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冊《佛教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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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課叢林寺院 佛教僧尼修行弘法的地方,通稱為「寺院」;禅宗則稱為「叢林」。

    「寺」原為我國古代官方接待四方賓客的官署,如鴻胪寺、太常寺等。

    東漢永平年中,西域僧人迦葉摩騰與竺法蘭來到中原,初時便是招待他們住在鴻胪寺,後來漢明帝敕旨興建白馬寺,明令該寺為迦葉摩騰與竺法蘭的安居處所,後代僧尼的住所因此通稱為「寺」。

     所謂「院」者,原亦指官舍,後因唐高宗敕建大慈恩寺作譯經院,于是成為佛教建築物稱「院」的濫觞。

    「院」一般均較側重文教事業,如講經院、譯經院等。

     在印度佛陀時代,最初稱寺院為「精舍」,例如設于中印度王舍城的竹林精舍與舍衛城的隻園精舍,便是佛教最早的寺院;由于當時精舍大都建築在都城郊外幽靜的林地,故又稱「蘭若」,意即寂靜之處;又稱「伽藍」,意指僧衆所居的園林。

    直到後世,一般以一所寺院的完成必須具備七種建築物,特稱為「七堂伽藍」。

     寺院具有弘傳佛法的功能,佛陀住世時,講經說法的地方稱為「講堂」;講堂本為寺院的建築物之一,猶如今之教室,佛世時隻園精舍便有七十二間講堂,可見廣建講堂本為佛陀所倡導,後世則直接指稱寺院為講堂,講堂于是成為寺院的别稱之一。

     寺院也是修行佛道的所在,因此又稱「道場」,隋朝時炀帝曾經下诏,明令天下的寺院改稱「道場」,并将宮中行佛事的場所稱為「内道場」,或稱「内寺」。

     寺院又稱「招提」,源于北魏太武帝于始光元年(四二四)造立伽藍,稱為「招提」。

    意為四方僧房,也就是指自四方來集的各方僧衆均可止宿的客舍;後來稱僧團所共有之物,可供大衆共同使用者為「招提僧物」,或「四方僧物」。

     又有将佛教建築概稱為「浮圖」者,後來漸轉為專指高塔而言。

    也有稱為「刹」者,因一般均有于佛堂前立「刹」的風俗,故稱寺院為寺刹、佛刹、梵刹、金刹或名刹。

    韓國至今仍沿習「刹」的稱呼,例如通度刹、海印刹、松廣刹等,在台灣佛光山也有一處分院名為澎湖海天佛刹。

    今之僧人對語時,尊稱對方之寺為「寶刹」;南宋高宗時曾将十五所禅院制為「五山十刹」。

     在日本,則稱寺院為「坊」,并依寺院的主從關系,稱傳承祖師法的根本寺院為本寺、本山,其屬下的寺院,則稱末寺、末山;在大寺院境内,附屬于該寺院的小寺,稱為子院、支院、枝院、寺中、寺内、塔頭;分布于遠處而不另設住職的寺院,則稱通坊、通寺、支坊、兼帶所、挂所等;本山的支坊,則稱為别院、禦坊。

     此外,依《隻園圖經》之說,寺又名淨住舍、法同舍、出世間舍、清淨無極園、金剛淨刹、寂滅道場、遠離惡處、親近善處等;現代則又稱會館、學舍、蓮社、念佛會、居士林、禅淨中心、布教所等。

    甚至古時又将女衆駐錫的道場稱為「庵」或「愛道堂」,男衆住持者為「寺」,或稱「首堂」;乃至依宗派而分講寺、律寺、淨寺、禅寺等,其中禅寺又稱「叢林」,意指僧衆和合居住一處,猶如樹木聚集而不亂生長,表其有規矩法度,所以稱為「叢林」。

     叢林如大冶洪爐,是陶冶僧格,修學辦道的修煉所,因此古時有「選佛場」之稱。

    寺院也等于是學校,重視社會大衆的文化教育,所以寺院是社區的精神文化重鎮,是民族生活、習慣、風俗的凝聚處,也是現代信衆信仰的中心。

     今日随著佛教弘傳日益普及,佛教弘法的空間随之擴大,寺院的功能應作具體的發揮,因為人們到寺院中來,除了滿足宗教生活的需要之外,在更高層次文化裡,寺院又具有多種教育的效能。

    現代的寺院設立圖書館供人閱讀佛教典籍;提供視聽中心、簡報室介紹佛教文化史迹;有會議室可以研讨、座談、開會;有講堂可以布教弘法、舉辦活動來引導人心向善,達到淨化社會的功效。

    如此,能使寺院發揮多項教育、文化等功能,為大衆服務,廣植福德來成就菩薩道。

     第二課寺院建築 有寺院就有信仰,佛教藉著寺院安僧辦道,弘法利生;欲得佛法常住,必須建築佛寺。

     佛寺建築大略可分為修道區與生活區兩大部分。

    基本的建築包括佛殿、法堂、禅堂、僧寮、庫房、大寮、山門等七大堂口,因此有「七堂伽藍」之稱。

    如果加以細分,修道區又分為兩類:安置佛、菩薩像和祖師像的大雄寶殿、彌勒殿、藥師殿、觀音殿、地藏殿、天王殿、伽藍殿、羅漢堂、祖師堂、寶塔等;供講經集會及修道用的法堂、衣缽寮、丈室、禅堂、念佛堂、藏經樓、雲水堂、鐘鼓樓等。

    生活區的建築有五觀堂、香積廚、庫房、客堂、寝堂、茶堂、延壽堂、寮房等。

    就整體建築的格局而言,寺院的建築,當以能外現莊嚴的寺宇,内秘僧伽生活行儀的建築為宜。

     古代叢林的建築,一般在山門口就供著笑臉迎人的彌勒菩薩,代表皆大歡喜;進入山門,即可見四天王殿,其内供有威武凜然的四大金剛或伽藍、韋陀菩薩,他們如警察般的護衛著道場的安全。

    其次是客堂、雲水堂、齋堂、庫房等,于生活方面與信徒、訪客接觸的建築;然後是大雄寶殿,這是一寺的主要建築,屋檐的設計一般有北方的翹角式與南方的平台式之别;緊接著是大衆修持用的念佛堂、禅堂等,然後是研究方面的藏經樓、關房;最後是塔院及法師寮,稱為後堂或西堂,為退休養老的地方。

     随著時代進步,為配合弘化的實際需要,現代寺院則增設有教室、會議室、談話室、貴賓室、書報室、圖書館、美術館、展覽館、托兒所、安養院、醫療所、停車場等。

    現代佛寺以設備來代佛宣化,以設備來加強教化的功能。

    可見無論古今,佛教對修道、研究、退休養老均極重視;也就是說,從佛教的建築中可得知佛教重視生活與世間的關系。

     寺院不僅是信仰的中心,也是弘揚教義的道場;寺院莊嚴的殿宇,重檐飛翹,壯麗宏偉,尤其過去叢林所謂「二廊十殿」,廊院式的建築,前塔後殿,有堂有塔,有樓有院,亭台樓榭,園木扶疏,檐庑相接,殿堂一進一進,一層一層,重重疊疊,表現出深邃幽遠的建築之美。

    置身其間,聆聽晨鐘暮鼓、磬漁梵唱,自能生起甯靜祥和的愉悅感,帶給人心靈上的淨化、精神上的鼓舞、思想上的啟發,對社會人心産生一股道德的自我約束力。

    因此,莊嚴的殿宇本身也能發揮無言的說教。

     佛教寺院在保存中國傳統文化上,也有不可磨滅的貢獻。

    例如,現存最古老的木構建築山西五台山佛光寺,便保留了唐朝建築藝術的精髓;近代的佛寺建築多數仍維持仿古式建築,例如佛光山的大雄寶殿以及美國西來寺、澳洲南天寺的大雄寶殿,即是古色古香的中國宮殿式建築,不但保存了中國的傳統文化,而且發揚光大于海外。

     建築佛教寺院的意義何在?世間的錢财,隻能拯救肉身生命,濟人燃眉之急,但是無法息滅貪瞋癡三毒;佛法的布施,則能更進一步地淨化心靈,孕育法身慧命,使人斷除煩惱,了生脫死,其影響及于生生世世。

    因此,建造佛寺,等于建設學校,度衆萬千,才是最徹底的慈善事業。

     寺院對信徒而言,是善友往來的聚會所、人生道路的加油站、修養性靈的安樂場、去除煩惱的清涼地、采購法寶的百貨店、悲智願行的學習處,更是一所療治心靈的醫院、維護社會正義的因果法庭、啟發道德良知的教育學校、提升文化修養的藝術中心。

    寺院提供信衆:修身養性,培養宗教情操;聽經聞法,增長福德智慧;齋飯素食,廣結善緣功德;道友聚會,彼此以會會友。

    因此,學佛要常親近道場,每星期至少要回家一次,向佛菩薩報到學習,這是人生很重要的功課。

    所以建寺安僧,為萬千衆生作得度因緣,是不容等閑視之。

     第三課道場行事 道場是修學佛道的所在,負有接引信衆學佛的使命;在此前提之下,僧團必先健全,始能發揮弘法度衆的功能。

    是以道場日常行事中,除了舉辦法會、慶典,其它如禅七、佛七、朝山、講座,乃至現代的佛學會考、短期出家、夏令營、講習會等各種活動,提供信徒聞法共修以外,更有許多重要的寺務行政,從中可以看出僧團的組織嚴謹,制度健全,十分合乎現代化的管理學。

     過去叢林在人事方面有所謂「四十八單」職事,四十八單又分為「序職」、「列職」。

    序職代表的是道德、學問、階位,大都是老成持重,長于道德修行者擔任,雖然有名、有職,但無實權,譬如軍隊的上将、上校等;「列職」,代表的是行政能力,是職務,譬如團長、總司令等,握有實權。

     叢林的「序職」,包括首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悅衆、知藏、祖侍、燒香、記錄、參頭等;「列職」分别為都監、監院、副寺、維那、知客、糾察、典座、衣缽、湯藥、莊主、化主、寮元等。

    大部份僧衆有了序職以後,又領有一份職務,正如軍中所謂的上将總司令、上校營長等,亦即序職、列職兼具。

     此外,也有專于一務者,如:飯頭、水頭、菜頭、粥頭、門頭、淨頭、園頭、鼓頭、茶頭等,這些行單不需要序職即可擔任。

    因此,四十八單職事不一定是四十八個人,有時一人兼具序、列職;有時一個職務有多人負責,例如序職的堂主,多則十幾人,少則七、八位,而書記則有三、五十,乃至百位之多,愈多表示寺院愈大。

     序職代表資格、身分、地位,除非違犯清規,否則如同國家頒授的少将、中将等階位,是終身榮譽,永遠保留,然而職務(列職)則可随時因所需而異動,有其一定的任期。

     叢林的任期制度,對于人才的養成與流通有很大的助益。

    每年一到「期頭期尾」職務調動時,凡任期圓滿者,必須分别向大和尚或客堂請辭,經過大和尚邀約全山長老開會安排後,完成「請職圓職」的新任命。

    而住持和尚也有一定的任期,因此晉山住持、傳法傳賢也是叢林重要的行事與典範。

     住持又稱方丈、堂頭,凡是可以提供「挂單接衆」的道場,才能有住持的稱謂,否則隻能稱為當家。

    住持平日領衆薰修、上堂說法,是一寺之主,但是逢到「出坡普請」時,仍須随衆作務;乃至進出山門,亦需向客堂「告假銷假」,此舉充份顯示僧團平等與相互尊重的精神。

     僧團強調和合、清淨,僧衆平日的生活、修行均應随衆作息,遇有特殊情形也必須請假。

    請假時,如果搭海青、袈裟,即表示要請長假;著海青請假者,是屬暫假。

    除此又随各種「香期例假」而有不同的禮儀規定。

     依據中國佛教的傳統習慣,出家者必須受足三壇大戒才符合大乘出家僧格。

    三壇大戒乃中國佛教特有的授戒儀式,也是道場的重要行事之一。

    戒期有「進堂出堂」,從進堂到「封堂」,當中有一段緩沖時間,因為大陸幅員遼闊,路途遙遠,必須一段時日趕路,所以先「開堂」,讓大衆陸續報到,到了一個時期才「封堂」。

    這一段時間先教授部份簡單的規矩,等封堂後即不能再随便進出,這時即開始進行正式課程。

     戒會圓滿下山,稱為「出堂」。

    進堂有進堂的規矩,出堂也有一定的告假方式。

    戒期當中,受過沙彌戒、比丘戒後,均要「巡寮告衆」,巡寮亦即「巡山」,大衆一起到方丈室、客堂、庫房、大寮等各單位巡示告衆,藉此認識環境及人、事、物。

    巡寮告衆乃佛陀時代立下的制度,後來中國叢林為恪遵佛制,所以也立下巡寮事項。

     道場行事,不離弘法利生,因此不管為信衆舉辦法會活動,或是健全僧團的規矩制度,其實都與信衆有密切的關系,因為「僧住則法住」,唯有僧團健全,而後才能駐錫弘化。

     第四課寺政外事 禅堂、客堂、庫房及衣缽寮,為叢林的基本組織,俗稱「四大堂口」。

    禅堂專管教育,負責訓練人才;客堂管理人事,接待十方;庫房負責總務,照顧生活所需;衣缽寮則典藏常住資料,維護法統。

    四大堂口綜理内外寺務,遇有重大事情,均由首座等班首及四大堂口共議進行。

    因此,要想了解一個寺院的寺政外事,可從維那、知客、庫房、衣缽的行事中,窺出全貌。

     一、維那行事 維那是三綱之一,綱領職事,若以現代佛教學院為例,維那即「訓導主任」。

    在提倡「叢林學院化,學院叢林化」的現代寺院中,維那往往兼監學、訓導、訓育,主要負責思想、生活等教育。

     維那管理禅堂,其職責包括:管理鐘闆号令、安排生活作息、照顧行香修持、評薦品德參學、提拔薦舉人才、審核出堂進堂等。

     鐘闆是叢林的号令,大衆的生活作息、起香坐禅、說法開示、出坡作務等,均依鐘闆号令行事,鐘闆齊全的道場,方稱「叢林」。

    維那不僅管理鐘闆,領導作息,甚至禅堂内香别的安排、環境的維護、法器鐘闆的職司,均由維那主管,是以大衆慧命,全系維那一人的領導,因此有謂:「大衆慧命,在汝一人;汝若不顧,罪歸汝身。

    」如果不能令大衆安心辦道,即是維那之過。

    乃至參學者的能力、品德,維那均要記錄,也要傳授、教導,并依個人專長,不時向常住薦舉優秀人才。

    平時禅堂人員的進出,更需經過維那認可同意,維那實際上就是禅堂的領導人。

     二、知客行事 知客是佛門的第一線,如同國家的外交官,舉凡信徒進入山門,或為接洽事情、求助、傾訴,或是參觀、禮佛而來,第一個接觸的就是知客。

    知客「接待十方」、「送往迎來」,必須掌握來客的身分、目的,給予适當的待遇。

    平時對外行文,與政府機關公事往來的「外事應付」,也是客堂知客應負的職責。

     客堂如警察局,一般民間有了糾紛,客堂就是最佳的裁判所,同時也是「調解僧事」、「維護清規」的所在;遇有信徒婚喪喜慶的「生亡雜務」,知客必須開牌佛事、安排人員;逢到初一、十五上堂上供或期頭期尾請職圓職等重大事項,必須「挂牌示衆」。

     此外,知客代表常住與「諸山來往」,同時代表大和尚「照顧外寮」、「轉承上下」等。

    因此,身為知客必須慈悲愛護大衆,不可官僚,亢高卑下。

     三、庫房行事 庫房總理一寺的生活所需,其職責包括:供應日用、儲藏道糧、年度預算、分配單銀、犒賞大衆、營建修繕等。

     在叢林中,住持的第一條件要有供養心,有供養十方的心,才能做住持;身為出家人,第一要務要有結緣、服務的性格,肯結緣、服務,才能福慧雙修。

    一個設備完善,儲藏豐富的庫房,如能加上有供養發心的庫頭師,必能令大衆安住身心,用功辦道,其功德實是難量。

     四、衣缽行事 佛法的傳承,以「衣缽」為信物,然而現在的寺院普遍不重視信物,不重視傳承,所以大都沒有設立「衣缽」一職。

     「衣缽」如同住持和尚的機要秘書,替大和尚處理機要事務,管理大和尚的衣缽,負有「信物傳承」的責任。

    平時與湯藥、書記、書錄等侍者共同替大和尚「安排行程」、「侍候湯藥」,處理大和尚私人事務,暨做「資料存查」、「文書供應」,提供住持之需;尤其「典藏保管」常住的山志、規約、文獻、契約、法物、秘笈等珍貴資料,并負責「經營會計」、「預算編制」等财務的管理。

     佛門有雲:「金衣缽、銀客堂、珍珠瑪瑙下廚房。

    」衣缽的重要由此可見。

     一個組織健全的寺院,四十八單職事,權責分明,隻要每一個人、每一個單位都能堅守自己崗位,各司其職,又能彼此協調溝通,必能使寺政外事均衡發展,共臻完美的境地。

     第五課寺院清規 傳統叢林道場重視制度,不但個人有戒牒,僧團也有清規。

     「清規」是指禅宗寺院組織章程及寺衆日常生活的規則,亦即禅宗叢林關于大衆行、立、坐、卧等威儀所訂定的僧制,為衆僧所必須遵守的儀規,類似現代的「共住規約」,是為僧衆日常修行的規範,以及僧團組織、行事的依循。

    因此,「清規」是健全僧團的圭臬。

     中國禅宗自達摩東來後三百年中,禅僧多依住在律院或岩穴、樹下,并未營立禅刹,直到唐朝「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才開始營建禅刹,并參照大小乘經律,制定叢林規矩,撰清規二卷,廣為流行,世稱古規、古清規、百丈清規,這是禅宗清規的開始,此後,天下叢林皆依此而為寺院生活的儀則。

     由于百丈禅師為禅宗叢林立下《百丈清規》,使得中國的僧團走向制度化、合理化的僧伽生活。

    例如明定四十八單職事,各司其職,使得寺務運作組織化、系統化;又訂定各種修持行儀、日用軌範等,使得僧衆具足威儀,心不放逸,身不踰矩。

    尤其設立住持一職,領衆薰修,綜理寺務,叢林規模于焉建立。

     可惜《百丈清規》一書曆經時代更疊,今已散佚。

    現行通用的《敕修百丈清規》,是元代江西百丈山住持德輝奉敕重新編修,其中前四章規定有關祝聖、國忌、祈禱、佛誕節、涅槃節、達摩忌、百丈忌及各寺曆代諸祖忌等儀式,此皆律所未定,古規所缺者;五至九章,則為叢林的規章制度,包括住持日用、職事行事、兩序進退、大衆修持等。

     《百丈清規》之後,我國陸續撰出的清規尚有:宋代宗赜作《禅苑清規》、瑞嚴無量宗壽禅師作《日用小清規》、婺州金華惟勉禅師作《叢林校定清規總要》、元代東林澤山弋鹹禅師作《禅林備用清規》、中峰明本禅師作《幻住庵清規》、道齊作《禅苑清規總要》、繼洪作《村寺清規》、明代天界道盛禅師作《壽昌清規》、清道光源洪禅師著《百丈清規證義》等,近代則有《金山江天禅寺規約》、《高旻寺規約》、《佛光山禅堂規約》等。

     除了上述所列各種清規,道融的《叢林盛事》、惠彬的《叢林公論》、慧洪的《林間錄》、淨善的《禅林寶訓》、無愠的《山庵雜錄》等,都是認識叢林行事、儀規的重要文獻。

     此外,其它宗派也有仿效清規而制定規制者,如律宗的省悟作《律苑事規》三卷,天台宗的自慶作《教苑清規》一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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