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義篇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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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
是以病作蔔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
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
宅舍附地之體,列宿着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如。
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
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鬥食,歠鬥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鬥。
天地之廣大,以萬裡數,圜丘之上,一繭栗牛,粢饴大羹,不過數斛。
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
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效者負天地。
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則山川随天地而飽。
今别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谷物之功。
萬民生于天地,猶毫毛生于體也。
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複别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之膚肉當複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
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于地,井竈室中霤皆屬于地。
祭地,五祀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複别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食己,當複食形體也。
風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
風猶人之有吹煦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三者附于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别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吹煦、精液、腹鳴當複食也。
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發。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複别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複食目與發也。
宗廟,己之先也。
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生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喾之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福之起,由于喜怒,喜怒之發,由于腹腸。
有腹腸者辄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為禍福矣。
或曰:“歆氣,不能食也。
”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矣。
何以驗其不能歆也?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
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之,則手能擊之。
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
祝曰夜姑,掌将事于曆者。
曆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蒭犧之不肥碩也?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欤?其鮑之罪欤?’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
審是掌之。
’曆鬼舉楫而
是以病作蔔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
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
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享之,非也。
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
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食。
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
宅舍附地之體,列宿着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
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如。
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
以人之精神,何宜飲食?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鬥食,歠鬥羹,乃能飽足,多者三四鬥。
天地之廣大,以萬裡數,圜丘之上,一繭栗牛,粢饴大羹,不過數斛。
以此食天地,天地安能飽?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
人食不飽足,則怨主人,不報以德矣。
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效者負天地。
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
今祭天地,則山川随天地而飽。
今别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更食骨節與血脈也。
社稷報生谷物之功。
萬民生于天地,猶毫毛生于體也。
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複别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之膚肉當複食也。
五祀初本在地。
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于地,井竈室中霤皆屬于地。
祭地,五祀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複别祭。
必以為有神,是人食己,當複食形體也。
風伯、雨師、雷公,是群神也。
風猶人之有吹煦也,雨猶人之有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三者附于天地,祭天地,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别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吹煦、精液、腹鳴當複食也。
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有發。
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複别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複食目與發也。
宗廟,己之先也。
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生事死,示不忘先。
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喾之屬,報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
夫不能歆享,則不能神;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福之起,由于喜怒,喜怒之發,由于腹腸。
有腹腸者辄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無用喜怒則無用為禍福矣。
或曰:“歆氣,不能食也。
”夫歆之與飲食,一實也。
用口食之,用口歆之。
無腹腸則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矣。
何以驗其不能歆也?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
夫歆不用口則用鼻矣。
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之,則手能擊之。
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
或難曰:“宋公鮑之身有疾。
祝曰夜姑,掌将事于曆者。
曆鬼杖楫而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蒭犧之不肥碩也?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欤?其鮑之罪欤?’夜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
審是掌之。
’曆鬼舉楫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