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佛教淺測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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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淺測① 例言 一、此書為東南大學國學研究會諸君講演,随手掇拾而成,文字意義,均力求淺顯,故名《佛教淺測》。

     二、佛教各宗派,學說不同。

    此書引導初學入門起見,立言唯期普通,不偏于何宗何派。

     三、卷端先立一表,以便學者一覽了然,以後即依表解釋,不分章節。

     四、此書成後,蒙友人梅撷芸、江味農二君多所删正。

    合志數語,以表謝忱。

     佛教淺測一覽表 心 佛家稱心有四種:一、肉團心,今稱為發血器官;二、緣慮心,通于八識之心王心所,然常就意識言之;三、集起心,即第八識阿賴耶分位,集諸種子,又能生現行,故雲集起;四、真心,所謂如來藏心,亦名真如,今所講之心即指此。

    此如來藏心,其體無相不可得,言語不能形容,思慮不能模拟,唯可就其用以解說之。

    生滅是用,非生滅是體,用不離體,故可即用以顯體。

    吾人一念之起,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其用之廣大可知。

    就其體言,佛與衆生,了無差别;就其用言,則有迷悟之分。

     法身 法身者,遍滿世界,本有常住之佛身也。

    即如來自證之真如妙理,為佛自己所證,萬法之所依,衆德之所聚,故雲法身。

    此法身所依,即法性土也。

     報身 如來證悟真如之理,積福德智慧之勝因,而得相好圓滿之果報,故雲報身。

    為菩薩所見者也。

     應身 應衆生之機感,示現無量變化之身,曰應身。

    為二乘(大小兩乘)凡夫及一切異生所見也。

     三身即一身 三身實一體上之别相,法身指所證之體,報身、應身乃依此體所起之用。

    故雲三身即一身。

     圓音說法 如來說法,實以一音圓具衆音之德。

    衆生聞之,或解小乘,或解大乘,或頓解,或漸解。

    《維摩經》雲:“佛以一音演說法,衆生随類各得解。

    ”此之謂也。

     佛教之目的及方法 佛教之大目的,即在轉迷開悟,脫卻三界之迷情,轉開大悟之心眼,得大菩提,證大涅槃是也。

    其方法,則不外乎“諸惡莫作,衆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四語。

    合目的與方法而論,不外因果報應,此報應通乎三世而言。

     世間 迷此心者為六凡。

    六凡者,天上、人間、修羅為三善道,畜生、餓鬼、地獄為三惡道,統此六道名世間。

    佛化度此世間六凡,為說三界六道流轉之相,業因感果之事,以示勸善懲惡之理,是為世間法,亦名人天乘。

     出世間 明無漏清淨之因果,淨修梵行,以期出離迷界,是為出世間,其法則名出世間法。

    分言之,即小乘(聲聞、緣覺),大乘(菩薩、佛),三乘(聲聞、緣覺、菩薩),一乘(佛)。

    運載此乘而至果者,名為四聖。

    四聖者即聲聞、緣覺、菩薩、佛是也。

     四谛 四谛指苦、集、滅、道。

    谛者,審谛不虛之道理也。

    此為小乘聲聞說法。

    迷界之果報皆苦。

    如吾人之身,苦多樂少,生者病死,時時刻刻,無不為無常所變遷,是為苦谛。

    (苦與樂,方為吾人之領受,方能覺知,分為苦受、樂受、舍受三種。

    生時苦,住時苦,滅時樂。

    因其生住二時皆苦,故以苦受為苦苦。

    生時樂,住時樂,果報應時苦,因其生住二時皆樂,故以樂受為滅苦,不苦不樂為舍受,生、苦、滅三時,苦樂之義皆不彰,但時時刻刻,無不為無常所變遷,故以舍受為行苦。

    ) 迷之因,由于煩惱,此煩惱惡業,能集起未來之苦果,是為集谛。

    滅此苦果,歸于涅槃,為滅谛。

    入此滅谛,必先修佛道,為道谛。

    此使聲聞:知苦谛是生死果報,令彼厭;知集谛是煩惱業因,令彼斷;知滅谛是涅槃果,令彼欣;知道谛是涅槃因,令彼修也。

    聲聞修此,得阿羅漢果。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法,乃為緣覺所說之法。

    緣覺者,言其由此十二因緣而悟道也。

     無明,癡暗也,即煩惱障,亦謂之惑。

    行,造作也,亦謂之業。

    此二支屬過去因,能生現在受苦之果。

     識,初托母胎,最初所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