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書章句集注定本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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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于心而不失也”一句,四書通曰:“初改本雲:‘行道而有得于心。
’後改本雲:‘得于心而不失。
’門人胡泳嘗侍坐武夷亭,文公手執扇一柄,謂泳曰:‘便如此扇,既得之而複失之,如無此扇一般。
’所以解‘德’字用‘不失’字。
”通之所引如此,則“不失”為最後定本無疑也。
政者,正也;德者,得也。
得字承上“為政”二字來。
得于心者,心正也。
心正而後身正,身正而後朝廷正,朝廷正而後天下正,所謂“正人之不正”者,此也。
不失者,兢兢業業,儆戒無虞,罔失法度也。
不失,便是不已無息也。
若作“行道”,則上文既言“政之為言正也,德之為言得也”,則“得于心”句正宜直接,而于此複加以“行道”二字,豈不贅乎?初本是“行道而有得于身”,次改“身”作“心”而仍未去“行道”二字者,沿古注而未能盡消镕耳。
況不失,則道之行也自在其中而不待言矣。
行道,則雖有得于心而未見其必不失也。
最後改本之勝于初次二本又如此,而輯釋顧乃又引陳氏之言曰:“此必非末後定本,終不如‘行道而有得于心’之精當。
‘得于心而不失’,得于心者何物乎?方解德字,未到持守處,不必遽雲不失。
‘據于德’注‘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道得于心而不失,乃是自‘據’字上說來。
況上文先雲德,則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若遽雲不失,則失之急。
大學序謂‘本之躬行心得’,躬行即行道,心得即有得于心,參觀之而祝氏定本為尤信。
”是又皆缪證。
夫大學序之言躬行也,上有“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自天子之元子、衆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與凡民之俊秀”之文,下有“當世之人”之文,故其間不得不言躬行也。
若為政以德,則其所為者即其所以。
所為所以,非有異時,何得多添“行道”二字于其閑乎?“據于德”注之言行道也,經文上有“志于道”之文。
“據于德”德字原根道字來,故注德字不得不言行道也。
若為政以德,德字即承政字來,何必增“行道”二字,反似政在行道之外乎?中庸說到“不顯惟德”,亦此德字,何得謂方解德字,未到持守處耶?又引史氏之言曰:“定宇謂得于心者何物?此說極是。
大學釋明德曰:‘所得乎天。
’便見所得實處。
今但曰得于心,而不言所得之實,可乎?況不失為進德者言,為政以德是盛德,不失不足以言之。
”是又缪議。
不失二字即得字而足言之也。
為邦章注曰:“一日不謹則法壞矣。
”故必言不失以足之。
豈盛德不可言不失耶?大學注謂“人之所得乎天”,以見德非大人所獨有;此節注不言行道,以見聖人之德所性而有,而乃妄以為罅漏也而議之耶?故曰猶待辨也。
若夫誠意章注,坊本與定本合,固不待辨矣。
然祝本有諸處不合定本,而獨于最後所改之誠意章“故必謹之于此,以審其幾焉”無殊。
夫此,以年譜考之,是在沒前三日所改者也,何以祝本反得與之合耶?陳氏信祝本為定本,以他本為未定本,而惟此無殊,陳氏亦自不解。
即倪氏從陳氏,而倪氏亦自不解。
然此亦易解也。
子明之題祝本也,即曰“向得先公晚年絕筆所更定”,則晚年所更必不能縷述,而絕筆所更必為之述于此,以揚先人之精勤。
祝氏得此語,潛為改正,而秘其因題得改之由。
自謂此本今而後人之見之者,皆以為晚年絕筆所更定之本矣,于是但述所雲“四書元本”以下二十六字,示人謂此最後定本之證也。
況朱子之疾,來問者衆,殁前有改筆,及門必述傳一時,祝氏因得聞而竊改。
若其餘諸處,安得盡聞之而改之乎?此所以他處多未定本,此處反得定本也。
陳氏既不得其解,易年譜以就之。
輯釋引陳氏之言曰:“‘欲其必自慊而無自欺也’一句,惟祝氏附錄本如此,他本皆作‘欲其一于善”。
年譜謂:‘慶元庚申四月辛酉,公改誠意章句。
甲子,公易箦。
’今觀誠意章,則祝本與諸本無一字殊,惟此處有‘一于善’三字異,是其絕筆改定在此三字也。
”倪氏又不得其解,亦疑年譜。
于輯釋摘錄年譜而附其說于後曰:“鑒有晚年改本之說,愚考之年譜,無一語及晚年改本之論,似為可疑。
”信如陳氏倪氏之言,是年譜有訛文也。
夫惟知信祝本,而于其罅隙可疑之處,不能因疑生悟,而強斷年譜之文為有訛,抑何愚乎!不待辨者,竊更有所解如此,若不可不辨者甚多,不能盡記。
予有健忘之疾,恐盡忘而無以請正于先生朋友也,故姑取其尤要者記焉。
忠所學附考粗就,因命忠刻此以弁于卷首。
’後改本雲:‘得于心而不失。
’門人胡泳嘗侍坐武夷亭,文公手執扇一柄,謂泳曰:‘便如此扇,既得之而複失之,如無此扇一般。
’所以解‘德’字用‘不失’字。
”通之所引如此,則“不失”為最後定本無疑也。
政者,正也;德者,得也。
得字承上“為政”二字來。
得于心者,心正也。
心正而後身正,身正而後朝廷正,朝廷正而後天下正,所謂“正人之不正”者,此也。
不失者,兢兢業業,儆戒無虞,罔失法度也。
不失,便是不已無息也。
若作“行道”,則上文既言“政之為言正也,德之為言得也”,則“得于心”句正宜直接,而于此複加以“行道”二字,豈不贅乎?初本是“行道而有得于身”,次改“身”作“心”而仍未去“行道”二字者,沿古注而未能盡消镕耳。
況不失,則道之行也自在其中而不待言矣。
行道,則雖有得于心而未見其必不失也。
最後改本之勝于初次二本又如此,而輯釋顧乃又引陳氏之言曰:“此必非末後定本,終不如‘行道而有得于心’之精當。
‘得于心而不失’,得于心者何物乎?方解德字,未到持守處,不必遽雲不失。
‘據于德’注‘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道得于心而不失,乃是自‘據’字上說來。
況上文先雲德,則行道而有得于心者也;若遽雲不失,則失之急。
大學序謂‘本之躬行心得’,躬行即行道,心得即有得于心,參觀之而祝氏定本為尤信。
”是又皆缪證。
夫大學序之言躬行也,上有“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自天子之元子、衆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與凡民之俊秀”之文,下有“當世之人”之文,故其間不得不言躬行也。
若為政以德,則其所為者即其所以。
所為所以,非有異時,何得多添“行道”二字于其閑乎?“據于德”注之言行道也,經文上有“志于道”之文。
“據于德”德字原根道字來,故注德字不得不言行道也。
若為政以德,德字即承政字來,何必增“行道”二字,反似政在行道之外乎?中庸說到“不顯惟德”,亦此德字,何得謂方解德字,未到持守處耶?又引史氏之言曰:“定宇謂得于心者何物?此說極是。
大學釋明德曰:‘所得乎天。
’便見所得實處。
今但曰得于心,而不言所得之實,可乎?況不失為進德者言,為政以德是盛德,不失不足以言之。
”是又缪議。
不失二字即得字而足言之也。
為邦章注曰:“一日不謹則法壞矣。
”故必言不失以足之。
豈盛德不可言不失耶?大學注謂“人之所得乎天”,以見德非大人所獨有;此節注不言行道,以見聖人之德所性而有,而乃妄以為罅漏也而議之耶?故曰猶待辨也。
若夫誠意章注,坊本與定本合,固不待辨矣。
然祝本有諸處不合定本,而獨于最後所改之誠意章“故必謹之于此,以審其幾焉”無殊。
夫此,以年譜考之,是在沒前三日所改者也,何以祝本反得與之合耶?陳氏信祝本為定本,以他本為未定本,而惟此無殊,陳氏亦自不解。
即倪氏從陳氏,而倪氏亦自不解。
然此亦易解也。
子明之題祝本也,即曰“向得先公晚年絕筆所更定”,則晚年所更必不能縷述,而絕筆所更必為之述于此,以揚先人之精勤。
祝氏得此語,潛為改正,而秘其因題得改之由。
自謂此本今而後人之見之者,皆以為晚年絕筆所更定之本矣,于是但述所雲“四書元本”以下二十六字,示人謂此最後定本之證也。
況朱子之疾,來問者衆,殁前有改筆,及門必述傳一時,祝氏因得聞而竊改。
若其餘諸處,安得盡聞之而改之乎?此所以他處多未定本,此處反得定本也。
陳氏既不得其解,易年譜以就之。
輯釋引陳氏之言曰:“‘欲其必自慊而無自欺也’一句,惟祝氏附錄本如此,他本皆作‘欲其一于善”。
年譜謂:‘慶元庚申四月辛酉,公改誠意章句。
甲子,公易箦。
’今觀誠意章,則祝本與諸本無一字殊,惟此處有‘一于善’三字異,是其絕筆改定在此三字也。
”倪氏又不得其解,亦疑年譜。
于輯釋摘錄年譜而附其說于後曰:“鑒有晚年改本之說,愚考之年譜,無一語及晚年改本之論,似為可疑。
”信如陳氏倪氏之言,是年譜有訛文也。
夫惟知信祝本,而于其罅隙可疑之處,不能因疑生悟,而強斷年譜之文為有訛,抑何愚乎!不待辨者,竊更有所解如此,若不可不辨者甚多,不能盡記。
予有健忘之疾,恐盡忘而無以請正于先生朋友也,故姑取其尤要者記焉。
忠所學附考粗就,因命忠刻此以弁于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