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燕禮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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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薦南,不敢必君舉也。
《大射禮》曰:“媵爵者皆退反位。
”) [疏]“若君”至“再拜”。
○注“序進”至“反位”。
○釋曰:雲“序進,往來由尊北,交于東楹之北”者,前二人酌酒,降自西階,故交于西楹之北。
此酌酒奠于君所,故交于東楹之北。
交于東楹北者,以其酒尊,所陳在東楹之西,西向,而陳其尊,有四并執幂者,在南,不得南頭以之君所。
又唯君面尊,尊東西面,酌酒以背君,故先酌者東面酌訖,由尊北,又楹北往君所奠訖,右還而反。
後酌者亦于尊北,又于楹北與反者而交。
先者于南西過,後者于北東行,奠訖,亦右還而反,相随降自西階。
雲“奠于薦南,不敢必君舉也”者,案《鄉飲酒》、《鄉射》皆雲奠者于左,将舉者于右。
是《鄉飲酒》一人舉觯及二人舉觯,皆奠于薦右。
今言媵爵于公,是将舉旅,當奠于薦右,而奠于薦左,故雲不敢必君舉也。
引《大射禮》者,此經二人階下再拜稽首,送觯,無反位之文,故引《大射》媵爵者皆退反門右北面位。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興以酬賓。
賓降,西階下再拜稽首。
公命小臣辭,賓升成拜。
(興以酬賓,就其階而酬之也。
升成拜,複再拜稽首也。
先時君辭之,于禮若未成然。
) [疏]“公坐”至“成拜”。
○注“興以”至“成然”。
○釋曰:自此至“奠于篚”,論公為賓舉旅之節。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者,取上楹北觯。
雲“興以酬賓,就其階而酬之也”者,經但雲“興以酬賓”,鄭知公就西階者,以其賓降拜不于阼階下,而言西階下,故知公在賓西階上也。
不言西階者,以公尊,空其文也。
雲“升成拜,複再拜稽首也。
先時君辭之,于禮若未成然”者,凡臣于君,雖為賓,與君相酬,受爵不敢拜于堂上,皆拜于堂下。
若君辭之,聞命即升,若堂下拜訖,君辭之,即升堂,複再拜稽首。
所以然者,以堂下再拜而君辭之,若未成然,故複升堂再拜稽首以成之,升則不雲再拜稽首,直雲成拜。
以堂下既有再拜稽首,則此文是也。
若堂下未拜之?,聞命則升,升乃再拜稽首,則不得言升成拜,以其堂下未拜,即下經雲“小臣辭,賓升,再拜稽首”,鄭注:“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是也。
”凡臣拜于君有三等,初受獻,拜于堂下,或親辭,或遣小臣辭,成與不成,如上說。
至于酬酒,雖下堂拜,未即拜,待君辭,即此下經雲:“公坐奠觯,答再拜,執觯興,立卒觯。
賓下拜,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注雲:“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也。
下不辄拜,禮殺也。
”此篇末無?爵,受公賜爵者,皆下席,堂上拜稽首,不堂下拜者,禮末又輕于酬時。
公坐奠觯,答再拜,執觯興,立卒觯。
賓下拜,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也。
下不辄拜,禮殺也。
此賓拜于君之左,不言之者,不敢敵偶于君。
) [疏]“公坐”至“稽首”。
○注“不言”至“于君”。
○釋曰:雲“此賓拜于君之左,不言之者,不敢敵偶于君”者,上雲公酬賓于西階上,則此賓升再拜者,拜于君之左可知。
經不言拜于君之左者,若言再拜于君之左,則臣與君敵偶。
故鄭雲:不言之者,不敢敵耦于君。
阙其文也。
公坐奠觯,答再拜,執觯興。
賓進受虛爵,降奠于篚,易觯洗。
(君尊,不酌故也。
凡爵,不相襲者也。
于尊者言更,自敵以下言易,更作新。
易,有故之辭。
進受虛爵,尊君也。
不言公酬賓于西階上及公反位者,亦尊君,空其文也。
) [疏]“公坐”至“觯洗”。
○注“君尊”至“文也”。
○釋曰:雲“君尊,不酌故也”者,以其君酬賓,當親酌以授賓,今賓爵自酌者,君尊,不酌與臣故也。
雲“凡爵,不相襲者也。
于尊者言更,自敵以下言易”者,于尊者言更,謂受尊者之爵,及與尊者爵,皆言更。
上文主人獻公訖,受爵以降,奠于膳篚,更爵洗,酌膳以自酢,是受尊者之爵言更也。
下文雲賓酬卿,“若膳觯也,則降更觯”,鄭注雲:“言更觯,卿尊也。
”是與尊者之爵言更。
雲“自敵以下言易”者,謂與卑者之爵及受卑者之爵皆雲易。
此文公酬賓雲“賓進,受虛爵,降奠于篚,易觯洗”,言易者,賓尊,以公舉觯酬賓,是與卑者,故言易也。
上文大夫二人媵爵于公者,卒觯,“執觯待于洗南,小臣請緻者。
若君命皆緻,則序進,奠觯于篚,阼階下再拜稽首。
媵爵者洗象觯,升實之,序進,坐奠于薦南”。
是受卑者之爵。
合言易而不言者,理自明。
若不言易者,奠散觯,洗象觯,隔再拜稽首,故不複言易也。
若然,主人受公酢,賓受公酬,二者之爵皆從尊者來,所以受酢為受尊者之爵,言更受酬。
為與卑者之爵言易者,以其主人受酢,由己獻公,公報己,己所當得,是以為受尊者之爵言更也。
賓受公酬,以公舉媵觯,就西階上以酬賓,特為賓舉旅,故以為尊者與卑者之爵言易。
案下士舉旅,公坐取賓所媵觯,唯公所賜受者,如初受酬之禮,降更爵洗,升酌膳,彼亦是尊者與卑者之爵,不言易而言更者,旅酬下為上,尊前人,故不言易而言更也。
雲“更作新”者,欲見此爵前人已用,今不複用,更新用一爵,故雲更作新也。
雲“易,有故之辭”者,言此爵我先嘗用,今由前人後用,已不用,亦以為爵,故雲易有故之辭也。
案《特牲》賓長緻爵于主人、主婦,言更爵酢者,欲得嘉賓美客,以事其先,故言更。
《少牢》不傧屍,雲緻爵于主人主婦,賓易爵酢者,大夫禮尊于賓,有君道,故言易。
若然,又案《少牢》不傧屍,主婦緻爵于主人,主婦更爵酢。
注雲:“更猶易也。
”若然,更與易似不别者,但更、易不殊,以尊卑不同,設文有異。
雲“不言公酬賓于西階及公反位者,亦尊君,空其文也”者,以其公就西階,是降尊就卑,敬公不言降尊,故空文不言。
公有命,則不易不洗,反升酌膳觯,下拜。
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下拜,下亦未拜,凡下未拜有二,或禮殺,或君親辭。
君親辭,則聞命即升,升乃拜,是亦不言成拜。
) [疏]“公有”至“稽首”。
○注“下拜”至“成拜”。
○釋曰:雲“凡下未拜有二,或禮殺,或君親辭”,雲禮殺者,謂若酬時下為拜、實未拜,辭之,即升再拜稽首是也。
雲“或君親辭”者,謂若《公食大夫》雲公拜至,賓降西階東北面答拜,公降一等辭,賓不拜,直言“階上北面再拜稽首”,是階下未拜,不得言升成拜,直言再拜稽首而已。
公答再拜。
(拜于阼階上也。
于是賓請旅侍臣。
) [疏]注“拜于”至“侍臣”。
○釋曰:雲“于是賓請旅侍臣”者,案下記雲:“凡公所酬,既拜,請旅侍臣。
”鄭注雲:“既拜,謂自酌升拜時也。
擯者阼階下告于公,還西階下告公許。
旅,行也,請行酒于群臣。
必請者,不專君惠也。
”《大射》于此時賓請旅于諸臣,此不言者,文不具,故記人辨之。
賓以旅酬于西階上。
(旅,序也,以次序勸卿大夫飲酒。
) [疏]“賓以”至“階上”。
○注“旅序”至“飲酒”。
○釋曰:此經論旅酬先尊後卑之法,仍未行旅。
下經“射人作大夫長”,乃始旅酬。
射人作大夫長升受旅。
(言作大夫,則卿存矣。
長者,尊先而卑後。
) [疏]“射人”至“受旅”。
○注“言作”至“卑後”。
○釋曰:遣人作大夫者,燕或射,故使之。
雲“言作大夫,則卿存矣”者,以其卿稱上大夫,言大夫長,故知卿亦存在作中矣。
雲“長者,尊先而卑後”者,賓則旅三卿,三卿遍,次第至五大夫,大夫遍,不及士。
賓大夫之右坐奠觯,拜,執觯興,大夫答拜。
(賓在右者,相飲之位。
) [疏]“賓大”至“答拜”。
○注“賓在”至“之位”。
○釋曰:言賓在右者,賓在西階上酬卿,賓與卿并北面。
賓在東,卿在西,是賓在大夫之右。
賓位合在西,今在東,故雲“賓在右者,相飲之位”也。
賓坐祭,立飲,卒觯,不拜。
(酬而禮殺。
) [疏]“賓坐”至“不拜”。
○注“酬而禮殺”。
○釋曰:此對酢之時,坐卒爵,拜既爵,是禮盛也。
今旅酬,立卒觯,不拜既爵,故雲“禮殺”也。
若膳觯也,則降更觯洗,升實散。
大夫拜受,賓拜送。
(言更觯,卿尊也。
) [疏]“若膳”至“拜送”。
○注“言更觯卿尊也”。
○釋曰:案上文體例,與卑者之爵稱易,與尊者之爵稱更,雖立為賓,仍是大夫為之,是賓卑于卿,故言“更觯者,卿尊也”。
大夫辯受酬,如受賓酬之禮,不祭。
卒受者以虛觯降,奠于篚。
(卒猶後也。
《大射禮》曰:“奠于篚,複位。
”今文辯皆作遍。
) [疏]“大夫”至“于篚”。
○注“卒猶”至“作遍”。
○釋曰:言不祭者,亦是酬禮殺也。
引《大射禮》者,此經雲“降奠于篚”,不言反位,故引《大射》。
奠爵于篚訖,當複門右北面位。
主人洗,升,實散,獻卿于西階上。
(酬而後獻卿,别尊卑也,飲酒成于酬也。
) [疏]“主人”至“階上”。
○釋曰:自此盡“無加席”,論主人獻孤卿之節。
○注“酬而”至“酬也”。
○釋曰:此酬非謂尋常獻酬,乃是君為賓舉旅行酬,以其主人獻君,君酢主人,主人不敢酬君,故使二大夫媵爵于公以當酬處,所以覆獻也。
但君恩既大,為賓舉旅,飲酒之禮成于酬,故酬辨乃獻卿,以君尊卿卑,是以君禮成,卿乃得獻,故雲“别尊卑”也。
《大射禮》曰:“媵爵者皆退反位。
”) [疏]“若君”至“再拜”。
○注“序進”至“反位”。
○釋曰:雲“序進,往來由尊北,交于東楹之北”者,前二人酌酒,降自西階,故交于西楹之北。
此酌酒奠于君所,故交于東楹之北。
交于東楹北者,以其酒尊,所陳在東楹之西,西向,而陳其尊,有四并執幂者,在南,不得南頭以之君所。
又唯君面尊,尊東西面,酌酒以背君,故先酌者東面酌訖,由尊北,又楹北往君所奠訖,右還而反。
後酌者亦于尊北,又于楹北與反者而交。
先者于南西過,後者于北東行,奠訖,亦右還而反,相随降自西階。
雲“奠于薦南,不敢必君舉也”者,案《鄉飲酒》、《鄉射》皆雲奠者于左,将舉者于右。
是《鄉飲酒》一人舉觯及二人舉觯,皆奠于薦右。
今言媵爵于公,是将舉旅,當奠于薦右,而奠于薦左,故雲不敢必君舉也。
引《大射禮》者,此經二人階下再拜稽首,送觯,無反位之文,故引《大射》媵爵者皆退反門右北面位。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興以酬賓。
賓降,西階下再拜稽首。
公命小臣辭,賓升成拜。
(興以酬賓,就其階而酬之也。
升成拜,複再拜稽首也。
先時君辭之,于禮若未成然。
) [疏]“公坐”至“成拜”。
○注“興以”至“成然”。
○釋曰:自此至“奠于篚”,論公為賓舉旅之節。
公坐取大夫所媵觯者,取上楹北觯。
雲“興以酬賓,就其階而酬之也”者,經但雲“興以酬賓”,鄭知公就西階者,以其賓降拜不于阼階下,而言西階下,故知公在賓西階上也。
不言西階者,以公尊,空其文也。
雲“升成拜,複再拜稽首也。
先時君辭之,于禮若未成然”者,凡臣于君,雖為賓,與君相酬,受爵不敢拜于堂上,皆拜于堂下。
若君辭之,聞命即升,若堂下拜訖,君辭之,即升堂,複再拜稽首。
所以然者,以堂下再拜而君辭之,若未成然,故複升堂再拜稽首以成之,升則不雲再拜稽首,直雲成拜。
以堂下既有再拜稽首,則此文是也。
若堂下未拜之?,聞命則升,升乃再拜稽首,則不得言升成拜,以其堂下未拜,即下經雲“小臣辭,賓升,再拜稽首”,鄭注:“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是也。
”凡臣拜于君有三等,初受獻,拜于堂下,或親辭,或遣小臣辭,成與不成,如上說。
至于酬酒,雖下堂拜,未即拜,待君辭,即此下經雲:“公坐奠觯,答再拜,執觯興,立卒觯。
賓下拜,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注雲:“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也。
下不辄拜,禮殺也。
”此篇末無?爵,受公賜爵者,皆下席,堂上拜稽首,不堂下拜者,禮末又輕于酬時。
公坐奠觯,答再拜,執觯興,立卒觯。
賓下拜,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不言成拜者,為拜故下,實未拜也。
下不辄拜,禮殺也。
此賓拜于君之左,不言之者,不敢敵偶于君。
) [疏]“公坐”至“稽首”。
○注“不言”至“于君”。
○釋曰:雲“此賓拜于君之左,不言之者,不敢敵偶于君”者,上雲公酬賓于西階上,則此賓升再拜者,拜于君之左可知。
經不言拜于君之左者,若言再拜于君之左,則臣與君敵偶。
故鄭雲:不言之者,不敢敵耦于君。
阙其文也。
公坐奠觯,答再拜,執觯興。
賓進受虛爵,降奠于篚,易觯洗。
(君尊,不酌故也。
凡爵,不相襲者也。
于尊者言更,自敵以下言易,更作新。
易,有故之辭。
進受虛爵,尊君也。
不言公酬賓于西階上及公反位者,亦尊君,空其文也。
) [疏]“公坐”至“觯洗”。
○注“君尊”至“文也”。
○釋曰:雲“君尊,不酌故也”者,以其君酬賓,當親酌以授賓,今賓爵自酌者,君尊,不酌與臣故也。
雲“凡爵,不相襲者也。
于尊者言更,自敵以下言易”者,于尊者言更,謂受尊者之爵,及與尊者爵,皆言更。
上文主人獻公訖,受爵以降,奠于膳篚,更爵洗,酌膳以自酢,是受尊者之爵言更也。
下文雲賓酬卿,“若膳觯也,則降更觯”,鄭注雲:“言更觯,卿尊也。
”是與尊者之爵言更。
雲“自敵以下言易”者,謂與卑者之爵及受卑者之爵皆雲易。
此文公酬賓雲“賓進,受虛爵,降奠于篚,易觯洗”,言易者,賓尊,以公舉觯酬賓,是與卑者,故言易也。
上文大夫二人媵爵于公者,卒觯,“執觯待于洗南,小臣請緻者。
若君命皆緻,則序進,奠觯于篚,阼階下再拜稽首。
媵爵者洗象觯,升實之,序進,坐奠于薦南”。
是受卑者之爵。
合言易而不言者,理自明。
若不言易者,奠散觯,洗象觯,隔再拜稽首,故不複言易也。
若然,主人受公酢,賓受公酬,二者之爵皆從尊者來,所以受酢為受尊者之爵,言更受酬。
為與卑者之爵言易者,以其主人受酢,由己獻公,公報己,己所當得,是以為受尊者之爵言更也。
賓受公酬,以公舉媵觯,就西階上以酬賓,特為賓舉旅,故以為尊者與卑者之爵言易。
案下士舉旅,公坐取賓所媵觯,唯公所賜受者,如初受酬之禮,降更爵洗,升酌膳,彼亦是尊者與卑者之爵,不言易而言更者,旅酬下為上,尊前人,故不言易而言更也。
雲“更作新”者,欲見此爵前人已用,今不複用,更新用一爵,故雲更作新也。
雲“易,有故之辭”者,言此爵我先嘗用,今由前人後用,已不用,亦以為爵,故雲易有故之辭也。
案《特牲》賓長緻爵于主人、主婦,言更爵酢者,欲得嘉賓美客,以事其先,故言更。
《少牢》不傧屍,雲緻爵于主人主婦,賓易爵酢者,大夫禮尊于賓,有君道,故言易。
若然,又案《少牢》不傧屍,主婦緻爵于主人,主婦更爵酢。
注雲:“更猶易也。
”若然,更與易似不别者,但更、易不殊,以尊卑不同,設文有異。
雲“不言公酬賓于西階及公反位者,亦尊君,空其文也”者,以其公就西階,是降尊就卑,敬公不言降尊,故空文不言。
公有命,則不易不洗,反升酌膳觯,下拜。
小臣辭。
賓升,再拜稽首。
(下拜,下亦未拜,凡下未拜有二,或禮殺,或君親辭。
君親辭,則聞命即升,升乃拜,是亦不言成拜。
) [疏]“公有”至“稽首”。
○注“下拜”至“成拜”。
○釋曰:雲“凡下未拜有二,或禮殺,或君親辭”,雲禮殺者,謂若酬時下為拜、實未拜,辭之,即升再拜稽首是也。
雲“或君親辭”者,謂若《公食大夫》雲公拜至,賓降西階東北面答拜,公降一等辭,賓不拜,直言“階上北面再拜稽首”,是階下未拜,不得言升成拜,直言再拜稽首而已。
公答再拜。
(拜于阼階上也。
于是賓請旅侍臣。
) [疏]注“拜于”至“侍臣”。
○釋曰:雲“于是賓請旅侍臣”者,案下記雲:“凡公所酬,既拜,請旅侍臣。
”鄭注雲:“既拜,謂自酌升拜時也。
擯者阼階下告于公,還西階下告公許。
旅,行也,請行酒于群臣。
必請者,不專君惠也。
”《大射》于此時賓請旅于諸臣,此不言者,文不具,故記人辨之。
賓以旅酬于西階上。
(旅,序也,以次序勸卿大夫飲酒。
) [疏]“賓以”至“階上”。
○注“旅序”至“飲酒”。
○釋曰:此經論旅酬先尊後卑之法,仍未行旅。
下經“射人作大夫長”,乃始旅酬。
射人作大夫長升受旅。
(言作大夫,則卿存矣。
長者,尊先而卑後。
) [疏]“射人”至“受旅”。
○注“言作”至“卑後”。
○釋曰:遣人作大夫者,燕或射,故使之。
雲“言作大夫,則卿存矣”者,以其卿稱上大夫,言大夫長,故知卿亦存在作中矣。
雲“長者,尊先而卑後”者,賓則旅三卿,三卿遍,次第至五大夫,大夫遍,不及士。
賓大夫之右坐奠觯,拜,執觯興,大夫答拜。
(賓在右者,相飲之位。
) [疏]“賓大”至“答拜”。
○注“賓在”至“之位”。
○釋曰:言賓在右者,賓在西階上酬卿,賓與卿并北面。
賓在東,卿在西,是賓在大夫之右。
賓位合在西,今在東,故雲“賓在右者,相飲之位”也。
賓坐祭,立飲,卒觯,不拜。
(酬而禮殺。
) [疏]“賓坐”至“不拜”。
○注“酬而禮殺”。
○釋曰:此對酢之時,坐卒爵,拜既爵,是禮盛也。
今旅酬,立卒觯,不拜既爵,故雲“禮殺”也。
若膳觯也,則降更觯洗,升實散。
大夫拜受,賓拜送。
(言更觯,卿尊也。
) [疏]“若膳”至“拜送”。
○注“言更觯卿尊也”。
○釋曰:案上文體例,與卑者之爵稱易,與尊者之爵稱更,雖立為賓,仍是大夫為之,是賓卑于卿,故言“更觯者,卿尊也”。
大夫辯受酬,如受賓酬之禮,不祭。
卒受者以虛觯降,奠于篚。
(卒猶後也。
《大射禮》曰:“奠于篚,複位。
”今文辯皆作遍。
) [疏]“大夫”至“于篚”。
○注“卒猶”至“作遍”。
○釋曰:言不祭者,亦是酬禮殺也。
引《大射禮》者,此經雲“降奠于篚”,不言反位,故引《大射》。
奠爵于篚訖,當複門右北面位。
主人洗,升,實散,獻卿于西階上。
(酬而後獻卿,别尊卑也,飲酒成于酬也。
) [疏]“主人”至“階上”。
○釋曰:自此盡“無加席”,論主人獻孤卿之節。
○注“酬而”至“酬也”。
○釋曰:此酬非謂尋常獻酬,乃是君為賓舉旅行酬,以其主人獻君,君酢主人,主人不敢酬君,故使二大夫媵爵于公以當酬處,所以覆獻也。
但君恩既大,為賓舉旅,飲酒之禮成于酬,故酬辨乃獻卿,以君尊卿卑,是以君禮成,卿乃得獻,故雲“别尊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