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救災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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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發覺。
車行傍晚,不辨道路,忽陷深坑,若有物托其身軀,徐徐放下,車雖傾覆,人無傷損,得安返天津。
後回籍壽終于家。
二、夢撫腿愈徐性甫居士,現已在台出家。
前在上海被大卡車撞倒,摔在電杆上,兩腿都斷,住上海醫院治療數月,無法治好,後回沈家門家中靜養,終日不能動彈,痛苦非常。
幸全家信佛,母與姊及妻子等拜佛許願,并教其一心默念觀音聖号,以消業障。
忽夢菩薩示現女人,身穿黑服,教其伸出兩腳,為撫摩傷處。
痛極而醒,一無所見,覺兩腿能動,故意伸直,毫無痛苦,方知腿已不藥而愈。
喜出望外,感激淚零,因此終身吃素念佛,以報佛恩! 三、讓坐獲安長沙衡钰居士,遵母囑常念觀音聖号,故皆化險為夷。
民國廿九年乘火車至衡陽,轉汽車往江西吉安,駛至竹塔市停車時,下車喝茶,上車時,原在右邊之坐位,被人占坐,便将行李移至左邊坐下。
甫駛過木橋,為避讓對面而來之小轎車,司機失手将車盤向右轉過多,轟然一聲,跌下離路面丈餘之水田,幸遇電杆阻住,車窗玻璃均已粉碎,占坐之人,傷重緻死,衡跌行李上,安然無恙。
四、臨危轉安蘇州靈岩山住持妙真和尚,勤修淨業,常念佛及觀音聖号不辍。
民國三十二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半,由蘇州乘公共汽車回木渎,經外跨塘第四号橋,橋身北邊已損,車由南邊駛過,因無欄杆,左後輪忽陷橋外,車遂向南傾側,乘客十九人,全倒車左,有一頭被撞破。
正危急萬分車将下傾入河之際,以車行甚速,倏忽已抵橋西平地。
而車之機件輪盤輪軸等完全損壞,惟汽缸未損,雖盡全車乘客之力,不能推動。
共赴橋南輪船埠改乘輪船,妙公告衆曰:‘此次臨危轉安,誠為希有,待我回山,敬建觀音普佛一堂,以忏各人宿業,敬請簽名。
’晚抵木渎,翌晨王文魁等同上靈岩瞻禮,承妙公招待,談及車禍,妙公曰:‘倘業障重者,雖處坦途,亦有不測之禍。
若能忏悔宿業,持戒念佛,雖命該罹難,仰仗佛慈加被,亦得逢兇化吉?反之,日日造殺盜淫諸惡業者,雖命該福壽康甯,待惡貫滿盈,亦難逃天譴,蓋因果循環,無非自召,天固無所用心也。
昨日之脫險,亦系各人平日存心善良,故得蒙佛與觀音冥祐耳。
’ 五、攜像獨安袁保坤,袁德常居士之弟也。
宅心仁厚,陰行慈善。
抗戰時寓重慶歌樂山,念佛及觀音菩薩益虔。
卅二年十一月中攜佛像乘汽車進城配鏡框供奉,讵在大霧中與對面來車互撞,同車十餘人皆頭破血流,司機腿折,獨袁一人竟未覺震動,但以一手抱柱,并未傾跌,毫無損傷。
所攜線香一盒,一枝未斷,惟電筒軋壞。
六、傷臂漸愈鐘詹寬鳳居士,住台中市複興路國際戲院對面。
三男進禮,民國四十二年秋十五歲,站在門口,被一運貨大卡車,因閃避路中遊戲之三個小孩,突緊急向右,将其沖倒,而車軸鈎其衣服,拖過電杆二枝,仍未刹住,急喊:‘我母信佛,觀音菩薩快來救我。
’連叫三聲,車即停住,幸未輾死。
惟左臂擦傷,血肉與砂石模糊不分,不易取完,住院四天,臂腫發黑,醫須将手鋸掉,免有性命之虞。
商請剜去腐爛皮肉和砂石一盤,當在旁直念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
供西方三聖小像于病房,虔誠稱念,一連三次夢見觀音菩薩用楊枝淨水灑其痛手,立刻清涼,漸生肌長肉,恢複原狀。
七、佩像得救台灣劉胤龍,幼随父母念佛及大悲咒、白衣咒、觀音經等,數十年來從未間斷。
民國六十一年四月向觀世音月刊社索贈觀音聖像,常佩上衣右邊袋中。
六月十日赴友湯餅宴後,由李某以機車載送回家,因酒醉車走之字形,将其摔下,人車均壓其身。
但腦猶清醒,尚無痛苦,飄飄然如處雲霧中。
聞路人雲:‘此人死定矣,滿身是血,快通知警察。
’旋有人扶其坐起,覺左踝微痛,左肘被擦破皮,血和汗滴白衣上,分外醒目。
忽又聞路人雲:‘此人死而複活。
’實則未受重傷,而輕傷亦在左邊,顯蒙大士救護,從此信佛益笃。
按諸佛菩薩小聖像,隻宜供奉,萬不可佩帶身上,以免亵渎,獲罪無量。
雖乘車船飛機,或當沖鋒陷陣,或至危險之處,可恭敬佩帶,并默念觀音聖号,定蒙垂祐,履險如夷。
但向任何人或神作揖跪拜時,應先取放淨處,以免彼此罪過無量。
如大小便利,或至不潔淨處,亦應如此。
印光大師曾切責普勸,望均注意為盼!. 八、車毀人安民國三十八年一月偕内子鄭侶梅由北平脫險,經滬杭,轉湘鄂。
三月十八日由武昌返家,因公路班車客少停開,改乘往崇陽接貨空車,天雨疾駛,至鹹甯小嶺,忽滑墜懸崖下,餘仍端坐車中默念觀音聖号未停,内子獨不見,急大聲疾呼,始尋聲于車下救出,衣服盡濕,傷痛毫無。
據雲:‘車翻時傾出,似有人托放地上,車随後翻身墜下,幸十輪支柱,否則成齑粉矣。
’當地居民聞聲往救,佥雲:‘此地曾翻車數次,死傷甚多,惟此次車毀人安,非蒙佛祐能如是耶?’随搭軍車返裡,從此常念觀音聖号,愈颠沛流離,心愈誠而念愈勤也。
九、現身垂救三十八年夏任軍法局秘書,十一月廿七日匪又迫近重慶,奉命随政府遷成都,拟攜眷乘船未遂,候車至廿九日仍未撥到,請示觀音菩薩可否明日起程,蒙示六十九簽雲: 舍舟遵路總相宜慎勿嬉遊逐貴兒今日樽前兄與弟明朝仇敵又相随 驚曰:‘明日即陷敵矣,應速行。
’請再派員督催,至下午始撥到卡車一輛,僅能載文卷及駐衛憲兵。
幸局有車輛,先請修妥備用,徐局長全家及丁夫人乘轎車先行,餘與孫處長拔吾攜眷同丁副主任敏之兄乘吉普車押後,因無司機,由局長内弟吳世佶兄挈眷駕駛。
時已軍警撤完,秩序大亂,甫至牛角沱;遇難民攔車,稍一驚慌,車即傾覆,忽遇石欄,阻未墜江,亦未傷人。
将棄車步行,随手一翻,蒙示四十八簽雲: 登山涉水正天寒兄弟姻親那得安不遇虎頭人一喚全家誰保汝重歡 疑曰:‘局長内弟駕車不安,但虎頭人如何得遇耶?’忽一自稱盧司機者,即請行人相助,将車拖起,立予修複,駕送疾
車行傍晚,不辨道路,忽陷深坑,若有物托其身軀,徐徐放下,車雖傾覆,人無傷損,得安返天津。
後回籍壽終于家。
二、夢撫腿愈徐性甫居士,現已在台出家。
前在上海被大卡車撞倒,摔在電杆上,兩腿都斷,住上海醫院治療數月,無法治好,後回沈家門家中靜養,終日不能動彈,痛苦非常。
幸全家信佛,母與姊及妻子等拜佛許願,并教其一心默念觀音聖号,以消業障。
忽夢菩薩示現女人,身穿黑服,教其伸出兩腳,為撫摩傷處。
痛極而醒,一無所見,覺兩腿能動,故意伸直,毫無痛苦,方知腿已不藥而愈。
喜出望外,感激淚零,因此終身吃素念佛,以報佛恩! 三、讓坐獲安長沙衡钰居士,遵母囑常念觀音聖号,故皆化險為夷。
民國廿九年乘火車至衡陽,轉汽車往江西吉安,駛至竹塔市停車時,下車喝茶,上車時,原在右邊之坐位,被人占坐,便将行李移至左邊坐下。
甫駛過木橋,為避讓對面而來之小轎車,司機失手将車盤向右轉過多,轟然一聲,跌下離路面丈餘之水田,幸遇電杆阻住,車窗玻璃均已粉碎,占坐之人,傷重緻死,衡跌行李上,安然無恙。
四、臨危轉安蘇州靈岩山住持妙真和尚,勤修淨業,常念佛及觀音聖号不辍。
民國三十二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時半,由蘇州乘公共汽車回木渎,經外跨塘第四号橋,橋身北邊已損,車由南邊駛過,因無欄杆,左後輪忽陷橋外,車遂向南傾側,乘客十九人,全倒車左,有一頭被撞破。
正危急萬分車将下傾入河之際,以車行甚速,倏忽已抵橋西平地。
而車之機件輪盤輪軸等完全損壞,惟汽缸未損,雖盡全車乘客之力,不能推動。
共赴橋南輪船埠改乘輪船,妙公告衆曰:‘此次臨危轉安,誠為希有,待我回山,敬建觀音普佛一堂,以忏各人宿業,敬請簽名。
’晚抵木渎,翌晨王文魁等同上靈岩瞻禮,承妙公招待,談及車禍,妙公曰:‘倘業障重者,雖處坦途,亦有不測之禍。
若能忏悔宿業,持戒念佛,雖命該罹難,仰仗佛慈加被,亦得逢兇化吉?反之,日日造殺盜淫諸惡業者,雖命該福壽康甯,待惡貫滿盈,亦難逃天譴,蓋因果循環,無非自召,天固無所用心也。
昨日之脫險,亦系各人平日存心善良,故得蒙佛與觀音冥祐耳。
’ 五、攜像獨安袁保坤,袁德常居士之弟也。
宅心仁厚,陰行慈善。
抗戰時寓重慶歌樂山,念佛及觀音菩薩益虔。
卅二年十一月中攜佛像乘汽車進城配鏡框供奉,讵在大霧中與對面來車互撞,同車十餘人皆頭破血流,司機腿折,獨袁一人竟未覺震動,但以一手抱柱,并未傾跌,毫無損傷。
所攜線香一盒,一枝未斷,惟電筒軋壞。
六、傷臂漸愈鐘詹寬鳳居士,住台中市複興路國際戲院對面。
三男進禮,民國四十二年秋十五歲,站在門口,被一運貨大卡車,因閃避路中遊戲之三個小孩,突緊急向右,将其沖倒,而車軸鈎其衣服,拖過電杆二枝,仍未刹住,急喊:‘我母信佛,觀音菩薩快來救我。
’連叫三聲,車即停住,幸未輾死。
惟左臂擦傷,血肉與砂石模糊不分,不易取完,住院四天,臂腫發黑,醫須将手鋸掉,免有性命之虞。
商請剜去腐爛皮肉和砂石一盤,當在旁直念救苦救難觀世音菩薩。
供西方三聖小像于病房,虔誠稱念,一連三次夢見觀音菩薩用楊枝淨水灑其痛手,立刻清涼,漸生肌長肉,恢複原狀。
七、佩像得救台灣劉胤龍,幼随父母念佛及大悲咒、白衣咒、觀音經等,數十年來從未間斷。
民國六十一年四月向觀世音月刊社索贈觀音聖像,常佩上衣右邊袋中。
六月十日赴友湯餅宴後,由李某以機車載送回家,因酒醉車走之字形,将其摔下,人車均壓其身。
但腦猶清醒,尚無痛苦,飄飄然如處雲霧中。
聞路人雲:‘此人死定矣,滿身是血,快通知警察。
’旋有人扶其坐起,覺左踝微痛,左肘被擦破皮,血和汗滴白衣上,分外醒目。
忽又聞路人雲:‘此人死而複活。
’實則未受重傷,而輕傷亦在左邊,顯蒙大士救護,從此信佛益笃。
按諸佛菩薩小聖像,隻宜供奉,萬不可佩帶身上,以免亵渎,獲罪無量。
雖乘車船飛機,或當沖鋒陷陣,或至危險之處,可恭敬佩帶,并默念觀音聖号,定蒙垂祐,履險如夷。
但向任何人或神作揖跪拜時,應先取放淨處,以免彼此罪過無量。
如大小便利,或至不潔淨處,亦應如此。
印光大師曾切責普勸,望均注意為盼!. 八、車毀人安民國三十八年一月偕内子鄭侶梅由北平脫險,經滬杭,轉湘鄂。
三月十八日由武昌返家,因公路班車客少停開,改乘往崇陽接貨空車,天雨疾駛,至鹹甯小嶺,忽滑墜懸崖下,餘仍端坐車中默念觀音聖号未停,内子獨不見,急大聲疾呼,始尋聲于車下救出,衣服盡濕,傷痛毫無。
據雲:‘車翻時傾出,似有人托放地上,車随後翻身墜下,幸十輪支柱,否則成齑粉矣。
’當地居民聞聲往救,佥雲:‘此地曾翻車數次,死傷甚多,惟此次車毀人安,非蒙佛祐能如是耶?’随搭軍車返裡,從此常念觀音聖号,愈颠沛流離,心愈誠而念愈勤也。
九、現身垂救三十八年夏任軍法局秘書,十一月廿七日匪又迫近重慶,奉命随政府遷成都,拟攜眷乘船未遂,候車至廿九日仍未撥到,請示觀音菩薩可否明日起程,蒙示六十九簽雲: 舍舟遵路總相宜慎勿嬉遊逐貴兒今日樽前兄與弟明朝仇敵又相随 驚曰:‘明日即陷敵矣,應速行。
’請再派員督催,至下午始撥到卡車一輛,僅能載文卷及駐衛憲兵。
幸局有車輛,先請修妥備用,徐局長全家及丁夫人乘轎車先行,餘與孫處長拔吾攜眷同丁副主任敏之兄乘吉普車押後,因無司機,由局長内弟吳世佶兄挈眷駕駛。
時已軍警撤完,秩序大亂,甫至牛角沱;遇難民攔車,稍一驚慌,車即傾覆,忽遇石欄,阻未墜江,亦未傷人。
将棄車步行,随手一翻,蒙示四十八簽雲: 登山涉水正天寒兄弟姻親那得安不遇虎頭人一喚全家誰保汝重歡 疑曰:‘局長内弟駕車不安,但虎頭人如何得遇耶?’忽一自稱盧司機者,即請行人相助,将車拖起,立予修複,駕送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