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觀莊嚴論略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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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生于彼處,為了令諸佛生喜而生于清淨刹土的獲見[見至]者; (三)預流初果:安住于大乘見道十六刹那,具有但住預流果[預流初果]名稱的菩薩; 雖然獲得了上二界之心,卻未受生于彼處,而轉生于欲天以及人間,并為衆生之利而行持的兩種家家[(四)天家家;(五)人家家] (六)一來向:具有殊勝的信心與智慧,以及一來向名稱的菩薩; (七)初證一來果:在瞻部洲僅受生一次即可成佛的菩薩聖者之初證一來果; (八)殊勝一來果:雖然獲得了(十八)不共佛法,但為了供養諸佛以及利益衆生,而與佛果尚有一生之間隔的一間果。

     (九)不還向:安住于八地,具有不還向名稱的鈍根與利根菩薩; (十)中有般涅槃:在中有界成佛的中有般涅槃; (十一)生般涅槃:在轉生瞻部洲之後,繼而在菩提樹下成佛并宣說佛法,壽命為一劫或超過一劫的生般涅槃; (十二)有行般涅槃:極其精勤于衆生之利的有行般涅槃; (十三)無行般涅槃:(利益衆生)精勤之行甚微的無行般涅槃; 轉輪王在從梵衆天前往色究竟天而成佛的往色究竟天可分為: (十四)全超越:依靠獲得四禅的圓滿修習并成就初禅之後,在從梵衆天依次前往色究竟天後,而以各乘行者的身份成佛的全超越; 半超越:在梵衆天命終,超越一個淨居天或者兩個淨居天,而在色究竟天成佛的半超越; 處遍超越:流轉于(色界)十七處而利益衆生的處遍超越[遍殁]。

     以上所述,即為三種超越。

     (十五)最後往趨有頂:以獲得非淨居天上二界諸心而轉生于色界,并以各乘行者身份成佛的最後往趨有頂; (十六)定趨無色界:如同無色界一般修心,并以各乘行者的身份成佛的壞色貪者; (十七)現法寂靜:最後有者之菩薩,為從即身成佛角度而言的現法寂靜; (十八)身證:通過獲得超越禅定,從以智慧身而現前滅盡定角度而言的不還果身證; (十九)阿羅漢向:為現證佛果而修持的,具有阿羅漢向名稱的十地菩薩; (二十)麟喻獨覺:以鱗喻之名所表示的,不住于佛陀以及聲聞之果,為衆生之利而行持的菩薩聖者。

     此上所述,即為(大乘)二十種僧伽。

    這并非因菩薩聖者在利益他衆方面有所退失,而轉生于無色界的。

     關于上述内容,在《般若經》中都一一有經文相對應,包括菩薩從此處前往何處,從何處來至此處,都以問答的方式進行了表述。

     另外,在《不退轉輪經》當中也以“超離八颠倒,證達八解脫,不耽八真實,是故稱‘八者’。

    所謂輪回想,即如佛陀想,入于平等性,知即預流向;昔諸佛住世,摩诃薩希求,為求而來至,故彼為一還;此因證諸法,來去不可得,不來亦不去,故稱為‘不來’;何者能摧毀,衆生諸苦惑,令衆離煩惱,彼即‘阿羅漢’;菩薩無畏懼,為諸衆廣宣,佛不思議法,彼即為‘聲聞’;知此等諸緣,于何亦不住,所謂‘獨覺’名,宣示菩薩義”等内容進行了極為廣泛的宣說。

     庚三、(教授之果——抉擇分)可分為二:一、略說本體;二、廣講特法。

     辛一、(略說本體): 所緣及行相因緣并攝持 菩薩救世者如暖等體性 以無常等為特征[行相]之四谛如同幻覺的所緣;斷除了對彼等一切的耽執,遠離了三十二種增益的法無我行相;生起三乘一切證悟的因緣;被善巧于内外方便,把握諸有寂之法的善知識[攝持]所攝受;菩薩作為救護世間衆生者,即如同暖等(加行)道的體性一般。

     依具四分别分下中上品 勝出諸聲聞及以諸麟喻 自身所斷的能取所取四種分别念,是以所斷的形式來依靠具備的。

    因為以四加行隻能分别将各自的分别念削弱,所以不能從根本上斷除(分别念)。

     通過以上五相42,而将大乘暖等(四加行)分别劃分出下、中、上三品的此等十二種加行道,是遠遠勝出諸聲聞,以及以諸麟角來比喻的獨覺加行道的。

     諸聲聞、獨覺的暖位等,是僅僅将對四谛的抉擇作為所緣;具有強烈耽執于無常等等的補特伽羅人無我行相;是僅僅生起劣乘諸證悟的因緣;因執著于堕入有寂邊戲而遠離善巧方便,因而是下劣的攝持[善知識];斷除大、中、小分别念各自所斷的對治也是毫無關聯或毫不具備。

     辛二、(廣講特法)可分為三:一、宣說所緣、行相與因緣三者;二、宣說所具法分别念;三、宣說善知識之特征。

     壬一、(宣說所緣、行相與因緣三者)可分為二:一、廣講加行道之所緣及行相;二、結語。

     癸一、(廣講加行道之所緣及行相)可分為四:一、暖位之所緣及行相;二、頂位之所緣及行相;三、忍位之所緣及行相;四、世第一法之所緣及行相。

     子一、(暖位之所緣及行相): 經中以“菩薩之詞義如何”而詢問了所依之身份,并進一步闡釋出此等了不可得的道理。

    對于作為其部分的暖位所依,經中也以“如是須菩提,猶如虛空無有鳥迹……”,以及如夢如幻等無住無得的比喻進行宣說,并将九種比喻與九種所取分别念相對應。

    同樣,以下五法也是将分别念與比喻之義相結合而進行宣說的。

     暖位的本體:對于分别各谛具有明得勝解43的相應等持與智慧,獲得了猶如火焰一般的見道智慧前兆暖相。

     所緣無常等是四谛等相 具體情形如下: (下品暖位:) 所緣:聲聞在通達無常等依靠四谛的能依[等相]十六行相自身本體為空之後,從而對外境色法等斷除了增益,即是(所緣之)基礎。

     經中也以“舍利子,菩薩摩诃薩行持般若波羅蜜多時,若耽著、沉湎、思維于‘色法無常、痛苦、空性及無我’,此菩薩摩诃薩具法愛過”等等而作了宣示。

     總而言之,就是以從色法直至一切種智之間的所有法都遠離破立等等的特法作為所緣。

    也就是說,不是以《俱舍論》等論著中所宣說的十六行相之類(作為所緣,)而是以無有邊際之行相作為所緣。

     行相破著等是得三乘因 行相:具有破除了耽著無常等名言的大中小三種(妄念),徹底無有執著或超離诠說的行相。

     以上所述,為下品暖位的所緣以及行相。

     因緣:是獲得三乘所有證悟之因。

     自此[下品暖位]以後,所有因緣的特征,都可以繼續沿用,(故下面不再贅述。

    ) 有關四谛各自的經教,真可謂卷帙浩繁,在講述道谛所緣與行相時,經中也以“心以心而不存在,心之自性乃光明”等而作了論述。

     色等離聚散住假立無說 中品暖位: 所緣:将對色法等,以真如作意而使成立或者集聚不可得[離];以勝解作意而使消散或者遮破不可得[離]的特法作為所緣。

     行相:因為将遠離了對名言不同相續的安住作為特法,所以對不同相續自相所诠的耽執,安住以及相同的共相所诠都不存在[無],就是中品暖位的行相。

     名言中的自相所诠,因明中也是不承認的,所以不存在。

    至于想表達的所诠之耽著,也除了假立之外,實際上并不存在。

     歸根結底,所诠就是不存在,因為能诠的一切言詞都不存在的緣故。

     上品暖位: 所緣:從色法直至一切種智之間的所有法,都除了假立之外根本無法成立,是(上品暖位)的所緣。

     行相:善、不善以及無記的任何法都不可[無]诠釋[說],便是(上品暖位)的行相。

     至于對假立的執著也不存在的觀點,則是從入定之後息滅一切分别妄念的角度而言的。

     子二、(頂位之所緣及行相): 對于諸谛具有明增勝解44的相應等持與智慧,在(防止)以違品動搖善根方面45已經達至頂峰階段。

     一旦獲得頂位,則在任何時刻也不可能出現被邪見截斷善根的情況。

     色等不安住其體無自性 彼等自性一不住無常等 下品頂位: 所緣:作為緣于色法等事物之心,其所緣是不可安住的。

    若究其原因則是因為,作為色法等等,其體性實際上本無自性。

    因此,不見色法等相便是(下品頂位的)所緣。

     行相:作為色法等法,以彼等其中一法的自性空,便可将所有法的自性空歸結為一體。

    因此,以不住于色法等諸法常與無常等等的智慧而通達,便是(下品頂位的)行相。

     經中就此也以“因行于般若而不住于色法”等無住、無得的比喻進行了闡釋。

     彼等彼性空彼等自性一 不執著諸法 中品頂位: 所緣:作為無常等法,彼等以及彼等體性為空的空性,加上無常等法46,彼等相互之間在同一自性當中以一體而無有差異,便是(中品頂位的)所緣。

     行相:不執著于諸法之我與我所的所取或者谛實,便是(中品頂位的)行相。

     不見彼相故智慧所觀察 一切無所得 上品頂位: 所緣:作為色等諸法,彼等并不存在藍色、黃色等相,因不見諸相之故而不緣于色法等,便是(上品頂位的)所緣。

     行相:經中曾以根德界索陽[意即遍行習技]——在修習自道時,因執相而不見真谛;趨入般若後,便依靠不執相而見真谛——的教證而進行過宣說。

    如果以通達實相的智慧來觀察一切萬法便會發現,一切萬法在一切時刻都是相與無相皆無所得,這樣的證悟境界,便是(上品頂位的)行相。

     子三、(忍位之所緣及行相): 忍位的本體:在諸谛方面具有與趨入及随順勝解47相應的等持與智慧,因堪忍無生之義,故稱為忍位。

     在獲得忍位之後,就不會再堕入惡趣。

     色等無自性彼無即為性 下品忍位: 所緣:現見色法等無有自性所取之相的特法,便是(下品忍位的)所緣。

     行相:通達色等諸法[彼]其實并不存在[無],隻是[即為]在具有耽執的凡夫面前便會顯現的本性,便是(下品忍位的)行相。

     無生無出離清淨及無相 由不依彼相非勝解無想 中品忍位: 所緣:色法等既不存在[無]生死輪回,也不存在[無]出離涅槃的本性,便是(中品忍位的)所緣。

     行相:因證達諸法自性空的空性,從而通達了能成就身語意三門、諸相以及刹土清淨之因,便是(中品忍位的)行相。

     上品忍位: 所緣:以證達諸法空性而現見所取無相,便是(上品忍位的)所緣。

     行相:由内心不依靠色法等彼相,并非以勝解作意印持諸相,而是通過相作意而無想,便是(上品忍位的)行相。

     子四、(世第一法之所緣及行相): 世第一法的本體:以各别自證之慧而在諸谛方面具有與無間三摩地48相應的等持與智慧。

    因在見道之前且與其無有間隙,随即便可出現聖者地之見道,所以接近于見道,并為世間法中首屈一指之殊勝法,(故稱為世第一法)。

     正定定作用授記盡執著 下品世第一法: 所緣:與健行三摩地49等正定無有差異的色法等法性,便是(下品世第一法的)所緣。

     行相:正定的作用,就是具有于所調世間界中事業任運自成的果法之相,這便是(下品世第一法的)行相。

     中品世第一法: 所緣:因為諸佛将安住世第一法授記為自然之法性(——自然規律),故順同于此的正定,便是(中品世第一法的)所緣。

     行相:在入定、授記等方面斷盡了執著,便是(中品世第一法的)行相。

     三互為一性正定不分别 上品世第一法: 所緣:所修之對境——般若,所修之法——正定,以及修持者——菩薩三者,是互為空性、同一本性的自性,便是(上品世第一法的)所緣。

     行相:因外境諸法不存在,所以有境正定也不可分别,為成就修習見道的殊勝方便,這就是(上品世第一法的)行相。

     上述問題可以解釋為:中品忍位是從因法的側面,下品世第一法是從果法的側面,下品忍位是從二谛本體的側面,其餘九位是從法性之相的側面來闡釋為所緣的;還可以解釋為:加行道的所緣與行相是從本體的角度而言的;有些是從分類的角度而言的;有些是從果法的角度而言的;有些是從所依正定的角度而言的,雖然存在着諸如此類的論點,但其宗旨仍然是,無論是在暖位等任何階段,都要修習般若波羅蜜多。

     在(修習般若波羅蜜多時),緣于遠離邊戲的真如法性之後,所感諸相也不存在任何邊戲之自性,如果沒有了知所破戲論在各個階段斷除方面的所诠也是如此(不存在任何邊戲)的要點,則在偶然具有的體會當中,以内心是很難通達般若甚深密意之皮毛的,這一點尤為關鍵。

     癸二、(結語): 是順抉擇分下中上三品 抉擇上述[是]諸法,便是無漏見道;與彼分相順同的一切,即是作為見道之因的抉擇分。

     資糧道行者以抉擇諸法無自性的方式進行修持,從而獲證在所取無實方面的最初明相。

    明相的進一步增上,即是暖位與頂位;産生能取無實方面的最初明相之際,便是忍位;此相的進一步增上,即是世第一法。

    (暖位、頂位、忍位以及世第一法)諸等又可分為下中上(三品),故其分類有十二種。

     壬二、(宣說所具法分别念)可分為二:一、所取分别念;二、能取分别念。

     癸一、(所取分别念): 由所依對治二所取分别 由愚蘊等别彼各有九種 若将所取分别念進行歸納,則可分為四種。

    也即:染污分别念與清淨分别念二者,包括依憑實有的執著者或者受用者補特伽羅(而安立的染污與清淨)兩種受用意樂,以及針對無實法而言的,通過僅為假立者的受用者(而安立的染污與清淨)兩種執著。

     如果對此四種分别念再進行分類,則所依之基染污煩惱分别念,以及作為其對治的清淨所取分别念這兩種[二]所受用的分别念,還可由愚癡等而将染污煩惱分别念分為九類;至于清淨分别念,則因為蘊等差别而使該[彼]分别念各有九種分類。

     也就是說,從染污分别念而言,可分為: (一)在因果以及真如法性方面愚癡蒙昧,抱持與諸法自性相違的颠倒執著,并遮障了真實之義的染污分别念——無明; (二)依靠以無明而取受之業而産生的有漏五蘊; (三)緣于有漏五蘊的我與我所見,以及依靠我與我所見而使根本煩惱與随眠煩惱增盛的薩迦耶見; (四)視薩迦耶見的耽執之境為常有或斷滅的邊執見; (五)因為邊執見而不能了知染污[輪回、煩惱]與清淨[解脫、涅槃]之過失與功德的無信; (六)因為不能了知染污[輪回、煩惱]與清淨[解脫、涅槃]的過失與功德,所以不能住于從布施直至(十八)不共法之間的聖道之懈怠; (七)由上述歧途而颠倒執著于一切痛苦之法的(苦、樂以及平庸)三受; (八)因三受而妄執自他,從而分别于貪執與嗔恨; (九)以有漏善業雖然暫時可以轉生善趣,但這也隻不過是厭離之因,故而是間接産生清淨解脫涅槃之痛苦。

     以上所述,便是因耽執染污煩惱為所斷或者所棄,從而執著于染污煩惱的九種所取分别念。

     清淨的所取分别念又可分為: (一)本體無漏之蘊; (二)屬于清淨方面的因緣或者生門——(十二)處; (三)作為清淨[解脫、涅槃]之因的種性。

    經中将十八界安立為種性; (四)清淨[解脫、涅槃]的生起方式——緣起流轉的還滅,或者有關(清淨)生義的分别。

     以上四者,屬于盡所有與如所有智。

     (五)作為基清淨[解脫、涅槃]的十八離戲空性; (六)作為(一般)道清淨[解脫、涅槃]或者行為的六波羅蜜多; (七)殊勝的道清淨[解脫、涅槃],即為見道。

    經中以(三十七)菩提分法50而對此加以宣說; (八)以禅定和神通而宣說的修道; (九)果清淨[解脫、涅槃]——即以十力等而宣說的無學道。

     以上所述的領受清淨意樂之耽執,即為執著清淨的九種所取分别念。

     癸二、(能取分别念): 由實有假有能取亦分二 自在我等體蘊等依亦爾 由能取境[有境]補特伽羅人我的實有成立與假立而有的(兩種)能依,亦可将屬于受用者的能取分别念分為二種。

     以上兩種分别念,又可以分為對自在我的執著等具有本體的(九種)感受境(能取分别念);至于依靠蘊等染污清淨法的設施處而假立的能依(分别念)的分類,也是如同剛才所講的一樣[亦爾]可分為九種。

     關于實有補特伽羅的分類,經中也曾以“人我不可得……”、“色法不可得……”、“眼根不可得……”等九段經文來陳述其内容,包括: (一)不觀待自他的自在者(人我)的共同能取分别念; (二)從自在者(人我)之蘊中産生的無與倫比之唯一人我的能取分别念; (三)人我作為諸識的開辟者或者(十二)處、(十八)界之因的能取分别念; (四)人我作為從見者直至意識者的能取分别念; (五)人我作為輪回染污煩惱之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六)人我作為世間道——(四)禅色界、無色界以及欲界離貪——之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七)人我作為現見四谛法性之見道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八)人我作為(八)解脫以及(九)次第定51本體的無漏修道之所依的能取分别念; (九)無學道所依——自在人我的能取分别念; 關于以假立(補特伽羅而安立的能取分别念),經中也以“須菩提,色法既為他,如幻之(受想行識餘蘊)豈非亦為他……”等九段經文而予以宣說。

    包括: (一)假立五蘊為士夫的能取分别念; (二)對眼根等十二處的能取分别念; (三)對十八界以及三界的能取分别念; 以上三者,是對于衆生總設施處的能取分别念。

     (四)對凡夫設施處——十二緣起的能取分别念; (五)對聖者設施處——三十七菩提分法的能取分别念; 對有學道聖者上中下三種設施處(的能取分别念包括以下三種): (六)對見道的能取分别念; (七)對修道的能取分别念; (八)對殊勝道的能取分别念; (九)對聖者阿羅漢設施處——無學道的阿羅漢假立能取分别念。

     以上三十六種取舍破立分别念中的成實執著部分,可以在後得定解前破除;而假立的執相耽著,則可以通過入定力而加以破除。

    簡而言之,在加行道階段,都是依靠證悟來壓制這些所斷的。

     壬三、(宣說善知識之特征): 心不驚怖等宣說無性等 棄舍所治品應知為攝持 以所緣、行相、因緣三者,以及所具法分别念為特法的加行道之産生,需要依靠攝持[善知識]。

    作為具備三種特征的善知識,(其第一種特征——)善巧特征52包括: (一)能壓服對本來不應懼怕的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空性的恐懼之情,令所化諸衆内心不驚怖于空性的(小)無畏; (二)能壓服日常恐懼的(中)無畏; (三)決定壓服一切恐懼的徹底(大)無畏等等。

     以上所述,即為善巧特征之分類。

     (第二種特征——)講法特征包括: 根據所調者之意樂,而向其自相續宣說諸法無有自性、六波羅蜜多、發心以及回向等法。

     (第三種特征——)斷除違緣特征包括: 完全舍棄作為智慧違品[所治品]的大乘所斷之惡魔諸衆,作為六度違品的悭吝等等,以及小乘作意等等,(我們應當知道,以上内容)即為菩薩加行道之外攝持[外善知識]。

     雖然聲聞、緣覺以及菩薩乘的善知識都是一味一體之佛陀,但在發心、證悟諸法空性之智慧以及回向三方面,就隻有大乘加行道才能生起,而聲聞、緣覺乘則無法如實生起,這一切并不是與佛陀距離的遠近所造成的,而是取決于所化者自相續之差别。

     至于内攝持[内善知識],是指以遍智作意(而行持)方便、大悲和布施等六度,以及以智慧而證達蘊等諸法以三解脫門之自性不可得的,具備殊勝方便與智慧之法。

     庚四、(無有颠倒地修持教授之義)可分為四:一、修行所依;二、修行所緣;三、修行所為;四、修行自體。

     辛一、(修行所依)可分為二:一、種性之分類;二、斷除分類之争辯。

     壬一、(種性之分類): 依照小乘的規定,(所修種性即為)菩薩之無貪,也就是以菲薄簡陋的法衣、飲食以及居所為滿足的聖者種性,加上欣樂于聞思修行的四種種性; 依照大乘唯識宗的觀點,所修種性被認定為是可以将有為之心轉化為無漏者; 中觀派則僅僅将心的自性或者清淨之法性認定為種性; 而上二乘又将律儀以及明空雙運(認定為種性)…… 即使衆說紛纭、不一而足,但此處卻僅僅是将以諸法自性為空即能成就三乘之空性為緣而進行的修持,認定為聖者道之士夫種性的。

     雖然在資糧道與未入道之際,也存在着種性,但此處卻是從遠離過患的殊勝種性角度而言的。

    依據從加行道直至十地的所依補特伽羅心之法性,而可将種性劃分為十三種,不過也有根據十三種修行所依之法的功能差異而進行劃分的說法。

     關于種性,經中曾以“須菩提如是,猶如虛空之鳥迹無有且不可得,須菩提,菩薩之詞義亦無有且不可得”等十三段經文而分别予以宣說。

     通達有六法對治與斷除 彼等皆永盡具智慧悲愍 至于十三種修行所依之法,首先就是作為所通達之法的(一)暖位;(二、頂位;三、忍位;四、世第一法)等加行道——四順抉擇分;加上作為出世間道的(五)見道以及(六)修道,這樣就有了六種法; (七)正斷所斷之對治——無間道; (八)将違品煩惱障無餘斷除之解脫道; (九)所斷對治彼等諸法悉皆永遠窮盡,也即盡除了約束的斷除所知障之修行; (十)破除有寂之邊,并具備了智慧與悲愍的八地解脫道之所依; 不共諸弟子利他漸次行 智無功用轉所依名種性 (十一)諸聲聞弟子、獨覺以及不共四無礙解53的九地; (十二)從秘密、意趣的密意角度而言,與所調他衆意樂相應的利益漸次修行;54 (十三)在利益他衆方面,智慧無有勤作功用,任運自成而轉的十地之智。

     我們應當了知,上述(十三種)法,是将能成為所依的法界真如性安立[名]為種性的。

     如果不能如實了知(第十二種修行所依所指的)這些密意而望文生義,就無法通達了義,并且會将具有密意的詞句内涵,按照不了義以及表面詞義來颠倒誤解,因此,将這些秘密與意趣進行區分是至關重要的。

     所謂四種秘密55依次包括:令補特伽羅趨入(道)的令入秘密;法相秘密;調伏對治所調相續之過患的對治秘密;經過詞句與文字的說教,而從世間共稱量之利轉變為利他的轉變秘密四種。

     (一、令入秘密:)諸如為了令無法趨入法無我的諸聲聞趨入解脫道,而宣說“補特伽羅無我”,“蘊等諸法存在”; (二、法相秘密:)佛經中所說的無有本體、無生等等,并不是指名言中存在的諸法根本沒有,生滅之類的現象并不存在,而是針對勝義法性或者本體而言的秘密,諸如經中所宣說的“三無自性”56之類的詞句; (三、對治秘密:)諸如為了調伏補特伽羅相續之過患,而宣說“吾曾化為毗婆屍佛”等等之類的詞句; (四、轉變秘密:)是指其所诠并不是像表面詞句一樣的,具有密意的内容。

    換句話說,對類似“于無實知實,尤住于颠倒,以惑而極惑,得殊勝菩提”等等内容,如果依照表面詞句來對其進行理解,就是不能獲得菩提之因。

     其實這句話的言下之意是說:針對無有實義的散亂,應當以增上慧學來證悟或者了知實義;針對颠覆了執著常、樂、我、淨四種颠倒的,對無常、痛苦、無我、不淨的了知通達,則尤其應當以增上慧學來安住;針對為了衆生之利而長年累月辛勤操勞的苦行煩惱[惑],如果能做到極其精進辛勞的程度,就能夠獲得殊勝之菩提。

     所謂四種意趣57是指: (一、平等意趣):諸如考慮到一切佛之法身平等性,而宣說“吾爾時化為毗婆屍佛”之類的詞句; (二、别義意趣):諸如考慮到勝義的其他含義,而宣說諸法無有本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之類的詞句); 三、别時意趣:諸如向即使稍許善根也無法生起的懈怠者,宣說“僅僅持誦無垢月光如來之名号,便可獲得無上菩提”等等的内容; 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諸如向無力施行布施等廣大行為者贊歎布施;向僅以稍作布施等等為滿足者譴責布施等,或者向其表明這一切并不足為奇等等的内容。

     綜上所述,從暖位直至智慧無有勤作(的十地,)從緣于法界真如性的側面而言,耽執實有的貪欲是逐步斷除的,要從根本上消滅對一切邊際所知的貪著,則是佛地所引發的結果,而這一切,都來源于法界自性住種性,因為真如實相原本存在,以其為緣則可斷除諸等障礙的緣故。

     壬二、(斷除分類之争辯)可分為二:一、争辯;二、答複。

     癸一、(争辯): 法界無差别種性不應異 有人會提出疑問:如果這樣安立法界種性,則法界諸相就無有差别,三乘的三種種性差異也就不應當存在了。

     癸二、(答複): 由能依法異故說彼差别 就像同樣一種瓶子,也可以根據所盛裝的蜂蜜與甘蔗汁等等來安立瓶子的類别一樣,雖然在法界當中不能安立三種(種性),但依據[由]法界的能依法——智慧,便可通過緣于或者證悟法界的方式,而以不同法的差異,來诠說彼等種性之差别。

     辛二、(修行所緣): 所緣一切法此複為善等 共同安立的一切取、舍、中庸之法,加上以世間與出世間等來劃分的殊勝之法,(即為修行之所緣),又因為必須主要以大乘之道果作為所緣,而作為大乘修行所緣的所知一切法,都必須斷除所有的增益。

     (一)此等一切又可以分為信心等本性善,作為與其相應之心與心所的相應善,以善的發心等起而引起身語之業的等起善等善法; (二)還有作為壞聚見、邊執見、俱生無明,加上此三者之外的其他根本煩惱與随眠煩惱的本性不善,作為與此等不善相應的心與心所的相應不善,以不善發心等起而引起殺生等業的等起不善等不善法; (三)除此之外,在工巧制作、行走漫遊之際的心,也可以分為本性、相應以及等起的無記法等等。

     以上内容,即為取、舍、中庸的共同所緣。

     若世間所知及諸出世間 有漏無漏法諸有為無為 (四)部分所緣的第一種,為所取世間道,也即凡夫相續中的有漏禅定等所知; (五)前者之後的所有諸等所取,也即為向往出世間道之聖者相續所攝的三解脫等法; 如果将部分所緣按照斷除對治來進行分類,則可分為: (六)有漏之五蘊等等; (七)無漏之法念住58等四念住59等等; 以上二者,是以能否對治我見來安立的。

     (八)諸等有為世俗谛; (九)無為勝義谛之所緣; 若共弟子法及佛不共法 (十)作為果法的聲聞弟子,以及共同四禅等諸法; (十一)出有壞、能仁、佛陀的十力等不共法。

     以上所述,包括前面的三種(共同所緣,)加上其餘為善法所攝的四對八法,總共為十一種所緣。

     在這些共同與部分所緣當中,不共之佛智是一切所知法中最尊貴無上之法。

    通曉這一點,并以其作為修行目标,也就是所緣。

     辛三、(修行所為): 勝諸有情心及斷智為三 當知此三大自覺所為事 我們應當了知,超勝于無數大衆以及大集團中一切諸有情之大心——無緣大悲,斷除了二障以及習氣的大斷,無有阻礙地照見一切盡所有、如所有諸法的大證[大智]一共為三種,能夠自然覺悟為以上三大的擁有者,便是諸大菩薩之目标[所為]。

     辛四、(修行自體)可分為四:一、内心披戴铠甲的披甲修行;二、以加行而趨入的趨入修行;三、能使趨入究竟的資糧修行;四、究竟的定生修行。

     壬一、(内心披戴铠甲的披甲修行): 不貪著自己所擁有之物,并将其施予他衆的布施;能如理行止諸取舍處,而不違越其界線的持戒;以無論如何也不會煩亂的方式來承擔領受難行的忍辱;以欣樂善法之方式勤奮修持的精進;一心一意專注于所緣的禅定;善于區分辨别諸法的智慧。

     舍棄上述諸法之違品——吝啬等等,并以助伴——無分别之智慧來加以攝持,通過這些方便來徹底圓滿對境——衆生之願望,便是能成熟衆生的大乘道。

     由彼等别别皆攝施等六 故披甲修行六六如經說 作為廣大修行的布施等這些[彼等]披甲修行,由于每一種都[皆]分别[别别]含攝了布施之布施等六六三十六種波羅蜜多來進行修持,所以[故]作為廣大意樂的僅為他利的披甲修行,都如同經教所說,是以六六三十六種來分類的。

     如經雲:“菩薩摩诃薩如是行持布施波羅蜜多,悉以六度而攝,是故名為‘披大铠甲’。

    ” 每一種波羅蜜多都具備六波羅蜜多的披甲修持方法,就構成了以時間方向所難以測度的三十六種披甲修行。

     哪怕一星半點的布施,也遠離了自利、小乘作意以及追求名聲等念頭,其功德之邊際,是以時間方向而難以估量的。

     對于布施等(六度),自作、教他人作,并将善根回向衆生,即為(布施等六度)之布施;舍棄聲聞之意樂,即為(布施等六度)之持戒;忍受詈罵等痛苦,(即為布施等六度之忍辱);渴求向往大乘善法,即為(布施等六度)之精進;一心專注于一切種智,即為(布施等六度)之禅定;以三輪無有分别而回向,即為(布施等六度)之智慧。

    我們應當通曉以上這些以六法所表示的(披甲修行方式。

    ) 壬二、(以加行而趨入的趨入修行): 靜慮無色定施等道慈等 成就無所得三輪善清淨 作為披甲修行的趨入對境,其中屬于道的有八種,屬于果的有一種,一共為九種: (一)内心因弛散于各種妙欲,從而無法獲得任何功德的人,為了穩固所緣,便出入于道之所依基礎或者四靜慮與四無色定之禅定,其間尚且是以具備六波羅蜜多的方式而進行修持的; (二)依照上述方式已令内心穩固者,為了能通過積累二資,繼而獲得自利之證悟,而以三輪清淨的方式趨入布施等六波羅蜜多; (三)為了能夠獲得斷之功德,而趨入見道與修道所屬的菩提分法之道; (四)趨入成就他利之方便——慈等四無量心; (五)因為行持他利的束縛,便是耽執之心,為了能利益他衆,而趨入于在入定與勝觀中,一切萬法都可以成立為[成就]無有所得的境界。

     (六)在大乘道後得之際,以三輪善為清淨如同幻化士夫的方式而趨入; 所為及六通于一切相智 能趣入正行當知升大乘 (七)以一切善根都是為了成就三大之所為目标而趨入; (八)依靠迅速圓滿二資之力而趨入六神通; (九)緣于果法所知一切種智[一切相智]之相并趨入[趣入、行持]。

    我們應當知道,以這樣的修行[正行],便能安置并升遷于大乘之道。

     以上所述的九種對境,即為大乘的趨入之境。

     順便介紹一下,所謂四靜慮與四無色定,就是分别以七種作意來修持入定等至。

    (七種作意包括:) (一)了知作意:在看到欲界等諸衆越往下下過失越多越粗重,初禅等諸衆越往上上越與前者相反(也即過失越少越細微),而憑借聞思之智來了知法相的作意; (二)勝解作意:以修所生慧來修持禅定,從而生起的勝解生作意; (三)遠離作意[最極寂靜作意]:斷除現行欲惑等由極其寂靜而産生的作意; (四)攝樂作意:斷除中品欲惑等等的攝集歡喜作意; (五)觀察作意:即為了觀察煩惱是否産生的觀察作意; (六)加行作意:斷除下品欲惑使其更加薄弱等等的加行究竟作意; (七)加行究竟果作意:即體悟一切道之修持結果的加行究竟果作意。

     上述七種作意,便是從初禅直至有頂之間的修持方法。

     開始的兩種作意,屬于各道之加行道;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與加行作意三者,則屬于無間道;觀察作意,屬于殊勝道;而加行究竟果作意,又屬于解脫道。

     初禅的對治支包括尋與伺,功德支包括喜與輕安樂,安住或者所依支為心一境性定,一共有五支; 二禅的對治支為(使初禅對治支中所有心與心所極為清淨,對自地極為生信之)殊勝定,功德支包括喜與樂二者,安住支為心一境性定,一共有四支; 三禅的對治支為平等舍、正念與正知,功德支為輕安樂,所依支為心遍住自性定[心一境性定],一共有五支; 四禅的對治支為清淨念、清淨行舍,功德支為受舍,所依支為徹底清淨禅定[心一境性定],一共有四支。

     (四無色定包括:) (一)空無邊處定:遠離了對色法的貪執,消滅了色法之想的無色,連部分色法之想也不存在,唯以“僅為虛空、無有邊際”而入定的空無邊處定; (二)識無邊處定:滅除了虛空(無邊)之想,而僅剩識(無邊)想的識無邊處定; (三)無所有處定:滅除了識(無邊)想,而安住于一切皆無所有之想。

     (四)非想非非想定:滅除了一切皆無所有之想,而僅僅安住于非有非無[非想非非想]的有頂定。

     壬三、(能使趨入究竟的資糧修行)可分為二:一、總說;二、别說難以通達之理; 癸一、(總說): 總的來說,衆多的聚集,就稱為資糧。

     所謂資糧,并不是指一種資糧,而是指要積累各種各樣、範圍廣大的資糧隊伍,并通過行持菩薩事業的無量修持方式,來成就出離二邊的無住涅槃。

     悲及施等六并修止觀道 從總的類别而言,無邊無量的資糧可以歸歸攝為福德與智慧二資糧;從内部分類而言,則可以分為十七種資糧修行: (一)希望安置無量衆生于三乘之涅槃的大悲; 以方便法門——布施等六波羅蜜多,則可以令衆生獲得暫時與究竟之安樂: (二)依靠布施當下即可令其滿願,從而(使對方)在當時獲得快樂; (三)通過令其持戒,從而(使其)獲得善趣之身與未來之樂; (四)(五)(六)通過忍辱、精進與禅定三者,能成就與因法相應的果法,從而獲得決定性安樂; (七)以智慧度,便能永遠不堕入輪回,從而獲得決定勝的永久安樂; (八)斷除了道之禅定中的懈怠等五種過患60,并從依靠欲樂等八斷行之因中産生的一心專注之寂止;61 (九)以善于辨别諸法之智,對如所有、盡所有之義,以總體與自體之法性、本體以及差别分類的方式無有錯謬地現見之勝觀; 及以雙運道諸善權方便 (十)寂止與勝觀(雙運),或者不堕于有寂的方便與智慧雙運之道; (十一)以遍智作意而在利他方面所具備的諸善巧方便; 智 (十二)(首先宣說)二十種空性62: 1、内空:受用者眼根等内六處之空性; 2、外空:色法等所受用之外六處之空性; 3、内外空:内外二者所依基礎之空性; 以上三種空性,為勝解行資糧道以及加行道之前三位(——暖、頂、忍位)所攝。

     4、空空:一切萬法自性之空性,也即自身本體空性之空性; 此空性為加行道世第一法所攝。

     5、大空:周遍十方之大空性; 6、勝義空:勝義涅槃之空性; 7、有為空:因緣而生之空性; 8、無為空:虛空等無生之空性; 9、畢竟空:超離常斷等邊際之空性; 10、無際空:具有種種世間界顯現的輪回,其前際後際都不存在之空性63; 11、無散空:善法不散失之空性; 以上七種證悟境界,依次為一地直至七地所攝。

     12、本性空:法界自性之空性; 13、一切法空:從色法直至一切種智的所有法之空性; 以上兩種空性,為八地所攝。

     14、自相空:生滅等諸法自相之空性; 15、不可得空:三時不可得之空性; 以上兩種空性,為九地所攝。

     16、無性自性空:因緣而生諸法的相續與聚集的無實之本體空性; 17、有性空:有為法領受五蘊以自身本體而空之有實空性; 以上兩種空性,為十地所攝。

     18、無性空:虛空等無為法無實之空性; 19、自性空:誰也沒有造作的一切萬法本來之空性; 20、他性空:諸法法性因他法本體空而本體為空之空性。

     以上(三種空性),則為佛地所攝。

     這些以各地為界線所作的分類,主要是依據後得之時彼等有法,以及由其所必定引發的情況而作出的,所以并不是确定的。

     修習以上諸空性,便是有境智慧資糧; 福與諸道陀羅尼十地 (十三)雖然從總體而言,包括所有的善業都是福報,但此處卻是指無漏之善。

    除此之外,因為健行與珍寶手印等三摩地在每一刹那都具有可以無勤成就無量福報的能力,(所以也屬于福報資糧的範疇;) (十四)通過精勤于三十七菩提分法,而成就以加行道、見道以及修道三者為主的,依靠相續之諸道; (十五)通過與正念和智慧相應,從而将詞句和意義牢記不忘的陀羅尼[總持]。

    包括: 1、在聽聞經教等聖言後,即使一詞一字也不忘失的詞陀羅尼; 2、對所宣講的意義,能無損無誤地永不忘卻的義陀羅尼; 3、以“阿(A)”字等而證達諸法無生的忍陀羅尼; 4.以密咒之加持而成就他利的咒陀羅尼。

     (十六)能作功德所依的十地; 能對治當知資糧行次第 (十七)能斷除自地所斷之對治。

     我們應當知道,資糧修持[行]的數量次第,就是以上所說的十七種。

     另外,(資糧的梵文讀音為)“桑巴(?)S-<)”,其中的“桑(?))”,是“成就真實”之義;“巴(S)”,是“本體”之義;“(<)”,則是“受持”之義。

     菩薩摩诃薩能成就真實之本體,一切大乘都是以二谛的修持方式來受持,就是所謂的資糧修行。

     癸二、(别說難以通達之理)可分為二:一、地資糧;二、對治資糧。

     子一、(地資糧)可分為二:一、從修治之角度宣說九地64;二、從果的角度宣說十地。

     醜一、(從修治之角度宣說九地)可分為九:一、一地之修治;二、二地之修治;三、三地之修治;四、四地之修治;五、五地之修治;六、六地之修治;七、七地之修治;八、八地之修治;九、九地之修治。

     寅一、(一地之修治)可分為三:一、略說;二、廣說;三、攝義。

     卯一、(略說): 總的來說,以二無我的證悟智慧,能依次斷除二障,并能作功德之所依,便是地之本體。

     (“地”的梵文)發音“布美”的釋文,就是輾轉上行的意思。

     因為能如實照見徹底圓滿二無我的法界,所以在一地——極喜地,便可以斷除(一百一十二種見斷,具體包括:) 欲界之見斷:(分别)對四谛的邪執,以薩迦耶見、邊執見與邪見三者,加上見取見與戒禁取見二者,總共為五見,以及無明[癡]、貪、嗔、慢、疑五非見這十法來劃分,則見道所斷總共有四十種; 上二界[色界、無色界](之見斷):因為沒有嗔恨,所以就隻有(除開分别與四谛相應的四種嗔恨之外的)兩個三十六種煩惱。

     所以,三界的見道所斷總共為一百一十二種煩惱。

     (另外,一地菩薩)還可以獲得十二種百功德65,具備七覺支。

     作為修道所斷的于外境之邪執,包括: 欲界修斷:上述(五非見)中去除了疑惑的其他四非見,加上俱生薩迦耶見以及邊執見二者,總共有六種欲界修斷; 上二界修斷:因為沒有嗔恨,所以分别隻有五種修斷。

     在三界九地當中,每一地都各有九品66(斷惑),總共為八十一品,因為(在九地當中)都存在(上二界所攝的)五種修斷,所以(在九地當中),應該有五個八十一,也即四百零五種,再加上欲界的九品嗔恨九種,一共為四百一十四種修斷。

     歸納而言,因為斷除了九品修斷,所以在第二離垢地、第三發光地、第四焰慧地、第五極難勝地、第六現前地、第七遠行地、第八不動地、第九善慧地、第十法雲地諸地之際,就能具備八正道,斷除自地所屬的煩惱雜染,獲得波羅蜜多與無邊無際之功德,清淨無漏之蘊,并可獲得巨大的轉依[變化]。

     諸道證悟法性的方式: 雖然所證并不存在支分,但從自相續迷亂的斷盡次序而言,(諸地)的現證也是層層遞進、逐級增上的。

    這就如同虛空本來不存在支分,但依靠雲層逐漸消散的程度,也可以建立起逐步擴大的視野概念一樣。

     一地:能成就周遍并遍行法界諸法之自性的證悟境界。

    此地的入定,也即是後得定解所引發的結果,因為依靠後得定解,便可以獲得入定之故; 二地:同樣,二地是通達法界的證悟越來越超勝或者殊勝的增盛[最勝]證悟境界; 三地:将所聽聞的與法界順同[等流]的教言,作為希求目标的超勝[勝流]證悟境界; 四地:對一切法都棄除了我所執等等,沒有任何耽執[無攝]的證悟境界; 五地:證悟自他相續所屬諸法無有差異之境界; 六地:因現見緣起甚深之義,從而證悟到以前的煩惱雜染,與往後的清淨之法都不存在的境界; 七地:因通達無相,從而證悟一切萬法無有差異、一味一體的境界; 八地:因獲得無生法忍,從而通達了諸法之平等性;又因為體悟到不增不減之義,因而獲得了于諸相無分别與清淨刹土兩種自在; 九地:依靠入定修持法界,而獲得後得之際以四無礙解宣說聖法的智自在; 十地:通過入定修持法界,而能在後得之際随心所欲地成就事業,也即獲得了業自在。

    67 另外,雖然克什米爾的大班智達認為:“地的修治,可依據自地最主要的波羅蜜多而分為十種修治……”來計算(修治)的數量,但總的來說卻是以布施等等的差别,也即從斷除其違品的角度來安立修治的,因為以這些修治的修煉,就能成就該地的智度與無垢之智。

     同樣,從大悲心與谛實空性的智慧角度而言,地的修治又是分别圓滿的,也即分别圓滿各地自己主要的波羅蜜多。

     由十種修治當能得初地 也就是說,由十種修治,(就能)證得初地[極喜地]——前所未證的法性,從而獲得極大的歡喜;而已經證得的法性,則能成就更為殊勝的十種功德。

     卯二、(廣說): 意樂饒益事有情平等心 能舍近善友求正法所緣 (初地的十種修治包括:) (一)不摻雜貪圖自利的聲緣發心之增上意樂; (二)在饒益自他的事業方面,以一切種智之因——大乘法而加以攝持; (三)以四無量心來修持對一切有情的平等心; (四)以三輪無分别而施舍自己所有的一切; (五)以愉悅之情親近[依止]将自己安置于一切種智的善友[善知識]; (六)因精勤探求三乘所屬之正法所緣,而不堕于聲緣之地; 常發出離心愛樂見佛身 開闡正法教谛語為第十 (原譯:常發出家心,愛樂見佛身,開闡正法教,谛語為第十。

    ) (七)時常發起不喜在家的佛教出離心; (八)渴望[愛]成就佛身并樂于見到佛陀; (九)開闡初善、中善、後善之正法; (十)如同誓言般不欺他衆的谛實語,被承許為是第十種修治。

     我們應當令上述這一切修治在自相續中生起。

     卯三、(攝義): 彼性不可得當知名修治 因為在勝義中,彼等(十種修治)自性不可得,所以我們應當了知,(這便是所謂的[名])初地修治。

     寅二、(二地之修治): 戒報恩安忍極喜及大悲 承事敬師聞第八勤施等 二地[離垢地]的八種修治包括: (一)遠離惡戒68與自利作意垢染,并嚴格護持攝律儀戒、攝善法戒以及饒益有情戒三戒; (二)回報他衆之恩德; (三)安忍(他衆之)怨害,并斷棄損害衆生之心; (四)對将衆生安置于三乘極其歡喜并無有後悔之意; (五)對所有有情深懷大悲與慈憫之心; (六)對值得尊敬的親教師等等,以放下我慢的态度來恭敬承事; (七)因恭敬上師善知識,而聽聞佛法并随學行持; (八)第八種修治,以欣悅之心而精勤修習布施等六波羅蜜多。

     寅三、(三地之修治): 多聞無厭足無染行法施 嚴淨成佛刹不厭倦眷屬 及有慚有愧五種無著性 三地——以正法光明普照自他之發光地,其五種修治包括: (一)在十方諸佛前勤求多聞而無有厭足; (二)以對利養等無有染著之心而行持法施,并且對大菩提之果位也不存耽執之企盼; (三)以能作清淨刹土之因的積累資糧,來嚴淨具備能依所依之佛刹; (四)即使對方以怨報德,在利益他衆方面也能做到不厭倦諸眷屬; (五)以觀待自身的有慚,以及觀待他衆的有愧,而不具聲緣之作意。

     對上述五法無有耽著的本性,便是(三地的)五種修治。

     寅四、(四地之修治): 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儀 在四地——以與菩提同分的智慧來燃燒二障之焰慧地,其十種修治包括: (一)住于(具備)距離村落一聞距之外的外寂靜,以及遠離自私作意的内寂靜之密林或者寂靜處; (二)即使利養粗劣菲薄,也不會感到不愉快,或者哪怕沒有得到利養,也抱持欲望鮮少、淡然處之的态度; (三)縱然面對上乘豐厚的利養,也不會不知滿足,或者(稍有所)得,便心滿意足;或者對(自利的菩提)興味寡淡[少欲],縱使獲得一切種智,也無有耽執的知足; (四)從共同角度而言,即為行持乞食等十二頭陀[杜多]功德之真實[正]律儀; 不舍諸學處诃厭諸欲樂 寂滅舍衆物不沒無顧戀 (五)從不共角度而言,包括不畏懼深寂離戲之法,縱遇命難也不棄舍戒律(等諸)學處并不執著于相; (六)在觀察到諸欲樂的過患之後,對其加以呵斥(并深生厭離); (七)将所調諸衆安置于相應的涅槃寂滅之果; (八)因不執于身等諸相,而施舍所擁有的一切[衆]物品; (九)在修持善法方面,内心既不畏縮昏沉[沒],同時也無有耽執; (十)于一切事物都無有著相之顧戀。

     寅五、(五地之修治): 五地[極難勝地]——堪能勝任成熟衆生以及自心不為煩惱所轉兩種難行之地,其十種修治包括: 親識及悭家樂猥雜而住 自贊及毀他十不善業道 (一)不因貪圖利養而出家,不與在家人過分親密熟識; (二)舍棄因羨慕他人财物而留戀[悭]在家施主的行為; (三)對于人群雜亂繁多[猥雜]之城市的外放逸,以及聲緣作意的内放逸等等,能夠放棄樂住(彼等的心念); (四)不贊頌自己的功德; (五)杜絕以言說過失的方式诋毀他衆; (六)以“殺生等十不善業道既然可以阻礙投生善趣,那麼對解脫的障礙就更不用說”的觀察方式,來了知十不善業的過失; 驕慢與颠倒惡慧忍煩惱 遠離此十事證得第五地 (七)遠離因自恃多聞與持戒等等而驕舉輕慢,并且不尊重他人的做法; (八)無有善惡取舍的颠倒或實執颠倒; (九)無有邪見等惡慧; (十)無有閑散并随順于諸等煩惱的放縱[忍]。

     以上所述,即為十種過患。

    如果能遵守遠離此等的十事,就能真正證得第五地菩薩的果位。

     寅六、(六地之修治): 六地——依靠般若波羅蜜多而不住于輪涅的現前地,其十二種修治包括: 施戒忍精進靜慮慧圓滿 (圓滿六法:) (一)将一切所有布施他衆; (二)放棄自私作意的持戒; (三)不畏懼空性的安忍; (四)喜愛布施的精進; (五)對布施一心專注的靜慮; (六)了知布施功德的智慧。

     (對以上六法,應當能)徹底圓滿。

     以上述六波羅蜜多的次第,而實現(遠離六法:) 于弟子麟喻舍喜舍怖心 見求無愁戚盡舍無憂悔 雖貧不厭求證得第六地 (七)舍棄于弟子聲聞道果的喜好; (八)舍棄于以麟喻所表示的獨覺之喜好; (九)舍離怖畏甚深廣大空性之心; (十)(看見)乞丐前來索要求讨,也無有愁惱憂戚之心; (十一)即使将一切所有完全舍盡,也無有憂愁追悔之心; (十二)雖然自己貧困交加,也不厭煩或者舍棄(他衆的)乞求。

     依靠令道生起的(圓滿)六法,以及于非道的遠離六法這十二法,就能真正證得第六地的果位。

     寅七、(七地之修治)可分為二:一、二十種所斷;二、二十種對治。

     卯一、(二十種所斷): 依憑與唯一行道的關聯,而超離于相執之遠行地[七地]的所斷包括: 執我及有情命與數取趣 斷常及相因蘊界并諸處 (一)對我的執著; (二)認為“這是男人,這是女人。

    ”,或者執著于具有情感之生命的有情執; (三)執著能住于三界,同類界69、根、心之所依不滅而住的命執; (四)将一切種子之心執著為補特伽羅[數取趣]; (五)今生死亡以後,則相續斷滅的執著; (六)自他永不毀滅成立的常執; (七)取舍之相執; (八)對能生果法之因——三乘三種性的執著; (九)對依靠衆多的累積而成為蘊的五蘊之執; (十)對具備因或者種性以及種子之義的十八界之執著; (十一)針對以二取的方式,而成為令識、境(未生者)新生,(已生者)增長之門的諸十二處的執著; 住三界貪著其心遍怯退 于三寶屍羅起彼見執著 (十二)對于非真實住處——從外器世間的(共)業之惑,以及内有情世間的自業之惑中産生的欲、色、無色三界的虛妄分别執著; (十三)以貪欲愛染惡見而對三界進行取舍的貪著; (十四)認為(自己)無法獲證一切種智的内心遍布之怯懦退縮; (十五)對佛陀的見執; (十六)對正法的所緣見執; (十七)對僧寶的實執見; (以上三種,即為于)三寶(的執著); (十八)對戒學[屍羅]生起彼等戒律之見的執著; 以上所述,即為以耽執而分别三輪(的執著)。

     诤論于空性遠空性過失 由離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十九)妄言“自性并非為空性”,而對一切法的實有執著,或者因懷疑而(對空性)進行诤論; (二十)因妄執空性之相與實有等等,而認為緣起方便存在着與空性相違[遠離]的過失,不能通達緣起空性現空雙運之平等性。

     上述二十法,即為七地(之所斷)。

    無論是誰,隻要依靠[由]斷離此等(二十法),便能像趕走竊賊、緊閉房門一般證得第七地的果位。

     卯二、(二十種對治): 知三解脫門三輪皆清淨 大悲無執著法平等一理 因為上述彼等二十種次第所斷,是以此等對治依次破除的,所以我們應當了知其分别之對應。

     (一)了知輪涅一切萬法自體空性離戲; (二)因萬法自體空性離戲而不執于相; (三)無有愛染三界之願; (以上三者,為)了知(空性、無相與無願)三解脫門。

     (四)以所作、能作與作業三者之三輪不可得而使内心悉皆清淨; (五)希望衆生遠離痛苦的大悲; (六)于任何法都無所執著; (七)通曉有寂諸法平等性; (八)了達諸乘究竟為一乘之理趣的一理; 知無生知忍說諸法一相 滅除諸分别離想見煩惱 (九)知曉名色原本無生; (十)以不懼怕三界自性離戲之甚深法門而了知法忍; (十一)因所知諸法無有能所二取,而宣說大乘方便一相之理; (十二)滅除對能所之相的諸種分别; (十三)遠離常、樂、我、淨四颠倒想,壞聚見、邪見等(諸見),以及貪、嗔、癡等煩惱; 奢摩他定思善毘缽舍那 内心善調伏一切無礙智 (十四)在利益他衆方面,以遍智作意而一心一意專注修持的三摩地[奢摩他]定思; (十五)在通達佛陀之身如同幻覺的勝觀[毘缽舍那]方面具有善巧; (十六)通過修習法無自性獲得寂靜,從而完善地調伏内心; (十七)以修習二谛,而成就對色等一切諸法的無礙智慧; 非貪地随欲等遊諸佛土 一切善現身共為二十種 (十八)能證達任何法都并非所耽執的貪愛之地的智慧; (十九)随心所欲地以幻身同時[等]依靠神通遊曆諸佛之其他刹土。

     (二十)針對聲聞、緣覺、帝釋、梵天的調化對象,為了分别以相應的聲聞、緣覺、帝釋、梵天形象為其說法,而善于在眷屬衆會中示現一切教主之身體的身自在。

     以上所述,共為二十種對治修治。

     寅八、(八地之修治): 第八地——以着力于相與無相的兩種想不可動搖的(不動)地,其八種修治分别為: 知諸有情意遊戲諸神通 修微妙佛刹觀故親近佛 (一)以專注之心而徹底了悟[知]諸等有情心與心所之心[意]行優劣; (二)為了前往諸佛住世之十方世間界拜見佛陀,而以諸神變神通示現遊舞遊戲; (三)自己為了修煉佛刹——所依諸微妙外器世間,而對三千大千世界以舍棄轉輪王位等等來修積資糧,并對此無所執著; (四)為了觀察摧伏外道等等并宣講清淨妙法的正法所緣之故,而親近依止佛陀; 知根淨佛土安住如幻事 故思受三有說此八種業 (五)以安住十力并生起天眼的方式來了知衆生之根; (六)(為了)清淨能依内有情世間之佛土,而以衆生相續不可得之理使一切衆生心情愉悅; (七)在所有入定出定中,都安住于不執著任何如幻之法[事]的禅定; (八)為了利益他衆,特意[故思]以自在而領受不可思議之三有或輪回。

     如此一來,便将(八地的)此八種業[修治]宣說完畢。

     寅九、(九地之修治): 第九地——因善于開闡正法而獲得無礙解之賢善智慧的善慧地,其八種修治分别為: 無邊諸誓願了知天等語 辯說如懸河入胎最第一 (一)以圓滿六度而成就并發起普賢行願等無邊諸誓願; (二)以詞無礙智而了知天、龍、藥叉、乾達婆等無邊(異類衆生之)語言; (三)以辯才無礙之智(而使辯說之詞)猶如不盡懸河般滔滔不絕; (四)伴随着神奇瑞相與衆多吉祥,而故意入于像摩耶夫人一樣的賢善娘胎的,最為第一之(入胎); 種姓族圓滿眷屬及生身 出家菩提樹圓滿諸功德 (五)為國王以及大娑羅樹婆羅門等等之類的種姓; (六)為能仁日親等等之類的家族; (七)父母七代親族悉數圓滿,男女皆無過失; (八)擁有對自己言聽計從的眷屬; (九)具有整個世界充滿光明等奇特瑞相的降生[生身],也即其降生能獲得帝釋贊歎等諸天之恭敬禮戴; (十)具足諸佛、淨居天人勸請,衆多天人依次頂戴的出家; (十一)具足根以黃金、莖以琉璃、枝以七寶、花以珍寶等等而成的,如同如意寶一般的阿輸陀樹[金剛座菩提樹]等菩提樹; (十二)圓滿所依佛陀、能依十力等諸種功德。

     以上所述,即為(九地的)十二修治。

     醜二、(從果的角度宣說十地): (頌詞“超過九地已”中所謂的“九地”,是指:) (一)聲緣種性者住于資糧道與加行道的種性地; (二)果向位從上往下順數第八位的預流向之八人地; (三)圓滿無我等十六行相的預流果之見地; (四)斷盡大多數欲惑的一來果之薄地; (五)(遠離)貪欲的不還果之離欲地; (六)具足應作已作等聲聞十五功德70的阿羅漢已辦地; (七)後三向71之聲聞地; (八)證悟緣覺果位的獨覺地; (九)從極喜地直至善慧地的菩薩九地,合稱為菩薩地。

     超過九地已若智住佛地 應知此即是菩薩第十地 已經超過上述九地,并圓滿具備以上九地之斷證功德的(十地)智慧,雖然也屬于菩薩地,但此地的菩薩在後得之際,已經能示現佛陀化身,其事業也與佛陀無有差異,所以也算是住于所安立之佛地。

     我們應當知道,此地從意義上來講,因為并不是真正的圓滿正等覺佛(地),所以是菩薩地。

    由于其如祥雲一般的三摩地與陀羅尼門周遍若虛空般之智慧,因而也稱之為是第十“法雲”地。

     十地也是入定有現之地,因為有些論師認為:“(此地)雖然已入于真如法性,但也如同佛陀一般可以有現象。

    ”這一點十分重要。

     由此可知,在出定入定無二,二谛雙運之際,于如實現見法性之智慧自現前,現象是不滅而自然出現的。

     有學道聖者在入定之際,是以空性為主,在出定時,又是以現象為主。

    若出定入定二者雙運,則就是佛地。

    因此,通達佛陀以如所有與盡所有二智現見之理,與有學道之際入定有現無現并不相違的要點,是至關重要的。

     子二、(對治資糧): 見修諸道中所能取分别 由滅除彼故說八種對治 在現見法性(的見道,)以及見道之後的修道入定中,(都分别需要斷除)作為各自所斷的染污(所取),以及其對治[清淨所取]的兩種所取(分别),加上補特伽羅實有,以及假立士夫的兩種能取分别,(一共為四種分别。

    這四種分别)又可以分為見道所斷的遍計部分的四種分别,以及修道所斷的俱生部分的四種分别,這樣一共有八種分别。

     因為[由]要滅除彼等(分别念)的緣故,而宣說了“見道與修道的八種無間道對治”,包括: (一)證悟所取染污無相諸法之實有不可得; (二)證悟從波羅蜜多直至(十八)不共法之間的清淨之法不可得; (三)證悟阿羅漢、緣覺以及菩薩三聖者等補特伽羅之實有不可得; (四)證悟稱呼、名号、名稱、名言等(假立)設施處不可得; (上述四法),即為見道所斷分别念的四種對治。

     (五)證悟于一切法住與不住不可得; (六)證悟道與果不可得; (七)證悟預流(向)等補特伽羅之實有不可得; (八)證悟此等補特伽羅之設施處不可得。

     (上述四法),即為修道所斷分别念的四種對治。

     壬四、(究竟的定生修行): 通過前面所說的能表一切種智諸法究竟成就的殊勝修行,其最終之果即為:能決定出生超越無住涅槃之一切遮障的大菩提果,(就是暫時的決定出生[定生]修行。

    )而究竟的決定出生,也就是指佛地。

    也可以說,無間道金剛喻定72,加上從解脫道功德角度而分的七法,此等八法即為決定出生修行。

     所為及平等利有情無用 超二邊出生證得相出生 從總的方面而言,所謂的“所為”,也即究竟獲證前面所說的三大。

    佛經73中也以“以此大乘而勝伏諸天、人與非人之世界”等而對此進行過宣說。

     從分别的角度而言,大心之特征有三: (一)如同經中以“此乘等同虛空”等等所宣說的一樣,在以究竟智慧照見諸法平等的境界中而不動搖; (二)以無緣大悲而徹底(令其相續)成熟,也即于十方三世無窮無盡地利益有情; (三)在利益衆生方面,能無有功用勤作地不勞而成。

     大斷之特征有二: (一)超離常斷或者有寂二邊之決定出生; (二)三乘斷證之一切種性,具有證得之相的決定出生。

     作為大斷之特征,其能得74所得75的關聯在勝義中是了不可得的。

     一切相智性道有境出生 當知此八種是出生正行 大證之特征有二: (一)現證以發心等十法所表示的所知一切種智[遍智、一切相智性],在無學道有七種; (二)能與無學道不間斷地相結合的,有學道金剛喻定的有境——無間唯一之佛道,便是道有境決定出生。

     我們應當了知,關于此等八種特征,在《大般若經》善現品第十四76中雲:“所得之關聯不成77,以及一切相智道之決定出生78。

    ”其中所要表達的含義,也就是定生修行[決定出生正行]。

     《現觀莊嚴智度竅訣論釋》中遍智品第一宣說完畢—— 道智品第二 己二、(廣講能得之道智)可分為二:一、道智之支分;二、道智之整體。

     庚一、(道智之支分): 調伏諸天故放光令隐闇 以十法所表示的果法——遍智,也是依靠道智而獲得的。

    為了(調伏)欲界與色界諸天人,使其堪為生起道智之法器的緣故,諸善逝以智慧所放射出的自性光芒,而令諸天以業所生之光,如同放置于上品純金[瞻部金]旁邊的赭石79一般黯然失色[隐闇],從而摧伏諸天因自恃形貌端嚴,兼具光明等等而自視甚高,緻使内心極不調柔,煩惱此起彼伏(等生起道智的)違緣。

     令我慢等違緣蕩然無存的做法,便是生起道智之所依。

    諸位後學者們也應當令斷除我慢與怯懦等等(的決心)在相續中生起。

     能依之道智的内容包括生起方式、本性以及所作事業三方面。

     境決定普遍 (一)生起方式:從暫時的角度而言,道智是從具有空性大悲心的菩提發心中産生的,因而為境決定。

     從究竟的角度而言,因為一切衆生皆具如來藏種性,聲聞緣覺等所有衆生都可以生起大乘唯一之道智,故而為普遍。

     依照《楞伽經》、《妙法蓮花經》、《吉祥鬘天女經》、《獅子吼經》等經典的含義來講,之所以安立不同的三乘,是具有不了義密意的。

     其用意:是因為暫時必定存在着三乘; 其必要:是為了令懼怕被長劫阻隔之佛地的衆生暫時在(聲緣)二乘進行休整,随後将其引入佛道; 以實理可害:消除障礙是合理的,因為客塵如同雲朵、污垢一般(可以清除。

    )心的自性從究竟而言,是斷除痛苦之因——我執的種子,并現前證悟真實之本體。

     因為不存在痛苦的折磨;存在着作為對治的,以與(痛苦)之因直接相違的二無我來進行辨析的智慧;并且由于三有的煩惱已經窮盡,所以不存在三有的生,但無漏的生卻仍然存在。

     所謂無漏的生,按照《楞伽經》的觀點,是指諸聲緣阿羅漢在無漏法界中昏厥後,諸佛勸請使其出定,繼而在清淨刹土之蓮花苞中降生,随之依靠諸佛之光而蘇醒(大乘種性)。

    在發心之後進行修道,最終成就佛果。

     另外,因為死亡也分為相續斷滅與不可思議兩種,而經書中又認為,其中的後一種并不是聲緣(的死亡,總結上述理由,)從而建立了究竟一乘的觀點。

     本性及事業 (二)能依道智之本性:是煩惱方面獲得了自在,并在乃至輪回存在,衆生利益未竟之際不住于真實邊際的本性。

     道智本性也就是自性煩惱,即所謂的大悲心,或不舍善巧方便。

     煩惱有兩種,第一為束縛于輪回;第二為随眠的本體。

     作為聖者,并不會存在其中的第一種煩惱,而第二種煩惱雖然存在,(但他們)卻可以将其轉化為菩提之支分。

     換言之,(聖者)在獲證見道且自在無漏之業以及各地自身所斷之後,不舍棄聲聞之見,并受持投生三有之因,如同轉毒為藥一般,使煩惱成為菩提支分的善巧方便。

    因為是以善巧方便與智慧所攝持,所以并不是自相煩惱,反而是成就佛法的助緣。

     (三)所作事業:即具有在攝受所調眷屬之後,能使(相續)未成熟者成熟,已成熟者解脫的事業。

     庚二、(道智之整體或能依道智之特征)可分為三:一、聲聞之道智;二、緣覺之道智;三、菩薩之道智。

     辛一、(聲聞之道智)可分為二:一、道之本體;二、道智之因法——順抉擇分。

     壬一、(道之本體): 道相智理中由諸四聖谛 行相不可得當知聲聞道 經中直接宣說的,是無緣離戲的大乘之道;而間接宣說的,則是為了攝受聲聞道的其他種性者,作為菩薩,應了知以自證之智現見并超越(聲聞之道)的目标。

     在菩薩的道相智理當中,首先便是四聖諸谛的十六行相。

    關于十六行相,經書中也分别與“寂靜”……“病”、“癰”……相結合而作過分類與彙總的論述80,可見(聲聞與菩薩的)行相外境是一緻的。

     另外,不可得的行相也是此等道智的特征。

    菩薩不僅能如實了知“聲聞之道也就是如此”,還能進一步現見不可得也是無有自性的,這就是(菩薩)自證的殊勝之處。

     我們應當了知,不可得的加行發心、正行無緣與結行回向(三)殊勝,便是聖者的聲聞之道。

     在四谛十六行相中,苦谛(的行相包括): (一)由于為因緣而生,所以是無常; (二)由于被業與煩惱所控制,所以是痛苦; (三)由于以他我而空,所以是空性; (四)由于自體之我不成立,所以是無我。

     因為經書中認為後二者應當算為一個,所以才會說“空性之相乃無我”,“彼等之相為寂滅”。

     集谛(的行相包括): (一)如同愛染之病的因相; (二)如同瘡癰的集相; (三)如同毒箭的,能産生劇烈痛苦的(生相); (四)如同罪惡并成為後有[來世輪回]之等無間緣的(緣相)。

    ; 另外,苦谛與集谛的共同七相則包括: (一)遭受還擊的逼切; (二)相續敗壞的有法; (三)不住的變動; (四)刹那的速滅; (五)因為是今生來世遭遇傷害之處,所以可畏; (六)因為非人之侵害有機可乘,所以染病; (七)因為是四大紊亂等等的損害處,所以為死相。

     榮頓論師認為:在見道之際,就能以厭離之相(來斷除)苦集二谛的前兩相;在修道之際,就能以離貪本體(來斷除接下來的)兩相;在無餘涅槃之際,就能以所滅之本體(來斷除)其餘三相。

     滅谛(的行相包括): (一)痛苦滅盡的無我(淨相); (二)煩惱息滅的(滅相); (三)功德圓滿的妙相; (四)遠離不淨等等的離相。

     其中出離于所斷(的離相,又包括了空、無相、無願)三解脫以及無行四相,(所以一共為七相)。

     道谛(的行相包括): (一)涅槃之道相; (二)作為煩惱種子對治之如相; (三)現證内心實相之行相; (四)能永息痛苦的出相。

     這樣一來,(四谛之相就包括了)經中所說的苦谛、集谛分别與共同的十五相,加上滅谛的七相,以及道谛的四相,一共為二十六相。

    這與《俱舍論》中所說的十六行相之間,除了分别與彙集的程度不同以外,其實際意義是完全一緻的。

     壬二、(道智之因法——順抉擇分): 經中以“色……空,無二無别”所诠釋的,就是(了知)聲聞道的(道智因法之一)——暖位;以“色……不可得”所诠釋的,即為頂位;以“破色……以常與無常等等之理而住”所诠釋的,即為忍位;以廣說(“色……)不依于十地而住”所诠釋的,即為世第一法。

     聖聲聞道中由色等空故 空無别為暖由彼無所得 許為至頂位忍位于色等 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廣說無住即名第一法 了知聖者聲聞道的道智在相續中生起之因是: (一)在大乘加行道之際,以共相的方式緣于無常等四谛,因色法等以色法等之自性而空的緣故,所以彼等空性諸法相互之間無有差異分别之相,即為加行道暖位; (二)色等彼法各自之本體無有所得之相,即承許為修行抵達極至或者頂位; (三)對于色等彼法,以于恒常以及“等”字所概括的無常、二者兼具、二者皆非均不分别之理,而遮破以住于邊際的方式所進行的修持,即表示加行道忍位。

    我們應當通達以此所表示的,遠離三十二種增益的方法; (四)經中以廣說“對于從依于十地等直至三十七菩提分法的一切萬法,均不[無]以實有耽執而住”(所诠釋的),即是所謂的[名]世第一法。

     由佛以現智不見諸法故 有人會提出疑問:為什麼不住呢? 其理由是:由于量士夫出有壞佛陀以現證遍知智慧,并未現見所知諸法谛實的緣故,所以(住法等等)不存在。

     辛二、(緣覺之道智)可分為三:一、行者所依之特征;二、所行道之本體;三、道智之因法——順抉擇分。

     壬一、(行者所依之特征)可分為二:一、特征主體;二、遣除疑惑。

     癸一、(特征主體): 由于是依憑發願之力與因緣而證悟菩提的依緣證悟,也即在最後有際不觀待其他阿阇黎而獨自成就,因而稱之為獨覺。

     在百劫當中圓滿積累資糧,繼而修習諸善巧之處——蘊、界、處、谛、緣起、處與非處六法,最終如同發願一般,在無有諸佛與聲聞之刹土,以三洲士夫的身份,于屍陀林間依靠厭離心之因緣而圓滿五道,獲證無學道果位并獨身居住的,為麟角喻(獨覺); 因在百劫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的過程中積累資糧,從而獲證見道以下的境界,後世經曆其餘之道而獲得果位,并有伴侶同住的,為部行(獨覺)。

    (部行獨覺)是以無聲的身神變來演說正法的。

     自覺自證故亦不依他教 是故當宣說麟喻智甚深 經中以“諸藥叉等言詞咒句……猶可了知,大德善現……以種種言詞顯示……竟不能解……”81、“宣說甚深極甚深言教”、“獨自現證”等等所要闡釋的就是: 獨覺的修道者補特伽羅,是自然覺悟的,換言之,具備證悟一個半無我智慧的兩種獨覺,是自己證悟甚深之道的,既不需要依靠他衆對自己進行教授,也不需要作“亦”字所包含的傳教于他衆,因而其所證悟的境界——麟角喻智慧,是深于聲聞(之智)的。

     或者可以說,因為在入定時現證非诠說之境,故而其智慧甚深;又因為在後得時以言語之悟果智82無法測度,(總結上述理由,)所以應當[是故當]宣說(這種)不可言表的(獨覺)甚深之智。

     如果有人提出質疑:這樣一來,獨覺之智就成為無因之法; 或者:既然是自然覺悟的智慧,就應當是無因之法,那麼道之修持就不合情理; 或者:既然如此,那麼不經過修道仍然可以現前(證悟)。

     如果不依靠堪忍甚深之義的道般若,像這樣的寂滅所緣諸邊之智就無法現前,因為(這種智慧已經被)客塵所遮障而不能顯現的緣故。

    其實,不要說是依随與法性真如無二無别的究竟自證之智,即使是以小乘道所獲證的,隻是清淨了相應障垢的真如,也需要依靠堪忍斷除實有之見的片面空性之義,或者心智所能觸及的般若之理所包含的力量。

     哪怕獨覺(所證)的一個半無我,也是憑借往昔修持之因,而在最後有際成就的。

    雖然沒有他衆的教授,但隻有以這樣的方式證悟,才能夠以理服人。

     癸二、(遣除疑惑): 若誰于何義欲聞如何說 于彼彼彼義無聲如是現 如果有人提出質疑:無聲與宣說佛法是完全背離的,既然(獨覺)不發音聲,又怎麼宣說佛法呢? 如果[若]根據各自的意樂,補特伽羅誰對于所宣的何種義理,具有想聽聞其如何闡說的欲望,(獨覺)便向[于]所調化的彼彼諸人,宣說彼彼之義。

    雖然(在宣說過程中)無有能诠之音聲以及詞句,但(獨覺)卻能使對方現見(自己)身神變的形态變化,(從而以身體語言來闡說佛法,)這些[如是]顯現,是依靠發願所緻的。

     壬二、(所行道之本體): 遠所取分别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攝為麟喻道 對于如夢如幻的現象,雖然能了達所現外境之本體不可成立,但在能取方面卻并未遮破顯現。

     其真實之道是:因為證達了(外境的)無有自性,所以遠離了對所取外境的耽執分别;但又因尚未證達内識之自性不存在,所以未能遠離對有境諸識之能取實有耽執。

     依靠此道的法基——(獨覺)種性之差别:我們應當了知,由所依身份尤其超勝于聲聞,但又遜色于通達大乘之種性的中根種性者之現證,便可以真正地含攝麟喻道之智慧。

     壬三、(道智之因法——順抉擇分): 開闡假法性無違相為暖 頂由達色等無滅等所顯 道(智)之因法包括: (一)經中所說的因緣于四谛而不舍離增益,或者(不舍離)世俗名言中僅有之假立,或者(不舍離)假立之理,而開闡一切假立與勝義中不可诠說的,不超離于法界的法性無有違背之相,就是[為](了知)獨覺(道)的加行道暖位; (二)(加行道的)頂位,是由通達因色法等諸外境不存在,所以無減[滅]無增等等的特征來加以開顯诠釋的; 忍由内空等不執色等故 色等無生等相為第一法 (三)宣說為了遮遣執著于内外等種種法的内空等十八空性之類的,由(通達)所斷色等諸法了不可得而絕不耽執,故為加行道之忍位; (四)色等外境無有生、滅、住等相,即為能決定出生涅槃道的世第一法。

     這一切聲緣之道直接所宣說的,是大乘(之道);而間接所宣說的,則是各自之所證。

     辛三、(菩薩之道智)可分為二:一、見道之道智;二、修道之道智。

     壬一、(見道之道智)可分為二:一、略說本體;二、廣說修持之相。

     癸一、(略說本體): 由谛與谛上忍智四刹那 說此道相智見道具功德 在世第一法之後,緊接着的便是以與無緣三摩地與智慧相應,而現見法性真谛的見道。

     身體所依:三洲士夫、女人以及欲界天衆均可; 心之所依:靜慮六地均可。

     由不懼怕有漏二谛與無漏二谛之四谛的忍、智刹那,包括現證法性[法智忍、法智],以及現證法性所産生的類證[類智忍、類智]四相[刹那]所組成的道相智此階段——見道,具有不退轉等此生功德,以及能憶念生生世世等他世功德,此處即承許為忍、智十六心[智]刹那。

     何為忍智十六刹那呢? 包括(見苦谛的)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四個刹那);與集谛相應同樣也有(集法智忍、集法智、集類智忍、集類智四個刹那);與滅谛相應(有滅法智忍、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四個刹那);與道谛相應(有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四個刹那)。

    以上所述,即為所承許的十六刹那。

     關于十六刹那,雖然也有“在前前生起之後,後後以其為對境并加以了達”等等衆多觀點,但一般說來,對欲界所攝之法現見四谛,就稱之為“法忍智”;對上二界所攝之法現見四谛,就稱之為“類忍智”。

     所謂“忍”,是指作為現證諸谛對治的無間道無漏智慧;所謂“智”,則是指現證諸谛的解脫道無漏智慧。

     另外,雖然還有“此等十六刹那是依次生起”,或“同時生起”等各執一詞的一些說法,但隻有“以現證諸法無實義的智慧,在成事刹那間,即能圓滿現證三界之四谛法性。

    隻是從反體的角度,才分别安立了十六刹那”的觀點,才是符合情理的。

    尤其對于現見諸法空性離戲的大乘宗派而言,這種解釋方式,可以說是最無懈可擊的。

     不過,對于抱持四谛之相的有戲智慧而言,也存在着苦谛、苦谛之因——集谛,苦谛滅盡(之滅谛),以及道谛的次序,都是按照固定順序而生起的,以及圓滿現見四谛之事。

     癸二、(廣說修持之相)可分為二:一、廣說;二、攝義。

     子一、(廣說)可分為四:一、苦谛之相;二、集谛之相;三、滅谛之相;四、道谛之相。

     醜一、(苦谛之相): 本來,唯有證悟此等苦、集、滅、道無有自性,方為諸相自身的本體,隻是暫時依照所調諸衆的意樂,才宣說了(諸谛的)不同之相,從而間接明示了見道智慧的十六刹那。

     所謂十六刹那,有些是指證悟之相;而有些又是指在以入定力所引發的後得之際,所産生的此生以及來世之功德等等。

    包括: 真如與諸智無互能所依 故不許差别廣大無能量 無量 (一、苦法智忍):作為對境的苦谛色法等,也即所謂的“真如之境”;與作為有境的證悟苦谛之波羅蜜多,也即所謂的“佛陀(諸智)”,它們相互之間并不存在[無]能依所依的實有關系,所以[故]在此等境與有境之間,無論是一體異體等任何差别,都一概不予承許。

     也就是說,以無有偏袒派别而遠離一切承認的證悟智慧,由于是自然引發的,所以稱為苦法智忍; (二、苦法智):(證悟)苦谛色法等等這一切,是遠離生住滅的廣大法界本體。

    作為有境的波羅蜜多也是如此,便是苦法智之相; (三、苦類智忍):(證悟)在勝義當中,能測度彼等之量的有境也是無有所得,便是苦類智忍之相; (四、苦類智):(證悟)色法等等這一切,是本來平等、如同虛空的無量法界之本體,便是苦類智之相。

     以上所述,便是苦谛之四刹那相。

     醜二、(集谛之相): 無二邊住彼于色等 執為佛自性無取無舍等 慈等 (一、集法智忍):由于使集谛成為有漏之因的色法等所緣相無有實義,所以不[無]住于常斷等(二)邊,即為集法智忍; (二、集法智):住于彼等波羅蜜多,以證達原本清淨之法界,而将[于]彼集谛之色法等執為佛之自性,即為集法智; (三、集類智忍):以于集谛諸法無取無舍等而觀修無有生滅,并因獲取此等功德而使(欲加害自己之)魔衆無法得逞,即為集類智忍; (四、集類智):圓滿修持無有谛實耽執的慈等四無量心。

    其功德為,可以從(小乘自利之)滅盡定中得到救護與拔濟,并依靠布施等等,從而斷除怖畏悲苦等,即為集類智之相。

     以上所述,便是集谛之四刹那。

     醜三、(滅谛之相): 及空性證得佛陀性 遍攝諸淨法除遣諸苦病 (一、滅法智忍):因現見諸法并不是以所證空性來遮遣,而是正當諸法不存在時,依靠種種想便成為所緣,但此等外境卻了無自性,從而息滅對外境的貪執,并修持色等本體原本自性為空的十六空性,便是滅法智忍; (二、滅法智):緣于諸法本來空性的寂滅真實邊際,依靠等同無量法界之善根,而修煉佛陀之刹土,并證得果法佛性者,便是滅法智; (三、滅類智忍):作為滅法智功用的對治,是具備将諸等清淨之法遍攝于波羅蜜多的功德,便是滅類智忍; (四、滅類智):如同麝香、牛黃等上品藥物精華(能驅散)病魔一般,具有能将内外諸等恐怖、災難與苦厄的巨大危害徹底除遣之功效,便是滅類智(的法相)。

     上述四點,便是滅谛之四刹那。

     醜四、(道谛之相): 滅除涅槃執諸佛守護等 不殺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 回向大菩提 (一、道法智忍):因衆生與涅槃在勝義中不可成立,而滅除了對從色法直至涅槃的實有耽執。

    也就是說,現證所獲勝義涅槃了不可得的智慧,便是現見道谛法性的道法智忍相; (二、道法智):仰仗十方諸佛與諸尊,而從自作(自受之危害)、其他衆生所作傷害,以及除此之外由因緣所生的身體之病痛等,或者外在四大之損害,或者不善業之果報——順現法受、順次生受以及順後受之三種危難中得到守護,以及由“等”字所表示的救護、隐藏等等,便是道法智; (三、道類智忍):依靠不殺害生命等十善業之前行,而自住并安置其他有情立于趨入一切相智之理或因,便是道類智忍; (四、道類智):依靠對(所修)布施等無盡善根的向往,而以正念以及慈悲之力将其回向圓滿大菩提,即為道類智。

     以上所述,便是道谛之四刹那。

     子二、(攝義): 是道智刹那 雖然此等道智十六刹那,是從地與相的角度來劃分的,但其實際含義卻是:唯有依靠此等現見諸法平等性之智慧,才能如實照見四谛法性。

     壬二、(修道之道智)可分為二:一、修道功用;二、具作用之真實修道。

     癸一、(修道功用): 在獲得見道之後,便是令見道境界增上的修持瑜伽——修道。

     身之所依:為所有生起見道境界之所依身份; 心之所依:因為菩薩善巧于諸方便,所以,不僅(四)靜慮,甚至包括欲界心與有頂心,都屬于(修道心之)所依。

     遍息敬一切能勝諸煩惱 禍患不能害菩提供養依 (原譯:遍息敬一切,能勝諸煩惱,怨敵不能害,菩提供養依。

    ) 為了(使諸位)能對道生起歡喜之情,而宣說修道功德。

    包括: (一)因為在入定以及未入定的一切時分,其内心都極為自在,所以能普遍息滅諸相; (二)因為無有我慢,故而能恭敬一切善知識以及其他士夫; (三)因為獲得了有力的對治,所以能摧伏貪欲等等,并戰勝諸多煩惱; (四)因為戰勝了煩惱,所以就不會成為外在的火、水、毒、武器等禍患所毀滅的對境,或者諸禍患不能(對其)加以迫害。

     關于這一點,經中曾以“嘎果達”83以及“水”、“火”等84來加以描述。

    所謂“嘎果達”,也即北方的稱謂。

    此處指(北方)或者東北方的非人種類; (五)究竟之果[功用],為成就無上圓滿菩提; (六)處于修道階段的菩薩,其所住之境,也即居住之所依或者處所,都會成為他衆之供養境。

     《般若經》中還說:猶如菩提精髓金剛座一般的,書寫般若波羅蜜多經函所置之處,還具有除了現世應當承受的先世定業異熟之外,人與非人等都無法加害,該處當即變為佛塔85(等功德)。

     以上所述,即為自相續所屬的五種功德,以及他相續所屬的一種功德。

    其中自相續所屬的功德,又分為暫時的四種功德與究竟的一種功德,一共為五種功德。

    (依靠此等功德,)即可擁有内外之順緣,并消除内外之損害。

     癸二、(具作用之真實修道)可分為二:一、後得有漏修道;二、入定之自體無漏修道。

     子一、(後得有漏修道)可分為三:一、勝解修道;二、回向修道;三、随喜修道。

     醜一、(勝解修道)可分為二:一、真實之勝解修道;二、勝解修道功德。

     寅一、(真實之勝解修道): 總的來說,對于有漏無漏這兩種修道,智足論師則分别将其安立為“清淨世間之智慧”,以及“出世間之智慧”。

     勝解謂自利俱利及利他 當知此三種各有下中上 别别為三品又以下下等 複各分為三共二十七種 勝解修道的主要勝解對境,包括果般若、宣說果般若之經典般若、以通達般若為目标之道般若的三種。

    也就是對(這些)殊勝修持力生起勝解。

     在不清淨七地的後得,因尚未斷除染污意識,而會出現細微的我慢或者細微的我執,所以稱之為自利勝解; 在八地與九地,因染污意識發生轉變,而現前自他平等性,所以稱之為自他俱利勝解; 在十地之際,因為與修持他利之佛陀極其相似,所以稱之為他利勝解。

     我們應當對此等三種根本分類了如指掌[知]。

     另外,在這三種根本分類内部,各自又有勝解逐步增上的下、中、上(三品,也就是說,自利勝解、他利勝解與俱利勝解)分别[别别]可分為三品,換言之,支分的劃分方式可以承許為九品。

     又以支分的支分——包括下下、下中、下上等等來劃分,這九品支分各自又可以分為三等的三種分類,這樣一來,勝解修道一共可承許為二十七種。

     關于九種自利勝解,《般若經》中以“書此般若波羅蜜多”等功德超勝于“起窣堵波[佛塔]七寶嚴飾”86,并超勝于“如是充滿……三千大千世界”等等87來加以論述; 關于九種俱利勝解,《般若經》中以“複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各各起一大窣堵波”88,以及自“欲色界天皆來集會89”直至“人皆來”90而進行描繪; 關于九種他利勝解,《般若經》中以“書寫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超勝于“十方……供養佛設利羅91”,以及樹蔭之比喻92,而将般若地道歸集于一體。

     寅二、(勝解修道功德): 般若波羅蜜于諸勝解位 由三種九聚贊事及稱揚 對般若波羅蜜多處于勝解位的諸位菩薩,諸大佛子會令其生起歡喜之情;諸佛也會對此等勝解位菩薩作贊美等等,也即由逐漸遞增的三種九品[聚]欣悅愛戀,而作遠離增損之屬于自利的贊美,屬于俱利的承事,以及屬于他利的稱揚廣大功德,(這些贊美、承事和稱揚)各有九品,一共承許有二十七種(功德)。

     《般若經》中關于贊美的經文為:“假使十方各如殑伽沙等世界……佛設利羅……各滿十方殑伽沙等諸佛世界……”“于此般若波羅蜜多甚深義趣……(是善男子善女人等所獲功德甚多,于彼無量無邊,不可思議不可稱計,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93 《般若經》中關于第一品承事的經文,是以論述(其功德)超勝于“贍部洲内……轉……人得……不還果……”94等等來加以明示的。

     《般若經》中關于稱揚的經文,是以論述(其功德)超勝于“轉……人得……不還果……”95來加以明示的。

     醜二、(回向修道): 以勝解修道所産生的有漏無漏一切善為所緣境,為了所有衆生的利益,而與(能将善根)轉為圓滿菩提之因的欲樂相應(的階段,即為)回向修道。

    回向修道也包含了以有為、無為的任何善法均可代表的轉變(為圓滿菩提之因的)欲樂。

     關于回向修道,阿阇黎聖解脫軍認為:(偈頌中的)第一句,為回向修道的特征;第二句,為(回向修道的)功用;而剩下的頌詞,則(表示回向修道的)本體,從而建立了十一種(本體)的觀點; 而獅子賢論師則(将特征與功用合并為一,而)認為有十二種(本體)。

     殊勝遍回向其作用最勝 無所得行相不颠倒體性 修道者将善根普遍回向于一切種智,且斷絕聲聞作意的該殊勝智慧方便,其作用是“向三種種性者分别宣說三乘之法,并為獲得無上菩提的最超勝因。

    ”以此(為标準,即可以)認知其本體。

     如果以反體來對其進行分類,則有十一種,包括: (一)作為所回向的持戒等善法,其谛實無有所得的行相; (二)能回向之心與我等不存在的不颠倒體性; 遠離佛福品自性念行境 有方便無相諸佛所随喜 (三)遠離對回向本體——福德現行的彼或者此之實執; (四)對于佛陀出有壞和聲聞緣覺的善根,以及自己的福德資糧[品],不存在高低或者賢劣的兩種耽執,自性如同幻覺的正念行境; (五)以具有布施等了不可得的智慧,以及遍智作意的方便善巧,從而滅除對六度善法的賢劣耽執; (六)以所緣三輪無相,或者僅僅無實之執著相也了不可得(的智慧),而遮破對一切所回向法的實有耽執; (七)諸佛以名言緣起如幻之智而對其功德所作的随喜回向雙運,或者諸佛如何回向,(我等也)如是回向; 不系于三界下中及上品 是餘三回向生大福為性 (八)以不回向于輪回之因,而不系縛于三界的無耽執(回向) (九)勝過将三千大千世界的衆生安置于十善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定以及五神通之福德的96,能産生廣大福德的下品回向; (十)勝過将三千大千世界的衆生安置于從預流果直至阿羅漢以及獨覺果位之福德97的中品回向; (十一)勝過将三千大千世界的衆生安置于圓滿菩提果位,十方恒河沙數的有情于恒河沙劫,将數不勝數的安樂資具全部用來供養彼等之最大福德98的上品回向。

     經中所說的其餘[最後]三種回向,其作為無貪之善的殊勝之處在于:前述彼等諸善99是具有所緣之想的有想福德,其與此等由圓滿回向于法界的無緣中所産生的善法福德相比,不及其百分之一乃至不及其萬俱胝分之一。

    100 關于三種生大福德等等(之回向),也即類似無貪、無得的此等回向,是以産生大福德為本性的例證來進行宣說的。

    比如,下品回向就是以勝過(将三千大千世界的衆生)安置于十善業道等等的福德(來加以闡述的),其内容表明,回向是具有極大福報的。

     那麼,該如何回向呢?彼等回向歸納起來有兩方面:以在世俗名言中,将其轉化為菩提支;在勝義中了不可得的方式來進行回向。

     醜三、(随喜修道): 由方便無得随喜諸善根 是此中所說修随喜作意 成為對自他善根具有歡喜之相的欣樂本體,即是随喜修道。

     由希求圓滿正覺果位的方便,在世俗中随喜諸善根,在勝義中以無有所得而攝持,愛樂并随喜自他諸善根,這就是此論中所說的修持随喜作意之道。

     經中也以“所以者何?……随喜……”的問答方式進行了闡述。

     上述(勝解、回向以及随喜)三種有漏修道,是具有二取分别的後得部分,此三者的作用依次是: 第一個(勝解修道)猶如礦藏中的金塊一般能聚集新的福德; 第二個(回向修道)如同金匠将金塊鑄造成飾品一般,能将(回向所生)福德轉化為圓滿菩提支分; 第三個(随喜修道)則已獲證自性福德平等之性。

     其中回向的善根因随喜而增長,随喜的善根又(依靠)回向(來增長,)因二者相互指代,所以并不存在高下的差别關系。

     子二、(入定之自體無漏修道)可分為二:一、現前功德的修行修道;二、清除垢染的清淨修道。

     醜一、(現前功德的修行修道): 此自性殊勝一切無作行 立法不可得是大義利性 此處所謂“入定之自體無漏”的本性,是指現證離戲的智慧。

    從道之諸法的主體或功德部分而言,它是極為殊勝的。

     (其原因是因為:)如果不以該智慧來攝持,則依靠其他波羅蜜多也無法獲證佛果;其他波羅蜜多若以該智慧來攝持,就能獲證無上菩提,所以該智慧是殊勝的。

    佛經當中也曾說過:“如是般若波羅蜜多,能作照明,畢竟淨故。

    ”101 特征:對從色法直至一切種智之間的一切法無有實執與相執,以證悟離戲的方式來進行修持,無有所作之行; 暫時的結果:是将住于諸法了不可得之法義,置入并安立于修行者相續; 究竟的結果:是能成就巨大的意義或利益——無上遍知佛果。

     醜二、(清除垢染的清淨修道)可分為二:一、清淨修道之因;二、清淨修道之自性。

     寅一、(清淨修道之因)可分為二:一、生起之因;二、旁說不生之因。

     卯一、(生起之因): 依佛及施等善巧諸方便 此是勝解因 作為清淨修道之因,其外緣為依靠生生世世令衆多佛陀生起歡喜;其内緣為在多生累劫中圓滿行持布施等波羅蜜多,并修持無緣離戲寂滅的善巧諸方便,這便是對清淨修道生起勝解之因。

     按照獅子賢論師的觀點,(這兩句)偈頌為清淨修道的因與非因;而先德瓦論師則與前面的内容相聯系,認為(這兩句偈頌)表述了修行修道之因。

     卯二、(旁說不生之因): 諸法衰損因謂魔所魅著 不信解深法執著五蘊等 惡友所攝持 清淨修道的違緣[非因],是令諸般若甚深法義衰損的遮障,也即所棄之因。

    包括: (一)因福報淺陋而被魔衆之迷霧所籠罩,能力(因遭受魅著而)被壓服與毀損,也就是用能導緻僵化頑固、愚昧不化、極其愚昧不化、昏迷悶絕、愚鈍無知的五種花箭,而令(修道者)五毒熾盛; (二)不信解修持大乘道的甚深離戲法門; (三)因法無我尚未串習,故而對(五)蘊等世俗法具有實執與耽著; (四)因尚未親近善知識,而被能使(修道者)背離無緣般若波羅蜜多的惡友所攝持。

     (以上所述,便是清淨修道的)不生之因。

     寅二、(清淨修道之自性)可分為二:一、總說清淨修道;二、别說清淨修道。

     卯一、(總說清淨修道): 關于清淨修道的佛經,其中總說的有:“複次善現,色清淨即是果清淨”等等; 别說聲聞的有:“三毒清淨與色等清淨無二”等等; 關于獨覺的有:“所知障清淨之色法清淨即是果清淨;果清淨即是般若波羅蜜多清淨”等等,直至“無明清淨即是行清淨”; 關于菩薩的有:“布施清淨即是持戒清淨”等等,直至“一切道清淨”。

     果法清淨性即色等清淨 以彼二無異不可分故淨 清淨修道的本體:作為有境的所證沙門果法,也即将解脫道階段之所斷——實有耽著等鏟除的智慧之清淨性,也即是作為對境的色法等等的清淨性。

     其原因是什麼呢? 因為,以證悟瓶、柱的谛實,即可清淨實有之耽執。

    (實有耽執的清淨與)對境瓶、柱上面的谛實本來清淨的清淨是一味一體的。

    在證悟此等清淨之後,也就不會再存在其他瓶、柱自身上面不清淨的可能性,就像在清除眼翳之後,即能明見色法一般。

     這并不是以一種各自分别所斷的清淨,來盡除諸佛之不淨,因為[以]彼等境與有境的清淨二者,并不存在兩種能取所取;以心也無法分為兩種;因其自性沒有不同,所以無有種類的差異;又由于不存在衆多的局部支分,因而以心也不可分為不同的異類,所以[故]說,(一切萬法)是(原本)清淨的。

     以清淨耽執内心與二取相執諸遮障之理,便可安立三乘證悟境界諸果法。

    因為在此等有境清淨之際,如同摘除眼翳則可明見一般,而能如實現見外境之自性。

     對于外境的真實顯現,(能證悟其果法與色法的)兩種清淨毫無差異,是以内心清淨從而現見外境自性所帶來的,而并不是以外境清淨的自性,從而使安住于外境清淨自性的内心通過造作而清淨的。

     從真正意義上來說,雖然一切萬法的原始大清淨,為住于遠離遮障的本體所攝持,但如同本是白色海螺,而在患有黃目病102的人看來卻是黃色的現象一樣,以颠倒心的染污,(隻能)緣于颠倒之法,隻有通過真實道的修持,才能逐步現見諸法的清淨實相,這便是個中之關鍵要領。

     卯二、(别說清淨修道)可分為二:一、清淨果法之分類;二、此分類合理之因。

     辰一、(清淨果法之分類): 惑所知三道斷故為弟子 麟喻佛子淨佛一切最淨 因為三乘的清淨,是以作為能取的所斷貪欲等煩惱[惑]障,執著三輪為實有的所知障,(建立在能取)之上的所取分别,以及各種道障來安立三道障垢的斷除或者清淨的,所以[故](分别為)弟子聲聞、以麟喻所代表的獨覺,以及諸菩薩佛子的清淨。

    另外,由于佛陀出有壞徹底清淨了一切二障習氣,所以是最究竟的清淨。

     辰二、(此分類合理之因)可分為二:一、真實之因;二、遣除于此之疑。

     巳一、(真實之因): 對治九地中上上等諸垢 謂由下下等諸道能清淨 如果有人認為:為什麼說諸佛是究竟清淨,而聲聞緣覺卻是片面清淨呢? 因為,作為針對欲界、(四)色界與(四)無色界自身,也即三界九地中修道所斷的上上等諸種障垢的對治——(大乘)下下品入定修道智慧等諸九道,是能夠清淨諸障垢之因。

    (由于聲緣阿羅漢不具備如此殊勝之修道,唯有佛陀才獲得了以大乘九種修道分别清除九品障垢的果位,因而諸佛是最清淨的。

    ) 關于九種修道當中的下下品之相,經書中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即是色清淨……”而進行了闡述; 關于中品修道,經書中又分别以“空性清淨即是色清淨……”來加以宣說; 關于上上品修道,經書中又以直至“清淨不可成立……”之間的内容而作了論述。

     巳二、(遣除于此之疑): 關于斷除于此之争,以經書中的“此般若波羅蜜多不可為藥、永不執著、無有所獲”等内容,就能依次掃除視(其[般若波羅蜜多])為斷除之對治、勤作而生以及所獲等謬誤。

     如果有人提出疑問:如前所述,針對從上品(開始)的依次九種修斷,而有從下品(開始)的依次(九種)對治,就是大乘的九種修道。

    但這并不是以使障垢最清淨的能淨之因[上品對治],而産生最清淨的結果[斷除上品所斷];另外,以一界所有之對治來遣除三界的障垢,也是不合理的。

     由斷诤門中道能量所量 由是平等性遍對治三界 剛才所說的“針對上品所斷而安立下品對治”等内容,并不是不合理的。

     因為,在勝義當中,所斷與對治,上品與下品都是不可成立的; 而在世俗當中,如同在清洗衣服上的污垢時,(去除細微污漬,)洗衣人需要付出巨大的勞動;而洗滌粗大的塵垢,(洗衣人)卻隻需稍費功夫便可令其幹淨的比喻一樣,将大乘的第九種修道成立為障垢最清淨之對治,是周密合理、天衣無縫的,由(此便可以作為)斷除诤論(的方法[門])。

     作為修道入定離戲之智慧,在勝義當中,能量之智與所量二谛,并不能分别為異體的境與有境。

    以證悟平等之性,就可以成為普遍摧毀三界所斷的對治,這便是我們所承許的大乘所證的殊勝之處。

     有關宣說此理的經文包括,以“清淨不可尋……”,來闡明平等之理;以“清淨于欲、色、無色三界不可生……”,來彰顯摧毀三界所攝之所斷的對治。

     《現觀莊嚴智度竅訣論釋》中道智品第二宣說完畢—— 基智品第三 己三、(廣講所斷基智)可分為五:一、基智自性;二、基智差别;三、基智分類;四、如何修持之理;五、如此修持之果。

    六、三智之結語103。

     庚一、(基智自性): 所謂“基”,是指斷除了增益而成為基礎的蘊、界、處諸法。

     僅僅通達這一切的補特伽羅人我空性部分,為聲聞之證悟; 通達以二我為空性從而離戲之境界,為大乘之證悟。

     住于大乘證悟境界的基智,直接宣說了小乘之證悟境界;間接以所知共同必要的方式,而宣說了“以智不住三有”等能表示(基智)的九法。

     其中前六法宣說了大小乘之差别分類;其餘三法則以宣講真實道的方式來抉擇基智。

     經雲:“世尊,諸菩薩摩诃薩之般若波羅蜜多者,非此岸非彼岸,亦不住于此二之中間。

    ” 非此岸彼岸不住其中間 知三世平等故名般若度 如果有人提出質疑:為什麼從證悟對治基智的角度而不住于有寂呢? 實有而具備自性的五蘊,即是所謂的“此岸”,乃凡夫所行所見之境的生死之邊;五蘊相續斷滅的無實,即是所謂的“彼岸”,為涅槃之邊。

    作為實相法性,并非是以本體而住于此二邊,而是雙運之大平等。

     也就是說,因不住于有實法、無實法,以及位于其中間的第三種法之上,(了知)有實無實法也是片面或者偏堕之有法;(并了知)有實無實二者或者三世在法性平等界中也為平等的智慧,所以稱之為[故名]“般若度” 不住于任何輪涅之邊的法性大平等之法,即稱為“基般若”、“如來藏”或者“法界”;緣于彼法的有境,即稱為“道般若”。

    從不住于寂滅之邊的角度而言,道般若被稱為“無緣大悲”;從不住于三有之邊的角度而言,(道般若)則被稱為“般若波羅蜜多”。

    若能如理如實地證達(上述之理,)則不會出現住于二邊的情形。

     而作為所斷之聲聞道,則将輪回執為有實之法;又将諸蘊滅盡的涅槃執為無實的斷滅。

     因這種執著無我之見的觀點,無法超越于偏執的心與心所之行境,所以也不能超離三界之境,故不能使心滅盡;以證悟甚深平等性而将心滅盡的後得,才是菩薩之對治基智。

     庚二、(基智差别)可分為二:一、遠近之差别;二、所治能治之差别。

     辛一、(遠近之差别): 彼由緣相門非方便故遠 由善巧方便即說為鄰近 經書中以“于名貪,于相亦貪”等等,而間接宣說的聲聞之彼等基智,是因耽執于基道果法之相而不能如實證達平等之性,繼而由緣于有實無實之相的方式[門]而行持;由于不是[非]修持菩提之方便——大悲與智慧雙運等等,所以[故]是離真實般若對治基智或者果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