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正蒙注卷九
關燈
小
中
大
乾稱篇上
此篇張子書于四牖示學者,題曰訂頑;伊川程子以啟争為疑,改曰西銘。
龜山楊氏疑其有體無用,近于墨氏,程子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義,論之詳矣。
抑考君子之道,自漢以後,皆涉獵故迹,而不知聖學為人道之本。
然濂溪周子首為《太極圖說》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實,而以其神化之粹精為性,乃以為日用事物當然之理,無非陰陽變化自然之秩叙,有不可違。
然所疑者,自太極分為兩儀,運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資生資始;則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幾。
則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與《六經》《語》《孟》之言相為蹠盭,而與釋氏真如緣起之說雖異而同。
則濂溪之旨,必有為推本天親合一者,而後可以合乎人心、順乎天理而無敝;故張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說,誠得其立言之奧而釋學者之疑。
竊嘗沉潛體玩而見其立義之精。
其曰“乾稱父,坤稱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
從其大者而言之,則乾坤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從其切者而言之,則别無所謂乾,父即生我之乾,别無所謂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統天以流形,故稱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順天而厚載,故稱之曰母。
故《書》曰“唯天地萬物父母”,統萬物而言之也;《詩》曰:“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德者,健順之德,則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
盡敬以事父,則可以事天者在是;盡愛以事母,則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親,則所以存心養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婦之義、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則所以體天地而仁民愛物者在是。
人之與天,理氣一也;而繼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
理在氣之中,而氣為父母之所自分,則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于天地也,無有間矣。
若舍父母而親天地,雖極其心以擴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動于所不可昧。
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誠之必幾,禽獸且有覺焉,而況于人乎!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乾、坤之謂也;又曰“繼之者善,成之者性”,誰繼天而善吾生?誰成我而使有性?則父母之謂矣。
繼之成之,即一陰一陽之道,則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與之親,而父之為乾、母之為坤,不能離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
張子此篇,補天人相繼之理,以孝道盡窮神知化之緻,使學者不舍閨庭之愛敬,而盡緻中和以位天地、育萬物之大用,誠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橫流,真孟子以後所未有也。
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發,未能洞示來茲也!此篇朱子摘出别行,而張子門人原合于全書,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張子學之全體。
乾稱父,坤稱母; 謂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實也。
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順,故不忍忘,而推緻其極,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則太和絪緼,中含健順之化,誠然而不可昧。
故父母之名立,而稱天地為父母,迹異而理本同也。
朱子曰:“天地者其形體,迹之與父母異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 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
混然,合而無間之謂。
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帥,所以主持而行乎秩叙也。
塞者,氣也,氣以成形;帥者,志也,所謂天地之心也。
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
父母載乾、坤之德以生成,則天地運行之氣,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與父母無二,即天地無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由吾同胞之必友愛,交與之必信睦,則于民必仁,于物必愛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叙,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
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居是邦則事其大夫之賢者”,皆不容已之誠,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長幼,必敬而慈之,故心從其類,有觸必感。
此理人皆有之,最為明切。
聖,其合德;賢,其秀也。
合德,謂與父母之德合;秀者,父母所矜愛之賢子孫也。
希聖友賢,成身以順親,即所以順天。
凡天下疲癃殘疾茕獨鳏寡,皆吾兄弟之颠連而無告者也。
颠連無告而無恻隐之心,則兄弟亦可不恤,故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生理之明昧而已。
“于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
守身以敬親而事天,則悅親而樂天,無小大之異也。
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惟肖者也。
父母繼健順之理以生成,吾所求肖者此也。
親志以從而無違為順,然有可從、不可從之異,而理則唯其善而從之者為順。
不從其善而從其不善,或至于殘害天理,則賊所生之理矣。
濟惡而不能幹蠱,父母成乎惡而為天之蠹矣;故必踐形斯為肖子,肖乾坤而後肖父母,為父母之肖子,則可肖天地矣。
故舜所踐者瞽瞍之形,而與天合德。
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
化者,天地生物之事;父母之必教育其子,亦此事也。
善述者,必至于知化,而引伸之以陶成乎萬物。
神者,天地生物之心理,父母所生氣中之理,亦即此也善繼者,必神無不存,而合撰于乾坤以全至德。
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
止惡于幾微,存誠于不息,聖功之至,亦止以敬親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
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穎封人之錫類。
惟遏欲可以養親,可以奉天;惟與人為善,則廣吾愛而弘天地之仁。
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 不可逆者親,而有時不能順,舜盡誠而終于大順,以此知天地之變化剝複無恒,而大人撥亂反治,惟正己立誠而可挽氣化之偏。
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
道盡則安命,而不以死為憂,
龜山楊氏疑其有體無用,近于墨氏,程子為辨明其理一分殊之義,論之詳矣。
抑考君子之道,自漢以後,皆涉獵故迹,而不知聖學為人道之本。
然濂溪周子首為《太極圖說》以究天人合一之原,所以明夫人之生也,皆天命流行之實,而以其神化之粹精為性,乃以為日用事物當然之理,無非陰陽變化自然之秩叙,有不可違。
然所疑者,自太極分為兩儀,運為五行,而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皆乾、坤之大德,資生資始;則人皆天地之生,而父母特其所禅之幾。
則人可以不父其父而父天,不母其母而母地,與《六經》《語》《孟》之言相為蹠盭,而與釋氏真如緣起之說雖異而同。
則濂溪之旨,必有為推本天親合一者,而後可以合乎人心、順乎天理而無敝;故張子此篇不容不作,而程子一本之說,誠得其立言之奧而釋學者之疑。
竊嘗沉潛體玩而見其立義之精。
其曰“乾稱父,坤稱母”,初不曰“天吾父,地吾母”也。
從其大者而言之,則乾坤為父母,人物之胥生,生于天地之德也固然矣;從其切者而言之,則别無所謂乾,父即生我之乾,别無所謂坤,母即成我之坤;惟生我者其德統天以流形,故稱之曰父,惟成我者其德順天而厚載,故稱之曰母。
故《書》曰“唯天地萬物父母”,統萬物而言之也;《詩》曰:“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德者,健順之德,則就人之生而切言之也。
盡敬以事父,則可以事天者在是;盡愛以事母,則可以事地者在是;守身以事親,則所以存心養性而事天者在是;推仁孝而有兄弟之恩、夫婦之義、君臣之道、朋友之交,則所以體天地而仁民愛物者在是。
人之與天,理氣一也;而繼之以善,成之以性者,父母之生我,使我有形色以具天性者也。
理在氣之中,而氣為父母之所自分,則即父母而溯之,其德通于天地也,無有間矣。
若舍父母而親天地,雖極其心以擴大而企及之,而非有恻怛不容已之心動于所不可昧。
是故于父而知乾元之大也,于母而知坤元之至也,此其誠之必幾,禽獸且有覺焉,而況于人乎!故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乾、坤之謂也;又曰“繼之者善,成之者性”,誰繼天而善吾生?誰成我而使有性?則父母之謂矣。
繼之成之,即一陰一陽之道,則父母之外,天地之高明博厚,非可躐等而與之親,而父之為乾、母之為坤,不能離此以求天地之德,亦照然矣。
張子此篇,補天人相繼之理,以孝道盡窮神知化之緻,使學者不舍閨庭之愛敬,而盡緻中和以位天地、育萬物之大用,誠本理之至一者以立言,而辟佛、老之邪迷,挽人心之橫流,真孟子以後所未有也。
惜乎程、朱二子引而不發,未能洞示來茲也!此篇朱子摘出别行,而張子門人原合于全書,今仍附之篇中,以明張子學之全體。
乾稱父,坤稱母; 謂之父母者,亦名也;其心之心不忍忘,必不敢背者,所以生名之實也。
惟乾之健,故不敢背,惟坤之順,故不忍忘,而推緻其極,察乎天地,切求之近以念吾之所生成,則太和絪緼,中含健順之化,誠然而不可昧。
故父母之名立,而稱天地為父母,迹異而理本同也。
朱子曰:“天地者其形體,迹之與父母異者也;乾坤者其性情,理之同者也。
” 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
混然,合而無間之謂。
合父母之生成于一身,即合天地之性情于一心也。
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
塞者,流行充周;帥,所以主持而行乎秩叙也。
塞者,氣也,氣以成形;帥者,志也,所謂天地之心也。
天地之心,性所自出也。
父母載乾、坤之德以生成,則天地運行之氣,生物之心在是,而吾之形色天性,與父母無二,即天地無二也。
民,吾同胞;物,吾與也。
由吾同胞之必友愛,交與之必信睦,則于民必仁,于物必愛之理,亦生心而不容已矣。
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家之有宗子,父母所尊奉,乃天之秩叙,在人心理,必奉此而安者。
唯其必有是心,必有是理,故“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居是邦則事其大夫之賢者”,皆不容已之誠,而人道之所自立也。
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
家之有長幼,必敬而慈之,故心從其類,有觸必感。
此理人皆有之,最為明切。
聖,其合德;賢,其秀也。
合德,謂與父母之德合;秀者,父母所矜愛之賢子孫也。
希聖友賢,成身以順親,即所以順天。
凡天下疲癃殘疾茕獨鳏寡,皆吾兄弟之颠連而無告者也。
颠連無告而無恻隐之心,則兄弟亦可不恤,故曰“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保妻子”,生理之明昧而已。
“于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
守身以敬親而事天,則悅親而樂天,無小大之異也。
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惟肖者也。
父母繼健順之理以生成,吾所求肖者此也。
親志以從而無違為順,然有可從、不可從之異,而理則唯其善而從之者為順。
不從其善而從其不善,或至于殘害天理,則賊所生之理矣。
濟惡而不能幹蠱,父母成乎惡而為天之蠹矣;故必踐形斯為肖子,肖乾坤而後肖父母,為父母之肖子,則可肖天地矣。
故舜所踐者瞽瞍之形,而與天合德。
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
化者,天地生物之事;父母之必教育其子,亦此事也。
善述者,必至于知化,而引伸之以陶成乎萬物。
神者,天地生物之心理,父母所生氣中之理,亦即此也善繼者,必神無不存,而合撰于乾坤以全至德。
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
止惡于幾微,存誠于不息,聖功之至,亦止以敬親之身而即以昭事上帝矣。
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穎封人之錫類。
惟遏欲可以養親,可以奉天;惟與人為善,則廣吾愛而弘天地之仁。
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 不可逆者親,而有時不能順,舜盡誠而終于大順,以此知天地之變化剝複無恒,而大人撥亂反治,惟正己立誠而可挽氣化之偏。
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
道盡則安命,而不以死為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