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第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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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曰:“餘結發束修年十三,幸得宿衛,給事辇毂之下,以至卿大夫之位,獲祿受賜,六十有餘年矣。

    車馬衣服之用,妻子仆養之費,量入為出,儉節以居之,奉祿賞賜,一二籌策之,積浸以緻富成業。

    故分土若一,賢者能守之;分财若一,智者能籌之。

    夫白圭之廢着,子貢之三至千金,豈必賴之民哉?運之六寸,轉之息耗,取之貴賤之間耳!” 文學曰:“古者,事業不二,利祿不兼,然諸業不相遠,而貧富不相懸也。

    夫乘爵祿以謙讓者,名不可勝舉也;因權勢以求利者,入不可勝數也。

    食湖池,管山海,刍荛者不能與之争澤,商賈不能與之争利。

    子貢以布衣緻之,而孔子非之,況以勢位求之者乎?故古者大夫思其仁義以充其位,不為權利以充其私也。

    ” 大夫曰:“山嶽有饒,然後百姓贍焉。

    河、海有潤,然後民取足焉。

    夫尋常之污,不能溉陂澤,丘阜之木,不能成宮室。

    小不能苞大,少不能贍多。

    未有不能自足而能足人者也。

    未有不能自治而能治人者也。

    故善為人者,能自為者也,善治人者,能自治者也。

    文學不能治内,安能理外乎?” 文學曰:“行遠道者假于車,濟江、海者因于舟。

    故賢士之立功成名,因于資而假物者也。

    公輸子能因人主之材木,以構宮室台榭,而不能自為專屋狹廬,材不足也。

    歐冶能因國君之銅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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