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聘禮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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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聘禮第八”。
○鄭《目錄》雲:“大問曰聘。
諸侯相于久無事,使卿相問之禮。
小聘使大夫。
”《周禮》曰:“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于五禮屬賓禮。
《大戴》第十四,《小戴》第十五,《别錄》第八。
○釋曰:鄭雲“大問曰聘者”,則此篇發首所論是也。
雲“久無事”者,案下記雲:“久無事則聘焉。
”注雲:“事謂盟會之屬。
”若有事,事上相見,故鄭據久無事而言。
雲“小聘使大夫”者,下經雲“小聘曰問。
其禮如為介,三介”是也。
“《周禮》曰”者,《大行人》文,鄭彼注:“小聘曰問殷中也,久無事又于殷朝者,及而相聘也。
父死子立曰世。
凡君即位,大國朝焉,小國聘焉。
此皆所以習禮考義,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也。
必擇有道之國而就修之。
”然歲相問,殷相聘,《聘義》所雲“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是也。
《大行人》雲:“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
”又雲:“凡諸侯之卿,其禮各下其君二等。
”《聘義》:“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
”是諸侯之卿、介各下其君二等者也。
若小聘曰問,使大夫,又下其卿二等,此《聘禮》是侯伯之卿大聘,以其經雲五介,“上介奉束錦,士介四人,皆奉玉錦”。
又雲入竟張A4,孤卿建A4,據侯伯之卿之聘者。
必見侯伯之卿聘者,周公作經,互見為義,此見侯伯之卿大聘。
《玉人》雲:“?彖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聘。
”上公之臣,《公食大夫》俎實雲“倫膚七”,據子男之臣,是各舉一邊,而言明五等俱有,是其互見為義也。
聘禮。
君與卿圖事,(圖,謀也。
謀聘故及可使者。
謀事者必因朝,其位,君南面,卿西面,大夫北面,士東面。
) [疏]“聘禮”至“圖事”。
○注“圖謀”至“東面”。
○釋曰:自此盡“官具”,論聘人及用币之事。
雲“謀聘故及可使”者,謀聘者,為久無事,須聘,故謂有事,故或因聘,或特行。
若記雲:“若有故,則卒聘,束帛加書将命。
”是因聘者也。
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之類,是特行者也。
言及可使者,謂于三卿之中選可使者,即經雲“遂命使者”是也。
其總三事皆須謀者也,言謀事者必因朝者,欲取對衆共詢之意。
雲“其位,君南面”已下,知面位然者,此《儀禮》之内見諸侯三朝:燕朝,《燕禮》是也;又射朝,《大射》是也;不見路門外正朝,正朝,當與二朝面位同。
案《燕禮》、《大射》皆雲“卿西面,大夫北面,士東面”,公降階南面揖之,是以知正朝面位然也。
若天子三朝,射人見射朝,司士見正朝,不見燕朝,以諸侯正朝與燕朝同,明天子燕朝亦與正朝同也。
遂命使者。
(遂猶因也。
既謀其人,因命之也。
聘使卿。
) [疏]“遂命使者”。
○注“遂猶”至“使卿”。
○釋曰:雲“既謀其人,因命之也”者,謂謀其人,人亦在謀事之中,故雲因命,即上注可使者是也。
雲“聘使卿”者,以其經雲“及竟張A4”,《周禮·司常》雲“孤卿建A4”,故知使卿也。
若然,使者自在謀内,審知所聘之國遠近,何以下記雲使者“既受行,出,遂見宰,問幾月之資”,注雲:“古者君臣謀密草創,未知所之遠近。
”問行用多少,但所謀之時,經雲出聘,不言其國,使者不得審知,故更問之。
是以《左氏》吳公子季劄遂聘齊晉衛鄭之等,下文雲“無行則重賄反币”,是亦有曆聘之事也。
使者再拜稽首,辭。
(辭以不敏。
) [疏]“使者”至“首辭”。
○注“辭以不敏”。
○釋曰:雲“辭以不敏”者,鄭取《孝經》“曾子曰參不敏”之辭為義也。
君不許,乃退。
(退,反位也。
受命者必進。
) [疏]“君不許乃退”。
○注“退反”至“必進”。
○釋曰:知“受命者必進”者,以其雲“退”,故知進乃有退法,是受命前進,近君也。
既圖事,戒上介,亦如之。
(既,已也。
戒猶命也。
已謀事,乃命上介,難于使者易于介。
) [疏]“既圖”至“如之”。
○注“既已”至“于介”。
○釋曰:既謀事乃命介,在謀後别命之,謀使者是難,謀後命介是易也。
宰命司馬戒衆介,衆介皆逆命,不辭。
(宰,上卿,貳君事者也。
諸侯謂司徒為宰。
衆介者,士也,士屬司馬。
《周禮》司馬之屬,司士掌作士,?四方,使為介。
逆猶受也。
) [疏]“宰命”至“不辭”。
○注“宰上”至“受也”。
○釋曰:天子有六卿:天、地、四時之官。
是諸侯兼官而有三卿:立地官司徒兼冢宰,立夏官司馬兼春官,立冬官司空兼秋官。
是以《左氏》杜洩雲:吾子為司徒,叔孫為司馬,孟孫為司空。
故《禮記·内則》雲:“後王命冢宰,降德于衆兆民。
”鄭雲:“《周禮》冢宰掌飲食,司徒掌十二教。
今一雲冢宰,記者據諸侯也,諸侯并六卿為三,或兼職焉。
”是其諸侯并六卿為三,諸侯以司徒為冢宰,義與此同。
宰上卿,貳君事,諸侯謂司徒為宰者也。
雲“士屬司馬”,引《周禮》者,案司士屬司馬,而雲“作士?四方使為介”,諸侯之司馬亦然,故引以證諸侯司馬戒衆介也。
雲“不辭”者,是其副使之賤者,故不敢辭。
宰書币,(書聘所用币多少也。
宰又掌制國之用。
) [疏]“宰書币”。
○注“書聘”至“之用”。
○釋曰:宰即上命司馬兼官者也。
雲“書聘所用币多少也”者,謂聘鄰國享君及夫人問卿之等币。
《周禮·司儀》雲:“凡諸侯之交,各稱其邦而為之币,以其币為之禮。
”鄭雲:“币,享币也。
于大國則豐,于小國則殺”是也。
雲“宰又掌制國之用”者,案《王制》雲:“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
”是以使之書币也。
命宰夫官具。
(宰夫,宰之屬也。
命之使衆官具币及所宜赍。
) [疏]“命宰夫官具”。
○注“宰夫”至“宜赍”。
○釋曰:所命者冢宰,司徒命之以宰夫,屬司徒。
《周禮》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故命諸官雲“官具”者,謂使宰夫命諸官,各具所行币。
币在官之府,其司非一,故言“衆官”。
币謂享币,及問大夫問卿,總具之及所宜赍者,謂行道所用多少皆是。
及期,夕币。
(及猶至也。
夕币,先行之日,夕陳币而視之,重聘也。
) [疏]“及期夕币”。
○注“及猶”至“聘也”。
○釋曰:自此盡“受書以行”,論陳币付使者之事。
雲“夕币,先行之日夕”,知者,下雲“厥明,釋币于祢”,是行日,明此夕是先行之日夕也。
雲“視之”者,正謂賓及衆介視之,故下雲“使者朝服帥衆介夕”,注雲“視其事”是也。
使者朝服,帥衆介夕。
(視其事也。
古文帥皆作率。
) 管人布幕于寝門外。
(管猶館也。
館人,謂掌次舍帷幕者也。
布幕以承币。
寝門外,朝也。
古文管作官,今文布作敷。
) [疏]“管人”至“門外”。
○注“管猶”至“作敷”。
○釋曰:雲“館人,謂掌次舍帷幕者也”者,案《天官》有《掌舍》、《掌次》、《幕人》等。
《掌次》雲:“有邦事,則張幕設案。
”《掌舍職》雲:“為帷宮,設旌門。
”又《幕人》雲:“掌帷幕幄?绶之事。
”鄭雲:“在旁曰帷,在上曰幕。
幕或在地,展陳于上。
”即此布幕是也。
館人即彼掌舍,以諸侯兼官,故鄭總言之也。
雲“幕以承币”者,即下文“官陳币”是也。
雲“寝門外,朝也”者,謂路門外,即正朝之處也。
下記雲:“宗人授次,次以帷。
”則館人與宗人共掌之,若賓客則宗人掌之也。
官陳币:皮,北首西上,加其奉于左皮上;馬則北面,奠币于其前。
(奉,所奉以緻命,謂束帛及玄?也。
馬言則者,此享主用皮,或時用馬,馬入則在幕南,皮馬皆乘。
古文奉為卷,今文無則。
) [疏]“官陳”至“其前”。
○注“奉所”至“無則”。
○釋曰:雲“官陳币”者,即上文“官具”者也。
館人布幕于地,官陳币于其上。
雲“奉,所奉以緻命,謂束帛及玄?也”者,所奉謂後享時奉,入以緻命,故知。
是以下文享時所緻,束帛加璧以享君,玄?加琮以享夫人,鄭不言璧琮者,璧琮不陳,厥明乃授之也。
雲“馬言則者,此享主用皮,或時用馬”者,主用皮,謂有皮之國。
國無皮者,乃用馬。
故下雲:“庭實,皮則攝之。
”鄭注:“皮言則者,或用馬也。
”記雲“皮馬相?可也”,注“?猶代也。
土物有宜”也。
雲“馬入則在幕南”者,以經雲“馬則北面,奠币于其前”也,是馬在幕南。
故下展币時雲:“馬則幕南北面,奠币于其前”也。
知“皮馬皆乘”者,案下賓觌時雲“總乘馬”,又雲“禮,玉束帛乘皮”,是皆乘也。
使者北面,衆介立于其左,東上。
(既受行,同位也。
位在幕南。
) [疏]“使者”至“東上”。
○注“既受”至“幕南”。
○釋曰:雲“既受行,同位”者,對未受命行已前,卿大夫士面位各異,是以記雲:“使者既受行日,朝同位。
”鄭注雲“謂前夕币之?,同位者,使者北面,介立于其左,少退,别其處臣也”是也。
知“在幕南”者,币在幕上,使者須視币,故在幕南也。
卿大夫在幕東,西面北上。
(大夫西面,辟使者。
) [疏]“卿大”至“北上”。
○注“大夫”至“使者”。
○釋曰:此謂處者,大夫常北面,今與卿同西面,故雲“辟使者”。
宰入,告具于君。
君朝服出門左,南鄉。
(入告,入路門而告。
) [疏]注“入告”至“而告”。
○釋曰:朝在路門外,故知“入路門”,至路寝而告君,以其在路寝聽政處故也。
史讀書展币。
(展猶
○鄭《目錄》雲:“大問曰聘。
諸侯相于久無事,使卿相問之禮。
小聘使大夫。
”《周禮》曰:“凡諸侯之邦交,歲相問,殷相聘也,世相朝也。
”于五禮屬賓禮。
《大戴》第十四,《小戴》第十五,《别錄》第八。
○釋曰:鄭雲“大問曰聘者”,則此篇發首所論是也。
雲“久無事”者,案下記雲:“久無事則聘焉。
”注雲:“事謂盟會之屬。
”若有事,事上相見,故鄭據久無事而言。
雲“小聘使大夫”者,下經雲“小聘曰問。
其禮如為介,三介”是也。
“《周禮》曰”者,《大行人》文,鄭彼注:“小聘曰問殷中也,久無事又于殷朝者,及而相聘也。
父死子立曰世。
凡君即位,大國朝焉,小國聘焉。
此皆所以習禮考義,正刑一德,以尊天子也。
必擇有道之國而就修之。
”然歲相問,殷相聘,《聘義》所雲“比年小聘,三年大聘”是也。
《大行人》雲:“上公九介,侯伯七介,子男五介。
”又雲:“凡諸侯之卿,其禮各下其君二等。
”《聘義》:“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
”是諸侯之卿、介各下其君二等者也。
若小聘曰問,使大夫,又下其卿二等,此《聘禮》是侯伯之卿大聘,以其經雲五介,“上介奉束錦,士介四人,皆奉玉錦”。
又雲入竟張A4,孤卿建A4,據侯伯之卿之聘者。
必見侯伯之卿聘者,周公作經,互見為義,此見侯伯之卿大聘。
《玉人》雲:“?彖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聘。
”上公之臣,《公食大夫》俎實雲“倫膚七”,據子男之臣,是各舉一邊,而言明五等俱有,是其互見為義也。
聘禮。
君與卿圖事,(圖,謀也。
謀聘故及可使者。
謀事者必因朝,其位,君南面,卿西面,大夫北面,士東面。
) [疏]“聘禮”至“圖事”。
○注“圖謀”至“東面”。
○釋曰:自此盡“官具”,論聘人及用币之事。
雲“謀聘故及可使”者,謀聘者,為久無事,須聘,故謂有事,故或因聘,或特行。
若記雲:“若有故,則卒聘,束帛加書将命。
”是因聘者也。
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之類,是特行者也。
言及可使者,謂于三卿之中選可使者,即經雲“遂命使者”是也。
其總三事皆須謀者也,言謀事者必因朝者,欲取對衆共詢之意。
雲“其位,君南面”已下,知面位然者,此《儀禮》之内見諸侯三朝:燕朝,《燕禮》是也;又射朝,《大射》是也;不見路門外正朝,正朝,當與二朝面位同。
案《燕禮》、《大射》皆雲“卿西面,大夫北面,士東面”,公降階南面揖之,是以知正朝面位然也。
若天子三朝,射人見射朝,司士見正朝,不見燕朝,以諸侯正朝與燕朝同,明天子燕朝亦與正朝同也。
遂命使者。
(遂猶因也。
既謀其人,因命之也。
聘使卿。
) [疏]“遂命使者”。
○注“遂猶”至“使卿”。
○釋曰:雲“既謀其人,因命之也”者,謂謀其人,人亦在謀事之中,故雲因命,即上注可使者是也。
雲“聘使卿”者,以其經雲“及竟張A4”,《周禮·司常》雲“孤卿建A4”,故知使卿也。
若然,使者自在謀内,審知所聘之國遠近,何以下記雲使者“既受行,出,遂見宰,問幾月之資”,注雲:“古者君臣謀密草創,未知所之遠近。
”問行用多少,但所謀之時,經雲出聘,不言其國,使者不得審知,故更問之。
是以《左氏》吳公子季劄遂聘齊晉衛鄭之等,下文雲“無行則重賄反币”,是亦有曆聘之事也。
使者再拜稽首,辭。
(辭以不敏。
) [疏]“使者”至“首辭”。
○注“辭以不敏”。
○釋曰:雲“辭以不敏”者,鄭取《孝經》“曾子曰參不敏”之辭為義也。
君不許,乃退。
(退,反位也。
受命者必進。
) [疏]“君不許乃退”。
○注“退反”至“必進”。
○釋曰:知“受命者必進”者,以其雲“退”,故知進乃有退法,是受命前進,近君也。
既圖事,戒上介,亦如之。
(既,已也。
戒猶命也。
已謀事,乃命上介,難于使者易于介。
) [疏]“既圖”至“如之”。
○注“既已”至“于介”。
○釋曰:既謀事乃命介,在謀後别命之,謀使者是難,謀後命介是易也。
宰命司馬戒衆介,衆介皆逆命,不辭。
(宰,上卿,貳君事者也。
諸侯謂司徒為宰。
衆介者,士也,士屬司馬。
《周禮》司馬之屬,司士掌作士,?四方,使為介。
逆猶受也。
) [疏]“宰命”至“不辭”。
○注“宰上”至“受也”。
○釋曰:天子有六卿:天、地、四時之官。
是諸侯兼官而有三卿:立地官司徒兼冢宰,立夏官司馬兼春官,立冬官司空兼秋官。
是以《左氏》杜洩雲:吾子為司徒,叔孫為司馬,孟孫為司空。
故《禮記·内則》雲:“後王命冢宰,降德于衆兆民。
”鄭雲:“《周禮》冢宰掌飲食,司徒掌十二教。
今一雲冢宰,記者據諸侯也,諸侯并六卿為三,或兼職焉。
”是其諸侯并六卿為三,諸侯以司徒為冢宰,義與此同。
宰上卿,貳君事,諸侯謂司徒為宰者也。
雲“士屬司馬”,引《周禮》者,案司士屬司馬,而雲“作士?四方使為介”,諸侯之司馬亦然,故引以證諸侯司馬戒衆介也。
雲“不辭”者,是其副使之賤者,故不敢辭。
宰書币,(書聘所用币多少也。
宰又掌制國之用。
) [疏]“宰書币”。
○注“書聘”至“之用”。
○釋曰:宰即上命司馬兼官者也。
雲“書聘所用币多少也”者,謂聘鄰國享君及夫人問卿之等币。
《周禮·司儀》雲:“凡諸侯之交,各稱其邦而為之币,以其币為之禮。
”鄭雲:“币,享币也。
于大國則豐,于小國則殺”是也。
雲“宰又掌制國之用”者,案《王制》雲:“冢宰制國用,必于歲之杪。
”是以使之書币也。
命宰夫官具。
(宰夫,宰之屬也。
命之使衆官具币及所宜赍。
) [疏]“命宰夫官具”。
○注“宰夫”至“宜赍”。
○釋曰:所命者冢宰,司徒命之以宰夫,屬司徒。
《周禮》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故命諸官雲“官具”者,謂使宰夫命諸官,各具所行币。
币在官之府,其司非一,故言“衆官”。
币謂享币,及問大夫問卿,總具之及所宜赍者,謂行道所用多少皆是。
及期,夕币。
(及猶至也。
夕币,先行之日,夕陳币而視之,重聘也。
) [疏]“及期夕币”。
○注“及猶”至“聘也”。
○釋曰:自此盡“受書以行”,論陳币付使者之事。
雲“夕币,先行之日夕”,知者,下雲“厥明,釋币于祢”,是行日,明此夕是先行之日夕也。
雲“視之”者,正謂賓及衆介視之,故下雲“使者朝服帥衆介夕”,注雲“視其事”是也。
使者朝服,帥衆介夕。
(視其事也。
古文帥皆作率。
) 管人布幕于寝門外。
(管猶館也。
館人,謂掌次舍帷幕者也。
布幕以承币。
寝門外,朝也。
古文管作官,今文布作敷。
) [疏]“管人”至“門外”。
○注“管猶”至“作敷”。
○釋曰:雲“館人,謂掌次舍帷幕者也”者,案《天官》有《掌舍》、《掌次》、《幕人》等。
《掌次》雲:“有邦事,則張幕設案。
”《掌舍職》雲:“為帷宮,設旌門。
”又《幕人》雲:“掌帷幕幄?绶之事。
”鄭雲:“在旁曰帷,在上曰幕。
幕或在地,展陳于上。
”即此布幕是也。
館人即彼掌舍,以諸侯兼官,故鄭總言之也。
雲“幕以承币”者,即下文“官陳币”是也。
雲“寝門外,朝也”者,謂路門外,即正朝之處也。
下記雲:“宗人授次,次以帷。
”則館人與宗人共掌之,若賓客則宗人掌之也。
官陳币:皮,北首西上,加其奉于左皮上;馬則北面,奠币于其前。
(奉,所奉以緻命,謂束帛及玄?也。
馬言則者,此享主用皮,或時用馬,馬入則在幕南,皮馬皆乘。
古文奉為卷,今文無則。
) [疏]“官陳”至“其前”。
○注“奉所”至“無則”。
○釋曰:雲“官陳币”者,即上文“官具”者也。
館人布幕于地,官陳币于其上。
雲“奉,所奉以緻命,謂束帛及玄?也”者,所奉謂後享時奉,入以緻命,故知。
是以下文享時所緻,束帛加璧以享君,玄?加琮以享夫人,鄭不言璧琮者,璧琮不陳,厥明乃授之也。
雲“馬言則者,此享主用皮,或時用馬”者,主用皮,謂有皮之國。
國無皮者,乃用馬。
故下雲:“庭實,皮則攝之。
”鄭注:“皮言則者,或用馬也。
”記雲“皮馬相?可也”,注“?猶代也。
土物有宜”也。
雲“馬入則在幕南”者,以經雲“馬則北面,奠币于其前”也,是馬在幕南。
故下展币時雲:“馬則幕南北面,奠币于其前”也。
知“皮馬皆乘”者,案下賓觌時雲“總乘馬”,又雲“禮,玉束帛乘皮”,是皆乘也。
使者北面,衆介立于其左,東上。
(既受行,同位也。
位在幕南。
) [疏]“使者”至“東上”。
○注“既受”至“幕南”。
○釋曰:雲“既受行,同位”者,對未受命行已前,卿大夫士面位各異,是以記雲:“使者既受行日,朝同位。
”鄭注雲“謂前夕币之?,同位者,使者北面,介立于其左,少退,别其處臣也”是也。
知“在幕南”者,币在幕上,使者須視币,故在幕南也。
卿大夫在幕東,西面北上。
(大夫西面,辟使者。
) [疏]“卿大”至“北上”。
○注“大夫”至“使者”。
○釋曰:此謂處者,大夫常北面,今與卿同西面,故雲“辟使者”。
宰入,告具于君。
君朝服出門左,南鄉。
(入告,入路門而告。
) [疏]注“入告”至“而告”。
○釋曰:朝在路門外,故知“入路門”,至路寝而告君,以其在路寝聽政處故也。
史讀書展币。
(展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