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義篇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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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能求之,命善乃能得之。
性善命兇,求之不能得也。
行惡者禍随而至。
而盜跖、莊蹻橫行天下,聚黨數千,攻奪人物,斷斬人身,無道甚矣,宜遇其禍,乃以壽終。
夫如是,随命之說,安所驗乎?遭命者,行善于内,遭兇于外也。
若顔淵、伯牛之徒,如何遭兇?顔淵、伯牛,行善者也,當得随命,福佑随至,何故遭兇? 顔淵困于學,以才自殺;伯牛空居而遭惡疾。
及屈平、伍員之徒,盡忠輔上,竭王臣之節,而楚放其身,吳烹其屍。
行善當得随命之福,乃觸遭命之禍,何哉?言随命則無遭命,言遭命則無随命,儒者三命之說,竟何所定?且命在初生,骨表着見。
今言随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
則富貴貧賤皆在初禀之時,不在長大之後,随操行而至也。
正命者,至百而死;随命者,五十而死。
遭命者,初禀氣時遭兇惡也,謂妊娠之時遭得惡也,或遭雷雨之變,長大夭死。
此謂三命。
亦有三性:有正,有随,有遭。
正者,禀五常之性也;随者,随父母之性;遭者,遭得惡物象之故也。
故妊婦食兔,子生缺脣。
《月令》曰:“是月也,雷将發聲。
”有不戒其容者,生子不備,必有大兇,喑聾跛盲。
氣遭胎傷,故受性狂悖。
羊舌似我初生之時,聲似豺狼,長大性惡,被禍而死。
在母身時,遭受此性,丹硃、商均之類是也。
性命在本,故《禮》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時,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視,非正聲耳不聽。
及長,置以賢師良傅,教君臣父子之道,賢不肖在此時矣。
受氣時,母不謹慎,心妄慮邪,則子長大,狂悖不善,形體醜惡。
素女對黃帝陳五女之法,非徒傷父母之身,乃又賊男女之性。
人有命,有祿,有遭遇,有幸偶。
命者,貧富貴賤也;祿者,盛衰興廢也。
以命當富貴,遭當盛之祿,常安不危;以命當貧賤,遇當衰之祿,則禍殃乃至,常苦不樂。
遭者,遭逢非常之變,若成湯囚夏台,文王厄牖裡矣。
以聖明之德,而有囚厄之變,可謂遭矣。
變雖甚大,命善祿盛,變不為害,故稱遭逢之禍。
晏子所遭,可謂大矣。
直兵指胸,白刃如頸,蹈死亡之地,當劍戟之鋒,執死得生還。
命善祿盛,遭逢之禍,不能害也。
曆陽之都,長平之坑,其中必有命善祿盛之人,一宿同填而死。
遭逢之禍大,命善祿盛不能卻也。
譬猶水火相更也,水盛勝火,火盛勝水。
遇者,遇其主而用也。
雖有善命盛祿,不遇知己之主,不得效驗。
幸者,謂所遭觸得善惡也。
獲罪得脫,幸也。
無罪見拘,不幸也。
執拘未久,蒙令得出,命善祿盛,夭災之禍不能傷也。
偶者,謂事君也。
以道事君,君善其言,遂用其身,偶也。
行與主乖,退而遠,不偶也。
退遠未久,上官錄召,命善祿盛,不偶之害不能留也。
故夫遭遇幸偶,或與命祿并,或與命離。
遭遇幸偶,遂以成完;遭遇不幸偶,遂以敗傷,是與命并者也。
中不遂成,善轉為惡,是與命祿離者也。
故人之在世,有吉兇之命,有盛衰之,重以遭遇幸偶之逢,獲從生死而卒其善惡之行,得其胸中之志,希矣。
性善命兇,求之不能得也。
行惡者禍随而至。
而盜跖、莊蹻橫行天下,聚黨數千,攻奪人物,斷斬人身,無道甚矣,宜遇其禍,乃以壽終。
夫如是,随命之說,安所驗乎?遭命者,行善于内,遭兇于外也。
若顔淵、伯牛之徒,如何遭兇?顔淵、伯牛,行善者也,當得随命,福佑随至,何故遭兇? 顔淵困于學,以才自殺;伯牛空居而遭惡疾。
及屈平、伍員之徒,盡忠輔上,竭王臣之節,而楚放其身,吳烹其屍。
行善當得随命之福,乃觸遭命之禍,何哉?言随命則無遭命,言遭命則無随命,儒者三命之說,竟何所定?且命在初生,骨表着見。
今言随操行而至,此命在末,不在本也。
則富貴貧賤皆在初禀之時,不在長大之後,随操行而至也。
正命者,至百而死;随命者,五十而死。
遭命者,初禀氣時遭兇惡也,謂妊娠之時遭得惡也,或遭雷雨之變,長大夭死。
此謂三命。
亦有三性:有正,有随,有遭。
正者,禀五常之性也;随者,随父母之性;遭者,遭得惡物象之故也。
故妊婦食兔,子生缺脣。
《月令》曰:“是月也,雷将發聲。
”有不戒其容者,生子不備,必有大兇,喑聾跛盲。
氣遭胎傷,故受性狂悖。
羊舌似我初生之時,聲似豺狼,長大性惡,被禍而死。
在母身時,遭受此性,丹硃、商均之類是也。
性命在本,故《禮》有胎教之法:子在身時,席不正不坐,割不正不食,非正色目不視,非正聲耳不聽。
及長,置以賢師良傅,教君臣父子之道,賢不肖在此時矣。
受氣時,母不謹慎,心妄慮邪,則子長大,狂悖不善,形體醜惡。
素女對黃帝陳五女之法,非徒傷父母之身,乃又賊男女之性。
人有命,有祿,有遭遇,有幸偶。
命者,貧富貴賤也;祿者,盛衰興廢也。
以命當富貴,遭當盛之祿,常安不危;以命當貧賤,遇當衰之祿,則禍殃乃至,常苦不樂。
遭者,遭逢非常之變,若成湯囚夏台,文王厄牖裡矣。
以聖明之德,而有囚厄之變,可謂遭矣。
變雖甚大,命善祿盛,變不為害,故稱遭逢之禍。
晏子所遭,可謂大矣。
直兵指胸,白刃如頸,蹈死亡之地,當劍戟之鋒,執死得生還。
命善祿盛,遭逢之禍,不能害也。
曆陽之都,長平之坑,其中必有命善祿盛之人,一宿同填而死。
遭逢之禍大,命善祿盛不能卻也。
譬猶水火相更也,水盛勝火,火盛勝水。
遇者,遇其主而用也。
雖有善命盛祿,不遇知己之主,不得效驗。
幸者,謂所遭觸得善惡也。
獲罪得脫,幸也。
無罪見拘,不幸也。
執拘未久,蒙令得出,命善祿盛,夭災之禍不能傷也。
偶者,謂事君也。
以道事君,君善其言,遂用其身,偶也。
行與主乖,退而遠,不偶也。
退遠未久,上官錄召,命善祿盛,不偶之害不能留也。
故夫遭遇幸偶,或與命祿并,或與命離。
遭遇幸偶,遂以成完;遭遇不幸偶,遂以敗傷,是與命并者也。
中不遂成,善轉為惡,是與命祿離者也。
故人之在世,有吉兇之命,有盛衰之,重以遭遇幸偶之逢,獲從生死而卒其善惡之行,得其胸中之志,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