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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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宗旨 一、學佛宗旨,首在開智慧,自覺覺他,廣度衆生,出苦海、了生死。

    生死又分為二,一了分段生死輪回,不再混入,二了變易生死,開般若明達生死,本不可得,不受世出世一切苦厄。

     二、所謂成佛,即是成大智慧,梵語為般若波羅蜜。

    以般若方可度登彼岸也。

    是以開智慧,乃成佛唯一法門,舍此别無二法。

     三、學佛貴在自求自修、自除苦惱、自開智慧、自成佛。

    求佛隻如問路求醫,走路吃藥,還在自己。

    所以佛學考據,隻如地圖和藥方,與本病不相幹也。

    學佛者,是學與佛無二,同一無煩惱,清淨自在,不是變個佛。

     四、學佛目的在斷一切苦,得究竟樂。

    而得究竟樂者,隻在開智慧;開智慧在定,得定在坐,坐在法。

    宗旨目的既定,中途方不疑退,此生必可成就,不問你修淨土禅宗密法,都要同此宗旨,同此目的。

     (二)明修義 一、明本來,本來不用修,因冤枉而入病,要恢複本來,方叫做修,否則叫做建造,不叫修理。

     二、修心與修理物品不同,當雲複,言複其本來也。

    物品之修理賴他,心之修複還賴乎自心,以妄心複妄心,至心不可得,光明自在為止。

     三、修心雖賴乎法,但教法中用于一時,取舍予奪在我,以明心見性為體,起一切妙法為用。

     四、修宜重行,于一切行住坐卧時,無一不用凜覺,在佛堂修持者曰修坐,修坐隻一時,而修行在時時。

     五、修者修至明心見性為第一關,見性後,開般若妙用,方可以除習氣,此是第二關。

    是先破無明,後除習氣,此禅密二宗,由果尋因,乃根本解決唯一辦法,與他宗不同。

     六、以般若凜覺自己,觀世間一切皆平等,此即是大心,觀自己本體與佛不二,此即是正修。

     七、無論何宗皆以歸淨土為止。

    或念阿彌陀佛以淨其土,或參禅修密以淨其土,明心見性後,方入正修。

    否則勞而無功,畢竟退轉。

    至不退轉時,在淨土宗曰阿裨跋緻;在禅宗曰破初參;在密宗曰證三昧悉地。

     (三)求正法 一、一切佛法本無邪正之别,但斷無一法可以普及,人人皆可當機之理,故不論禅、淨、密,以當機為第一。

    如其人應修淨土而令之參禅,此即毒藥,如其人應修密宗而限以淨土,此亦是毒藥。

    故其責在師,師必負阿鼻之責。

    佛度衆生,本在去執,若再教伊執著,不使之活潑自在,實難辭咎。

    譬如治病,死守一法,以為謹慎穩妥,而因循即可坐誤,不可不知。

     二、求師不可以人情用事,如藥不對症,即當變計。

    如修淨土多年,不見功效,可以修密。

    至證三昧後,回頭再修淨土,則定有把握。

    鄙人近始自信修淨土有幾分把握,故敢忠告。

     (四)防諸病 一、勿苦修 凡毀殘身體,均非佛法,佛以得大自在為主,上升極樂。

    如願苦行,何不入地獄修乎?當知苦行者,乃在堅定其志,百折不回,防其情逸也。

    世人每以惡衣惡食為苦,不知無智慧而心放蕩失主宰者,為世間第一等苦人,學佛應從得定慧下手,無第二法也。

     二,勿怨修 修之本意在解脫得自在,如因怨而修,則嗔根難拔,故當解釋,使其自得,此惟得定開慧解空,則入歡喜地也。

     三、勿盲修 盲修之病,世人最多,凡未明心見性者,皆是盲修,故學佛第一要訣,在開智慧,明白後,方是正修。

     四、勿壓修 凡修行多求死定,壓住妄念勿起之輩,既有淪為死灰、土、木、金、石之弊,日後反動更加危險,此皆壓修之病也。

    如一念不思,正坐定心,某會曾傳此法,此名無記空,一也,終日禅定,硬制其念,自以為得定,二也。

    硬行忍辱,不能觀空,久久成病,三也。

    食齋持戒,非從本願,為人情所沖動,不能持久,對人嗔恨,心不能素,四也。

    外道死守精氣神,臨死不能散功,或至癫狂,五也。

    此皆見功于一時,流弊在日後,近有腹脹欲死,乃至自殺,即此類也。

    種如是因,而欲得極樂之果,不亦大悲憫哉! 五、勿小修 修行目的在成佛,如自甘劣小,即非大器,決不能成。

    故當發大願,修大行:隻求此生開智慧成佛,大願也,我當以智慧救度一切衆生,大行也。

     六、勿貪修 言不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