譏日篇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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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既信歲時,而又信日。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參于義而緻于時。
時日之書,衆多非一,略舉較着,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将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随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兇,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葬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
“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
不合此曆,轉為兇惡。
”夫葬,藏棺也;斂,藏屍也。
初死藏屍于棺,少久藏棺于墓。
墓與棺何别?斂與葬何異?斂于棺不避兇,葬于墓獨求吉。
如以墓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鈞也。
治木以赢屍,穿土以埋棺,治與穿同事,屍與棺一實也。
如以穿土賊地之體,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世人能異其事,吾将聽其禁;不能異其事,吾不從其諱。
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剛柔;剛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剛柔,月之奇耦,合 于《葬曆》,驗之于吉,無不相得。
何以明之?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案其葬日,未必合于曆。
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
”假令魯小君以剛日死,至葬日己醜,剛柔等矣。
剛柔合,善日也。
不克葬者,避雨也。
如善日,不當以雨之故,廢而不用也。
何則?雨不便事耳,不用剛柔,重兇不吉,欲便事而犯兇,非魯人之意,臣子重慎之義也。
今廢剛柔,待庚寅日中,以為吉也。
《禮》:“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卿、大夫、士三月。
”假令天子正月崩,七月葬;二月崩,八月葬。
諸侯、卿、大夫、士皆然。
如驗之《葬曆》,則天子、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
衰世好信禁,不肖君好求福。
春秋之時,可謂衰矣!隐、哀之間,不肖甚矣。
然而葬埋之日,不見所諱,無忌之故也。
周文之世,法度備具,孔子意密,《春秋》義纖,如廢吉得兇,妄舉觸禍,宜有微文小義,貶譏之辭。
今不見其義,無《葬曆》法也。
祭祀之曆,亦有吉兇。
假令血忌、月殺之日固兇,以殺牲設祭,必有患禍。
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
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嘗見鬼之飲食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見生人有飲食,死為鬼當能複飲食,感物思親,故祭祀也。
及他神百鬼之祠,雖非死人,其事之禮,亦與死人同。
蓋以不見其形,但以生人之禮準況之也。
生人飲食無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審有知,與人無異,則祭不宜擇日。
如無知也,不能飲食,雖擇日避忌,其何補益?實者,百祀無鬼,死人無知。
百祀報功,示不忘德。
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祭與不祭,尚無禍福,況日之吉兇,何能損益?如以殺牲見血,避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
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兇,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冬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于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
肉盡殺牲,獄具斷囚。
囚斷牲殺,創
舉事若病死災患,大則謂之犯觸歲月,小則謂之不避日禁。
歲月之傳既用,日禁之書亦行。
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辯論之士,亦不能定。
是以世人舉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參于義而緻于時。
時日之書,衆多非一,略舉較着,明其是非,使信天時之人,将一疑而倍之。
夫禍福随盛衰而至,代謝而然。
舉事曰兇,人畏兇有效;曰吉,人冀吉有驗。
禍福自至,則述前之吉兇,以相戒懼此日禁所以累世不疑,惑者所以連年不悟也。
《葬曆》曰:“葬避九空、地臽,及日之剛柔,月之奇耦。
“日吉無害,剛柔相得,奇耦相應,乃為吉良。
不合此曆,轉為兇惡。
”夫葬,藏棺也;斂,藏屍也。
初死藏屍于棺,少久藏棺于墓。
墓與棺何别?斂與葬何異?斂于棺不避兇,葬于墓獨求吉。
如以墓為重,夫墓,土也,棺,木也,五行之性,木土鈞也。
治木以赢屍,穿土以埋棺,治與穿同事,屍與棺一實也。
如以穿土賊地之體,鑿溝耕園,亦宜擇日。
世人能異其事,吾将聽其禁;不能異其事,吾不從其諱。
日之不害,又求日之剛柔;剛柔既合,又索月之奇耦。
夫日之剛柔,月之奇耦,合 于《葬曆》,驗之于吉,無不相得。
何以明之?春秋之時,天子、諸侯、卿、大夫死以千百數,案其葬日,未必合于曆。
又曰:“雨不克葬,庚寅日中乃葬。
”假令魯小君以剛日死,至葬日己醜,剛柔等矣。
剛柔合,善日也。
不克葬者,避雨也。
如善日,不當以雨之故,廢而不用也。
何則?雨不便事耳,不用剛柔,重兇不吉,欲便事而犯兇,非魯人之意,臣子重慎之義也。
今廢剛柔,待庚寅日中,以為吉也。
《禮》:“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卿、大夫、士三月。
”假令天子正月崩,七月葬;二月崩,八月葬。
諸侯、卿、大夫、士皆然。
如驗之《葬曆》,則天子、諸侯葬月常奇常耦也。
衰世好信禁,不肖君好求福。
春秋之時,可謂衰矣!隐、哀之間,不肖甚矣。
然而葬埋之日,不見所諱,無忌之故也。
周文之世,法度備具,孔子意密,《春秋》義纖,如廢吉得兇,妄舉觸禍,宜有微文小義,貶譏之辭。
今不見其義,無《葬曆》法也。
祭祀之曆,亦有吉兇。
假令血忌、月殺之日固兇,以殺牲設祭,必有患禍。
夫祭者,供食鬼也;鬼者,死人之精也。
若非死人之精,人未嘗見鬼之飲食也。
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見生人有飲食,死為鬼當能複飲食,感物思親,故祭祀也。
及他神百鬼之祠,雖非死人,其事之禮,亦與死人同。
蓋以不見其形,但以生人之禮準況之也。
生人飲食無日,鬼神何故有日?如鬼神審有知,與人無異,則祭不宜擇日。
如無知也,不能飲食,雖擇日避忌,其何補益?實者,百祀無鬼,死人無知。
百祀報功,示不忘德。
死如事生,示不背亡。
祭之無福,不祭無禍。
祭與不祭,尚無禍福,況日之吉兇,何能損益?如以殺牲見血,避血忌、月殺,則生人食六畜亦宜辟之。
海内屠肆,六畜死者,日數千頭,不擇吉兇,早死者,未必屠工也。
天下死罪,冬月斷囚亦數千人,其刑于市,不擇吉日,受禍者,未必獄吏也。
肉盡殺牲,獄具斷囚。
囚斷牲殺,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