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正蒙注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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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人倫,滅天理,同于盜賊禽獸爾。
天包載萬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陰陽二端而已; 陰陽實體,乾坤其德也。
體立于未形之中,而德各效焉,所性也。
有陰則必順以感乎陽,有陽則必健以感乎陰,相感以動而生生不息,因使各得陰陽之撰以成體而又生其感。
無内外之合,無耳目之引取,與人物蕞然異矣。
人物各成其蕞然之形,性藏不著而感以其畛,故見物為外,見己為内,色引其目而目蔽于色,聲引其耳而耳蔽于聲,因以所見聞者為有,不可見聞者為無,不能如天地之陰陽渾合,包萬物之屈伸而無所蔽也。
人能盡性知天,不為蕞然起見,則幾矣。
知其性之無不有而感以其動,感則明,不感則幽,未嘗無也,此不為耳目蕞然之見聞所域者也。
有無一,内外合。
自注:庸聖同 雖愚不肖,苟非二氏之徒愚于所不見,則于見聞之外,亦不昧其有理,人倫庶物之中,亦不昧其有不可見之理而不可滅,此有無之一,庸之同于聖也。
既已為人,則感必因乎其類,目合于色,口合于食,苟非如二氏之愚,欲閉内而滅外,使不得合,則雖聖人不能舍此而生其知覺,但即此而得其理爾。
此内外之合,聖之同于庸也。
此人心之所自來也。
内心合外物以啟覺,心乃生焉,而于未有者知其有也;故人于所未見未聞者不能生其心。
若聖人則不專以聞見為心,故能不專以聞見為用。
流俗以逐聞見為用,釋、老以滅聞見為用,皆以聞見為心故也。
昧其有無通一之性,則不知無之本有,而有者正所以載太虛之理。
此盡心存神之功,唯聖人能純體之,超乎聞見,而聞見皆資以備道也。
此章舊連下節為一,今分之。
無所不感者,虛也;感即合也,鹹也。
至虛之中,陰陽之撰具焉,絪緼不息,必無止機。
故一物去而一物生,一事已而一事興,一念息而一念起,以生生無窮,而盡天下之理,皆太虛之和氣必動之幾也。
陰陽合而後仁義行,倫物正,感之效也;無所不合,感之周遍者也,故謂之鹹。
然則莫妙于感,而大經之正,百順之理在焉,二氏欲滅之,愚矣。
以萬物本一,故一能合異;以其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
天下之物,皆天命所流行,太和所屈伸之化,既有形而又各成其陰陽剛柔之體,故一而異,惟其本一,故能合;惟其異,故必相須以成而有合。
然則感而合者,所以化物之異而适于太和者也;非合人倫庶物之異而統于無異,則仁義不行。
資天下之有以用吾之虛,鹹之彖辭曰:“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見矣。
”見其情乃得其理,則盡性以合天者,必利用此幾而不容滅矣。
天性,乾坤、陰陽也, 我之性,乾坤之性,皆不越陰陽健順之二端,純駁、良楛、靈蠢,随其質而皆兼體。
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健順剛柔,相須以濟,必感于物以生其用,而二端本太和,感之斯合矣。
以知聲色、臭味、君臣、父子、賓主、賢愚,皆吾性相須以合一之誠,不容滅也。
天地生萬物,所受雖不同,皆無須臾之不感,所謂性即天道也。
天地之寒暑雨旸、風雷霜露、生長收藏,皆陰陽相感以為大用,萬物之所自生,即此動幾之成也。
故萬物之情,無一念之間,無一刻之不與物交;嗜欲之所自興,即天理之所自出。
耽嗜欲者迷于一往,感以其蕞然之聞見而不鹹爾,非果感之為害也。
若君子瞬有存,息有養,晨乾夕惕,以趨時而應物,則即所感以見天地萬物之情,無物非性所皆備,即無感而非天道之流行矣。
蓋萬物即天道以為性,陰陽具于中,故不窮于感,非陰陽相感之外,别有寂然空窅者以為性。
釋氏欲卻感以護其蕞然之靈,違天害性甚矣。
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體。
自注:在人在天,其究一也 健順,性也;動靜,感也;陰陽合于太和而相容,為物不貳,然而陰陽已自成乎其體性,待感而後合以起用。
天之生物,人之成能,非有陰陽之體,感無從生,非乘乎感以動靜,則體中槁而不能起無窮之體。
體生神,神複立體,由神之複立體,說者遂謂初無陰陽,靜乃生陰,動乃生陽,是徒知感後之體,而不知性在動靜之先本有其體也。
惟屈伸動靜終始之能一也,故所以妙萬物而謂之神,通萬物而謂之道,體萬物而謂之性。
屈伸動靜,感也,感者,因與物相對而始生,而萬物之靜躁、剛柔、吉兇、順逆,皆太和絪緼之所固有,以始于異而終于大同,則感雖乘乎異而要協于一也。
是以神無不妙,道無不通,皆原于性之無不體;在天者本然,而人能盡性體道以窮神,亦惟不失其感之正爾。
至虛之實,實而不固;至靜之動,動而不窮。
在天者和氣絪緼于太虛,充塞無間,中涵神妙,随形賦牛而不滞。
在聖人無私而虛,虛以體理,無理不實;無欲而靜,靜以應感,無感不通。
實而不固,則一而散; 天以之并育不害,聖人以之與時偕行。
動而不窮,則往且來。
天以之運行不息,聖人以之屈伸合一,是窮神盡性,合天之道,惟在至虛之實,至靜之動而已。
流俗滞于物以為實,逐于動而不反,異端虛則喪實,靜則廢動,皆違性而失其神也。
性通極于無,氣其一物爾。
無,謂氣未聚,形未成,在天之神理。
此所言氣,謂成形以後形中之氣,足以有為者也。
氣亦受之于天,而神為之禦,理為之宰,非氣之即為性也。
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
天命之以生,即命之以性,性善而無惡,命亦吉而無兇;若否泰、利鈍,因乎時之所遇,天化之屈伸,不以一人而設,遇之者吉兇殊爾。
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有不至,猶難語性,可以言氣。
在氣則有愚明、柔強之異,而性不異。
故善學者存神而氣可變化,若恃氣之清剛,則終有所限。
行同報異,猶難語命,可以言遇。
比幹之死,孔、孟之窮,非天命之使然,所遇之時然也。
故君子言知命、立命而不言安命,所安者遇也。
以遇為命者,不知命者也。
浮屠明鬼,謂有識之死,受生循環,遂厭苦求免,可謂知鬼乎? 鬼者,歸也,歸于太虛之絪緼也。
以人
天包載萬物于内,所感所性,乾坤、陰陽二端而已; 陰陽實體,乾坤其德也。
體立于未形之中,而德各效焉,所性也。
有陰則必順以感乎陽,有陽則必健以感乎陰,相感以動而生生不息,因使各得陰陽之撰以成體而又生其感。
無内外之合,無耳目之引取,與人物蕞然異矣。
人物各成其蕞然之形,性藏不著而感以其畛,故見物為外,見己為内,色引其目而目蔽于色,聲引其耳而耳蔽于聲,因以所見聞者為有,不可見聞者為無,不能如天地之陰陽渾合,包萬物之屈伸而無所蔽也。
人能盡性知天,不為蕞然起見,則幾矣。
知其性之無不有而感以其動,感則明,不感則幽,未嘗無也,此不為耳目蕞然之見聞所域者也。
有無一,内外合。
自注:庸聖同 雖愚不肖,苟非二氏之徒愚于所不見,則于見聞之外,亦不昧其有理,人倫庶物之中,亦不昧其有不可見之理而不可滅,此有無之一,庸之同于聖也。
既已為人,則感必因乎其類,目合于色,口合于食,苟非如二氏之愚,欲閉内而滅外,使不得合,則雖聖人不能舍此而生其知覺,但即此而得其理爾。
此内外之合,聖之同于庸也。
此人心之所自來也。
内心合外物以啟覺,心乃生焉,而于未有者知其有也;故人于所未見未聞者不能生其心。
若聖人則不專以聞見為心,故能不專以聞見為用。
流俗以逐聞見為用,釋、老以滅聞見為用,皆以聞見為心故也。
昧其有無通一之性,則不知無之本有,而有者正所以載太虛之理。
此盡心存神之功,唯聖人能純體之,超乎聞見,而聞見皆資以備道也。
此章舊連下節為一,今分之。
無所不感者,虛也;感即合也,鹹也。
至虛之中,陰陽之撰具焉,絪緼不息,必無止機。
故一物去而一物生,一事已而一事興,一念息而一念起,以生生無窮,而盡天下之理,皆太虛之和氣必動之幾也。
陰陽合而後仁義行,倫物正,感之效也;無所不合,感之周遍者也,故謂之鹹。
然則莫妙于感,而大經之正,百順之理在焉,二氏欲滅之,愚矣。
以萬物本一,故一能合異;以其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
天下之物,皆天命所流行,太和所屈伸之化,既有形而又各成其陰陽剛柔之體,故一而異,惟其本一,故能合;惟其異,故必相須以成而有合。
然則感而合者,所以化物之異而适于太和者也;非合人倫庶物之異而統于無異,則仁義不行。
資天下之有以用吾之虛,鹹之彖辭曰:“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見矣。
”見其情乃得其理,則盡性以合天者,必利用此幾而不容滅矣。
天性,乾坤、陰陽也, 我之性,乾坤之性,皆不越陰陽健順之二端,純駁、良楛、靈蠢,随其質而皆兼體。
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
健順剛柔,相須以濟,必感于物以生其用,而二端本太和,感之斯合矣。
以知聲色、臭味、君臣、父子、賓主、賢愚,皆吾性相須以合一之誠,不容滅也。
天地生萬物,所受雖不同,皆無須臾之不感,所謂性即天道也。
天地之寒暑雨旸、風雷霜露、生長收藏,皆陰陽相感以為大用,萬物之所自生,即此動幾之成也。
故萬物之情,無一念之間,無一刻之不與物交;嗜欲之所自興,即天理之所自出。
耽嗜欲者迷于一往,感以其蕞然之聞見而不鹹爾,非果感之為害也。
若君子瞬有存,息有養,晨乾夕惕,以趨時而應物,則即所感以見天地萬物之情,無物非性所皆備,即無感而非天道之流行矣。
蓋萬物即天道以為性,陰陽具于中,故不窮于感,非陰陽相感之外,别有寂然空窅者以為性。
釋氏欲卻感以護其蕞然之靈,違天害性甚矣。
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體。
自注:在人在天,其究一也 健順,性也;動靜,感也;陰陽合于太和而相容,為物不貳,然而陰陽已自成乎其體性,待感而後合以起用。
天之生物,人之成能,非有陰陽之體,感無從生,非乘乎感以動靜,則體中槁而不能起無窮之體。
體生神,神複立體,由神之複立體,說者遂謂初無陰陽,靜乃生陰,動乃生陽,是徒知感後之體,而不知性在動靜之先本有其體也。
惟屈伸動靜終始之能一也,故所以妙萬物而謂之神,通萬物而謂之道,體萬物而謂之性。
屈伸動靜,感也,感者,因與物相對而始生,而萬物之靜躁、剛柔、吉兇、順逆,皆太和絪緼之所固有,以始于異而終于大同,則感雖乘乎異而要協于一也。
是以神無不妙,道無不通,皆原于性之無不體;在天者本然,而人能盡性體道以窮神,亦惟不失其感之正爾。
至虛之實,實而不固;至靜之動,動而不窮。
在天者和氣絪緼于太虛,充塞無間,中涵神妙,随形賦牛而不滞。
在聖人無私而虛,虛以體理,無理不實;無欲而靜,靜以應感,無感不通。
實而不固,則一而散; 天以之并育不害,聖人以之與時偕行。
動而不窮,則往且來。
天以之運行不息,聖人以之屈伸合一,是窮神盡性,合天之道,惟在至虛之實,至靜之動而已。
流俗滞于物以為實,逐于動而不反,異端虛則喪實,靜則廢動,皆違性而失其神也。
性通極于無,氣其一物爾。
無,謂氣未聚,形未成,在天之神理。
此所言氣,謂成形以後形中之氣,足以有為者也。
氣亦受之于天,而神為之禦,理為之宰,非氣之即為性也。
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
天命之以生,即命之以性,性善而無惡,命亦吉而無兇;若否泰、利鈍,因乎時之所遇,天化之屈伸,不以一人而設,遇之者吉兇殊爾。
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有不至,猶難語性,可以言氣。
在氣則有愚明、柔強之異,而性不異。
故善學者存神而氣可變化,若恃氣之清剛,則終有所限。
行同報異,猶難語命,可以言遇。
比幹之死,孔、孟之窮,非天命之使然,所遇之時然也。
故君子言知命、立命而不言安命,所安者遇也。
以遇為命者,不知命者也。
浮屠明鬼,謂有識之死,受生循環,遂厭苦求免,可謂知鬼乎? 鬼者,歸也,歸于太虛之絪緼也。
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