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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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念南北海道此固徑且不逢淺角,識之後就招懷為防海義民,清與其徒張瑄随宰相入見,受金符千戶,遂言海漕事,試之良便,遂興海運。

    ” 虞集曰:“至元十二年既平宋,始運江南糧,以河運弗便,至元二十九年用巴延言,初通海道,漕運抵直沽以達京城,立運糧萬戶府三,以南人朱清、張瑄、羅璧為之。

    初歲運四萬餘石,後累增及三百餘萬石,春夏分二運至,舟行風信,有時自浙西不旬日而達于京師,内外官府、大小吏士至于細民無不仰給于此。

    ” 臣按:海運之法自秦已有之,而唐人亦轉東吳粳稻以給幽燕(見唐杜甫詩),然以給邊方之用而已,用之以足國則始于元焉。

    初,巴延平宋,命張瑄等以宋圖籍自崇明由海道入京師,至至元十九年,始建海運之策,命羅璧等造平底海船運糧,從海道抵直沽,是時猶有中灤之運,不專于海道也(元初糧道自江入淮,由黃河至封丘縣中灤旱站,陸運至浚縣、淇門一百八十裡,入禦河),二十八年立都漕運萬戶府以督歲運,至大中以江淮、江浙财賦府每歲所辦糧充運,自此以至末年專仰海運矣。

    海運之道,其初也自平江劉家港(今在蘇州府昆山縣太倉)入海,至海門縣界開洋,月餘始抵成山,計其水程,自上海至楊村馬頭凡一萬三千三百五十裡,最後千戶殷明略者又開新道,從劉家港至崇明州三沙放洋,向東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轉西至劉家島,又至登州沙門島,于萊州大洋入界河,當舟行風信,有時自浙西至京師不過旬日而已,說者謂其雖有風濤漂溺之虞,然視河漕之費所得蓋多。

    故終元之世海運不廢。

    我朝洪武三十年海運糧七十萬石給遼東軍饷,永樂初海運七十萬石至北京,至十三年會通河通利,始罷海運。

    臣考《元史食貨志》論海運有雲“民無挽輸之勞,國有儲蓄之富”,以為一代良法,又雲海運視河漕之費所得蓋多。

    作《元史》者皆國初史臣,其人皆生長勝國時,習見海運之利,所言非無征者。

    臣竊以謂,自古漕運所從之道有三,曰陸、曰河、曰海,陸運以車,水運以舟,而皆資乎人力,所運有多寡,所費有繁省,河漕視陸運之費省什三四,海運視陸運之費省什七八,蓋河漕雖免陸行而人挽如故,海運雖有漂溺之患而省牽率之勞,較其利害,蓋亦相當。

    今漕河通利,歲運充積,固無資于海運也,然善謀國者恒于未事之先而為意外之慮,甯過慮而無不臨事而悔,今國朝都燕,蓋極北之地,而财賦之入皆自東南而來,會通一河譬則人身之咽喉也,一日食不下咽立有死亡之禍,況自古皆是轉般而以鹽為傭直,今則專役軍夫長運而加以兌支之費,歲歲常運,儲積之糧雖多而征戍之卒日少,食固足矣,如兵之不足何?迂儒過為遠慮,請于無事之秋,尋元人海運之故道,别通海運一路,與河漕并行。

    江西、湖廣、江東之粟照舊河運,而以浙西東瀕海一帶(浙江布政司及常州、蘇州、松江三府)由海通運,使人習知海道,一旦漕渠少有滞塞,此不來而彼來,是亦思患豫防之先計也。

    臣家居海隅,頗知海舟之便,舟行海洋不畏深而畏淺,不慮風而慮噍,故制海舟者必為尖底,首尾必俱置柁,卒遇暴風轉帆為難,亟以尾為首,縱其所如,且暴風之作多在盛夏,今後率以正月以後開船,置長篙以料角、定盤針以取向,一如蕃舶之制。

    夫海運之利以其放洋,而其險也亦以其放洋,今欲免放洋之害,宜豫遣習知海道者,起自蘇州劉家港,訪問傍海居民、捕魚漁戶、煎鹽竈丁,逐一次第踏視海涯,有無行舟潢道、泊舟港汊、沙石多寡、洲渚遠近,親行試驗,委曲為之設法,可通則通,可塞則塞,可回避則回避,畫圖具本以為傍海通運之法,萬一可行,是亦良便。

    若夫占視風候之說,見于沈氏《筆談》,每日五鼓初起,視星月明潔,四際至地皆無雲氣,便可行舟,至于巳時即止,則不與暴風遇矣。

    中道忽見雲起則便易柁回舟,仍泊舊處,如此可保萬全,永無沉溺之患。

    萬一臣言可采,乞先行下閩廣二藩,訪尋舊會通蕃航海之人(許其自首,免其本罪),及行廣東鹽課提舉司歸德等場起取貫駕海舟竈丁,令有司優給津遣。

    既至,訪詢其中知海道曲折者以海道事宜,許以事成加以官賞,俾其監工,照依海舶式樣造為運舟及一應合用器物,就行委官督領其人,起自蘇州,曆揚、淮、青、登等府直抵直沽濱海去處,踏看可行與否,先成運舟十數艘付與駕使,給以月糧,俾其沿海按視經行停泊去處,所至以山島、港汊為标識,詢看是何州縣地方,一一紀錄,造成圖冊,縱其往來十數次,既已通習,保其決然可行無疑。

    然後于昆山、太倉起蓋船廠,将工部原派船料差官于此收貯,照依見式造為海運尖底船隻,每船量定軍夫若幹、裝載若幹,大抵海舟與河舟不同,河舟畏淺故宜輕,海舟畏飄故宜重,假如每艘載八百石則為造一千石舟,許其以二百石載私貨,三年之後,軍夫自載者三十稅一,客商附載者照依稅課常例,就于直沽立一宣課司收貯,以為歲造船料之費。

    其糧既從海運,腳費比漕河為省,其兌支之加耗宜量為減殺,大約海舟一載千石則可當河舟所載之三,河舟用卒十人,海舟加五或倍之,則漕卒亦比舊省矣。

    此非獨可以足國用,自此京城百貨骈集而公私俱足矣。

    考宋《朱子文集》,其奏劄言廣東海路至浙東為近,宜于福建、廣東沿海去處招邀米客;《元史》載順帝末年山東河南之路不通,國用不繼,至正十九年議遣戶部尚書貢師泰往福建,以閩鹽易糧給京師,得數十萬石,京師賴焉;其後陳友定亦自閩中海運,進奉不絕。

    然則此道若通,閩廣之綱運亦可以來,不但兩浙也,況今京師公私所用多資南方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