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和生命是從那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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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萬物,沒有一種現象沒有其存在的理由。

    比如,太陽上不可能有生物,但如沒有太陽的話,地球上的生物也将無法生存;雖然上有許多的事物,無法用科學的觀點證明其存在的理由,但在佛教的解釋,一切都是由于衆生的業力所感,那就是它們存在的理由。

     至于生命在地球上最出的出現,佛教相信是由變化而來,下至單細胞的生物,上至人類,都是一樣。

    地球形成之後最出的人類,是由色界第六天的光音天而來,他們是飛空而來的,那是由于他們的堕落,貪愛了地球上的一種天然食物,吃了之後,身體粗重不能飛行了,就在地上安居下來(世記經、大樓炭經、起世經等)。

     實際上,那也是出于他們的業報所緻,天福享盡之時,必須要來地上随業受報。

    正像以後所有的衆生一樣,既然先由共同的業力,感成了一個地球,豈能不來接受地球生活的果報?一旦在地球世界的業報受完,又将往生應往的他方世界中去。

     又由于不共業的理由,雖然同樣生在地球世界,品類的高下,也就不同,下至昆蟲,上至人類,人類之中,貧富貴賤,上智下愚,也有千萬差别。

     事實上,共業,也是不共業的分類,比如地球衆生的共業與他方世界衆生的共業相比,便成了不共業;同樣的,不共業,也是共業的分類,比如非洲的黑種人與亞洲的黃種人,是由不共業所感,但因彼此都是地球世界的人類,所以仍由共業所感。

    以此類推,同在一個國家的人民,也有千萬差别,乃至同在一個家庭,兄弟姊妹,也各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成就,各有各的生活感受。

     這,就是佛教對于宇宙生命的來源及其存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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