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言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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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嬈'。

    《說苑·建本篇》作'蒼梧之弟'。

    此雲'倉梧丙',未知何據?"《劄迻》:"案:丙與繞、嬈形聲並遠,疑當作丙(出頭)字,《一切經音義》三雲:'丙(出頭),猥也。

    從市從人。

    作鬧,俗。

    '蓋嬈、丙(出頭)古今字。

    (《集韻》三十六《效》鬧、嬈同紐,《說文》無丙(出頭)、鬧二字。

    鬧見《新附》。

    疑古止作嬈。

    )徐書本作'嬈',傳寫或作'丙'(出頭),又譌為'丙'耳。

    "徐湘琳曰:"案,孫說稍鑿。

    '嬈'字熟,'丙'字生,傳寫何故避熟而就生?竊以為'丙'者,甲乙之次,古人用為寓名,說詳俞樾《古書疑義舉例》。

    此處以讓兄,故假丙以名之,猶《說苑》之稱弟。

    "按《淮南子·氾論訓》:"昔蒼吾繞娶妻而美,以讓兄,此所謂忠愛而不可行者也。

    "高誘注:"蒼吾繞,孔子時人。

    以妻美好推與其兄,兄則愛矣。

    而違親迎曲顧之誼,故曰不可也。

    "其上有"昔楚恭王戰于陰陵,潘尪、養由基、黃衰微、公孫丙相與篡之。

    "僅隔一行,意者徵引或有誤也。

    );尾生與婦人期於水邉,水暴至不去而死,欲以爲信也,則不如無信焉;葉公之黨,其父攘羊而子證之,欲以爲直也,則不如無直焉;陳仲子不食母兄之食,出居於陵,欲以爲潔也,則不如無潔焉;宗魯受齊豹之謀,死孟縶之難,欲以爲義也,則不如無義焉。

    故凡道,蹈之旣難,錯之益不易,是以君子愼諸己,以爲往鑒焉。

    倉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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