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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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為俟斤,稱回纥,姓藥羅葛氏,居薛延陀北娑陵水上,距京師七千裡,衆十萬,勝兵半之。

    突厥已亡,惟回纥與薛延陀為最雄強,其後攻薛延陀殘之,并有其地,遂南逾賀蘭山,境諸河。

    天寶中,有裴羅者自稱骨咄祿毗伽阙可汗,南居突厥故地,悉有九姓之地,斥地愈廣,東極室韋,西金山南,控大漠,盡得古匈奴地。

    其後易回纥曰回鹘,言捷鸷猶鹘然。

     臣按:有唐一代前曰突厥、後曰回鹘,期其最強者,突厥控弦多幾百萬,回纥悉有九姓之衆,然皆居其境内而不得中國地,故其為害止于邊地。

    宋之契丹、拓跋,其地與衆未必過此二部,然契丹得幽燕十八州地,拓跋盡有興夏之境,據中國地,用中國人,為中國害,此宋邊患所以比唐為甚。

    今當以之為戒而防之于微,切不可使之得用吾逸出之人,據吾尺寸之地。

     契丹之制,居有宮衛謂之鄂爾多,出有行營謂之巴納,分鎮邊圉謂之部族,有事則以攻戰為務,閑暇則以畋漁為生,秋冬則違寒,春夏則避暑,随水草以就弋獵。

     《大明一統志》曰:北部種落不一,曆代名稱各異,夏曰獯鬻,周曰猃狁,秦漢皆曰匈奴。

    自漢以來,匈奴頗盛,後稍弱而烏桓興,漢末鮮卑滅烏桓,盡有其地。

    後魏時,蠕蠕獨強,與魏為敵,蠕蠕滅而突厥起,盡有西北地,唐滅之。

    五代及宋,契丹複盛,别部小者曰蒙古、曰泰楚特、曰塔塔爾,各據分地,既而蒙古兼并有之,遂入中國,傳十四世遁于沙漠,傳子阿裕爾實哩達喇,傳托果斯特穆爾,為伊蘇岱爾所殺,其部屬皆奔散來附。

    洪武二十五年,遣将周興往讨其罪,追至察察爾山,大敗之,自是不敢近邊者十餘年。

    永樂間,有布尼雅錫哩者及其下瑪哈穆特、阿噜台奉貢惟謹,因封瑪哈穆特為順甯王、阿噜台為和甯王。

    已而叛服不常,遣使谕之不悛,車駕屢親征,布尼雅錫哩妻率其部屬來朝,願居京師。

    宣德中,瑪哈穆特殺阿噜台,欲領部落,人心不服,乃求托克托布哈立為王,居沙漠北,瑪哈穆特子托歡,托歡子額森,居沙漠之西北衛喇特地。

     臣按:秦漢以來建都于關中、洛陽、汴梁,其邊圉皆付之将臣,惟我朝都于幽燕,蓋天子自為守也。

    前此都此者若金若元,而我朝則居中國之盡處而北臨邊夷,我之所以控而制之者固重而要,而彼之所以來而侵者亦速而近,所以思其患而預為之防者,比漢唐元宜倍加意焉。

    當夫無事之時而為先事之慮,毋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毋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可也。

    君臣上下朝夕講究,預求所以待彼及我所不可攻之策,必須盡善盡美,萬全無弊,彼雖欲來也無可通行之徑,彼雖欲攻也無可容足之地,彼雖欲變也無可乘起之隙,兢兢焉無事之時,恒以有事處之業業焉,彼雖不來,而吾切切焉如其禍患常在旦夕間焉,此無他,切而近也,甯過備而棄之,不後時而生悔。

    萬一公卿相将及左右之臣有假鎮靜之術以掩其無能之迹,為必無事之言,以寬主上之憂,此皆奸邪小人,李期、趙高之流也。

    呂祖謙有言:“何能為之一言,實亡國敗家之本,古人所謂一言而喪邦者也。

    ”又曰:“何能為者,萬惡之所從生也。

    ”伏惟聖明留神省察。

     《大明一統志》曰:烏梁海本春秋時山戎地,秦為遼西郡北境,漢為奚酋所據,東漢征敗之,走匿松漠間,後魏之先複居于此,号庫莫奚,後服屬契丹,元為大甯路北境。

    本朝洪武二十二年,诏以烏梁海之地置泰甯、諾延、福餘三衛以處之,為東北外藩,命其長為指揮使、指揮同知,各領其部。

     臣按:三衛有以福餘名者,古有扶餘國,在玄菟北千裡,或是其遺種,不可曉也。

    永樂初,棄大甯地與之,今其地密迩京師,歲歲朝貢不絕,用為藩屏。

    夫彼雖内附日久,然所以區處之者不可不以其道,賜予之者不可不以其節。

    竊聞景泰初三衛為北部所驅,竄名其中,随之來貢,我所以待之者比其常例加優數倍,彼乃憤然,謂我畏強而慢弱,遂堅從彼之心。

    噫,此乃陳平用草具間楚使之計,我偶襲而用之,不自覺也。

     以上四方夷落之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