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講義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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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義
馬鳴菩薩造
梁天竺三藏法師真谛譯
大乘起信論五字、為此一論之名、此一名攝全論之玄義、由玄義入立論之妙理。
此之謂由名字成言論、以論顯義、以義證理。
而理仍證于名字言論也。
何則、夫名字者、皆依色相偏計而緣起、然色不執、互為依他、依他不着、而名名色色宛爾圓成妙理也。
何謂妙理、曰理者心之體、而考有實據據于妙用也。
妙者、心之用、而用于諸法、若名若色、皆有不可思不可議之固定也。
然據諸名色、即無名色、據無名色、即諸名色。
有無不可立、名色不可泯、泯立同時、如何思議。
故曰實據固定之妙理也。
此妙理、本具十法界之四聖六凡。
聖度凡、乘此而度凡超聖、乘此而超廣而括之、三世諸佛而莫越、細而察之、九有衆生而不遺。
以此實義立名大乘。
衆生障重、難明妙理、去聖時遙、邪見橫生、自禍禍人、誠可憐憫。
有馬鳴菩薩出、遵佛一切大乘經教、立論破諸邪執、當起緣人正信、故統名大乘起信論也。
窮此論理、應用五重玄義。
玄者、觀萬法了不可得、義者、當諸緣一不可缺、五重者、名體宗用教也、随舉一法、皆具五重、随舉一重、皆歸了不可得。
如此論、以單法為名、名不可得。
以一心為體、體不可得。
乃至二門為宗。
斷疑生信為用。
别含圓為教。
皆不可得。
若去廣而就約、如去丈而就尺、即從大乘起信論五字、亦具五重玄義。
大者體也。
乘者宗也。
起信者用也、論者教也。
統此五字者名也。
若去尺而就寸、從一字、亦具五重玄義。
如此大字本具五重玄義者、大字之音者名也。
大字之理者體也。
大字之義者宗也。
大字之能别者用也。
大字之形者教也。
玄義者據當有之綠起、雖具五重、而皆了不可得如大字以音為名、而音無自性因依唇喉而緣起。
大字以理為體、而理無自性、因依名言事實而緣起。
大字以義為宗、而義無自性、因依略簡而緣起。
大字以能别為用、而能别無自性、因依諸相而緣起。
大字以形為教、而形無自性、因依紙筆墨迹而緣起。
觀此五重、皆無自性。
推知法法皆不可得、故謂之玄。
以玄破偏計、而顯依他。
所謂依他者、雖泯偏計執情、而有互依互待之義。
如相依見起、名待色緣、雖自證真如、亦依他生滅耳。
再入妙理、始融依他。
則若名若相、一切諸法、證自圓成。
乃大乘起信論、立名、顯義、入理之原旨也。
上釋論題已竟。
下依三寶立論、故請三寶加被 歸命盡十方 此句、謂歸自性三寶也。
原自盡受十方法界之命、故今仍須歸命盡于十方。
此十方法界性、即吾人自性三寶也。
何則、以吾人自性、具足法界性故。
乃法即法寶、法界即僧寶、法界性即佛寶。
譬之以冰水濕三分、麗然可明此義。
水者喻法、以能結冰亦能融冰故。
冰者、喻法界、以有實際衆相分别故。
濕者喻法界性、以濕周遍冰水故。
如喻推之、可想而知。
一冰受命、盡自十方冰水濕。
而十方冰水濕、即是各自歸命之時。
即可知十方法界、随時随處盡現自性三寶、而自性三寶、本具現成歸命十方法界也。
然如是研窮、本無所來、複有何歸。
為度迷情、随情說法、順其情知、奪其情執。
例如吾人各知有命、受之于天、是情之知也。
以上方為天、餘者九方非天、是情之執也。
說歸命盡十方者、是奪其執而複其性也。
執情一破、何處不是十方法界。
随處皆是自性三寶。
此自性三寶、而總其别。
别相三寶、而别其總。
因總相難明、必賴别相以發揮之耳。
或曰、十方法界性、雲何名三寶。
曰、十方法界外再無三寶、而法界無一不三寶、離法界而三寶無從說起。
何則、蓋法者、式也、樣也。
界者、式樣之邊畔也。
性者、式樣邊畔之不變化元也。
何謂不變化元、如磚瓦、無本有之性、假群緣而化現、緣結時沙土仍在、緣解時沙土不無、故謂不變之化元也。
以一切色法心法、無一不然、故曰自性佛寶。
(佛者覺也)一切色法心法、互相以自依他而成樣、故曰自性法寶。
一切色法心法、無量無數作用、故曰自性僧寶。
(僧者衆也)此衆數作用皆由于彼此各樣、而各樣由于不變化元、而不變化、顯于緣生無性無不性。
此三法、舉一即三、舉三即一、實是三無差别之确據也。
或曰、何必曰寶。
曰寶者、尊貴之稱、堅固不壞之義。
有人人必需之要。
背之者、苦境無已。
向之者、樂境恒随。
即如佛者覺之體、法者趣之相、僧者和之用。
凡為一切世出世間等事成就、無不賴此三寶。
以和衆而成、故名僧寶。
和衆以有正軌、故名法寶。
正法依于正智、故名佛寶。
所謂有究竟真正智識、而後有相當軌範。
有相當軌範、而後可以調衆和群。
能調衆和群、而後方成世出世事。
小則修身治國、大則宏範三界。
而佛法僧、豈非世出世間之三寶乎。
或曰、一人修身何須調衆。
曰、六根馳騁、萬慮飛騰、不亦衆乎。
了知自性三寶、必須别相三寶而發明。
舉釋迦牟尼、為别相佛寶、以表十方法界性。
其言說章句、是别相法寶、以表十方一切色心諸法。
其七衆弟子、三賢十聖、是别相僧寶、以表十方妙用。
萬德莊嚴法界、若非别相三寶、誰能了知自性三寶。
若未了知自性三寶、終不能成别相三寶。
夫釋迦如來、示迹于世、豈是專為自成别相佛寶耶。
乃是專為開示人人識得自性三寶、轉轉相傳、而人人皆成别相三寶。
以别示總、而人人皆歸自性三寶。
釋迦如來又豈出于十方法界自性三寶之外乎。
最勝業遍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此三句、乃歸别相佛寶也。
佛之證果、亦成于業、是最殊勝之業、揀非三途之惡業、非六欲天等之有漏善業、非四禅四空天之不動業、非二乘聖人之無漏業、非三賢菩薩之亦漏亦無漏業、乃非漏非無漏之最勝業也。
夫業者、由三輪造起、三輪者、身語意也。
意者知識輪、身者色相輪、語者音聲輪。
而十法界之四聖六凡、造業結果、皆依此三輪而起。
最勝業三字、以冠三輪。
遍知二字、謂意輪最勝業、揀非六道凡夫之不知、非旁門外道之邪知、非二乘聖人之遍知、非三賢菩薩之相似知、非十地吾薩之分證知、乃佛之最勝業遍知以實智證理、理無不徹、權智鑒機、機無不宜、乃至法界衆生、心念樂欲、無不盡知、故雲偏也。
色無礙自在者、謂身輪最勝業、揀非六道衆生身、受三界拘縛、礙于自在、非二乘空寂無我身、礙于實報莊嚴自在、非三賢菩薩身、礙于常寂光土自在、而佛之最勝業身。
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充四土之中、無礙自在也。
救世大悲者、謂語輪最勝業。
佛以同體大悲救世、唯以語音教導、此大悲救世之音、揀非世界绮語之音、妄言之音、惡口之音、兩舌之音、宣傳鬥争之音、種種邪教之音、乃佛應機說法、一音演唱、衆類各解自性三寶之音也。
以三寶轉消三障之苦、故曰大悲。
者字、指佛而言也。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
此三句、歸别相法寶也。
及者、謂不但歸佛、亦歸法也。
佛有三德之身、四智之體、莊嚴之相、若身、若體、若相、無不與衆生為法、法法皆是自性真如、可謂之法海汪洋、具藏無量因功果德也。
故曰及彼身體相等。
如實修行等。
此一句、歸别相僧寶也。
等者、衆義、梵語曰僧。
因僧依法修行。
又稱行者、蓋行之大端有五、曰聖行、曰梵行、曰第一義天行、曰嬰兒行、曰病行。
聖行者、謂聲聞緣覺、以戒定慧三學、超凡入聖也。
梵行者、謂三賢菩薩、以四無量心修六度萬行也。
第一義天行者、謂登地菩薩、見中道理而修也。
嬰兒行者、謂如如來示迹、八相成道也。
病行者、謂如提婆達多、示迹惡劣因緣、以招兇橫果報、反教衆生知有忌憚也。
修有三義、曰方便修、曰相似修、曰真實修。
今凡夫之方便修、不在其列。
如者、謂四果三賢之相似修也。
實者、謂十地等覺菩薩之真實修也。
故曰如實修行等。
下述造論意 為欲令衆生。
除疑舍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此述依法造論之意、而意義則在自度度人之四弘誓願也。
為欲令衆生者、謂欲令現在未來之衆生得度、即衆生無邊誓願度義。
除疑舍邪執者、謂斷除五鈍使之貪瞋癡慢疑、舍離五利使之身邊戒見邪也。
此利鈍十使根本煩惱、攝一切枝末煩惱、既從根本舍除、即煩惱無盡誓願斷義。
起大乘正信者、謂大乘攝一切真實法門、皆能起人正信、即法門無量誓願學義。
佛種不斷故者、謂由佛種而證佛果、即佛道無上誓願成義。
此四弘誓願、為菩薩之已發、欲現在衆生之應發、令将來衆生之當發。
故先發明所以造論。
論曰。
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
是故應說。
此标造論宗本、以示唯心法門也。
而此心法能緣起三大之運用、名曰摩诃衍(譯華言曰大乘)。
三大者、謂體大相大用大。
而此三大原衆生本具之信根、是故始能緣起、而應說也。
說有五分。
雲何為五。
一者因緣分。
二者立義分。
三者解釋分。
四者修行信心分。
五者勸修利益分。
此标造論之章本有五。
使知意義所歸。
凡一切經論之起、必以因緣。
既說因緣、必有立義。
立義深微、必須解釋。
解釋明了、始能修行信心。
恐修有怠、故勸以進修之利益也。
下釋因緣分 初說因緣分。
問曰。
有何因緣。
而造此論。
答曰。
是因緣有八種。
雲何為八。
一者。
因緣總相。
所謂為令衆生離一切苦。
得究竟樂。
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說此因緣、雖分八則、皆不離四悉檀義(譯華言、名曰四成就)。
一世間成就、令世人得歡喜益。
二為各各人成就、令人得生善益。
三對治成就、令人得破惡益。
四第一義成就、令人得入理益。
此一者因緣總相、以慈悲為本、慈能與樂、悲能拔苦、是世聞成就、令人得安樂歡喜益。
此本佛同體大悲、無緣大慈、豈求世間成就我之名利、受人恭敬祿養之益乎。
二者。
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
令諸衆生正解不謬故。
二者因緣、乃第一義成就。
是如來根本之義、令諸衆生、正解入理受益不謬故。
三者。
為令善根成熟衆生。
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三者因緣、乃為各各人成就。
令善根成熟衆生、更生長大乘善根、任持不退信心益。
蓋不退有三、一曰位不退、二曰行不退、三曰念不退。
今言善根成熟衆生者、謂無漏善根成熟位不退、進行于大乘法、堪任亦漏亦無漏行不退之信心也。
四者。
為令善根微少衆生。
修習信心故。
四者因緣、亦是為各各人成就。
乃為善根未成熟之衆生。
善根微少者、謂有漏善也。
令修習無漏善根證位不退信心故。
或曰、論雲修習信心故。
何以作無漏善根證位不退解之。
曰善心所共十一位、以信為首。
而信心外有善法可求者謂之有漏善、屬于凡夫外道。
若信自心、而自心外皆非可求之善法、謂之無漏善。
屬于大乘七信以前、屬二乘四果位不退。
若信自心、而心外無非心法、謂之亦漏亦無漏善屬大乘菩薩能證行不退也。
或曰、何謂有漏、無漏、亦漏亦無漏。
曰漏者、欲漏也。
謂心外有可欲之法、為凡夫之欲愛、為外道之欲望、為菩薩之欲願。
而凡夫雖作衆善、總不離貪愛之求、故曰有漏善也。
外道勤修苦行、積功累德、專望有所成之道、亦曰有漏善也。
二乘等專修無我、或修無生、不受後有、一無所欲、故曰無漏善也。
菩薩或修無我、無生、如夢、如幻等觀、因上有佛道可求、下有衆生可度、故曰、亦漏亦無漏善也。
若菩薩已解如來根本之義、方證念不退、又曰非漏非無漏善也。
五者。
為示方便。
消惡業障。
善護其心。
遠離癡慢。
出邪網故。
五者因緣、乃對治成就、為令衆生得破粗重惡習之益也。
為示方便者、謂禮佛忏悔、持佛禁戒、消除身口意之十大惡、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業、煩惱逼迫之内外障也。
善護其心者、謂所發之菩提心、善為護持也。
必須遠離五鈍使之癡慢等、更須脫出五利使之諸邪迷網。
唯憑禮忏禁戒、此示以戒學對治之方便也。
六者。
為示修習止觀。
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六者因緣、亦對治成就、為令衆生、得破深微惡習之益也。
修止者、以取靜為行、以寂靜輕安為相、對治凡夫之着相。
觀者、以起幻為行、以大悲輕安為相、對治二乘之狹劣心過。
此示以定慧二學、為對治之方便也。
七者。
為示專念方便。
生于佛前。
必定不退信心故。
七者因緣、兼四種成就、乃佛最勝方便也。
為示專念方便者、謂對治成就、能令衆生得除妄想惡習之益也。
生于佛前者、謂世間成就、能令衆生除苦、得歡喜之益也。
必定不退信心者、謂為各各人成就、能令衆生得生善之益也。
既有此專念、見佛、不退三種之利益、必得第一義成就之入理益也。
八者。
為示利益。
勸修行故。
八者因緣、總為一切衆生指示四種成就利益、勸其如法修行、方能證得也。
有如是等因緣。
所以造論。
此總結造論、有此八種因緣、而此八種因緣、為一論之緣起、具見下文。
問曰。
修多羅中。
具有此法。
何須重說。
答曰。
修多羅中雖有此法。
以衆生根行不等。
受解緣别。
所謂如來在世衆生利根。
能說之人色心業勝。
圓音一演異類等解。
則不須論。
設此問答、以明造論立業之意也。
(修多羅譯曰契徑)謂佛說經中于此論說具足無缺、何須重複說起。
答謂諸經雖有此法、因現在衆生、去聖時遙、根性修行不等、其受教解悟之因緣當有殊别。
所謂如來在世之時、衆生根利、能說法之人、以色力論之、身業無礙、語業善巧。
以心力論之、意業遍知。
圓音一唱、衆生随類各得領解。
則當然不須此論。
若如來滅後。
或有衆生。
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謂如來滅後、衆生根機不同、若去佛不遠、或有利根之人能以自力、廣聞多經而取解者。
或有衆生。
亦以自力。
少聞而多解者。
謂此類衆生、亦以自力、聞少分佛經、而廣解佛意、此亦利根上智、如斯二類、則不須論。
或有衆生。
無自心力。
因于廣論而得解者。
謂此類衆生、根鈍機劣、無自心力解悟佛經、因于廣論而得解悟。
亦有衆生。
複以廣論文多為煩。
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謂既有益于廣論得解者、自有以廣為煩、心樂總持少文攝多義而解者、而此略論不可不作、正為此論之因緣也。
如是此論。
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
應說此論。
此總結造論之意、欲以萬餘言、而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奧義、是故應說此論也。
已說因緣分。
次說立義分。
摩诃衍者。
總說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法。
二者義。
所言法者。
謂衆生心。
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依于此心顯示摩诃衍義。
何以故。
是心真如相。
即示摩诃衍體故。
是心生滅因緣相。
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此立義分、首标一心宗體、以顯大乘名義也。
此論之宗體、即衆生現前一念介爾之心是也。
而此心具攝世出世間一切法。
而一切法、各各具攝十法界一切諸佛衆生心。
是心不可名、不可相、離過絕非、即心真如相、示現摩诃衍體也。
是心可名、可相、能表示摩诃衍自體自相自用者、乃心生減因緣相、為趣體之宗也。
所謂體者、乃所宗之體。
宗者、乃趣體之宗。
而體謂一心之理、宗謂一心之智。
了一心本具之真如生滅者、智也會一心之真如生滅、分而不分、不分而分、不可言思者、理也。
其執于分别者、凡夫也。
執于不分别者、二乘也。
此論揀非凡夫二乘之執有執空。
乃以中道第一義谛立名、故曰大乘。
或曰、何謂一心真如生滅、曰萬法唯是一心、随舉一法即本具真如生滅。
緣生無性者、真如也。
無性緣生者、生滅也。
緣生無性、無性緣生、同本于一法、而一法豈出于萬法唯心之外乎。
或曰、何謂緣生無性無性緣生。
曰例如春生之草、必須天時地氣水火風種、諸緣具足而生、然此草若離諸緣、無自體性、故曰緣生無性。
世間一切法、隻如是為真、故曰真如。
又草無自性、以諸緣而生、故曰無性緣生。
世間一切法、有生必有滅、故曰生滅。
以一切法唯心、以一切法而說真如、以一切法而說生滅、此之謂一心真如生滅也。
又一心真如為體大義。
一心生滅為用大義。
一心真如生滅為相大義。
此三者、一而三、三而一、而三、而一、不即不離、不一不異、會之于一心、成二轉依号、謂之大乘。
信解是義者、乃自心得自心之止歸。
覺照是義者、乃自心得自心之觀念。
此之謂一心止觀。
如是止觀久之、回生換熟、即轉衆生之人生觀、宇宙觀、之煩惱依于菩提。
及精神止、物質止、之生死依于涅槃。
成如是之轉依、而無一不由摩诃衍自體、自相、自用之力也。
下示三大義 所言義者。
則有三種。
雲何為三。
一者體大。
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
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
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上已标摩诃衍法、此複标摩诃衍義。
分列義門有三、而三義不離一法。
而一法具攝一切法、乃立摩诃衍論之正義也。
所謂體大者、以一切法各如本位、當體即真、增不得、減不得、一切對待不可得、各各如是、故曰平等。
所謂相大者、以一切法各各具足自性全體大用之相、故曰如來藏。
如者略表真如義、謂根本智。
來者略示生滅義、謂後得智。
藏者以诠一心具足一切義、謂一切種智。
具此三智、故起無量功能德行也。
所謂用大者、以一切法各各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有無漏善因緣果報也。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者、謂十方佛寶、本所乘此法寶、而己證自性三寶也。
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者、謂十方僧寶、亦皆乘此法寶、能到一心真如生滅之地也。
所謂一心真如生滅者、即如來藏之廣稱。
而如來藏者、即十方自性别相三寶之略名。
立此諸名。
衆義、無非形容此一心耳。
所謂識得本心立地成佛也。
欲識本心、詳玩斯論、庶乎會得。
或曰、何謂三義不離一法。
曰、一法者、謂一切色法、一切心法。
随舉其一法、皆具攝體相用之三義。
若衆生但執一體之具、而忽其相用之造者、乃一向析法觀空、沉寂于相似真如、為聲聞緣覺之煩。
若但執其一用之造、而迷其體相之具者
此之謂由名字成言論、以論顯義、以義證理。
而理仍證于名字言論也。
何則、夫名字者、皆依色相偏計而緣起、然色不執、互為依他、依他不着、而名名色色宛爾圓成妙理也。
何謂妙理、曰理者心之體、而考有實據據于妙用也。
妙者、心之用、而用于諸法、若名若色、皆有不可思不可議之固定也。
然據諸名色、即無名色、據無名色、即諸名色。
有無不可立、名色不可泯、泯立同時、如何思議。
故曰實據固定之妙理也。
此妙理、本具十法界之四聖六凡。
聖度凡、乘此而度凡超聖、乘此而超廣而括之、三世諸佛而莫越、細而察之、九有衆生而不遺。
以此實義立名大乘。
衆生障重、難明妙理、去聖時遙、邪見橫生、自禍禍人、誠可憐憫。
有馬鳴菩薩出、遵佛一切大乘經教、立論破諸邪執、當起緣人正信、故統名大乘起信論也。
窮此論理、應用五重玄義。
玄者、觀萬法了不可得、義者、當諸緣一不可缺、五重者、名體宗用教也、随舉一法、皆具五重、随舉一重、皆歸了不可得。
如此論、以單法為名、名不可得。
以一心為體、體不可得。
乃至二門為宗。
斷疑生信為用。
别含圓為教。
皆不可得。
若去廣而就約、如去丈而就尺、即從大乘起信論五字、亦具五重玄義。
大者體也。
乘者宗也。
起信者用也、論者教也。
統此五字者名也。
若去尺而就寸、從一字、亦具五重玄義。
如此大字本具五重玄義者、大字之音者名也。
大字之理者體也。
大字之義者宗也。
大字之能别者用也。
大字之形者教也。
玄義者據當有之綠起、雖具五重、而皆了不可得如大字以音為名、而音無自性因依唇喉而緣起。
大字以理為體、而理無自性、因依名言事實而緣起。
大字以義為宗、而義無自性、因依略簡而緣起。
大字以能别為用、而能别無自性、因依諸相而緣起。
大字以形為教、而形無自性、因依紙筆墨迹而緣起。
觀此五重、皆無自性。
推知法法皆不可得、故謂之玄。
以玄破偏計、而顯依他。
所謂依他者、雖泯偏計執情、而有互依互待之義。
如相依見起、名待色緣、雖自證真如、亦依他生滅耳。
再入妙理、始融依他。
則若名若相、一切諸法、證自圓成。
乃大乘起信論、立名、顯義、入理之原旨也。
上釋論題已竟。
下依三寶立論、故請三寶加被 歸命盡十方 此句、謂歸自性三寶也。
原自盡受十方法界之命、故今仍須歸命盡于十方。
此十方法界性、即吾人自性三寶也。
何則、以吾人自性、具足法界性故。
乃法即法寶、法界即僧寶、法界性即佛寶。
譬之以冰水濕三分、麗然可明此義。
水者喻法、以能結冰亦能融冰故。
冰者、喻法界、以有實際衆相分别故。
濕者喻法界性、以濕周遍冰水故。
如喻推之、可想而知。
一冰受命、盡自十方冰水濕。
而十方冰水濕、即是各自歸命之時。
即可知十方法界、随時随處盡現自性三寶、而自性三寶、本具現成歸命十方法界也。
然如是研窮、本無所來、複有何歸。
為度迷情、随情說法、順其情知、奪其情執。
例如吾人各知有命、受之于天、是情之知也。
以上方為天、餘者九方非天、是情之執也。
說歸命盡十方者、是奪其執而複其性也。
執情一破、何處不是十方法界。
随處皆是自性三寶。
此自性三寶、而總其别。
别相三寶、而别其總。
因總相難明、必賴别相以發揮之耳。
或曰、十方法界性、雲何名三寶。
曰、十方法界外再無三寶、而法界無一不三寶、離法界而三寶無從說起。
何則、蓋法者、式也、樣也。
界者、式樣之邊畔也。
性者、式樣邊畔之不變化元也。
何謂不變化元、如磚瓦、無本有之性、假群緣而化現、緣結時沙土仍在、緣解時沙土不無、故謂不變之化元也。
以一切色法心法、無一不然、故曰自性佛寶。
(佛者覺也)一切色法心法、互相以自依他而成樣、故曰自性法寶。
一切色法心法、無量無數作用、故曰自性僧寶。
(僧者衆也)此衆數作用皆由于彼此各樣、而各樣由于不變化元、而不變化、顯于緣生無性無不性。
此三法、舉一即三、舉三即一、實是三無差别之确據也。
或曰、何必曰寶。
曰寶者、尊貴之稱、堅固不壞之義。
有人人必需之要。
背之者、苦境無已。
向之者、樂境恒随。
即如佛者覺之體、法者趣之相、僧者和之用。
凡為一切世出世間等事成就、無不賴此三寶。
以和衆而成、故名僧寶。
和衆以有正軌、故名法寶。
正法依于正智、故名佛寶。
所謂有究竟真正智識、而後有相當軌範。
有相當軌範、而後可以調衆和群。
能調衆和群、而後方成世出世事。
小則修身治國、大則宏範三界。
而佛法僧、豈非世出世間之三寶乎。
或曰、一人修身何須調衆。
曰、六根馳騁、萬慮飛騰、不亦衆乎。
了知自性三寶、必須别相三寶而發明。
舉釋迦牟尼、為别相佛寶、以表十方法界性。
其言說章句、是别相法寶、以表十方一切色心諸法。
其七衆弟子、三賢十聖、是别相僧寶、以表十方妙用。
萬德莊嚴法界、若非别相三寶、誰能了知自性三寶。
若未了知自性三寶、終不能成别相三寶。
夫釋迦如來、示迹于世、豈是專為自成别相佛寶耶。
乃是專為開示人人識得自性三寶、轉轉相傳、而人人皆成别相三寶。
以别示總、而人人皆歸自性三寶。
釋迦如來又豈出于十方法界自性三寶之外乎。
最勝業遍知。
色無礙自在。
救世大悲者。
此三句、乃歸别相佛寶也。
佛之證果、亦成于業、是最殊勝之業、揀非三途之惡業、非六欲天等之有漏善業、非四禅四空天之不動業、非二乘聖人之無漏業、非三賢菩薩之亦漏亦無漏業、乃非漏非無漏之最勝業也。
夫業者、由三輪造起、三輪者、身語意也。
意者知識輪、身者色相輪、語者音聲輪。
而十法界之四聖六凡、造業結果、皆依此三輪而起。
最勝業三字、以冠三輪。
遍知二字、謂意輪最勝業、揀非六道凡夫之不知、非旁門外道之邪知、非二乘聖人之遍知、非三賢菩薩之相似知、非十地吾薩之分證知、乃佛之最勝業遍知以實智證理、理無不徹、權智鑒機、機無不宜、乃至法界衆生、心念樂欲、無不盡知、故雲偏也。
色無礙自在者、謂身輪最勝業、揀非六道衆生身、受三界拘縛、礙于自在、非二乘空寂無我身、礙于實報莊嚴自在、非三賢菩薩身、礙于常寂光土自在、而佛之最勝業身。
豎窮三際、橫遍十方、充四土之中、無礙自在也。
救世大悲者、謂語輪最勝業。
佛以同體大悲救世、唯以語音教導、此大悲救世之音、揀非世界绮語之音、妄言之音、惡口之音、兩舌之音、宣傳鬥争之音、種種邪教之音、乃佛應機說法、一音演唱、衆類各解自性三寶之音也。
以三寶轉消三障之苦、故曰大悲。
者字、指佛而言也。
及彼身體相。
法性真如海。
無量功德藏。
此三句、歸别相法寶也。
及者、謂不但歸佛、亦歸法也。
佛有三德之身、四智之體、莊嚴之相、若身、若體、若相、無不與衆生為法、法法皆是自性真如、可謂之法海汪洋、具藏無量因功果德也。
故曰及彼身體相等。
如實修行等。
此一句、歸别相僧寶也。
等者、衆義、梵語曰僧。
因僧依法修行。
又稱行者、蓋行之大端有五、曰聖行、曰梵行、曰第一義天行、曰嬰兒行、曰病行。
聖行者、謂聲聞緣覺、以戒定慧三學、超凡入聖也。
梵行者、謂三賢菩薩、以四無量心修六度萬行也。
第一義天行者、謂登地菩薩、見中道理而修也。
嬰兒行者、謂如如來示迹、八相成道也。
病行者、謂如提婆達多、示迹惡劣因緣、以招兇橫果報、反教衆生知有忌憚也。
修有三義、曰方便修、曰相似修、曰真實修。
今凡夫之方便修、不在其列。
如者、謂四果三賢之相似修也。
實者、謂十地等覺菩薩之真實修也。
故曰如實修行等。
下述造論意 為欲令衆生。
除疑舍邪執。
起大乘正信。
佛種不斷故。
此述依法造論之意、而意義則在自度度人之四弘誓願也。
為欲令衆生者、謂欲令現在未來之衆生得度、即衆生無邊誓願度義。
除疑舍邪執者、謂斷除五鈍使之貪瞋癡慢疑、舍離五利使之身邊戒見邪也。
此利鈍十使根本煩惱、攝一切枝末煩惱、既從根本舍除、即煩惱無盡誓願斷義。
起大乘正信者、謂大乘攝一切真實法門、皆能起人正信、即法門無量誓願學義。
佛種不斷故者、謂由佛種而證佛果、即佛道無上誓願成義。
此四弘誓願、為菩薩之已發、欲現在衆生之應發、令将來衆生之當發。
故先發明所以造論。
論曰。
有法能起摩诃衍信根。
是故應說。
此标造論宗本、以示唯心法門也。
而此心法能緣起三大之運用、名曰摩诃衍(譯華言曰大乘)。
三大者、謂體大相大用大。
而此三大原衆生本具之信根、是故始能緣起、而應說也。
說有五分。
雲何為五。
一者因緣分。
二者立義分。
三者解釋分。
四者修行信心分。
五者勸修利益分。
此标造論之章本有五。
使知意義所歸。
凡一切經論之起、必以因緣。
既說因緣、必有立義。
立義深微、必須解釋。
解釋明了、始能修行信心。
恐修有怠、故勸以進修之利益也。
下釋因緣分 初說因緣分。
問曰。
有何因緣。
而造此論。
答曰。
是因緣有八種。
雲何為八。
一者。
因緣總相。
所謂為令衆生離一切苦。
得究竟樂。
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
說此因緣、雖分八則、皆不離四悉檀義(譯華言、名曰四成就)。
一世間成就、令世人得歡喜益。
二為各各人成就、令人得生善益。
三對治成就、令人得破惡益。
四第一義成就、令人得入理益。
此一者因緣總相、以慈悲為本、慈能與樂、悲能拔苦、是世聞成就、令人得安樂歡喜益。
此本佛同體大悲、無緣大慈、豈求世間成就我之名利、受人恭敬祿養之益乎。
二者。
為欲解釋如來根本之義。
令諸衆生正解不謬故。
二者因緣、乃第一義成就。
是如來根本之義、令諸衆生、正解入理受益不謬故。
三者。
為令善根成熟衆生。
于摩诃衍法堪任不退信故。
三者因緣、乃為各各人成就。
令善根成熟衆生、更生長大乘善根、任持不退信心益。
蓋不退有三、一曰位不退、二曰行不退、三曰念不退。
今言善根成熟衆生者、謂無漏善根成熟位不退、進行于大乘法、堪任亦漏亦無漏行不退之信心也。
四者。
為令善根微少衆生。
修習信心故。
四者因緣、亦是為各各人成就。
乃為善根未成熟之衆生。
善根微少者、謂有漏善也。
令修習無漏善根證位不退信心故。
或曰、論雲修習信心故。
何以作無漏善根證位不退解之。
曰善心所共十一位、以信為首。
而信心外有善法可求者謂之有漏善、屬于凡夫外道。
若信自心、而自心外皆非可求之善法、謂之無漏善。
屬于大乘七信以前、屬二乘四果位不退。
若信自心、而心外無非心法、謂之亦漏亦無漏善屬大乘菩薩能證行不退也。
或曰、何謂有漏、無漏、亦漏亦無漏。
曰漏者、欲漏也。
謂心外有可欲之法、為凡夫之欲愛、為外道之欲望、為菩薩之欲願。
而凡夫雖作衆善、總不離貪愛之求、故曰有漏善也。
外道勤修苦行、積功累德、專望有所成之道、亦曰有漏善也。
二乘等專修無我、或修無生、不受後有、一無所欲、故曰無漏善也。
菩薩或修無我、無生、如夢、如幻等觀、因上有佛道可求、下有衆生可度、故曰、亦漏亦無漏善也。
若菩薩已解如來根本之義、方證念不退、又曰非漏非無漏善也。
五者。
為示方便。
消惡業障。
善護其心。
遠離癡慢。
出邪網故。
五者因緣、乃對治成就、為令衆生得破粗重惡習之益也。
為示方便者、謂禮佛忏悔、持佛禁戒、消除身口意之十大惡、過去現在未來之三世業、煩惱逼迫之内外障也。
善護其心者、謂所發之菩提心、善為護持也。
必須遠離五鈍使之癡慢等、更須脫出五利使之諸邪迷網。
唯憑禮忏禁戒、此示以戒學對治之方便也。
六者。
為示修習止觀。
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
六者因緣、亦對治成就、為令衆生、得破深微惡習之益也。
修止者、以取靜為行、以寂靜輕安為相、對治凡夫之着相。
觀者、以起幻為行、以大悲輕安為相、對治二乘之狹劣心過。
此示以定慧二學、為對治之方便也。
七者。
為示專念方便。
生于佛前。
必定不退信心故。
七者因緣、兼四種成就、乃佛最勝方便也。
為示專念方便者、謂對治成就、能令衆生得除妄想惡習之益也。
生于佛前者、謂世間成就、能令衆生除苦、得歡喜之益也。
必定不退信心者、謂為各各人成就、能令衆生得生善之益也。
既有此專念、見佛、不退三種之利益、必得第一義成就之入理益也。
八者。
為示利益。
勸修行故。
八者因緣、總為一切衆生指示四種成就利益、勸其如法修行、方能證得也。
有如是等因緣。
所以造論。
此總結造論、有此八種因緣、而此八種因緣、為一論之緣起、具見下文。
問曰。
修多羅中。
具有此法。
何須重說。
答曰。
修多羅中雖有此法。
以衆生根行不等。
受解緣别。
所謂如來在世衆生利根。
能說之人色心業勝。
圓音一演異類等解。
則不須論。
設此問答、以明造論立業之意也。
(修多羅譯曰契徑)謂佛說經中于此論說具足無缺、何須重複說起。
答謂諸經雖有此法、因現在衆生、去聖時遙、根性修行不等、其受教解悟之因緣當有殊别。
所謂如來在世之時、衆生根利、能說法之人、以色力論之、身業無礙、語業善巧。
以心力論之、意業遍知。
圓音一唱、衆生随類各得領解。
則當然不須此論。
若如來滅後。
或有衆生。
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謂如來滅後、衆生根機不同、若去佛不遠、或有利根之人能以自力、廣聞多經而取解者。
或有衆生。
亦以自力。
少聞而多解者。
謂此類衆生、亦以自力、聞少分佛經、而廣解佛意、此亦利根上智、如斯二類、則不須論。
或有衆生。
無自心力。
因于廣論而得解者。
謂此類衆生、根鈍機劣、無自心力解悟佛經、因于廣論而得解悟。
亦有衆生。
複以廣論文多為煩。
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
謂既有益于廣論得解者、自有以廣為煩、心樂總持少文攝多義而解者、而此略論不可不作、正為此論之因緣也。
如是此論。
為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
應說此論。
此總結造論之意、欲以萬餘言、而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奧義、是故應說此論也。
已說因緣分。
次說立義分。
摩诃衍者。
總說有二種。
雲何為二。
一者法。
二者義。
所言法者。
謂衆生心。
是心則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
依于此心顯示摩诃衍義。
何以故。
是心真如相。
即示摩诃衍體故。
是心生滅因緣相。
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此立義分、首标一心宗體、以顯大乘名義也。
此論之宗體、即衆生現前一念介爾之心是也。
而此心具攝世出世間一切法。
而一切法、各各具攝十法界一切諸佛衆生心。
是心不可名、不可相、離過絕非、即心真如相、示現摩诃衍體也。
是心可名、可相、能表示摩诃衍自體自相自用者、乃心生減因緣相、為趣體之宗也。
所謂體者、乃所宗之體。
宗者、乃趣體之宗。
而體謂一心之理、宗謂一心之智。
了一心本具之真如生滅者、智也會一心之真如生滅、分而不分、不分而分、不可言思者、理也。
其執于分别者、凡夫也。
執于不分别者、二乘也。
此論揀非凡夫二乘之執有執空。
乃以中道第一義谛立名、故曰大乘。
或曰、何謂一心真如生滅、曰萬法唯是一心、随舉一法即本具真如生滅。
緣生無性者、真如也。
無性緣生者、生滅也。
緣生無性、無性緣生、同本于一法、而一法豈出于萬法唯心之外乎。
或曰、何謂緣生無性無性緣生。
曰例如春生之草、必須天時地氣水火風種、諸緣具足而生、然此草若離諸緣、無自體性、故曰緣生無性。
世間一切法、隻如是為真、故曰真如。
又草無自性、以諸緣而生、故曰無性緣生。
世間一切法、有生必有滅、故曰生滅。
以一切法唯心、以一切法而說真如、以一切法而說生滅、此之謂一心真如生滅也。
又一心真如為體大義。
一心生滅為用大義。
一心真如生滅為相大義。
此三者、一而三、三而一、而三、而一、不即不離、不一不異、會之于一心、成二轉依号、謂之大乘。
信解是義者、乃自心得自心之止歸。
覺照是義者、乃自心得自心之觀念。
此之謂一心止觀。
如是止觀久之、回生換熟、即轉衆生之人生觀、宇宙觀、之煩惱依于菩提。
及精神止、物質止、之生死依于涅槃。
成如是之轉依、而無一不由摩诃衍自體、自相、自用之力也。
下示三大義 所言義者。
則有三種。
雲何為三。
一者體大。
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
二者相大。
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用大。
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
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上已标摩诃衍法、此複标摩诃衍義。
分列義門有三、而三義不離一法。
而一法具攝一切法、乃立摩诃衍論之正義也。
所謂體大者、以一切法各如本位、當體即真、增不得、減不得、一切對待不可得、各各如是、故曰平等。
所謂相大者、以一切法各各具足自性全體大用之相、故曰如來藏。
如者略表真如義、謂根本智。
來者略示生滅義、謂後得智。
藏者以诠一心具足一切義、謂一切種智。
具此三智、故起無量功能德行也。
所謂用大者、以一切法各各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有無漏善因緣果報也。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者、謂十方佛寶、本所乘此法寶、而己證自性三寶也。
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者、謂十方僧寶、亦皆乘此法寶、能到一心真如生滅之地也。
所謂一心真如生滅者、即如來藏之廣稱。
而如來藏者、即十方自性别相三寶之略名。
立此諸名。
衆義、無非形容此一心耳。
所謂識得本心立地成佛也。
欲識本心、詳玩斯論、庶乎會得。
或曰、何謂三義不離一法。
曰、一法者、謂一切色法、一切心法。
随舉其一法、皆具攝體相用之三義。
若衆生但執一體之具、而忽其相用之造者、乃一向析法觀空、沉寂于相似真如、為聲聞緣覺之煩。
若但執其一用之造、而迷其體相之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