遜志 酷刑 星命 風水一 風水二 怒不可縱 诳妄立誓 蘇子 漢高帝一 漢高帝二 徐居士 張海二公 嶽王廟 儒昧當務 雎陽雙忠 馮道一 馮道二 示童子三事 古文、時文 顧廚俊及 唐文 燒香禱願 舍宅為寺 家譜 西伯陰行善 諸葛武侯 子張 講道學 降僊 信巫不信醫 孔子請讨陳恒 譏貶語不可輕發 假方誤人 避嫌 烹刑 惜福 孟子 茅容 習俗 習俗移人,賢知不免,吾嘗疑于是。
今以時事觀之,良然。
試舉一二。
「叔侄」之「侄」,從「女」從「至」。
今忽以「人」易「女」,而為「侄」字。
考之《篇韻》,「侄」雖與「侄」同音,而義則堅也、牢也,于「叔侄」之「侄」曾無幹涉。
自有書契以來,乃至聖朝《洪武正韻》、《律令》等書,并無此字。
而突起于今日,遠近相仍,莫覺其非,一可歎也。
炮仗以代爆竹,一響成空,而飾以金彩。
上下相仍,莫覺其非,二可歎也。
燕享賓朋,水陸珍羞,多至百味。
侈費無益,殺業有歸。
上下相仍,莫覺其非,三可歎也。
童子總髻,髻有小巾,今皆去之,遂至郎之與仆,混濫無分。
上下相仍,莫覺其非,四可歎也。
他難悉舉矣。
詩韻 沈約《韻書》,「東」「冬」「送」「宋」之類,音同而部别。
「文」之與「元」,大不同也,反為一韻。
而古今用之,如奉王敕,如遵聖經,絲毫不敢逾越。
其言曰:「唐李、杜諸名家所為律詩,必用其韻。
一有差池,遭人點簡。
」噫!沈約非堯、舜、文、武也,李、杜輩非夫子之祖述憲章也,而遵信之若是。
且夫非天子不考文,今《洪武正韻》,一東二冬,皆合并為一韻。
而聖谕侍臣,有「韻學壞于六朝」之言,明指約矣。
不從時王萬世之成規,而從前代一夫之鄙見,吾不知其說也。
毀淫祠 學使某公,移檄查毀淫祠。
平安坊一圖,有劉李二王廟者,予本裡土谷神祠也,俱宋人。
劉王諱韐,金兵破城,死之,史所稱「報國自缢」者是也。
李王諱若水,史所稱金人言:「遼國之亡,死義者甚衆。
南朝唯李侍郎一人。
」是也。
蓋裡豪于守廟僧有隙,朦胧開報。
學使不知其詳,毀之。
時予在方外,不知也。
裡中有缙紳先生,不顧也。
故知自古毀淫祠者,未必皆淫祠,而淫祠或反不在毀中者何限也。
今二忠臣附三聖廟中,臨街以居,僅容其身,如賃房然。
裡人更無發心恢複之者,惜哉! 醫議(一) 古雲:「不得為賢宰相,則為明醫。
」甚哉!醫之難明也。
略舉數事。
一曰涼藥治損謬。
其說盛于丹溪。
謂人之一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
而用知母、黃檗等,謂之滋陰。
至今治虛勞者遵而用之。
初服,胃氣尚強。
久之則中寒而食減。
陰未滋,陽已竭矣。
或曰:瀉南方,補北方,經語也。
然不知經雲「東方實,西方虛」。
乃不治東西,而唯瀉南補北。
腎為肝母。
水旺,則金不受熏,而能制木,故曰母能令子虛也。
為金、木謀則然,而非概治虛勞也。
以王節齋之高明,亦因仍而不覺,豈一時之誤否耶? 二曰炮制失宜謬。
今人以童便浸參,曰肺熱還傷肺也。
《本草》:「參忌鹵與溲。
」鹵,鹽也。
溲,便溺也。
何反用其忌也?又附子者,正取其勇悍之性。
亦用童便煮之,至三、五日。
譬如用猛将以禦勍敵,取其猛也。
而損傷其手足,饑餓其體膚,乃使其臨陣可乎?夫用藥者,宜察其當用與否。
如不當用,曷若已之。
三曰認藥舛錯謬。
青皮則以小枳實混之,其枳殼則以香圓混之,石膏則以方解石混之。
又另立軟石膏、軟柴胡之說。
猶未也。
以五倍子為文蛤,以蓮花須為蓮花蕊,以山蘿蔔為沙參,皆舛也。
夫青皮入足厥陰經,故陳皮治高,青皮治低。
小枳實治胸中藥也,何由入厥陰也?餘可類推矣。
又枸杞子、地骨皮,根之與實,一樹也。
王節齋分屬草、木二部,皆舛也。
四率意處方謬。
古人處方,慎重不苟。
所有成方,如「四君」、「四物」、「二陳」、「平胃」等,号「玉笈三十六方」。
孫思邈真人傳自龍宮,而雜布于諸方書中,各各皆有深意。
後人合宜則用,稍為增減出入,無不應者。
乃今時處方,或散漫無紀,或任便自用。
或慣作平淡庸柔之劑,無大益,亦無大損者,将謂成則歸功,敗則無所歸咎,而不知緊要之疾乃成誤害矣。
又《王氏類方》,最為精密,而「四君子」易甘草以黃耆。
夫臨症處方,自無死法。
而錄刻古方,不宜變換。
或古有之則可。
古未有,則仍舊為是。
醫議(二) 古人有言:「服藥得當為上治,失宜為下治,不服藥守病為中治。
」今試舉傷寒一科,其難辨者:一最初發熱,外傷、内傷,難辨。
次之傳經,或依次傳,或越次傳,或亂傳,或始終隻在一經不傳,難辨。
或當汗吐下,或不當,或當急當緩,難辨。
或變症百出,難辨。
差之毫厘,生死系焉,故不服藥為中治也。
且仲景「麻黃」、「桂枝」二湯,後人不敢用,易老以「九味羌活湯」代之。
中有黃連、生地,後人又疑而去之。
不知「麻」、「桂」專治冬令之正傷寒,而「九味」者則通治四時者也。
蓋冬發為傷寒,而春則為溫,夏則為熱也。
又複大小柴胡、大小青龍、大小承氣等,皆有深意,不可亂用。
故不服藥名中治,誠哉言也。
推之,種種杜撰,不一而足。
有作藥餅,置艾于上,以代灸者。
有作藥筒,燒而熨之,以代針者。
有作「稀痘丹」,與小兒服之,免出痘疹者。
有作「生子丸」,而曰孕婦服之則生雙胎,其謬妄
」又曰:「人之生也直。
」又曰:「古之愚也直。
」生理本直,則無論智、愚,而此中耿耿不昧者,三代之民心也。
直道也,亦太古無懷、葛天氏之民心也。
直道也,亦太古之太古,劫初以來光音氏之民心也。
直道也,雖欲曲而不可得也。
用是上下古今,凡史傳之所記錄,耳目之所見聞,千百中摘其一二。
或共所稱譽贊獎,而不覺其非者,吾抑之。
或共所排擊貶駁,而不覺其是者,吾揚之。
其揚也,非敢為佞也。
其抑也,非敢于無過中求過,而為是刻也。
民心之直道,蓋振古如茲也。
倘以為是,唯有道者印焉。
苟為不然,幸有以教我。
萬曆甲寅季冬白月戒日雲栖袾宏識 目錄 習俗 詩韻 毀淫祠 醫議一 醫議二 關王會 郭巨 方遜志 酷刑 星命 風水一 風水二 怒不可縱 诳妄立誓 蘇子 漢高帝一 漢高帝二 徐居士 張海二公 嶽王廟 儒昧當務 雎陽雙忠 馮道一 馮道二 示童子三事 古文、時文 顧廚俊及 唐文 燒香禱願 舍宅為寺 家譜 西伯陰行善 諸葛武侯 子張 講道學 降僊 信巫不信醫 孔子請讨陳恒 譏貶語不可輕發 假方誤人 避嫌 烹刑 惜福 孟子 茅容 習俗 習俗移人,賢知不免,吾嘗疑于是。
今以時事觀之,良然。
試舉一二。
「叔侄」之「侄」,從「女」從「至」。
今忽以「人」易「女」,而為「侄」字。
考之《篇韻》,「侄」雖與「侄」同音,而義則堅也、牢也,于「叔侄」之「侄」曾無幹涉。
自有書契以來,乃至聖朝《洪武正韻》、《律令》等書,并無此字。
而突起于今日,遠近相仍,莫覺其非,一可歎也。
炮仗以代爆竹,一響成空,而飾以金彩。
上下相仍,莫覺其非,二可歎也。
燕享賓朋,水陸珍羞,多至百味。
侈費無益,殺業有歸。
上下相仍,莫覺其非,三可歎也。
童子總髻,髻有小巾,今皆去之,遂至郎之與仆,混濫無分。
上下相仍,莫覺其非,四可歎也。
他難悉舉矣。
詩韻 沈約《韻書》,「東」「冬」「送」「宋」之類,音同而部别。
「文」之與「元」,大不同也,反為一韻。
而古今用之,如奉王敕,如遵聖經,絲毫不敢逾越。
其言曰:「唐李、杜諸名家所為律詩,必用其韻。
一有差池,遭人點簡。
」噫!沈約非堯、舜、文、武也,李、杜輩非夫子之祖述憲章也,而遵信之若是。
且夫非天子不考文,今《洪武正韻》,一東二冬,皆合并為一韻。
而聖谕侍臣,有「韻學壞于六朝」之言,明指約矣。
不從時王萬世之成規,而從前代一夫之鄙見,吾不知其說也。
毀淫祠 學使某公,移檄查毀淫祠。
平安坊一圖,有劉李二王廟者,予本裡土谷神祠也,俱宋人。
劉王諱韐,金兵破城,死之,史所稱「報國自缢」者是也。
李王諱若水,史所稱金人言:「遼國之亡,死義者甚衆。
南朝唯李侍郎一人。
」是也。
蓋裡豪于守廟僧有隙,朦胧開報。
學使不知其詳,毀之。
時予在方外,不知也。
裡中有缙紳先生,不顧也。
故知自古毀淫祠者,未必皆淫祠,而淫祠或反不在毀中者何限也。
今二忠臣附三聖廟中,臨街以居,僅容其身,如賃房然。
裡人更無發心恢複之者,惜哉! 醫議(一) 古雲:「不得為賢宰相,則為明醫。
」甚哉!醫之難明也。
略舉數事。
一曰涼藥治損謬。
其說盛于丹溪。
謂人之一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
而用知母、黃檗等,謂之滋陰。
至今治虛勞者遵而用之。
初服,胃氣尚強。
久之則中寒而食減。
陰未滋,陽已竭矣。
或曰:瀉南方,補北方,經語也。
然不知經雲「東方實,西方虛」。
乃不治東西,而唯瀉南補北。
腎為肝母。
水旺,則金不受熏,而能制木,故曰母能令子虛也。
為金、木謀則然,而非概治虛勞也。
以王節齋之高明,亦因仍而不覺,豈一時之誤否耶? 二曰炮制失宜謬。
今人以童便浸參,曰肺熱還傷肺也。
《本草》:「參忌鹵與溲。
」鹵,鹽也。
溲,便溺也。
何反用其忌也?又附子者,正取其勇悍之性。
亦用童便煮之,至三、五日。
譬如用猛将以禦勍敵,取其猛也。
而損傷其手足,饑餓其體膚,乃使其臨陣可乎?夫用藥者,宜察其當用與否。
如不當用,曷若已之。
三曰認藥舛錯謬。
青皮則以小枳實混之,其枳殼則以香圓混之,石膏則以方解石混之。
又另立軟石膏、軟柴胡之說。
猶未也。
以五倍子為文蛤,以蓮花須為蓮花蕊,以山蘿蔔為沙參,皆舛也。
夫青皮入足厥陰經,故陳皮治高,青皮治低。
小枳實治胸中藥也,何由入厥陰也?餘可類推矣。
又枸杞子、地骨皮,根之與實,一樹也。
王節齋分屬草、木二部,皆舛也。
四率意處方謬。
古人處方,慎重不苟。
所有成方,如「四君」、「四物」、「二陳」、「平胃」等,号「玉笈三十六方」。
孫思邈真人傳自龍宮,而雜布于諸方書中,各各皆有深意。
後人合宜則用,稍為增減出入,無不應者。
乃今時處方,或散漫無紀,或任便自用。
或慣作平淡庸柔之劑,無大益,亦無大損者,将謂成則歸功,敗則無所歸咎,而不知緊要之疾乃成誤害矣。
又《王氏類方》,最為精密,而「四君子」易甘草以黃耆。
夫臨症處方,自無死法。
而錄刻古方,不宜變換。
或古有之則可。
古未有,則仍舊為是。
醫議(二) 古人有言:「服藥得當為上治,失宜為下治,不服藥守病為中治。
」今試舉傷寒一科,其難辨者:一最初發熱,外傷、内傷,難辨。
次之傳經,或依次傳,或越次傳,或亂傳,或始終隻在一經不傳,難辨。
或當汗吐下,或不當,或當急當緩,難辨。
或變症百出,難辨。
差之毫厘,生死系焉,故不服藥為中治也。
且仲景「麻黃」、「桂枝」二湯,後人不敢用,易老以「九味羌活湯」代之。
中有黃連、生地,後人又疑而去之。
不知「麻」、「桂」專治冬令之正傷寒,而「九味」者則通治四時者也。
蓋冬發為傷寒,而春則為溫,夏則為熱也。
又複大小柴胡、大小青龍、大小承氣等,皆有深意,不可亂用。
故不服藥名中治,誠哉言也。
推之,種種杜撰,不一而足。
有作藥餅,置艾于上,以代灸者。
有作藥筒,燒而熨之,以代針者。
有作「稀痘丹」,與小兒服之,免出痘疹者。
有作「生子丸」,而曰孕婦服之則生雙胎,其謬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