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義矜式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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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王充耘撰周書周官 唐虞稽古,建官惟百。

     内有百揆四嶽,外有州牧侯伯。

    庶政惟和,萬國鹹甯。

     莫善于堯舜官人之法,莫大于堯舜安民之功。

    夫官人之法,非堯、舜所自為也,上考于古人,而官得其要;安民之功,非堯、舜所自能也,下總于大臣,而民得其安。

    蓋能官人、能安民者,堯、舜之仁。

    合之與仁,而後可論唐、虞之治。

    夫堯、舜之知,以其不自用而取法諸人也;堯、舜之仁,不徧愛人、急親賢也。

    不自用而取法諸人,是以官百之建,必稽于古;不徧愛人而急親賢,是以内外之治,必總于大臣。

    蓋不稽于古,則不能以簡而禦煩;不總于人,則不能自近而及遠。

    一則知人之哲也,一則安民之惠也,非堯、舜其孰能之?或者謂古之時,官以雲紀,而未嘗有百揆四嶽也;官以鳥紀,而未嘗有州牧侯伯也。

    則是曰「揆」、曰嶽、曰牧、曰侯,此唐、虞之制,而非古之制也,則未可以為稽古也。

    抑孰知稽古?稽其實不狥其名,求其心不泥其迹。

    吾想古之時,太樸未散,風氣未漓,其建官有甚簡,而政治有甚隆者,此後世所不能知,堯舜所獨知。

    是以天下雖廣,而建之官惟止于百。

    是唐虞之稽古,非若後世之泥于古也。

    堯舜以一心之微,而莅乎百官之衆,安得人人而總之?内焉而總治有百揆四嶽也,而堯舜無與焉;外焉而總治有州牧侯伯也,而堯舜無與焉。

    所謂有者,非徒有也,是人有才足以勝位也,而非虛位也;非徒有是名也,其德足以稱職而無曠官也。

    堯舜所建之官,雖極于百,而内外總治之職,鹹有其人。

    此非所謂能官人者欤?于是曰百揆者亮采惠疇,而天下無廢事;曰四嶽者「賓于四門」,而天下無兇人。

    州牧則曰「食哉惟時」,而十二州之民各得其養。

    侯伯則曰「各迪有功」,而五服之諸侯各敬其事。

    内外相承,而體統不 紊,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以言庶政,則九功惟叙,九叙惟歌,而庶政和矣。

    以言萬國,則五服四朝,黎民于變,而萬國甯矣。

    此非所謂能安民者欤?世未有能官人而無安民之惠者,亦未有能安民而非知人之哲者欤?能哲而惠,吾于堯舜見之。

    堯舜之能哲而惠,是必于古人得之。

    故方其建官也,都俞籲咈,不使一職曠,堯舜之心,惟恐其不如古。

    及其至也,垂衣拱手,無為而天下化,唐虞之治,複何愧于古哉!降自夏殷,而官數加倍,是未能如唐虞之簡矣。

    論其治功,則曰「亦克用乂」,是未能如唐虞之盛矣。

    成周之制,建官三百六十,而其職愈多;世變事繁,而其職愈重。

    然則三代之制,非不欲稽古也,不幸而居唐虞之後;三代之治,非不欲如唐虞也,不幸而去古之遠。

    世道之降,帝王之分,嗚呼甚哉!「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

    論道經邦,燮理陰陽。

    官不必備,惟其人。

    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

    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 建大臣以任其參贊之職者,其選嚴;命大臣以佐其參贊之職者,其責備。

    蓋明王之設官分職,無非欲其參贊天地之化育,大臣之參贊,又烏可無其貳哉!故其弼成于後者,正将以助大臣之有所不及耳。

    昔者周家建立三公之官,以講明陰陽之道,經理邦國之大,而盡其燮理之職,其任至不輕也。

    苟非其材,則豈足以任此職乎?故不必其官之備,而惟其人之賢。

    則夫貳三公以範圍天地之化而張大之者,以其有三孤在焉耳。

    自三孤之特建也,以之寅亮乎天,而仰不愧焉,以之寅亮乎地,而俯不怍焉。

    則其弼一人之道,亦無間于三公矣。

    籲!三公論道,而既重其職于前,三孤弘化,而複備其責于後。

    古之人所以能與天地參者,其以此欤。

    雲雲。

    見于周官之書,其意以此。

    嘗謂陰陽之道,非人則不能以任其經綸之責;天地之化,非 人則不能以緻其張大之功。

    上而一人,次而三公,其事皆所當任者也。

    然一人不可以無弼,三公不可以無貳,特建夫三孤之職,實所以上弼一人,而下貳乎三公者也。

    苟惟三孤之名不定,而使之屬于三公,則其将助三公所為之不暇,又何以事其己職之所為乎?吾由是而知建官之制,至于成周而無弊也。

    今夫三公之位而謂之立者,何也?蓋始辭也。

    三公雖非始于此時,而立為周家之定制,則始于此時也。

    師道之教訓,傅之德義,保之于身體,名雖不同,而其人皆未易得也。

    是故三公之于斯道,既講明之,複經綸之,而必盡其燮理之妙焉。

    蓋陰陽以氣言,而道者陰陽之理,恒而不變者也。

    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者是也。

    然經綸之用,藏于無迹,和調之妙,間不容發,又何待于論耶?蓋論之雲者,拟議以成其變化,講明啟沃而精一之也。

    苟非經綸天下之大經,參天地之化育者,其孰能與于此?故曰:「官不必備,惟其人。

    」蓋古者建官惟賢,況以三公之尊位,而不在于得其人乎?位事惟能,況以三公之重任,而不求其人以稱其職乎?與其苟且是官以充員,孰若阙其職以待其人之為愈也。

    苟惟其人,則官固無害于備,亦無害其為不備也。

    三公之官,夫既不求其備矣,則夫貳三公而謂之少師、少傅、少保者,容可不特建其職而定其名乎?夫謂之三少者,特其名數少貶,而非遼絕于三公者也。

    謂之曰三孤者,以其名位特立,而非統攝于三公者也。

    一則經綸于前,而一則弼成于後,此公孤之職所由分也。

    夫天地以形言,而化者天地之用,運而無迹者也。

    易曰「範圍天地之化」者是也。

    弘者,張而大之之謂;寅亮者,敬而明之之謂。

    三孤之于天地之用既張而大之,于天地之形複敬而明之,則其弼一人而能盡其道矣。

    苟職之不專,名之不立,責之不重,則何以成其弘大之功,而緻其寅亮之實也哉?抑嘗考之,三公之設,其法已久,至成王而始參定,以為一代之定制耳。

    夫苟立之為定制,宜其有定人矣。

    而周公為師,召公為保,僅見于載籍之傳,而傅無聞焉。

    其後周公既沒,則以召公為保而已,而師亦無聞焉。

    何哉?蓋非常之任,所以待非常之人,惟其非常之人,而後可以當非常之任。

    三公之不必備者,所以難其人也。

    于是而三孤立焉,所以貳三公而必重其責也。

    故太儀所掌,有孤伎焉,朝士所掌,有孤位焉,正之必有其貳,三公既難其任,而三孤則能分其任矣。

    成王訓迪之際,既尊三公之至,而欲不敢以身煩之者,「弼予一人」之語,成王不與三孤言之,而誰言之耶?雖然,周官一書與周禮正相為表裡。

    周官所載,自公而孤,自孤而卿,而于公特言其不必備矣,未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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