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 聘禮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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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介禮輕”。
宰自公左受則是側,不雲“側”者,當有贊者于公受,轉授宰,故雲“介禮輕”也。
有司二人坐舉皮以東。
擯者又納士介。
(納者,出道入也。
) [疏]“擯者又納士介”。
○注“納者出道入也”。
○釋曰:自此盡“序從之”,論士介行私觌之事。
雲“納者,出道入也”者,謂若《燕禮》、《大射》小臣納卿大夫,出道入之也。
士介入門右,奠币,再拜稽首。
(終不敢以客禮見。
) [疏]注“終不”至“禮見”。
○釋曰:上介奠币訖,辭之,終以客禮,是士介卑,奠币出,私觌即了,終不敢以客禮見也。
擯者辭,介逆出。
擯者執上币以出,禮請受,賓固辭。
(禮請受者,一請受而聽之也。
賓為之辭,士介賤,不敢以言通于主君也。
固,衍字,當如面大夫也。
) [疏]“擯者”至“固辭”。
○注“禮請”至“大夫也”。
○釋曰:知“固,衍字,當如面大夫”者,案下士介面大夫時,擯者執上币出,禮請受,賓辭無固字。
故知此固衍字,當如士介面大夫。
公答再拜。
擯者出,立于門中以相拜。
(擯者以賓辭入告,還立門中阈外,西面。
公乃遙答拜也,相者贊告之。
) [疏]注“擯者”至“吉之”。
○釋曰:鄭知擯立門中阈外西面者,以公在内,賓在門外之西,東面,擯者兩處相之,明居阈外西面,向賓告之也。
士介皆辟。
(辟,于其東面位逡遁也。
) 士三人,東上,坐取币,立。
(俟擯者執上币來也。
) [疏]“士三”至“币立”。
○注“俟擯”至“來也”。
○釋曰:上文擯者執上币以出,賓辭之,士皆辟之,乃雲士三人取币立,擯者執上币始來,明士三人立俟之可知也。
擯者進。
(就公所也。
) [疏]“擯者進”。
○注“就公所也”。
○釋曰:以公在庭,故擯者自門外來,進向公左,授币與宰也。
宰夫受币于中庭,以東。
(使宰夫受于士,士介币輕也。
受之于公左。
賓币,公側授宰,上介币,宰受于公左,士介币,宰夫受于士,敬之差。
) [疏]注“使宰”至“之差”。
○釋曰:雲“使宰夫受于士”者,以上文士三人取币,明此宰夫所受,受于士也。
知“受之于公左”者,《禮記·少儀》雲“贊币自左”,是以凡受币皆于公左也。
雲“賓币,公側授宰”者,即上文公側授宰币于序端是也。
雲“上介币,宰受于公左”者,即上雲庭中,宰自公左受之是也。
雲“士介币,宰夫受于士”者,即經文是也。
在公左受之,是尊卑不同,敬之差也。
(元缺一字)所受之雖不同,及其以東,其藏并是宰夫,宰夫币所主故也。
執币者序從之。
(序從者,以宰夫當一一受之。
) 擯者出請,賓告事畢。
(賓既告事畢,衆介逆道賓而出也。
) [疏]“擯者”至“事畢”。
○注“賓既”至“出也”。
○釋曰:自此盡“不顧”,論事畢送賓之事。
雲“衆介逆道賓而出也”者,介為首,賓為尾,謂逆道也。
必知有逆出者,上文聘訖,雲“賓降介逆出”,又聘夫人私觌亦介逆出,諸聘禮之等皆逆出,故知此亦逆出可知也。
擯者入告,公出送賓。
(公出,衆擯亦逆道。
紹擯及賓并行,?亦六步。
) 及大門内,公問君。
(鄉以公禮将事,無由問也。
賓至始入門之位,北面,将揖而出。
衆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于此可以問君“居處為于”,序殷勤也。
時承擯、紹擯亦于門東,北面東上。
上擯往來傳君命,南面。
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問曰:“夫子何為?”此公問君之類也。
) [疏]“及大”至“問君”。
○注“鄉以”至“類也”。
○釋曰:雲“衆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者,案上賓初入門左,鄭注雲:由賓位也。
衆介随入,北面西上,少退,今賓出,至入門之位,将北面拜君,而後出,故知其位亦當初入門之位。
此位前後皆約聘享入廟,北面西上之位也。
雲“時承擯、紹擯亦于門東,北面東上。
上擯往來傳君命”者,亦約常朝入門,門東,北面東上之揖位。
上擯往來相君,自是其常。
引《論語》者,彼雖非聘,亦是大夫使人往來法,問夫子何為?亦是問君之類,故雲“之類”也。
賓對,公再拜。
(拜其無恙。
公拜,賓亦辟。
) [疏]注“拜其”至“亦辟”。
○釋曰:案《爾雅·釋言》:“恙,憂也。
”言“亦”者,亦初迎賓入門,主君拜,賓辟,故雲亦也。
公問大夫,賓對。
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公答拜。
(勞以道路之勤。
) 公勞介,介皆再拜稽首,公答拜。
賓出,公再拜送,賓不顧。
(公既拜,客趨辟,君命上擯送賓出,反告賓不顧,于此君可以反路寝矣。
《論語》說孔子之行曰:“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ㄟ如也。
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
”) [疏]“公勞”至“不顧”。
○注“公既”至“顧矣”。
○釋曰:雲“賓不顧”,據上擯送賓複回,謂君雲賓不顧矣,故引孔子事為證。
若然,此送賓是上擯,則卿為上擯,孔子為下大夫,得為上擯者,以孔子有德,君命使攝上擯,若定十年夾谷之會令孔子為相同也。
賓請有事于大夫。
(請問,問卿也。
不言問聘,聘亦問也,嫌近君也。
上擯送賓出,賓東面而請之,擯者反命,因告之。
) [疏]“賓請”至“大夫”。
○注“請問”至“告之”。
○釋曰:自此盡“亦如之”,論賓請問大夫訖,即館,卿大夫勞賓介之事。
雲“不言問聘,聘亦問也,嫌近君也”者,對文大聘曰聘,小聘曰問,總而言之,問聘一也。
不得雲問卿,若言問近君矣,故雲“有事于大夫也”。
鄭雲“擯者反命,因告之”者,但從朝以來,行聘享、行禮賓之事,事已煩矣,今日即請,未可即行,故雲反命因告之。
告之使知而已,是以賓至館行勞賓介,及受饔饩,終日有事,明日乃行問卿之禮也。
賓所請問,卿宜雲有事于某子,故下記雲“币之所及皆勞”,鄭雲“所以知及不及者,賓請有事,固曰某子某子”是也。
公禮辭,許。
(禮辭,一辭。
) 賓即館。
(小休息也。
即,就也。
) [疏]“賓即館”。
○注“小休息也”。
○釋曰:言休息者,據此一日之間,其事多矣,明旦行問,卿暫時止息,故雲“小休息也”。
卿大夫勞賓,賓不見。
(以己公事未行,上介以賓辭辭之。
) [疏]注“以己”至“辭之”。
○釋曰:“以己公事未行”者,其聘享公事已行,仍有問大夫之等公事未行,故不敢見。
雲“上介以賓辭辭之”者,以經雲“賓不見”,明上介以賓辭辭之,可知。
是以下言“上介受”,明此上介辭也。
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
(不言卿,卿與大夫同執雁,下見于國君。
《周禮》:凡諸侯之卿見朝君,皆執羔。
) [疏]“大夫”至“介受”。
○注“不言”至“執羔”。
○釋曰:雲《周禮》者,案《周禮·秋官·掌客》雲: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卿皆見以羔;侯伯四積,卿皆見以羔。
是主國之卿見朝君皆執羔。
引之證主國卿見聘,客不得執羔,與大夫同用雁,不見朝君故也。
勞上介,亦如之。
君使卿韋弁,歸饔饩五牢。
(變皮弁,服韋弁,敬也。
韋弁,?韋之弁,兵服也。
而服之者,皮韋同類,取相近耳。
其服蓋?布以為衣,而素裳。
牲,殺曰饔,生曰饩。
今文歸或為饋。
) [疏]“君使”至“五牢”。
○注“變皮”至“為饋”。
○釋曰:自此盡“無傧”,論主君使卿歸饔饩于賓介之事。
雲“變皮弁,服韋弁,敬也”者,案《周禮·春官·司服》王之吉服有九,祭服之下先雲兵事韋弁服,後雲視朝皮弁服,則韋弁尊于皮弁。
今行聘享之事等皆皮弁,至歸饔饩則韋弁,故雲敬也。
雲“韋弁,?韋之弁,兵服也”者,鄭知弁用?韋者,案《司服》注,鄭引《春秋傳》曰:“晉?至衣?韋之跗。
”注又雲:“今時五伯缇衣,古兵服之遺色。
”故知用?韋也。
?即赤色,以赤韋為弁也。
雲兵服者,《司服》雲“凡兵事韋弁服”,故雲兵服也。
雲“服之者,皮韋同類,取相近耳”者,有毛則曰皮,去毛熟治則曰韋,本是一物,有毛無毛為異,故雲取相近耳。
雲“其服蓋?布以為衣,而素裳”者,此無正文,但正服則鄭注《司服》雲“韋弁,以?韋為弁,又以為衣裳”,又晉?至衣?韋之跗注,《鄭志》解此跗注,以跗為幅,以注為屬,謂制韋如布帛之幅,而連屬為衣及裳。
今此鄭雲以?布為衣而素裳,全與兵服異者,鄭以意量之。
此為賓館于大夫士之廟,既為入廟之服,不可純如兵服,故為?布為衣而素裳。
《鄭志》兵服以其與皮弁同白舄,故以素裳解之。
此言素裳,又與《鄭志》同。
若然,唯變其衣耳,以無正文,故雲“蓋”以疑之也。
雲“殺曰饔,生曰饩”者,《周禮》有内饔、外饔,皆掌割亨之事。
《詩》雲:“有母之屍饔。
”故知殺曰饔,生曰饩者,以其對饔是腥饪,故知饩是生。
故下雲“饩二牢”,皆活陳之也。
上介請事,賓朝服禮辭。
(朝服,示不受也。
受之當以尊服。
) [疏]“上介”至“禮辭”。
○注“朝服”至“尊服”。
○釋曰:鄭知義然者,案下雲“賓皮弁迎大夫”是受之
宰自公左受則是側,不雲“側”者,當有贊者于公受,轉授宰,故雲“介禮輕”也。
有司二人坐舉皮以東。
擯者又納士介。
(納者,出道入也。
) [疏]“擯者又納士介”。
○注“納者出道入也”。
○釋曰:自此盡“序從之”,論士介行私觌之事。
雲“納者,出道入也”者,謂若《燕禮》、《大射》小臣納卿大夫,出道入之也。
士介入門右,奠币,再拜稽首。
(終不敢以客禮見。
) [疏]注“終不”至“禮見”。
○釋曰:上介奠币訖,辭之,終以客禮,是士介卑,奠币出,私觌即了,終不敢以客禮見也。
擯者辭,介逆出。
擯者執上币以出,禮請受,賓固辭。
(禮請受者,一請受而聽之也。
賓為之辭,士介賤,不敢以言通于主君也。
固,衍字,當如面大夫也。
) [疏]“擯者”至“固辭”。
○注“禮請”至“大夫也”。
○釋曰:知“固,衍字,當如面大夫”者,案下士介面大夫時,擯者執上币出,禮請受,賓辭無固字。
故知此固衍字,當如士介面大夫。
公答再拜。
擯者出,立于門中以相拜。
(擯者以賓辭入告,還立門中阈外,西面。
公乃遙答拜也,相者贊告之。
) [疏]注“擯者”至“吉之”。
○釋曰:鄭知擯立門中阈外西面者,以公在内,賓在門外之西,東面,擯者兩處相之,明居阈外西面,向賓告之也。
士介皆辟。
(辟,于其東面位逡遁也。
) 士三人,東上,坐取币,立。
(俟擯者執上币來也。
) [疏]“士三”至“币立”。
○注“俟擯”至“來也”。
○釋曰:上文擯者執上币以出,賓辭之,士皆辟之,乃雲士三人取币立,擯者執上币始來,明士三人立俟之可知也。
擯者進。
(就公所也。
) [疏]“擯者進”。
○注“就公所也”。
○釋曰:以公在庭,故擯者自門外來,進向公左,授币與宰也。
宰夫受币于中庭,以東。
(使宰夫受于士,士介币輕也。
受之于公左。
賓币,公側授宰,上介币,宰受于公左,士介币,宰夫受于士,敬之差。
) [疏]注“使宰”至“之差”。
○釋曰:雲“使宰夫受于士”者,以上文士三人取币,明此宰夫所受,受于士也。
知“受之于公左”者,《禮記·少儀》雲“贊币自左”,是以凡受币皆于公左也。
雲“賓币,公側授宰”者,即上文公側授宰币于序端是也。
雲“上介币,宰受于公左”者,即上雲庭中,宰自公左受之是也。
雲“士介币,宰夫受于士”者,即經文是也。
在公左受之,是尊卑不同,敬之差也。
(元缺一字)所受之雖不同,及其以東,其藏并是宰夫,宰夫币所主故也。
執币者序從之。
(序從者,以宰夫當一一受之。
) 擯者出請,賓告事畢。
(賓既告事畢,衆介逆道賓而出也。
) [疏]“擯者”至“事畢”。
○注“賓既”至“出也”。
○釋曰:自此盡“不顧”,論事畢送賓之事。
雲“衆介逆道賓而出也”者,介為首,賓為尾,謂逆道也。
必知有逆出者,上文聘訖,雲“賓降介逆出”,又聘夫人私觌亦介逆出,諸聘禮之等皆逆出,故知此亦逆出可知也。
擯者入告,公出送賓。
(公出,衆擯亦逆道。
紹擯及賓并行,?亦六步。
) 及大門内,公問君。
(鄉以公禮将事,無由問也。
賓至始入門之位,北面,将揖而出。
衆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于此可以問君“居處為于”,序殷勤也。
時承擯、紹擯亦于門東,北面東上。
上擯往來傳君命,南面。
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問曰:“夫子何為?”此公問君之類也。
) [疏]“及大”至“問君”。
○注“鄉以”至“類也”。
○釋曰:雲“衆介亦在其右,少退西上”者,案上賓初入門左,鄭注雲:由賓位也。
衆介随入,北面西上,少退,今賓出,至入門之位,将北面拜君,而後出,故知其位亦當初入門之位。
此位前後皆約聘享入廟,北面西上之位也。
雲“時承擯、紹擯亦于門東,北面東上。
上擯往來傳君命”者,亦約常朝入門,門東,北面東上之揖位。
上擯往來相君,自是其常。
引《論語》者,彼雖非聘,亦是大夫使人往來法,問夫子何為?亦是問君之類,故雲“之類”也。
賓對,公再拜。
(拜其無恙。
公拜,賓亦辟。
) [疏]注“拜其”至“亦辟”。
○釋曰:案《爾雅·釋言》:“恙,憂也。
”言“亦”者,亦初迎賓入門,主君拜,賓辟,故雲亦也。
公問大夫,賓對。
公勞賓,賓再拜稽首,公答拜。
(勞以道路之勤。
) 公勞介,介皆再拜稽首,公答拜。
賓出,公再拜送,賓不顧。
(公既拜,客趨辟,君命上擯送賓出,反告賓不顧,于此君可以反路寝矣。
《論語》說孔子之行曰:“君召使擯,色勃如也,足ㄟ如也。
賓退,必複命曰,賓不顧矣。
”) [疏]“公勞”至“不顧”。
○注“公既”至“顧矣”。
○釋曰:雲“賓不顧”,據上擯送賓複回,謂君雲賓不顧矣,故引孔子事為證。
若然,此送賓是上擯,則卿為上擯,孔子為下大夫,得為上擯者,以孔子有德,君命使攝上擯,若定十年夾谷之會令孔子為相同也。
賓請有事于大夫。
(請問,問卿也。
不言問聘,聘亦問也,嫌近君也。
上擯送賓出,賓東面而請之,擯者反命,因告之。
) [疏]“賓請”至“大夫”。
○注“請問”至“告之”。
○釋曰:自此盡“亦如之”,論賓請問大夫訖,即館,卿大夫勞賓介之事。
雲“不言問聘,聘亦問也,嫌近君也”者,對文大聘曰聘,小聘曰問,總而言之,問聘一也。
不得雲問卿,若言問近君矣,故雲“有事于大夫也”。
鄭雲“擯者反命,因告之”者,但從朝以來,行聘享、行禮賓之事,事已煩矣,今日即請,未可即行,故雲反命因告之。
告之使知而已,是以賓至館行勞賓介,及受饔饩,終日有事,明日乃行問卿之禮也。
賓所請問,卿宜雲有事于某子,故下記雲“币之所及皆勞”,鄭雲“所以知及不及者,賓請有事,固曰某子某子”是也。
公禮辭,許。
(禮辭,一辭。
) 賓即館。
(小休息也。
即,就也。
) [疏]“賓即館”。
○注“小休息也”。
○釋曰:言休息者,據此一日之間,其事多矣,明旦行問,卿暫時止息,故雲“小休息也”。
卿大夫勞賓,賓不見。
(以己公事未行,上介以賓辭辭之。
) [疏]注“以己”至“辭之”。
○釋曰:“以己公事未行”者,其聘享公事已行,仍有問大夫之等公事未行,故不敢見。
雲“上介以賓辭辭之”者,以經雲“賓不見”,明上介以賓辭辭之,可知。
是以下言“上介受”,明此上介辭也。
大夫奠雁再拜,上介受。
(不言卿,卿與大夫同執雁,下見于國君。
《周禮》:凡諸侯之卿見朝君,皆執羔。
) [疏]“大夫”至“介受”。
○注“不言”至“執羔”。
○釋曰:雲《周禮》者,案《周禮·秋官·掌客》雲:凡諸侯之禮,上公五積,卿皆見以羔;侯伯四積,卿皆見以羔。
是主國之卿見朝君皆執羔。
引之證主國卿見聘,客不得執羔,與大夫同用雁,不見朝君故也。
勞上介,亦如之。
君使卿韋弁,歸饔饩五牢。
(變皮弁,服韋弁,敬也。
韋弁,?韋之弁,兵服也。
而服之者,皮韋同類,取相近耳。
其服蓋?布以為衣,而素裳。
牲,殺曰饔,生曰饩。
今文歸或為饋。
) [疏]“君使”至“五牢”。
○注“變皮”至“為饋”。
○釋曰:自此盡“無傧”,論主君使卿歸饔饩于賓介之事。
雲“變皮弁,服韋弁,敬也”者,案《周禮·春官·司服》王之吉服有九,祭服之下先雲兵事韋弁服,後雲視朝皮弁服,則韋弁尊于皮弁。
今行聘享之事等皆皮弁,至歸饔饩則韋弁,故雲敬也。
雲“韋弁,?韋之弁,兵服也”者,鄭知弁用?韋者,案《司服》注,鄭引《春秋傳》曰:“晉?至衣?韋之跗。
”注又雲:“今時五伯缇衣,古兵服之遺色。
”故知用?韋也。
?即赤色,以赤韋為弁也。
雲兵服者,《司服》雲“凡兵事韋弁服”,故雲兵服也。
雲“服之者,皮韋同類,取相近耳”者,有毛則曰皮,去毛熟治則曰韋,本是一物,有毛無毛為異,故雲取相近耳。
雲“其服蓋?布以為衣,而素裳”者,此無正文,但正服則鄭注《司服》雲“韋弁,以?韋為弁,又以為衣裳”,又晉?至衣?韋之跗注,《鄭志》解此跗注,以跗為幅,以注為屬,謂制韋如布帛之幅,而連屬為衣及裳。
今此鄭雲以?布為衣而素裳,全與兵服異者,鄭以意量之。
此為賓館于大夫士之廟,既為入廟之服,不可純如兵服,故為?布為衣而素裳。
《鄭志》兵服以其與皮弁同白舄,故以素裳解之。
此言素裳,又與《鄭志》同。
若然,唯變其衣耳,以無正文,故雲“蓋”以疑之也。
雲“殺曰饔,生曰饩”者,《周禮》有内饔、外饔,皆掌割亨之事。
《詩》雲:“有母之屍饔。
”故知殺曰饔,生曰饩者,以其對饔是腥饪,故知饩是生。
故下雲“饩二牢”,皆活陳之也。
上介請事,賓朝服禮辭。
(朝服,示不受也。
受之當以尊服。
) [疏]“上介”至“禮辭”。
○注“朝服”至“尊服”。
○釋曰:鄭知義然者,案下雲“賓皮弁迎大夫”是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