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合*牛]供養儀軌
關燈
小
中
大
中指。
長十二指。
無令節類須條直取。
中色小樹。
不用老枯樹及有蟲者。
采取之時必須看有好相方采。
若見不孝子及不具足人婦人惡禽獸等并不須采。
即别覓之。
每一時用一百八枚。
于爐右邊作并欄疊之。
塗香法用白檀香一塊半斤以來者。
于石上用淨水磨之。
兼沉香少分更磨之。
又用郁金少分。
以沉香研磨令細。
又用龍腦亦少分(如無龍惱郁金單用檀香亦得也)。
阏伽法以淨濾水取少計塗香。
點淨水中妙好淨華。
著此水中亦精須新淨瓷碗盛之。
又用香水一瓶當于坐前對爐置之(火供養左手執杵按之)。
丸香法沉香二兩。
淺香八兩。
蘇合三兩。
香附子一兩。
安悉香二兩。
熏陸香二兩。
青木香一兩。
[序-予+言]唐二兩。
白檀香二兩。
龍腦香一分。
郁金香一分。
麝香一分。
已上三物。
同一處研。
甲香二兩(漿水煮洗蜜和炒令幹别搗之)右和合以煉蜜得所。
最後入龍腦等三味(如鄉土難得随得辨)。
秣香法甘松二兩。
零陵香二兩。
芎藭二兩。
丁香一兩。
澤蘭二兩。
沉香一兩。
好淺三兩(已上共搗)蘇合二兩。
龍腦郁金麝香(各半分别絹袋盛著諸秣中了)白芥子别盛。
三味法酥蜜酪(每時各三四計酪則減半相和一銅盆盛之)。
五谷法稻谷花(馓米油煮及染作紫赤黃等色名為稻谷華盛于一器)油麻菉豆小豆小麥粳米(已上相和别盛一器)。
常合香法謂。
龍腦如無。
合白豆蔻子一兩粒亦得(如無丁香亦得)供養火食爐食。
及幹棗栗黃沙糖。
石蜜随力辨具。
初供養召請結界護身。
一如前列結界時。
加地橛金剛牆金剛網金剛火焰無動刀印明等。
召請時各各召請八方護法天王。
各誦七遍。
同用金剛召請印。
先供養火。
明三味三杓五谷丸香安悉香等。
然後運心普供養五部聖衆。
誦廣大真言及虛空明妃真言等。
次誦本尊真言燒火木。
兩頭揾三味。
誦一遍。
即擲爐中。
仍須定志安詳不得卒暴矣。
次投火木總畢。
即燒五谷。
每至娑嚩诃前加所祈法(謂某甲扇底迦娑縛诃也)數以香水遍灑諸物及火等。
灑水時誦軍荼利心中心明。
初燃火真言曰。
以扇扇火不得口吹。
其火于寺内淨處者不得取俗家煮炙葷穢之火。
不然即須别鑽取。
仍不得口吹。
用兩香爐。
軍荼右邊燒丸香及沉香。
軍荼左邊燒安悉香或熏陸或白膠香。
其供養物數随時豐約。
豐則不可多燒。
約則不可令阙。
如不能供養辨。
但于後夜及以晨朝運心廣獻。
多誦廣大及虛空明妃。
亦得擲木燒火應看火相。
火色法須白黃赤。
若黑色及青色并惡。
又聽火聲謂。
音樂悅意聲者善。
若豬狗及以驢騾鳥枭等聲者不善。
又發焰掣曳流利者善。
若熅勃煙郁沖人者不善。
或爆吒迸散者。
亦非善相。
善相之法不令人熱。
其炭仍須端直調均。
應用香水遍洗。
皆長十二指以來。
其八天真言及火天真言。
已别錄。
具火色若吉。
則可燒爐果子充供養。
火色若不善即不須燒。
燒火供養七日為限。
如事不獲已三七日亦得。
此火供養法。
以資念誦令速成就。
其阿毗遮魯迦等。
亦不應為。
為求成就妨大緣故。
或于觀想及夢寐之間所遇境界如經廣明。
此不具述。
火法又不速成。
即應加部母真言雙誦。
又經三七日來加部母真言不遂本志。
即印塔每日一千遍。
又經三七日必果志矣。
其塔印長一肘。
亦應自須籌量自力多少。
業行精微雖有課數。
而秉護粗疏亦非相應。
事須三業調柔。
事法淳熟自須觀察與理相應自感聖者。
猶如明鏡自現鏡像。
火[合*牛]供養儀軌
長十二指。
無令節類須條直取。
中色小樹。
不用老枯樹及有蟲者。
采取之時必須看有好相方采。
若見不孝子及不具足人婦人惡禽獸等并不須采。
即别覓之。
每一時用一百八枚。
于爐右邊作并欄疊之。
塗香法用白檀香一塊半斤以來者。
于石上用淨水磨之。
兼沉香少分更磨之。
又用郁金少分。
以沉香研磨令細。
又用龍腦亦少分(如無龍惱郁金單用檀香亦得也)。
阏伽法以淨濾水取少計塗香。
點淨水中妙好淨華。
著此水中亦精須新淨瓷碗盛之。
又用香水一瓶當于坐前對爐置之(火供養左手執杵按之)。
丸香法沉香二兩。
淺香八兩。
蘇合三兩。
香附子一兩。
安悉香二兩。
熏陸香二兩。
青木香一兩。
[序-予+言]唐二兩。
白檀香二兩。
龍腦香一分。
郁金香一分。
麝香一分。
已上三物。
同一處研。
甲香二兩(漿水煮洗蜜和炒令幹别搗之)右和合以煉蜜得所。
最後入龍腦等三味(如鄉土難得随得辨)。
秣香法甘松二兩。
零陵香二兩。
芎藭二兩。
丁香一兩。
澤蘭二兩。
沉香一兩。
好淺三兩(已上共搗)蘇合二兩。
龍腦郁金麝香(各半分别絹袋盛著諸秣中了)白芥子别盛。
三味法酥蜜酪(每時各三四計酪則減半相和一銅盆盛之)。
五谷法稻谷花(馓米油煮及染作紫赤黃等色名為稻谷華盛于一器)油麻菉豆小豆小麥粳米(已上相和别盛一器)。
常合香法謂。
龍腦如無。
合白豆蔻子一兩粒亦得(如無丁香亦得)供養火食爐食。
及幹棗栗黃沙糖。
石蜜随力辨具。
初供養召請結界護身。
一如前列結界時。
加地橛金剛牆金剛網金剛火焰無動刀印明等。
召請時各各召請八方護法天王。
各誦七遍。
同用金剛召請印。
先供養火。
明三味三杓五谷丸香安悉香等。
然後運心普供養五部聖衆。
誦廣大真言及虛空明妃真言等。
次誦本尊真言燒火木。
兩頭揾三味。
誦一遍。
即擲爐中。
仍須定志安詳不得卒暴矣。
次投火木總畢。
即燒五谷。
每至娑嚩诃前加所祈法(謂某甲扇底迦娑縛诃也)數以香水遍灑諸物及火等。
灑水時誦軍荼利心中心明。
初燃火真言曰。
以扇扇火不得口吹。
其火于寺内淨處者不得取俗家煮炙葷穢之火。
不然即須别鑽取。
仍不得口吹。
用兩香爐。
軍荼右邊燒丸香及沉香。
軍荼左邊燒安悉香或熏陸或白膠香。
其供養物數随時豐約。
豐則不可多燒。
約則不可令阙。
如不能供養辨。
但于後夜及以晨朝運心廣獻。
多誦廣大及虛空明妃。
亦得擲木燒火應看火相。
火色法須白黃赤。
若黑色及青色并惡。
又聽火聲謂。
音樂悅意聲者善。
若豬狗及以驢騾鳥枭等聲者不善。
又發焰掣曳流利者善。
若熅勃煙郁沖人者不善。
或爆吒迸散者。
亦非善相。
善相之法不令人熱。
其炭仍須端直調均。
應用香水遍洗。
皆長十二指以來。
其八天真言及火天真言。
已别錄。
具火色若吉。
則可燒爐果子充供養。
火色若不善即不須燒。
燒火供養七日為限。
如事不獲已三七日亦得。
此火供養法。
以資念誦令速成就。
其阿毗遮魯迦等。
亦不應為。
為求成就妨大緣故。
或于觀想及夢寐之間所遇境界如經廣明。
此不具述。
火法又不速成。
即應加部母真言雙誦。
又經三七日來加部母真言不遂本志。
即印塔每日一千遍。
又經三七日必果志矣。
其塔印長一肘。
亦應自須籌量自力多少。
業行精微雖有課數。
而秉護粗疏亦非相應。
事須三業調柔。
事法淳熟自須觀察與理相應自感聖者。
猶如明鏡自現鏡像。
火[合*牛]供養儀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