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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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遣趙破奴擊樓蘭。

    太初元年,遣李廣利擊匈奴。

     胡寅曰:“武帝意廣欲多,窮兵黷武,以一馬之故,戰師萬裏,民力殫盡,海內嗟怨,盜賊群起,富庶之俗至於蕭然,釁自讒人,其後大禍延子孫,接刃闕下,流血盈溝,其應慘矣。

    向使遵文、景儉約之規,明《春秋》首惡之義,自家刑國措世安寧,豈有蕭牆之震驚、望思之痛悔哉?” 臣按:漢武戾太子據以元朔元年生,明年即命衛青擊匈奴,自是窮兵黷武,出塞窮追,雖能製勝快意於一時,然中國之人民死鋒鏑、膏野草亦多矣。

    嗚呼,天德好生而立君以養民,四夷入吾境、賊吾民,不得已驅而出之,使吾民不罹其害可也,彼不犯吾邊乃無故興兵出塞,求而擊之,其曲直有在矣。

    武帝好武功,武功非殺人不能成,帝所以立武功者,意欲絕邊患以為子孫計爾,殊不知武功既立,殺人必多,殺人者天必報之,不在其身則在其子孫,觀武帝卒有太子據之禍,可鑒也矣。

     元光二年,雁門馬邑豪聶壹因大行王恢言:“匈奴初和親,親信邊,可誘以利,伏兵襲擊,必破之道也。

    ”上召問公卿,恢曰:“臣聞前代之時,北有強胡之敵,內連中國之兵,然匈奴不輕侵也。

    今以陛下之威,海內為一,然匈奴侵盜不已者無它,以不恐之故耳,臣竊以為擊之便。

    ”韓安國曰:“臣聞高皇帝常圍於平城,七日不食,及解圍反位而無忿怒之心。

    夫聖人以天下為度者也,不以己私怒傷天下之公,故結和親,至今為五世利。

    臣竊以為勿擊便。

    ”恢曰:“不然,高帝所以不報平城之怨者,非力不能,所以休天下之心也。

    今邊境數驚,士卒傷死,中國槥車相望,此仁人之所隱也,故曰擊之便。

    ”安國曰:“不然,臣聞人君謀事必就祖發政,占古語,重作事也。

    用兵者以飽待饑,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故接兵覆眾,伐國墮城,常坐而役敵國,此聖人之兵也。

    今將卷甲輕舉,深入長驅,難以為功。

    從行則迫脅,衡行則中絕,疾則糧乏,徐則後利,不至千裏,人馬乏食,兵法曰:‘遺人,獲也。

    ’臣故曰勿擊便。

    ”恢曰:“不然,臣今言擊之者,固非發而深入也,將順因單於之欲,誘而緻之邊,吾選梟騎陰伏而處以為之備,審遮險阻以為其戒。

    吾勢已定,或營其左,或營其右,或當其前,或絕其後,單於可禽,百全必取。

    ”上從恢議,以韓安國、李廣、王恢為將軍,將軍騎材官三十餘萬匿馬邑旁穀中,陰使聶壹亡入匈奴,謂單於曰:“吾能斬馬邑令、丞,以城降,財物可盡得。

    ”於是單於穿塞,將十萬騎入武州塞。

    未至百餘裏,見畜布野而無人牧者,怪之。

    乃攻亭,得雁門尉史,知漢兵所居,單於大驚曰:“吾固疑之。

    ”乃引兵還,漢兵追至塞,弗及,乃皆罷兵。

    王恢主別從代出擊胡輜重,亦不敢出。

    上怒,下恢廷尉,當恢逗撓,當斬。

    恢行千金丞相墶,墶言於太後曰:“王恢首為馬邑事,今不成而誅恢,是為匈奴報仇也。

    ”太後以告上,上曰:“首為馬邑事者恢,故發天下兵數十萬,從其言為此。

    且縱單於不可得,恢所部擊單於輜重,猶頗可得以慰士大夫心。

    今不誅恢,無以謝天下。

    ”於是恢聞乃自殺,自是匈奴絕和親,攻當路塞。

     胡寅曰:“武帝雄略不世出,用兵尤其所喜,然事未更練而昧於節要,豈有匿形緻敵,覆十餘萬人而不露者乎?其不為人所敗也幸矣。

    覆者用兵之奇道也,善覆者靡不勝,遇覆者靡不敗。

    ” 臣按:中國之所以取勝於外國者,不獨以威也,蓋亦有道焉耳。

    彼來犯我,我不得已而禦之,使彼不得侵我境土、害我人民、劫我畜產,是則帝王之道也。

    今乃設法以誘之,誘之為言,豈帝王之所務哉?誘之以義,固非待人之誠,況誘之以利乎?誘之以利,又從而害之,市井小人苟有知識者不為也,況帝王乎?韓安國所言多可取者,若帝王以天下為度,不以己私傷天下之公;若人君謀事必就祖發政,占古語,重作事也;若用兵者以飽待饑,正治以待其亂,定舍以待其勞,此聖人之兵也。

    漢去古未遠,其言必有所自雲。

     宣帝時,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之,使不得複擾西域。

    魏相上書諫曰:“今邊郡困乏,父子共犬羊之裘,食草萊之實,常恐不能自存,難以動兵,軍旅之後,心有兇年,言民以其愁苦之氣傷陰陽之和也。

    出兵雖勝,猶有後憂,恐災害之變因此以生。

    今郡國守相多不實選,風俗尤薄,水旱不時,按今年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臣愚以為此非小變也。

    今左右不憂此,乃欲發兵報纖介之忿於遠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 胡寅曰:“魏相之疏止無名之兵,弭連兵之禍,恐傷陰陽之和,以生蕭牆之憂,真經國之遠猷、宰相之能事也。

    其尤可服者,不隱風俗薄惡,子弟殺父兄、妻殺夫之變,直以告君,此則賢者或以為難也。

    人之常情喜聞美事而惡聞災禍,風俗薄惡而相不自欺,其賢矣哉。

    ” 臣按:魏相此疏首列義、應、忿、貪、驕五兵之名於前而繼之以此,且謂不知此名何名,殆所謂忿與驕者乎。

    人君觀此,其毋急於求勝於人,而必先於求勝於己乎。

    求勝於人,雖勝猶有後憂,求勝於己,雖無一時之快,亦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