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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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三世例第一 隐元年,注:所傳聞之世,外小惡不書。

    書者,來接内也。

     傳: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注:所見者,謂昭、定、哀,己與父時事也。

    所聞者,謂文、宣、成、襄,王父時事也。

    所傳聞者,謂隐、桓、莊、闵、僖,高祖曾祖時事也。

    異辭者,見恩有厚薄,義有深淺。

    時恩衰義缺,将以理人倫,序人類,因制治亂之法,故于所見之世,恩己與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無罪,皆日錄之。

    “丙申季孫隐如卒”,是也。

    所聞之世,王父之臣恩少殺;大夫卒,無罪者日錄,有罪者不日,略之。

    “叔孫得臣卒”,是也。

    所傳聞之世,高祖曾祖之臣恩淺;大夫卒,有罪無罪,皆不日,略之也。

    公子益師、無駭卒,是也。

    于所傳聞之世,見治起于衰亂之中,用心尚粗觕,故内其國而外諸夏,先詳内而後治外,錄大略小,内小惡書,外小惡不書;大國有大夫,小國略稱人;内離會書,外離會不書;是也。

    于所聞之世,見治升平,内諸夏而外夷狄,書外離會,小國有大夫;宣十一年,“秋,晉侯會狄于欑函”,襄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是也。

    至所見之世,著治太平,夷狄進至于爵,天下遠近大小若一,用心尤深而詳,故崇仁義、譏二名,晉魏曼多、仲孫何忌,是也。

    所以三世者,禮,為父母三年,為祖父母期,為曾祖父母齊衰三月,立愛自親始。

    故《春秋》據哀錄隐,上治祖祢。

    所以二百四十二年者,取法十二公,天數備,足著治法式,又因周道始壞絕于惠隐之際。

     二年:公會戎于潛。

    注:所傳聞之世,外離會不書,書内離會者,《春秋》王魯,明當先自詳正,躬自厚而薄責于人,故略外也。

     桓二年,傳: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

    注:複發傳者,益師以臣見恩,此以君見恩嫌義異也。

    所見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詞,是也。

    所聞之世,恩王父少殺,故立炀宮不日,武宮日,是也。

    所傳聞之世,恩高祖曾祖又少殺,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是也。

    〔按:哀十四年傳注并同。

    〕 五年:齊侯鄭伯如紀。

    傳:外相如不書;書,離不言會也。

    注:《春秋》始錄内小惡,書内離會,略外小惡,不書外離會。

    至所聞世,著治升平,内諸夏而詳錄之,乃書外離會;嫌外離會常書,故變文見意,以别嫌明疑。

     僖二十六年:楚人滅隗,以隗子歸。

    注:不名者,所傳聞世,見治始起,責小國略,但絕,不誅之。

     宣十一年:晉侯會狄于欑函。

    注:離不言會;言會者,見所聞世,治近升平,内諸夏而詳錄之,殊夷狄也。

    下發傳于吳者,方具說其義,故從外内悉舉者明言之。

     成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叔孫僑如會晉士燮、齊高無咎、宋華元、衛孫林父、鄭公子、邾婁人,會吳于鐘離。

    傳:殊會吳,外吳也。

    《春秋》内其國而外諸夏,内諸夏而外夷狄;言自近者始也。

    注:不殊楚者,楚始見所傳聞世,尚外諸夏,未得殊也;至于所聞世,可得殊,又卓然有君子之行。

    吳似夷狄差醇,而适見于可殊之時,故獨殊吳。

     襄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

    傳:邾婁無大夫,以近書也。

    注:所傳聞世,見治始起,外諸夏,錄大略小,大國有大夫,小國略稱人。

    所聞之世,内諸夏,治小如大,廪廪近升平,故小國有大夫,治之漸也。

    見于邾婁者,自近始也。

    獨舉一國者,時亂,實未有大夫,治亂不失其實,故取足張法而已。

     昭三年:北燕伯款出奔齊。

    注:名者,所見世,著治太平,責小國詳,錄出奔當誅。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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