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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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智仁波切著 堪布索達吉譯 頂禮文殊師利上師! 般若的法相,就是已經或者能夠抵達現證諸法離戲智慧的無住涅槃;般若的事相,就是證悟大乘三聖道1一切萬法無有自性的部分。

    如果按照名稱來進行分類,則可分為自性般若、經典般若、道般若與果般若四種。

     自性般若:是指現量證悟諸法離戲智慧的對境,它與基般若是一個意思。

    其界限在大乘三聖道; 經典般若:以诠釋基道果般若為主的經論,也即以所宣說的名稱、詞句以及文字而顯現的種種有表色,就是經典般若的法相。

    其界限,是從未入道直至最後有際2; 道般若:能夠抵達現證一切萬法離戲智慧的無住涅槃之法,即為道般若的法相;以見道、修道及無學道三道為主的五道,即為道般若的事相。

    其界限,從真實的角度而言,是從大乘聖道開始;從假立的角度而言,則是從資糧道以及加行道開始; 果般若:徹底現證一切萬法離戲的究竟無住涅槃智慧,就是果般若的法相;佛地的如幻智慧,就是果般若的事相。

    其界限僅為佛地。

     真僞的差别: 基般若與果般若二者,為真實般若;而經典般若,則隻不過是假立般若而已;至于道般若,則真假二者兼備。

     陳那論師所說的“智慧度無二,彼慧即善逝。

    修彼具義故,論道立彼名”的密意,也就是為了表明它們之間的主從關系。

     作為經典般若的《現觀莊嚴論》,是以三智、四加行和法身果八事,以及八事所分細的七十義來闡釋般若的。

     八事中的第一事,就是遍智[一切相智]:能于一刹那間現見諸法一切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的智慧,就是遍智的法相。

    可分為兩種。

    其界限為佛位。

     道智[道相智]:了知三道無有自性,并依靠圓滿、成熟和修煉的方式,來現證空性的有學道智慧,就是道智的法相。

    可分為三種。

    其界限,為大乘五道。

     基智[一切智]:現證一切萬法補特伽羅人我為空性的片面智慧,就是基智的法相。

    可分為兩種。

    其界限,為小乘五道。

     正等加行[圓滿現觀一切相加行]:為了使三智所證獲得自在,而總攝無生三(智)進行修習的菩薩瑜伽,是正等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二十種加行。

    其界限,是從小資糧道直至十地之最後有際之間。

     頂加行:依靠正等加行,總攝無生三(智)進行修習而獲得自在的菩薩瑜伽,是頂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七種。

    其界限,是從暖位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次第加行[漸次加行]:為了使與三智識相同時生起的證悟獲得穩固,而次第修習三智之相的菩薩瑜伽,即是次第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三種。

    其界限,在漸悟者中,以聞思為主的,是從資糧道開始;而修行者,則是從暖位開始,直至最後有際之前(不包括最後有際)。

     刹那加行:次第修習三智的菩薩瑜伽,便是刹那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四種。

    其界限,僅在十地的最後。

     法身:修習加行所獲得的究竟之果,也即具備衆多無漏功德,便是果法身的法相。

    可分為四種。

    界限僅在佛地。

     在七十義中,首先是表示遍智的十法: 一、發心:以希求或者向往他利為因而引發,并以相應希求菩提果位為助伴的大乘殊勝意識,是大乘發心的法相。

    如果就本體而分,則可分為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兩種;如果以比喻而分,則可分為二十二種。

    其界限,是從小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二、教授:對于獲得大乘發心之義的方法,能夠無有錯謬地演說的能诠語,便是大乘教授的法相。

    以對境而分,可分為十種。

    其界限,相似的(教授),是從未入道(開始;一般的教授,是從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三、抉擇分[大乘加行道]:在大乘資糧道之後生起的,為勝解行地所攝的,具備五種差别法[特征]的現觀,即為抉擇分的法相。

    可分為四種。

    其界限唯在加行道。

     四、修行所依[修行所依自性住種性]:某種法界,便是此處所說的修行所依或者種性的法相。

    根據能依之法的差别而分類,則有十三種。

    此論直接指出,其界限是從小暖位直至最後有際。

     五、修行所緣:大乘修行人遣除增益基礎的所知[外境],即是修行所緣的法相。

    可分為十一種。

    沒有界限。

     六、修行所為:菩薩依照某種途徑而趨入修行所獲得的究竟成果,即是修行所為的法相。

    可分為三種。

    其界限為佛地。

     七、披甲修行[披甲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為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并在任何一種波羅蜜多中,都各自攝持了六種波羅蜜多,從而進行修持,即是披甲修行的法相。

    可分為三十六種。

    其界限,是從資糧道直至最後有際。

     八、趨入修行[趣入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為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并主要以修所生慧所攝持的趨入大乘行為,便是趨入修行的法相。

    可分為九種。

    其界限,是從暖位直至最後有際。

     九、資糧修行[資糧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為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并能直接産生自果大菩提,即是資糧修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七種。

    界限,前面的十五種(資糧)是從世第一法直至最後有際,而地資糧與對治資糧二者則存在于十地。

     十、定生修行[決定出生正行]:依靠大乘發心,為了獲得無上菩提,而修持兩種利益,最終必定會産生遍智,即是定生修行的法相。

    可分為八種。

    其界限,為十地的殊勝道。

     表示道智的十一法: 一、道智支分:以道智的因、本體以及果法中的任何一種所攝的功德,就是道智支分的法相。

    可分為五種。

    其界限,是從未入道直至最後有際。

     二、弟子聲聞道[聲聞道智之道相智]:以攝受所調化的聲聞種性,而令其證達聲聞道之所緣不可得[聲聞道所證悟的無我空性部分]的菩薩聖智,便是弟子聲聞道的法相。

    如果以對境而分,則可分為聲聞聖道以及加行道的不可得智慧[空性智慧]兩種。

    其界限,為大乘五道。

     三、獨覺道[獨覺道智之道相智]以攝受所調化的獨覺種性,而令其證達獨覺道之所緣不可得[獨覺道所證悟的無我空性部分]的菩薩聖智,便是獨覺道的法相。

    其分類與界限同前。

     四、大乘見道:尚未産生無漏修道之前的,證悟兩種無我的出世間智慧,便是大乘見道的法相。

    可分為十六種忍智。

    其界限,是從獲得見道果位的當下直至修道即将生起之際。

     五、修道功用[大乘修道作用]:修道成果的功德,即是修道功用的法相。

    可分為六種。

    其界限,是從獲得修道的第二刹那,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六、勝解修道:堅定不移地深信母般若是三利[自利、他利、俱利]之源泉的有漏修道,即是勝解修道的法相。

    可分為二十七種。

    其界限,自利勝解,是從二地直至七地之間;俱利勝解,是在八地與九地;他利勝解,是在十地的後得之位。

     七、勝解修道功德[勝解修道勝利]:佛陀以及上地菩薩,對獲得勝解修道果位的菩薩生起歡喜,以及宣說住于其位之功德方面的任何一種贊美、承事和稱揚,即是勝解修道功德的法相。

    其分類與界限同前。

     八、回向修道:為了利他,而将善業轉為圓滿菩提支分的有漏修道,即是回向修道的法相。

    可分為十二種。

    其界限,是從二地直至十地之間。

     九、随喜修道:對于自他所作善業生起歡喜的有漏修道,即是随喜修道的法相。

    可分為世俗與勝義兩種有境。

    其界限,是從二地直至十地之間。

     十、修行修道[引發修道]:成為究竟證悟之因的無漏修道,即是修行修道的法相。

    可分為五種。

    其界限,是從二地直至十地之間。

     十一、清淨修道:成為究竟所斷之因的無漏修道,即是清淨修道的法相。

    針對九種修斷,而可分為九種。

    其界限同前。

     表示基智的九法: 一、智不住生死基智[由智不住三有之道智]:以證悟三世為無有自性的平等性之智慧,而滅除生死有邊的菩薩智慧,便是智不住生死基智的法相。

    其界限,為大乘五道。

     二、悲不住涅槃基智[由悲不住涅槃之道智]:以殊勝發心之力而能滅除寂滅邊的智慧,便是悲不住涅槃基智的法相。

    其界限,為大乘五道。

     三、遠基智[于果般若母遙遠之一切智]:被對基道果三者的相執所束縛,而無力對治這些執著的基智,即是遠基智的法相。

    其界限,為小乘五道。

     四、近基智[于果般若鄰近之一切智]:證達具備殊勝之方便智慧的基位[諸法]無自性智慧,即是近基智的法相。

    其界限,為大乘五道。

     五、所治基智[所治品之一切智]:因颠倒執著于基位[諸法]實相而被束縛,從而成為菩薩之所斷的基智,即為所治基智的法相。

    其界限,為小乘五道。

     六、能治基智[能治品一切智]:因證悟基位[諸法]無有自性,從而能夠對治于基位[諸法]之相執的智慧,便是能治基智的法相。

    其界限,為大乘五道。

     七、基智加行[一切智加行]:通過斷除對于色法等等的耽執,而能間接引發聲聞、獨覺加行的修道,便是基智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種。

    其界限,是從資糧道直至十地之間。

     八、菩薩加行平等性[一切智加行平等性]:因修持基智加行,從而能斷除對各種外境以及有境的安立,便是菩薩加行平等性的法相。

    其分類為,十種加行各有四種,總共為四十種。

    其界限同前。

     九、基智見道[通達聲聞住種類之見道]:徹見遠離三十二種增益之真谛,并能間接引發小乘見道,便是基智見道的法相。

    其界限同前。

     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 一、加行相[圓加行所修之行相]:加行所修的對境或者智慧差别,便是加行相的法相。

    可分為一百七十三種。

    其界限,以識相的角度而言,是從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二、加行[能修諸加行]:為了獲得自在,而總攝三智進行修持的(菩薩)瑜伽,便是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二十種。

    其界限,是從小資糧道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三、加行功德:因修習加行而獲得的暫時與究竟功德,即是加行功德的法相。

    可分為十四種。

    其界限,是從大乘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

     四、加行過失:對加行的生起以及增上作阻礙的魔業,便是加行過失的法相。

    可分為四十六種。

    其界限,在七地以下。

     五、加行性相[加行定相]:表示大乘加行本體或者功能的智慧便是加行性相的法相。

    可分為九十一種。

    其界限,是從大乘資糧道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六、大乘順解脫分:能夠利益遠離(痛苦)之殊勝法,但其體性尚不屬于清淨善根位階段的道,即是大乘順解脫分的法相。

    可分為五種。

    其界限,是從入道直至獲得加行道果位之間。

     七、大乘順抉擇分:具有緣衆生為對境的殊勝之相,并以修所生慧為主體的勝解行智慧,便是大乘順抉擇分的法相。

    可分為四種。

    其界限,在暖等四位。

     八、有學不還[有學不退轉相]:具備不堕有寂任一邊際确定标志的菩薩,便是有學不還的法相。

    可分為分别住于加行道、見道、修道三道的三種。

    其界限,是從大乘暖位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三有涅槃平等加行]:以證悟輪涅二者無有自性而進行修習的加行,即是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的法相。

    其界限,相似的,是從大乘資糧道開始;而真實的,則在(三)清淨地。

     十、清淨刹土加行:能使自己将來成佛的刹土之器情二世間都遠離過患,即是清淨刹土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兩種。

    其界限,相似的,是從大乘資糧道開始;而殊勝的,則在(三)清淨地。

     十一、方便善巧加行:能了知行持方便善巧的十種對境[十種方便善巧]是應時還是非時的加行,即是方便善巧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種。

    其界限,相似的,是從大乘資糧道開始;而主要的,則在(三)清淨地。

     表示頂加行的八種法: 一、暖頂加行[具足十二相狀之頂加行]:暖位所攝的總攝修習之标志殊勝者,即是标志(頂加行)[暖頂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二種。

    其界限在暖位。

     二、頂頂加行[福德增長之頂加行]:加行道頂位所攝的總攝修習之殊勝增長階段,即是相增長(加行)[頂頂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六種。

    其界限,在大乘加行道頂位。

     三、忍頂加行[堅固頂加行]:為忍位所攝的,對于三智的任何一種證悟以及不舍衆生之利都已獲得堅固的頂位,即是堅固(加行)[忍頂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兩種堅固。

     四、世第一法頂加行[心遍住頂加行]:四種菩薩對于随喜發心之義能夠一心專注而安住的頂位,為世第一法所攝,即是心遍住加行[世第一法頂加行]的法相。

     五、見道頂加行:對于見道所斷之妄念能夠特别對治的總攝修習殊勝(三智)者,即是見道頂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針對四種妄念的四種對治。

     六、修道頂加行:對于修道所斷之妄念能夠特别對治的總攝修習殊勝(三智)者,即為修道頂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針對四種妄念的四種對治。

     七、無間頂加行[無間道之頂加行]:成為遍智親因3的總攝修習殊勝(三智)者,即為無間頂加行的法相。

    其界限,僅為最後有際。

     八)應遣邪行:颠倒執著二谛之無知,即是應遣邪行的法相。

    可分為十六種。

    其界限,從未入道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還有一種說法,是直至七地之間。

     表示次第加行的十三種法: 一、布施次第加行:為了(三智之相)能獲得穩固,而以修持布施波羅蜜多所攝持的,次第修習三智之相的菩薩瑜伽,便是布施次第加行的法相。

     位于其後的(二、持戒次第加行;三、忍辱次第加行;四、精進次第加行;五、靜慮次第加行;六、般若次第加行等)五種波羅蜜多加行也可依此類推; 七、随念佛次第加行:為了(三智之相)能獲得穩固,而以二谛随念佛陀的方式,次第修習三智之相的菩薩瑜伽,即是随念佛次第加行的法相。

     位于其後的(八、随念法次第加行;九、随念僧次第加行;十、随念戒次第加行;十一、随念天次第加行;十二、随念舍次第加行等)随念次第也可依此類推; 十三、無實性智次第加行[法無性自性漸次加行]:為了(三智之相)能獲得穩固,而以證達一切萬法真實本體無有差别的方式,次第修習三智之相的菩薩瑜伽,即是無實性智次第加行的法相。

     刹那加行 在獲得穩固之後,而對三智諸相于一刹那間同時進行修習的菩薩瑜伽,便是刹那加行的法相。

    可分為四種: 一、非異熟刹那加行:在行持布施等每一個學處當中,都含攝了一切無漏法,通達以本體聚集的方式而攝持于其中的,徹底圓滿之修持,也是刻苦精勤的觀修達緻究竟的力量所導緻的。

     二、異熟刹那加行:就是若從何時起能獲證最後有際的無間刹那——以無勤而獲的形式成熟或者圓滿的,從法性當中所産生的無間道,也即自性中本體原本無垢的諸無漏白淨法之自性,或者以與其不可分離的方式而成為其本體的般若波羅蜜多現空雙運之空性。

     三、無相刹那加行:在有學道期間,由具備布施等所有道相的行持,而于輪涅諸法如同夢寐般住于現空雙運之境界,當修持達到究竟之際,則能通達清淨染污諸法不存在生、滅、一、異等法相的自性。

    也就是說,所謂最後有際之刹那智慧,也即一刹那能證達上述境界的智慧。

     四、無二刹那加行:如同假如對夢境中的外境諸現象,與能夠現見彼等現象的有境——意識進行觀察,則不能見到有什麼境與有境是異體的二相。

    這一切,都隻不過是心性的顯現而已一樣。

    輪涅諸法在實相當中,也是無有能所二取,并以平等一體的方式而存在的。

    以最後有際的一刹那智慧,就能如理如實地按照這些特性的存在方式而現見,故稱之為“無二刹那加行”。

     其界限,僅在最後有際。

     表示果法身的四法: 一、自性身:法界自性清淨,所有客塵也清淨的究竟滅谛,即是自性身的法相。

     二、報身:于所調諸衆當中,唯于菩薩前所顯現的色身,并為化身之增上緣,即是報身的法相。

     三、化身:由報身之增上緣所産生的,顯現為調服衆多清淨與不清淨衆生的色身,即是化身的法相。

    可分為四種。

     四、法身:成就佛地之究竟智慧,即是法身的法相。

    可分為二十一種無漏法。

     順便說一下事業的法相:即由法身增上緣所産生的善法功德。

    可分為二十七種。

    其界限,作者具有的部分,唯為佛地;所作之境具有的部分,則是從未入道開始就存在的—— 《現觀莊嚴論》頌詞 彌勒菩薩造頌 法尊法師譯4 敬禮一切諸佛菩薩 求寂聲聞由遍智引導令趣最寂滅 諸樂饒益衆生者道智令成世間利 諸佛由具種相智宣此種種衆相法 具為聲緣菩薩佛四聖衆母我敬禮 大師于此說一切相智道 非餘所能領于十法行性 經義住正念具慧者能見 為令易解故是造論所為 般若波羅密以八事正說 遍相智道智次一切智性 一切相現觀至頂及漸次 刹那證菩提及法身為八 發心與教授四種抉擇分 正行之所依謂法界自性 諸所緣所為甲铠趣入事 資糧及出生是佛遍相智 令其隐闇等弟子麟喻道 此及他功德大勝利見道 作用及勝解贊事并稱揚 回向與随喜無上作意等 修持最清淨是名為修道 諸聰智菩薩如是說道智 智不住諸有悲不滞涅槃 非方便則遠方便即非遙 所治能治品加行平等性 聲聞等見道一切智如是 行相諸加行德失及性相 順解脫抉擇有學不退衆 有寂靜平等無上清淨刹 滿證一切相此具善方便 此相及增長堅穩心遍住 見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别 四種能對治無間三摩地 并諸邪執著是為頂現觀 漸次現觀中有十三種法 刹那證菩提由相分四種 自性圓滿報如是餘化身 法身并事業四相正宣說 發心為利他求正等菩提 彼彼如經中略廣門宣說 如地金月火藏寶源大海 金剛山藥友如意寶日歌 王庫及大路車乘與泉水 雅聲河流雲分二十二種 修行及諸谛佛陀等三寶 不耽著不疲周遍攝持道 五眼六通德見道并修道 應知此即是十教授體性 諸鈍根利根信見至家家 一間中生般行無行究竟 三超往有頂壞色貪現法 寂滅及身證麟喻共二十 所緣及行相因緣并攝持 菩薩救世者如暖等體性 依具四分别分下中上品 勝出諸聲聞及以諸麟喻 所緣無常等是四谛等相 行相破著等是得三乘因 色等離聚散住假立無說 色等不安住其體無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無常等 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執著諸法不見彼相故 智慧所觀察一切無所得 色等無自性彼無即為性 無生無出離清淨及無相 由不依彼相非勝解無想 正定定作用授記盡執著 三互為一性正定不分别 是順抉擇分下中上三品 由所依對治二所取分别 由愚蘊等别彼各有九種 由實有假有能取亦分二 自在我等體蘊等依亦爾 心不驚怖等宣說無性等 棄舍所治品應知為攝持 通達有六法對治與斷除 彼等皆永盡具智慧悲愍 不共諸弟子利他漸次行 智無功用轉所依名種性 法界無差别種性不應異 由能依法異故說彼差别 所緣一切法此複為善等 若世間所知及諸出世間 有漏無漏法諸有為無為 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勝諸有情心及斷智為三 當知此三大自覺所為事 由彼等别别皆攝施等六 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經說 靜慮無色定施等道慈等 成就無所得三輪善清淨 所為及六通于一切相智 能趣入正行當知升大乘 悲及施等六并修止觀道 及以雙運道諸善權方便 智福與諸道陀羅尼十地 能對治當知資糧行次第 由十種修治當能得初地 意樂饒益事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求正法所緣 常發出離心愛樂見佛身 開闡正法教谛語為第十 彼性不可得當知名修治 戒報恩安忍極喜及大悲 承事敬師聞第八勤施等 多聞無厭足無染行法施 嚴淨成佛刹不厭倦眷屬 及有慚有愧五種無著性 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儀 不舍諸學處诃厭諸欲樂 寂滅舍衆物不沒無顧戀 親識及悭家樂猥雜而住 自贊及毀他十不善業道 驕慢與颠倒惡慧忍煩惱 遠離此十事證得第五地 施戒忍精進靜慮慧圓滿 于弟子麟喻舍喜舍怖心 見求無愁戚盡舍無憂悔 雖貧不厭求證得第六地 執我及有情命與數取趣 斷常及相因蘊界并諸處 住三界貪著其心遍怯退 于三寶屍羅起彼見執著 诤論于空性遠空性過失 由離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知三解脫門三輪皆清淨 大悲無執著法平等一理 知無生知忍說諸法一相 滅除諸分别離想見煩惱 奢摩他定思善毘缽舍那 内心善調伏一切無礙智 非貪地随欲等遊諸佛土 一切善現身共為二十種 知諸有情意遊戲諸神通 修微妙佛刹觀故親近佛 知根淨佛土安住如幻事 故思受三有說此八種業 無邊諸誓願了知天等語 辯說如懸河入胎最第一 種姓族圓滿眷屬及生身 出家菩提樹圓滿諸功德 超過九地已若智住佛地 應知此即是菩薩第十地 見修諸道中所能取分别 由滅除彼故說八種對治 所為及平等利有情無用 超二邊出生證得相出生 一切相智性道有境出生 當知此八種是出生正行 調伏諸天故放光令隐闇 境決定普遍本性及事業 道相智理中由諸四聖谛 行相不可得當知聲聞道 聖聲聞道中由色等空故 空無别為暖由彼無所得 許為至頂位忍位于色等 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廣說無住即名第一法 由佛以現智不見諸法故 自覺自證故亦不依他教 是故當宣說麟喻智甚深 若誰于何義欲聞如何說 于彼彼彼義無聲如是現 遠所取分别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攝為麟喻道 開闡假法性無違相為暖 頂由達色等無滅等所顯 忍由内空等不執色等故 色等無生等相為第一法 由谛與谛上忍智四刹那 說此道相智見道具功德 真如與諸智無互能所依 故不許差别廣大無能量 無量無二邊住彼于色等 執為佛自性無取無舍等 慈等及空性證得佛陀性 遍攝諸淨法除遣諸苦病 滅除涅槃執諸佛守護等 不殺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 回向大菩提是道智刹那 遍息敬一切能勝諸煩惱 禍患不能害菩提供養依 勝解謂自利俱利及利他 當知此三種各有下中上 别别為三品又以下下等 複各分為三共二十七種 般若波羅蜜于諸勝解位 由三種九聚贊事及稱揚 殊勝遍回向其作用最勝 無所得行相不颠倒體性 遠離佛福品自性念行境 有方便無相諸佛所随喜 不系于三界下中及上品 是餘三回向生大福為性 由方便無得随喜諸善根 是此中所說修随喜作意 此自性殊勝一切無作行 立法不可得是大義利性 依佛及施等善巧諸方便 此是勝解因諸法衰損因 謂魔所魅著不信解深法 執著五蘊等惡友所攝持 果法清淨性即色等清淨 以彼二無異不可分故淨 惑所知三道斷故為弟子 麟喻佛子淨佛一切最淨 對治九地中上上等諸垢 謂由下下等諸道能清淨 由斷诤門中道能量所量 由是平等性遍對治三界 非此岸彼岸不住其中間 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 彼由緣相門非方便故遠 由善巧方便即說為鄰近 色蘊等空性三世所系法 施等菩提分行想所治品 施等無我執于此令他行 此滅貪著邊執佛等微細 法道最甚深自性遠離故 知諸法性一故能斷貪著 由遣除見等故說難通達 色等不可知故為不思議 如是一切智所治能治品 無餘諸差别當知如經說 色等無常等未圓滿圓滿 及于無貪性破實行加行 不變無造者三難行加行 如根性得果故許為有果 不依仗于他證知七現事 不執著色等四種平等性 苦等諸聖谛法智及類智 忍智刹那性一切智見道 色非常無常出二邊清淨 無生無滅等如虛空離貪 脫離諸攝持自性不可說 由宣說此義不能惠施他 皆悉不可得畢竟淨無病 斷除諸惡趣證果無分别 不系屬諸相于義名二種 其識無有生一切智刹那 如是此及此又此三段文 當知即顯示此三品圓滿 一切智差别行相為能相 由三種智故許行相為三 始從無邊相乃至無動相 三谛各有四道中說十五 于因道及苦滅中如次第 說彼有八七五及十六相 始從四念住究竟諸佛相 道谛随順中由三智分别 弟子及菩薩諸佛如次第 許為三十七卅四三十九 昔承事諸佛佛所種善根 善知識攝受是聞此法器 親近佛問答及行施戒等 諸勝者許此是受持等器 不住色等故遮彼加行故 彼真如深故此等難測故 此等無量故劬勞久證故 授記不退轉出離及無間 近菩提速疾利他無增減 不見法非法色等不思議 色等諸行相自性無分别 能與珍寶果清淨及結界 摧伏魔力等十四種功德 當知諸過失有四十六種 由何相當知即性相分三 謂智勝作用自性亦所相 知如來出現世界無壞性 有情諸心行心略及外散 知無盡行相有貪等及無 廣大無量心識無法诠說 及心不可見了知心出等 除此等所餘知真如行相 能仁證真如複為他開示 是攝一切智品中諸智相 空性及無相并舍棄諸願 無生無滅等法性無破壞 無作無分别差别無性相 道相智品中許為諸智相 依彼自法住恭敬善知識 令其生歡喜供養無作用 及了知遍行能示現無見 世間真空相說知及現見 不思議寂靜世間滅想滅 一切相智中是說諸智相 由難思等别勝進谛行境 十六刹那心說名殊勝相 不思議無等超越諸量數 攝聖智者了證知諸不共 通疾無增減修行及正行 所緣與所依一切并攝受 及無味當知十六殊勝性 由此勝餘道故名殊勝道 作利樂濟拔救護諸人等 作宅舍友軍洲渚及導師 并任運所作不證三乘果 最後作所依此即作用相 離煩惱狀貌障品及對治 難行與決定所為無所得 破一切執著及名有所緣 不順無障礙無基無去生 真如不可得此十六自性 由如所相事許為第四相 無相善施等正行而善巧 一切相品中謂順解脫分 緣佛等淨信精進行施等 意樂圓滿念無分别等持 知一切諸法智慧共為五 利易證菩提許鈍根難證 此暖等所緣贊一切有情 緣彼心平等說有十種相 自滅除諸惡安住布施等 亦令他住彼贊同法為頂 如是于忍位依自他知谛 如是第一法成熟有情等 從順抉擇分見修諸道中 所住諸菩薩是此不退衆 由說于色等轉等二十相 即住抉擇分所有不退相 由于色等轉盡疑惑無暇 自安住善法亦令他安住 于他行施等深義無猶豫 身等修慈行不共五蓋住 摧伏諸随眠具正念正知 衣等恒潔淨身不生諸蟲 心無曲杜多及無悭吝等 成就法性行利他求地獄 非他能牽引魔開顯似道 了知彼是魔諸佛歡喜行 由此二十相諸住暖頂忍 世第一法衆不退大菩提 見道中忍智十六刹那心 當知此即是菩薩不退相 遣除色等想心堅退小乘 永盡靜慮等所有諸支分 身心輕利性巧便行諸欲 常修淨梵行善清淨正命 蘊等諸留難資糧及根等 戰事悭吝等加行及随行 不得塵許法安住三地中 于自地決定為法舍身命 此十六刹那是住見道位 智者不退相 修道謂甚深其深空性等 甚深離增益及損減邊際 于順抉擇分見道修道中 有數思稱量及觀察修道 此常相續故諸下中上品 由下下等别許為九種相 經說無數等非勝義可爾 佛許是世俗大悲等流果 不可說性中不可有增減 則所說修道何斷複何得 如所說菩提此辦所欲事 菩提真如相此亦彼為相 初心證菩提非理亦非後 由燈喻道理顯八深法性 生滅與真如所知及能知 正行并無二巧便皆甚深 諸法同夢故不分别有靜 無業等問難如經已盡答 如有情世間器世未清淨 修治令清淨即嚴淨佛土 境及此加行超過諸魔怨 無住如願力及不共行相 無著無所得無相盡諸願 相狀與無量十方便善巧 夢亦于諸法觀知如夢等 是至頂加行所有十二相 盡瞻部有情供佛善根等 衆多善為喻說十六增長 由三智諸法圓滿最無上 不舍利有情說名為堅穩 四洲及小千中大千為喻 以無量福德宣說三摩地 轉趣及退還其所取分别 當知各有九非如其境性 由異生聖别分有情實假 是能取分别彼各有九性 若所取真如彼執為誰性 如是彼執著自性空為相 自性及種性正修行諸道 智所緣無亂所治品能治 自内證作用彼業所造果 是為轉趣品所有九分别 堕三有寂滅故智德下劣 無有攝受者道相不圓滿 由他緣而行所為義颠倒 少分及種種于住行愚蒙 及于随行相九分别體性 是所退還品聲聞等心起 所取及所舍作意與諸界 三者相系屬安住與執著 法義唯假立貪欲及對治 失壞如欲行當知初能取 不如所為生執道為非道 謂生俱有滅具不具道性 安住壞種性無希求無因 及緣諸敵者是餘取分别 為他示菩提其因謂付囑 證彼無間因具多福德相 垢盡無生智說為大菩提 無盡無生故彼如次應知 無滅自性中謂當以見道 盡何分别種得何無生相 若有餘實法而于所知上 說師盡諸障吾以彼為奇 此中無所遣亦無少可立 于正性正觀正見而解脫 施等一一中彼等互攝入 一刹那忍攝是此中見道 次由入獅子奮迅三摩地 觀察諸緣起随順及回逆 滅盡等九定修往還二相 後以欲界攝非定心為間 超越入諸定超一二三四 及五六七八至滅定不同 略标及廣釋佛以護不攝 無三世功德及于三妙道 所取初分别加行相行境 次許心心所轉趣時有境 不發菩提心不作意菩提 作意小乘法不思大菩提 有修與無修及與彼相反 非如義分别當知屬修道 施設有情境施設法不空 貪著簡擇性為寂事三乘 受供不清淨破壞諸正行 經說是第一能取應當知 設有情及因由此所摧害 故是修道系其餘九違品 如自所緣性三智障有三 靜道真如等相應不相應 不等及苦等諸煩惱自性 及無二愚蒙為最後分别 如諸病痊愈常時獲安穩 恒修衆生樂一切勝功德 如衆流歸海勝果所莊嚴 上品位菩薩任運而依附 安立三千生聲聞麟喻德 及離生菩薩衆善為譬喻 經以無量福明佛無間道 無間三摩地證一切相智 無性為所緣正念為增上 寂靜為行相愛說者常難 于所緣證成及明所緣性 一切相智智勝義世俗谛 加行與三寶巧便佛現觀 颠倒及道性能治所治品 性相并修習說者邪分别 依一切相智說為十六種 布施至般若随念于佛等 法無性自性許為漸次行 施等一一中攝諸無漏法 當知即能仁一刹那智德 猶如諸士夫動一處水輪 一切頓轉動刹那智亦爾 若時起異熟法性中所生 諸白法般若即一刹那智 由布施等行諸法如夢住 一刹那能證諸法無相性 如夢與能見不見有二相 一刹那能見諸法無二性 能仁自性身得諸無漏法 一切種清淨彼自性為相 順菩提分法無量及解脫 九次第等至十遍處自體 最為殊勝處差别有八種 無诤與願智神通無礙解 四一切清淨十自在十力 四種無所畏及三種不護 并三種念住無忘失法性 永害諸随眠大悲諸衆生 唯佛不共法說有十八種 及一切相智說名為法身 聲聞無诤定離見者煩惱 佛無诤永斷聚落等煩惱 佛所有願智任運無礙著 無障礙常住普答一切問 若善因成熟于彼彼所化 爾時能饒益即于彼彼現 如天雖降雨種壞不發芽 諸佛雖出世無根不獲善 如是事廣大故說佛為遍 即此無盡故亦可說為常 許三十二相八十随好性 受用大乘故名佛受用身 手足輪相具足底如龜腹 手足指網連柔軟極細嫩 身七處充滿手足指纖長 跟廣身洪直足膝骨不突 諸毛皆上靡如瑿泥耶 雙臂形長妙陰藏密第一 皮金色細薄孔一毛右旋 眉間毫相嚴上身如獅子 髆圓實項豐非勝現勝昧 身量縱橫等譬諾瞿陀樹 頂肉髻圓顯舌廣長梵音 兩頰如獅王齒潔白平齊 諸齒極細密數量滿四十 绀目牛王睫妙相三十二 此中此此相所有能生因 由彼彼圓滿能感此諸相 迎送師長等正受堅固住 習近四攝事布施妙資财 救放所殺生增長受善等 是能生因相如經所宣說 佛爪赤銅色潤澤高諸指 圓滿而纖長脈不現無結 踝隐足平整行步如獅象 鵝牛王右旋妙直進端莊 光潔身相稱潔淨軟清淨 衆相皆圓滿身廣大微妙 步均勻雙目清淨身細嫩 身無怯充實其身極堅實 肢體善舒展顧視淨無翳 腰圓而勻稱無凹陷便便 臍深臍右旋為衆所樂見 行淨身無疣無諸黑黡點 手軟如木棉手紋明深長 面門不太長唇紅如頻婆 舌柔軟微薄赤紅發雷音 語美妙牙圓鋒利白平齊 漸細鼻高隆清淨最第一 眼廣眼睫美猶如蓮花瓣 眉修長細軟潤澤毛齊整 手長滿耳齊耳根不衰退 額部善分展開廣頂周圓 發绀青如蜂稠密軟不亂 不澀出妙香能奪衆生意 德紋相吉祥是為佛随好 若乃至三有于衆生平等 作種種利益佛化身無斷 如是盡生死此事業無斷 諸趣寂滅業安立四攝事 令知諸雜染及知諸清淨 有情如證義六波羅蜜多 佛道自性空盡滅二戲論 假名無所得成熟諸有情 及立菩薩道遣除諸執著 得菩提嚴淨佛土及決定 無量有情利親近佛等德 菩提分諸業不失壞見谛 遠離諸颠倒無彼根本理 清淨及資糧有為與無為 悉不知有異安立大涅槃 許法身事業有二十七種 相及彼加行彼極彼漸次 彼竟彼異熟餘六種略義 初境有三種因四加行性 法身事業果餘三種略表 《現觀莊嚴智度竅訣論》,由至尊彌勒怙主撰著圓滿。

     印度堪布博雅嘎紮巴,與主校大譯師——僧人嘎瓦吉祥積翻譯、校對并訂正。

    後來又經班智達無死尊者,與比丘具慧之智譯師重新翻譯、校對與訂正—— 《現觀莊嚴論》注疏科判 甲一、論名之義分三52 乙一、翻譯論名52 乙二、宣說論名53 乙三、論名之必要60 甲二、譯禮60 甲三、論義分二61 乙一、造論分支分二61 丙一、令所調諸衆生信之支分——書首禮贊61 丙二、令智者趨入論典之支分——必要關聯63 乙二、所造正論分三64 丙一、針對欣樂廣講者之八現觀分類分二64 丁一、以結語略宣分二64 戊一、略說論題64 戊二、廣講論支65 丁二、廣講彼等之義分三76 戊一、廣講所抉擇之三智分三76 己一、廣講所得遍智分四77 庚一、道之自性——發心分二77 辛一、發心之法相分二77 壬一、真實法相77 壬二、法相與佛經之關聯79 辛二、發心之分類80 庚二、接受令發心清淨之教授分二83 辛一、總說教授分四83 壬一、開示修行自性之教授84 壬二、開示所緣境四谛之教授87 壬三、開示所依三寶之教授88 壬四、開示修行圓滿之因分四90 癸一、開示斷除修行違品之因90 癸二、開示修行不依他法而轉之因91 癸三、開示修行功德圓滿之因93 癸四、開示修行究竟之因93 辛二、别說難以通達之理94 庚三、教授之果——抉擇分分二102 辛一、略說本體102 辛二、廣講特法分三104 壬一、宣說所緣、行相與因緣三者分二104 癸一、廣講加行道之所緣及行相分四104 子一、暖位之所緣及行相104 子二、頂位之所緣及行相107 子三、忍位之所緣及行相108 子四、世第一法之所緣及行相110 癸二、結語112 壬二、宣說所具法分别念分二112 癸一、所取分别念112 癸二、能取分别念115 壬三、宣說善知識之特征117 庚四、無有颠倒地修持教授之義分四119 辛一、修行所依分二119 壬一、種性之分類119 壬二、斷除分類之争辯分二124 癸一、争辯124 癸二、答複124 辛二、修行所緣124 辛三、修行所為126 辛四、修行自體分四127 壬一、内心披戴铠甲的披甲修行127 壬二、以加行而趨入的趨入修行128 壬三、能使趨入究竟的資糧修行分二132 癸一、總說132 癸二、别說難以通達之理分二137 子一、地資糧分二137 醜一、從修治之角度宣說九地分九137 寅一、一地之修治分三137 卯一、略說137 卯二、廣說141 卯三、攝義143 寅二、二地之修治143 寅三、三地之修治144 寅四、四地之修治144 寅五、五地之修治146 寅六、六地之修治147 寅七、七地之修治分二148 卯一、二十種所斷148 卯二、二十種對治150 寅八、八地之修治152 寅九、九地之修治153 醜二、從果的角度宣說十地155 子二、對治資糧157 壬四、究竟的定生修行158 己二、廣講能得之道智分二161 庚一、道智之支分161 庚二、道智之整體或能依道智之特征分三164 辛一、聲聞之道智分二164 壬一、道之本體164 壬二、道智之因法——順抉擇分167 辛二、緣覺之道智分三168 壬一、行者所依之特征分二168 癸一、特征主體169 癸二、遣除疑惑171 壬二、所行道之本體171 壬三、道智之因法——順抉擇分172 辛三、菩薩之道智分二173 壬一、見道之道智分二173 癸一、略說本體173 癸二、廣說修持之相分二175 子一、廣說分四175 醜一、苦谛之相175 醜二、集谛之相176 醜三、滅谛之相177 醜四、道谛之相178 子二、攝義179 壬二、修道之道智分二179 癸一、修道功用179 癸二、具作用之真實修道分二181 子一、後得有漏修道分三181 醜一、勝解修道分二181 寅一、真實之勝解修道181 寅二、勝解修道功德184 醜二、回向修道186 醜三、随喜修道190 子二、入定之自體無漏修道分二191 醜一、現前功德的修行修道191 醜二、清除垢染的清淨修道分二192 寅一、清淨修道之因分二192 卯一、生起之因192 卯二、旁說不生之因192 寅二、清淨修道之自性分二193 卯一、總說清淨修道193 卯二、别說清淨修道分二195 辰一、清淨果法之分類195 辰二、此分類合理之因分二196 巳一、真實之因196 巳二、遣除于此之疑196 己三、廣講所斷基智分五199 庚一、基智自性199 庚二、基智差别分二201 辛一、遠近之差别201 辛二、所治能治之差别分二201 壬一、所治能治分二201 癸一、宣說基道之所治能治分二202 子一、宣說所治202 子二、宣說能治202 癸二、宣說果之所治能治分四202 子一、所治貪著之本體202 子二、所治貪著之因203 子三、貪著之能治203 子四、此因所引之餘義203 壬二、結語204 庚三、基智分類205 庚三、如何修持之理分二205 辛一、所修加行之本體205 辛二、加行之平等性208 庚五、如此修持之果分二209 辛一、略說209 辛二、廣說209 庚六、三智之結語212 戊二、廣講所修之四加行分二213 己一、廣講自在之因果分二213 庚一、廣講自在之因——正等加行分二213 辛一、相續中所生之殊勝加行分四213 壬一、加行之相分二213 癸一、略說213 癸二、廣說分三214 子一、基智之相214 子二、道智之相217 子三、遍智之相221 壬二、加行修持者補特伽羅228 壬三、加行之自體229 壬四、加行之前行法分四233 癸一、所獲功德233 癸二、所舍過失235 癸三、所知性相分二241 子一、從本體角度略說241 子二、從分類角度廣講分四244 醜一、智相分三244 寅一、基智加行之智相244 寅二、道智加行之智相249 寅三、遍智加行之智相251 醜二、勝相分二253 寅一、略宣254 寅二、廣釋254 醜三、作用相分三258 寅一、基智加行之作相258 寅二、道智加行之作相259 寅三、遍智加行之作相260 醜四、自性相分三261 寅一、基智加行之自性相261 寅二、道智加行之自性相262 寅三、遍智加行之自性相263 癸四、相續所依之順解脫分分二265 子一、本體265 子二、分類分二266 醜一、本體之分類266 醜二、相續之分類267 辛二、相續中生起殊勝加行之觀修次第分三268 壬一、相續中生起殊勝加行之時段268 壬二、生起不退轉相所依之補特伽羅分二271 癸一、略說不退轉相所依補特伽羅271 癸二、廣說不退轉相之分類分三274 子一、加行道不退轉相分二274 醜一、略說274 醜二、廣述分四274 寅一、暖位之相274 寅二、頂位之相276 寅三、忍位之相277 寅四、世第一法位之相278 子二、見道不退轉相分二278 醜一、略述278 醜二、廣說279 子三、修道不退轉相分二285 醜一、差别事——修道分三285 寅一、修道本體285 寅二、釋名286 寅三、修道分類分二286 卯一、真實分類287 卯二、消除于分類之争辯分二287 辰一、消除于數量之争辯287 辰二、消除于分類之争辯分二289 巳一、消除因勝義中增減不合理故不應有修道之斷得的争辯分二289 午一、争辯290 午二、答複290 巳二、消除通過世俗中觀察刹那之性而認為獲得遍智不應理的争辯分二292 午一、争辯292 午二、答複293 醜二、差别法——不退轉相分二293 寅一、與比喻相結合而略說293 寅二、廣述293 壬三、相續中生起殊勝加行的彼等補特伽羅之觀修次第分三297 癸一、能獲得作為能依的佛陀法身之甚深有境——生死涅槃平等加行分二297 子一、宣說正論297 子二、駁斥争議298 癸二、報身之因——所依清淨刹土之廣大有境301 癸三、于彼刹土行持事業的化身之因——雙運善巧方便加行分二301 子一、本體301 子二、分類302 庚二、廣講自在之果——頂加行分四305 辛一、加行道頂加行分四305 壬一、暖頂加行305 壬二、頂頂加行307 壬三、忍頂加行310 壬四、世第一法頂加行311 辛二、以斷除所斷轉趣、退還、實有、假立四種分别念遍計部分等等所表示的見道頂加行分二312 壬一、所斷分别念分二312 癸一、略說312 癸二、廣釋分二316 子一、所取分别念分二316 醜一、趨入[轉趣]所取分别念316 醜二、退還所取分别念317 子二、能取分别念分二320 醜一、執實分别念分二320 寅一、退失于不貪因法之道的執實分别念分三320 卯一、歸屬行為之分别念320 卯二、歸屬所知之分别念321 卯三、歸屬所斷對治之分别念321 寅二、不能獲得遍智之果的執實分别念322 醜二、執假分别念322 壬二、能斷對治見道頂加行分三324 癸一、見道頂加行之因324 癸二、見道頂加行之果分二326 子一、宣說真實大菩提326 子二、遮破分别假立大菩提分二326 醜一、破斥言實事宗分二326 寅一、以能遍不可得因來破斥327 寅二、以承許相違之因來破斥328 醜二、建立言空性宗328 癸三、見道頂加行之本體分二329 子一、見道頂加行之本體329 子二、如何修持見道頂加行330 辛三、以斷除四種俱生分别念等為代表的修道頂加行分三332 壬一、作為所依之修道分二332 癸一、作為加行之獅子奮迅三摩地332 癸二、作為正行之超越三摩地333 壬二、所斷分别念分二336 癸一、所取分别念分二336 子一、趨入所取分别念336 子二、退還所取分别念339 癸二、能取分别念分二341 子一、執實能取分别念341 子二、執假能取分别念分二343 醜一、略說343 醜二、廣釋344 壬三、作為能依之功德346 辛四、具備有學道究竟無量功德的無間道頂加行分三348 壬一、本體348 壬二、因349 壬三、所斷邪分别念分二350 癸一、略說350 癸二、廣釋350 己二、廣講穩固之因果分二358 庚一、廣講穩固之因——次第加行358 庚二、廣講穩固之果——刹那加行分二364 辛一、從現前功德之理的角度而廣講分二364 壬一、非異熟刹那加行分二364 癸一、正說364 癸二、其能表之喻366 壬二、異熟刹那加行367 辛二、從通達外境自性之理的角度而廣講分二368 壬一、無相刹那加行368 壬二、無二刹那加行368 戊三、廣講果法身分二373 己一、所依之身分四373 庚一、本性身373 庚二、智慧法身分三374 辛一、正說374 辛二、殊勝之處分二379 壬一、無染三摩地之殊勝379 壬二、願智之殊勝380 辛三、遣除争議分二380 壬一、遣除于法身常住之争議分二380 癸一、正說380 癸二、以比喻論證381 壬二、遣除于周遍恒常之争議381 庚三、受用身分二382 辛一、略說自性382 辛二、廣說功德分二382 壬一、廣說相分二382 癸一、正說諸相382 癸二、諸相生起之因387 壬二、廣說随好388 庚四、化身397 己二、能依之事業分三398 庚一、從時間的角度而略說398 庚二、從分類的角度而廣述分三398 辛一、安置道之所依398 辛二、安置諸道399 辛三、安置于果位402 庚三、從數量的角度而總結402 丙二、針對喜愛中講者之六種分類405 丙三、針對傾慕略講者之三現觀分類405 甲四、末義分二406 乙一、書跋406 乙二、譯跋406—— 《現觀莊嚴論》注疏 ——白蓮花之璎珞 麥彭仁波切著 堪布索達吉譯 智慧日輪滿布所知際, 大悲光芒周遍所化界, 任運無間事業擁有者, 能仁日曦之前我敬禮! 安住兜率天之法雲地, 普降佛深密意甘露雨, 滿足瞻洲具緣所化願, 願佛補處慈氏月尊勝。

     無量佛子聚集衆會處, 所發稀有空性獅吼中, 無可比肩唯一智慧藏, 祈願文殊本尊恒護我。

     開顯生四聖之智度者, 無著世親獅賢二解脫5, 諸等譯師以及班智達, 親疏傳承上師前頂禮! 深廣遠離邊戲般若義, 令諸聰慧初學者欣喜, 供品功德之水僅一滴, 亦皆源自法王師慧海。

     此處宣說《現觀莊嚴智度竅訣論》6可分為四部分。

     全論分四:一、論名之義;二、譯禮;三、論義;四、末義。

     甲一、(論名之義)可分為三:一、翻譯論名;二、宣說論名;三、論名之必要。

     乙一、(翻譯論名): (本論全稱之梵文音譯,為“阿毗三昧耶阿朗迦那摩占佳波羅蜜多邬拔提夏俠紮”。

    )其中“阿毗三昧耶”,是指“現觀”;“阿朗迦”是指“莊嚴”;“那摩”是指“所謂[8J?-L-2]”7;“占佳波羅蜜多”,是指“智慧到彼岸[智度]”;“邬拔提夏”,是指“竅訣”;“俠紮”是指“論”。

    (連貫起來的意思,就是“《現觀莊嚴智度竅訣論》”。

     乙二、(宣說論名): 在經典般若、道般若與果般若當中,對此論的根本經典——廣中略三種般若波羅蜜多經典[經典般若或經典智度]之義,能迅速快捷并輕而易舉地證達,所以稱之為“竅訣”。

     至于“論”8的意思,則可作如下解釋: 總的來說,從言詞9的角度而言,佛陀經教[經]也可以稱之為“論”,因為具有整治弟子相續的釋詞10,但此處所說的論,卻是指十地自在尊11所作之論。

     本來,作為論的概念,小乘行人将其承許為名、詞、文字三者聚合的自性,屬于無情法的本體;而依照大乘的觀點,所謂“論”,則是顯現為名、詞、文字相的覺識。

     而所謂“佛陀經教[經]”,是指從佛陀智慧增上緣中産生的,針對所調化衆之他現12;至于十地以下所造的“論”,則是與自他二現相關聯的。

     在般若的經教之義,也即宣講空性精華的直接之義,與作為道現觀的隐晦之義二者當中,此論所闡釋的内容應屬于後者。

    通過真實般若之義在内心現前[現],就能如實無謬地證達[觀]其義。

    至于隐晦之義,則是指八事。

     (所謂的“莊嚴”,可分為三種:)将其開顯彰演,是“(開顯)莊嚴”;般若之義,是自性莊嚴;七十義,則是美化莊嚴。

    以開顯莊嚴之此論明示般若之義,則可令智者生起歡喜之情13; 至于“所謂”的意思,則是指宣說名義之關聯。

     我等本師如來出有壞正等覺釋迦牟尼佛依次的三轉法輪中,二轉法輪的内容——般若波羅蜜多,被藏地前譯派的先德們分為六部“母般若”與十一部“子般若”,總共為十七部《般若經》。

     其中的“母般若”,也即:一、《般若十萬頌》;二、《般若二萬伍千頌》;三、《般若一萬八千頌》;四、《般若一萬頌》;五、《般若八千頌》;六、《般若攝頌》。

     其中的“子般若”,也即:一、《般若七百頌》;二、《般若五百頌》;三、《般若三百頌》;四、《理趣分一百五十頌般若》;五、《般若五十頌》;六、《二十五門般若》;七、《帝釋請問經》;八、《妙力伏請問經》[《善勇猛般若》]九、《小字般若》;十、《一字般若》;十一、《般若心經》。

     但惹波哲[智慧寶劍]的觀點卻認為:“(這種數量的确定方式是不正确的,因為)一、《一百零八名般若經》;二、《日藏般若經》;三、《月藏般若經》;四、《普賢般若經》;五、《金剛手般若經》;六、《金剛勝幢般若經》這六部經典應當也屬于《般若經》,卻并沒有為母子十七部般若所攝,(所以有不全面的過失;)而《般若攝頌》又是從《般若八千頌》當中摘錄出來的,所以又有重複之嫌。

    ” 而阿爾&bull香秋益西又劃分出廣、中共計九種般若。

     按照一般的說法,廣般若包括存放于尋香境的《般若十億頌》;存放于天界的《般若八十萬頌》;以及存放于龍宮的《般若十萬頌》三部。

     (由此可見,“母子十七部般若”并不能含攝所有的《般若經》。

    )“母子十七部般若”的稱呼,肯定是以藏地首次翻譯佛經之際所翻譯出的《般若經》數量而命名的,并不是确定的(《般若經》)數量,因為在《蓮師遺教》當中也曾說過:“主宣般若空性衆經典,母子十七般若已譯出。

    ” 在闡釋《般若經》密意方面,(古印度)共同承許的有四種宗派,包括:慈氏菩薩以所著的《現觀莊嚴論》,來論述般若隐晦之義——現觀次第為主的内容;聖者龍樹菩薩以所著的《中觀理聚論》,來論述般若直接之義——空性;陳那論師則以《般若八千頌攝義》,通過三十二種要義的方式來闡述般若之義;馬鳴菩薩則是以所著的《般若十萬頌注疏——摧伏損害》,通過三門十一種方式來闡述般若之義的。

     如果将後兩種進行歸納則可以發現,其宗派并沒有超出前兩種,正因為《般若經》之所诠,乃甚深精華之義與廣大之現觀次第二者,所以,(開演這兩種觀點的論師,)就稱為兩大開派祖師。

     雖然無著阿阇黎昆仲,也依靠至尊慈氏怙主的竅訣撰著了相關的注釋,但除了有些智者認為,被公認為是伽沃得所作的《般若十萬頌注疏》,實際上是世親菩薩的著作之外,藏地并沒有翻譯二昆仲的其他著作。

     在古印度,解釋(《般若經》與《現觀莊嚴論》)的論著有二十一種14:一、聖解脫軍論師所著的《般若二萬頌光明疏》;二、阿阇黎解脫軍論師所著的《般若二萬頌注釋》;三、尊者彌底論師所著的《十萬頌、二萬五千頌、八千頌般若母三義順同八現觀論》;四、獅子賢論師所著的《般若二萬頌八品釋》;五、獅子賢論師所著的《八千頌釋現觀莊嚴光明疏》;六、獅子賢論師所著的《般若攝頌釋難》;七、獅子賢論師在獲得慈氏菩薩授記之後,所撰著的《現觀莊嚴論明義釋》;八、金洲法稱論師所著的,解釋《現觀莊嚴論明義釋》的《光明釋難疏》;九、法友論師所著的,闡釋《現觀莊嚴論明義釋》的《釋明句論》;十、結合《般若攝頌》,由佛智論師所著的《攝要釋難》;十一、惹那格底論師所著的《現觀莊嚴論廣釋共稱分論》;十二、克什米爾的佛德論師[迦濕彌羅布達室利論師]所著的《般若燈鬘釋》;十三、寶生寂論師[先德瓦論師或靜命論師]所著的《般若二萬頌具清淨論》;十四、結合《般若十萬頌》與《現觀莊嚴論》,由克什米爾的達摩室利論師所著的《般若波羅密多十萬頌廣釋》;十五、寶生寂論師[先德瓦論師或靜命論師]所著的《八千頌釋殊勝心要疏》;十六、阿底峽尊者所著的《般若攝義——明燈論》;十七、結合《般若八千頌》與《現觀莊嚴論》,由無畏源論師所著的《八千頌釋精要月光疏》;十八、結合《般若攝頌》與《現觀莊嚴論》,由克什米爾達摩室利論師所著的《般若波羅密多藏匙論》;十九、慧源論師歸攝獅子賢論師的論釋而撰著的《般若略義》;二十、鸠摩羅什巴紮論師[童壽或童吉祥論師]所著的《般若略義》;二十一、尊者彌底論師所著的《般若攝頌教言》。

    15 藏地智者們遵照并主要執持的,是其中阿阇黎聖解脫軍論師與獅子賢論師的觀點。

     在古印度,為公衆所共稱的般若經教傳授之地有六個:一、歡樂之源——兜率天;二、受用之源——下界龍宮;三、智慧之源——東方邦嘎拉刹土;四、功德之源——貝達國刹土;五、加持之源——西方鎢金刹土;六、神奇之源——北方波夏嘎檀香洲。

     藏地在此方面,因為一直保存着國王赤松德贊在位期間所作的《般若十萬頌注疏》,而使前弘期的傳承法脈得以連續不斷,并令後弘期鄂譯師16的學說與其銜接并互相融合。

     遍知西繞沃熱論師就此而感慨道:“依靠善執聞思三智槳,以及修四加行之舟筏,得見法身莊嚴妙高山,二轉法輪隐義道次第,兜率天中彌勒法王17宣,聖境18傳經教地共六處。

    釋莊嚴意學說縱繁多,此中解脫19獅賢20尤超勝,彼意彙入鄂師智慧海。

    般若廣弘追阿爾二聖賢,以講辯之萬道日月光,照亮雪域黑暗之幽林。

    ” (《現觀莊嚴論》的)廣義包括七十義;中義包括所知三智、所修四加行以及法身果八事;如果從略的角度而言,則所有的内容都可以含攝于三智之中,因為四聖者的現觀可以用總三智來進行概括,四加行可以用道智來作歸納,而法身又可以用遍智來加以含攝。

     乙三、(論名之必要): 從總的角度來講,演說梵文論名既可以種下語言的習氣,還可以對法源産生淨信; 從分别的角度來講,論名能起到可以辨别屬于何類論著,并易于查照書函等等的作用。

     甲二、(譯禮): 敬禮一切諸佛菩薩 從無明沉睡中覺醒,并徹底通達了真實智慧21,(所以稱之為“佛”)。

    正如《皈依七十頌》所雲:“徹底證悟諸所知,摧毀愚癡之閉合,佛如蓮花般徹悟。

    ” 清淨二障,并在精通諸等智慧與功德的遍智以及他利方面具有勇猛的膽識22,(所以稱之為“菩薩”)。

     至于“敬禮”上述這“一切”,則是國王法律規定23用于辨别三藏的頂禮句。

     甲三、(論義)可分為二:一、造論分支;二、所造正論。

     乙一、(造論分支)可分為二:一、令所調諸衆生信之支分——書首禮贊;二、令智者趨入論典之支分——必要關聯。

     丙一、(令所調諸衆生信之支分——書首禮贊): 求寂聲聞由遍智引導令趣最寂滅 諸樂饒益衆生者道智令成世間利 對于單純尋求自己的寂滅,而向往解脫的諸聲聞與緣覺補特伽羅而言,其方法就是依靠[由]通達諸法之基——一切蘊界處補特伽羅人我以及所取外境——原本空性的遍知智慧[基智],就能通過引導而令其趨入[趣]作為追尋目标之果位——有餘與無餘涅槃——滅除煩惱與痛苦的最寂滅; 對于諸大菩薩補特伽羅——(樂此不疲地)饒益盡輪回際的一切所調化衆生者而言,其方法就是以通達聲聞、緣覺、菩薩三道在勝義中自性無生,以及名言中的因果、本體之道智,則可令其成辦作為其追尋目标的,世間所有衆生之利益——增上生及三菩提之決定勝; 諸佛由具種相智宣此種種衆相法 具為聲緣菩薩佛四聖衆母我敬禮 對于将補特伽羅身語意之一切過患徹底清除的至尊能仁正等覺諸佛陀而言,其方法就是由徹底無餘地通達一切所知并照見無生的,具有真實之義的一切種相智[遍智],從而實現其追尋目标——宣說此等一切所诠之二谛具衆相之法,與能诠之了義不了義的種種法輪。

     正如《中般若經》所雲:“須菩提,圓滿徹底之遍知智慧[基智],是針對聲聞緣覺而言;至于道智,則是針對諸大菩薩而言;作為一切種智,又是針對善逝如來正等覺諸佛而言的。

    ” 因此,對于作為[具為]聲聞、緣覺、諸大菩薩諸衆,以及佛陀(等四聖衆)之佛母(的般若之義),至尊彌勒菩薩[我]以各别自證之智,與無二無别、一味一體的方式向其表示恭敬頂禮! 如此禮贊的必要:從自利的角度而言,是為了表示賢聖之士的身份;從他利的角度而言,則是為了令鈍根者在聽聞到依此般若佛母可以成就四聖衆之追尋目标的功德之後,從而生起信心;令利根者在現見以理于其無損之後生起淨信,從而以恭敬向往之情深入經論,通過聞思修行産生智慧,以上為暫時的必要;究竟的必要,則是可以獲證大菩提之果位。

     丙二、(令智者趨入論典之支分——必要關聯): 大師于此說一切相智道 非餘所能領于十法行性 經義住正念具慧者能見 為令易解故是造論所為 大師善逝如來正等覺佛陀,于此般若佛母中,宣說了以遍智所表示一切相智之佛道,以及其餘的七現觀,這就是《現觀莊嚴論》的所诠内容。

     該内容并不是[非]除了諸大菩薩以外,其餘的外道、聲聞以及緣覺等人所能領會的遍智或者法身。

    也就是說,對于菩提心妙寶,以及以布施等十種波羅蜜多法行為自性的佛陀經教之義,以具備正知之智慧而安住于決定不會忘卻之正念的十地途徑,為了使具有智慧的菩薩[者],能夠現見或者現證法身,則為此論的必要之必要。

     為了令人能夠輕而易舉地解悟難以證達的般若之義——經教中所包含的八事隐義之理的緣故,而以此論加以明示,便是造作此論之必要[所為]。

     因為證悟遍智,需要依靠通達般若佛母之義(的智慧);而通達般若佛母之義的智慧,又必須依靠本論。

    由此可見,能诠所诠之間是互相關聯的,必要與必要之必要之間也是互相關聯的,所以也間接地宣說了此論的關聯。

     一般說來,關于“十法行”,有以下幾種分類:一種是指繕寫、供養等十法行24;一種是指表示遍智的發心等十法;一種是指在七支供的基礎上,加上皈依、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等十法;最後一種是指是十波羅蜜多等十法。

     乙二、(所造正論)可分為三:一、針對欣樂廣講者之八現觀分類;二、針對喜愛中講者之六種分類;三、針對傾慕略講者之三現觀分類。

     丙一、(針對欣樂廣講者之八現觀分類)可分為二:一、以結語略宣;二、廣講彼等之義。

     丁一、(以結語略宣)可分為二:一、略說論題;二、廣講論支。

     戊一、(略說論題): 般若波羅密以八事正說 對于前面頂禮句中所說的般若波羅蜜多該如何宣講呢?應當以所诠八事而進行真實[正]的宣說。

     關于般若波羅蜜多,在獅子賢論師所著的《八千頌大疏》25中也雲:“出有壞善逝佛陀的如幻無二之智,即為真實之般若。

    能獲得該智并與其相順同的,由言詞、語句彙集而成的論典,以及具有見道等法相之道,也稱之為‘般若波羅蜜多’,但彼等僅為假立之般若。

    ” 陳那論師在《般若八千頌略義》當中也說道:“智慧度無二,彼慧即善逝。

    修彼具義故,論道立彼名。

    ” 由此可見,隻有果般若,才是真正的般若;道般若是以果法之名而命名為因法之般若的;經典般若則是以所诠之名而命名為能诠般若的。

     戊二、(廣講論支): 遍相智道智次一切智性 一切相現觀至頂及漸次 刹那證菩提及法身為八 (第一)八現觀的法相包括: (一)遍智:對普遍無餘的所知之相在一刹那間現前的智慧,可分為如所有智與盡所有智兩種; (二)道智:通達三道為無生,并以圓滿、成熟和修煉的方式,來現前真實邊際[空性]的有學道智慧,就是道智。

    可分為聲聞道智、緣覺道智以及大乘道智三種。

     (三)基智:位于其次,則是包括僅僅現證蘊界處一切萬法以補特伽羅人我空的聲聞基智;了知所取外境法無我的緣覺基智;以及通達二我皆空、遠離戲論的大乘基智(在内的基智)。

    可分為大乘基智與小乘基智兩種。

     (四)正等加行:為了使圓滿現觀獲得自在,而總攝抉擇三種道智之一切相進行修習的加行。

    可分為四種加行或二十種加行。

     (五)頂加行:修習正等加行達至成就标準,也即從暖位直至刹那加行之間,每一階段修持圓滿之頂點,包括以标志加行[暖頂加行]、相增長加行[頂頂加行]為代表而進行宣說的内容,即是頂加行[至頂加行]。

    可分為加行道頂加行等七種或者四種。

     (六)次第加行[漸次加行]:為了成就有學道究竟的刹那加行,而以具有确定的道相、數量以及次第,互相之間以一種修法而牽動所有修法的方式所進行的修持,便稱之為漸次加行。

    可分為十三種加行。

     (七)刹那加行:在次第加行圓滿成就之後,以一刹那間修習所有無漏之法,便能現證圓滿菩提的加行,便是刹那加行。

    如果以反體而進行分類,則可分為四種。

     (八)法身:修習四加行所獲得的究竟清淨之果,即為法身。

    可分為四身。

     以上所述,即為八事的内容。

     第二,至于七十義的法相,則要從表示遍智的十法,表示道智的十一法,表示基智的九法,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表示頂加行的八法,表示次第加行的十三法,表示刹那加行的四法以及表示果法身的四法來依次進行論述。

    具體包括: (表示遍智的十法:) 發心與教授四種抉擇分 正行之所依謂法界自性 (一)發心:具備兩種意義或者兩種條件26的世俗菩提發心; (二)教授:傳授以二谛雙運的方式進行修道的教授; (三)大乘加行道:以修持教授而進行抉擇的見道支分,即為可成為其因法的四種抉擇分[大乘加行道]。

     (四)修行所依:即成為十三種正行之所依的根本或者所依之法的法界自性住種性。

     諸所緣所為甲铠趣入事 資糧及出生是佛遍相智 (五)修行所緣:依靠通達修行取舍諸法,從而修持不共之法,即是修行的諸等所緣。

     (六)修行所為:作為修行最終目标的斷證之果——大斷、大證與大心三者。

     (七)披甲修行:在披挂起廣大發心之铠甲以後,以違品不可侵害,并在每一種波羅蜜多中,都具備了六種波羅蜜多的修持。

     (八)趨入修行:依靠具備此等披甲修行,從而趨入大乘加行道果所攝持之一切萬法的修行。

     (九)資糧修行:以此意樂加行所引發的,以無量修持的方式趨入菩薩道的無邊資糧修行。

     (十)定生修行:依靠前面所說九法的究竟成就,而必定産生[出生]最終所生之八種結果的修行。

     以上所說的十法,即是表示佛陀遍智[遍相智]之法。

     (表示道智的十一法:) 令其隐闇等弟子麟喻道 此及他功德大勝利見道 (一)道智支分:為了使其成為堪能産生道智的法器,以如來自性光明而令以異熟業所産生的諸天光明隐暗不現,從而摧毀其我慢,以及用“等”字所表述的,能生之境決定、普遍、不舍輪回之本性,和攝持他衆為眷屬之事業等諸内容。

     (二)弟子聲聞道:以諸菩薩之聖智而照見,為了令其超離(輪回)而間接宣說的弟子聲聞道。

     (三)鱗喻獨覺道:(以諸菩薩之聖智而照見,為了令其超離輪回而間接宣說的)鱗喻獨覺道。

     (四)大乘見道:即因此生以及他世之功德,而具有重大利益[勝利]的,作為現證四谛之智的大乘見道。

     作用及勝解贊事并稱揚 回向與随喜無上作意等 (五)修道功用:即修道的作用與功德。

     具備修道作用的真實修道可分為:一、有漏修道後得階段;二、無漏修道入定階段。

     第一、(有漏修道後得階段): (六)勝解修道:深信自利、他利、自他二利是母般若所具功德的勝解無上作意修道。

     (七)勝解修道功德:諸佛菩薩因對勝解修道生起歡喜,從而宣說其功德之贊美、承事和稱揚的勝解修道功德。

     (八)回向修道:能使善根不耗盡的,以在世俗中将自他一切善根回向于菩提之因,在勝義中了不可得的方式而作回向的無上作意修道。

     (九)随喜修道:為了能增上善根,而對自他善業進行随喜的無上作意修道等。

     第二、(無漏修道入定階段): 修持最清淨是名為修道 諸聰智菩薩如是說道智 (原譯:引發最清淨,是名為修道,諸聰智菩薩,如是說道智。

    ) (十)修行修道:即修持現證入定離戲境界之智慧功德的修行修道。

     (十一)清淨修道:諸法雖然安住于本來清淨之中,(凡夫)卻如同視(白色)海螺為黃色現象一般颠倒而緣,以真實之道清淨此等垢障,從而逐漸成為所謂的“最清淨”,這就是[是名為](清淨)修道。

     以上述十一種法,就可以如是而宣說表示諸聰智菩薩道智之法。

     (表示基智的九法:) 智不住諸有悲不滞涅槃 非方便則遠方便即非遙 (一)智不住生死基智:以證悟三世為平等性之智慧,而不住于或者不受染于諸三有輪回的基智。

     (二)悲不住涅槃基智:因證悟有寂平等性,而以無緣大悲不滞于涅槃的基智。

     (三)遠基智:因尚未如實證達遠離二邊之智慧,而緣于有實無實之相,不能[非]成為修持真實遍智之方便,則稱為遠基智。

     (四)近基智:不分别于有實無實之相的,證達平等性之方便,即為非遙遠(之近)基智。

     所治能治品加行平等性 聲聞等見道一切智如是 (五)所治基智[違品基智]:耽執基道果諸法之相,即是作為所斷的所治基智。

     (六)能治基智:即與所治基智相反的能治品基智。

     (七)基智加行:通過斷除對差别事27色法等等,以及差别法28無常等等的耽執,而能間接引發修道聲聞、獨覺加行的基智加行。

     (八)菩薩加行平等性:對于色法之本體、相狀、特性以及有境四者無有貪執的基智,便是(菩薩加行)平等性。

     (九)基智見道:作為平等性境界以及加行之果法的,包括間接宣說的聲聞和以“等”字所表達的獨覺見道,以及直接宣說的遠離三十二種增益的大乘見道。

     如是所說的九種法,便可承許為表示一切智或者基智之法。

     (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法:) 行相諸加行德失及性相 順解脫抉擇有學不退衆 (一)加行相:即總攝所修三智之一切相,而進行宣說的一百七十三種相的加行相。

     (二)加行:如果對作為修行内容的加行進行分類,則依照其自身本體,而可分為二十種諸類加行。

     (三)加行功德:以加行為前行,通過修習上述加行即可獲得的十四種功德。

     (四)加行過失:對加行修持作阻礙的,作為所斷過失的四十六種魔業。

     (五)加行性相:表示加行的所知性相,即以智相、勝相、作相以及自性相四相而進行分類的九十一種性相。

     殊勝加行在相續中生起的次第分别如下: (六)大乘順解脫分:在勝解行階段,從加行修持的角度而言,以相續作為所依的順解脫分資糧道。

     (七)大乘順抉擇分:即順解脫分徹底成熟的順抉擇分加行道。

     (八)有學不退轉:即作為加行修習者補特伽羅的有學不退轉諸衆。

     有寂靜平等無上清淨刹 滿證一切相此具善方便 (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有寂平等加行]:從殊勝加行的角度而言,作為獲得能依佛陀法身之因法的三有寂靜平等加行。

     (十)清淨刹土加行:發願使不清淨(刹土)成為清淨,以及為了如願以償而積累資糧,作為獲得圓滿受用身之因法的,使自己(将來成佛的)所依刹土清淨的無上加行。

     (十一)方便善巧加行:能表示圓滿證達一切相的(加行),這種[此]圓滿一切相,在謀求其刹土衆生之利方面,能了知時與非時,并以千差萬别、形形色色的方式行持的,為化身之因法的方便善巧加行。

     以上所說的十一種主要意義,即是(表示正等加行的)十一種法。

     (表示頂加行的八法:) 此相及增長堅穩心遍住 見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别 四種能對治無間三摩地 并諸邪執著是為頂現觀 (一)暖頂加行:即總攝修習而成就的此等以十二相狀所表示的暖頂加行。

     (二)頂頂加行:即以十六種福德增長所表示的頂頂加行。

     (三)忍頂加行:即以自利的證悟堅穩以及他利的大悲堅穩所表示的忍頂加行。

     (四)世第一法頂加行:以無量福德的方式所表示的,心遍住于無生之義的禅定,為世第一法頂加行。

     (五)見道頂加行:即作為見道所斷妄念之不共對治的見道頂加行。

     (六)修道頂加行:即作為修道所斷妄念之不共對治的修道頂加行。

     在(見道頂加行與修道頂加行)每一階段當中,各有着作為遍計部分之見道所斷,與俱生部分之修道所斷的能取所取四種分别29,針對四種分别,而分别有四種能對治之法。

     (七)無間頂加行:即具備有學道究竟無量功德的無間頂加行三摩地。

     (八)應遣邪行:由無間頂加行所淨除的,颠倒執著二谛之諸種應遣邪行[邪執著]。

     以上[是]八種法,即為表示頂現觀之法。

     (表示次第加行的十三法:) 漸次現觀中有十三種法 在漸次現觀[次第加行]當中,道之本體以從布施直至智慧的六度加行圓滿而趨入,并且不離開令道殊勝的所依意樂圓滿的随念佛、法、僧、舍、戒以及天的六種(次第加行),加上令道清淨的諸法無實性智次第加行或漸次加行的修學。

    這十又零三的總共有十三種法,是以攝持的方式——即在一者中具備三智一系列諸相,并具有确定的次第——而進行修持的。

     (表示刹那加行的四法:) 刹那證菩提由相分四種 自性圓滿報如是餘化身 法身并事業四相正宣說 加行徹底圓滿的最邊際圓滿智慧,即在一個成事刹那間圓滿證悟所知諸法現而平等的菩提。

    雖然就本體而言并無差異,但由反體法相而分,則可分為四種:非異熟刹那加行,異熟刹那加行,無相刹那加行以及無二刹那加行。

     修持四種加行的最終結果,(即為表示法身的四法,)具體包括: (一)自性身:擁有現空雙運、具二清淨法性功德的自性身。

     (二)報身:具備五種決定的相好圓滿受用報身。

     (三)化身:同前二者一樣的[如是],其餘在各個所化諸種前随緣而現的具相好化身。

     (四)法身:即擁有二十一種無漏法的智慧法身。

     以此加持所産生的,乃至輪回存在之間,持續而不間斷的事業。

     以上所述的四種相,即為真實[正]宣說法身分類之法。

    依照聖者阿阇黎的觀點,事業也可算作能表四法當中的一種法。

     丁二、(廣講彼等之義)可分為三:一、廣講所抉擇之三智;二、廣講所修之四加行;三、廣講果法身。

     戊一、(廣講所抉擇之三智)可分為三:一、廣講所得遍智;二、廣講能得之道智;三、廣講所斷基智—— 遍智品第一 己一、(廣講所得遍智)可分為四:一、道之自性——發心;二、接受令發心清淨之教授;三、教授之果——抉擇分;四、無有颠倒地修持教授之義。

     庚一、(道之自性——發心)可分為二:一、發心之法相;二、發心之分類。

     辛一、(發心之法相)可分為二:一、真實法相;二、法相與佛經之關聯。

     壬一、(真實法相): 發心為利他求正等菩提 發心事相:資糧道菩薩相續中具備向往的心,即表示大乘發心。

     發心名相:是具備兩個法相條件之法。

     (發心之法相): (一)為了擔負起無量一切他衆之利益的重任,而以大悲心緣于他利; (二)與希求[欲樂]追尋目标——獲得真實圓滿正等菩提——相應的殊勝之心。

     此處所謂的“希求[欲樂]”,是屬于五别境30當中的心所,并且是以因法希求欲樂的名稱,來安立作為果法之發心[菩提心]的。

     這樣安立的原因,是因為一旦具備了向往善法菩提的本體——希求菩提之心,則可以生起作為果法的發心[菩提心];或者雖然生起的是心王(菩提心),但卻是以助伴希求向往之名來命名受助者發心[菩提心]的。

     其必要:是因為依靠助伴希求向往,就可以生起(受助者)菩提心; 以正理可損:因為希求欲樂這種心所,是菩提心的因法,如果菩提心是希求欲樂的本體,則因果成為了一體,這就像承許木柴與火為一體一樣。

     具有該法相的(願)菩提心之所依:包括天、龍等等在内的,向往大乘并希求佛果的衆生,都可以生起該發心; 行菩提心之所依:雖然在《菩薩地論》以及《菩提道燈論》中認為,生起菩提心需要有别解脫戒,但這是從殊勝所依的角度而言的,因為欲界天人與具備上界身份的衆生也具有菩提心的緣故。

     生起菩提心的因法:包括現見佛陀之身,見聞諸佛菩薩之威力,聽聞大乘佛法,因眼見衆生之苦而難以忍受等等因素在内,都可以生起菩提心。

     如果将菩提心進行分類,則可分為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兩種。

    二者之間的差别為:沒有以行為修持而攝持的,即是願菩提心;以行為修持所攝持的,即是行菩提心。

     菩提心的功德:暫時功德為清淨罪業與增上福報等等;究竟利益則為成就佛果。

     壬二、(法相與佛經之關聯): 彼彼如經中略廣門宣說 (作為發心法相的)所求他利之彼法,與追尋佛果之彼法,并不是(作者)自己杜撰臆造而成的,而是符合[如]與《無盡慧經》和《華嚴經》等相一緻的,廣中略《般若經》中的提法的,因為經中也曾以廣略的方式[門]就此而進行過宣說。

     雖然此處(論述發心之際,)結合佛經而進行了論述,但在講述其他内容時,并沒有這樣結合,因為(發心是)第一個内容的緣故。

    我們應當了知,既然此處都這樣兩相對照而進行了講述,則其他所有的所诠内容,在佛經中都是有出處的。

     那麼,佛經中是如何就發心而進行宣說的呢? 《中般若經》中雲:“舍利子,菩薩摩诃薩欲圓證一切法一切相之佛果,當學般若波羅蜜多。

    ”從而略示了菩提; 至于廣說,則如“舍利子,菩薩摩诃薩以無住而住于般若,布施之行、布施者、受施者不可得故,而以無舍之理成就布施波羅蜜多”等等内容,從而宣說了修學六波羅蜜多。

     另外,經中也略說了他利:“菩薩摩诃薩欲令十方刹土恒河沙數世間界之所有衆生皆證無餘涅槃,而修學般若波羅蜜多。

    ”“于衆生之悭吝者以布施令入……于智慧衰敗者以圓滿智慧令入”等等,從而宣說了他利。

     辛二、(發心之分類): 如地金月火藏寶源大海 一、在小資糧道階段,與作為助伴的希求向往菩提大義相應的發心有法猶如大地,因為是一切白法之基礎的緣故; 二、在中資糧道階段,與意樂相應之發心猶如純金,因乃至菩提而不改變、不減損的緣故; 三、在大資糧道階段,與增上意樂相應之發)猶如(新)月,因能增上一切善法的緣故; 四、在加行道階段,與修習随順二智加行相應之發心猶如烈火,因依靠遍知一切之三智,即能燃燒三智違品障礙之柴; 五、在見道初地,與布施相應之發心猶如寶藏,因能使一切衆生獲得滿足的緣故; 六、在二地階段,與持戒相應之發心猶如寶源[寶生],因為是一切功德珍寶之所依; 七、在三地階段,與安忍相應之發心猶如大海,因遭遇一切逆緣皆不被動搖的緣故; 金剛山藥友如意寶日歌 八、在四地階段,與精進相應之發心猶如金剛,因信念堅不可摧的緣故; 九、在五地階段,與靜慮相應之發心猶如山王,因以散亂不能動搖諸所緣的緣故; 十、在六地階段,與般若相應之發心猶如良藥,因為能徹底寂滅煩惱與所知二障重疾的緣故; 十一、在七地階段,與方便善巧波羅蜜多相應之發心猶如善友[善知識、親友],因善根無窮或一切時分不舍衆生之利的緣故; 十二、在八地階段,與願波羅蜜多相應之發心猶如如意寶珠,因如願而成辦結果的緣故; 十三、在九地階段,與力波羅蜜多相應之發心猶如日輪[日光],因能成熟所化相續之善法莊稼的緣故; 十四、在十地階段,與智波羅蜜多相應之發心猶如正法之歌聲,因闡說令所化諸衆欣悅之正法的緣故; 王庫及大路車乘與泉水 雅聲河流雲分二十二種 在極清淨地[三清淨地]的(五)殊勝道階段,則有五種發心: 十五、與神通相應之發心猶如國王,因依靠威力無礙而成就他利的緣故; 十六、與福德與智慧二資糧相應之發心猶如庫藏,因具足菩提之必需(——福慧資糧)的緣故; 十七、與三十七菩提分相應之發心猶如大路,因一切聖者皆由此而前往或即将前往的緣故; 十八、與大悲及勝觀相應之發心猶如車乘[坐騎],因不堕于任何生死涅槃而輕易去往的緣故; 十九、與總持辯才相應之發心猶如噴泉、[泉水或井水],因能受持已聞未聞之法而不窮盡的緣故; 二十、在佛地的加行階段,與欣然宣說四法印相應之發心猶如雅聲[琴瑟],因向向往解脫之所調化衆發出正法妙音的緣故; 二十一、在佛地的正行階段,與唯一道平等性相應之發心猶如河流,因增上生與決定勝之他利任運自成、連綿不斷,且無有差異的緣故; 二十二、在佛地的結行階段,與法身相應之發心猶如祥雲,因能居于兜率天等而示現種種相的緣故。

     以上所說,即為發心的二十二種分類。

     總而言之,從小資糧道直至佛地之間的這些遠離違障,并與作為助伴的希求欲樂等相應的,如同大地一般的諸等發心,是按照層層遞進、逐步上升的順序而安立的。

     此處所說的地道界限,為獅子賢阿阇黎的觀點。

    也有(其他論師将佛地所攝的最後三種發心,)判定為十地最後有際的加行、正行與結行。

     不過,我們應當了知,一般來說,在上述的各道界限以及隸屬于各道的發心分類中,除了(與各道相應的)殊勝行為31之外,其他的所有行為與發心(在各道當中)也是存在的,(隻不過有着主次的區别而已。

    ) 庚二、(接受令發心清淨之教授)可分為二:一、總說教授;二、别說難以通達之理。

     辛一、(總說教授)可分為四:一、開示修行自性之教授;二、開示所緣境四谛之教授;三、開示所依三寶之教授;四、開示修行圓滿之因。

     壬一、(開示修行自性之教授): 作為接受教授之真實對境(——傳授開示之上師),應當是從獲得大資糧道法流三摩地直至佛陀殊勝化身之間的教授者;而一般的對境,則是從小資糧道開始的。

    作為接受者,則應當是對教授之義具有希求之情的衆生。

     聽聞之因:對于入定對境,除了不可思議之佛陀以外,(聖者的聽聞之因,)是能連續不斷地受持聖法詞義的法流三摩地;(凡夫的聽聞之因,)是各自所具的正知正念。

     至于分類,則有令前所未聞者聽聞之(教誡)教授,以及令已聞者增盛之随教教授。

    但阿阇黎解脫軍的觀點卻恰好與此相反(,他認為:令前所未聞者聽聞者,為随教教授;令已聞者增盛者,為教誡教授。

    ) 修行及 所聽聞之教授可分為十法。

     第一、(修行自性:)對于“發心等所學諸法,由于在名言中的如幻顯現不滅,所以在世俗中存在;又因為在勝義中了不可得,故而為空性”的道理毫無畏懼,以二谛雙運的方式傳授道之修行。

    如以“舍利子,菩薩摩诃薩行持般若波羅蜜多,正成菩薩之際而實不見菩薩”的内容,來開示三輪不可得的教授。

     作為修行自性,因為是以六波羅蜜多之方便,并且是為了一切衆生之利而獲得所證法身的,所以比聲聞緣覺之修行更為超勝。

     此處所說的二谛分基:是無有自性,或非二谛之反體。

     二谛的分類:可分為世俗與勝義兩種。

     其中所謂的世俗,又可分為兩種:即以六根無害的外境現象之正世俗;以及(以六根)可害的混亂現象——類似眼翳者所見發縷等假相的倒世俗。

     而勝義也可分為兩種:即僅僅遮破生法等等的,尚未超離于無生戲論的相似勝義;以及超離于生與無生諸邊戲的真實勝義。

     二谛的法相:經不起真實正理辨析的尚未超離心境之法,即為世俗谛;遠離戲論、寂滅所緣、超離心境之法性,即為勝義谛。

    也可以說,具有能取所取的一切境與有境之現象,即為世俗谛;以聖者智慧來體悟二現泯滅之理的離戲真如,即為勝義谛。

     作為宣講者以音聲開示,以及聽聞者所聞思之對境的二谛,隻是在觀待有境心的情況下,才可以分别安立為二谛。

    如果觀待聖者根本慧定的真實勝義谛而言,則二者都成了世俗,對于這一點,我們應當詳加分辨。

     (下面針對二谛一體異體的問題分别進行推斷:) 如果二谛在勝義中為異體,則應成如下過失:一、勝義不是現象之法性;二、即使證悟勝義,也不能斷除對現象的實執增益;三、以世俗正理不可得的真如法性并非勝義;四、雜染與清淨二者在同一時刻位于同一補特伽羅相續的情形也可以成立。

    (因此,二谛在勝義中不可能為異體。

    ) 如果二谛在世俗中為一體,則應成如下過失:一、以現見世俗即可以現見勝義谛;二、如同緣于世俗即可以增上煩惱雜染一般,緣于勝義也可以令煩惱雜染增上;三、在世俗之外不能找到勝義;四、如同世俗谛具有種種戲論一般,勝義谛也具有種種戲論。

     由此可見,在勝義中,包括二谛一體異體的所有戲論之相都不可承許;在名言當中,從相似(異門)勝義角度而言,二谛之間則為一本體、異反體的關系;從非相似(異門)勝義角度而言,二谛之間則為僅僅遮破一體的異體關系。

     因為二谛無論在哪方面都沒有差别,所以實際上并不存在異體的關系。

    隻是觀待有境心,才像以有境心而将無為法虛空分成東方與西方等不同方向一樣,而将(二谛)分成了異體之法。

     以上内容,是從所抉擇的角度宣說了二谛。

     壬二、(開示所緣境四谛之教授): 諸谛 從取舍角度而開示四谛之教授如下: 四谛數量之确定:以希求解脫為準繩,從取舍的角度而确定出四谛之數量。

     四谛之次第:如果與現證道之次第相應,則如同病人依止醫生(治療疾病的四個過程)一樣,而有所知苦谛、所斷集谛、所獲滅谛與相續所依之道谛四者。

     四谛之釋詞:因為是諸佛所宣說的無常等真谛之教言,又因為諸大聖者能如是現見,所以稱之為“谛”。

     四谛之自性: 一、苦谛:不清淨的器情世間,也即由業與煩惱之力而産生的一切有漏之果的部分。

    具有刹那無常、痛苦、空性以及無我四種形相; 二、集谛:這些有漏輪回的諸蘊,并非由無因,或者非因的他法而生,而是由作為因法的業與煩惱而産生的。

    (這些業與煩惱,就稱之為集谛),具有産生輪回之因、集、生、緣四種形相; 三、滅谛:以作為因法的道谛之力而産生的真如果位,也即輪回之因果永不再生的、相續阻斷的恒常、殊勝之果位——具有滅、靜、妙、離四種形相的涅槃; 四、道谛:即通過道而現前所證、所見之五道。

    具有道、如、行、出四種形相。

     關于諸等四谛十六形相,在佛經中也曾宣說道:“若精勤于色法空性……”并同樣以“宣示色法無有生滅,空性不生不滅,依與不依,雜染及清淨,自身精勤與非精勤于布施……”,而開示了色法等外境,以及般若有境無别的道理,因此,我們應當盡力遮遣對世俗當中的四谛——所知苦谛、所斷集谛、所獲滅谛與所依道谛的耽執。

     壬三、(開示所依三寶之教授): 佛陀等三寶 修行所依之皈依處——三寶本體如下: 作為大乘宗不共的佛寶,因為獲得了自然本智,是無為法之身并且(不依他法而)任運成就,所以自利圓滿;又因為智、悲、力三者無量,所以他利圓滿,并以分别之三身而擁有無量功德32。

     作為法寶,因為作為能夠離貪之法的道谛自體無有煩惱障,所以是清淨;無有所知障,所以是顯現;并且是二障之對治,具備如同日輪一般的功德;而作為離貪之法的滅谛,則具有以下三種自性:是以戲論而不可思議;因為寂滅了業與煩惱,(所以是無二);因為是各别自證,所以無有分别。

    以上所述的作為道滅二谛的證法,以及證法之能诠——佛典教法33是初中後際皆善之法。

     至于僧寶,就是修持正法諸衆。

    可分為凡夫僧寶與聖者僧寶兩種。

    聖者僧寶,是通過修持正法而現見法性真谛者。

    特别是大乘僧寶,則具有不共的,屬于“證分圓滿”部分的甚深[知如所有]、廣大[知盡所有]以及作為各别自證的(内智觀見或者内智明處);以及屬于“斷分圓滿”部分的,脫離染[煩惱]障、著[所知]障以及卑劣障三障的,所證與所斷之殊勝功德34。

     關于這一點,在《般若經》中雲:“于色法而未與遍智相應……”此處所說的意思,就是為了遮遣在世俗中(将佛、法、僧三寶分别)當作本師、(所修之)道以及道友的耽著,而将“佛陀”诠釋為境與有境毫無關聯、了不可得、平等性的究竟智慧;并以“等”字,而将法[法寶]诠釋為三智之一切相無有自性;将菩薩聖衆诠釋為了不可得的無生,從而滅除對三寶的耽執。

     壬四、(開示修行圓滿之因)可分為四:一、開示斷除修行違品之因;二、開示修行不依他法而轉之因;三、開示修行功德圓滿之因;四、開示修行究竟之因。

     癸一、(開示斷除修行違品之因): 不耽著不疲周遍攝持道 關于懈怠對治之法——三種精進的開示: 第一、針對耽著惡事的懈怠[同惡懈惰],而宣說從乞食化緣、品嘗體味之因中産生的,耽著身、語、意三門之樂受本體了不可得的不耽著精進; 第二、在清除了雖然成年累月地修持,卻始終沒有達到目的,便生起厭倦之情,從而放棄修行的怯懦懈惰之後,作為增上精進之因的,不顧忌衆多有情之邊際,于衆多劫數之長久時期而不疲勞的精進。

    也即對從色、受、(想、行、識)等(五蘊),直至菩提之間的任何法都毫無顧慮(的精進); 第三、能夠棄除輕淩懈惰的,于十方諸佛前,哪怕為了聽聞其所說的一個法義,都必須以一跏趺坐安住上劫之久,也毫無畏懼、滿心歡喜的周遍攝持道之精進,也即宣說修學證達諸法原本無生之理(的精進)。

     癸二、(開示修行不依他法而轉之因): 五眼 關于對不依他法而轉之因——五眼的開示如下: (一、肉眼:)佛經當中以“依肉眼而可見百由旬”等等而宣說的,依靠神足之根,而可以看到從一百由旬直至一千由旬之間的粗大、細微之色法的肉眼。

    當然,這對禅定者來說是不一定的,無論他們生起何種所依35,即會産生該地身份所攝的有色根36; (二、天眼:)以前世修習禅定之異熟業,而于今世無勤所生的得見生死的天眼。

    天眼與天眼通之間的差别,僅在于是否是由今生的禅定之行中産生; 三、慧眼:現見真谛或者不分别于諸相的十地入定之智慧。

    慧眼與勝義菩提心是同一個意思; 四、法眼:即能夠度測教法與證法,以及鈍根與利根等相續的法眼。

    法眼與他心通之間的差别,在于對境的不同:法眼僅僅是指對聖者相續的通曉;而他心通,則是指對所有他相續對境的了達; 五、佛眼:即現證一切萬法的證悟境界。

    佛眼的同分,是從七地開始具備;而阿爾&bull香秋益西論師則認為,佛眼的同分是從初地就開始具備了。

     以上所述,即為五眼(的定義)。

    為了不依賴他法而最終成就菩提,并暫時作為成辦他利之方便,而開示了于世俗谛中應當生起五眼;勝義谛中五眼的境與有境都是一味一體、了不可得的道理。

     癸三、(開示修行功德圓滿之因): 六通德 關于六神通的開示如下: 一、依靠修習禅定之力中産生的,為靜慮地所攝的清淨眼根,而能了知遠近粗細色法,以及有情生死的天眼通; 二、依靠為上地所攝的耳根,而能感知遠近一切聲響的天耳通; 三、依靠禅定而能如實知曉他衆之心的他心通; 四、依靠禅定之心,而能通曉所有自他諸衆先世生于何處,感受何種苦樂等等的宿命通[宿住随念智證通]; 五、依靠禅定之心,而能示現變多為一、變一為多等種種相的神境通; 六、(斷盡煩惱障與所知障)的漏盡通。

     以上所述,即為六神通之功德。

    為了安置諸衆生于平等果位,得到聖者的慈憫,值遇悅意的外境,堪為諸天所敬禮,并獲得授記,就應當通達于世俗谛中令自相續生起(六神通)的方法,以及于勝義谛中寂滅一切戲論的道理。

     癸四、(開示修行究竟之因): 見道并修道 關于見道以及修道的開示如下: 第一、見道:即現見法性真谛的大乘見道。

    是為了斷除諸見道所斷的,具備忍智十六刹那37自性之法; 第二、修道:即為了斷除作為俱生所斷的諸修斷,而繼續修持前述現見法性之證悟的所謂大乘修道。

     諸位應厲力令相續中生起見、修二道。

     應知此即是十教授體性 我們應當了知,此等關于:一、修行自相[自性];二、所緣境;三、所依;以及斷除修行違品(包括:四、不耽著精進;五、不疲勞精進;六、周遍攝持道精進);成就修行順緣(包括:七、不依他法而轉之因——五眼;八、修行功德圓滿之因——六通;以及作為修行究竟之因的:九、見道;十、修道)的内容,即是确定教授的十種體性。

     辛二、(别說難以通達之理): 諸鈍根利根信見至家家 别說難以通達之僧寶内容如下: 經中所說的四十八種佛子,小乘将其歸納為二十種僧伽,從而間接宣說了作為能表之喻的二十種小乘僧伽,并直接宣說了作為所表勝義的大乘二十僧伽。

     至于以小乘二十僧伽的名稱安立大乘僧伽的必要則是:為了攝受聲聞者,才利用相同點來安立的。

     作為二十種僧伽,從本論直接宣說的角度而言,按照(獅子賢)阿阇黎的觀點,若與三超越相結合,則可分為十五種;如果分開計算,則可分為十七種。

     如果依照聖解脫軍的觀點,則十六種為本論直接宣說的内容,剩下作為補充的,則是間接宣說的内容。

     對此一般說來,在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向以及獨覺五種僧伽當中,住于見道十五刹那,為了成就預流果之斷證而精勤努力的諸位(一)鈍根和(二)利根階層,也即随信行以及随法行或者獲見[見至]者,即為兩種預流向; (三)預流初果:在預流向之後,尚未斷除欲界的任何一種修斷,或者能夠斷除(從第一種欲惑)直到第五種欲惑,依于見道十六刹那而住者,即為但住預流果[預流初果]; 位于欲界的(四)天家家與(五)人家家二者,則為兩種預流勝果。

     以上總共為五種預流。

     一間 (下面介紹三種一來:) (六)一來向:在預流果圓滿之後,以修道而斷除了五種欲惑,為獲得斷除第六品(修所斷欲惑)之果位,而精進修行的鈍根信解與利根見至者中的任何一種,都同樣稱為一來向; (七)初證一來果:已經斷除了欲界第六品(修所斷)惑,住于對治解脫道,于欲界中受生兩次,但在同道中受生不超過一次者,即為初證一來果; (八)殊勝一來果:一來果中斷除了第七或者第八種修道所斷欲惑,并獲得無漏對治,因在欲天受生一次之身,而與(般涅槃)尚有一生之間隔的殊勝一來果。

     以上所述為三種一來。

     中生般 (下面介紹十種不還:) (九)不還向:為斷除第九品欲惑而精進修行的鈍根與利根,或者信解與見至者,即為不還向; 以下為(九種)不還果: (十)中有般涅槃:斷除了九品欲惑,并獲得其對治,因斷除色結38,然未斷除中有形成之結,以色界中有之形成而現前道的中有般涅槃; (十一)生般涅槃:兩種結都尚未斷除,以在色界受生而滅除痛苦的生般涅槃; 行無行 (十二)有行般涅槃:在色界受生之後,以精勤之行而現前道,從而息滅痛苦的有行般涅槃; (十三)無行般涅槃:在色界受生之後,并非以精勤之行而現前道,從而脫離痛苦的無行般涅槃; 究竟三超往有頂 (十四)全超越:即不還果中從梵衆天超越(其餘各處而直接)前往色究竟天的全超越; 半超越:居于梵衆天,而從梵衆天以下某處,以及梵衆天前往色究竟天的半超越; 處遍超越:流轉于色界諸處,并以死殁而前往色究竟天(的處遍超越[遍殁])。

     以上總共為三種超越。

     (十五)不還果中之趨往有頂者:以欲界不來果之身份趨往廣果天,之後超越淨居天39,以依次獲得無色,從而現前有頂所依[有頂身份]之涅槃,也可稱之為定趨色界; 壞色貪 (十六)定趨無色界:憑欲界之身斷除色界修斷,從而以壞滅色界貪欲而獲得無色界所依[無色界身份]之阿羅漢果位; 現法寂滅 (十七)現法涅槃:作為現見真谛之所依,不僅獲得了現法不還果,而且還像二勝40一樣現前了寂滅的阿羅漢果位; 及身證 (十八)身證:即定趨色界與定趨無色界之外的其他不還果滅盡定身證。

     以上所述,為十種不還。

     (十九)阿羅漢:包括斷除了有頂八種修斷之後,正為斷除第九種修斷而勵力修行的阿羅漢向,以及解除了煩惱障與等至障二者的有嚴(阿羅漢),與僅僅解除了煩惱障,也即依靠智慧分而獲得解脫的無嚴(阿羅漢);又可從根的角度而分為信解(阿羅漢)與見至(阿羅漢)。

     阿羅漢果與阿羅漢向二者算是一種(僧伽)。

     麟喻共二十 (二十)麟喻獨覺:如果佛未出世,則可成為如同麟角一般獨處的獨覺。

     此上所述,共為二十種僧伽。

     從獲果角度而言的“超越者”,以及從斷除所斷角度而言的“現行離貪者”,在見道之前,通過以世間道斷除修斷的次第而将其分為一來與不還兩種(漸悟僧伽)。

     而頓悟者則是以斷除所斷的角度而安立的,即:依靠初禅的第一未至定41而證得見道果位,并通過出世間道而将三界的九種修斷一并斷除。

     如此一來,即以譬喻僧伽表示了大乘教法之僧伽。

     倘若歸納《般若經》所宣之義則是: (一)鈍根:從人間投生于人間,不能迅速獲得總持陀羅尼與三摩地等果位的鈍根,或者在獲得禅定之後,因不善于阻截生死輪回,于受生長壽天之後,複生于此界[人間]的僅随信心而行持之菩薩; (二)利根:從其他佛刹或者兜率天轉生于此處,并速疾現前功德的利根,或者雖然獲得了上界之心,卻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